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驻马店出台房票新政策】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驻政办〔2022〕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四届市政府第17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8月27日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
安置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妥善解决征拆安置遗留问题,维护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管理的通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驻政〔2021〕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房票与房票安置
(一)房票是被征收群众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群众购置房屋的结算付款票据凭证。房票式样统一制定。
(二)房票安置是征收人根据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将原居住房屋和计划安置的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群众,由被征收群众向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房(含住宅与非住宅,下同)的一种房屋安置方式。被征收群众选择房票安置的,视同放弃房屋产权调换。
二、适用对象
(三)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和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项目区域内被征收群众实行房票安置。
三、实施主体
(四)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群众自愿”的原则,市政府统筹主导房票安置工作,各辖区政府(管委会)为房票安置实施主体,负责本区域内房票安置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各级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税务、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法有序推进。
四、票面金额和使用期限
(五)房票票面金额是被征收群众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的总金额。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或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法律法规、政策中规定的产权调换货币量化、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等。各分项金额明细应一并载于票面。
(六)房票持有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8个月。具体由各辖区政府(管委会)根据项目实际自行确定。
五、奖励和优惠政策
(七)被征收群众选择房票安置的,安置补偿权益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后,由征收人给予安置补偿权益金额5%的奖励,作为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计入房票票面金额。
(八)被征收群众选择房票安置的,一次性发放18个月的过渡费,不计入房票票面金额。
(九)被征收群众可使用房票跨区购买纳入“房源超市”的房源。
(十)被征收群众使用房票购买的商品房,按照《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中“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收、征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选择货币补偿且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的规定,享受税收减免。
(十一)被征收群众使用房票购买商品住房的,在新购房屋所在学区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时,符合入学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在新购房屋交付前,被征收群众子女保留原被征收拆迁住宅片区所在学区的入学资格。
(十二)被征收群众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并符合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购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手续;被征收群众的配偶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可作为共同还款人,使用公积金提前还贷或逾期还贷。
六、房票使用规则
(十三)房票实行实名制,核发对象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非近亲属不得赠与使用。房票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借、非法套现。
(十四)被征收群众应在房票有效期内购房使用,逾期未使用的,视为自行放弃房票安置,不再享受房票安置相应的政策性奖励,可申请根据房票面值扣除各种政策性奖励后重新按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
(十五)被征收群众使用房票购买商品房,购房款(含配套的储藏室、车库等价款)不得低于房票票面金额的85%。对使用房票票面金额购房不足部分,被征收群众可通过商业银行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现金支付等方式自行支付;尚有余额的,余额部分被征收群众可在房票到期且完成不动产预告登记后,向征收部门申请领取货币。
七、“房源超市”的建立和产品类型
(十六)市住建局统筹“房源超市”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房票安置的条件,定期公布进入“房源超市”的房源信息,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十七)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符合房票安置条件的商品房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均可进入“房源超市”(须是现房或准现房,“房源超市”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八、资金筹措
(十八)房票安置所需资金由实施主体负责筹集。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保障支持力度。各房票安置实施主体要对房票安置资金实行闭环管理,专项用于房票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九、房票的核发、使用与结算
(十九)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为房票核发人,负责本辖区房票核发的具体工作。
(二十)房票核发使用流程:
1.被征收群众与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根据签订的协议,签署和确认房票文本;
2.被征收群众在约定时间内搬迁,领取搬迁证明和房票;
3.被征收群众在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房中自主选择房源,凭房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被征收群众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在房票上对购房人、购房坐落、实际使用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收款账户(房源为期房的,收款账户须为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信息进行签注,并签名签章。
(二十一)市财政局负责中心城区辖区间房票财政资金结算工作,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应做好本辖区核发房票资金保障,按规定做好房票核发及结算业务。
(二十二)提供房票安置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票结算证明等,向征收人申请办理房票兑现结算手续。结算方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并完成备案之日起2个月内拨付房票金额的60%;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1个月内再拨付30%;余款于房屋交付被征收群众后3个月内拨付。
十、监督管理
(二十三)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住建局计入房地产企业黑名单,并终止其参与房票安置资格,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信息的;
2.非法套取房票补偿资金的;
3.销售商品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4.借机涨价、捂盘惜售的;
5.擅自延期交付房屋的。
(二十四)征收人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套取房票资金,或擅自突破规定标准发放房票。对造成经济损失或较大负面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
(二十五)房票安置房销售合同实行网签网备。
(二十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持房票购买人发生购房纠纷的,由当事人按照购房合同约定解决。
(二十七)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自本意见印发之日-2024年6月30日内核发的房票,在票载有效期内有效)。
本意见实施期间,国家和省有相关政策出台,按国家和省里规定执行。
本意见仅适用于市中心城区,各县可参照执行。#河南新闻#
(河南广播电视台李鑫驻马店台仁义)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驻政办〔2022〕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安置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四届市政府第17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8月27日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补偿房票
安置工作实施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满足人民群众对安置房屋的多样化需求,妥善解决征拆安置遗留问题,维护被征收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征收管理的通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驻政〔2021〕1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房票与房票安置
(一)房票是被征收群众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征收人出具给被征收群众购置房屋的结算付款票据凭证。房票式样统一制定。
(二)房票安置是征收人根据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及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补偿安置政策将原居住房屋和计划安置的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以房票形式出具给被征收群众,由被征收群众向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房(含住宅与非住宅,下同)的一种房屋安置方式。被征收群众选择房票安置的,视同放弃房屋产权调换。
二、适用对象
(三)市中心城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项目和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项目区域内被征收群众实行房票安置。
三、实施主体
(四)按照“政府主导,分级负责,群众自愿”的原则,市政府统筹主导房票安置工作,各辖区政府(管委会)为房票安置实施主体,负责本区域内房票安置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各级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税务、不动产登记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依法有序推进。
四、票面金额和使用期限
(五)房票票面金额是被征收群众房屋安置补偿权益货币量化后的总金额。具体包括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或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法律法规、政策中规定的产权调换货币量化、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等。各分项金额明细应一并载于票面。
(六)房票持有使用期限自房票核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18个月。具体由各辖区政府(管委会)根据项目实际自行确定。
五、奖励和优惠政策
(七)被征收群众选择房票安置的,安置补偿权益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后,由征收人给予安置补偿权益金额5%的奖励,作为房票安置政策性奖励,计入房票票面金额。
(八)被征收群众选择房票安置的,一次性发放18个月的过渡费,不计入房票票面金额。
(九)被征收群众可使用房票跨区购买纳入“房源超市”的房源。
(十)被征收群众使用房票购买的商品房,按照《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河南省契税适用税率等事项的决定》中“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政府征收、征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选择货币补偿且成交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部分免征契税,对超出部分征收契税”的规定,享受税收减免。
(十一)被征收群众使用房票购买商品住房的,在新购房屋所在学区办理子女入学手续时,符合入学和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根据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在新购房屋交付前,被征收群众子女保留原被征收拆迁住宅片区所在学区的入学资格。
(十二)被征收群众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并符合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购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手续;被征收群众的配偶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可作为共同还款人,使用公积金提前还贷或逾期还贷。
六、房票使用规则
(十三)房票实行实名制,核发对象为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非近亲属不得赠与使用。房票不得买卖、抵押、质押、转借、非法套现。
(十四)被征收群众应在房票有效期内购房使用,逾期未使用的,视为自行放弃房票安置,不再享受房票安置相应的政策性奖励,可申请根据房票面值扣除各种政策性奖励后重新按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
(十五)被征收群众使用房票购买商品房,购房款(含配套的储藏室、车库等价款)不得低于房票票面金额的85%。对使用房票票面金额购房不足部分,被征收群众可通过商业银行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现金支付等方式自行支付;尚有余额的,余额部分被征收群众可在房票到期且完成不动产预告登记后,向征收部门申请领取货币。
七、“房源超市”的建立和产品类型
(十六)市住建局统筹“房源超市”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发布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房票安置的条件,定期公布进入“房源超市”的房源信息,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十七)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符合房票安置条件的商品房和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均可进入“房源超市”(须是现房或准现房,“房源超市”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八、资金筹措
(十八)房票安置所需资金由实施主体负责筹集。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大保障支持力度。各房票安置实施主体要对房票安置资金实行闭环管理,专项用于房票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九、房票的核发、使用与结算
(十九)驿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为房票核发人,负责本辖区房票核发的具体工作。
(二十)房票核发使用流程:
1.被征收群众与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根据签订的协议,签署和确认房票文本;
2.被征收群众在约定时间内搬迁,领取搬迁证明和房票;
3.被征收群众在参与房票安置工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房中自主选择房源,凭房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4.被征收群众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在房票上对购房人、购房坐落、实际使用金额、房地产开发企业收款账户(房源为期房的,收款账户须为项目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等信息进行签注,并签名签章。
(二十一)市财政局负责中心城区辖区间房票财政资金结算工作,各辖区政府(管委会)应做好本辖区核发房票资金保障,按规定做好房票核发及结算业务。
(二十二)提供房票安置房源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在不动产登记部门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票结算证明等,向征收人申请办理房票兑现结算手续。结算方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并完成备案之日起2个月内拨付房票金额的60%;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1个月内再拨付30%;余款于房屋交付被征收群众后3个月内拨付。
十、监督管理
(二十三)参与房票安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住建局计入房地产企业黑名单,并终止其参与房票安置资格,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弄虚作假,或提供不实信息的;
2.非法套取房票补偿资金的;
3.销售商品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
4.借机涨价、捂盘惜售的;
5.擅自延期交付房屋的。
(二十四)征收人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套取房票资金,或擅自突破规定标准发放房票。对造成经济损失或较大负面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
(二十五)房票安置房销售合同实行网签网备。
(二十六)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持房票购买人发生购房纠纷的,由当事人按照购房合同约定解决。
(二十七)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自本意见印发之日-2024年6月30日内核发的房票,在票载有效期内有效)。
本意见实施期间,国家和省有相关政策出台,按国家和省里规定执行。
本意见仅适用于市中心城区,各县可参照执行。#河南新闻#
(河南广播电视台李鑫驻马店台仁义)
【重庆市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南岸区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核酸检测结果和流行病学调查,自2022年8月29日9时起,对南岸区疫情风险区域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南岸区现有高风险区3个、中风险区9个、临时管控区8个,花园路街道、铜元局街道、南坪街道、海棠溪街道全域除中、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均为低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高风险区(3个)
(一)具体点位
花园路街道桃源路97号1幢、2幢
花园路街道志龙新起点小区2栋
古楼湾农贸市场李辉煌绿色果蔬店
(二)防控要求
1.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关闭。
2.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向社区报告申请;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3.每天1次核酸检测,连续检测7天。若在此期间新增阳性感染者,则重新计算时间。
4.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二、中风险区(9个)
(一)具体点位
花园路街道志龙新起点小区(除2栋以外的其他区域)
优选便利店(花园路街道桃源路97号楼下)
手工刀削面(花园路街道桃源路101号附2号福万家超市旁)
古楼湾农贸市场(除李辉煌绿色果蔬店以外的其他区域)
新世纪超市(五小区店)
芙蓉兴盛便利店(五小区店)
南岸王全生诊所(花园路街道海峡路)
南坪街道横店电影城(城市广场店)
长生桥镇奥园越时代D区
(二)防控要求
1.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向社区报告申请。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
3.第1、2、3、5、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4.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三、临时管控区(8个)
(一)具体点位
美全世纪城
和泓阳光小区
南坪镇全域
大石路立交-大石路-大石路华能大厦-桃源路新世纪超市路口-桃源路-海峡路-大石路立交所围成的区域
南城立交-花园路-光电路-明佳路-桃源路-南城立交所围成的区域
花园路电子三所路口-南城隧道-南坪西路-明佳路-光电路所围成的区域
新田湾加气站路口-双子星座小区路口-光电路加油加气站路口-光电路-明佳路-新田湾加气站路口所围成的区域
昌隆城市花园路口-光电路-赵家坝立交-海峡路-桃源路-明佳路-昌隆城市花园路口所围成的区域
(二)防控要求
1.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向社区报告申请。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
3.第1、2、3、5、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4.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四、低风险区
(一)具体范围
花园路街道、铜元局街道、南坪街道、海棠溪街道全域除中、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防控要求
1.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2.区域外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低风险区。离开低风险区的人员,需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自本通告发布时起实行。
3.恢复轨道交通环线四公里站运营(限5号口,仅供乘坐四公里交通换乘枢纽的客运班线车旅客),恢复四公里交通换乘枢纽客运班线车运营,逐步恢复低风险区域公交车运营。
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9日(来源:掌新南岸)
一、高风险区(3个)
(一)具体点位
花园路街道桃源路97号1幢、2幢
花园路街道志龙新起点小区2栋
古楼湾农贸市场李辉煌绿色果蔬店
(二)防控要求
1.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经营场所一律关闭。
2.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向社区报告申请;规范做好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3.每天1次核酸检测,连续检测7天。若在此期间新增阳性感染者,则重新计算时间。
4.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二、中风险区(9个)
(一)具体点位
花园路街道志龙新起点小区(除2栋以外的其他区域)
优选便利店(花园路街道桃源路97号楼下)
手工刀削面(花园路街道桃源路101号附2号福万家超市旁)
古楼湾农贸市场(除李辉煌绿色果蔬店以外的其他区域)
新世纪超市(五小区店)
芙蓉兴盛便利店(五小区店)
南岸王全生诊所(花园路街道海峡路)
南坪街道横店电影城(城市广场店)
长生桥镇奥园越时代D区
(二)防控要求
1.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向社区报告申请。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
3.第1、2、3、5、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4.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检测。
三、临时管控区(8个)
(一)具体点位
美全世纪城
和泓阳光小区
南坪镇全域
大石路立交-大石路-大石路华能大厦-桃源路新世纪超市路口-桃源路-海峡路-大石路立交所围成的区域
南城立交-花园路-光电路-明佳路-桃源路-南城立交所围成的区域
花园路电子三所路口-南城隧道-南坪西路-明佳路-光电路所围成的区域
新田湾加气站路口-双子星座小区路口-光电路加油加气站路口-光电路-明佳路-新田湾加气站路口所围成的区域
昌隆城市花园路口-光电路-赵家坝立交-海峡路-桃源路-明佳路-昌隆城市花园路口所围成的区域
(二)防控要求
1.实行管控措施,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向社区报告申请。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
3.第1、2、3、5、7天各做1次核酸检测。
4.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四、低风险区
(一)具体范围
花园路街道、铜元局街道、南坪街道、海棠溪街道全域除中、高风险区,临时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防控要求
1.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区域内人员尽量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
2.区域外人员非必要不前往低风险区。离开低风险区的人员,需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自本通告发布时起实行。
3.恢复轨道交通环线四公里站运营(限5号口,仅供乘坐四公里交通换乘枢纽的客运班线车旅客),恢复四公里交通换乘枢纽客运班线车运营,逐步恢复低风险区域公交车运营。
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南岸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8月29日(来源:掌新南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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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提锂毛利率比肩茅台酒 半年赚近百亿 盐湖股份市值却“不为所动”】
对比收入几乎全部来自于锂盐业务的“锂业双雄”,盐湖股份大半收入来自氯化钾,本身也不具备估值优势,至少钾肥在二级市场的估值赶不上锂盐。
照当前趋势,今年锂盐行业可能会诞生三家200亿元利润级别的上市公司。
8月24日晚间,西藏矿业(000762.SZ)、盐湖股份(000792.SZ)发布半年报,前者“锂类产品”毛利率为94.47%,后者碳酸锂毛利率也达到了92.64%。
这一利润率水平,已经可以与贵州茅台(600519.SH)2021年茅台酒的利润率比肩。据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飞天茅台酒的毛利率为94.03%。
其中原因有二个。首先一季度国内锂盐价格大幅上涨,二季度价格有所回落,但是仍然处于历史绝对高位;其次盐湖提锂成本远低于矿石提锂,单吨成本可以做到3万元及以下水平。
仅以盐湖股份为例,上半年碳酸锂销量为15004吨,对应的营业成本为3.8亿元。照此估算,公司每吨碳酸锂成本仅为2.53万元,而其平均售价则达到了34.42万元。
加上同样高利润率的氯化钾业务,盐湖股份上半年利润规模高达91亿元,其中二季度56.6亿元的净利润再次刷新公司单季盈利纪录。
上述背景下,部分卖方机构已经将该公司全年盈利预期上调到了200亿元,较今年4月的预期值翻倍。
只是,与气势如虹的业绩相比,公司自去年8月恢复上市以来股价表现不温不火,始终维持在30元附近波动,这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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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收入增长的原因有二:一个是上半年碳酸锂价格的大幅上涨,另一个则是来自企业内部产能规模的提升。-视觉中国
钾、锂两大主营毛利率均超80%
二级市场最关注的是盐湖股份的锂盐业务,但是公司氯化钾业务同样不容忽视,少了后者的支持,公司是无法实现如此可观业绩的。
从收入结构上看,盐湖股份上述两大主营产品收入占比超过92%,氯化钾、碳酸锂占比分别为61.64%和29.84%,其中碳酸锂因为涨价、销量增长带动,收入占比较上年同期出现明显提升。而对比其他大宗商品,盐湖股份的氯化钾业务盈利能力也不容小觑。
上半年,其氯化钾产品毛利率同比增长15.96个百分点至81.05%,主要拉动因素也是产品涨价。
受到海外市场多重因素影响,全球钾肥价格达到了近10年的历史高价,并带动国内钾肥价格同步上涨。
百川盈孚数据显示,今年1月,国内氯化钾价格为3475元/吨,到6月初时最高涨至4960元/吨。
虽然各区域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市场供需如此,青海盐湖氯化钾价格随之走高,当地氯化钾(60%粉)从年初的每吨3490元升至4880元。
不过,相比之下,锂盐业务对盐湖股份盈利能力的拉升效果更为明显。
先看收入情况。上半年,盐湖股份碳酸锂产品营业收入暴增超过10倍,接近52亿元,在公司内部地位明显增强。
带动收入增长的原因有二:一个是上半年碳酸锂价格的大幅上涨,另一个则是来自企业内部产能规模的提升。
盐湖股份原有碳酸锂产能1万吨,去年8月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完成建设,进入试生产阶段。
到今年6月,上述2万吨产能全线贯通,并达到全线试生产状态。
对比具体产销数据,2022年上半年公司碳酸锂产量达1.5万吨,而在2021年全年产量尚不过2.27万吨。
更为重要的是,上述接近52亿元的锂盐收入中,绝大部分都转化为了公司的利润。
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碳酸锂毛利率达到92.64%,锂盐行业内利润率位居前列,细分的盐湖提锂行业中也仅次于西藏矿业。
此外,上半年公司碳酸锂生产成本较2021年进一步下降。
按照碳酸锂销量、营业成本估算,盐湖股份当期每吨碳酸锂成本仅为2.53万元,而2021年的平均成本则为2.83万元。
“与去年相比,今年散单市场调价频率远高于去年,比如去年一个月报两次价,今年则是按周调价,甚至是按天调价。”一位多次往返青海的贸易人士反馈称。
不过,就半年报数据来看,盐湖股份锂盐实际销售价格会略低于市场均价。
按照前述估算,公司上半年碳酸锂平均售价为34.42万元/吨,同期安泰科统计的国内工业级碳酸锂市场均价则为42.6万元/吨,2021年时也差不多维持在8折左右的水平。
整体上看,公司业绩增长的驱动力,主要为行业景气度的快速提升、新增产能的释放,以及生产成本的进一步降低。
下半年仍有望环比增长
决定下半年经营趋势的变量,包括行业和企业两个层面。
其中,行业层面的决定因素为氯化钾、碳酸锂的供需和价格运行,其中又以碳酸锂如何运行最为重要。
而就价格表现来看,近期锂盐“主产区”四川限电影响,碳酸锂开始重新上涨,市场均价已经接近49万元/吨。
“业内看涨预期较为明显,不确定的是能否突破3月的高点。”上述锂盐贸易人士指出。
考虑到他作为贸易商的身份,判断可能会存在一些主观因素外,不过部分来自行业层面的因素同样不容忽视。
今年7月,21世纪经济报道曾报道指出,现阶段锂盐价格只是受制于需求端处于恢复阶段,加之此前低价原料库存未完全消耗,整体盈利情况尚可,使得锂精矿、锂盐价格处于短暂平衡状态,但是在成本端的挤压作用下,平衡注定无法长期延续。
打破上述平衡的选择有二:一个是进口矿降价,另一个就是锂盐价格上涨,如此锂盐环节才能保证自身的利润空间。
百川盈孚指出,锂矿资源紧张,8月2日PLS最新拍卖价格为6350美元,按最高价格品味6%折算成本突破45万元,成本面有力提振。
此外,该机构25日还反馈称,下游需求旺盛,采购积极,现货市场低价货源难寻,询价氛围积极。
若下半年碳酸锂选择继续上行,将再度拉高锂盐企业的产品销售均价,带动其利润率进一步走高。
而在行业层面,盐湖股份受到产能爬坡的带动,产量将大概率实现环比增长。
对此公司此前已经明确,“下一步蓝科锂业公司(盐湖股份子公司)将不断优化装置生产条件,优化完善工艺参数,逐步提高装置负荷……”
对比百川盈孚提供的青海产量数据来看,今年7月,青海当地碳酸锂产量已达9098吨,同比增长37.1%,环比增长12%。
盐湖股份作为当地产能最大的盐湖提锂企业,上述整体产量变化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反映出公司的产量变化情况。
21世纪资本研究院认为,考虑到盐湖股份2018年以来实际产量与名义产能存在差值,以及上述产能逐步释放的带动,下半年产量会略高于上半年,全年公司碳酸锂产量大概率会超过3万吨。
另有接近盐湖股份人士介绍称,“钾、锂业务外,公司还规划有镁、钠和氯产业,以及盐湖稀散元素的开发。比如稀散元素中计划重点开发铯金属、铷金属等高附加值产品,并计划对盐湖提锂生产过程中硼资源进行回收利用。”
不过,以上资源的开发仍属于公司长远规划,以短期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变量仍然是钾、锂为主。
股东频繁减持股价承压
由于一季报、半年报的利润保持环比,加上行业景气度维持高位,卖方机构对盐湖股份的盈利预期值只能不断上调。
据不完全统计,7月以来,5家卖方机构对盐湖股份的2022年利润预期值区间,达到167亿元至209亿元。
其中,209亿元的利润预期值来自申万宏源(000166.SZ),年内该机构也已经四度上调盐湖股份盈利预期。
今年3月,申万宏源的盈利预期值为79.8亿元、4月上调至129.6亿元,5月底进一步上调至160.7亿元,直至今年7月调高至209亿元,
若按照盐湖股份上半年91亿元的净利润计算,相当于公司H2要实现环比近30%的增长。
与卖方乐观预期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盐湖股份年内始终不温不火的股价表现。至8月25日收盘,盐湖股份年内下跌21.31%,涨幅位居17只锂矿成分股末尾。
而自恢复上市以来,除了2021年8月初期大幅上涨外,今年多数时间处于27元至34元之间波动。
即便部分卖方给出40元以上的目标价,盐湖股份却始终不为所动。
实际上,虽然今年锂盐、锂矿股已经处于历史高位,但是重要股东交易情况却保持了相对稳定。
比如赣锋锂业(002460.SZ)、天齐锂业(002466.SZ),包括高管在内的重要股东今年未出现1笔减持。
盐湖股份则不然,今年2月、3月、6月和7月均有重要股东减持,每笔减持数量都在5000万股以上。
对比公司股价走势也可以看出,每当股价有望突破上述波动区间时,减持都会如期到来。比较典型的是今年2月底、3月初,公司股价一度超过35元,结果这期间中国建设银行青海分行、中化集团各自减持5500万股左右。
同时,对比收入几乎全部来自于锂盐业务的“锂业双雄”,盐湖股份大半收入来自氯化钾,本身也不具备估值优势,至少钾肥在二级市场的估值赶不上锂盐。
如果采用最新的Wind一致性盈利预期值和8月25日收盘价的统一口径计算,当前天齐锂业、赣锋锂业年化估值分别为13.26倍、13.77倍,盐湖股份则只有10.05倍。
加上7月以来锂矿板块系统性回调,“锂业双雄”市值明显缩水,市场比较效应上也限制了盐湖股份二级市场的表现。
此外,三家行业龙头企业中,二级资金对盐湖股份的参与程度也很一般。
仅以8月以来的持股情况为例,北向资金在赣锋锂业持股占自由流通股本比例始终维持在10%以上,天齐锂业在深股通恢复后,这一持股比例也迅速提升至3%以上,而盐湖股份则始终保持在1%左右波动。
多重因素叠加,虽然盐湖股份拥有傲视行业的利润率,可观的盈利预期,但二级市场表现却始终赶不上其他行业龙头。
【盐湖提锂毛利率比肩茅台酒 半年赚近百亿 盐湖股份市值却“不为所动”】
对比收入几乎全部来自于锂盐业务的“锂业双雄”,盐湖股份大半收入来自氯化钾,本身也不具备估值优势,至少钾肥在二级市场的估值赶不上锂盐。
照当前趋势,今年锂盐行业可能会诞生三家200亿元利润级别的上市公司。
8月24日晚间,西藏矿业(000762.SZ)、盐湖股份(000792.SZ)发布半年报,前者“锂类产品”毛利率为94.47%,后者碳酸锂毛利率也达到了92.64%。
这一利润率水平,已经可以与贵州茅台(600519.SH)2021年茅台酒的利润率比肩。据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飞天茅台酒的毛利率为94.03%。
其中原因有二个。首先一季度国内锂盐价格大幅上涨,二季度价格有所回落,但是仍然处于历史绝对高位;其次盐湖提锂成本远低于矿石提锂,单吨成本可以做到3万元及以下水平。
仅以盐湖股份为例,上半年碳酸锂销量为15004吨,对应的营业成本为3.8亿元。照此估算,公司每吨碳酸锂成本仅为2.53万元,而其平均售价则达到了34.42万元。
加上同样高利润率的氯化钾业务,盐湖股份上半年利润规模高达91亿元,其中二季度56.6亿元的净利润再次刷新公司单季盈利纪录。
上述背景下,部分卖方机构已经将该公司全年盈利预期上调到了200亿元,较今年4月的预期值翻倍。
只是,与气势如虹的业绩相比,公司自去年8月恢复上市以来股价表现不温不火,始终维持在30元附近波动,这又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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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动收入增长的原因有二:一个是上半年碳酸锂价格的大幅上涨,另一个则是来自企业内部产能规模的提升。-视觉中国
钾、锂两大主营毛利率均超80%
二级市场最关注的是盐湖股份的锂盐业务,但是公司氯化钾业务同样不容忽视,少了后者的支持,公司是无法实现如此可观业绩的。
从收入结构上看,盐湖股份上述两大主营产品收入占比超过92%,氯化钾、碳酸锂占比分别为61.64%和29.84%,其中碳酸锂因为涨价、销量增长带动,收入占比较上年同期出现明显提升。而对比其他大宗商品,盐湖股份的氯化钾业务盈利能力也不容小觑。
上半年,其氯化钾产品毛利率同比增长15.96个百分点至81.05%,主要拉动因素也是产品涨价。
受到海外市场多重因素影响,全球钾肥价格达到了近10年的历史高价,并带动国内钾肥价格同步上涨。
百川盈孚数据显示,今年1月,国内氯化钾价格为3475元/吨,到6月初时最高涨至4960元/吨。
虽然各区域价格存在一定差异,但是市场供需如此,青海盐湖氯化钾价格随之走高,当地氯化钾(60%粉)从年初的每吨3490元升至4880元。
不过,相比之下,锂盐业务对盐湖股份盈利能力的拉升效果更为明显。
先看收入情况。上半年,盐湖股份碳酸锂产品营业收入暴增超过10倍,接近52亿元,在公司内部地位明显增强。
带动收入增长的原因有二:一个是上半年碳酸锂价格的大幅上涨,另一个则是来自企业内部产能规模的提升。
盐湖股份原有碳酸锂产能1万吨,去年8月2万吨/年电池级碳酸锂项目完成建设,进入试生产阶段。
到今年6月,上述2万吨产能全线贯通,并达到全线试生产状态。
对比具体产销数据,2022年上半年公司碳酸锂产量达1.5万吨,而在2021年全年产量尚不过2.27万吨。
更为重要的是,上述接近52亿元的锂盐收入中,绝大部分都转化为了公司的利润。
半年报显示,上半年公司碳酸锂毛利率达到92.64%,锂盐行业内利润率位居前列,细分的盐湖提锂行业中也仅次于西藏矿业。
此外,上半年公司碳酸锂生产成本较2021年进一步下降。
按照碳酸锂销量、营业成本估算,盐湖股份当期每吨碳酸锂成本仅为2.53万元,而2021年的平均成本则为2.83万元。
“与去年相比,今年散单市场调价频率远高于去年,比如去年一个月报两次价,今年则是按周调价,甚至是按天调价。”一位多次往返青海的贸易人士反馈称。
不过,就半年报数据来看,盐湖股份锂盐实际销售价格会略低于市场均价。
按照前述估算,公司上半年碳酸锂平均售价为34.42万元/吨,同期安泰科统计的国内工业级碳酸锂市场均价则为42.6万元/吨,2021年时也差不多维持在8折左右的水平。
整体上看,公司业绩增长的驱动力,主要为行业景气度的快速提升、新增产能的释放,以及生产成本的进一步降低。
下半年仍有望环比增长
决定下半年经营趋势的变量,包括行业和企业两个层面。
其中,行业层面的决定因素为氯化钾、碳酸锂的供需和价格运行,其中又以碳酸锂如何运行最为重要。
而就价格表现来看,近期锂盐“主产区”四川限电影响,碳酸锂开始重新上涨,市场均价已经接近49万元/吨。
“业内看涨预期较为明显,不确定的是能否突破3月的高点。”上述锂盐贸易人士指出。
考虑到他作为贸易商的身份,判断可能会存在一些主观因素外,不过部分来自行业层面的因素同样不容忽视。
今年7月,21世纪经济报道曾报道指出,现阶段锂盐价格只是受制于需求端处于恢复阶段,加之此前低价原料库存未完全消耗,整体盈利情况尚可,使得锂精矿、锂盐价格处于短暂平衡状态,但是在成本端的挤压作用下,平衡注定无法长期延续。
打破上述平衡的选择有二:一个是进口矿降价,另一个就是锂盐价格上涨,如此锂盐环节才能保证自身的利润空间。
百川盈孚指出,锂矿资源紧张,8月2日PLS最新拍卖价格为6350美元,按最高价格品味6%折算成本突破45万元,成本面有力提振。
此外,该机构25日还反馈称,下游需求旺盛,采购积极,现货市场低价货源难寻,询价氛围积极。
若下半年碳酸锂选择继续上行,将再度拉高锂盐企业的产品销售均价,带动其利润率进一步走高。
而在行业层面,盐湖股份受到产能爬坡的带动,产量将大概率实现环比增长。
对此公司此前已经明确,“下一步蓝科锂业公司(盐湖股份子公司)将不断优化装置生产条件,优化完善工艺参数,逐步提高装置负荷……”
对比百川盈孚提供的青海产量数据来看,今年7月,青海当地碳酸锂产量已达9098吨,同比增长37.1%,环比增长12%。
盐湖股份作为当地产能最大的盐湖提锂企业,上述整体产量变化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反映出公司的产量变化情况。
21世纪资本研究院认为,考虑到盐湖股份2018年以来实际产量与名义产能存在差值,以及上述产能逐步释放的带动,下半年产量会略高于上半年,全年公司碳酸锂产量大概率会超过3万吨。
另有接近盐湖股份人士介绍称,“钾、锂业务外,公司还规划有镁、钠和氯产业,以及盐湖稀散元素的开发。比如稀散元素中计划重点开发铯金属、铷金属等高附加值产品,并计划对盐湖提锂生产过程中硼资源进行回收利用。”
不过,以上资源的开发仍属于公司长远规划,以短期影响经营业绩的主要变量仍然是钾、锂为主。
股东频繁减持股价承压
由于一季报、半年报的利润保持环比,加上行业景气度维持高位,卖方机构对盐湖股份的盈利预期值只能不断上调。
据不完全统计,7月以来,5家卖方机构对盐湖股份的2022年利润预期值区间,达到167亿元至209亿元。
其中,209亿元的利润预期值来自申万宏源(000166.SZ),年内该机构也已经四度上调盐湖股份盈利预期。
今年3月,申万宏源的盈利预期值为79.8亿元、4月上调至129.6亿元,5月底进一步上调至160.7亿元,直至今年7月调高至209亿元,
若按照盐湖股份上半年91亿元的净利润计算,相当于公司H2要实现环比近30%的增长。
与卖方乐观预期形成鲜明对比的,却是盐湖股份年内始终不温不火的股价表现。至8月25日收盘,盐湖股份年内下跌21.31%,涨幅位居17只锂矿成分股末尾。
而自恢复上市以来,除了2021年8月初期大幅上涨外,今年多数时间处于27元至34元之间波动。
即便部分卖方给出40元以上的目标价,盐湖股份却始终不为所动。
实际上,虽然今年锂盐、锂矿股已经处于历史高位,但是重要股东交易情况却保持了相对稳定。
比如赣锋锂业(002460.SZ)、天齐锂业(002466.SZ),包括高管在内的重要股东今年未出现1笔减持。
盐湖股份则不然,今年2月、3月、6月和7月均有重要股东减持,每笔减持数量都在5000万股以上。
对比公司股价走势也可以看出,每当股价有望突破上述波动区间时,减持都会如期到来。比较典型的是今年2月底、3月初,公司股价一度超过35元,结果这期间中国建设银行青海分行、中化集团各自减持5500万股左右。
同时,对比收入几乎全部来自于锂盐业务的“锂业双雄”,盐湖股份大半收入来自氯化钾,本身也不具备估值优势,至少钾肥在二级市场的估值赶不上锂盐。
如果采用最新的Wind一致性盈利预期值和8月25日收盘价的统一口径计算,当前天齐锂业、赣锋锂业年化估值分别为13.26倍、13.77倍,盐湖股份则只有10.05倍。
加上7月以来锂矿板块系统性回调,“锂业双雄”市值明显缩水,市场比较效应上也限制了盐湖股份二级市场的表现。
此外,三家行业龙头企业中,二级资金对盐湖股份的参与程度也很一般。
仅以8月以来的持股情况为例,北向资金在赣锋锂业持股占自由流通股本比例始终维持在10%以上,天齐锂业在深股通恢复后,这一持股比例也迅速提升至3%以上,而盐湖股份则始终保持在1%左右波动。
多重因素叠加,虽然盐湖股份拥有傲视行业的利润率,可观的盈利预期,但二级市场表现却始终赶不上其他行业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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