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所有台州人,你的养老金,明年1月起调整】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日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52号),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国家规定设定为4%,将惠及全省去年底前退休的915万人。
详情:https://t.cn/A6aC2xcQ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经省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日前,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出台了《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52号),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退休(含退职,下同)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国家规定设定为4%,将惠及全省去年底前退休的915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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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开身边事#【明年起施行!事关大病保险和救助,天津出台新规!】
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措施》明确:
到2023年,基本建立医疗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救助费用综合保障、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多元协同救助、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织密扎牢医疗保障“安全网”,确保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基本医疗有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详情→https://t.cn/A6acUYRS
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措施》明确:
到2023年,基本建立医疗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救助费用综合保障、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多元协同救助、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织密扎牢医疗保障“安全网”,确保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基本医疗有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详情→https://t.cn/A6acUYRS
#云观津城#【明年起施行!事关大病保险和救助,天津出台新规!】近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措施》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功能。《措施》明确:
到2023年,基本建立医疗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救助费用综合保障、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多元协同救助、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织密扎牢医疗保障“安全网”,确保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基本医疗有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详情→https://t.cn/A6acUYRS
到2023年,基本建立医疗救助对象精准识别、救助费用综合保障、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多元协同救助、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等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织密扎牢医疗保障“安全网”,确保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基本医疗有保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措施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详情→https://t.cn/A6acUY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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