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庸人败于惰,能人败于傲
世上两种人必定惨败,一种是懒惰之人,另一种是骄傲之人。前者什么事都想在“明日”再做,结果总是一事无成;后者瞧不起天下所有人,自认为自己最聪明,常常招来他人的不满和怨恨,于是往往受人诋毁、咒骂,最后被恶意的诽谤所吞没。
2、不必一味讨好别人
讨好每一个人是不可能的,也是没有必要的。讨好每一个人,等于得罪每一个人。刻意去讨好别人,只会使别人产生厌恶。亲近别人要自然,“投机”心态要改变。有时间讨好,不如踏踏实实做事,讨好别人总是靠不住,自己努力才实实在在。
3、好心境是自己创造的
我们常常无法去改变别人的看法,能改变的恰恰只有我们自己。坏的生活不在于别人的罪恶,而在于我们的心情变得恶劣。让生活变好的金钥匙不在别人手里,放弃我们的怨恨和叹息,美好生活就垂手可得。我们主观上本想好好生活,可是客观上却没有好的生活,其原因是总想等待别人来改善生活。不要指望改变别人,自己做生活的主人。
4、用心做自己该做的事
人生是如此的短暂,哪有心思去浪费呢?有智慧的哲人曾经说过:“大街上有人骂我,我是连头也不回的,根本不想知道这个无聊之人!”我们既不要去伤害人家,也不要被别人的批评左右,还是按照自己的愿望,先踏踏实实学好本领再说。特别在少年时要全力以赴学本领,不要分心。
5、别总是自己跟自己过不去
学会自己欣赏自己,等于拥有了获取快乐的金钥匙。欣赏自己不是孤芳自赏,欣赏自己不是唯我独尊,欣赏自己不是自我陶醉,欣赏自己更不是固步自封------ 自己给自己一些自信,自己给自己一点愉快,自己给自己一脸微笑,何愁没有人生的快乐呢?经常要自己给自己过节,学会寻找愉悦的心情。
6、不要追逐世俗的荣誉
终生寻找所谓别人认可的东西,会永远痛失自己的快乐和幸福。庸俗的评论会湮灭自己的个性,世俗的指点会让自己不知所措。为钱而钱会使自己六亲不认,为权而权会使自己胆大妄为,为名而名会使自己巧取强夺。真实的我在刻意的追逐之中,会变成一张张碎片随风飘扬,世俗的我已变得面目可憎。
7、极端不可取
有些人常常因为忧虑过度,而导致自己精神失常;有些人却因为麻木不仁,造成自己对任何事情都无动于衷。前者常为寻找理性而痛苦,因聪明过头而衰亡,愚蠢的根源在于什么都懊悔。后者不知悔恨为何物,整天稀里糊涂地生活,活着与死去没有什么区别。
8、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法
自己的伤痛自己清楚, 自己的哀怨自己明白, 自己的快乐自己感受。也许自己眼中的地狱,却是别人眼中的天堂;也许自己眼中的天堂,却是别人眼中的地狱。生活就是这般的滑稽。不要总疑春色在人家,关键在于自己心态的调整。
9、喜欢自己才会拥抱生活
盲目自大自尊,是骄傲无知的人生,一味自暴自弃,是消极悲观的人生。了解自己比了解别人更困难,喜欢自己比喜欢别人更不容易。拥有健康的恰当的自尊心理,面对挫折会表现得格外坚强。不为外界的诱惑而丢失自我,不为一时的挫折否定自己。时时客观冷静地评价自己,每每乐观中肯地赞赏自己。若连自己都不爱,还能爱别人吗?喜欢自己吧!
10、福中有祸,祸中有福
莫被一时之得失冲昏头脑,一味陶醉于暂时的胜利。自己一定要居安思危,切莫居功自傲,洋洋得意。陶醉胜利,意味着驻足停顿,陶醉胜利,意味着失去警惕。人生路上要永不松懈,胜利仅仅是一个小小的路标。要想取得最后的胜利,只要努力,努力,再努力。莫为一时之得所迷惑,谁笑得最晚,谁笑得最开心。
11、重要的是活得充实
把每一天过好是最大的幸福,快乐源于每天的感觉良好。总忧虑明天的风险,总抹不去昨天的阴影,今天的生活怎能如意?总攀比那些不可攀比的,总幻想那些不能实现的,今天的心灵怎能安静?任何不切实际的东西,都是痛苦之源,生命的最大杀手是忧愁和焦虑。痛苦源于不充实,生活充实就不会胡思乱想。
12、愉悦的根基在自己身上
一般人总是将人生的愉悦,寄托在外界的事务上,依附于世俗的认同上。百般看重地位、财产,以及待遇、名誉等东西,自己一旦失去这些,便是沉重的打击,常会痛不欲生,其幸福和快乐的根基也随之毁灭。假如自己真是这样过生活,那么快乐离我们是相当遥远的。为什么要让别人来评价自己的快乐程度,把握好自己。
13、感觉幸福就是幸福
许多人都在刻意追求所谓的幸福;有的虽然得到了,其代价却巨大无比。许多哲人都说,幸福是种感觉,就如同“佛”就在你我心中。幸福的感觉随满足程度而递减,与人的心境、心态密切相关。先哲们说:得之愈艰、爱之愈深,拥有幸福,常思艰难。一个人总是感觉不到幸福,是自己的最大悲哀。幸福是种感觉,不知足,永不会幸福,知足者常乐!
14、别人的恩泽要牢记
目光短浅的人总是“忘恩负义”,危机时到处求助,事成之后再不露面。求人时信誓旦旦,得逞后胡作非为。这种人最被人鄙视。“忘恩负义”让朋友伤心,“忘恩负义”是急功近利的表现。“忘恩负义”只得益于一时,却会永远失信于人。切忌过河拆桥,过河拆桥会断了自己的后路。
15、凡事要留有余地
每一个人都会在自己的生命旅程中,遭遇到完全不同的“三种人”。第一种是能够理解、欣赏和器重自己的人;第二种是曲解、中伤甚至排斥自己的人;第三种人是与自己毫无关系、无关痛痒的人。第一种人对自己有知遇之恩,应当尊为师友,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第二种人对自己造成深深的伤害,需要智慧地远离,而不是烦恼和计较。对于第三种人要以礼相待、和平共处。了解不同的人,区别对待,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16、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于人,于己于人均是件痛苦的事情。以自己的威严强加自己的意志,别人只是口服而心不服,而且日久必生反抗之心。以自己的固执强加自己的意志,别人仅是默忍或是隐怒,但是日久也可能反目成仇。检讨自己的言行是否与社会和谐,才能真正得到别人的认同。人与人是不可能一致的,不要以我为中心。
17、得意不忘形,失意不失态
身处顺境必须格外谨慎,否则容易乐极生悲。人生得意的时候容易忘形,一忘形就不知道自己姓什么,于是恶念和恶行就会趁隙而入。身处逆境必须格外忍耐,否则容易早早夭折。人生失意的时候容易失态,一失态就不知道自己的未来,于是消极和绝望就会趁隙而入。笑看人生潮起潮落,守住自己的心。
18、人生应当欢乐有度
适当的娱乐活动能调节情绪,无休无止的欢乐却易转益为害。物极则反,数穷则变。“大凡快意处,即是多病处。”“棋可遣闲,易动心火”一味狂欢尽兴是肤浅的人生,换来的往往是痛苦的悔恨。尽兴有度是达观的人生。乐极生悲不局限于娱乐方面,涉及到人生的方方面面。欢乐与悲哀是伴生的,欢乐有度会使欢乐常伴。
19、多理性行事少意气用事
做事不能只凭自己的感情,做事更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意气用事必有麻烦。有时自己的知觉是错的,事情并不是想象的这般简单,表象总是容易迷惑人心。理性做事不至于反复折腾,理性做事不会出现大的差错,理性做事才不会使自己后悔莫及。切记:凡事都不能太冲动!不能只跟着感觉走,多思考才能不后悔。
20、多理性行事少意气用事
做事不能只凭自己的感情,做事更不能只凭自己的感觉,意气用事必有麻烦。有时自己的知觉是错的,事情并不是想象的这般简单,表象总是容易迷惑人心。理性做事不至于反复折腾,理性做事不会出现大的差错,理性做事才不会使自己后悔莫及。切记:凡事都不能太冲动!不能只跟着感觉走,多思考才能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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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梦境记录# 做梦清晰的梦见在办公室柜子里发现一个东西,好像叫卢缇音乐(戏剧)伞,非常神奇。是一根棍子一样的高科技全自动折叠伞,向上按下按钮可以自动变长,最长可达四五米,前段变为类似软剑的软钢缠绕管状武器,可以挥鞭打斗,向下按下按钮可以逐渐收回。打开到一米左右,向左按按钮,会自动慢慢旋转的打开伞面,打开后伞面外缘还会呈折叠状伸缩打开,可增大伞面的面积和垂直深度,伞杆不在伞面的中间,而是在后侧边缘处,撑开后,伞下有效利用面积集中在前侧,方便使用……
怎么说呢,经常做梦会梦见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或者场景,非常真实,醒来后趁着记忆还没消退,赶紧打开手机便签记录下来,可往往在记录的过程中,梦境中的东西就越来越模糊,细节丢失越来越多,直到一点也想不起来,只隐约记得做了一个很特别的梦。
怎么说呢,经常做梦会梦见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或者场景,非常真实,醒来后趁着记忆还没消退,赶紧打开手机便签记录下来,可往往在记录的过程中,梦境中的东西就越来越模糊,细节丢失越来越多,直到一点也想不起来,只隐约记得做了一个很特别的梦。
河南信阳,19岁女孩为救落水同学,不幸双双溺亡!家属悲痛欲绝,怒告池塘使用人赔偿5万元,但池塘使用人以池塘没有对外开 放,不是经营场所为由,拒绝赔偿!
事情发生在2022年的3月12日,那天是个周六,没有上课的小姚和同学小高相约去户外写生。而这个池塘实际上离小姚家就几百米的距离!
据池塘旁边的监控显示,当天因为天气热,同学小高看到池塘,就想去洗脚洗手清凉一下。结果看到池塘里有个渔网很好奇,就用力去拉扯,没想到失足滑入水足,被暗网缠绕无法上岸。
当时小高大喊救命,小姚听到后马上跑了过去,看到小高落水小姚惊慌失措,也跟着大喊救命,可周围根本没人!眼看小高快要不行了,小姚义无反顾的跳下去想救小高,结果二人都溺亡了!
痛失爱女,小姚父母把池塘使用人告上了法庭。原来,这个池塘是村里一个村民修造的,他向村里承包了一块地,修了池塘搞水产养殖以及用来灌溉。
小姚的父亲认为,池塘水很深,坡度很大,里面布满暗网,且无任何救生设施和警示标志,这是导致女儿和小高溺亡的原因之一!
池塘使用人请来一个律师辩称此事跟池塘使用人无关 其理由如下:
1、池塘是用来灌溉,不对外开 放,更不是经营场所,小高和小姚未经允许使用池塘,所以池塘使用人对她们的死亡没有法定义务的安 全保障义务!
2、池塘旁边已经立了一块警示牌,上面写着禁止游泳,所以池塘使用人已经尽到提醒的义务!
3、小姚自己不顾自身危险去救人,明知自己水性不好还下水,冒险施救才造成本次事故。
4、被害人小高已经年满19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明知池塘有危险,还在旁边嬉戏拉渔网,把自己置身在危险当中,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法院审理认为,水池是承包人自己私用,不是公共场所,承包人只需承担轻微的管理能力,其理由如下:
1、该池塘有被告一人使用,被告是该处池塘的受益人,享有单独使用该池塘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对该水塘在一定程度上的管理义务!
2、小高和小姚都是成年人,虽然小姚见义勇为值得夸赞,但冒险救人造成自身溺亡,也要自己承担责任!
3、池塘使用人未放置救生竿等简易救生设备,在一定程度上的管理义务没有尽到。
综上,法院判池塘使用人赔偿小姚和小高死亡产生的损失2万元!
有网友说,这赔的也太少了,两个姑娘的命这么不值钱吗?
正常来说,一个人的死亡赔偿大概在百万左右,但前提是池塘方全责,现在法院只判池塘使用人轻微责任,也就是2%左右的责任!
还有网友说,既然是小高和小姚擅自去洗手造成的,那池塘主人赔得也太冤枉了!
个人认为池塘使用人赔得不冤枉,如果该池塘是他一个人使用,为什么不在池塘周围设置围栏呢?而且池塘里面设置了暗网,没有考虑到人落水上不来,实际上这责任也不小,严重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现在小姚的父亲想给小姚申请见义勇为,我觉得小姚对得起这个荣誉,在那一刻她的勇敢值得夸赞!
我们应该为见义勇为设置更多的奖金,这样就算英雄失去了生命或者受伤,他的家人也能有一份生活的保障!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池塘的主人该赔偿吗?说说你的看法吧?
事情发生在2022年的3月12日,那天是个周六,没有上课的小姚和同学小高相约去户外写生。而这个池塘实际上离小姚家就几百米的距离!
据池塘旁边的监控显示,当天因为天气热,同学小高看到池塘,就想去洗脚洗手清凉一下。结果看到池塘里有个渔网很好奇,就用力去拉扯,没想到失足滑入水足,被暗网缠绕无法上岸。
当时小高大喊救命,小姚听到后马上跑了过去,看到小高落水小姚惊慌失措,也跟着大喊救命,可周围根本没人!眼看小高快要不行了,小姚义无反顾的跳下去想救小高,结果二人都溺亡了!
痛失爱女,小姚父母把池塘使用人告上了法庭。原来,这个池塘是村里一个村民修造的,他向村里承包了一块地,修了池塘搞水产养殖以及用来灌溉。
小姚的父亲认为,池塘水很深,坡度很大,里面布满暗网,且无任何救生设施和警示标志,这是导致女儿和小高溺亡的原因之一!
池塘使用人请来一个律师辩称此事跟池塘使用人无关 其理由如下:
1、池塘是用来灌溉,不对外开 放,更不是经营场所,小高和小姚未经允许使用池塘,所以池塘使用人对她们的死亡没有法定义务的安 全保障义务!
2、池塘旁边已经立了一块警示牌,上面写着禁止游泳,所以池塘使用人已经尽到提醒的义务!
3、小姚自己不顾自身危险去救人,明知自己水性不好还下水,冒险施救才造成本次事故。
4、被害人小高已经年满19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明知池塘有危险,还在旁边嬉戏拉渔网,把自己置身在危险当中,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根本原因!
法院审理认为,水池是承包人自己私用,不是公共场所,承包人只需承担轻微的管理能力,其理由如下:
1、该池塘有被告一人使用,被告是该处池塘的受益人,享有单独使用该池塘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对该水塘在一定程度上的管理义务!
2、小高和小姚都是成年人,虽然小姚见义勇为值得夸赞,但冒险救人造成自身溺亡,也要自己承担责任!
3、池塘使用人未放置救生竿等简易救生设备,在一定程度上的管理义务没有尽到。
综上,法院判池塘使用人赔偿小姚和小高死亡产生的损失2万元!
有网友说,这赔的也太少了,两个姑娘的命这么不值钱吗?
正常来说,一个人的死亡赔偿大概在百万左右,但前提是池塘方全责,现在法院只判池塘使用人轻微责任,也就是2%左右的责任!
还有网友说,既然是小高和小姚擅自去洗手造成的,那池塘主人赔得也太冤枉了!
个人认为池塘使用人赔得不冤枉,如果该池塘是他一个人使用,为什么不在池塘周围设置围栏呢?而且池塘里面设置了暗网,没有考虑到人落水上不来,实际上这责任也不小,严重还涉嫌过失致人死亡!
现在小姚的父亲想给小姚申请见义勇为,我觉得小姚对得起这个荣誉,在那一刻她的勇敢值得夸赞!
我们应该为见义勇为设置更多的奖金,这样就算英雄失去了生命或者受伤,他的家人也能有一份生活的保障!
那么,你对此事有什么看法,你觉得池塘的主人该赔偿吗?说说你的看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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