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通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
设置标准(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科技局、民政局、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行政审批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2022年3月7日
小编就其中重点内容进行了摘编
一起来看
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试行)
适用范围
(一)本标准中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是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举办的,专门从事以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为培训对象的学科类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二)本标准所称学科类培训机构是指以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及与其升学考试相关的延伸类项目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三)本标准所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是指实施体育类(相关专项运动技能)、艺术类(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等)、科技类(编程、机器人、创客等)等有助于中小学生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机构名称
(一)培训机构名称应与其办学类别相符合,应与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登记管理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符合。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中文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语义一致,对外使用的名称应与批准的名称一致,不得使用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名称,不得在禁止期限内使用已被撤(注)销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已登记的其他培训机构或学校名称、简称、特定称谓。
(二)培训机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
1.行政区划:一般市辖区采用“设区市+市辖区”结构(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旗(县、市)采用“旗(县、市)”结构。
2.字号:由两个以上规范汉字组成 ,不得使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政党、社团组织、部队番号,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
3.行业表述:营利性培训机构表述为“××培训+公司”;非营利性培训机构表述为“××培训+学校或中心”。表述中可以体现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等,如“英语培训”“围棋培训”“舞蹈培训”等。
4.组织形式:一般称“学校”“中心”“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按照具体登记类型选取使用,不得使用“总”字。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办学场所(地)
(一)举办者应提供与培训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地)(含办公用房、教学培训用房和其他必备场地)。
(二)举办者以自有场所(地)办学的,应当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
(三)培训机构场所(地)应符合建筑、消防、安全、卫生、环保、抗震等安全要求,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培训机构要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四)办学场所(地)应当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远离殡仪馆、医院太平间、传染病院、监狱和看守所等建筑,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办学场所(地)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地)总建筑面积的2/3。体育类(除棋牌)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舞蹈、戏剧戏曲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其他类培训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2.招收小学生的培训机构,只能设置在建筑的4层及以下;招收中学生的培训机构,只能设置在建筑的5层及以下,舞蹈、戏剧戏曲类培训教室层高不低于3.5米。
3.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层、医疗卫生用房、简易住房等不得作为培训办学场地。
4.招收寄宿学员的,要具备满足需要的住宿条件,还应当配备与寄宿学员规模相匹配的阅读、生活与活动场所,学员人均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
5.向学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6.所有教学及生活场所应符合国家关于消防、食品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或具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相应合格证明材料。
7.教学场地等公共场所应当安装视频监控,并配备数据存储设施,视频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五)施行“一点一证”,一个固定且独立使用的场所(地)或培训点只能申办设立一个培训机构,且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能共同使用。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办学培训地址、增设分支机构或培训点。
培训项目内容及时间
(一)培训机构应当坚持五育并举,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培训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具有明确的培训宗旨及培养目标,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应当制定与其培训项目相对应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二)培训机构开展培训项目,应落实自主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和自治区教育厅《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指引(试行)》要求,规范开展培训活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三)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超纲、超范围开展培训,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旗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四)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五)线下培训机构严禁开展线上培训活动。
(六)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收费
培训机构收费应符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要求。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与标准应在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
其他
(一)培训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学科类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管,体育类培训机构由体育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管,艺术类培训机构由文化旅游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管,科技类培训机构由科技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管,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暂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管。
(二)培训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各盟市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设置标准,制定监督管理办法,指导所属旗县(市、区)组织实施。设立行政审批部门的地区,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审批和监管办法。
(三)面向各类人群(包括中小学生)提供体育、文化、科技等服务的申办者,按照原有管理体制申请设立。
(四)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攀岩、滑雪等)培训的机构,须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五)本标准实施前审批设立的培训机构,必须在2年内按照本标准要求,重新进行审核登记。主管部门每年上半年对培训机构上一年度的办学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检查,年检结果及时向社会通报。
(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七)面向学龄前儿童、普通高中学生的培训机构设置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八)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内教办发〔2018〕276号)与本标准不一致的,按本标准执行。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整,从其规定执行。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
设置标准(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审批流程(试行)》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科技局、民政局、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行政审批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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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2022年3月7日
小编就其中重点内容进行了摘编
一起来看
内蒙古自治区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试行)
适用范围
(一)本标准中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是指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面向社会举办的,专门从事以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为培训对象的学科类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
(二)本标准所称学科类培训机构是指以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及与其升学考试相关的延伸类项目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三)本标准所称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是指实施体育类(相关专项运动技能)、艺术类(音乐、舞蹈、戏剧戏曲、美术等)、科技类(编程、机器人、创客等)等有助于中小学生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机构名称
(一)培训机构名称应与其办学类别相符合,应与市场监管、民政部门登记管理和教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符合。培训机构只能使用一个中文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语义一致,对外使用的名称应与批准的名称一致,不得使用可能对公众造成误解的名称,不得在禁止期限内使用已被撤(注)销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已登记的其他培训机构或学校名称、简称、特定称谓。
(二)培训机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
1.行政区划:一般市辖区采用“设区市+市辖区”结构(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旗(县、市)采用“旗(县、市)”结构。
2.字号:由两个以上规范汉字组成 ,不得使用国家(地区)、国际组织、政党、社团组织、部队番号,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国际”“世界”“全球”等字样。
3.行业表述:营利性培训机构表述为“××培训+公司”;非营利性培训机构表述为“××培训+学校或中心”。表述中可以体现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等,如“英语培训”“围棋培训”“舞蹈培训”等。
4.组织形式:一般称“学校”“中心”“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按照具体登记类型选取使用,不得使用“总”字。非营利性培训机构不得设立分支机构。
办学场所(地)
(一)举办者应提供与培训类别和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地)(含办公用房、教学培训用房和其他必备场地)。
(二)举办者以自有场所(地)办学的,应当提供办学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以租用场所办学的,应当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自申请办学之日起不得少于3年。
(三)培训机构场所(地)应符合建筑、消防、安全、卫生、环保、抗震等安全要求,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制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培训机构要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
(四)办学场所(地)应当避开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可能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场所,远离殡仪馆、医院太平间、传染病院、监狱和看守所等建筑,并且具备以下条件:
1.办学场所(地)总建筑面积应不少于200平方米。其中,教学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办学场所(地)总建筑面积的2/3。体育类(除棋牌)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5平方米,舞蹈、戏剧戏曲类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其他类培训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
2.招收小学生的培训机构,只能设置在建筑的4层及以下;招收中学生的培训机构,只能设置在建筑的5层及以下,舞蹈、戏剧戏曲类培训教室层高不低于3.5米。
3.居民住宅、地下室、架空层、医疗卫生用房、简易住房等不得作为培训办学场地。
4.招收寄宿学员的,要具备满足需要的住宿条件,还应当配备与寄宿学员规模相匹配的阅读、生活与活动场所,学员人均宿舍建筑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
5.向学员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取得相应的食品经营许可等相关证照,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规定配备管理人员,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
6.所有教学及生活场所应符合国家关于消防、食品卫生等管理规定要求,并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或具有评估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相应合格证明材料。
7.教学场地等公共场所应当安装视频监控,并配备数据存储设施,视频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五)施行“一点一证”,一个固定且独立使用的场所(地)或培训点只能申办设立一个培训机构,且学科类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能共同使用。未经审批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办学培训地址、增设分支机构或培训点。
培训项目内容及时间
(一)培训机构应当坚持五育并举,体现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遵循教育规律,着眼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培训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具有明确的培训宗旨及培养目标,不得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应当制定与其培训项目相对应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教学内容。
(二)培训机构开展培训项目,应落实自主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项目分类鉴别指南》和自治区教育厅《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和非学科类项目鉴定指引(试行)》要求,规范开展培训活动,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
(三)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超纲、超范围开展培训,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旗县(市、区)中小学同期进度。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四)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五)线下培训机构严禁开展线上培训活动。
(六)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收费
培训机构收费应符合《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要求。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学科类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与标准应在办学场所、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并于培训服务前向学员明示。
其他
(一)培训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学科类培训机构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管,体育类培训机构由体育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管,艺术类培训机构由文化旅游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管,科技类培训机构由科技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管,其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暂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和监管。
(二)培训机构实行属地管理,各盟市可根据实际进一步细化设置标准,制定监督管理办法,指导所属旗县(市、区)组织实施。设立行政审批部门的地区,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审批和监管办法。
(三)面向各类人群(包括中小学生)提供体育、文化、科技等服务的申办者,按照原有管理体制申请设立。
(四)开展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攀岩、滑雪等)培训的机构,须取得《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证》。
(五)本标准实施前审批设立的培训机构,必须在2年内按照本标准要求,重新进行审核登记。主管部门每年上半年对培训机构上一年度的办学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检查,年检结果及时向社会通报。
(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七)面向学龄前儿童、普通高中学生的培训机构设置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八)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内蒙古自治区民办教育类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内教办发〔2018〕276号)与本标准不一致的,按本标准执行。如遇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调整,从其规定执行。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站
达摩禅与般舟三昧
徐孙铭
一 、达摩禅之贡献
达摩禅对于早期中国禅宗建立的贡献,大体有三:
第一 ,以《楞伽经》和
“ 二人四行 ” 论为立宗之旨。
《楞伽经》
以 “ 佛语心晶 ” 为篇名,
即以直指如来心地为宗旨。
苏轼《楞伽经后记》说: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
先佛所说微妙第一真实了义,
故谓之佛语心晶。”
蒋之奇为苏拭书
《楞伽经》作序说:
“ 昔达摩西来,
既已传心印于二祖,
且云吾有《楞伽经》四卷,
亦用付汝,
即是如来心地要门,
令诸众生开示悟人。
此亦佛与禅并传,
而玄与义俱付也。”
“ 佛与禅并传,
玄与义俱付 ”,
正是以
《楞伽》传宗的达摩禅之宗旨。
第二 ,以 “ 壁观 ” 为独特的修持法门。
《景德传灯录》说:
达摩 “ 初居少林寺九年,为二祖说法,
只教曰:
外息诸缘,
内心无喘,
心如墙壁,
可以人道。”
这种
“ 面壁而坐,
终日默然,
人莫之测,
谓之壁观 ”,
即是达摩禅法之一大特色。
第三 ,以不立文字、教外别传、
师徒口耳相传为传授方祛。
“ 慧可种种说心性理道未契,
师只遮其非,
不为说无念心体。
慧可曰:
‘ 我已息诸缘。’
师曰:
‘ 莫不成断灭去否 ?’
曰:
‘ 不成断灭。’
师曰:
‘ 何以验之,
云不断灭 ?’
可曰:
‘ 了了常知,
故言之不可及。’
师曰:
‘ 此是诸佛所传心印,
更无疑也。’”
( 同上 )
这种师徒授受,
不依靠文字语言,
只凭自心 “ 了了常知 ” 的证悟,
就是达摩传宗的主要方法。
嵩山少林寺正以达摩祖师禅的诞生地为主要特色,
在中国禅宗史上写下最早、
且又最富于传奇色彩的光辉一页。
二 、达摩禅与般舟三昧之异
达摩禅究竟
与
《般舟三昧经》的禅法有无联系?
笔者认为,
二者有非常密切的联系,
且多相近、
相通之处。
《般舟三昧经》
又称
《十方现在佛悉在前立定经》,
异译为
《跋陂菩萨经》。
是阿弥陀经典中的最早文献,
“ 净土三经 ” 的最早先驱。
“ 般舟三昧 ”
作为禅定的一个法门,
主要讲在特定的时间内
( 七天七夜
或
九十天 )
经行不息,
除用食外,
步步声声念念唯在阿弥陀佛,
念佛而见十方现在佛站立面前。
这种以
《般舟三昧经》
为主要经典,
以口念阿弥陀佛而修禅定的法门,
即叫般舟三昧,
也可以叫念佛禅。
此经大约在公元1世纪前后左右编纂,
流行中土者,
前后有七个译本,
以支娄迦谶于后汉灵帝光和二年
( 179 )
10月8日于洛阳译出的
《般舟三昧经》
最有价值。
般舟三昧法门
与
达摩禅主要区别有三点:
第一 ,般舟三昧强调念佛而修禅定,
达摩禅则主张 “ 壁观 ” 而修定
《般舟三昧经》说:
“ 是菩萨用是念佛故,
当得生阿弥陀佛国
…… 用念佛故得空三昧,
如是为念佛。”
以念佛作为
“ 得空三昧 ” 的助缘,
达到 “ 生阿弥陀佛国 ” 之目的。
而达摩禅则以 “ 壁观 ” 而修定,
即《景德传灯录》所载
“ 心如墙壁,
可以人道 ”。
达摩人嵩山少林寺,
终日面壁。
时人不解其意,
称其禅法为面壁婆罗门。
他通过 “ 凝住壁观 ”,
而悟凡圣等一、
与理冥符、
寂然无为,
证悟此心即佛。
虽然念佛三昧以念佛人定而见佛,
达摩禅以
‘‘ 壁观 ”
而悟自心是佛,
在根本目的上是一致的,
而悟人之途径则有区别。
第二 ,般舟三昧主张有相观想,
达摩禅主张 “ 四念处 ” 的无相观想
《般舟三昧经》说:
“ 菩萨当作是念:
诸佛悉在前立,
当具足念诸佛端正,
悉欲逮见一一想
…… 复更作念:
佛亦不用心得,
亦不用身得,
亦不用心得佛,
亦不用色得佛。
何以故?
心者佛无心,
色者佛无色,
不用是心色,
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念佛三昧必须从有相观想人手,
通过念佛观想诸佛立在面前,
见到诸佛妙相庄严,
同时又不执着于有相;
还说:
“ 一者自观身、
观他人身。
自观身、
观他人身者,
本无身;
二者自观痛痒,
观他人痛痒。
自观痛痒、
观他人痛痒者,
本无痛痒;
三者自观意、
观他人意。
自观意、
观他人意者,
本无意;
四者自观法、
观他人法。
自观法、
观他人法者,
本无法。”
这四种观法
( 观自身他人身、
自他痛痒、
自意他人意、
自法他人法 ),
即 “ 四念处 ”;
观身不净,
观受是苦,
观心无常,
观法无我,
是以慧观的力量,
使心安住于道法上,
使正而不邪。
而达摩禅则注重
“ 四念处 ” 的无相观想,
尤其是通过会心、
悟心而求安心,
也就是 “ 觅心不可得 ”,
而悟无常、苦、无我、不净,
从而得到解脱。
第三 ,般舟三昧以见佛为最高境界,
达摩禅则以 “ 无所见 ” 为其精髓
《般舟三昧经》说:
“ 菩萨如是持佛威神力,于三昧中立,
在所欲见何方佛,欲见即见。”
修此定而见佛是最高境界。
当然,
《经》中也反复叮咛,
见佛也不应执着,
“ 菩萨见佛不当着 ”。
而达摩禅更以
“ 无所见 ”
为见作为最高境界。
《景德传灯录》载:
达摩 “ 欲西返天竺,
乃命门人曰:
‘ 时将至矣,
汝等盍各言所得乎 ?’
时门人道副对曰:
‘ 如我所见,
不执文字,
不离文字,
而为道用。’
师曰:
‘ 汝得吾皮。’
尼总持曰:
‘ 我今所解,
如庆喜见阿佛国,
一见更不再见。’
师曰:
‘ 汝得吾肉。’
道育曰:
‘ 四大本空,
五阴非有,
而我见处,
无一法可得。’
师曰:
‘ 汝得吾骨。’
最后慧可礼拜后依位而立。
师曰:
‘ 汝得吾髓。’
乃顾慧可而告之曰:
‘ 昔如来以正法眼付迦叶大士,
展转嘱累而至于我,
我今付汝,
汝当护持。’”
这个关于修禅境界对话的传说,
实际上把修祖师禅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对于文字不离不执;
第二层次,突破禅关而顿悟;
第三层次,无一法可得;
第四层次,会心微笑。
这显然是以
无所见、
无所得、
无所悟为顿悟的最高境界。
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看出:
在修禅定的途径和方法、
观想是否有相、
修定以什么境界为高这三个方面,
般舟三昧与达摩禅是有一定区别的。
正因为如此,
传为达摩所作的
《少室六门集》
第二《破相论》
即排斥称名念佛说:
“ 诵之与念,
义理悬殊,
在口曰诵,
在心曰念。
…… 诵在口中,
即是音声之相,
执相求理,
终无是处。”
达摩之时念佛禅尚处于胚胎之中,
这不可能是达摩的思想,
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达摩禅与般舟三昧的差异,
它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三 、达摩禅与般舟三昧之同
然而,
从根本上讲达摩禅与般舟三昧
( 念佛禅 )
是一致的。
二者有不少相同、相通之处。
第一 ,达摩禅的 “ 理人 ”
与
念佛三昧的 “ 无所着 ” 之一致 “ 二人四行 ”,
被教内外公认为是达摩的正统思想。
其中二人的 “ 理人 ” 说:
“ 藉教悟宗,
深信众生同一真性,
客尘障故。
令舍伪归真,
凝住壁观,
无自无他,
凡圣等一,
坚住不移,
不随他教,
与道冥符,
寂然无为,
名理人也。”
达摩禅虽然不主张有相观想,
但也不排斥经教。
它借助经教,
通过一心专注地观想的
“ 凝住壁观 ”,
达到
“ 与道冥符,
寂然无为 ” 的境界,
这与般舟三昧
( 念佛禅 )
是殊途同归的。
般舟三昧虽然作 “ 有相观想 ”,
但经中反复强调不着于相:
“ 菩萨见佛、
不当着,色、痛、痒、思、想、生、死识不当着。
何以故?
着者为烧身。
见佛但当念其功德,
当索摩诃衍。”
“ 菩萨于三昧中不当有所着,
不着者疾得是三昧。”
之所以不应当执着于相,
是因为 “ 缘起性空 ” 之故:
“ 一切法本无所有,念有,因着;
无有,反言有,亦着。”
《佛印品》
第十六还连续以19个 “ 无 ” 的 “ 佛印 ” 来否定对于有相、有求的执着。
“ 何等为佛印?
所识不当行,
无所念、
无所求、
无所想、
无所着、
无所愿、
无所向生、
无所适、
无所生、
无所有、
无所取、
无所顾、
无所往、
无所得、
无所有、
无所结、
所有尽、
所欲尽、
无所从生、
无所灭、
无所坏、
无所败,
道要道本是印中。”
可见,
达摩禅之
“ 寂然无为 ”
的
“ 理人 ”
与般舟三昧的
“ 无所着 ”
精神完全一致,
都是对观想的主体以及作为观想对象的客体之否定。
第二 ,达摩禅的“ 行人 ” 与般舟三昧 “ 修四事 ” 的一致性
达摩 “ 二人四行 ” 论,
其中 “ 行人 ” 即 “ 四行 ”:
报冤行、
随缘行、
无所求行、
称法行。
报冤行,
又作报怨行,
即对于苦、穷、冤、害都能甘心忍受,无怨无悔。
随缘行,对于顺境、逆境、喜乐、得失,不喜不忧,随缘而行。
无所求行,
即舍弃一切,
无所执着,
包括舍弃自身,安心无为。
称法行,
即修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等六度,自利利他。
这都是针对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苦等八苦而提出的修定解脱法门。
般舟三昧主张:
“ 用念佛故得空三昧 ”,
“ 持是行法故,
致三昧便得三昧,
现在诸佛悉在前立。”
又主张持 “ 四事 ” 疾得三昧:
“ 菩萨有四事疾得是三昧。
何等为四?
一者不信余道;
二者断爱欲;
三者如法行;
四者无所贪生,
是为四。
菩萨疾得是三昧。”
这 “ 四事 ” 中,
“ 如法行 ”
相当于达摩禅的 “ 称法行 ”;
“ 无所贪生 ”,
相当于
“ 无所求行 ”;
“ 断爱欲 ”
相当于
“ 随缘行 ”;
“ 不信余道 ” 以及 “
不自说身善,
亦不说他人恶,
若有骂者,
若有刑者,
亦不得恚,
亦不得恨,
亦不得懈 ”,
则与 “ 报怨行 ” 相近。
可见,
达摩
“ 四行 ”
与般舟三昧
“ 四事 ”
是大体一致,
非常相近的。
第三 ,达摩 “ 觅心了不可得 ”
与
般舟三昧
“ 是法无所有,本无 ” 相通
徐孙铭
一 、达摩禅之贡献
达摩禅对于早期中国禅宗建立的贡献,大体有三:
第一 ,以《楞伽经》和
“ 二人四行 ” 论为立宗之旨。
《楞伽经》
以 “ 佛语心晶 ” 为篇名,
即以直指如来心地为宗旨。
苏轼《楞伽经后记》说:
“《楞伽阿跋多罗宝经》,
先佛所说微妙第一真实了义,
故谓之佛语心晶。”
蒋之奇为苏拭书
《楞伽经》作序说:
“ 昔达摩西来,
既已传心印于二祖,
且云吾有《楞伽经》四卷,
亦用付汝,
即是如来心地要门,
令诸众生开示悟人。
此亦佛与禅并传,
而玄与义俱付也。”
“ 佛与禅并传,
玄与义俱付 ”,
正是以
《楞伽》传宗的达摩禅之宗旨。
第二 ,以 “ 壁观 ” 为独特的修持法门。
《景德传灯录》说:
达摩 “ 初居少林寺九年,为二祖说法,
只教曰:
外息诸缘,
内心无喘,
心如墙壁,
可以人道。”
这种
“ 面壁而坐,
终日默然,
人莫之测,
谓之壁观 ”,
即是达摩禅法之一大特色。
第三 ,以不立文字、教外别传、
师徒口耳相传为传授方祛。
“ 慧可种种说心性理道未契,
师只遮其非,
不为说无念心体。
慧可曰:
‘ 我已息诸缘。’
师曰:
‘ 莫不成断灭去否 ?’
曰:
‘ 不成断灭。’
师曰:
‘ 何以验之,
云不断灭 ?’
可曰:
‘ 了了常知,
故言之不可及。’
师曰:
‘ 此是诸佛所传心印,
更无疑也。’”
( 同上 )
这种师徒授受,
不依靠文字语言,
只凭自心 “ 了了常知 ” 的证悟,
就是达摩传宗的主要方法。
嵩山少林寺正以达摩祖师禅的诞生地为主要特色,
在中国禅宗史上写下最早、
且又最富于传奇色彩的光辉一页。
二 、达摩禅与般舟三昧之异
达摩禅究竟
与
《般舟三昧经》的禅法有无联系?
笔者认为,
二者有非常密切的联系,
且多相近、
相通之处。
《般舟三昧经》
又称
《十方现在佛悉在前立定经》,
异译为
《跋陂菩萨经》。
是阿弥陀经典中的最早文献,
“ 净土三经 ” 的最早先驱。
“ 般舟三昧 ”
作为禅定的一个法门,
主要讲在特定的时间内
( 七天七夜
或
九十天 )
经行不息,
除用食外,
步步声声念念唯在阿弥陀佛,
念佛而见十方现在佛站立面前。
这种以
《般舟三昧经》
为主要经典,
以口念阿弥陀佛而修禅定的法门,
即叫般舟三昧,
也可以叫念佛禅。
此经大约在公元1世纪前后左右编纂,
流行中土者,
前后有七个译本,
以支娄迦谶于后汉灵帝光和二年
( 179 )
10月8日于洛阳译出的
《般舟三昧经》
最有价值。
般舟三昧法门
与
达摩禅主要区别有三点:
第一 ,般舟三昧强调念佛而修禅定,
达摩禅则主张 “ 壁观 ” 而修定
《般舟三昧经》说:
“ 是菩萨用是念佛故,
当得生阿弥陀佛国
…… 用念佛故得空三昧,
如是为念佛。”
以念佛作为
“ 得空三昧 ” 的助缘,
达到 “ 生阿弥陀佛国 ” 之目的。
而达摩禅则以 “ 壁观 ” 而修定,
即《景德传灯录》所载
“ 心如墙壁,
可以人道 ”。
达摩人嵩山少林寺,
终日面壁。
时人不解其意,
称其禅法为面壁婆罗门。
他通过 “ 凝住壁观 ”,
而悟凡圣等一、
与理冥符、
寂然无为,
证悟此心即佛。
虽然念佛三昧以念佛人定而见佛,
达摩禅以
‘‘ 壁观 ”
而悟自心是佛,
在根本目的上是一致的,
而悟人之途径则有区别。
第二 ,般舟三昧主张有相观想,
达摩禅主张 “ 四念处 ” 的无相观想
《般舟三昧经》说:
“ 菩萨当作是念:
诸佛悉在前立,
当具足念诸佛端正,
悉欲逮见一一想
…… 复更作念:
佛亦不用心得,
亦不用身得,
亦不用心得佛,
亦不用色得佛。
何以故?
心者佛无心,
色者佛无色,
不用是心色,
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念佛三昧必须从有相观想人手,
通过念佛观想诸佛立在面前,
见到诸佛妙相庄严,
同时又不执着于有相;
还说:
“ 一者自观身、
观他人身。
自观身、
观他人身者,
本无身;
二者自观痛痒,
观他人痛痒。
自观痛痒、
观他人痛痒者,
本无痛痒;
三者自观意、
观他人意。
自观意、
观他人意者,
本无意;
四者自观法、
观他人法。
自观法、
观他人法者,
本无法。”
这四种观法
( 观自身他人身、
自他痛痒、
自意他人意、
自法他人法 ),
即 “ 四念处 ”;
观身不净,
观受是苦,
观心无常,
观法无我,
是以慧观的力量,
使心安住于道法上,
使正而不邪。
而达摩禅则注重
“ 四念处 ” 的无相观想,
尤其是通过会心、
悟心而求安心,
也就是 “ 觅心不可得 ”,
而悟无常、苦、无我、不净,
从而得到解脱。
第三 ,般舟三昧以见佛为最高境界,
达摩禅则以 “ 无所见 ” 为其精髓
《般舟三昧经》说:
“ 菩萨如是持佛威神力,于三昧中立,
在所欲见何方佛,欲见即见。”
修此定而见佛是最高境界。
当然,
《经》中也反复叮咛,
见佛也不应执着,
“ 菩萨见佛不当着 ”。
而达摩禅更以
“ 无所见 ”
为见作为最高境界。
《景德传灯录》载:
达摩 “ 欲西返天竺,
乃命门人曰:
‘ 时将至矣,
汝等盍各言所得乎 ?’
时门人道副对曰:
‘ 如我所见,
不执文字,
不离文字,
而为道用。’
师曰:
‘ 汝得吾皮。’
尼总持曰:
‘ 我今所解,
如庆喜见阿佛国,
一见更不再见。’
师曰:
‘ 汝得吾肉。’
道育曰:
‘ 四大本空,
五阴非有,
而我见处,
无一法可得。’
师曰:
‘ 汝得吾骨。’
最后慧可礼拜后依位而立。
师曰:
‘ 汝得吾髓。’
乃顾慧可而告之曰:
‘ 昔如来以正法眼付迦叶大士,
展转嘱累而至于我,
我今付汝,
汝当护持。’”
这个关于修禅境界对话的传说,
实际上把修祖师禅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对于文字不离不执;
第二层次,突破禅关而顿悟;
第三层次,无一法可得;
第四层次,会心微笑。
这显然是以
无所见、
无所得、
无所悟为顿悟的最高境界。
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看出:
在修禅定的途径和方法、
观想是否有相、
修定以什么境界为高这三个方面,
般舟三昧与达摩禅是有一定区别的。
正因为如此,
传为达摩所作的
《少室六门集》
第二《破相论》
即排斥称名念佛说:
“ 诵之与念,
义理悬殊,
在口曰诵,
在心曰念。
…… 诵在口中,
即是音声之相,
执相求理,
终无是处。”
达摩之时念佛禅尚处于胚胎之中,
这不可能是达摩的思想,
但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达摩禅与般舟三昧的差异,
它还是有参考价值的。
三 、达摩禅与般舟三昧之同
然而,
从根本上讲达摩禅与般舟三昧
( 念佛禅 )
是一致的。
二者有不少相同、相通之处。
第一 ,达摩禅的 “ 理人 ”
与
念佛三昧的 “ 无所着 ” 之一致 “ 二人四行 ”,
被教内外公认为是达摩的正统思想。
其中二人的 “ 理人 ” 说:
“ 藉教悟宗,
深信众生同一真性,
客尘障故。
令舍伪归真,
凝住壁观,
无自无他,
凡圣等一,
坚住不移,
不随他教,
与道冥符,
寂然无为,
名理人也。”
达摩禅虽然不主张有相观想,
但也不排斥经教。
它借助经教,
通过一心专注地观想的
“ 凝住壁观 ”,
达到
“ 与道冥符,
寂然无为 ” 的境界,
这与般舟三昧
( 念佛禅 )
是殊途同归的。
般舟三昧虽然作 “ 有相观想 ”,
但经中反复强调不着于相:
“ 菩萨见佛、
不当着,色、痛、痒、思、想、生、死识不当着。
何以故?
着者为烧身。
见佛但当念其功德,
当索摩诃衍。”
“ 菩萨于三昧中不当有所着,
不着者疾得是三昧。”
之所以不应当执着于相,
是因为 “ 缘起性空 ” 之故:
“ 一切法本无所有,念有,因着;
无有,反言有,亦着。”
《佛印品》
第十六还连续以19个 “ 无 ” 的 “ 佛印 ” 来否定对于有相、有求的执着。
“ 何等为佛印?
所识不当行,
无所念、
无所求、
无所想、
无所着、
无所愿、
无所向生、
无所适、
无所生、
无所有、
无所取、
无所顾、
无所往、
无所得、
无所有、
无所结、
所有尽、
所欲尽、
无所从生、
无所灭、
无所坏、
无所败,
道要道本是印中。”
可见,
达摩禅之
“ 寂然无为 ”
的
“ 理人 ”
与般舟三昧的
“ 无所着 ”
精神完全一致,
都是对观想的主体以及作为观想对象的客体之否定。
第二 ,达摩禅的“ 行人 ” 与般舟三昧 “ 修四事 ” 的一致性
达摩 “ 二人四行 ” 论,
其中 “ 行人 ” 即 “ 四行 ”:
报冤行、
随缘行、
无所求行、
称法行。
报冤行,
又作报怨行,
即对于苦、穷、冤、害都能甘心忍受,无怨无悔。
随缘行,对于顺境、逆境、喜乐、得失,不喜不忧,随缘而行。
无所求行,
即舍弃一切,
无所执着,
包括舍弃自身,安心无为。
称法行,
即修布施、持戒、忍辱、精进、禅定、般若等六度,自利利他。
这都是针对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苦等八苦而提出的修定解脱法门。
般舟三昧主张:
“ 用念佛故得空三昧 ”,
“ 持是行法故,
致三昧便得三昧,
现在诸佛悉在前立。”
又主张持 “ 四事 ” 疾得三昧:
“ 菩萨有四事疾得是三昧。
何等为四?
一者不信余道;
二者断爱欲;
三者如法行;
四者无所贪生,
是为四。
菩萨疾得是三昧。”
这 “ 四事 ” 中,
“ 如法行 ”
相当于达摩禅的 “ 称法行 ”;
“ 无所贪生 ”,
相当于
“ 无所求行 ”;
“ 断爱欲 ”
相当于
“ 随缘行 ”;
“ 不信余道 ” 以及 “
不自说身善,
亦不说他人恶,
若有骂者,
若有刑者,
亦不得恚,
亦不得恨,
亦不得懈 ”,
则与 “ 报怨行 ” 相近。
可见,
达摩
“ 四行 ”
与般舟三昧
“ 四事 ”
是大体一致,
非常相近的。
第三 ,达摩 “ 觅心了不可得 ”
与
般舟三昧
“ 是法无所有,本无 ” 相通
【焕新向上,传祺M8稳居中国豪华MPV销冠】
回顾2020年,受存量市场竞争叠加疫情的持续性影响,全球汽车产业链和中国汽车产业格局都发生了剧烈变革。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作为中国高端自主品牌引领者的广汽传祺,则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广汽传祺以“e-TIME行动”计划为指导、以顾客体验为中心的高质量发展模式,赋能了产品、科技、品质、服务的升级,推动了下半年销量的持续增长,最终助力传祺品牌向科技传祺、品质传祺和服务传祺转变,并通过品牌焕新真正与用户“一祺智行 更美好”。
实现“V型反转”,严峻环境显真章
广汽传祺的2020年走出了一条“V型反转”曲线。
下半年,广汽传祺连续6个月实现同比正增长,9-12月连续4个月销量突破3万辆。在克服存量市场竞争和疫情阴霾后,作为后浪的广汽传祺,正乘风破浪。
值得一提的是,广汽传祺销量的复苏增长,核心价值更在于其在中高端品牌上取得的突破。由传祺M6和传祺M8组成的MPV双子星,2020年12月,终端销量破万,M8与M6终端销量均突破5000辆;1-12月累计销量超过了7.3万辆,同比增长25.1%。尤其是传祺M8,全年同比劲增47.1%,已连续11个月蝉联20万级中国豪华MPV市场销量冠军,进一步稳固了中国自主高端MPV的领先地位。
作为广汽传祺明星车型的传祺GS4家族同样强势,已连续八个月销量破万,全年销量超12.7万辆,同比增长达20.9%。走在高端化、年轻化的路线上,广汽传祺在2020年焕发了全新的活力。
品牌焕新,新动能下的新传祺
2020年,在消费结构高端化升级以及消费者年轻化趋势下,中国汽车品牌在品牌高端化和年轻化上取得了新的成绩。
作为其中的佼佼者,自成立以来,广汽传祺就坚持定位高端、品质优先、创新驱动的发展路径。2020年,广汽传祺站在12周年新的起点上,以新动能赋能新传祺,提出了“金三角战略”,通过产品、科技和服务三大核心升级,为消费者增值、为经销商增益、为广汽传祺的发展赋能,持续助力品牌向上,为消费者创造更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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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0年广州车展上,广汽传祺提出了“一祺智行 更美好“的全新品牌口号,通过聚焦“趣、质、亲”三大核心价值,以更贴近消费者的方式,打造“科技传祺、品质传祺、服务传祺”的领先形象,带动传祺品牌焕发全新活力。而在广州车展上首发亮相的轻跑轿车EMPOW55,专为年轻消费者而来,是广汽传祺全新品牌形象的最佳背书。年轻化的外衣之下,是广汽传祺始终坚持的高价值,这也是广汽传祺品牌及产品的核心优势。
增配不增价,超越价值赢得消费者青睐
高价值,是贯穿广汽传祺2020年的核心。2020年,汽车整体市场需求收缩,合资品牌和豪华品牌价格持续下探,中国汽车品牌的市场空间进一步被挤压,但广汽传祺以高价值实现了破局。
通过深化“研-产-销一体化体制”,广汽传祺更加洞察市场及消费趋势,强化了整车研发、生产制造、市场营销等全价值链版块的资源和战略协同,推动产品的持续迭代升级。产品全面增值,增配不增价,为消费者创造了实实在在的利益,让消费者直观感受到了广汽传祺全面领先其他品牌乃至合资品牌的高价值感。
这一年,广汽传祺以全新产品、中期改款、年款等方式,推出了包括GS4 COUPE、全新GS8S、GS3 POWER、M8大师版等在内的多款新车型。新车颜值+、科技+、价值+,但价格不增加,从而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不同需求,提升了消费者的用车体验。其中,传祺GS3 POWER配置价值提升2.2万元,为消费者创造了物超所值的体验。
增配不增价的升级方式,使广汽传祺新车的整体价值得到极大提升。正因为超越期待的价值感,广汽传祺赢得了市场和消费者的肯定,实现销量持续而稳定的增长。
科技传祺,引领智能化转型变革
汽车市场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随着汽车技术的进步以及消费者日益升级的汽车需求,科技化、智能化已经成为了汽车发展的主要趋势。这一年,中国汽车品牌转型升级的探索中,科技的分量日渐增加。
站在新一轮的科技竞赛中,广汽传祺在2020年全面升级了科技实力。在坚持“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技术思路的基础上,广汽传祺打造了一个正向研发的“技术蓄水池”,以广汽全球平台模块化架构GPMA、ADiGO智驾互联生态系统和矩浪动力三大硬核技术为基础,为产品和服务赋能,推动广汽传祺高质量发展。
其中,广汽传祺的全新一代动力科技——钜浪动力,包含发动机、变速器两大领域,拥有高效发动机、高效变速器、混动产品三大支撑,囊括1.5L、2.0L燃油发动机、DHE混动发动机、AT、WDCT变速器、DHT混动变速器六个版块完整的产品架构,是中国品牌动力总成技术的集大成者。
特别是广汽传祺第四代发动机热效率达到了42.1%,刷新了目前中国品牌燃油发动机公开认证的最高热效率记录。而广汽传祺自主研发的7WDCT变速器,综合传动效率达96%,最大传递扭矩达400N•m,换挡响应低至0.2s,荣获“世界十佳变速器”称号。
以科技赋能发展,广汽传祺在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加速智能化转型升级,致力于打造一个更领先、更科技的广汽传祺形象。
品质传祺,为高质量发展护航
中国汽车市场经过快速发展期后,进入了存量市场竞争的新时期。尤其是随着增换购比例逐渐增加,消费者购车也越来越理性,除车辆颜值、空间和性能外,对汽车的品质开始越来越重视。
自创立以来,广汽传祺始终重视质量管理,以动心的设计品质、放心的零件品质、安心的制造品质、暖心的服务品质的“四心”品质为宗旨,打造超越客户期待的高质量产品。
2020年,广汽传祺以 “e-TIME行动”计划为指导,聚焦顾客体验,通过QDR工程、智能制造体系、全球一流供应链三大体系保障,为用户带来更安心可靠的高品质、高价值体验。在2020年J.D.POWER中国新车质量研究(IQS)中,广汽传祺实现中国品牌8连冠。其中,传祺GS3荣膺微型SUV排名第一。
这一年,广汽传祺构建了更加可靠的品质护城河,每一款产品走向市场时都带着广汽传祺高品质、高质量、高安全的基因,为广汽传祺的高质量发展护航。
服务传祺,打造数字化特色服务体系
当前,“新四化”的进程在加速,存量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大,各大车企相继布局数字化服务,推动服务模式的创新升级。
2020年,广汽传祺持续推动数字化特色服务体系建设,以数字化为服务赋能,推出了全新的服务品牌“Fun Car+e”,打造了一键掌控、一键直联、一键趣享的特色服务体系,形成“客-店-厂”服务生态圈,以更好的关怀、更多的用心、更高的效率、更亲和的服务,持续创造超越客户期待的移动出行生活。
截止目前,广汽传祺已为超过240万车主,提供了超过1000万次的优质服务体验。行业首创的“享你所想尊享服务用车”,首批投入超过 8000 辆代步车,至今已为客户提供了超过250万次的服务,切实解决了客户在维修保养期间无车可用的痛点。
正是因为对服务质量的不懈追求,广汽传祺赢得了广大车主的认可,售后服务满意度提升明显,在2020年不仅获得了中国汽车客户之声(VOC+)售后服务标杆品牌奖,还蝉联了J.D.Power 中国汽车售后服务满意度研究(CSI)第一。
站在中国汽车发展的全新时代,综合产品力和服务质量的全面升级,将是企业致胜存量时代的利器。2021年的号角已经吹响,新的征程已然开启。广汽传祺将从新出发,通过品牌、产品、服务、营销等维度的全新举措,实现广汽传祺品牌和技术的领先,从而与广大消费者一祺智行,创造更美好的汽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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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传祺的2020年走出了一条“V型反转”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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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广汽传祺销量的复苏增长,核心价值更在于其在中高端品牌上取得的突破。由传祺M6和传祺M8组成的MPV双子星,2020年12月,终端销量破万,M8与M6终端销量均突破5000辆;1-12月累计销量超过了7.3万辆,同比增长25.1%。尤其是传祺M8,全年同比劲增47.1%,已连续11个月蝉联20万级中国豪华MPV市场销量冠军,进一步稳固了中国自主高端MPV的领先地位。
作为广汽传祺明星车型的传祺GS4家族同样强势,已连续八个月销量破万,全年销量超12.7万辆,同比增长达20.9%。走在高端化、年轻化的路线上,广汽传祺在2020年焕发了全新的活力。
品牌焕新,新动能下的新传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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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配不增价,超越价值赢得消费者青睐
高价值,是贯穿广汽传祺2020年的核心。2020年,汽车整体市场需求收缩,合资品牌和豪华品牌价格持续下探,中国汽车品牌的市场空间进一步被挤压,但广汽传祺以高价值实现了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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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配不增价的升级方式,使广汽传祺新车的整体价值得到极大提升。正因为超越期待的价值感,广汽传祺赢得了市场和消费者的肯定,实现销量持续而稳定的增长。
科技传祺,引领智能化转型变革
汽车市场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随着汽车技术的进步以及消费者日益升级的汽车需求,科技化、智能化已经成为了汽车发展的主要趋势。这一年,中国汽车品牌转型升级的探索中,科技的分量日渐增加。
站在新一轮的科技竞赛中,广汽传祺在2020年全面升级了科技实力。在坚持“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技术思路的基础上,广汽传祺打造了一个正向研发的“技术蓄水池”,以广汽全球平台模块化架构GPMA、ADiGO智驾互联生态系统和矩浪动力三大硬核技术为基础,为产品和服务赋能,推动广汽传祺高质量发展。
其中,广汽传祺的全新一代动力科技——钜浪动力,包含发动机、变速器两大领域,拥有高效发动机、高效变速器、混动产品三大支撑,囊括1.5L、2.0L燃油发动机、DHE混动发动机、AT、WDCT变速器、DHT混动变速器六个版块完整的产品架构,是中国品牌动力总成技术的集大成者。
特别是广汽传祺第四代发动机热效率达到了42.1%,刷新了目前中国品牌燃油发动机公开认证的最高热效率记录。而广汽传祺自主研发的7WDCT变速器,综合传动效率达96%,最大传递扭矩达400N•m,换挡响应低至0.2s,荣获“世界十佳变速器”称号。
以科技赋能发展,广汽传祺在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上,加速智能化转型升级,致力于打造一个更领先、更科技的广汽传祺形象。
品质传祺,为高质量发展护航
中国汽车市场经过快速发展期后,进入了存量市场竞争的新时期。尤其是随着增换购比例逐渐增加,消费者购车也越来越理性,除车辆颜值、空间和性能外,对汽车的品质开始越来越重视。
自创立以来,广汽传祺始终重视质量管理,以动心的设计品质、放心的零件品质、安心的制造品质、暖心的服务品质的“四心”品质为宗旨,打造超越客户期待的高质量产品。
2020年,广汽传祺以 “e-TIME行动”计划为指导,聚焦顾客体验,通过QDR工程、智能制造体系、全球一流供应链三大体系保障,为用户带来更安心可靠的高品质、高价值体验。在2020年J.D.POWER中国新车质量研究(IQS)中,广汽传祺实现中国品牌8连冠。其中,传祺GS3荣膺微型SUV排名第一。
这一年,广汽传祺构建了更加可靠的品质护城河,每一款产品走向市场时都带着广汽传祺高品质、高质量、高安全的基因,为广汽传祺的高质量发展护航。
服务传祺,打造数字化特色服务体系
当前,“新四化”的进程在加速,存量市场的竞争也越来越大,各大车企相继布局数字化服务,推动服务模式的创新升级。
2020年,广汽传祺持续推动数字化特色服务体系建设,以数字化为服务赋能,推出了全新的服务品牌“Fun Car+e”,打造了一键掌控、一键直联、一键趣享的特色服务体系,形成“客-店-厂”服务生态圈,以更好的关怀、更多的用心、更高的效率、更亲和的服务,持续创造超越客户期待的移动出行生活。
截止目前,广汽传祺已为超过240万车主,提供了超过1000万次的优质服务体验。行业首创的“享你所想尊享服务用车”,首批投入超过 8000 辆代步车,至今已为客户提供了超过250万次的服务,切实解决了客户在维修保养期间无车可用的痛点。
正是因为对服务质量的不懈追求,广汽传祺赢得了广大车主的认可,售后服务满意度提升明显,在2020年不仅获得了中国汽车客户之声(VOC+)售后服务标杆品牌奖,还蝉联了J.D.Power 中国汽车售后服务满意度研究(CSI)第一。
站在中国汽车发展的全新时代,综合产品力和服务质量的全面升级,将是企业致胜存量时代的利器。2021年的号角已经吹响,新的征程已然开启。广汽传祺将从新出发,通过品牌、产品、服务、营销等维度的全新举措,实现广汽传祺品牌和技术的领先,从而与广大消费者一祺智行,创造更美好的汽车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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