【八马茶业转战主板,再次冲击“茶叶第一股”】
5月21日,证监会公开发行辅导公示显示八马茶业转战主板,再次冲刺IPO,申请行业分类仍为零售业。此前,八马茶业于5月9日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深交所5月10日决定终止对其创业板IPO审核。从前几轮上市问询结果可以探寻,深交所重点关注八马茶业销售模式、经营情况、研发投入与创业板定位等问题。
此前有分析称,八马茶业撤回在创业板上市主要是由于目前创业板在力推专精特新的技术企业,八马茶业作为消费类连锁企业不太适合相关要求。
2013年,八马茶业就曾谋求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2015年12月,八马茶业以“铁观音第一股”的名号挂牌“新三板”。两年多后,公司于2018年4月宣布终止挂牌,当时给出的原因是:“长期战略规划调整的需要”。如今,八马茶业从创业板转战主板,仍在继续冲刺“茶叶第一股”。
详见:https://t.cn/A6XS5Rfb(21财经)
5月21日,证监会公开发行辅导公示显示八马茶业转战主板,再次冲刺IPO,申请行业分类仍为零售业。此前,八马茶业于5月9日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深交所5月10日决定终止对其创业板IPO审核。从前几轮上市问询结果可以探寻,深交所重点关注八马茶业销售模式、经营情况、研发投入与创业板定位等问题。
此前有分析称,八马茶业撤回在创业板上市主要是由于目前创业板在力推专精特新的技术企业,八马茶业作为消费类连锁企业不太适合相关要求。
2013年,八马茶业就曾谋求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2015年12月,八马茶业以“铁观音第一股”的名号挂牌“新三板”。两年多后,公司于2018年4月宣布终止挂牌,当时给出的原因是:“长期战略规划调整的需要”。如今,八马茶业从创业板转战主板,仍在继续冲刺“茶叶第一股”。
详见:https://t.cn/A6XS5Rfb(21财经)
#聚焦十大战略共绘出彩河南# #聚焦十大战略共绘出彩崤函#【精密量仪产业:从聚集走向聚变】
车间里,工作人员正在加工精密仪器零部件
初夏万物并秀,两栋棕红色的大楼矗立,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精密量仪产业科技园内,一片生产繁忙景象。近年来,示范区积极打造量仪产业“一院四中心”,随着量仪产业技术研究院、精密机械加工中心、计量检测中心、金属材料表面处理中心的建成投用,生活配套服务中心的加快建设,产业平台作用更加凸显,打造产业创新发展高地的步伐迅疾强劲。
精密全要素资源协同发展,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从聚集、聚焦、聚合到聚变,精密量仪产业园建设,折射着一个“老名牌”产业历经蜕变的时代之光,也成为三门峡特色产业转型创新发展的缩影。
一、从聚集到聚焦
“五一”假期刚过,三门峡中泰量仪有限公司车间里,工人正在对产品进行外体固定包装,准备物流发货。
“这是今年以来发往上海的第三批汽车行业检测产品,我们的销售之所以这么好,得益于园区的生产和营商环境。”该公司总经理皇甫真才深有感慨,“这几年,其他量仪兄弟企业纷纷入驻,不仅为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也让我们对今后发展充满信心!”
2014年,示范区精密量仪产业科技园刚刚建成,该公司成为第一家入驻企业。如今,科技园已入驻华智量仪研究院有限公司、超思量仪科技有限公司、耀蓝热表处理有限公司、河南汉量校准检测有限公司、翔麟精密量仪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占全市量仪企业的半数。
“中国量仪看河南,河南量仪看三门峡。”精密量仪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三门峡市1965年诞生的中国首家精密量仪生产企业,是优秀的行业创立者与先行者,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享有很高声誉,创造出辉煌的历史。近年,全市精密量仪企业产品共有七大系列200多个品种,在国内市场占比15%。
精密量仪产业在科技园形成聚集之势,把握产业发展的时代脉动,抢机遇、开新局。
市场地位下滑、企业规模小而散、人才流失、缺乏专业配套企业及服务……近年,我市精密量仪产业也面临着一些短板和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为此,市委、市政府把精密量仪产业列为重点培育的优势产业,出台了《加快精密量仪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支持政策,并规划重点依托示范区,建设以“一院四中心”为载体的精密量仪产业科技园,助推全市量仪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提升量仪行业整体影响力和竞争力,建设全国范围内优势明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精密量仪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力争2025年全市精密量仪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
从聚集到聚焦,催生的是产业的变革。
二、从聚集到聚合
“我们能够综合各方面因素,为客户提供一整套测量解决方案,以前须到洛阳、郑州开展的业务现在园区就可完成。”河南汉量校准检测有限公司业务室内,几排工作人员正在线上接单,5月17日当天接单量在60个以上。
这是一家通过国家级高新企业认证的企业,技术人员多数从西安引进。公司总经理闫博是一位“返乡创业”青年,他表示:“三门峡区位有优势,园区政策好、服务好,这里是我们在河南落户的首家公司,已顺利开展骏通、开曼、东方希望等企业的实验室仪器校准业务。”
为加快量仪企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示范区通过政府投入带动社会资本加入,使量仪产业“一院四中心”平台成为破解行业发展瓶颈的重要载体、服务企业的重要抓手,促进各种资源向园区聚合。
量仪产业技术研究院,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建立由政府、科研院所、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新型研发机构,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高校合作,围绕我市量仪产业发展难题,瞄准市场,实现精准研发和有效开发,从而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精密机械加工中心,采用“政府资金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配备国际先进的高精尖机加设备,解决企业长期委外加工难题,提高小微精密量仪企业吸引力。
计量检测中心,引进河南汉量校准检测有限公司建设河南计量检测中心,一期投资600万元,建设电学、理化、长度、力学、热工、高压6个类别的检测科室,打造我市首家第三方计量检测中心。
金属材料表面处理中心,既节能环保又满足企业需求,购置成套热处理设备、表面处理设备,形成年处理150吨以上的热处理及表面处理能力,填补了我市在金属表面处理方面的空白。
生活配套服务中心,立足服务企业,建设4000平方米服务设施,包含园区职工食堂、职工宿舍、活动室等。
聚集政府、市场、企业、研发机构这些自主创新要素平台,形成企业与各方良性互动的聚合,探索的是产业的创新。
三、从聚集到聚变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
三门峡金属材料表面处理中心内,工作人员认真巡查着项目一期生产线管网。项目建设技术总监谷淑岗表示,依托先进设备,企业力争打造黄河金三角地区行业标杆。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集聚发展,示范区以加快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完善和提升研发服务能力为重点,大力支持鼓励量仪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发新产品,不断在量仪中高端领域实现新突破,持续提升量仪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推动量仪产业实现创新型、集约化、链条式发展。
科技创新是引擎。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产业平台,加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破解产业技术难题,开发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 重振三门峡国内量仪产业三大生产基地之一的雄风。
持续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一企一策、专班对接,强化平台共用、资源共享、人才互通,以“创新集群”引领精密量仪产业发展。
示范区党工委书记胡志权说:“示范区服务产业发展,坚持传统产业高新化、高新产业规模化、规模发展园区化、园区服务订制化。量仪企业在示范区实现聚集发展,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按‘四化’去服务。”不仅是量仪产业,示范区的宝武绿色制造产业园、中金新材料产业园、大唐新能源产业园、中科再制造产业园、保税物流园等5个百亿元以上级产业园区,和量仪产业园一样,走的也是“四化”的路子。2021年示范区企业营业收入达到650亿元,稳居全省开发区第一方阵。
从聚集到聚变,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催化剂”“推进器”。三门峡精密量仪产业,历经生长阵痛而光彩新生。(文/本报记者 柴锦玉 图/本报记者 杜杰)
车间里,工作人员正在加工精密仪器零部件
初夏万物并秀,两栋棕红色的大楼矗立,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以下简称“示范区”)精密量仪产业科技园内,一片生产繁忙景象。近年来,示范区积极打造量仪产业“一院四中心”,随着量仪产业技术研究院、精密机械加工中心、计量检测中心、金属材料表面处理中心的建成投用,生活配套服务中心的加快建设,产业平台作用更加凸显,打造产业创新发展高地的步伐迅疾强劲。
精密全要素资源协同发展,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从聚集、聚焦、聚合到聚变,精密量仪产业园建设,折射着一个“老名牌”产业历经蜕变的时代之光,也成为三门峡特色产业转型创新发展的缩影。
一、从聚集到聚焦
“五一”假期刚过,三门峡中泰量仪有限公司车间里,工人正在对产品进行外体固定包装,准备物流发货。
“这是今年以来发往上海的第三批汽车行业检测产品,我们的销售之所以这么好,得益于园区的生产和营商环境。”该公司总经理皇甫真才深有感慨,“这几年,其他量仪兄弟企业纷纷入驻,不仅为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也让我们对今后发展充满信心!”
2014年,示范区精密量仪产业科技园刚刚建成,该公司成为第一家入驻企业。如今,科技园已入驻华智量仪研究院有限公司、超思量仪科技有限公司、耀蓝热表处理有限公司、河南汉量校准检测有限公司、翔麟精密量仪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占全市量仪企业的半数。
“中国量仪看河南,河南量仪看三门峡。”精密量仪是装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三门峡市1965年诞生的中国首家精密量仪生产企业,是优秀的行业创立者与先行者,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享有很高声誉,创造出辉煌的历史。近年,全市精密量仪企业产品共有七大系列200多个品种,在国内市场占比15%。
精密量仪产业在科技园形成聚集之势,把握产业发展的时代脉动,抢机遇、开新局。
市场地位下滑、企业规模小而散、人才流失、缺乏专业配套企业及服务……近年,我市精密量仪产业也面临着一些短板和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为此,市委、市政府把精密量仪产业列为重点培育的优势产业,出台了《加快精密量仪产业发展的意见》等支持政策,并规划重点依托示范区,建设以“一院四中心”为载体的精密量仪产业科技园,助推全市量仪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提升量仪行业整体影响力和竞争力,建设全国范围内优势明显、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精密量仪产业创新发展高地,力争2025年全市精密量仪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
从聚集到聚焦,催生的是产业的变革。
二、从聚集到聚合
“我们能够综合各方面因素,为客户提供一整套测量解决方案,以前须到洛阳、郑州开展的业务现在园区就可完成。”河南汉量校准检测有限公司业务室内,几排工作人员正在线上接单,5月17日当天接单量在60个以上。
这是一家通过国家级高新企业认证的企业,技术人员多数从西安引进。公司总经理闫博是一位“返乡创业”青年,他表示:“三门峡区位有优势,园区政策好、服务好,这里是我们在河南落户的首家公司,已顺利开展骏通、开曼、东方希望等企业的实验室仪器校准业务。”
为加快量仪企业集聚发展、转型升级,示范区通过政府投入带动社会资本加入,使量仪产业“一院四中心”平台成为破解行业发展瓶颈的重要载体、服务企业的重要抓手,促进各种资源向园区聚合。
量仪产业技术研究院,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建立由政府、科研院所、民间资本共同参与的新型研发机构,与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高校合作,围绕我市量仪产业发展难题,瞄准市场,实现精准研发和有效开发,从而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精密机械加工中心,采用“政府资金引导、市场化运作”方式组建,配备国际先进的高精尖机加设备,解决企业长期委外加工难题,提高小微精密量仪企业吸引力。
计量检测中心,引进河南汉量校准检测有限公司建设河南计量检测中心,一期投资600万元,建设电学、理化、长度、力学、热工、高压6个类别的检测科室,打造我市首家第三方计量检测中心。
金属材料表面处理中心,既节能环保又满足企业需求,购置成套热处理设备、表面处理设备,形成年处理150吨以上的热处理及表面处理能力,填补了我市在金属表面处理方面的空白。
生活配套服务中心,立足服务企业,建设4000平方米服务设施,包含园区职工食堂、职工宿舍、活动室等。
聚集政府、市场、企业、研发机构这些自主创新要素平台,形成企业与各方良性互动的聚合,探索的是产业的创新。
三、从聚集到聚变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
三门峡金属材料表面处理中心内,工作人员认真巡查着项目一期生产线管网。项目建设技术总监谷淑岗表示,依托先进设备,企业力争打造黄河金三角地区行业标杆。
科技引领、创新驱动、集聚发展,示范区以加快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完善和提升研发服务能力为重点,大力支持鼓励量仪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发新产品,不断在量仪中高端领域实现新突破,持续提升量仪企业综合市场竞争力,推动量仪产业实现创新型、集约化、链条式发展。
科技创新是引擎。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通过产业平台,加大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破解产业技术难题,开发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拳头”产品, 重振三门峡国内量仪产业三大生产基地之一的雄风。
持续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一企一策、专班对接,强化平台共用、资源共享、人才互通,以“创新集群”引领精密量仪产业发展。
示范区党工委书记胡志权说:“示范区服务产业发展,坚持传统产业高新化、高新产业规模化、规模发展园区化、园区服务订制化。量仪企业在示范区实现聚集发展,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我们按‘四化’去服务。”不仅是量仪产业,示范区的宝武绿色制造产业园、中金新材料产业园、大唐新能源产业园、中科再制造产业园、保税物流园等5个百亿元以上级产业园区,和量仪产业园一样,走的也是“四化”的路子。2021年示范区企业营业收入达到650亿元,稳居全省开发区第一方阵。
从聚集到聚变,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催化剂”“推进器”。三门峡精密量仪产业,历经生长阵痛而光彩新生。(文/本报记者 柴锦玉 图/本报记者 杜杰)
【纾困解难、共渡难关、加快发展 长春中小微企业迎来“28条”政策“及时雨”】为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部署,与中小微企业并肩携手、共克时艰,我市于5月14日出台《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8条”政策措施)。这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稳住经济、稳住市场主体、实施好一揽子纾困帮扶政策的部署要求,扎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服务企业月”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的务实举措,也是迅速践行市委、市政府深入开展“四个服务”、努力对冲疫情影响、振兴发展率先突破的实际行动。“28条”政策措施操作性强、含金量足、受益面广,提出了真招实效、拿出了真金白银、体现了真情实意,必将成为长春市进一步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共渡难关、加快发展的助推器。
落实优先办理减税政策
1、普惠性减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针对性减税。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自2022年1月1日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对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特定性免税。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特别是响应政府号召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减免租金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季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阶段性缓税。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在由3月15日延长至4月20日基础上,仍有困难的可申请延期缴税最长3个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依次延缓6个月缴纳2021年四季度和2022年一、二季度的部分税费。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5、规模性退税。
对小微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加大减轻成本负担力度
6、减轻企业房租水电费负担。市财政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面临经营困难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500元的房租补贴和500元、300元的水电费补贴,具体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区(县)按6:4比例负担补贴资金。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对租户减租、免租、缓租。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7、减免中小企业相关交易成本。市产权交易集团对进场交易的中小企业转让项目免收产权交易费用。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对托管的中小企业适当减免股权质押融资和股权转让手续费。
8、缓解要素和原材料成本上涨压力。加强对重点商品和大宗商品价格的跟踪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加大激励性融资支持力度
9、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10、加大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市级财政安排1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并整合上级专项资金,重点面向受疫情影响较大、容纳就业人员多的中小微企业,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名单并经审核后,对其2022年前三季度新增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11、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支小支农业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80%,并给予优惠担保费率支持,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费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费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5%。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30%、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的基础上,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增加租赁额度,缓收或减免租金,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12、加大信用保护支持力度。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13、加大长兴基金投资支持力度。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创新型、成长型、科技型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放宽投资标准、降低投资收益要求,并可按照最高跟投比例进行跟投。
加大稳岗扩岗支持力度
14、加大缓降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全部中小微企业。
15、加大创业就业补贴力度。统筹安排市级各类支持就业创业资金,优先对受疫情影响组织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初次创业者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以及用人单位吸纳重点群体的社会保险等,给予财政补贴。其中,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每招用1人补贴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首次在长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长12个月的生活补贴(本科生4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6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800元/人/月),首次在长创业的实际投资经营1个月后可申请2000元开办补贴,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3000元创业补贴。
1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中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用于开办创业项目所需设备、工具、车辆;人员经费、流动资金以及其他在创业过程中必要的支出。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为创业群体降低融资成本。
17、优化高校毕业生毕业就业落户综合服务。对延迟离校的高校毕业生,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取消毕业生到人才服务机构报到手续,可凭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等直接落户。
18、维护劳动就业关系稳定。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引导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或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多种方式,全力稳定工作岗位。依托公共招聘平台,加强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精准服务,高效促进人岗匹配。
着力拓展广泛市场空间
19、加大促消费力度。安排2亿元消费券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家电、汽车、旅游等领域,拉动大宗消费、文化旅游等补偿性消费。组织举办系列发票抽奖活动、主题和节庆消费活动,促进商家销售。
20、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提高政府采购中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按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总要求,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并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单独列示。加快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实施和采购合同执行,完善强化政采电子平台功能,加快组织实施已确定的年度采购计划,助力企业尽早受益;同时,通过分期付款、提高首期预付款比例等方式,缩短合同资金支付周期,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21、加快线上销售和电商经济发展。引导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批零住餐商户特别是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对经营困难的商户给予阶段性服务费特殊优惠扶持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逐步提高商户线上经营水平。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为中小企业搭建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双创平台和海外物流通道,引导中小企业参与共建共享海外仓。
22、加大外贸进出口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增加国际航线和班列的运力,引导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和班轮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利用现有专项资金,对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的国际物流费用,以及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境外注册认证、产品国际推广和应对贸易摩擦等给予一定补贴。精简出口退税申报资料和办理流程,推进对外贸易应收账款、仓单、订单、保单、出口退税等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多外汇避险工具。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支持企业获取海外市场及贸易商资信。
23、支持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举办系列招商引资活动和经贸合作对接会,组织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洽会、订货会,开展商务交流、项目洽谈、技术合作、产品推介等活动,并强化专项资金支持和综合服务指导。
持续优化城市营商环境
24、加强用电保障和服务。加快推动实现对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开展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有序推进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对暂时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中小企业利用厂房屋顶及附属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取自发自用模式降低用电成本。
25、推广实施“不见面”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审批事项,实施网上预约、“不见面”审批;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材料的实施容缺办理、承诺制审批,疫情消除后补办相关手续。优化投资线上审批服务,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加快审批进度,限时完成审批。
26、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款项及时支付。完善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强化对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资金调度,严肃财经纪律和支付结算纪律,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拖欠的中小企业账款,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快速处置拖欠投诉举报线索,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违法行为,加快化解存量拖欠问题,坚决防范发生新的拖欠问题。
27、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批零住餐企业、疫情期间参与保供线上平台企业和机场、口岸、冷链等相关企业从业人员的定期核酸检测费用,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批零住餐企业和疫情期间参与保供线上平台企业的相关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28、建立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工作推进机制。相关行管部门针对批零住餐、文体旅游、交通运输、民办养老机构和幼儿园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进一步分类细化制定各项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个性化的支持举措,更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关企业面临的具体痛点难点问题,对重大事项“一事一议”专题研究解决。建立疫情因素事实性证明办理便捷通道,坚持“特事特办”“急事立办”,积极为确有需要的企业和群众办理受疫情影响的相关事实性证明。
下一步,为推动“四个服务”走深走实、落地见效,我市各责任部门将把重点放在“28条”政策措施的执行、兑现上,确保企业真正受益,共同推动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长春日报
落实优先办理减税政策
1、普惠性减税。对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2、针对性减税。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力度,自2022年1月1日起,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对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特定性免税。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特别是响应政府号召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减免租金后纳税确有困难的,可按季申请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阶段性缓税。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2022年3月申报纳税期限在由3月15日延长至4月20日基础上,仍有困难的可申请延期缴税最长3个月。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依次延缓6个月缴纳2021年四季度和2022年一、二季度的部分税费。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5、规模性退税。
对小微企业和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存量留抵税额于2022年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自2022年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
加大减轻成本负担力度
6、减轻企业房租水电费负担。市财政安排3亿元专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面临经营困难符合申报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给予一次性1000元、500元的房租补贴和500元、300元的水电费补贴,具体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市区(县)按6:4比例负担补贴资金。鼓励非国有物业业主对租户减租、免租、缓租。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给予基于房屋租金收入的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
7、减免中小企业相关交易成本。市产权交易集团对进场交易的中小企业转让项目免收产权交易费用。市股权登记托管中心对托管的中小企业适当减免股权质押融资和股权转让手续费。
8、缓解要素和原材料成本上涨压力。加强对重点商品和大宗商品价格的跟踪监管,开展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加大激励性融资支持力度
9、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加大对小微企业等受困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按市场化原则,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
10、加大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市级财政安排1亿元中小微企业纾困贷款贴息专项资金,并整合上级专项资金,重点面向受疫情影响较大、容纳就业人员多的中小微企业,由相关主管部门确定企业名单并经审核后,对其2022年前三季度新增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11、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担保业务规模,支小支农业务占比原则上不得低于80%,并给予优惠担保费率支持,其中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费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500万元以上的费率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5%。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最高减免30%、政府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免收再担保费的基础上,减少或取消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鼓励融资租赁公司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适当增加租赁额度,缓收或减免租金,帮助企业降低成本。
12、加大信用保护支持力度。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因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企业,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经接入机构认定,相关逾期贷款可以不作逾期记录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企业,可依据调整后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迟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13、加大长兴基金投资支持力度。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创新型、成长型、科技型以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放宽投资标准、降低投资收益要求,并可按照最高跟投比例进行跟投。
加大稳岗扩岗支持力度
14、加大缓降保险费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将阶段性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政策,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将“服务业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提高到60%以上”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扩大到符合条件的全部中小微企业。
15、加大创业就业补贴力度。统筹安排市级各类支持就业创业资金,优先对受疫情影响组织开展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初次创业者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以及用人单位吸纳重点群体的社会保险等,给予财政补贴。其中,对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民营中小微企业,每招用1人补贴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首次在长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最长12个月的生活补贴(本科生400元/人/月、硕士研究生600元/人/月、博士研究生800元/人/月),首次在长创业的实际投资经营1个月后可申请2000元开办补贴,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可申请3000元创业补贴。
16、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中小微企业的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中小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用于开办创业项目所需设备、工具、车辆;人员经费、流动资金以及其他在创业过程中必要的支出。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给予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按规定给予财政贴息支持,为创业群体降低融资成本。
17、优化高校毕业生毕业就业落户综合服务。对延迟离校的高校毕业生,延长报到入职、档案转递、落户办理时限。取消毕业生到人才服务机构报到手续,可凭学历证书、劳动合同等直接落户。
18、维护劳动就业关系稳定。完善灵活就业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引导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结合自身生产经营特点选择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等灵活用工方式,或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多种方式,全力稳定工作岗位。依托公共招聘平台,加强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精准服务,高效促进人岗匹配。
着力拓展广泛市场空间
19、加大促消费力度。安排2亿元消费券专项资金,重点投向家电、汽车、旅游等领域,拉动大宗消费、文化旅游等补偿性消费。组织举办系列发票抽奖活动、主题和节庆消费活动,促进商家销售。
20、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提高政府采购中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按照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的总要求,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并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单独列示。加快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实施和采购合同执行,完善强化政采电子平台功能,加快组织实施已确定的年度采购计划,助力企业尽早受益;同时,通过分期付款、提高首期预付款比例等方式,缩短合同资金支付周期,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21、加快线上销售和电商经济发展。引导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开展批零住餐商户特别是中小微商户帮扶行动,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对经营困难的商户给予阶段性服务费特殊优惠扶持政策;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逐步提高商户线上经营水平。加快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为中小企业搭建跨境电子商务孵化基地、双创平台和海外物流通道,引导中小企业参与共建共享海外仓。
22、加大外贸进出口中小微企业扶持力度。增加国际航线和班列的运力,引导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和班轮企业签订长期合同。利用现有专项资金,对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企业的国际物流费用,以及企业参加国际性展会、境外注册认证、产品国际推广和应对贸易摩擦等给予一定补贴。精简出口退税申报资料和办理流程,推进对外贸易应收账款、仓单、订单、保单、出口退税等融资模式,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多外汇避险工具。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支持企业获取海外市场及贸易商资信。
23、支持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组织举办系列招商引资活动和经贸合作对接会,组织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展洽会、订货会,开展商务交流、项目洽谈、技术合作、产品推介等活动,并强化专项资金支持和综合服务指导。
持续优化城市营商环境
24、加强用电保障和服务。加快推动实现对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开展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的“三零”服务。有序推进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对暂时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鼓励中小企业利用厂房屋顶及附属设施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取自发自用模式降低用电成本。
25、推广实施“不见面”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政府审批事项,实施网上预约、“不见面”审批;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材料的实施容缺办理、承诺制审批,疫情消除后补办相关手续。优化投资线上审批服务,全面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加快审批进度,限时完成审批。
26、切实保障中小微企业款项及时支付。完善清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的长效机制,强化对政府采购和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和资金调度,严肃财经纪律和支付结算纪律,督促市属国有企业和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全面排查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拖欠的中小企业账款,无分歧欠款发现一起清偿一起。快速处置拖欠投诉举报线索,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违法行为,加快化解存量拖欠问题,坚决防范发生新的拖欠问题。
27、加大常态化疫情防控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批零住餐企业、疫情期间参与保供线上平台企业和机场、口岸、冷链等相关企业从业人员的定期核酸检测费用,以及物业服务企业、批零住餐企业和疫情期间参与保供线上平台企业的相关防疫消杀支出,给予补贴支持。
28、建立帮助各类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的工作推进机制。相关行管部门针对批零住餐、文体旅游、交通运输、民办养老机构和幼儿园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进一步分类细化制定各项支持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和个性化的支持举措,更有针对性的解决相关企业面临的具体痛点难点问题,对重大事项“一事一议”专题研究解决。建立疫情因素事实性证明办理便捷通道,坚持“特事特办”“急事立办”,积极为确有需要的企业和群众办理受疫情影响的相关事实性证明。
下一步,为推动“四个服务”走深走实、落地见效,我市各责任部门将把重点放在“28条”政策措施的执行、兑现上,确保企业真正受益,共同推动长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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