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核!广东外贸迈上8万亿元大台阶】5月12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推进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取得的成效。
全省外贸进出口迈上8万亿元大台阶
省商务厅厅长张劲松表示,去年5月,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通盘谋划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全省外贸进出口从2016年的6.3万亿元相继迈上7万亿元、8万亿元大台阶,实际使用外资从1300亿元突破到18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3.5万亿元跃升上4万亿元台阶。2021年,三大指标创下历史新高、实现快速增长,进出口达8.27万亿元、一年净增1.2万亿元、增速达16.7%,实际使用外资1840亿元、增长13.8%,社消零4.4万亿元、增长9.9%。
一是把握大局大势,抢占发展先机。实施数字贸易工程,成功争取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2021年,全省数字贸易进出口812.3亿美元、增长22.7%。实施贸易新业态工程,成功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全省21个市全覆盖、总数居全国第一。
二是内外双向发力,巩固市场优势。创新协同举办第130届广交会,首次线上线下融合办展和举办国家级论坛。同时,加快推动高交会、文博会、加博会、海丝博览会等向全球区域性高端展会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枢纽功能,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实施重大贸易平台工程,广州南沙获批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飞机租赁等6个百亿元级进口平台启动建设。加快经开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向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区布局。
四是提升产业支撑,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举办“十四五”期间广东省与跨国企业合作发展座谈会、跨国公司投资广东年会等重大招商活动,签约投资项目总额超4000亿元。年到资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五年累计218个。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全面推广“两步申报”“提前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模式,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改革。
自贸试验区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前列
张劲松表示,广东省商务厅以“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为牵引,扎实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形成584项改革创新成果,其中41项全国首创。
落实国家部署,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缩减至27项,实现制造业条目清零。下放三批134项省级管理权限,实现“应放尽放”。开展大湾区“跨境理财通”、港澳代理见证开立内地银行账户等业务,推行粤港澳“三地车险一地投保”。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累计孵化港澳项目1008个,成为港澳青年内地创业首选地。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前列,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成型,南沙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汽车产业集群产值突破千亿元,成功引进217个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
近五年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华东表示,广东近五年编制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完成投资超过4万亿元,谋划建设了中委广东石化、埃克森美孚、巴斯夫等超百亿美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全省聚焦新型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集群、新型城镇化和区域融合发展等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谋划安排了103项重大项目工程包。
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累计获得专项债券额度在全国居于前列。推动了一批批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如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赣深高铁建成通车,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服务全国、连通世界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经济发展的“血脉”流通更加畅顺,广东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通道更加畅顺。
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
省科技厅副厅长梁勤儒表示,目前广东共有国家高新区14家,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2021年最新排名显示,有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其中深圳排名第2、广州排名第4,广东是唯一在全国10强和30强都最多的省份。
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广东省(依托高新区)建成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7个、国家火炬特色基地2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1个,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2个。广东10家省实验室均在高新区布局,全省277家新型研发机构有一半落户在高新区内,高新区承载了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上近2/3的重点创新平台,国家级孵化器在国家高新区内实现全覆盖。
全部工业增加值位居全国第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吴东文表示,2021年,全部工业增加值突破4.5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一,约占全国的八分之一。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5G基站、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等多项指标位居全国第一。广东省获批建设3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列全国第一,累计建设3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个集群增加值约占GDP近四成。培育40家企业成为“全国质量标杆”。
2021年,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实现增加值49069.97亿元,同比增长8.3%,成为推动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稳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引领带动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
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袁伟表示,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占全国1/10,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度平均控制在5.5%以内,促进创业70.67万人次。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累计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657万人次,逐步形成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性循环。基本建成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的“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累计孵化港澳项目2394个、吸纳港澳青年就业3455人。在珠海(横琴)和广州(琶洲)设立速调快裁服务站,广州、深圳、珠海等地试点聘任港澳籍仲裁员30名、调解员14名。全省人社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全流程网办,181项高频服务实现“指尖办”,社保卡持卡1.17亿人。
广东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累计1.55亿人次,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59万亿元,各类社保待遇逐年稳步提升。此外,出台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意见,港澳居民在粤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累计27.92万人次。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今年3月正式开港,实现服务、交流、展示、创新四大功能“一站式”服务。省9个部门联合出台推进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实施方案,已实现8个专业领域超过3000名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执业。(广东发布)
全省外贸进出口迈上8万亿元大台阶
省商务厅厅长张劲松表示,去年5月,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通盘谋划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全省外贸进出口从2016年的6.3万亿元相继迈上7万亿元、8万亿元大台阶,实际使用外资从1300亿元突破到18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3.5万亿元跃升上4万亿元台阶。2021年,三大指标创下历史新高、实现快速增长,进出口达8.27万亿元、一年净增1.2万亿元、增速达16.7%,实际使用外资1840亿元、增长13.8%,社消零4.4万亿元、增长9.9%。
一是把握大局大势,抢占发展先机。实施数字贸易工程,成功争取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2021年,全省数字贸易进出口812.3亿美元、增长22.7%。实施贸易新业态工程,成功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全省21个市全覆盖、总数居全国第一。
二是内外双向发力,巩固市场优势。创新协同举办第130届广交会,首次线上线下融合办展和举办国家级论坛。同时,加快推动高交会、文博会、加博会、海丝博览会等向全球区域性高端展会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枢纽功能,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实施重大贸易平台工程,广州南沙获批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飞机租赁等6个百亿元级进口平台启动建设。加快经开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向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区布局。
四是提升产业支撑,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举办“十四五”期间广东省与跨国企业合作发展座谈会、跨国公司投资广东年会等重大招商活动,签约投资项目总额超4000亿元。年到资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五年累计218个。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全面推广“两步申报”“提前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模式,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改革。
自贸试验区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前列
张劲松表示,广东省商务厅以“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为牵引,扎实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形成584项改革创新成果,其中41项全国首创。
落实国家部署,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缩减至27项,实现制造业条目清零。下放三批134项省级管理权限,实现“应放尽放”。开展大湾区“跨境理财通”、港澳代理见证开立内地银行账户等业务,推行粤港澳“三地车险一地投保”。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累计孵化港澳项目1008个,成为港澳青年内地创业首选地。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前列,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成型,南沙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汽车产业集群产值突破千亿元,成功引进217个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
近五年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华东表示,广东近五年编制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完成投资超过4万亿元,谋划建设了中委广东石化、埃克森美孚、巴斯夫等超百亿美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全省聚焦新型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集群、新型城镇化和区域融合发展等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谋划安排了103项重大项目工程包。
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累计获得专项债券额度在全国居于前列。推动了一批批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如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赣深高铁建成通车,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服务全国、连通世界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经济发展的“血脉”流通更加畅顺,广东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通道更加畅顺。
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
省科技厅副厅长梁勤儒表示,目前广东共有国家高新区14家,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2021年最新排名显示,有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其中深圳排名第2、广州排名第4,广东是唯一在全国10强和30强都最多的省份。
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广东省(依托高新区)建成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7个、国家火炬特色基地2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1个,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2个。广东10家省实验室均在高新区布局,全省277家新型研发机构有一半落户在高新区内,高新区承载了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上近2/3的重点创新平台,国家级孵化器在国家高新区内实现全覆盖。
全部工业增加值位居全国第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吴东文表示,2021年,全部工业增加值突破4.5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一,约占全国的八分之一。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5G基站、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等多项指标位居全国第一。广东省获批建设3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列全国第一,累计建设3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个集群增加值约占GDP近四成。培育40家企业成为“全国质量标杆”。
2021年,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实现增加值49069.97亿元,同比增长8.3%,成为推动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稳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引领带动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
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袁伟表示,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占全国1/10,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度平均控制在5.5%以内,促进创业70.67万人次。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累计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657万人次,逐步形成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性循环。基本建成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的“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累计孵化港澳项目2394个、吸纳港澳青年就业3455人。在珠海(横琴)和广州(琶洲)设立速调快裁服务站,广州、深圳、珠海等地试点聘任港澳籍仲裁员30名、调解员14名。全省人社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全流程网办,181项高频服务实现“指尖办”,社保卡持卡1.17亿人。
广东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累计1.55亿人次,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59万亿元,各类社保待遇逐年稳步提升。此外,出台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意见,港澳居民在粤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累计27.92万人次。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今年3月正式开港,实现服务、交流、展示、创新四大功能“一站式”服务。省9个部门联合出台推进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实施方案,已实现8个专业领域超过3000名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执业。(广东发布)
【硬核!广东外贸迈上8万亿元大台阶】5月12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广东推进高质量发展,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取得的成效。
全省外贸进出口迈上8万亿元大台阶
省商务厅厅长张劲松表示,去年5月,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通盘谋划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全省外贸进出口从2016年的6.3万亿元相继迈上7万亿元、8万亿元大台阶,实际使用外资从1300亿元突破到18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3.5万亿元跃升上4万亿元台阶。2021年,三大指标创下历史新高、实现快速增长,进出口达8.27万亿元、一年净增1.2万亿元、增速达16.7%,实际使用外资1840亿元、增长13.8%,社消零4.4万亿元、增长9.9%。
一是把握大局大势,抢占发展先机。实施数字贸易工程,成功争取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2021年,全省数字贸易进出口812.3亿美元、增长22.7%。实施贸易新业态工程,成功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全省21个市全覆盖、总数居全国第一。
二是内外双向发力,巩固市场优势。创新协同举办第130届广交会,首次线上线下融合办展和举办国家级论坛。同时,加快推动高交会、文博会、加博会、海丝博览会等向全球区域性高端展会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枢纽功能,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实施重大贸易平台工程,广州南沙获批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飞机租赁等6个百亿元级进口平台启动建设。加快经开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向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区布局。
四是提升产业支撑,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举办“十四五”期间广东省与跨国企业合作发展座谈会、跨国公司投资广东年会等重大招商活动,签约投资项目总额超4000亿元。年到资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五年累计218个。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全面推广“两步申报”“提前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模式,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改革。
自贸试验区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前列
张劲松表示,广东省商务厅以“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为牵引,扎实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形成584项改革创新成果,其中41项全国首创。
落实国家部署,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缩减至27项,实现制造业条目清零。下放三批134项省级管理权限,实现“应放尽放”。开展大湾区“跨境理财通”、港澳代理见证开立内地银行账户等业务,推行粤港澳“三地车险一地投保”。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累计孵化港澳项目1008个,成为港澳青年内地创业首选地。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前列,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成型,南沙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汽车产业集群产值突破千亿元,成功引进217个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
近五年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华东表示,广东近五年编制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完成投资超过4万亿元,谋划建设了中委广东石化、埃克森美孚、巴斯夫等超百亿美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全省聚焦新型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集群、新型城镇化和区域融合发展等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谋划安排了103项重大项目工程包。
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累计获得专项债券额度在全国居于前列。推动了一批批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如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赣深高铁建成通车,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服务全国、连通世界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经济发展的“血脉”流通更加畅顺,广东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通道更加畅顺。
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
省科技厅副厅长梁勤儒表示,目前广东共有国家高新区14家,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2021年最新排名显示,有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其中深圳排名第2、广州排名第4,广东是唯一在全国10强和30强都最多的省份。
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广东省(依托高新区)建成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7个、国家火炬特色基地2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1个,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2个。广东10家省实验室均在高新区布局,全省277家新型研发机构有一半落户在高新区内,高新区承载了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上近2/3的重点创新平台,国家级孵化器在国家高新区内实现全覆盖。
全部工业增加值位居全国第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吴东文表示,2021年,全部工业增加值突破4.5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一,约占全国的八分之一。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5G基站、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等多项指标位居全国第一。广东省获批建设3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列全国第一,累计建设3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个集群增加值约占GDP近四成。培育40家企业成为“全国质量标杆”。
2021年,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实现增加值49069.97亿元,同比增长8.3%,成为推动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稳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引领带动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
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袁伟表示,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占全国1/10,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度平均控制在5.5%以内,促进创业70.67万人次。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累计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657万人次,逐步形成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性循环。基本建成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的“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累计孵化港澳项目2394个、吸纳港澳青年就业3455人。在珠海(横琴)和广州(琶洲)设立速调快裁服务站,广州、深圳、珠海等地试点聘任港澳籍仲裁员30名、调解员14名。全省人社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全流程网办,181项高频服务实现“指尖办”,社保卡持卡1.17亿人。
广东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累计1.55亿人次,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59万亿元,各类社保待遇逐年稳步提升。此外,出台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意见,港澳居民在粤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累计27.92万人次。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今年3月正式开港,实现服务、交流、展示、创新四大功能“一站式”服务。省9个部门联合出台推进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实施方案,已实现8个专业领域超过3000名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执业。
全省外贸进出口迈上8万亿元大台阶
省商务厅厅长张劲松表示,去年5月,省委、省政府高规格召开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大会,通盘谋划全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工作。全省外贸进出口从2016年的6.3万亿元相继迈上7万亿元、8万亿元大台阶,实际使用外资从1300亿元突破到18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3.5万亿元跃升上4万亿元台阶。2021年,三大指标创下历史新高、实现快速增长,进出口达8.27万亿元、一年净增1.2万亿元、增速达16.7%,实际使用外资1840亿元、增长13.8%,社消零4.4万亿元、增长9.9%。
一是把握大局大势,抢占发展先机。实施数字贸易工程,成功争取国家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全球贸易数字化领航区。2021年,全省数字贸易进出口812.3亿美元、增长22.7%。实施贸易新业态工程,成功实现跨境电商综试区全省21个市全覆盖、总数居全国第一。
二是内外双向发力,巩固市场优势。创新协同举办第130届广交会,首次线上线下融合办展和举办国家级论坛。同时,加快推动高交会、文博会、加博会、海丝博览会等向全球区域性高端展会转型升级。
三是强化枢纽功能,提升资源配置能力。实施重大贸易平台工程,广州南沙获批国家级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飞机租赁等6个百亿元级进口平台启动建设。加快经开区、海关特殊监管区向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和北部生态区布局。
四是提升产业支撑,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举办“十四五”期间广东省与跨国企业合作发展座谈会、跨国公司投资广东年会等重大招商活动,签约投资项目总额超4000亿元。年到资1亿美元以上外资大项目五年累计218个。
五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际竞争力。全面推广“两步申报”“提前申报”“船边直提”“抵港直装”等模式,深化粤港澳大湾区“组合港”改革。
自贸试验区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前列
张劲松表示,广东省商务厅以“双区”建设和横琴、前海两个合作区建设为牵引,扎实推动广东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形成584项改革创新成果,其中41项全国首创。
落实国家部署,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缩减至27项,实现制造业条目清零。下放三批134项省级管理权限,实现“应放尽放”。开展大湾区“跨境理财通”、港澳代理见证开立内地银行账户等业务,推行粤港澳“三地车险一地投保”。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累计孵化港澳项目1008个,成为港澳青年内地创业首选地。各项经济指标保持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前列,现代化产业体系加速成型,南沙战略性新兴产业蓬勃发展,汽车产业集群产值突破千亿元,成功引进217个世界500强企业投资项目。
近五年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华东表示,广东近五年编制实施的重大项目超过5000项,完成投资超过4万亿元,谋划建设了中委广东石化、埃克森美孚、巴斯夫等超百亿美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编制“十四五”规划时,全省聚焦新型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集群、新型城镇化和区域融合发展等事关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谋划安排了103项重大项目工程包。
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累计获得专项债券额度在全国居于前列。推动了一批批重大项目加快落地建设,如港珠澳大桥、广深港高铁、赣深高铁建成通车,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服务全国、连通世界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经济发展的“血脉”流通更加畅顺,广东服务全国、走向世界的通道更加畅顺。
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
省科技厅副厅长梁勤儒表示,目前广东共有国家高新区14家,根据科技部火炬中心2021年最新排名显示,有11家国家高新区进入全国100强,其中深圳排名第2、广州排名第4,广东是唯一在全国10强和30强都最多的省份。
坚持以创新为第一动力,广东省(依托高新区)建成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7个、国家火炬特色基地27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1个,省级创新型产业集群12个。广东10家省实验室均在高新区布局,全省277家新型研发机构有一半落户在高新区内,高新区承载了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上近2/3的重点创新平台,国家级孵化器在国家高新区内实现全覆盖。
全部工业增加值位居全国第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吴东文表示,2021年,全部工业增加值突破4.5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一,约占全国的八分之一。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5G基站、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等多项指标位居全国第一。广东省获批建设3家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并列全国第一,累计建设33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20个集群增加值约占GDP近四成。培育40家企业成为“全国质量标杆”。
2021年,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实现增加值49069.97亿元,同比增长8.3%,成为推动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和着力点。“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稳固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盘,“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引领带动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
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袁伟表示,五年来,全省城镇新增就业超过700万人、占全国1/10,城镇调查失业率年度平均控制在5.5%以内,促进创业70.67万人次。高质量推进“粤菜师傅”“广东技工”“南粤家政”三项工程,累计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657万人次,逐步形成以技能促就业、以就业促增收的良性循环。基本建成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的“1+12+N”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体系,累计孵化港澳项目2394个、吸纳港澳青年就业3455人。在珠海(横琴)和广州(琶洲)设立速调快裁服务站,广州、深圳、珠海等地试点聘任港澳籍仲裁员30名、调解员14名。全省人社行政许可事项100%实现全流程网办,181项高频服务实现“指尖办”,社保卡持卡1.17亿人。
广东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累计1.55亿人次,社保基金累计结余1.59万亿元,各类社保待遇逐年稳步提升。此外,出台完善我省港澳台居民养老保险措施意见,港澳居民在粤参加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累计27.92万人次。
粤港澳大湾区(广东)人才港今年3月正式开港,实现服务、交流、展示、创新四大功能“一站式”服务。省9个部门联合出台推进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实施方案,已实现8个专业领域超过3000名港澳专业人才在大湾区内地执业。
【减免房产税、降低医保、允许外摆经营……哈尔滨出台“32条”助企纾困举措】 继出台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举措后,12日,哈尔滨市政府又发布了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减税降费:减免房产税 降低医保、公积金费用
1.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受疫情影响、符合国家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可按相关规定依法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缓缴和降低医疗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可延缓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办补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并仍享受医保待遇。将2022年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降低4000元。
3.缓缴和降低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对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适用范围,对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持续延缓缴纳水电费用。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水费可延缓缴纳,延缓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电费可分阶段申请延缓缴纳,签订缓缴协议,缓缴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缓缴期间不影响正常用水、用电,免收滞纳金。
6.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2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人应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7.返还工会经费。对符合工会经费全征全返标准的小微企业,继续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金融支持:这些行业享受担保保费全额减免
8.扩大稳企稳岗贷款担保专项基金支持范围。将市稳企稳岗贷款担保专项基金规模提高到30亿元,将三农、科技、体育、娱乐等行业企业、参与疫情防控企业和个人经营贷款纳入市稳企稳岗金融政策支持范围。
9.扩大担保费全额减免范围。将三农、旅游、科技、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全额减免范围。
支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产值增长给奖励 设立疫情防控科技专项资金
10.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收。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支持工业企业加大二季度排产,提高产能利用效率。对二季度当季产值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产值增长部分的1%给予奖励。
11.支持制造业扩大投资。对2022年在建并入统的制造业技改项目(含企业为升级而进行的软件、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平台建设等投入),且年度入统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6%,给予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补助。对2022年新开工并入统2000万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按照“一项目一策”给予跟踪支持,分段予以资金奖励。
12.推动防疫抗疫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设立疫情防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围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消杀设备、特效药物开展技术攻关、提供应用场景。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审批建立绿色通道,加快推动相关产品备案上市和投入应用。
13.缓缴和返还制造业部分税费。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按规定依法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持续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
支持消费市场复苏:允许餐饮企业在门店外外摆经营
14.给予餐饮业稳企支持。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按照上半年营业额分档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本轮疫情结束后10天内复业复市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给予每个餐饮门店最高2万元支持,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今年年底前,对限额以上连锁餐饮企业在我市新开设餐饮门店的,按照使用面积分档给予每个门店最高1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支持。
15.鼓励发展餐饮新业态。推广无接触配送服务,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餐饮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经营困难的餐饮商户实施扶持政策,对第二、三、四季度给予平台餐饮商户补贴金额合计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电商平台实际补贴总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6.支持餐饮行业开展促销。借助举办“美食节”“西餐节”“啤酒节”等契机,支持餐饮行业开展打折让利等促消费系列活动,允许餐饮企业在门店外适合区域外摆经营,开展促销,推动餐饮行业尽快复苏。
17.支持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围绕限额以上汽车、百货(不含超市)、家电通讯、家居建材、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安排1.2亿元资金,对各区县(市)发放消费券按实际投入资金给予70%补助。允许零售企业在经营场所门前或政府指定区域开展外摆促销活动。
18.给予保供企业防疫支出补助。对疫情期间坚持营业,保障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农批市场、大型超市、连锁超市,分档给予一次性防疫消杀补助,单户企业合计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9.支持在哈举办各类会展活动。对已报备计划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哈举办但因疫情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恢复举办的会展项目,在既有政策基础上,再分别给予承办单位场租费10%和专业展馆租赁费10%的额外补贴,同一单位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助力文旅交通业:减免出租承包费 公共交通服务增值税
20.支持旅游业加快恢复。对2022年组织旅行团在哈停留过夜且有相应游览行程,住宿一夜的,按照团队游客每人40元给予旅行社奖励;住宿两夜以上的(含两夜),按照团队游客每人每夜50元给予旅行社奖励;单户旅行社累计最高奖励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全额暂退质保金。
21.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文旅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市域内演出赛事、景区门票等文体旅游服务,委托旅行社开展工会、会展等相关活动。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民宿、文化街区、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养、休养活动范围。
22.降低文娱企业税费负担。对2022年上半年广告和娱乐服务行业企业所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50%予以减半征收。
23.给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奖励。鼓励出租汽车企业为驾驶员减免承包费,通过奖励企业特许经营权抵补企业为驾驶员减免的承包费,首批奖励全市出租汽车企业1200台出租车经营权,按照企业车辆数和减免费用金额占比进行奖励分配,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除外。
24.实施铁路航空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业增值税优惠政策。2022年铁路、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帮扶科教养老企业:幼儿园一次性补助 校车停运补助
25.给予高新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以来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的,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贴息支持。
26.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依法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7.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参照“省定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每年每生600元的标准”,对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用于疫情期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纾困。
28.给予校车停运补助。对2022年受疫情影响停运的校车,每台校车按照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2个月补贴。
29.实施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补助。以2022年4月30日在院老人为基数,按每人300元给予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因受疫情影响老人入住率未达到标准,未领取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提前支付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资金。对全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照护中心(驿站)运营资格顺延三年。
提高服务企业水平: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 最长不超3年
30.提升惠企政策落地服务水平。建立哈市涉企政策统一发布、快速兑现服务机制,所有涉企政策的实施细则和申请指南在市政务服务网和“e冰城”APP等政府门户平台统一发布,不断扩大“免申即享”范围。
31.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受疫情影响暂时难以继续经营的市场主体,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歇业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歇业期间视情况需要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恢复营业,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2.实行“包容期”信用监管。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时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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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张立
减税降费:减免房产税 降低医保、公积金费用
1.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受疫情影响、符合国家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可按相关规定依法申请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缓缴和降低医疗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力缴纳医疗保险费用的企业、灵活就业人员,可延缓至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办补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并仍享受医保待遇。将2022年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降低4000元。
3.缓缴和降低住房公积金。对受疫情影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企业,可依法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对受疫情影响特别严重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3%,期限不超过12个月。
4.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适用范围,对企业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费率为基础下调50%,期限为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5.持续延缓缴纳水电费用。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水费可延缓缴纳,延缓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电费可分阶段申请延缓缴纳,签订缓缴协议,缓缴期限至2022年6月30日。缓缴期间不影响正常用水、用电,免收滞纳金。
6.支持中小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2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采购人应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不再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政府采购住宿、会议、餐饮等服务项目时,不得以星级、所有制等为门槛限制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
7.返还工会经费。对符合工会经费全征全返标准的小微企业,继续全额返还工会经费。
金融支持:这些行业享受担保保费全额减免
8.扩大稳企稳岗贷款担保专项基金支持范围。将市稳企稳岗贷款担保专项基金规模提高到30亿元,将三农、科技、体育、娱乐等行业企业、参与疫情防控企业和个人经营贷款纳入市稳企稳岗金融政策支持范围。
9.扩大担保费全额减免范围。将三农、旅游、科技、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全额减免范围。
支持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产值增长给奖励 设立疫情防控科技专项资金
10.鼓励工业企业增产增收。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支持工业企业加大二季度排产,提高产能利用效率。对二季度当季产值增长1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产值增长部分的1%给予奖励。
11.支持制造业扩大投资。对2022年在建并入统的制造业技改项目(含企业为升级而进行的软件、检测、智能化集成、研发、平台建设等投入),且年度入统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其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6%,给予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补助。对2022年新开工并入统2000万元(含)以上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按照“一项目一策”给予跟踪支持,分段予以资金奖励。
12.推动防疫抗疫产品研发及产业化。设立疫情防控科技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围绕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消杀设备、特效药物开展技术攻关、提供应用场景。为第一类医疗器械审批建立绿色通道,加快推动相关产品备案上市和投入应用。
13.缓缴和返还制造业部分税费。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纳税人,按规定依法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持续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缓缴期限为6个月。
支持消费市场复苏:允许餐饮企业在门店外外摆经营
14.给予餐饮业稳企支持。对限额以上餐饮企业按照上半年营业额分档给予支持,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本轮疫情结束后10天内复业复市的限额以上餐饮企业,给予每个餐饮门店最高2万元支持,单户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今年年底前,对限额以上连锁餐饮企业在我市新开设餐饮门店的,按照使用面积分档给予每个门店最高1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支持。
15.鼓励发展餐饮新业态。推广无接触配送服务,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为餐饮商户无偿开展数字化代运营服务,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经营困难的餐饮商户实施扶持政策,对第二、三、四季度给予平台餐饮商户补贴金额合计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电商平台实际补贴总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16.支持餐饮行业开展促销。借助举办“美食节”“西餐节”“啤酒节”等契机,支持餐饮行业开展打折让利等促消费系列活动,允许餐饮企业在门店外适合区域外摆经营,开展促销,推动餐饮行业尽快复苏。
17.支持开展各类促销活动。围绕限额以上汽车、百货(不含超市)、家电通讯、家居建材、餐饮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安排1.2亿元资金,对各区县(市)发放消费券按实际投入资金给予70%补助。允许零售企业在经营场所门前或政府指定区域开展外摆促销活动。
18.给予保供企业防疫支出补助。对疫情期间坚持营业,保障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的农批市场、大型超市、连锁超市,分档给予一次性防疫消杀补助,单户企业合计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19.支持在哈举办各类会展活动。对已报备计划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在哈举办但因疫情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恢复举办的会展项目,在既有政策基础上,再分别给予承办单位场租费10%和专业展馆租赁费10%的额外补贴,同一单位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
助力文旅交通业:减免出租承包费 公共交通服务增值税
20.支持旅游业加快恢复。对2022年组织旅行团在哈停留过夜且有相应游览行程,住宿一夜的,按照团队游客每人40元给予旅行社奖励;住宿两夜以上的(含两夜),按照团队游客每人每夜50元给予旅行社奖励;单户旅行社累计最高奖励5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旅行社全额暂退质保金。
21.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文旅服务。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购买市域内演出赛事、景区门票等文体旅游服务,委托旅行社开展工会、会展等相关活动。支持将符合条件的民宿、文化街区、红色旅游景区等纳入疗养、休养活动范围。
22.降低文娱企业税费负担。对2022年上半年广告和娱乐服务行业企业所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50%予以减半征收。
23.给予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权奖励。鼓励出租汽车企业为驾驶员减免承包费,通过奖励企业特许经营权抵补企业为驾驶员减免的承包费,首批奖励全市出租汽车企业1200台出租车经营权,按照企业车辆数和减免费用金额占比进行奖励分配,列入黑名单的企业除外。
24.实施铁路航空和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业增值税优惠政策。2022年铁路、航空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出租汽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
帮扶科教养老企业:幼儿园一次性补助 校车停运补助
25.给予高新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以来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还本付息的,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最高给予100万元的贴息支持。
26.提高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依法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27.实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参照“省定公办幼儿园公用经费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每年每生600元的标准”,对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用于疫情期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纾困。
28.给予校车停运补助。对2022年受疫情影响停运的校车,每台校车按照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2个月补贴。
29.实施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补助。以2022年4月30日在院老人为基数,按每人300元给予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补助,单户企业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对因受疫情影响老人入住率未达到标准,未领取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提前支付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资金。对全市社区养老服务的照护中心(驿站)运营资格顺延三年。
提高服务企业水平: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 最长不超3年
30.提升惠企政策落地服务水平。建立哈市涉企政策统一发布、快速兑现服务机制,所有涉企政策的实施细则和申请指南在市政务服务网和“e冰城”APP等政府门户平台统一发布,不断扩大“免申即享”范围。
31.推行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受疫情影响暂时难以继续经营的市场主体,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歇业并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歇业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歇业期间视情况需要开展经营活动的,可以恢复营业,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32.实行“包容期”信用监管。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办理相关证照及行政审批事项的企业,可申请延时办理,相关延迟行为不纳入信用记录。已纳入信用记录的,可申请信用修复。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载
记者: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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