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高烧、咳嗽,一直以为肺炎,医生看到脖子上的伤口后:艾滋病
没有任何地方,能像医院一样,折射出大千世界里的人生百态。在这里,你能看到无数心酸的场面,也让你直面最残酷的现实。
那是一个32岁的女人,下个月就要结婚了。可此时,她看着手里的化验单,就像判决书一般宣判了自己的“死刑”。
刺眼的“HIV待确定”,让她不知所措。虽然只是怀疑,但她明显还是懵了。
她端坐在门口,手上的电话没有停过,依稀能够听见对面男人的声音。一个小时后,她走了,什么也没说,甚至连椅子上的就诊卡都没拿。
时间回到4天前,她头痛、高烧不退、剧烈咳嗽。在社区医院拍了片子,核酸检测为阴性,医生高度怀疑是肺炎,给她开了相应的药物。
连续服药两天,她的病情虽然有些许好转,但发烧还在继续,并且咳嗽症状也在加重。
她觉得“输液好得快”,所以又跑去输液。又是连续输液两天,她的症状没有任何缓解,可即便如此,她还是想继续输液,恳求我加大剂量。
我没同意。
谁知道她居然哭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人,说哭就哭了。可能是看到了我的不知所措,她擦了擦眼泪说道:“我还有一个月就要结婚了,我现在不能出什么事,更不能住院,为了这场婚礼我们准备了好久...我不能让他失望......”
虽然她说得有道理,但我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总觉得事情不简单。
“这样,你再去复查一下CT,我们再看看结果。”
CT显示,她的肺炎没有任何好转,也就是说之前注射和服用的消炎药对她无济于事。
“你最近还有哪里不舒服?”
她沉思了一会,明显有点犹豫:“这几天我感觉全身的肌肉关节都痛,还有点口腔溃疡...可能是输液搞得吧...”
“你过来,我看看怎么回事”同一时间,她脱掉了外面的防晒衣。
我看到她脖子淋巴结已经肿大,且脖子上的纹身也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三个英文字母,看样子像是某个人的名字。
纹身已经结疤,很明显这个纹身纹上去的时间并不久。
我把她叫到楼梯间,因为在诊室里,总是会遇到那种“我就问一下”的患者,而此时要聊的这个问题,对于她来说确实不希望有第三个人在。
“你现在需要去验下血...”
“没问题啊,抽血可以的”
“你知道我让你抽血检查什么吗?”
“不就是查下到底是不是肺炎吗?”
“不是...是艾滋病和梅毒这些”
“我不需要查性病,我觉得不可能得这些病!”“我一直都很保守,和男朋友都快结婚了,也没有发生什么...”她几近崩溃。
“是这样的,如果是肺炎的话,通过这些天的治疗早应该就好了。还有你的那些症状,更主要的是你脖子上的纹身...”
“纹身没什么的,我实在太爱他了,所以才把他名字纹上去的。”我话还没说完,她就打断了。
“那这纹身是什么时候的事?在哪里纹的?”
“快一个半月了吧,也就在...那个店我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就在我们那的一个小巷子里。”
这更加加重了我的怀疑,好在后来她听了我的话去检查,也就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故事到这里也结束了,因为后来她就再也没来过。
其实我也挺遗憾的,因为她本有三次拯救自己的机会,可惜都错过了。
第一次,她可能是为了便宜,也可能是觉得离家近,也可能是熟人介绍,选择了卫生条件不达标的纹身店。
纹身,顾名思义就是通过针刺皮肤,并将对人体无害和不被吸收的金属氧化色素注入到真皮层中。
殊不知,在纹身过程中针尖和被纹身者的血液会发生不断接触,随后又在纹身药水的容器中反复沾染。这个时候,如果纹身所使用的针没有经过彻底消毒,或者药水容器反复使用,就极有可能发生交叉感染!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血液和母婴这三种途径传播。性,就是高危性行为;母婴传播,就是已感染病毒的母亲分娩或者哺乳时传播。
而血液传播,是最容易被忽视,对于被感染者来说也是最无辜的一种。在不正规纹身、不正规鲜血、伤口接触等,都有可能发生血液传播。
需要注意的是,在各种传播行为中,如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输血传播感染率约为95%;母婴传播30%、共用注射器约0.67%、性行为约0.5-1%、针刺伤约0.3%。
第二次,在不正规场所纹身后,她已经高度怀疑自己感染了艾滋病。这个时候她没有选择立刻去吃阻断药,反而一心只关心自己有没有被感染,从而错过了吃阻断药的最佳时机。
这也是很多艾滋病感染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因为艾滋病病毒有窗口期,在感染病毒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压根检测不出来。这个窗口期1-8周,所以在这个时期内心再怎么焦急,检测结果都无法盖棺定论。
而这个时候最需要做的就是吃阻断药,因为病毒进入人体后,一般会在72小时后感染淋巴细胞,在这之前消灭病毒就能有效预防感染。这就意味着,阻断药越早吃越好,一般在2小时内服用阻断成功率能达到99%。哪怕72小时内服用,也有较高的阻断率!
第三次,她应该选择报警,而不是默默瞒着所有人。这一条虽然实属无奈,但能避免更多人遭殃,也能让不法商家受到制裁。
因为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在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的情况下,依然以各种途径导致他人感染病毒的,将被以故意伤害罪惩处。
现实生活中,这种人真的存在。
有人出售艾滋病人的血液:
有人在得知自己被感染艾滋病后,三个月内和324名男性发生关系,疯狂报复:
遗憾已经发生,最后我想提醒所有人:
①要洁身自爱,不要发生高危性行为;
②不要和他人共用注射器;
③不要在不正规机构且没有医生的指导下擅自输血;
④不要和他人共用牙刷、剃须刀等私人物品;
⑤美容店、美发店、纹身店,一定要选择正规的;
⑥每次性行为前,做好安全措施。
#微博新知博主#
没有任何地方,能像医院一样,折射出大千世界里的人生百态。在这里,你能看到无数心酸的场面,也让你直面最残酷的现实。
那是一个32岁的女人,下个月就要结婚了。可此时,她看着手里的化验单,就像判决书一般宣判了自己的“死刑”。
刺眼的“HIV待确定”,让她不知所措。虽然只是怀疑,但她明显还是懵了。
她端坐在门口,手上的电话没有停过,依稀能够听见对面男人的声音。一个小时后,她走了,什么也没说,甚至连椅子上的就诊卡都没拿。
时间回到4天前,她头痛、高烧不退、剧烈咳嗽。在社区医院拍了片子,核酸检测为阴性,医生高度怀疑是肺炎,给她开了相应的药物。
连续服药两天,她的病情虽然有些许好转,但发烧还在继续,并且咳嗽症状也在加重。
她觉得“输液好得快”,所以又跑去输液。又是连续输液两天,她的症状没有任何缓解,可即便如此,她还是想继续输液,恳求我加大剂量。
我没同意。
谁知道她居然哭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人,说哭就哭了。可能是看到了我的不知所措,她擦了擦眼泪说道:“我还有一个月就要结婚了,我现在不能出什么事,更不能住院,为了这场婚礼我们准备了好久...我不能让他失望......”
虽然她说得有道理,但我还是觉得哪里不对劲,总觉得事情不简单。
“这样,你再去复查一下CT,我们再看看结果。”
CT显示,她的肺炎没有任何好转,也就是说之前注射和服用的消炎药对她无济于事。
“你最近还有哪里不舒服?”
她沉思了一会,明显有点犹豫:“这几天我感觉全身的肌肉关节都痛,还有点口腔溃疡...可能是输液搞得吧...”
“你过来,我看看怎么回事”同一时间,她脱掉了外面的防晒衣。
我看到她脖子淋巴结已经肿大,且脖子上的纹身也引起了我的注意,那是三个英文字母,看样子像是某个人的名字。
纹身已经结疤,很明显这个纹身纹上去的时间并不久。
我把她叫到楼梯间,因为在诊室里,总是会遇到那种“我就问一下”的患者,而此时要聊的这个问题,对于她来说确实不希望有第三个人在。
“你现在需要去验下血...”
“没问题啊,抽血可以的”
“你知道我让你抽血检查什么吗?”
“不就是查下到底是不是肺炎吗?”
“不是...是艾滋病和梅毒这些”
“我不需要查性病,我觉得不可能得这些病!”“我一直都很保守,和男朋友都快结婚了,也没有发生什么...”她几近崩溃。
“是这样的,如果是肺炎的话,通过这些天的治疗早应该就好了。还有你的那些症状,更主要的是你脖子上的纹身...”
“纹身没什么的,我实在太爱他了,所以才把他名字纹上去的。”我话还没说完,她就打断了。
“那这纹身是什么时候的事?在哪里纹的?”
“快一个半月了吧,也就在...那个店我不记得叫什么名字了,就在我们那的一个小巷子里。”
这更加加重了我的怀疑,好在后来她听了我的话去检查,也就发生了开头的那一幕。
故事到这里也结束了,因为后来她就再也没来过。
其实我也挺遗憾的,因为她本有三次拯救自己的机会,可惜都错过了。
第一次,她可能是为了便宜,也可能是觉得离家近,也可能是熟人介绍,选择了卫生条件不达标的纹身店。
纹身,顾名思义就是通过针刺皮肤,并将对人体无害和不被吸收的金属氧化色素注入到真皮层中。
殊不知,在纹身过程中针尖和被纹身者的血液会发生不断接触,随后又在纹身药水的容器中反复沾染。这个时候,如果纹身所使用的针没有经过彻底消毒,或者药水容器反复使用,就极有可能发生交叉感染!
艾滋病主要通过性、血液和母婴这三种途径传播。性,就是高危性行为;母婴传播,就是已感染病毒的母亲分娩或者哺乳时传播。
而血液传播,是最容易被忽视,对于被感染者来说也是最无辜的一种。在不正规纹身、不正规鲜血、伤口接触等,都有可能发生血液传播。
需要注意的是,在各种传播行为中,如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输血传播感染率约为95%;母婴传播30%、共用注射器约0.67%、性行为约0.5-1%、针刺伤约0.3%。
第二次,在不正规场所纹身后,她已经高度怀疑自己感染了艾滋病。这个时候她没有选择立刻去吃阻断药,反而一心只关心自己有没有被感染,从而错过了吃阻断药的最佳时机。
这也是很多艾滋病感染者最容易犯的错误,因为艾滋病病毒有窗口期,在感染病毒后的一段时间内,可能压根检测不出来。这个窗口期1-8周,所以在这个时期内心再怎么焦急,检测结果都无法盖棺定论。
而这个时候最需要做的就是吃阻断药,因为病毒进入人体后,一般会在72小时后感染淋巴细胞,在这之前消灭病毒就能有效预防感染。这就意味着,阻断药越早吃越好,一般在2小时内服用阻断成功率能达到99%。哪怕72小时内服用,也有较高的阻断率!
第三次,她应该选择报警,而不是默默瞒着所有人。这一条虽然实属无奈,但能避免更多人遭殃,也能让不法商家受到制裁。
因为根据《艾滋病防治条例》,在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的情况下,依然以各种途径导致他人感染病毒的,将被以故意伤害罪惩处。
现实生活中,这种人真的存在。
有人出售艾滋病人的血液:
有人在得知自己被感染艾滋病后,三个月内和324名男性发生关系,疯狂报复:
遗憾已经发生,最后我想提醒所有人:
①要洁身自爱,不要发生高危性行为;
②不要和他人共用注射器;
③不要在不正规机构且没有医生的指导下擅自输血;
④不要和他人共用牙刷、剃须刀等私人物品;
⑤美容店、美发店、纹身店,一定要选择正规的;
⑥每次性行为前,做好安全措施。
#微博新知博主#
到p5 p12地方的时候哭的最凶 在一起一个月其实很短 但对我而言在短时间内真的很难忘怀 可能是因为在短期内发生了很多美好的事 之后一下子分开 有点难以接受吧 马上要搬家了 这里可能以后很少回来了 故地重游 回忆了过往的这一个月甜蜜时刻 没在一起或者刚在一起的时候多么甜 分开之后就有多么难过 希望我早点释怀 大学会有更多的人 他只是短暂的爱了我一下罢了 过客而已 跟他分开 他没有原则性问题 所以我今天找他复合 他没有同意 不成功便成仁 要么复合要么死心 哈哈哈哈哈 他好冷漠 可能确实是不爱了吧 我真的好慢热 刚在一起的时候我其实没那么喜欢他 直到高考出分.. 喔 原来只有三天 在这之前以为过了挺久呢 嗯 让我死在暧昧的时候吧 人与人之间的吸引力还是因为没看透 我觉得我只是放不下暧昧时候发生的事情 还有他的颜 我怀念的是事 人已经就是 两两相望唯余失望了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等我什么时候一天一次也没哭 那估计差不多就是想通了吧
于嗟鸠兮,无食桑葚。于嗟女兮,无与士耽。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说也。
等我什么时候一天一次也没哭 那估计差不多就是想通了吧
【#历史冷知识# 古代废品处理大赏:垃圾去哪儿?】
报道称,全球平均每年产出约21亿吨固体废弃物。过去六七十年里,人类已制造约83亿吨塑料垃圾……然而垃圾处理的节奏却始终赶不上人类生产垃圾的速度。
有人说,今天我们遭的罪,不都是前人埋下的祸根?老祖宗表示——我们绝不背锅,因为早在千年前,中国就已在环境保护的长河上扬帆起航了。
(一)挖坑刨土,就地掩埋
古时候人们受条件所限,制造的垃圾多为厨余、粪便。不过由于民间多数人吃不饱饭,即便是厨余,也不存在过多浪费。
人们常把厨余垃圾转移到城外“无人区”堆放,有时兴致好也会挖个坑埋上,待这些废料降解,化为土壤的养料。
现代考古发掘时有时会挖到这样的垃圾坑,学界称之为“灰坑”。但由于我国考古界约定俗成“是个坑不知道它是干嘛的就管它叫灰坑”,因此灰坑“生前”也不全是垃圾坑。
灰坑主要分两种,一种人工挖成,一种自然形成,有坑以后人们就往坑里放垃圾。除了垃圾,有的也会埋些宝器以作殉葬陪衬,还有人在其中储存生活用品。
灰坑因为垃圾沉积,久而久之土壤会变色,考古专家可以从土壤的颜色分层来判断这是什么年代形成的殉葬坑或垃圾坑。
至于废弃的纺织物、木材等可燃物,一把火烧掉就完事了。古代的垃圾没有残余污染,多数可以算是纯天然,燃烧还不会给环境带来太大压力。
(二)猪和垃圾处理的渊源
什么垃圾适合掩埋,什么垃圾适合烧毁,老祖宗们依据生活经验有效执行。但是垃圾处理也是一个极富创造力的行为,就比如粪便这个东西——就让人觉得挺棘手的。
今天人类以“小猪佩奇试吃”来判断垃圾应属分类,孰不知在古代,猪早已被拉进垃圾处理项目组了。
古人为牲畜修建猪圈和牛栏,家畜的“产出”不断堆积,再由人来集中处理。
商代有一位政治家,叫伊尹。这位先生教会了老百姓以粪为肥,浇灌农田。
“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良田也。” ——《汜胜之书》
人们知晓了用粪土施肥的妙法,很快就用到了之后的“猪圈”搭建上。我们可以从字形中窥得一二道理。《说文解字》中说道:“溷,厕也,从豕在囗中也。”
圂读作“hùn”,字形上看是把猪关在围栏里。它既可指猪圈也可做厕所。
猪圈需要经常清理,囤积在圈内的家畜粪便好收集,人们拾粪肥田,就能成功变“粪”为宝。
虽知粪便施肥有功,你大概没想到它还能卖钱吧!
(三)金钱如粪土,粪土赚万贯
西晋皇帝曾出售官位,以贴补私用,想来已经很是奇葩了。而唐朝一位叫裴舒的内府官员,更具创新精神——倡导卖马粪赚钱,扩充国库。
裴舒做过一次调研,奏请朝廷说,宫内的马粪一年可创收二十万缗,也就是2亿文钱。不过当时上级表示,马粪天子传予后世,实在不雅,此事便由此作罢。但现在想来,此法既能解决宫内污物,又能大赚一笔,真是一笔不亏的买卖。
清末小说《市声》里也有段故事,说当时一位民间妇女包氏,劝慰丈夫去开粪厂赚钱,专门收粪,贩给乡下,足见这一买卖的合理性。
人说金钱如粪土,却不知粪土教人赚万贯。转眼看看今日粪土的市场价,不知是否还有让人一夜暴富的商机呢?
(四)乱扔垃圾,律令严惩
先秦时百姓经历了“垃圾围城”的痛苦,《韩非子》记载了解决妙法。
“弃灰之法”,源于商朝,在商朝的大街上倒垃圾(灰)会被砍手。《韩非子》里是这样说的:一曰: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子贡曰:“弃灰之罪轻,断手之罚重,古人何太毅也?”曰:“无弃灰,所易也;断手,所恶也。行所易,不关所恶,古人以为易,故行之。”
前脚灰倒出去,胳膊可能就先于扬灰一秒落地了。子贡心想这算什么规定,于是跑去问孔子。孔子解释说:不让你倒垃圾,这很容易吧。说要断手,这让他们很厌恶吧。做他们容易做到的,又不触犯他们厌恶的,古人觉得可行就这样做了。
《汉书·五行志》中也有记载,“商君之法,弃灰于道者,黥。”黥,就是在人脸上刺字并涂墨汁。因为扔垃圾被脸上刻字,受刑者大概会留下一生的阴影,不敢再犯了。
除了当朝明文规定的法律条令,古代还有不少职业“街道清理人”。《周礼》就记载了一种古老的职业——条狼氏。
“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条狼氏是古时候的街道清理人,更是一种官职。“条”实指“涤”,“涤除道上之狼扈,而使之洁清”,何为“狼扈”?也就是道路上一些杂物,贾公彦解释为“谓不蠲之物在道,犹今言狼藉也”。
旧时描述条狼氏出街,是这样的画面: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男、子则二人。 ——《周礼·秋官·条狼氏》
条狼氏道路清理进行得井井有条,路上行人纷纷退避。
除了有专业守卫街道的人现身执法,旧时还有早期的公共厕所——“匽”,以供老百姓使用。
根据《周礼·天官》记载,“官人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恶臭”,此处的“匽”,即路厕,一般设置在人们的活动场所附近,和公共厕所功能无异。
时光荏苒,到了唐朝,环境投资人应运而生。有人凭借清理垃圾,赢得家财万贯。
“河东人裴明礼,善于理业,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太平广记》
(五)别叫我“破烂王”,请叫我环保回收员
一位没财没资本的小老百姓,凭着一颗发财致富的商人头脑,顿时身价倍增,这就是裴明礼的奇迹人生。
早先裴明礼以擅长垃圾分类“闻名”乡里。他出一趟门就带回不少废品,等到屯够了量,再反手转卖。但这只是初级的废品回收。
很快裴明礼开始走大运了。他买了块地,在当中立了一根木杆,在杆上挂了一个筐,然后让路人捡地上的石块往中间扔。于是废地上的碎石瓦砾很快被拾掇干净了。接着他又购回了很多羊,羊吃完地上的草,排下的粪便还能改良土壤。
后来裴明礼卖掉这些羊,翻了土,在这里种上了树,等到丰收时节他卖了果子,一来二去赚了不少钱。用这些钱,他在这块土地上,盖起了房子,种上农作物,还空出地方来养蜜蜂。
由于赚钱有道,裴明礼在贞观年间,升任殿中御史,最后做到太常卿,轻轻松松一路高升。
可惜,并不是满大街的唐朝人都有这样明智的求财之道,唐朝针对那些对垃圾回收没什么想法的人,还是走了严格的法律办法——不仅处罚乱扔垃圾的人,其主管部门监督不力也将一同获罪。
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疏议曰:具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 ——《唐律疏议》
意思是,在街道上随便倾倒垃圾的人,会被打六十大板,倒水者无碍。执法者如果纵容居民乱丢垃圾的行为,与乱丢垃圾者同罪。
到了北宋,东京汴梁承载着百万人口,但当时城市格局仍然紧密,道路以井字形方格网状排布,除了当中四条御街,其他小路纵横交错,小摊小贩沿路落座,汴梁可谓人满为患。
在沉重的人口压力下,城市环境卫生更难于管理。好在宋朝出了一个街道司,和从前的“条狼氏”颇有相似,负责监管城市的街道环境,就好比今天的“城管”。
街道司规模更大,还行的是“责任制”。他们对于分内职责有明确规定,包括整修道路、疏导积水、清理街道,整顿市容。
街道司约有五百人,每人月薪“钱二千,青衫子一领”,总的来说宋朝早期的“市政部门”,是比唐朝要成熟的。
南宋的《梦梁录》里记载着一种名为“倾脚头”的职业,具体干嘛呢?专业掏粪。到了春天,“官府差雇淘渠人沿门通渠;道路污泥,差雇船只搬载乡落空闲处”,所以当时临安街头还算整洁。马可波罗到达临安(今杭州)时也曾盛赞临安是“世界最美丽名贵之城”。
清末时期城市的垃圾尤其多,且“道路则任其倾圮,污秽则任其堆积”,当时作为皇城的北京,朝廷濒于倾塌,帝都景象凄惨,处处破败,人心惶惶,生活排污甚重。
如果没有专业的道路清扫者,城市就会变成一个大型垃圾回收站。
好在到今天,人们的环保意识大有提升,街头景象足见我们自身的成长。
报道称,全球平均每年产出约21亿吨固体废弃物。过去六七十年里,人类已制造约83亿吨塑料垃圾……然而垃圾处理的节奏却始终赶不上人类生产垃圾的速度。
有人说,今天我们遭的罪,不都是前人埋下的祸根?老祖宗表示——我们绝不背锅,因为早在千年前,中国就已在环境保护的长河上扬帆起航了。
(一)挖坑刨土,就地掩埋
古时候人们受条件所限,制造的垃圾多为厨余、粪便。不过由于民间多数人吃不饱饭,即便是厨余,也不存在过多浪费。
人们常把厨余垃圾转移到城外“无人区”堆放,有时兴致好也会挖个坑埋上,待这些废料降解,化为土壤的养料。
现代考古发掘时有时会挖到这样的垃圾坑,学界称之为“灰坑”。但由于我国考古界约定俗成“是个坑不知道它是干嘛的就管它叫灰坑”,因此灰坑“生前”也不全是垃圾坑。
灰坑主要分两种,一种人工挖成,一种自然形成,有坑以后人们就往坑里放垃圾。除了垃圾,有的也会埋些宝器以作殉葬陪衬,还有人在其中储存生活用品。
灰坑因为垃圾沉积,久而久之土壤会变色,考古专家可以从土壤的颜色分层来判断这是什么年代形成的殉葬坑或垃圾坑。
至于废弃的纺织物、木材等可燃物,一把火烧掉就完事了。古代的垃圾没有残余污染,多数可以算是纯天然,燃烧还不会给环境带来太大压力。
(二)猪和垃圾处理的渊源
什么垃圾适合掩埋,什么垃圾适合烧毁,老祖宗们依据生活经验有效执行。但是垃圾处理也是一个极富创造力的行为,就比如粪便这个东西——就让人觉得挺棘手的。
今天人类以“小猪佩奇试吃”来判断垃圾应属分类,孰不知在古代,猪早已被拉进垃圾处理项目组了。
古人为牲畜修建猪圈和牛栏,家畜的“产出”不断堆积,再由人来集中处理。
商代有一位政治家,叫伊尹。这位先生教会了老百姓以粪为肥,浇灌农田。
“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区田以粪气为美,非必良田也。” ——《汜胜之书》
人们知晓了用粪土施肥的妙法,很快就用到了之后的“猪圈”搭建上。我们可以从字形中窥得一二道理。《说文解字》中说道:“溷,厕也,从豕在囗中也。”
圂读作“hùn”,字形上看是把猪关在围栏里。它既可指猪圈也可做厕所。
猪圈需要经常清理,囤积在圈内的家畜粪便好收集,人们拾粪肥田,就能成功变“粪”为宝。
虽知粪便施肥有功,你大概没想到它还能卖钱吧!
(三)金钱如粪土,粪土赚万贯
西晋皇帝曾出售官位,以贴补私用,想来已经很是奇葩了。而唐朝一位叫裴舒的内府官员,更具创新精神——倡导卖马粪赚钱,扩充国库。
裴舒做过一次调研,奏请朝廷说,宫内的马粪一年可创收二十万缗,也就是2亿文钱。不过当时上级表示,马粪天子传予后世,实在不雅,此事便由此作罢。但现在想来,此法既能解决宫内污物,又能大赚一笔,真是一笔不亏的买卖。
清末小说《市声》里也有段故事,说当时一位民间妇女包氏,劝慰丈夫去开粪厂赚钱,专门收粪,贩给乡下,足见这一买卖的合理性。
人说金钱如粪土,却不知粪土教人赚万贯。转眼看看今日粪土的市场价,不知是否还有让人一夜暴富的商机呢?
(四)乱扔垃圾,律令严惩
先秦时百姓经历了“垃圾围城”的痛苦,《韩非子》记载了解决妙法。
“弃灰之法”,源于商朝,在商朝的大街上倒垃圾(灰)会被砍手。《韩非子》里是这样说的:一曰: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子贡曰:“弃灰之罪轻,断手之罚重,古人何太毅也?”曰:“无弃灰,所易也;断手,所恶也。行所易,不关所恶,古人以为易,故行之。”
前脚灰倒出去,胳膊可能就先于扬灰一秒落地了。子贡心想这算什么规定,于是跑去问孔子。孔子解释说:不让你倒垃圾,这很容易吧。说要断手,这让他们很厌恶吧。做他们容易做到的,又不触犯他们厌恶的,古人觉得可行就这样做了。
《汉书·五行志》中也有记载,“商君之法,弃灰于道者,黥。”黥,就是在人脸上刺字并涂墨汁。因为扔垃圾被脸上刻字,受刑者大概会留下一生的阴影,不敢再犯了。
除了当朝明文规定的法律条令,古代还有不少职业“街道清理人”。《周礼》就记载了一种古老的职业——条狼氏。
“条狼氏下士六人,胥六人,徒六十人。” 条狼氏是古时候的街道清理人,更是一种官职。“条”实指“涤”,“涤除道上之狼扈,而使之洁清”,何为“狼扈”?也就是道路上一些杂物,贾公彦解释为“谓不蠲之物在道,犹今言狼藉也”。
旧时描述条狼氏出街,是这样的画面:掌执鞭以趋辟,王出入则八人夹道,公则六人,侯、伯则四人,男、子则二人。 ——《周礼·秋官·条狼氏》
条狼氏道路清理进行得井井有条,路上行人纷纷退避。
除了有专业守卫街道的人现身执法,旧时还有早期的公共厕所——“匽”,以供老百姓使用。
根据《周礼·天官》记载,“官人为其井匽,除其不蠲,去其恶臭”,此处的“匽”,即路厕,一般设置在人们的活动场所附近,和公共厕所功能无异。
时光荏苒,到了唐朝,环境投资人应运而生。有人凭借清理垃圾,赢得家财万贯。
“河东人裴明礼,善于理业,收人间所弃物,积而鬻之,以此家产巨万。”——《太平广记》
(五)别叫我“破烂王”,请叫我环保回收员
一位没财没资本的小老百姓,凭着一颗发财致富的商人头脑,顿时身价倍增,这就是裴明礼的奇迹人生。
早先裴明礼以擅长垃圾分类“闻名”乡里。他出一趟门就带回不少废品,等到屯够了量,再反手转卖。但这只是初级的废品回收。
很快裴明礼开始走大运了。他买了块地,在当中立了一根木杆,在杆上挂了一个筐,然后让路人捡地上的石块往中间扔。于是废地上的碎石瓦砾很快被拾掇干净了。接着他又购回了很多羊,羊吃完地上的草,排下的粪便还能改良土壤。
后来裴明礼卖掉这些羊,翻了土,在这里种上了树,等到丰收时节他卖了果子,一来二去赚了不少钱。用这些钱,他在这块土地上,盖起了房子,种上农作物,还空出地方来养蜜蜂。
由于赚钱有道,裴明礼在贞观年间,升任殿中御史,最后做到太常卿,轻轻松松一路高升。
可惜,并不是满大街的唐朝人都有这样明智的求财之道,唐朝针对那些对垃圾回收没什么想法的人,还是走了严格的法律办法——不仅处罚乱扔垃圾的人,其主管部门监督不力也将一同获罪。
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主司不禁,与同罪。疏议曰:具有穿穴垣墙,以出秽污之物于街巷,杖六十。直出水者,无罪,主司不禁,与同罪。 ——《唐律疏议》
意思是,在街道上随便倾倒垃圾的人,会被打六十大板,倒水者无碍。执法者如果纵容居民乱丢垃圾的行为,与乱丢垃圾者同罪。
到了北宋,东京汴梁承载着百万人口,但当时城市格局仍然紧密,道路以井字形方格网状排布,除了当中四条御街,其他小路纵横交错,小摊小贩沿路落座,汴梁可谓人满为患。
在沉重的人口压力下,城市环境卫生更难于管理。好在宋朝出了一个街道司,和从前的“条狼氏”颇有相似,负责监管城市的街道环境,就好比今天的“城管”。
街道司规模更大,还行的是“责任制”。他们对于分内职责有明确规定,包括整修道路、疏导积水、清理街道,整顿市容。
街道司约有五百人,每人月薪“钱二千,青衫子一领”,总的来说宋朝早期的“市政部门”,是比唐朝要成熟的。
南宋的《梦梁录》里记载着一种名为“倾脚头”的职业,具体干嘛呢?专业掏粪。到了春天,“官府差雇淘渠人沿门通渠;道路污泥,差雇船只搬载乡落空闲处”,所以当时临安街头还算整洁。马可波罗到达临安(今杭州)时也曾盛赞临安是“世界最美丽名贵之城”。
清末时期城市的垃圾尤其多,且“道路则任其倾圮,污秽则任其堆积”,当时作为皇城的北京,朝廷濒于倾塌,帝都景象凄惨,处处破败,人心惶惶,生活排污甚重。
如果没有专业的道路清扫者,城市就会变成一个大型垃圾回收站。
好在到今天,人们的环保意识大有提升,街头景象足见我们自身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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