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美食# 在淮海中路一间洒满阳光的厨房里,赵荣华热起锅子来。案板上的五花肉已经收拾停当。“我爸爸做菜是‘老三篇’,上海传统家常菜,最拿手的就是红烧肉,所以我骨子里面相信上海味道就是红烧肉,两个月必须吃一回解馋。”但赵荣华烧起菜来,已经和父辈大不相同。

他用平底锅爆香青葱和姜片,将五花肉煎到微黄。“猪油煸过以后特别香,而且高温可以封住肉里面的水分,肉质不容易老。但也不能煸太长时间,猪皮会硬。”他往锅里倒红酒——而非上海人家常用的料酒或是黄酒。“我们的红烧肉做得好,就和法国的鹅肝一样,软糯丰腴。

法国人用酸甜果味的东西来搭配鹅肝,找那个味道的平衡点。我做红烧肉也是这样。红酒有果香、有酸度,能够综合红烧肉里的甜味和油腻。”酱油、冰糖下锅,肉在锅里小火焖了三刻钟,眼见汤汁快要收干,赵荣华淋了些日本料理常用的味噌下去:“现在真正好的黄豆酱油很难找了。红烧肉酱香味要浓,味噌正好可以用来提味。”这一份肉,裹着亮晶晶的酱汁,甜得恰到好处,果然如他所说:“配一碗白米饭,一口闷,下饭菜,下得嚇死人。”

一道小时候“外婆常做”的面拖小黄鱼同样被赵荣华弄出了花样。他用全麦面粉和生粉混合做面浆,再向面浆里淋少许油——这是日本天妇罗的做法。锅里油温七成,他提溜着收拾好的小黄鱼,裹上面浆,在油锅里转一圈,用筷子蘸点面浆洒在正在烹炸的鱼上。这也是天妇罗的技巧,使外壳更加蓬松酥脆。

鱼出锅,赵荣华拿出浓稠的黑醋汁,在盘子里勾出线条。“七分意大利黑醋加三分冰糖,小火慢慢熬成,”他解释说,“混搭小黄鱼,味道会更丰富。前几天意大利米其林三星厨师西莫·博图拉(Massimo Bottura)来上海,我吃了他做的菜,其中用到了他珍藏40年的黑醋汁,于是就有了这样的灵感。”

不惑之年的赵荣华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他对上海味道的改造与这座城市的变迁同步。从前,赵荣华家就住在现在上海新天地所在的位置,太平桥。

他记得小时候,家里出门的几条街上遍布小吃摊。一家叫“春园”的铺子有鲜美的小馄饨和黄芽菜肉丝春卷。那时候流行“小笼馒头”,“外面是发酵过的面皮,里面裹肉馅”。他爱吃大汤团,猪油芝麻的馅子,也爱“四大金刚”,呛饼、油墩子、粢饭团和粢饭糕。当然少不了生煎,“下面的底薄而脆,上面的皮薄而有弹性,肉馅结实,大口咬下去都是汤水,一不小心就会溅得一塌糊涂”。

普通人家的孩子并没有太多机会上餐馆,婚宴就是盛事。“我至今还记得一个场景,在一家饭店二楼,台子上有条很大很漂亮的松鼠鳜鱼。一桌菜好不好,就看一道松鼠鳜鱼。小孩子等着鱼上来,吃完可以下桌玩了。”

1996年,上海开始改造太平桥地区52公顷的旧城。也就是这一年,已经学了4年厨师,做惯了上海菜、广东菜的赵荣华赶上最时髦的一阵风,成了西餐厨师。那以后,意大利菜、日本菜、东南亚菜、美式餐饮他都上过手。他在外滩三号的一家西餐厅做热房主管。一天,一个美国女记者穿着厨师服到厨房里来采访,他负责向她介绍厨房的运作方式。临走时,她问他:什么时候可以一起吃顿饭?

认识赵荣华时,莫云刚刚开始在中国的美食记者生涯。她本就出生在一个跨文化背景的家庭。母亲是上海人,8岁离开上海去西班牙,随后到美国定居。

赵荣华描述岳父母家的厨房:“你能想到的世界各地的任何调味品,都能在那里找到。单单是芥末就有十几种之多。”在莫云记忆里,母亲“从来不会做两道一模一样的菜”。赵荣华赞叹岳母对食材充满想象:“比方做豆腐,她会放奶酪进去,让人意想不到,但是非常好吃。”

爱情在厨房破土,被美食滋养成长。两个背景完全不同的人在上海相遇,一拍即合。

赵荣华在外滩三号工作的时候,每天都要忙碌12个小时以上,但无论多晚回到家里,他都要给莫云做一道菜。莫云对他的手艺充满了赞叹。这让赵荣华大为惊讶:“从前我没有觉得厨师是个什么高尚的职业。我也给我以前的女朋友做吃的,她并不会赞美,甚至在向其他人介绍我的时候会羞于说我的工作。在莫云这里,我第一次感到这门手艺是值得尊重的。”

同样,赵荣华的经验和人脉为初入美食报道的莫云打开了厨房秘密的大门。相处的前10年,两人一起去上海各种餐馆试菜。“每天都去新的餐厅,认识新的厨师。”从5000元一位的分子料理餐厅到广园路菜场对面的灌汤包和辣肉面:“骑着一辆电动摩托车,两个人每天到处跑。”

莫云也爱上海味道,熏鱼、酒香草头、腌笃鲜,胃口好的时候,丈夫的红烧肉她能吃掉一整盘。但赵荣华家的餐桌,从来不会连续两天出现一种风味,那是一桌世界美食的流水席。1年前,赵荣华开了一家潮汕火锅店,那个时候上海吃四川火锅的风头刚过。没想到,一年来,沪上的各个档次的潮汕火锅“开了不下1000家”。生意之好令赵荣华大为意外,第二家分店已经开张。

今天的上海好像赵家的餐桌,在灯红酒绿的林立餐馆中,本帮菜反主为客,成了边缘角色。这倒并不奇怪。曹聚仁在《上海春秋》里回忆二三十年代的上海:“本来,天下美食佳味,集中在扬州,到了近百年间,才转到上海来。上海本地,并没有什么特色的菜味,可是,这个吃老虎奶长大的城市,她就吸取全国的精华,加上了海外奇珍,成为吃的总汇。”

听说我要寻找本帮菜,赵荣华带我去拜访了他的两位朋友。身材瘦削的孙伟轩原本是一位足球运动员,90年代初,他从市级队伍退下来,被安排进宾馆学厨4年,在一些本帮菜餐馆陆续烧了8年菜。他2010年创业做本帮菜馆“弄堂筵”。

2012年店面扩大时,他相中了武夷路附近一处小楼。把店面转手给他的上一位餐馆老板说,这里19世纪中叶的时候就有一家小酒馆,叫“悦宴九馆”。这个故事打动了他。小楼位置僻静,做的是回头客生意。他的顾客绝大多数是三四十岁的上海本地人,拖家带口的来吃家宴。

本帮菜馆大不易,孙伟轩觉得自己是讲情怀的。“上海各类餐饮输入非常多,论本帮菜,好餐馆两只手的指头就数得过来。消费人群年轻化,年轻人讲新鲜口味,喜欢外来的味道。从经营说,火锅是可以标准化的,本帮菜不能。

比如红烧,糖和黄豆酱油的比例怎么放,什么时候放,调料和火候的把控都是需要有功夫的。没有10年厨龄,烧出来的菜完全不能看。有些菜系的馆子可以开得大,可以有中央厨房,完成一道菜的前四个步骤,但本帮菜最多只能完成前两个步骤,只能进行原料粗加工。原料、人员,成本就都上去了。”

弄堂筵打“怀旧”牌,孙伟轩觉得,许多本帮菜馆为了迎合客人,已经将菜品的口味改得离谱了。他的初衷是做“不改良的本帮菜”。但事实上,“改良”似乎不可避免。

传统上,本帮菜用青鱼做熏鱼,但孙伟轩用三两到三两半的小鲳鱼,“肉质好、刺少、鱼身扁,容易入味”。鲳鱼块经过两次油炸:第一次定型,第二次炸酥。出锅的鱼块浸入孙伟轩留了十几年的“老卤”里。他嫌白糖腻,在老卤里放的是麦芽糖和冰糖。做松鼠鳜鱼,他借用了粤菜的糖醋汁,除了茄汁和冰片糖,还加了西餐常用的OK汁和微有辣味的喼汁。

一道油酱毛蟹,蟹下油锅前需要裹淀粉。他试验了许多回,选了一种荷兰土豆粉,“用量小,挂壁裹料作用好,蟹黄蟹膏不会流失”。不过他不会在这道菜里加更多新鲜调味料。毛蟹和年糕炸过之后下锅红烧,只放酱油、糖和水。“高汤都不用。毛蟹本来已经很鲜,放别的东西就抢味了。”孙伟轩最得意的改良,是把梅干菜和上海酱鸭一起烧。梅干菜吸满了浓厚丰润的酱汁,以上海人的标准看,“下饭最好”。

孙伟轩开的是平价餐厅,赵荣华的另一位朋友方元走的是高端路线。“福1088”餐厅在沪上的名头很响。镇宁路上,三栋奶黄色水泥拉毛墙的西班牙风格老宅子并排在一起。门口没有招牌。镇宁路一带是旧上海的富人区。这三栋老宅中的一栋原本是方家的祖宅。

方元的曾祖父方旭东任过张作霖的财政部长,后来专攻铁路地产等实业,攒足钱后来上海定居,买下这宅子。解放后,老洋房里搬进“72家房客”,方家也一直住在这里。20多年前,住户陆续搬离,方家重新收回房子,方元的母亲就着地方开了一家“福园”餐厅。餐厅的招牌菜是一道用硝、盐、酒等腌制的硝蹄。2006年,方家把相邻的两栋宅子也并进来——他们原本属于李鸿章的小儿子和上海阜新面粉厂老板孙多森。

走进今天的“福1088”餐厅和走进“摩登时代”老上海大户人家的宅邸没有多少区别。在一间用于招待VIP客人的房间里,一块“生福轩”的匾额挂在墙上,是书法家谭泽闿民国二十四年(1935)所题。拼花的瓷砖地板在灯光下显出油亮的包浆釉色,一只中西合璧的红木橱柜和一张梳妆台分立在房间的两头。它们都是上世纪20年代的老家具。梳妆台两侧各有一把30年代的单人皮沙发。瓷砖、吊灯、家具都是方元一家从古董商手里收来的。

“专门请人看过,确定是老上海的东西,”方元说,“并不是因为开店才这么做。有这个情结。房间风格的复原依据我爸爸妈妈小时候对宅子的记忆。这是自己的家,所以一切都做得特别细心。”他让我留意一人高的深棕色木质护墙板,房间里那些可能扎眼的电灯开关都小心地藏在了里面。

悉心打造的旧上海迷梦自然需要称得起的菜式。方元推荐一道金黄浓艳的金必多浓汤——20年代起风靡上海滩的海派西餐富贵菜。一条一尺半长的鲥鱼气势磅礴地端上桌来。鱼身上码了火腿片和醪糟,清蒸出一汪鹅黄清透的汤。火腿的咸香和醪糟的清甜衬着鱼鲜。鲥鱼没有去鳞——上海人的讲究,“鲥鱼吃鳞不吃肉”,“鳞片连接的地方有胶质,最美”。

贵价餐厅会在普通食材的菜肴上格外讲究些功夫。酒香豌豆尖,只取豌豆尖最嫩的那一截,确保口感无渣。九块红烧肉整整齐齐地码在一起,为取到最漂亮的五花,“一大块肚方,修掉一半”。

赵荣华最爱一道清炒豌豆:“小时候吃豌豆,我爸会先打招呼:‘给你炒个豌豆,时令货!’”方元的豌豆自然不同于家常货色。“豌豆太老的发干,太嫩的里面是一包水,我们只取恰到好处的那些。40斤云南豌豆,只能挑出10斤豆子。”小豌豆油亮亮、绿莹莹,小玉籽一般盛在瓷调羹里,放进嘴里,像鱼子酱一般崩裂开来,满口清甜。

“福1088”虽然走老上海的步调,但菜肴已经不完全局限于上海菜了。方元一方面觉得,传统本帮菜做不出太多花头,没有新鲜味道客人不会买账。另一方面他也曾试图去上海周边郊县发掘一些“老味道”,但又嫌加工方法“太原始”,“农家菜,上不得台面”。

毫无疑问,本帮味道在变。就像他小时候记忆里的那些东西:“从前的馄饨皮是碱水皮,发黄的”;现在最红的生煎“吃上去就是和小时候的完全不同。难吃谈不上,就是不对劲”。方元的坚持,是在厨房里无论如何要有土生土长的上海厨师:“真正的上海厨师长已经很少了。本帮菜的厨师算到现在已经有第五代。”

他提到84岁的本帮菜泰斗李伯荣:“李伯荣算第二代,他吃过第一代本帮菜大师的菜。他的徒弟又以他为蓝本,然后是第四代、第五代。”真正的本帮传统味道是什么?那好像已经是一个不可复制的遥远想象了。“据说,李伯荣黄金时代的手艺真的是非常好。”方元喝一口茶,幽幽地说。

《在上海,什么才是真正的“本帮滋味”?》作者 / 徐菁菁

#三联美食# #香椿煎蛋# 真好像是“忽如一场春风来”,上海的阳光就变得灿烂起来。明媚的太阳挂在天空,走在道路上人被晒得暖乎乎的。细看道路两边的光秃树枝,已经开始长出了嫩绿的芽儿。

拿起手机就发现微信家族群里聊得火热,我点进去,就看见一抹娇嫩的枫叶红,原来是家乡的椿芽已经长出来了。

照片里是一排和晒衣杆差不多粗的椿树,差不多都是整齐的一人高。在每棵树的树尖都长出了一朵娇嫩的椿芽,还坠着一些清晨的露水,宛如一个刚出生的小精灵一般。

椿芽也长在了枝干的侧枝处,但是很神奇的,只有树顶那一朵才格外的红、格外的嫩、格外的香。

开春第一茬椿芽都是那种红彤彤的,小枝干格外的粗壮,有一些叶片,肉肉的厚厚的,就是要趁它叶片没有长开的时候摘下来,这样的椿芽做出来嫩到牙齿都柔软。果然,照片一出来,在海南的姑姑们纷纷冒了泡,一段一段文字语音,说着自己对这优质椿芽的赞叹,对这故乡椿味的思念。

正因为老家有种椿树,所以每个开春,我们家总能最早品味早椿的香味。其实在农贸市场找到椿芽不是难事,但是,那种香气馥郁的、那种新鲜娇嫩的是很难邂逅的。

家里的椿做法简单,最常做的就是椿煎蛋。有着特殊香味的椿芽遇上厨房常客—鸡蛋,却能创造最魂牵梦萦的滋味。首先把椿芽洗净切碎,妈妈切菜的时候明显粗犷一点,切出来的香椿有着大把的枝干,长长短短。而且妈妈一般不在乎鸡蛋和椿的比例,总是觉得椿越多越好。

奶奶做的则更为精进,奶奶是一个细致的人,她切的椿芽大小均匀,细而不碎,吃的时候就明显感觉口感要细密很多。奶奶一般煎蛋会按照家里的人数,几个人放几颗蛋,再放相应的椿芽,一般是3:1的比例,鸡蛋偏多,椿芽偏少。

这样的比例反倒更能彰显椿芽的主角地位。鸡蛋的Q弹滑嫩让椿芽略粗的口感凸显了出来。鸡蛋味轻,遇上香味浓郁的椿芽,两者在油锅中完美的契合,椿芽的滋味挥发的刚刚好,多一分则过,少一分则缺。

奶奶煎鸡蛋一般会特别加一勺猪油,鸡蛋和椿的素加上一勺猪油的荤,让这道菜的味道更加醇厚,而猪油煎出来的鸡蛋边缘更加焦酥,那是椿煎蛋滋味最好的部分。若是你咬一口,你会发现这里面还有一丝脆脆的、甜甜的、辣辣的混合味道。

这也是奶奶的别出心裁,她额外切了一只肉厚的青椒进去,让这香椿煎蛋的味道更加丰富。就这样一道简单的椿煎蛋是每个春天最让人怀念的味道。而且哪怕是买一样的材料去复刻,也没有人能做出奶奶烹调出的那个味道。奶奶就靠着一道椿煎蛋引得分散在外的子孙们回忆满满、常常思念。

春天来得突然,走得也快。人们采摘的速度总是赶不上椿芽的生长速度。而且椿芽就像一个少女,越长越不相同,摘掉头几茬的椿芽,后面长出来的椿芽就不再是那娇嫩的样子,长开了的椿芽,叶宽杆细,口感不再那么脆嫩,多了蔬菜的纤维感。

若说椿煎蛋是椿芽最能引人留恋的味道,那么凉拌椿芽则是最引人偏爱的味道。一般吃这道菜,都是春天来了很久的时候了。天气转暖,燕子也开始喧嚣,热闹气氛逐渐转浓。这时候一道凉拌椿芽就是餐桌上最契合的佳肴了。

这时候的椿树长开了,不再光秃秃的,一抹青绿染上了椿树,都枝繁叶茂,凉拌香椿就选择叶片新生出来的部分。虽然这道菜的用材没有椿煎蛋那么金贵,但是滋味却别有千秋。

摘下椿叶最嫩的部分,洗干净切成稍长的段,然后拌上家中常见的佐料就好,湖南喜辣,所以我们家里多会放上红色的辣椒粉,一般要这样腌制几个小时。然后饭前烧一点热油,泼上去滋啦作响。辣椒的辣,葱姜蒜的清香,还有椿叶留下的浅浅椿味,一切都很好地融合在了一起。这道菜就不用眼巴巴等着奶奶或者妈妈来施展,我自己完全可以自足。

而且,我有我的独门秘诀,凉拌椿叶的时候加入1:1比例的糖和醋,会增添一丝最契合椿叶的滋味。对我而言,椿煎蛋就像是一个春天约定,而凉拌香椿则是和春天的羁绊。若是在家里,我可以吃着凉拌椿叶送走春天迎来夏天。

椿叶多数时间是作为主角出现在我家的餐桌上,但是它作为配角也是精彩万分。妈妈爱吃面条,多数早餐都是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加一个荷包蛋再添一把时令蔬菜,一碗这样的面对这个早晨而言,平平淡淡却诚意满满。

芹菜叶、青蒜叶,菠菜都是面上的精彩,独特的蔬菜香让原本寡淡的面条滋味独特、香气诱人,这其中缺不了的还有椿芽和椿叶。

面里放上调味料,放上煎好的荷包蛋,然后放上切碎的椿叶,面煮好捞起放上去,最后浇上热汤,一碗香气腾腾香椿面就做好了。

我不怎么爱吃主食,早上吃面也只吃一筷子,但是要是做了香椿面,却总觉得面吃不够。除了面条,要是家里做别的凉拌菜,妈妈也总喜欢切一点香椿叶拌进去,凉拌豆腐、拍黄瓜、卤藕片,很常见的菜遇上香椿,好像披上了一层独特的外衣,有着不一样的魅力。

香椿独特的那股儿味道好像诱发了我的食欲,哪怕是平时不爱吃的,每每这时候也能多吃上几筷子。

但是在异地读书的我,哪怕在超市能看到椿芽的身影,也难以找寻家乡的椿味。看着微信群里发的图片,就恨不得立刻启程回家,在椿味里打个滚儿。

还记得有一次,经我手带了一袋打包好的香椿去宽慰在海南遗憾了很多个春天的姑姑们。海南纬度低,天气热。哪怕是坐飞机也没能保住香椿的那抹香嫩。放在袋子里的椿叶被捂得发烂了,最后只留下一点杆杆。可是就这样也让姑姑们吃得格外开心,餐桌上欢闹不已。香椿就好像一条锁链,将我们和家乡紧紧地串联在一起,将我们和春天牵在了一起。家乡在很远的地方,可是家乡的味道永远深藏在我们记忆里。

《香椿煎蛋,我与春天的一场约定》 文 | 茮茮

三月来我最喜欢做的事便是在每天下午三点到六点这个时间段里停下来,看跑进屋里的那些光斑携着从窗外绑来的树影跳舞。

我的书桌在房间正中间的位置倚墙而立,同十二点一齐以自身与光影的交接与偏移状况为界,将白昼给切进一个二等分的奇妙世界。天气好的时候,上午的阳光能穿过两层玻璃窗,爬到我堆在书桌右边的课本扉页上。这时的光是疏且淡的,像生米一样带点粉质的滑腻,投下的阴影也如经夜的远山眉一般,温柔清浅。下午时,它则从后窗猫着身子溜进来,将自己与房屋角力一天积攒的疲惫,以及环抱万物后生成的感慨,一并泼在我的墙上。溢出的部分就垂直下淌,落在书桌的左边,接着再各自东西南北流。这时的光影色调总是越走越深,且带点塑像的意味,像位用目光怜惜凋败玫瑰的诗人,静穆且深沉。

去年的冬天很长,低温和几年难得一见的骤雪横跨了大半个中国,成功地让我这个已经快将“雪”与冬天的联系给斩断的南方人,再一次忆起那些模糊了前提与后续,却又在雪晴时被阳光给洗得纯澈清白的非静止画面。但即便这些东西已经足够美,寒冬到底还是寒冬,更别提是在湿冷的南方。幸好温度已经回升了,不然我的身体迟早得和灵魂一同在床上腐烂生花。人不免会在这种时候受环境的影响与万物一起滑向休眠状态,在乏味的等待中生出对春的向往,我也一样。

“气变悟时易,不眠知夕永。”温度的变化似乎总能让我生出很多微妙的感慨。对时序的规律运转的感知,有时可以使我短暂地从无意识的存在状态中脱落出来,在永恒面前见得渺小,从而进入边界模糊的状态,获得与自然的“融合感”。就像现在,我仅仅是提到这个概念,便感觉自己所置身的环境正以一种温和的方式溶解崩塌。紧接着,我便同它一起漩进一个封闭、黑暗、无声却安全的空间。在这里,起即是终,终即是始。生命的衰败以循环的方式自然流向另一个开始。或者说生命并不存在,只有被称作是“生命”的能量在不同的容器里流淌。它落在我身上,我便被唤醒,且获得“以我之色彩着它之形象的能力。”在这一圈圈旋转外扩并企图超越黑暗的银色椭轨道里,我只是构成它——时间,存在,自然,或者说整体的生命概念运行轨迹的一粒尘埃。而当我顺着意识的流淌回到这里时,便又会在渺小中见得永恒,从而感受到自己有限的生命背后隐藏着的,是它无限的美丽。

我常在暧昧模糊的氛围里获得这样的生命体验,当就环境所生的直觉感受与人的理性认识相违时,常识是必定会被情感冲动所捅破的窗户纸。就好比我会在冬季一个雪晴的午后,就竹林里的化雪声,感受到一只被苦夏的骤雨给浇灭了烦闷感的蝉的存在。蝉当然不存在于那个时间点,它在我即刻感受所生成的画面里。正如世界本身并没有崩坏溶解,只是我对于它混沌的感受已经压倒了我的理性。我并非在创造,而是在陈述。所以我所说的一切,即便不能算作常识概念里的纪实,但也并非虚构。其实四季都有暧昧模糊的时候,只不过相对来说,春与秋的温感更适合进入。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喜欢春天。同样是暧昧模糊,我爱的是靠后的秋——物哀、清冷,带疏离感的美。

我总是会更喜欢那些“靠后”一点的东西。正如我更喜欢愿意为一朵玫瑰塑像的黄昏,正如我更希望这玫瑰是褪去鲜妍,枯败至泛黄的一朵——它仅仅保持着自己作为玫瑰的形状,没有生命能量所支撑着的外在形式一碰便碎,曾经曼妙娇媚的姿态只能留在人们的回忆里——也或许,早就被下一朵预备盛放的玫瑰给取代。但只消带有柔情的一眼,它便能在我眼里再次舒展开身体,还原成初见时我为之驻足的模样。在这样的凝视中,它是只属于我的,独一无二、永不凋败的玫瑰。同时,也不再只是一朵玫瑰。而这并非是它在新鲜完整时能实现的。我的干枯玫瑰即是我缄默却深情的黄昏,我的黄昏即是我物哀清冷却美丽的秋,我的秋即是我所钟情的,引我从“下沉”回归至平静的一个非理性符号。

这两天在下雨,于是我被直觉感受给嵌进黄昏里的“秋”,短暂地从我的房间离开了。台灯的光是人造的,只要我和电路都愿意,它便能二十四小时恒长亮着,只是亮着。树在窗外站着,已经绿了好几轮;窗纱老实地垂在窗边,几乎没有动过;没有光,墙面自然变得单调起来。那几支被冷光照得发白的干玫瑰依旧插在玻璃瓶里,在台灯木讷的注视下显得更加冷淡、疏离。去年冬天时养在水里的雪柳未能逢春,也站在一起。它们像往常一样同在我的书桌上——灯的左边,窗的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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