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药品,暂停销售使用、召回# 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通告,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等8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小儿感冒颗粒等10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国家药监局官网截图
根据通告,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福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阿达帕林凝胶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pH值。据悉,pH值是氢离子浓度指数,作为酸碱程度的衡量指标。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荣康集团广西康世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川贝止咳糖浆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据悉,装量系反映药品重量或容量的指标,适用于固体、半固体、液体制剂,规定应按最低装量检查法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会导致临床给药剂量不足。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江西山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冠脉宁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标示为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冠脉宁片(素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据悉,鉴别项主要用于区分药品特性,其手段包括显微鉴别、光谱鉴别等,薄层色谱法是常用的鉴别方法。重量差异系反映药物均匀性的指标,是保证准确给药的重要参数之一。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小儿感冒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玄麦甘桔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据悉,含量测定系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智托洁白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重量差异。据悉,性状项下记载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品的质量特性。中药饮片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可能涉及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有瑕疵、储存不当等情形。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亳州市慈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川牛膝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国家药监局表示,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另外,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国家药监局官网截图
根据通告,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福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阿达帕林凝胶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pH值。据悉,pH值是氢离子浓度指数,作为酸碱程度的衡量指标。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荣康集团广西康世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川贝止咳糖浆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据悉,装量系反映药品重量或容量的指标,适用于固体、半固体、液体制剂,规定应按最低装量检查法进行检查,不符合规定会导致临床给药剂量不足。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江西山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冠脉宁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标示为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冠脉宁片(素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据悉,鉴别项主要用于区分药品特性,其手段包括显微鉴别、光谱鉴别等,薄层色谱法是常用的鉴别方法。重量差异系反映药物均匀性的指标,是保证准确给药的重要参数之一。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小儿感冒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玄麦甘桔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据悉,含量测定系指用规定的试验方法测定原料及制剂中有效成分的含量,一般可采用化学、仪器或生物测定方法。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智托洁白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重量差异。据悉,性状项下记载外观、臭、味、溶解度以及物理常数等,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药品的质量特性。中药饮片性状项不符合规定,可能涉及药材种属偏差、炮制工艺有瑕疵、储存不当等情形。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亳州市慈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川牛膝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国家药监局表示,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另外,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来源:朔州市融媒体中心
#治理清真泛化#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8期)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监测,其中1批次不合格,涉及1家食品经营业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佳木斯市向阳区二美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清真回民食品厂生产的清真绿豆糕
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检验,佳木斯市向阳区二美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清真回民食品厂生产的清真绿豆糕(生产日期:2021年11月4日,350g/袋),霉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生产者信息:佳木斯市清真回民食品厂,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钢材市场内。
经营者信息:佳木斯市向阳区二美生鲜超市,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街540号。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佳木斯市向阳区二美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清真回民食品厂生产的清真绿豆糕
经营环节:向阳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被抽检单位佳木斯市向阳区二美生鲜超市共购进10袋,已销售10袋,共计3.5公斤。经营者已公告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
(一)佳木斯市向阳区二美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清真回民食品厂生产的清真绿豆糕
生产环节:向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7日对佳木斯市向阳区二美生鲜超市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清真绿豆糕经检验霉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该单位构成了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由于该单位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向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单位免予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佳向市监处罚(2021)58号)。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8期)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对我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销售的食品进行抽检监测,其中1批次不合格,涉及1家食品经营业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一)佳木斯市向阳区二美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清真回民食品厂生产的清真绿豆糕
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检验,佳木斯市向阳区二美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清真回民食品厂生产的清真绿豆糕(生产日期:2021年11月4日,350g/袋),霉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生产者信息:佳木斯市清真回民食品厂,地址:佳木斯市郊区友谊路钢材市场内。
经营者信息:佳木斯市向阳区二美生鲜超市,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街540号。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佳木斯市向阳区二美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清真回民食品厂生产的清真绿豆糕
经营环节:向阳区市场监管部门已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被抽检单位佳木斯市向阳区二美生鲜超市共购进10袋,已销售10袋,共计3.5公斤。经营者已公告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
(一)佳木斯市向阳区二美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清真回民食品厂生产的清真绿豆糕
生产环节:向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2月7日对佳木斯市向阳区二美生鲜超市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清真绿豆糕经检验霉菌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该单位构成了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由于该单位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向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该单位免予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佳向市监处罚(2021)58号)。
佳木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5日
【#提醒# 这10批次药品不合规!含小儿感冒颗粒】
一、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福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阿达帕林凝胶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pH值。
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荣康集团广西康世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川贝止咳糖浆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江西山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冠脉宁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标示为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冠脉宁片(素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
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小儿感冒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
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玄麦甘桔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智托洁白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重量差异。
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亳州市慈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川牛膝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
二、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https://t.cn/A6aLNONP
一、经黑龙江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福元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阿达帕林凝胶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pH值。
经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荣康集团广西康世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川贝止咳糖浆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装量。
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江西山高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冠脉宁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标示为山东昊福药业集团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冠脉宁片(素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
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广西金嗓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小儿感冒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鉴别。
经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四川逢春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玄麦甘桔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西藏甘露藏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智托洁白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重量差异。
经四川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亳州市慈济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川牛膝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海能信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茜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鉴别。
二、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https://t.cn/A6aLNO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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