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把工作结束,打完麻药的身体依旧不舒服。躺在床上,回想着今天因为打针而晕倒的瞬间(低血糖和晕针),以前挺一挺都不至于昏过去,可能是前一天没怎么吃东西,今天只觉得眼前全是密密麻麻的雪花,呼吸困难,胃里翻江倒海,头脑一片空白,在听到护士说:“诶你是不是低血………”就晕过去了,失去意识前一秒,我还用力回想了一下低血糖会不会死。晕倒的我,好像做了一个短暂的梦,好像,是,给袁田在发消息。然后,就被妈妈和护士喊醒了。十分短暂的梦。幸好包里塞了糖,我晗了两秒,又要昏倒,护士把我嘴里的糖扣出来,扶我到推车上输葡萄糖液,说罢,又有两个护士围上来要给我扎针测血糖,我感受到酒精棉签涂在手上那一瞬间,一下子就清醒了,虽然我迷迷糊糊,但意识到这绝对是打针的前奏,顺势便喊出一句:“我醒啦!我好啦!别给我扎针好吗?”护士们大眼瞪小眼,哭笑不得。
事后,妈妈扶着我的推车,说:“你吓死妈妈了,你脸都白了,身上全是汗,叫你也不答应。”我说:“没事的,我以前也有过这样,不要担心。”
其实我内心好害怕的,上一次低血糖也晕倒过,在人民医院抽了八管血,没有亲人陪在旁边,靠着最后的意识和护士台的人说:不好意思我快晕倒了,说完就趴在桌子上了。
至今没搞清楚我一打针就会昏倒这件事是因为晕针还是低血糖,又或许是应激反应。反正是害怕打针的啦:(
明天还要扎一针,哭。
事后,妈妈扶着我的推车,说:“你吓死妈妈了,你脸都白了,身上全是汗,叫你也不答应。”我说:“没事的,我以前也有过这样,不要担心。”
其实我内心好害怕的,上一次低血糖也晕倒过,在人民医院抽了八管血,没有亲人陪在旁边,靠着最后的意识和护士台的人说:不好意思我快晕倒了,说完就趴在桌子上了。
至今没搞清楚我一打针就会昏倒这件事是因为晕针还是低血糖,又或许是应激反应。反正是害怕打针的啦:(
明天还要扎一针,哭。
太恶心了!上海,王先生在店里买了一包榨菜,在家放了两天以后,这天拆开食用,快吃完的时候,发现榨菜里面有一个类似脚指甲盖的异物。
王先生表示自己比较喜欢吃这个牌子的榨菜,所以经常买。这次买了榨菜以后,跟往常一样,拿出来配主食吃。差不多快吃完的时候,王先生忽然发现榨菜里面有一个异物,他用手拿出来仔细一看,这个东西呈月牙形状,又比较扁平和宽大,靠近边缘的地方还有一个洞,很像我们平时剪下来的脚趾甲。
联想起咸菜用脚踩出来的说法,王先生顿时感觉有点恶心。他打电话给生产榨菜的厂家,想反映一下问题,却一直没有人接听电话。王先生十分气愤,便将此事发到了网上。之后,有厂家的人员联系到王先生,向他表示了歉意。同时,她也就王先生吃出来的东西到底是不是脚趾甲,做出了解释。
厂家人员表示,王先生发现的这个东西并不是脚趾甲,而是榨菜的茎。对方声称,榨菜的外壳有很硬的茎,这种茎是嚼不动的,哪怕用手拉扯也扯不坏,再加上颜色是青中带一点绿色,所以非常像脚趾甲盖。
对于厂家的解释,网友们各有不同的态度,有网友表示,这确实很有可能是榨菜的外茎,也有网友表示,厂家没有拿出确切的证据,实在非常难以让人信服,建议厂家做一个检测来证明其是榨菜的茎。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等有关情况。
王先生作为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在榨菜中吃出来的类似指甲盖一样的异物,到底是什么东西。王先生可以就此问题,要求榨菜厂家对这块类似脚趾甲盖的东西做一份检测。如果真的检测出是指甲盖,根据相关法规,榨菜厂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如果经过检测认定,王先生从榨菜中吃出来的真的是指甲盖,那么榨菜厂必须承担对王先生的赔偿责任,赔偿给王先生1000元。
目前,该榨菜厂家还没有对王先生吃出来的这块异物进行检测,厂家先对王先生道了歉,并表示愿意给王先生再寄一些榨菜作为补偿。
在日常生活中,从食品中吃出异物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店家往往会对这些异物做出各种解释。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要求店家经过检测以后,再给出合理的解释,如果涉及食品质量的问题,则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王先生从榨菜里吃出的类似脚趾甲盖的异物,你认为是什么东西呢?
王先生表示自己比较喜欢吃这个牌子的榨菜,所以经常买。这次买了榨菜以后,跟往常一样,拿出来配主食吃。差不多快吃完的时候,王先生忽然发现榨菜里面有一个异物,他用手拿出来仔细一看,这个东西呈月牙形状,又比较扁平和宽大,靠近边缘的地方还有一个洞,很像我们平时剪下来的脚趾甲。
联想起咸菜用脚踩出来的说法,王先生顿时感觉有点恶心。他打电话给生产榨菜的厂家,想反映一下问题,却一直没有人接听电话。王先生十分气愤,便将此事发到了网上。之后,有厂家的人员联系到王先生,向他表示了歉意。同时,她也就王先生吃出来的东西到底是不是脚趾甲,做出了解释。
厂家人员表示,王先生发现的这个东西并不是脚趾甲,而是榨菜的茎。对方声称,榨菜的外壳有很硬的茎,这种茎是嚼不动的,哪怕用手拉扯也扯不坏,再加上颜色是青中带一点绿色,所以非常像脚趾甲盖。
对于厂家的解释,网友们各有不同的态度,有网友表示,这确实很有可能是榨菜的外茎,也有网友表示,厂家没有拿出确切的证据,实在非常难以让人信服,建议厂家做一个检测来证明其是榨菜的茎。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等有关情况。
王先生作为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在榨菜中吃出来的类似指甲盖一样的异物,到底是什么东西。王先生可以就此问题,要求榨菜厂家对这块类似脚趾甲盖的东西做一份检测。如果真的检测出是指甲盖,根据相关法规,榨菜厂家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如果经过检测认定,王先生从榨菜中吃出来的真的是指甲盖,那么榨菜厂必须承担对王先生的赔偿责任,赔偿给王先生1000元。
目前,该榨菜厂家还没有对王先生吃出来的这块异物进行检测,厂家先对王先生道了歉,并表示愿意给王先生再寄一些榨菜作为补偿。
在日常生活中,从食品中吃出异物的现象屡见不鲜,而店家往往会对这些异物做出各种解释。作为消费者,我们有权要求店家经过检测以后,再给出合理的解释,如果涉及食品质量的问题,则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赔偿责任。
王先生从榨菜里吃出的类似脚趾甲盖的异物,你认为是什么东西呢?
0815化险为夷的一天
早有点小纠结:黑芝麻粉+驼奶+四个蒸饺+鸡蛋
加餐两小块南瓜+一包土豆小饼干
午:食堂
吃完感觉有点小饱 下午多喝茶多喝水还是有用的 慢慢消化了
加餐一根香蕉
晚:家常菜
米饭比想象中硬一点,吃完胃没有赌注,但是肚子一圈不是完全舒服,但是我相信自己能够消化掉他!!!睡一觉起来就好了!!!
今天自己脑子有比以前好一点,一个是这个米饭其实不硬,只是颗粒之间没有黏连,长了一点的米,真的硬的饭手摸上去都不粘的,这个摸上去还粘的;二个是自己也有好好咀嚼,并且胃功能也在慢慢强大 so easy 别想太多
相信一切都在慢慢变好[加油][加油][加油]
早有点小纠结:黑芝麻粉+驼奶+四个蒸饺+鸡蛋
加餐两小块南瓜+一包土豆小饼干
午:食堂
吃完感觉有点小饱 下午多喝茶多喝水还是有用的 慢慢消化了
加餐一根香蕉
晚:家常菜
米饭比想象中硬一点,吃完胃没有赌注,但是肚子一圈不是完全舒服,但是我相信自己能够消化掉他!!!睡一觉起来就好了!!!
今天自己脑子有比以前好一点,一个是这个米饭其实不硬,只是颗粒之间没有黏连,长了一点的米,真的硬的饭手摸上去都不粘的,这个摸上去还粘的;二个是自己也有好好咀嚼,并且胃功能也在慢慢强大 so easy 别想太多
相信一切都在慢慢变好[加油][加油][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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