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信心 战疫必胜# 【紧急寻人!宁夏今日新增4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都去过这些地方……】
隆德县新增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
2月10日,自治区通报固原市隆德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现将该病例基本情况和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新增确诊病例:杨某某,女,31岁,汉族,隆德县观庄乡红堡村人,在银川市南熏东路温州商城经营一家服装店。2月9日上午,患者杨某某转往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2、主要活动轨迹:2020年1月17日之前和银川南熏东路温州商城(商铺号4175)确诊患者李某某有过交谈,1月19日前和确诊患者李某某的妻子有过聊天史。
1月23日上午,患者杨某某一家5人(婆婆陈某某、丈夫杨某某、长子杨某某、次子杨某某及患者本人)从银川家中出发,自驾车到银川商城采购衣服,当日15时30分采购完毕直接驾车上高速返回隆德,途中在永宁县服务区短暂停留五分钟左右,当晚20时抵达隆德县观庄乡家中(家中有患者公公杨某某1人),当天未外出。
1月24日至25日,患者杨某某与其家人在家中过年。
1月26日10时左右,患者杨某某与丈夫前往其同村娘家,当天19:00左右返回家中。
1月27日19时,患者杨某某和丈夫与姐姐杨某某、姐夫王某某、外甥王某和外甥女王某某4人到患者娘家,当日21:00左右回家。
2月3日14时,自驾车到隆德县县城华天广场负一楼超市,主要在买菜区、奶粉区停留15分钟左右,后又到阳光小区完达山世纪贝贝孕婴店、新世纪商城斜对面阳光宝贝婴幼儿生活馆和县卫健局对面零岁计划孕婴童生活馆采购奶粉,16时左右返回观庄乡家中,再未外出。
2月5日10时,接银川南熏东路温州商城通知其临近商铺有确诊患者后,患者本人开始单独居住,实施居家隔离。
2月7日21时,接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开展工作的函件后,隆德县组织人员对杨某某进行流调,22:30起对其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2月8日,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
2月9日,采样送自治区疾控中心复检,检测结果为阳性。19时50分左右,自治区卫健委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排查到患者杨某某密切接触者21人(17名家人和亲戚,4名奶粉店采购接触人员)已全部追踪到位,并依规开展后续工作。患者杨某某在隆德县华天广场负一楼超市购物期间接触人员正在排查中。
3、提醒广大居民,如您与该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或在不同场合有过同行、交谈等行为,请立即与所在县(区)卫健部门联系,并主动配合做好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工作。同时,提醒从重点地区返回人员要配合当地村、社区做好筛查登记与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到通风不良、人群密集的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县(区)卫健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隔离治疗。
4、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固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将及时通报疫情防控情况。
联系电话: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54-2088116原州区卫生健康局:0954-2031358西吉县卫生健康局:0954-3012758隆德县卫生健康局:0954-6011807泾源县卫生健康局:0954-5011742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0954-7012541
同心县新增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
2月10日,同心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同心县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通告》(第4号),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2月10日,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通报,2020年2月9日0—24时,同心县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3例,目前已全部转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治疗。截至2月10日17时,同心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6例。
新增确诊病例一:马某,男,24岁,同心县韦州镇石峡村人,是2月6日确诊病例苏某某(女,47岁)的儿子,2月8日确诊病例马某某(女,21岁)的丈夫。
主要活动轨迹:
1月22日晚,患者乘坐K1305次列车(14号车厢21号座位)从西安出发,于https://t.cn/A6h7E46A ,随后步行至同心县二粮站车站附近。
1月23日8时,患者乘坐同心—下马关班车(宁C30056),于9时40分到达下马关镇汽车站,10时乘坐下马关—吴忠班车(宁C26100),于12时左右到达韦州镇,随后步行回家。
1月24日,患者到韦州镇韦二村金义河商店购买商品。
1月27日7时,患者自驾车与母亲苏某某到韦州镇庆华村马某某家做客,12时返回家中。
2月3日12时左右,患者陪同母亲苏某某到同心县新泰康医院就诊。
2月4日,患者到韦州镇韦二村金义河商店购买商品。
2月5日上午,患者自驾车陪同母亲苏某某前往吴忠市人民医院就诊,17时返回家中。
2月6日18时,患者被作为2月6日确诊病例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
新增确诊病例二:彭某某,男,39岁,同心县韦州镇韦二村人。
主要活动轨迹:
1月18日24时,患者自驾车从广州出发,途经湖南、湖北十堰、陕西定边等地,于https://t.cn/A6h7E4XV ,分别到岳父王某某家和二妻姐王某某家做客,23时左右返回家中。
1月23日13时,患者到韦州镇闫圈村马某家做客。
1月24日19时,患者到韦州镇马某某家做客。
1月26日9时,患者到韦州镇韦一村苏某某家做客。
1月27日10时,患者自驾车帮韦州镇韦一村马某某到河湾村接人,11时返回家中。
1月28日上午,患者到盐池县大妻姐王某某家做客。
1月29日,患者到韦州镇汽车站旁苏建锋灯具店购灯。
2月2日,患者到韦州镇石峡村马耀中家楼下洗车行洗车,随后驾车携妻子王某某到韦州镇卫生院看望苏某某。
2月7日,患者被作为2月5日确诊病例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
新增确诊病例三:白某某,女,34岁,同心县韦州镇韦二村人。
主要活动轨迹:
1月27日8时,患者到韦州镇庆华村马某某家做客,10时回到家中。
2月3日10时,马某(2月8日确诊病例)到患者家中借车,聊天5分钟。
2月7日,患者被作为2月6日确诊病例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
《通告》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如您是与患者密切接触者或在不同场合有过同行、交谈、照面等行为,请立即与同心县疾控中心联系,并主动配合做好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工作。同时,提醒从武汉、湖北和其他外省(区)返同人员要配合当地村、社区做好筛查登记与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到通风不良、人群密集的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同心县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隔离治疗。(宁夏日报记者 苏峰 杜晓星)
隆德县新增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
2月10日,自治区通报固原市隆德县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例,现将该病例基本情况和主要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新增确诊病例:杨某某,女,31岁,汉族,隆德县观庄乡红堡村人,在银川市南熏东路温州商城经营一家服装店。2月9日上午,患者杨某某转往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治疗,目前病情稳定。
2、主要活动轨迹:2020年1月17日之前和银川南熏东路温州商城(商铺号4175)确诊患者李某某有过交谈,1月19日前和确诊患者李某某的妻子有过聊天史。
1月23日上午,患者杨某某一家5人(婆婆陈某某、丈夫杨某某、长子杨某某、次子杨某某及患者本人)从银川家中出发,自驾车到银川商城采购衣服,当日15时30分采购完毕直接驾车上高速返回隆德,途中在永宁县服务区短暂停留五分钟左右,当晚20时抵达隆德县观庄乡家中(家中有患者公公杨某某1人),当天未外出。
1月24日至25日,患者杨某某与其家人在家中过年。
1月26日10时左右,患者杨某某与丈夫前往其同村娘家,当天19:00左右返回家中。
1月27日19时,患者杨某某和丈夫与姐姐杨某某、姐夫王某某、外甥王某和外甥女王某某4人到患者娘家,当日21:00左右回家。
2月3日14时,自驾车到隆德县县城华天广场负一楼超市,主要在买菜区、奶粉区停留15分钟左右,后又到阳光小区完达山世纪贝贝孕婴店、新世纪商城斜对面阳光宝贝婴幼儿生活馆和县卫健局对面零岁计划孕婴童生活馆采购奶粉,16时左右返回观庄乡家中,再未外出。
2月5日10时,接银川南熏东路温州商城通知其临近商铺有确诊患者后,患者本人开始单独居住,实施居家隔离。
2月7日21时,接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协助开展工作的函件后,隆德县组织人员对杨某某进行流调,22:30起对其实施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2月8日,市疾控中心对其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为阳性。
2月9日,采样送自治区疾控中心复检,检测结果为阳性。19时50分左右,自治区卫健委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目前,排查到患者杨某某密切接触者21人(17名家人和亲戚,4名奶粉店采购接触人员)已全部追踪到位,并依规开展后续工作。患者杨某某在隆德县华天广场负一楼超市购物期间接触人员正在排查中。
3、提醒广大居民,如您与该患者有过密切接触或在不同场合有过同行、交谈等行为,请立即与所在县(区)卫健部门联系,并主动配合做好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工作。同时,提醒从重点地区返回人员要配合当地村、社区做好筛查登记与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到通风不良、人群密集的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县(区)卫健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做好隔离治疗。
4、请广大居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固原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将及时通报疫情防控情况。
联系电话: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954-2088116原州区卫生健康局:0954-2031358西吉县卫生健康局:0954-3012758隆德县卫生健康局:0954-6011807泾源县卫生健康局:0954-5011742 彭阳县卫生健康局:0954-7012541
同心县新增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公布
2月10日,同心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同心县新增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通告》(第4号),简称《通告》。
《通告》指出,2月10日,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通报,2020年2月9日0—24时,同心县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3例,目前已全部转至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治疗。截至2月10日17时,同心县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6例。
新增确诊病例一:马某,男,24岁,同心县韦州镇石峡村人,是2月6日确诊病例苏某某(女,47岁)的儿子,2月8日确诊病例马某某(女,21岁)的丈夫。
主要活动轨迹:
1月22日晚,患者乘坐K1305次列车(14号车厢21号座位)从西安出发,于https://t.cn/A6h7E46A ,随后步行至同心县二粮站车站附近。
1月23日8时,患者乘坐同心—下马关班车(宁C30056),于9时40分到达下马关镇汽车站,10时乘坐下马关—吴忠班车(宁C26100),于12时左右到达韦州镇,随后步行回家。
1月24日,患者到韦州镇韦二村金义河商店购买商品。
1月27日7时,患者自驾车与母亲苏某某到韦州镇庆华村马某某家做客,12时返回家中。
2月3日12时左右,患者陪同母亲苏某某到同心县新泰康医院就诊。
2月4日,患者到韦州镇韦二村金义河商店购买商品。
2月5日上午,患者自驾车陪同母亲苏某某前往吴忠市人民医院就诊,17时返回家中。
2月6日18时,患者被作为2月6日确诊病例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
新增确诊病例二:彭某某,男,39岁,同心县韦州镇韦二村人。
主要活动轨迹:
1月18日24时,患者自驾车从广州出发,途经湖南、湖北十堰、陕西定边等地,于https://t.cn/A6h7E4XV ,分别到岳父王某某家和二妻姐王某某家做客,23时左右返回家中。
1月23日13时,患者到韦州镇闫圈村马某家做客。
1月24日19时,患者到韦州镇马某某家做客。
1月26日9时,患者到韦州镇韦一村苏某某家做客。
1月27日10时,患者自驾车帮韦州镇韦一村马某某到河湾村接人,11时返回家中。
1月28日上午,患者到盐池县大妻姐王某某家做客。
1月29日,患者到韦州镇汽车站旁苏建锋灯具店购灯。
2月2日,患者到韦州镇石峡村马耀中家楼下洗车行洗车,随后驾车携妻子王某某到韦州镇卫生院看望苏某某。
2月7日,患者被作为2月5日确诊病例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
新增确诊病例三:白某某,女,34岁,同心县韦州镇韦二村人。
主要活动轨迹:
1月27日8时,患者到韦州镇庆华村马某某家做客,10时回到家中。
2月3日10时,马某(2月8日确诊病例)到患者家中借车,聊天5分钟。
2月7日,患者被作为2月6日确诊病例苏某某的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
《通告》提醒广大居民朋友,如您是与患者密切接触者或在不同场合有过同行、交谈、照面等行为,请立即与同心县疾控中心联系,并主动配合做好居家隔离观察或集中隔离观察工作。同时,提醒从武汉、湖北和其他外省(区)返同人员要配合当地村、社区做好筛查登记与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到通风不良、人群密集的场所,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要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同心县疾控中心报告,积极配合做好隔离治疗。(宁夏日报记者 苏峰 杜晓星)
【#内蒙古一确诊患者隐瞒行程被立案#】8日,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当地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因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立案侦查。
据了解,61岁的犯罪嫌疑人徐某(女)系霍林郭勒市居民,长期在武汉女儿家居住。1月21日,徐某从武汉出发,于1月22日返回霍林郭勒市。
经公安机关侦查,徐某返回霍林郭勒市后,拒不执行通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需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回家日期,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和周边人群亲属密切接触。同时,徐某还有意隐瞒一同从武汉返回霍林郭勒市其女儿、女婿、外孙女的事实。
目前,徐某和其密切接触者弟媳马某先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其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处置工作通报,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现徐某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霍林郭勒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据了解,61岁的犯罪嫌疑人徐某(女)系霍林郭勒市居民,长期在武汉女儿家居住。1月21日,徐某从武汉出发,于1月22日返回霍林郭勒市。
经公安机关侦查,徐某返回霍林郭勒市后,拒不执行通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重点地区人员需向社区(村)登记备案并主动居家隔离”的要求,故意隐瞒真实行程和活动,编造虚假回家日期,欺骗调查走访人员,且多次主动和周边人群亲属密切接触。同时,徐某还有意隐瞒一同从武汉返回霍林郭勒市其女儿、女婿、外孙女的事实。
目前,徐某和其密切接触者弟媳马某先后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其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处置工作通报,严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工作。现徐某以涉嫌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霍林郭勒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采取相关措施并隔离收治。
#全国累计确诊新型肺炎34546例# #儋州新闻[超话]# #海南抗击疫情#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
近期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呈现出聚集性、本地化病例增多、社区扩散趋势明显等特点。为有效阻止疫情在我省的传播蔓延势头,切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下一步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重点人群和社会面管控
(一)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复工、返学的有关规定,严格做好返琼返乡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有相关医学症状的返琼人员,严格集中隔离观察14天;返琼前14日内,有湖北旅居史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其他地区返琼、无相关医学症状的人员,要做好自我居家健康监测管理14天,早晚两次测量体温,记录并报告本单位和社区管理人员。
(二)全面做好火车、汽车、飞机、轮船、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和车站、机场、港口、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科学进行通风、消毒,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密闭空间通风和公共设施消毒等措施。
(四)严密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等四类重点人员的隔离和管控,特别是抓好密切接触者以及两次送检为阴性的疑似病例的隔离和管控,对后者要再继续隔离14天,坚决杜绝因管控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
(五)加强各种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的管控,做好辖区内主要交通要道路口交通卫生检疫,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治理,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二、关于城乡社区疫情防控
(一)切实落实城乡社区防控工作责任,全面对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实行网格化、封闭式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二)未出现疫情的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要做好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对湖北省和其他省份复工返琼人员进行分类登记管理,并按相关规定督促其做好居家隔离观察和自我健康管理。
(三)出现疫情的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要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对发现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区域实施封闭,楼房1例封单元、2例封整楼、3例以上封小区;平房对四邻进行封闭隔离;工地、单位、市场和村落发现确诊和疑似病例要全面封闭,由属地负责做好隔离人员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居家隔离的工作措施要求。
(四)加大候鸟小区的管理力度,全面摸排候鸟人群居住情况,采取严格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五)严格对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各类活动的管理,杜绝串门、聚餐、打麻将等室内外聚集活动,降低社区传播风险。
三、关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
(一)以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居民小区(自然村)为单位,对疫情逐级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决不容许迟报、漏报、瞒报。
(二)加强疫情监测,随时掌握本地疫情动态,科学做好风险评估和趋势研判,及时公布疫情及病例迁徙情况。
(三)加大现场流调人员培训力度,强化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对密切接触者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做到单人单间隔离管理。
(四)严格按照三个级别防护的有关要求,坚决做好医护人员的防护,上岗前严格做好培训,最大限度的杜绝院内感染。
(五)完善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120和隔离、集中收治医院的工作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压缩病例从发现到确诊的时间,为救治赢得主动时机。
(六)强化医务人员培训,不断规范提高定点收治医院医疗救治水平,下最大气力坚决落实“四个集中”,尽最大努力抢救危重病人,以减少危重病人的死亡率。
四、关于社会宣传和心理危机干预
(一)采取巡回广播、倡议书和公开信、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二)加强防护用品使用宣传,引导公众、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科学使用防护用品,特别是引导公众正确戴口罩,尽最大可能减少防护物资浪费。
(三)增强确诊病例迁徙路径公布的透明度,由市县将其所居住的小区和酒店名称向社会公布。
(四)加大疫情可疑线索举报方式宣传,鼓励群众提供可疑疫情线索,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
(五)组织心理救援医疗队或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做好医护人员和防疫人员、确诊患者、医学观察人员、公众等各类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帮助他们科学对待疫情,减轻心理的干扰和伤害。
五、关于物资保障和社会维稳
(一)全面掌握本市县防控物资供需情况,动态掌握物资需求和生产、流通、库存运输及资源保障情况,科学合理做好防控物资分配,优先保障一线医务人员防控物资。
(二)做好应急运力和通行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及时顺畅。
(三)封闭隔离的小区,要及时了解业主需求,做好生活物资保障,提供口罩等防护物品,生活垃圾要分类处理。
(四)坚决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五)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做好舆情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海南省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的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三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要求如下:
一、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的密切接触者均应集中隔离观察。
二、集中隔离观察期限为密切接触者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若检测阴性,仍需持续至观察期满。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集中观察。
三、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应由指定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对密切接触者各进行一次包括体温测量在内的健康状况医学观察,记录后逐级上报。
四、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一旦出现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则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排查。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指南
一、医务人员
(一)在机场、车站、码头、路口进行卫生检疫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需要接触患者时,加戴乳胶手套;加强手卫生(肥皂和流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手)。
(二)开展发热可疑病例的进一步排查、流行病学调查时:采取二级防护,如测体温等一米以内近距离接触,戴工作帽、戴医用防护口罩(N95,每次佩戴应进行密合性检查)、护目镜或面罩、手套、穿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
(三)开展临床救治时:采取二级防护,如果需要进行气管插管等高危操作时,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将防护口罩和护目镜换成面罩或全面罩型呼吸防护器或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系统。
二、公安民警
(一)在机场、车站、码头、路口设卡检查或在执勤点执勤时: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加强手卫生(肥皂和流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手)。需要接触发烧人员时,加戴乳胶手套,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二)配合开展入户追踪调查时: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与监测对象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加强手卫生(肥皂和流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手)。发现武汉来琼的发热可疑病例时,联系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转送病人。
三、基层干部、网格员
配合开展入户追踪调查时: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与监测对象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加强手卫生(肥皂和流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手)。发现武汉来琼的发热可疑病例时,联系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转送病人。
四、广大群众
出入公共场所时: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在口罩紧缺时,普通口罩也能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勤洗手。居家时:不需要戴口罩。
来源: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各专项工作组:
近期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呈现出聚集性、本地化病例增多、社区扩散趋势明显等特点。为有效阻止疫情在我省的传播蔓延势头,切实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下一步做好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重点人群和社会面管控
(一)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复工、返学的有关规定,严格做好返琼返乡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对密切接触者或有相关医学症状的返琼人员,严格集中隔离观察14天;返琼前14日内,有湖北旅居史或有过湖北地区人员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从其他地区返琼、无相关医学症状的人员,要做好自我居家健康监测管理14天,早晚两次测量体温,记录并报告本单位和社区管理人员。
(二)全面做好火车、汽车、飞机、轮船、公交车等交通工具和车站、机场、港口、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科学进行通风、消毒,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
(三)严格落实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超市、商场、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密闭空间通风和公共设施消毒等措施。
(四)严密做好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等四类重点人员的隔离和管控,特别是抓好密切接触者以及两次送检为阴性的疑似病例的隔离和管控,对后者要再继续隔离14天,坚决杜绝因管控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
(五)加强各种会议、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的管控,做好辖区内主要交通要道路口交通卫生检疫,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
(六)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治理,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社区、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二、关于城乡社区疫情防控
(一)切实落实城乡社区防控工作责任,全面对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实行网格化、封闭式管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不留死角。
(二)未出现疫情的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要做好出入人员体温检测,对湖北省和其他省份复工返琼人员进行分类登记管理,并按相关规定督促其做好居家隔离观察和自我健康管理。
(三)出现疫情的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要严格落实隔离措施,对发现确诊和疑似病例的区域实施封闭,楼房1例封单元、2例封整楼、3例以上封小区;平房对四邻进行封闭隔离;工地、单位、市场和村落发现确诊和疑似病例要全面封闭,由属地负责做好隔离人员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特别是要落实好居家隔离的工作措施要求。
(四)加大候鸟小区的管理力度,全面摸排候鸟人群居住情况,采取严格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
(五)严格对居民小区、农村居住区各类活动的管理,杜绝串门、聚餐、打麻将等室内外聚集活动,降低社区传播风险。
三、关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
(一)以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居民小区(自然村)为单位,对疫情逐级实行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随时报告,决不容许迟报、漏报、瞒报。
(二)加强疫情监测,随时掌握本地疫情动态,科学做好风险评估和趋势研判,及时公布疫情及病例迁徙情况。
(三)加大现场流调人员培训力度,强化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对密切接触者一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做到单人单间隔离管理。
(四)严格按照三个级别防护的有关要求,坚决做好医护人员的防护,上岗前严格做好培训,最大限度的杜绝院内感染。
(五)完善各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120和隔离、集中收治医院的工作衔接机制,最大限度压缩病例从发现到确诊的时间,为救治赢得主动时机。
(六)强化医务人员培训,不断规范提高定点收治医院医疗救治水平,下最大气力坚决落实“四个集中”,尽最大努力抢救危重病人,以减少危重病人的死亡率。
四、关于社会宣传和心理危机干预
(一)采取巡回广播、倡议书和公开信、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二)加强防护用品使用宣传,引导公众、工作人员、医务人员科学使用防护用品,特别是引导公众正确戴口罩,尽最大可能减少防护物资浪费。
(三)增强确诊病例迁徙路径公布的透明度,由市县将其所居住的小区和酒店名称向社会公布。
(四)加大疫情可疑线索举报方式宣传,鼓励群众提供可疑疫情线索,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
(五)组织心理救援医疗队或开通心理援助热线,做好医护人员和防疫人员、确诊患者、医学观察人员、公众等各类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帮助他们科学对待疫情,减轻心理的干扰和伤害。
五、关于物资保障和社会维稳
(一)全面掌握本市县防控物资供需情况,动态掌握物资需求和生产、流通、库存运输及资源保障情况,科学合理做好防控物资分配,优先保障一线医务人员防控物资。
(二)做好应急运力和通行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和生产生活物资运输及时顺畅。
(三)封闭隔离的小区,要及时了解业主需求,做好生活物资保障,提供口罩等防护物品,生活垃圾要分类处理。
(四)坚决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五)及时发布疫情信息,做好舆情研判,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引起社会恐慌。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海南省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的指南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第三版)》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防控工作实际,现将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管理要求如下:
一、疑似病例、确诊病例、轻症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检测阳性的密切接触者均应集中隔离观察。
二、集中隔离观察期限为密切接触者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密切接触者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若检测阴性,仍需持续至观察期满。疑似病例在排除后,其密切接触者可解除集中观察。
三、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应由指定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每天早、晚对密切接触者各进行一次包括体温测量在内的健康状况医学观察,记录后逐级上报。
四、集中隔离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一旦出现发热、寒战、干咳、咳痰、鼻塞、流涕、咽痛、头痛、乏力、肌肉酸痛、关节酸痛、气促、呼吸困难、胸闷、结膜充血、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则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排查。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护指南
一、医务人员
(一)在机场、车站、码头、路口进行卫生检疫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需要接触患者时,加戴乳胶手套;加强手卫生(肥皂和流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手)。
(二)开展发热可疑病例的进一步排查、流行病学调查时:采取二级防护,如测体温等一米以内近距离接触,戴工作帽、戴医用防护口罩(N95,每次佩戴应进行密合性检查)、护目镜或面罩、手套、穿防护服或隔离衣、鞋套。
(三)开展临床救治时:采取二级防护,如果需要进行气管插管等高危操作时,在二级防护的基础上,将防护口罩和护目镜换成面罩或全面罩型呼吸防护器或电动送风过滤式呼吸系统。
二、公安民警
(一)在机场、车站、码头、路口设卡检查或在执勤点执勤时: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加强手卫生(肥皂和流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手)。需要接触发烧人员时,加戴乳胶手套,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
(二)配合开展入户追踪调查时: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与监测对象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加强手卫生(肥皂和流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手)。发现武汉来琼的发热可疑病例时,联系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转送病人。
三、基层干部、网格员
配合开展入户追踪调查时: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与监测对象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加强手卫生(肥皂和流水洗手或免洗手消毒液消毒手)。发现武汉来琼的发热可疑病例时,联系就近的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转送病人。
四、广大群众
出入公共场所时:戴医用外科口罩(遇污染随时更换),在口罩紧缺时,普通口罩也能起到一定的防护作用;勤洗手。居家时:不需要戴口罩。
来源: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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