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战[超话]##肖战余生请多指教# 这两个月,百感交集。看了视频,更觉得他思路清晰,谈吐有理有据,真的是个好孩子。说几点感受,一是打心底里希望赶紧翻篇,这事自己人看着门清,跟外面人却根本掰扯不清,简直就是罗生门。再纠缠下去一点意思也没了。二是圈地自萌,自己在家发花痴不碍着别人没人说。彩虹屁随便吹。但是出门控评尽量别发言情式的心疼落泪我哥最帅,挺败路人缘(作孽,三个月前我是标准路人)。三是粉丝不需要管理但是人数太多了其实真的需要官方给点眼神正面引导,希望超话里多看到咱们主持的身影。最重要的是记住这次血的教训,无大粉跟官方,做事之前三思后行。昨天团建超话氛围就特别好,该拼拼,胜固欣然败亦喜,赢得霸气输得服气,战战真是体面人,粉丝也要不给正主丢人。与诸君共勉。
啊...感觉自己还是比较适合圈地自萌式嗑cp/嗑爱豆的颜/嗑XX的歌/
今天看见了,从某种意义上那也算是网络暴力了,真够唏嘘的。去年五一节大概是在学校过的所以后知后觉,今年一下子想起来了,只是感觉有些人嘴真挺毒。
饭圈文化真的渗透到了其他范围内,在那个超话里面,以前那种活泼融洽的氛围越来越少。
去年每周回去期盼新歌都是一种美好。有一次,小弟之一说,mh在我生日那天发了《致你的情歌》,当时在学校听到消息就有一种莫名感动。
好像年纪大了真的只够去欣赏唱歌的这个人了。
今天看见了,从某种意义上那也算是网络暴力了,真够唏嘘的。去年五一节大概是在学校过的所以后知后觉,今年一下子想起来了,只是感觉有些人嘴真挺毒。
饭圈文化真的渗透到了其他范围内,在那个超话里面,以前那种活泼融洽的氛围越来越少。
去年每周回去期盼新歌都是一种美好。有一次,小弟之一说,mh在我生日那天发了《致你的情歌》,当时在学校听到消息就有一种莫名感动。
好像年纪大了真的只够去欣赏唱歌的这个人了。
我们姓社不姓资
所谓三观正不正=三观和我的吻不吻合,不吻合=不正,这成了如今三观的普遍定义了,其实也挺悲的,包括我说的正不正,其实都是很主观的看法
可能今天我们看来不能理解的事情过两年就没人提及了
怎么说呢...我是小透明只代表我自己的看法,也不觉得我说的完全对,今天早上刷微博又看到关于墨香铜臭的一些新闻,不喜欢一个人就要不喜欢甚至辱骂她的一切,否定她的所有相关吗,上层圈真的有小白花吗...真小白花怎么可能走到上层圈
抵制一个人一件事,反对一样事件,代表自己就好了啊...对于意见不和的不喜欢就不要看不要听,给自己添气受又何必呢,我们喜欢的不一样甚至相左,我尊重你的想法在你发表言论时沉默并不代表我赞同,真的希望在看到不认同的观点时出现的全都是理智探讨观点而不是“因为我觉得我没错所以你不同意我就是三观不正”这种言论,虽然不想承认,但是真的很难出现这种场面
我想表达的是,无论做什么都应该只是代表个人的,在不影响到他人的前提下做什么都没人管你,(这里的个人可以指自然人也可以指相同利益的一个群体)用粉圈的话来说就是所谓“圈地自萌”,一旦越界打乱别人的圈,那“先撩者贱”,向别人安利、推荐本意都是好的,但是强奸式营销万不可取,同理我的观点他人不同意就此作罢,不必要一贯强加。
我喜欢一个人一件事,愿意为此产出,我们互利,当我不再喜欢的时候完全可以放弃,就像之前那篇脑洞,我喜欢他的时候可以把他写成笑容完美,所有女人都喜欢的浪漫诗人,不喜欢的时候当然可以不再写他,在保证故事完整性而又不想为之产出的前提下,给一个合情合理的下线,完全没有问题吧?上纲上线倒也不必。
让所有人意见统一是一件不可能的事,群起而攻之的结果最后发展为不可调和的狗咬狗,自己累的一嘴毛不说,在外人看来就是一个笑话,何必呢。
不针对任何人任何事情吧,这段时间大家在家待着也出了很多事情供观望,今天早上打开微博一看两眼发黑,想了很多很多,你看我打了那么多字,其实总结出来不过是你情我愿求同存异的意思。
所谓三观正不正=三观和我的吻不吻合,不吻合=不正,这成了如今三观的普遍定义了,其实也挺悲的,包括我说的正不正,其实都是很主观的看法
可能今天我们看来不能理解的事情过两年就没人提及了
怎么说呢...我是小透明只代表我自己的看法,也不觉得我说的完全对,今天早上刷微博又看到关于墨香铜臭的一些新闻,不喜欢一个人就要不喜欢甚至辱骂她的一切,否定她的所有相关吗,上层圈真的有小白花吗...真小白花怎么可能走到上层圈
抵制一个人一件事,反对一样事件,代表自己就好了啊...对于意见不和的不喜欢就不要看不要听,给自己添气受又何必呢,我们喜欢的不一样甚至相左,我尊重你的想法在你发表言论时沉默并不代表我赞同,真的希望在看到不认同的观点时出现的全都是理智探讨观点而不是“因为我觉得我没错所以你不同意我就是三观不正”这种言论,虽然不想承认,但是真的很难出现这种场面
我想表达的是,无论做什么都应该只是代表个人的,在不影响到他人的前提下做什么都没人管你,(这里的个人可以指自然人也可以指相同利益的一个群体)用粉圈的话来说就是所谓“圈地自萌”,一旦越界打乱别人的圈,那“先撩者贱”,向别人安利、推荐本意都是好的,但是强奸式营销万不可取,同理我的观点他人不同意就此作罢,不必要一贯强加。
我喜欢一个人一件事,愿意为此产出,我们互利,当我不再喜欢的时候完全可以放弃,就像之前那篇脑洞,我喜欢他的时候可以把他写成笑容完美,所有女人都喜欢的浪漫诗人,不喜欢的时候当然可以不再写他,在保证故事完整性而又不想为之产出的前提下,给一个合情合理的下线,完全没有问题吧?上纲上线倒也不必。
让所有人意见统一是一件不可能的事,群起而攻之的结果最后发展为不可调和的狗咬狗,自己累的一嘴毛不说,在外人看来就是一个笑话,何必呢。
不针对任何人任何事情吧,这段时间大家在家待着也出了很多事情供观望,今天早上打开微博一看两眼发黑,想了很多很多,你看我打了那么多字,其实总结出来不过是你情我愿求同存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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