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丨2022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
基本概念介绍
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性
“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一行两会一局”(“一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两会”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一局”是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利诱性
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社会性
“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按照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也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非法集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
分类化行为介绍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四个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
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
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
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
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
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风险防范提示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A.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F. 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https://t.cn/A6ah2CpR
基本概念介绍
非法集资的定义和基本特征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
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
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
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性
“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一行两会一局”(“一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两会”是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一局”是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利诱性
非法集资一般都许诺还本付息。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社会性
“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按照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也在第四章“法律责任”中规定了非法集资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对非法集资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处集资金额20%以上1倍以下的罚款。非法集资人为单位的,还可以根据情节轻重责令停产停业,由有关机关依法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5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非法集资协助人,由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给予警告,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不能同时履行所承担的清退集资资金和缴纳罚款义务时,先清退集资资金。
分类化行为介绍
非法集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条例》总结了以下几种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所或者平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四个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4.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典型非法集资活动“四部曲”
第一步:画饼
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区块链”、“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
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
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步:跑路
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非法集资常见套路
非法集资违法犯罪分子为了引诱群众上当受骗,达到非法集资目的,通常采取以下手段骗取群众信任。
►
装点公司门面,营造实力假象
不法分子往往成立公司,办理工商执照、税务登记等手续,貌似合法,实则没有金融资质。这些公司或办公地点高档豪华,或宣传国资背景,或投入重金通过各类媒体甚至央视进行包装宣传,或在高档场所(如人民大会堂)举行推介会、知识讲座,邀请名人、学者和官员站台造势,展示与领导合影及各种奖项,欺骗性更强。
►
编造投资项目,打消群众疑虑
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并且承诺有担保、可回购、低风险、高回报等。
►
混淆投资概念,常人难以判断
不法分子把在地方股交中心挂牌吹成上市,把在美国OTCBB市场挂牌混淆是在纳斯达克上市;有的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基金、网络炒汇等新的名词迷惑群众,假称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有的利用专卖、代理、加盟连锁、消费增值返利、电子商务等新的经营方式,欺骗群众投资。
►
承诺高额回报,编造“致富”神话
高利引诱,是所有诈骗犯罪分子欺骗群众的不二法门。不法分子一开始按时足额兑现先期投入者的本息,然后是拆东墙补西墙,用后来人的钱兑现先前的本息,等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风险防范提示
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A. 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
B. 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 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 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 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F. 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 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 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 “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 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
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
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
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
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
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
“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
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
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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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早餐】
国内新闻
27个省份陆续启用了统一式样通行证 保障重点物资运输
5月11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会上介绍,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对通行证适用范围、发放主体、申领渠道、全国互认等进行了部署安排。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韩敬华表示,目前,27个省份陆续启用了统一式样的通行证,在保障重点物资运输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4月车市断崖式下滑,创近十年同期月度新低
5月11日,中汽协发布数据显示,4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0.5万辆和118.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6.1%和47.6%。受疫情影响,4月汽车产销呈现近十年来同期月度新低。新能源汽车虽也受到影响,但依然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实现销量29.9万辆,同比增涨44.6%,市场占有率达到25.3%。
乘联会:4月TOP15车企合计零售销量79.9万辆 比亚迪获批发与零售双料冠军
据乘联会最新销量数据统计,4月份国内狭义乘用车市场,TOP15车企合计批发销量72.5万辆,市场集中度为76.6%,较上月提升2.7个百分点。4月TOP15车企合计零售销量79.9万辆,市场集中度为76.7%,较上月提升2.9个百分点。比亚迪汽车取得4月批发与零售双料冠军。
4月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13.3 GWh,同比增长58.1%
5月11日,中汽协发布数据显示,4月,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13.3 GWh,同比增涨58.1%,环比下降38.0%。其中三元电池装车量4.4 GWh,占总装车量32.9%,同比下降15.6%,环比下降46.9%;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8.9GWh,占总装车量67.0%,同比增长177.2%,环比下降32.6%。
汽车零部件概念股持续走强 板块近10股涨停
5月11日,创业板股金钟股份、富奥股份、爱柯迪、索菱股份、旭升股份、保隆科技、湘油泵、中马传动涨停。东莞证券发布研究报告表示,国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加速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有望受益自主品牌的崛起,逐步构筑本土供应链优势,迎来自主黄金时代。
国际新闻
苹果获新专利:电动汽车自动充电站
据外媒报道,美国专利商标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授予了苹果公司一项新专利:电动汽车充电站,可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自动化流程。苹果指出,下车将车辆连接到充电站对车辆操作员可能不太方便,同时,在需要手动将车辆连接到充电站进行充电时,人类操作员必须在场。而该专利中描述的系统和方法无需操作员手动连接,允许电动汽车自动连接到充电站。
宝马欲将电池成本降低30%,与特斯拉竞争
据外媒报道,从2025年开始,宝马汽车新电动汽车平台将改用下一代低成本电池。知情人士透露,宝马将效仿特斯拉,在其“Neue Klasse”平台中采用圆柱形电池,而不是方形电池,此次转变或将电池成本降低30%。
大众汽车计划重振越野先驱品牌Scout,推出电动SUV
据外媒报道,大众计划推出一款新的Scout品牌电动运动型多用途车(SUV)和一款Scout品牌电动皮卡。据知情人士透露,根据该计划,Scout将与大众、奥迪、保时捷、兰博基尼和宾利等大众旗下品牌一道,作为大众在美国的子公司运营。此举将标志着大众汽车首次在美国本土创建一个新品牌。
企业新闻
吉利成立数字科技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
5月11日,浙江吉利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经营范围包含: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该公司由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4月宁德时代动力电池装车量5.08 GWh,占比38.28%
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联盟发布数据显示,4月国内动力电池企业装车量前五名分别为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国轩高科和欣旺达。其中,宁德时代单月装车量5.08 GWh,占比38.28%;比亚迪的动力电池装车量4.27GWh,占比32.18%。
图片
博世集团2021年在华销售额增长9.6%
近日,博世中国披露,博世集团2021年在华业绩保持增长,销售额达到约1286亿人民币(约169亿欧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9.6%,并创下在华销售额新高。博世集团董事会主席史蒂凡•哈通(Stefan Hartung)说:“中国继续保持博世集团最大的单一市场地位。”
华为智能汽车黑匣子数据专利获授权
天眼查显示,近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的“智能驾驶汽车中黑匣子数据的管理方法、装置和设备”专利获得授权。摘要显示,本申请中的黑匣子设备根据黑匣子触发事件获取黑匣子数据,然后根据事件类型和数据类型评估数据的存储级别;再根据存储级别和预置规则存储数据,以此满足智能驾驶汽车中黑匣子数据的记录和存储,提升黑匣子数据的有效性和智能驾驶汽车的安全性。
奥动新能源即将启动C轮融资
5月11日,奥动新能源集团总裁助理、品牌与公共事务中心总经理、华东大区总经理黄春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C轮融资近期即将启动,IPO筹备工作也已经开始推动。”奥动新能源于2021年9月完成了15亿元的B轮战略融资,由中石化、广州金控,广州开发区等联合领投。
马斯克:未来中国市场将占特斯拉销量的25%至30%
当地时间5月10日,特斯拉CEO埃隆·马斯克表示,从长远看,中国市场将占特斯拉销量的25%~30%。特斯拉将对上海超级工厂扩产,近期内没有在中国新增第二座工厂的计划。
国内新闻
27个省份陆续启用了统一式样通行证 保障重点物资运输
5月11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举行。会上介绍,国务院物流保通保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对通行证适用范围、发放主体、申领渠道、全国互认等进行了部署安排。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韩敬华表示,目前,27个省份陆续启用了统一式样的通行证,在保障重点物资运输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4月车市断崖式下滑,创近十年同期月度新低
5月11日,中汽协发布数据显示,4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20.5万辆和118.1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6.1%和47.6%。受疫情影响,4月汽车产销呈现近十年来同期月度新低。新能源汽车虽也受到影响,但依然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实现销量29.9万辆,同比增涨44.6%,市场占有率达到25.3%。
乘联会:4月TOP15车企合计零售销量79.9万辆 比亚迪获批发与零售双料冠军
据乘联会最新销量数据统计,4月份国内狭义乘用车市场,TOP15车企合计批发销量72.5万辆,市场集中度为76.6%,较上月提升2.7个百分点。4月TOP15车企合计零售销量79.9万辆,市场集中度为76.7%,较上月提升2.9个百分点。比亚迪汽车取得4月批发与零售双料冠军。
4月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13.3 GWh,同比增长58.1%
5月11日,中汽协发布数据显示,4月,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13.3 GWh,同比增涨58.1%,环比下降38.0%。其中三元电池装车量4.4 GWh,占总装车量32.9%,同比下降15.6%,环比下降46.9%;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8.9GWh,占总装车量67.0%,同比增长177.2%,环比下降32.6%。
汽车零部件概念股持续走强 板块近10股涨停
5月11日,创业板股金钟股份、富奥股份、爱柯迪、索菱股份、旭升股份、保隆科技、湘油泵、中马传动涨停。东莞证券发布研究报告表示,国内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加速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有望受益自主品牌的崛起,逐步构筑本土供应链优势,迎来自主黄金时代。
国际新闻
苹果获新专利:电动汽车自动充电站
据外媒报道,美国专利商标局(U.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授予了苹果公司一项新专利:电动汽车充电站,可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自动化流程。苹果指出,下车将车辆连接到充电站对车辆操作员可能不太方便,同时,在需要手动将车辆连接到充电站进行充电时,人类操作员必须在场。而该专利中描述的系统和方法无需操作员手动连接,允许电动汽车自动连接到充电站。
宝马欲将电池成本降低30%,与特斯拉竞争
据外媒报道,从2025年开始,宝马汽车新电动汽车平台将改用下一代低成本电池。知情人士透露,宝马将效仿特斯拉,在其“Neue Klasse”平台中采用圆柱形电池,而不是方形电池,此次转变或将电池成本降低30%。
大众汽车计划重振越野先驱品牌Scout,推出电动SUV
据外媒报道,大众计划推出一款新的Scout品牌电动运动型多用途车(SUV)和一款Scout品牌电动皮卡。据知情人士透露,根据该计划,Scout将与大众、奥迪、保时捷、兰博基尼和宾利等大众旗下品牌一道,作为大众在美国的子公司运营。此举将标志着大众汽车首次在美国本土创建一个新品牌。
企业新闻
吉利成立数字科技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
5月11日,浙江吉利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经营范围包含: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该公司由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控股。
4月宁德时代动力电池装车量5.08 GWh,占比38.28%
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联盟发布数据显示,4月国内动力电池企业装车量前五名分别为宁德时代、比亚迪、中创新航、国轩高科和欣旺达。其中,宁德时代单月装车量5.08 GWh,占比38.28%;比亚迪的动力电池装车量4.27GWh,占比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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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世集团2021年在华销售额增长9.6%
近日,博世中国披露,博世集团2021年在华业绩保持增长,销售额达到约1286亿人民币(约169亿欧元),较2020年同比增长9.6%,并创下在华销售额新高。博世集团董事会主席史蒂凡•哈通(Stefan Hartung)说:“中国继续保持博世集团最大的单一市场地位。”
华为智能汽车黑匣子数据专利获授权
天眼查显示,近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申请的“智能驾驶汽车中黑匣子数据的管理方法、装置和设备”专利获得授权。摘要显示,本申请中的黑匣子设备根据黑匣子触发事件获取黑匣子数据,然后根据事件类型和数据类型评估数据的存储级别;再根据存储级别和预置规则存储数据,以此满足智能驾驶汽车中黑匣子数据的记录和存储,提升黑匣子数据的有效性和智能驾驶汽车的安全性。
奥动新能源即将启动C轮融资
5月11日,奥动新能源集团总裁助理、品牌与公共事务中心总经理、华东大区总经理黄春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C轮融资近期即将启动,IPO筹备工作也已经开始推动。”奥动新能源于2021年9月完成了15亿元的B轮战略融资,由中石化、广州金控,广州开发区等联合领投。
马斯克:未来中国市场将占特斯拉销量的25%至30%
当地时间5月10日,特斯拉CEO埃隆·马斯克表示,从长远看,中国市场将占特斯拉销量的25%~30%。特斯拉将对上海超级工厂扩产,近期内没有在中国新增第二座工厂的计划。
【新主线来了?“隐秘的角落”:县城基建大开发】
随着“加速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这一国家重大顶层设计政策被明确关注,市场终于等来可以给予厚望的新主线。
目前市场环境差,还没有其他大题材可以竞争,所以对于这个新政策方向,大家抱团取暖也好,确有前景也罢,未来一段时间有望成为稳住市场信心的主线。
大基建板块今日再度走强,浙江建投(002761)8连板创新高,宏润建设(002062)5连板,华蓝集团(301027)、金埔园林(301098)、奥雅设计(300949)、龙建股份(600853)等十余股涨停。
5月8日,新闻联播内容浓墨报道“加速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强调今年来现地化基建取得的各种成就,包括油气管道网络、电气网络、风光水发电设施建设。
5月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目前市场对于我国县域经济和县城基建的基本情况仍了解较少,县城仿佛是中国经济里一块“隐秘的角落”。
德邦证券基于大量数据描摹县域经济的基本面貌,发现1495个县城(不含县级市)城镇化率不及全国水平的一半,约八成人口仍在农村,近10年来县城城镇化和市政建设均近乎停滞。停滞多年的县城城镇化和基建正待重启!
4月26日,中央财经委第11次会议提出“研究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4月29日,政治局会议重申要“全力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5月6日,高层发布《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标志着政策落地,县城将成为下一轮稳增长的重要抓手。
后续,预计《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也将很快出台。
每轮稳增长都需要一个抓手。
比如2015-2017年,重点是面向三四线城市的棚改货币化安置。这一轮为什么是县城?
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中国城镇化进入尾声,接下来要补短板。
按统计局的数据,2021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比上年末提高0.83个百分点。参考发达国家的数据,2017年,美国城市化率是82.06%;德国城市化率是77.26%;日本城市化率是91.54%,整体在75%-95%之间。可以认为,中国的城镇化率提升空间还有十几年左右,正在进入最后的尾声。
过去几十年,中国的城市化方向始终是追求以大为美的,将绝对优势比例的资源全部汇聚于大城市,从而实现了一批国家中心城市的“速成”。
在资金不足的早期,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一处,往往更容易获得成功,这是基本的创业法则。
但是当一线城市、新一线城市都已经成熟,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的情况下,就应该要兼顾平衡,适当补短板了。
第二,制造业强国战略,需要大力打造“县城”。
大城市战略和小县城战略,各有优势,是不同阶段的不同追求。
大城市战略的核心,是重点发展金融、文化、软件、医疗等高端服务业,代表就是美国和英国。
但这种战略有两个问题:
其一,大城市对制造业不友好
制造业的利润率相对偏低,并且往往需要大面积的厂房用地,在地价日益高昂的大城市很难生存。即使是高端制造业,也很难跟金融等行业比拼利润率。这就是为什么像华为这样的科技巨头,都要离开深圳,迁往东莞而去。而如果我国继续只重视发展大城市,结果可能就是制造业工厂外迁到东南亚等国,造成制造业空心化。
其二,对受教育程度较低的阶层不友好。
大城市生活成本高昂,低教育人群普遍生活艰难,即使能找到外卖的工作,也缺乏幸福感可言。如果我国能通过小县城战略,成功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发达的优质县城,既能够将制造业向内陆、中西部引导迁移;又能使低教育阶层实现就近工作,低成本生活,幸福感无疑将大大提升。
这无疑是我国高层“共同富裕”的理想蓝图,也是应对美国制裁、扩大内需、实现内循环的必然之路。
县城大开发的基本面如何?
先了解一下基本面,县城最大的特点就是“散和弱”。
从经济看,2019年我国县及县级市GDP体量为38万亿元左右,占全国GDP的近2/5。其中,作为县域经济核心的县城及县级市城区,GDP占全国GDP的近1/4。
而从人口看,我国县城有多少人口?县和县级市的常住总人口7.61亿,占全国人口的54%,县级市的平均人口规模是县的两倍。多少人口从县城流出?1.5亿人口从全国近1900个县城流出;一般县城,每5个人里就有一个人走出县外;县级市,大约每10个人里有一个人外流
但从数量看,县及县级市数量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划数量的2/3。
2019年底,县和县级市数量分别为1494、387个,二者共计1881个,约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数量(967个)的2倍。
产出方面,三分之二的行政区数量,三分之一的人口,仅贡献了四分之一的GDP,短板明显。
县城创造了多少GDP?近1900县城创造全国38%的GDP;县级市的平均经济体量是县城的三倍;从县域GDP占全省GDP的比例来看,中西部占比更高,高指标省份大致呈现出“环湖北分布”的特点。
消费方面,县城人均消费支出为城市的2/3左右,占城镇总消费支出约20%,有挖掘潜力。
投资方面,县城人均市政公用设施投资为城市的1/2左右,占城镇总市政投资约15%。
2020年我国县城的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完成额为3884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0.7%,简直是弱爆了。
可以说,我国的县城建设,过去几十年都被忽视,欠账很大。
这也意味着,搞基建的需求很大。
当然,县城很多很散,我国向来不赞成撒胡椒粉式的面面俱到。根据老经验,还是会有重点的打造一些样本、特区,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后再扩展开来。未来会从2020年确定的120个新型城镇化示范县,逐步扩展到其他地区。120个示范县来看,县城城镇化推进仍以东部地区为主,东部占到近一半(58个)。
文件中提到了4大领域17项建设任务,基本上面面俱到,十分繁多。
但深入研究的话,就会发现重点其实是两块:道路桥梁、市政管网建设。
1)道路桥梁。
要想富、先修路。道路建设的核心意义是提升县城与周边大中城市互联互通的水平。拥有便捷快速的交通路网,才能将制造业向县城引导,实现产业落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根据过往的数据,道路桥梁的建设资金占了县城市政固投的35%,是最大的单一投资类目。
2)市政管网建设。
市政管网建设包括:更新改造水厂和老旧破损供水管网、完善燃气储气设施和燃气管网、推进路面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地、垃圾和污水处理系统等。这是提升人居环境,吸引人口向县城落户的最基础环节。
按过往数据,市政管网的建设资金占了县城市政固投的18%,占比也很大。
县城基建的短板很多,但以上两块是最重要,也是资金投入规模较大的两个环节。
随着“加速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这一国家重大顶层设计政策被明确关注,市场终于等来可以给予厚望的新主线。
目前市场环境差,还没有其他大题材可以竞争,所以对于这个新政策方向,大家抱团取暖也好,确有前景也罢,未来一段时间有望成为稳住市场信心的主线。
大基建板块今日再度走强,浙江建投(002761)8连板创新高,宏润建设(002062)5连板,华蓝集团(301027)、金埔园林(301098)、奥雅设计(300949)、龙建股份(600853)等十余股涨停。
5月8日,新闻联播内容浓墨报道“加速构建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强调今年来现地化基建取得的各种成就,包括油气管道网络、电气网络、风光水发电设施建设。
5月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5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目前市场对于我国县域经济和县城基建的基本情况仍了解较少,县城仿佛是中国经济里一块“隐秘的角落”。
德邦证券基于大量数据描摹县域经济的基本面貌,发现1495个县城(不含县级市)城镇化率不及全国水平的一半,约八成人口仍在农村,近10年来县城城镇化和市政建设均近乎停滞。停滞多年的县城城镇化和基建正待重启!
4月26日,中央财经委第11次会议提出“研究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4月29日,政治局会议重申要“全力扩大国内需求,发挥有效投资的关键作用,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5月6日,高层发布《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标志着政策落地,县城将成为下一轮稳增长的重要抓手。
后续,预计《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也将很快出台。
每轮稳增长都需要一个抓手。
比如2015-2017年,重点是面向三四线城市的棚改货币化安置。这一轮为什么是县城?
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中国城镇化进入尾声,接下来要补短板。
按统计局的数据,2021年末全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4.72%,比上年末提高0.83个百分点。参考发达国家的数据,2017年,美国城市化率是82.06%;德国城市化率是77.26%;日本城市化率是91.54%,整体在75%-95%之间。可以认为,中国的城镇化率提升空间还有十几年左右,正在进入最后的尾声。
过去几十年,中国的城市化方向始终是追求以大为美的,将绝对优势比例的资源全部汇聚于大城市,从而实现了一批国家中心城市的“速成”。
在资金不足的早期,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一处,往往更容易获得成功,这是基本的创业法则。
但是当一线城市、新一线城市都已经成熟,基础设施建设日臻完善的情况下,就应该要兼顾平衡,适当补短板了。
第二,制造业强国战略,需要大力打造“县城”。
大城市战略和小县城战略,各有优势,是不同阶段的不同追求。
大城市战略的核心,是重点发展金融、文化、软件、医疗等高端服务业,代表就是美国和英国。
但这种战略有两个问题:
其一,大城市对制造业不友好
制造业的利润率相对偏低,并且往往需要大面积的厂房用地,在地价日益高昂的大城市很难生存。即使是高端制造业,也很难跟金融等行业比拼利润率。这就是为什么像华为这样的科技巨头,都要离开深圳,迁往东莞而去。而如果我国继续只重视发展大城市,结果可能就是制造业工厂外迁到东南亚等国,造成制造业空心化。
其二,对受教育程度较低的阶层不友好。
大城市生活成本高昂,低教育人群普遍生活艰难,即使能找到外卖的工作,也缺乏幸福感可言。如果我国能通过小县城战略,成功打造一批基础设施发达的优质县城,既能够将制造业向内陆、中西部引导迁移;又能使低教育阶层实现就近工作,低成本生活,幸福感无疑将大大提升。
这无疑是我国高层“共同富裕”的理想蓝图,也是应对美国制裁、扩大内需、实现内循环的必然之路。
县城大开发的基本面如何?
先了解一下基本面,县城最大的特点就是“散和弱”。
从经济看,2019年我国县及县级市GDP体量为38万亿元左右,占全国GDP的近2/5。其中,作为县域经济核心的县城及县级市城区,GDP占全国GDP的近1/4。
而从人口看,我国县城有多少人口?县和县级市的常住总人口7.61亿,占全国人口的54%,县级市的平均人口规模是县的两倍。多少人口从县城流出?1.5亿人口从全国近1900个县城流出;一般县城,每5个人里就有一个人走出县外;县级市,大约每10个人里有一个人外流
但从数量看,县及县级市数量占全国县级行政区划数量的2/3。
2019年底,县和县级市数量分别为1494、387个,二者共计1881个,约为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数量(967个)的2倍。
产出方面,三分之二的行政区数量,三分之一的人口,仅贡献了四分之一的GDP,短板明显。
县城创造了多少GDP?近1900县城创造全国38%的GDP;县级市的平均经济体量是县城的三倍;从县域GDP占全省GDP的比例来看,中西部占比更高,高指标省份大致呈现出“环湖北分布”的特点。
消费方面,县城人均消费支出为城市的2/3左右,占城镇总消费支出约20%,有挖掘潜力。
投资方面,县城人均市政公用设施投资为城市的1/2左右,占城镇总市政投资约15%。
2020年我国县城的市政公用设施投资完成额为3884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0.7%,简直是弱爆了。
可以说,我国的县城建设,过去几十年都被忽视,欠账很大。
这也意味着,搞基建的需求很大。
当然,县城很多很散,我国向来不赞成撒胡椒粉式的面面俱到。根据老经验,还是会有重点的打造一些样本、特区,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后再扩展开来。未来会从2020年确定的120个新型城镇化示范县,逐步扩展到其他地区。120个示范县来看,县城城镇化推进仍以东部地区为主,东部占到近一半(58个)。
文件中提到了4大领域17项建设任务,基本上面面俱到,十分繁多。
但深入研究的话,就会发现重点其实是两块:道路桥梁、市政管网建设。
1)道路桥梁。
要想富、先修路。道路建设的核心意义是提升县城与周边大中城市互联互通的水平。拥有便捷快速的交通路网,才能将制造业向县城引导,实现产业落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根据过往的数据,道路桥梁的建设资金占了县城市政固投的35%,是最大的单一投资类目。
2)市政管网建设。
市政管网建设包括:更新改造水厂和老旧破损供水管网、完善燃气储气设施和燃气管网、推进路面电网和通信网架空线入地、垃圾和污水处理系统等。这是提升人居环境,吸引人口向县城落户的最基础环节。
按过往数据,市政管网的建设资金占了县城市政固投的18%,占比也很大。
县城基建的短板很多,但以上两块是最重要,也是资金投入规模较大的两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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