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宁夏2020年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公布】3月15日,在“守护安全畅通消费”2021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公布了2020年以来查处的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案例一 段某某恶意申请注册商标案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段某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注册“火神山”商标的申请材料,欲在其代售的饮用水中贴牌使用。因“火神山”是武汉抗击疫情前线医院名称,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之一,火神山医院以外的其他申请人将其作为商标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申请予以驳回。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三十二条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构成恶意申请的违法行为。2020年5月19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固原市正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2020年8月,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消费者举报,对固原市正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海国能加气站检查发现,其在未与相关消费群体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在站内洗车房悬挂公告牌宣布“本站决定加油加气洗车卡换新版,持有旧版洗车卡的司机限一个月内使用,过期作废”,注明“最终解释权归固原正源油气站所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构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2020年9月16日,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宁夏欧化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化肥案
2020年3月,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夏欧化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其在未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60吨化肥,并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他人厂名厂址。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规定,构成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2020年4月8日,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化肥3吨、没收违法所得7410元并罚款6.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利通区仁和堂诊所销售劣药及欺诈消费者案
2020年12月,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对利通区仁和堂诊所检查发现,其销售的药品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和生精片超出药品有效期,销售的醋酸泼尼松片无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名称等标识信息,也未向患者告知药品真实名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构成销售劣药和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2021年1月29日,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没收劣药19盒、没收违法所得436.6元、两种违法行为合计罚款102183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惠农区喜诺物资供应站销售侵犯
“SKF”注册商标专用权轴承案
2019年5月,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对惠农区喜诺物资供应站检查,当场查获其销售的89种742套“SKF”牌轴承为侵犯“SKF”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货值25万余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2020年11月30日,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没收侵权轴承742套、罚款138670.07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任某某无证生产销售化妆品案
2019年12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对银川市兴庆区某小区检查,现场查获大量来源不明的广州某品牌化妆品、3桶无标识疑似半成品化妆品和部分化妆品包装空盒。经查,任某某利用广州注册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在广州委托生产化妆品半成品,在银川无证灌装并销售,货值61万余元。该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五条规定,构成擅自从事化妆品生产违法行为。2020年5月12日,自治区药监局对其作出没收无证生产的化妆品12280支(瓶)、没收违法所得48270元、罚款19308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宁夏萃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0年9月,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网民举报,对宁夏萃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由其投资经营的6家“中爱健”字号的个体经营户检查发现,其通过宣传彩页、展板、销售人员授课、体验者自述等方式,向消费体验者明示或者暗示氢气能够治疗各种疾病,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代理的氢气机具有治疗各种疾病的功能从而诱使消费者购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020年10月20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宁夏祥龙羊东家餐饮有限公司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案
2020年8月,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宁夏祥龙羊东家餐饮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火锅餐饮服务,其加工区域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执法人员要求其停业整改。后复查发现,该公司并未整改且仍在经营,期间营业所得22478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构成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违法行为。2020年10月27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2478元、罚款22478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石嘴山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垄断协议案
2009年9月至2019年6月,石嘴山市11家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在石嘴山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的组织下,达成并实施固定二手车交易服务和评估服务价格、平均分配利润的垄断协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2020年10月14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对10家情节较重的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327965.3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银川市子坤商务实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19年7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接上级转办线索,对银川市子坤商务实业有限公司调查发现,当事人在《宁夏50大庆社会赞助协议书》中约定的“1年内可使用50大庆标志”期限届满后,继续定制“五粮液特供专供酒”,在包装箱、瓶贴标识上依然标注相关字样及徽标。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020年3月16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 吴彩华
案例一 段某某恶意申请注册商标案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段某某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注册“火神山”商标的申请材料,欲在其代售的饮用水中贴牌使用。因“火神山”是武汉抗击疫情前线医院名称,是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抗击疫情的重要标志之一,火神山医院以外的其他申请人将其作为商标注册易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申请予以驳回。段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条、第三十二条和《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构成恶意申请的违法行为。2020年5月19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固原市正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2020年8月,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消费者举报,对固原市正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中海国能加气站检查发现,其在未与相关消费群体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在站内洗车房悬挂公告牌宣布“本站决定加油加气洗车卡换新版,持有旧版洗车卡的司机限一个月内使用,过期作废”,注明“最终解释权归固原正源油气站所有”。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构成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2020年9月16日,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发区分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宁夏欧化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化肥案
2020年3月,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宁夏欧化达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其在未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生产60吨化肥,并在产品外包装上标注他人厂名厂址。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规定,构成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2020年4月8日,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化肥3吨、没收违法所得7410元并罚款6.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利通区仁和堂诊所销售劣药及欺诈消费者案
2020年12月,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对利通区仁和堂诊所检查发现,其销售的药品盐酸左氧氟沙星胶囊和生精片超出药品有效期,销售的醋酸泼尼松片无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名称等标识信息,也未向患者告知药品真实名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构成销售劣药和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2021年1月29日,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没收劣药19盒、没收违法所得436.6元、两种违法行为合计罚款102183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惠农区喜诺物资供应站销售侵犯
“SKF”注册商标专用权轴承案
2019年5月,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对惠农区喜诺物资供应站检查,当场查获其销售的89种742套“SKF”牌轴承为侵犯“SKF”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货值25万余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构成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2020年11月30日,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没收侵权轴承742套、罚款138670.07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 任某某无证生产销售化妆品案
2019年12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接群众举报,对银川市兴庆区某小区检查,现场查获大量来源不明的广州某品牌化妆品、3桶无标识疑似半成品化妆品和部分化妆品包装空盒。经查,任某某利用广州注册的化妆品经营企业在广州委托生产化妆品半成品,在银川无证灌装并销售,货值61万余元。该行为违反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五条规定,构成擅自从事化妆品生产违法行为。2020年5月12日,自治区药监局对其作出没收无证生产的化妆品12280支(瓶)、没收违法所得48270元、罚款19308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 宁夏萃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0年9月,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网民举报,对宁夏萃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由其投资经营的6家“中爱健”字号的个体经营户检查发现,其通过宣传彩页、展板、销售人员授课、体验者自述等方式,向消费体验者明示或者暗示氢气能够治疗各种疾病,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代理的氢气机具有治疗各种疾病的功能从而诱使消费者购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2020年10月20日,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对其作出责令改正、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 宁夏祥龙羊东家餐饮有限公司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案
2020年8月,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宁夏祥龙羊东家餐饮有限公司在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火锅餐饮服务,其加工区域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规定,执法人员要求其停业整改。后复查发现,该公司并未整改且仍在经营,期间营业所得22478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构成未取得许可证擅自从事餐饮服务违法行为。2020年10月27日,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2478元、罚款22478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 石嘴山市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垄断协议案
2009年9月至2019年6月,石嘴山市11家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在石嘴山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的组织下,达成并实施固定二手车交易服务和评估服务价格、平均分配利润的垄断协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构成垄断协议行为。2020年10月14日,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对10家情节较重的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共计1327965.3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 银川市子坤商务实业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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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吴彩华
自从养了猫猫就是那种越养越喜欢越吸越开心的状态,每天就沉迷逗它,手机相册随便一拉几百张都是它的千姿百态哈哈,一看到别人家猫猫就两眼冒光。 所以我决定开始接定制啦 给别人家宠物定制头像哈哈哈[笑cry][笑c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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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新闻#【无锡首次尝试“互联网+”辅具智能评估】 对于残疾人而言,他们的生活、出行往往需要一定的辅助工具。每年残联系统都会为残疾人配发一定数量的辅具,今年与往年不同的是,锡城部分地区不再是残疾人觉得自己需要什么就发什么,而是会在发放之前先对残疾人情况和需求进行科学评估。据了解,梁溪区是省市两级残疾人辅具发放的双试点地区。前几天,记者跟随工作人员一起走进残疾人家中,感受这种智能评估的不同之处。
现场:
问得更细,173名重度残疾人完成上门评估
最近一周,记者跟随梁溪区残联的工作人员以及第三方评估工程师一起走访了多个接受评估的残疾人家庭。在市康复医院内,有一部分人员因疾病在此康复。这里大部分都是老年人,且处于疾病发作期,评估师孔德玮会详细地向医生、家属、护理人员询问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其中包括是否有高血压、糖尿病史等。
有一位老人因房颤引起了脑梗,家属反映,老人状况好的时候,可以自己坐起来。家属希望能够有一个轮椅,方便移动老人进行康复训练和外出。而在一位七旬长者谢师傅的家中,孔德玮会让他试着弯腰,发现他还能自己站立。家属表示,老人摔过一跤后,颅脑动了手术,手使不上劲,脚也只能挪动一点距离,在家中偶尔会用一下拐杖,但外出一定要用轮椅。在孔德玮看来,谢师傅这样的情况,更建议用轮式助行器,毕竟脚还能动,如果过早依赖轮椅,反而会加速功能的退化。
在1989年出生的小晨家里,这个因先天疾病而导致残疾的女生因长期不运动,体重已达82公斤。她妈妈担忧地表示,医生也让孩子要多运动,才能手术,或许还能站起来。妈妈为小晨申请了一部轮椅,梁溪区残联的工作人员考虑到她的体重特殊,准备寻找一部大号轮椅,并建议她一定要试着自己转动轮椅,多加锻炼,获得更多的自由。
辅助器具对残疾人而言,是补偿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在康复、教育、就业和日常生活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残联系统每年都会给残疾人发放他们需要的辅具。今年,梁溪区首批173名重度残疾人由于行动不便,其申请需要的辅助器具全部由专业人员上门评估。孔德玮表示,评估的内容共有三四十项问题,包括观察使用者的生理功能,姿势控制能力、抓放能力、下肢平衡能力等,还要根据其辅具使用的需求和环境进行评估。现场通过详细询问个人身高、体重等数据,测量坐具的高度、坐宽与坐深,力求通过专业的评估软件为残疾人市民匹配到最适合的辅具。
意义:
评估能让辅具更懂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残疾人黄女士因小儿麻痹症出行困难,她表示,年轻时,虽然脚有残疾,但单位七楼照爬不误。随着年岁的渐长,现在只能乘电梯拄拐杖到楼下。每个月去医院配药,是她最为烦恼的事。评估师测量坐高、坐宽后,建议她使用大轮的轮椅。“大轮适合手臂力量还行,能自行外出的残疾人;小轮则适合不能自行滑动轮椅的人,方便护理人员,推起来更轻便”,孔德玮介绍,不同的情况,适合不同的辅具。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得到申请的辅具,在康复医院内,一位老人连坐都坐不起来,家属希望为她申请一辆轮椅的要求被拒绝。孔德玮认为,老人已无法控制重心,完全没有意识,强行让她坐在轮椅上,很容易翻出去,造成二次伤害。
有的时候,申请者完全不懂辅具,只是觉得自己需要,就来申请。有位盲人申请了一根盲杖,评估人员了解下来,对方从来没有学过定向行走,盲杖只能使其外出徒增危险。后根据他每天需要多次定时服药的实际情况,更换了盲表,让他随时随地能了解时间,对方很满意。而有一名双下肢小儿麻痹的残疾人,想要申请一个腋杖,结果评估下来可能四脚拐更适合本人的情况。也有人申请了拐杖,但评估中却发现他需要轮椅,评估人员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来自第三方评估公司的李增强表示,每一位残疾人的数据,他们都会在现场通过手机输入系统。每个个体的数据录入后,经后台各种算法,推荐出最适合他们的辅具,背后其实有无数顶级专家的支撑。当然,他们也会结合一些实际因素进行微调。市康复医院康复病区主任曹扬表示,医生也会根据病人情况推荐一些辅具。比如偏瘫类的病人,他们建议能坐不躺,这样可明显改善血液循环,还可减少血栓和肺部感染的发生。这次评估系统中的轮椅就有好多品种,对残疾人康复和生活帮助很大。
背景:
省市两级试点,辅具发放更便捷和精准
辅助器具涉及残疾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常用的辅助器具有3000多种。比如对盲人而言,语音计算器、语音提示溢水器等各类产品可以辅助他们生活;对截瘫的残疾人,取物器、带遥控的开关可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辅助器具的选择要结合残疾人功能损失的个体差别,年龄、身高、体重、居住的环境以及未来发展的愿望。
在残疾人王师傅家中,这些年来已申请了两辆轮椅车。令他苦恼的是,感觉轮椅并不好用,不是坐着不舒服,就是推着吃力,堆在家里占地方还积灰,但不申请他又觉得亏了点什么。他也坦言,不知道什么是适合自己的,每次申请都是碰运气。
上年度末,梁溪区共有持证残疾人为12103人,通过调查摸底,发现共有577人有辅助器具的需求。梁溪区残联康复科科长华然清介绍,肢体残疾人最多,为5059人,占比达到41.8%。从今年残疾人的申请辅具需求来说,主要还是集中在轮椅车、腋杖、肘杖、四脚拐、盲杖、盲表等。李增强介绍,主要因为视力和听力类的都需要专业机构进行评估验配,这方面做得比较好。而轮椅和拐杖之类,普通百姓一般会直接购买成品,但是否适合自身需求,却并不具备相关知识。
今年通过智能评估工作,改变了原来单纯发放辅具的模式,依托精确测量、科学计算、综合评估,并根据残疾人所申请的辅具、实际生活需求、自身条件筛选出残疾人适合的辅助器具。同时,针对16周岁以下的残疾儿童还将实施更加个性化的定制服务。
今年梁溪区作为江苏省三个便捷化试点区之一,也是无锡市利用“互联网+”智能化手段开展辅具适配的试点区。这次省市两级的双试点首次依托第三方团队进行智能化评估的发放,摸索出一套申请流程简单、适配方法科学,老百姓满意的服务方式和方法,为全省做示范。
现场:
问得更细,173名重度残疾人完成上门评估
最近一周,记者跟随梁溪区残联的工作人员以及第三方评估工程师一起走访了多个接受评估的残疾人家庭。在市康复医院内,有一部分人员因疾病在此康复。这里大部分都是老年人,且处于疾病发作期,评估师孔德玮会详细地向医生、家属、护理人员询问申请人的相关情况,其中包括是否有高血压、糖尿病史等。
有一位老人因房颤引起了脑梗,家属反映,老人状况好的时候,可以自己坐起来。家属希望能够有一个轮椅,方便移动老人进行康复训练和外出。而在一位七旬长者谢师傅的家中,孔德玮会让他试着弯腰,发现他还能自己站立。家属表示,老人摔过一跤后,颅脑动了手术,手使不上劲,脚也只能挪动一点距离,在家中偶尔会用一下拐杖,但外出一定要用轮椅。在孔德玮看来,谢师傅这样的情况,更建议用轮式助行器,毕竟脚还能动,如果过早依赖轮椅,反而会加速功能的退化。
在1989年出生的小晨家里,这个因先天疾病而导致残疾的女生因长期不运动,体重已达82公斤。她妈妈担忧地表示,医生也让孩子要多运动,才能手术,或许还能站起来。妈妈为小晨申请了一部轮椅,梁溪区残联的工作人员考虑到她的体重特殊,准备寻找一部大号轮椅,并建议她一定要试着自己转动轮椅,多加锻炼,获得更多的自由。
辅助器具对残疾人而言,是补偿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质量、增强社会参与能力的最有效的工具之一,在康复、教育、就业和日常生活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残联系统每年都会给残疾人发放他们需要的辅具。今年,梁溪区首批173名重度残疾人由于行动不便,其申请需要的辅助器具全部由专业人员上门评估。孔德玮表示,评估的内容共有三四十项问题,包括观察使用者的生理功能,姿势控制能力、抓放能力、下肢平衡能力等,还要根据其辅具使用的需求和环境进行评估。现场通过详细询问个人身高、体重等数据,测量坐具的高度、坐宽与坐深,力求通过专业的评估软件为残疾人市民匹配到最适合的辅具。
意义:
评估能让辅具更懂人,避免造成二次伤害
残疾人黄女士因小儿麻痹症出行困难,她表示,年轻时,虽然脚有残疾,但单位七楼照爬不误。随着年岁的渐长,现在只能乘电梯拄拐杖到楼下。每个月去医院配药,是她最为烦恼的事。评估师测量坐高、坐宽后,建议她使用大轮的轮椅。“大轮适合手臂力量还行,能自行外出的残疾人;小轮则适合不能自行滑动轮椅的人,方便护理人员,推起来更轻便”,孔德玮介绍,不同的情况,适合不同的辅具。
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得到申请的辅具,在康复医院内,一位老人连坐都坐不起来,家属希望为她申请一辆轮椅的要求被拒绝。孔德玮认为,老人已无法控制重心,完全没有意识,强行让她坐在轮椅上,很容易翻出去,造成二次伤害。
有的时候,申请者完全不懂辅具,只是觉得自己需要,就来申请。有位盲人申请了一根盲杖,评估人员了解下来,对方从来没有学过定向行走,盲杖只能使其外出徒增危险。后根据他每天需要多次定时服药的实际情况,更换了盲表,让他随时随地能了解时间,对方很满意。而有一名双下肢小儿麻痹的残疾人,想要申请一个腋杖,结果评估下来可能四脚拐更适合本人的情况。也有人申请了拐杖,但评估中却发现他需要轮椅,评估人员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来自第三方评估公司的李增强表示,每一位残疾人的数据,他们都会在现场通过手机输入系统。每个个体的数据录入后,经后台各种算法,推荐出最适合他们的辅具,背后其实有无数顶级专家的支撑。当然,他们也会结合一些实际因素进行微调。市康复医院康复病区主任曹扬表示,医生也会根据病人情况推荐一些辅具。比如偏瘫类的病人,他们建议能坐不躺,这样可明显改善血液循环,还可减少血栓和肺部感染的发生。这次评估系统中的轮椅就有好多品种,对残疾人康复和生活帮助很大。
背景:
省市两级试点,辅具发放更便捷和精准
辅助器具涉及残疾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常用的辅助器具有3000多种。比如对盲人而言,语音计算器、语音提示溢水器等各类产品可以辅助他们生活;对截瘫的残疾人,取物器、带遥控的开关可以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辅助器具的选择要结合残疾人功能损失的个体差别,年龄、身高、体重、居住的环境以及未来发展的愿望。
在残疾人王师傅家中,这些年来已申请了两辆轮椅车。令他苦恼的是,感觉轮椅并不好用,不是坐着不舒服,就是推着吃力,堆在家里占地方还积灰,但不申请他又觉得亏了点什么。他也坦言,不知道什么是适合自己的,每次申请都是碰运气。
上年度末,梁溪区共有持证残疾人为12103人,通过调查摸底,发现共有577人有辅助器具的需求。梁溪区残联康复科科长华然清介绍,肢体残疾人最多,为5059人,占比达到41.8%。从今年残疾人的申请辅具需求来说,主要还是集中在轮椅车、腋杖、肘杖、四脚拐、盲杖、盲表等。李增强介绍,主要因为视力和听力类的都需要专业机构进行评估验配,这方面做得比较好。而轮椅和拐杖之类,普通百姓一般会直接购买成品,但是否适合自身需求,却并不具备相关知识。
今年通过智能评估工作,改变了原来单纯发放辅具的模式,依托精确测量、科学计算、综合评估,并根据残疾人所申请的辅具、实际生活需求、自身条件筛选出残疾人适合的辅助器具。同时,针对16周岁以下的残疾儿童还将实施更加个性化的定制服务。
今年梁溪区作为江苏省三个便捷化试点区之一,也是无锡市利用“互联网+”智能化手段开展辅具适配的试点区。这次省市两级的双试点首次依托第三方团队进行智能化评估的发放,摸索出一套申请流程简单、适配方法科学,老百姓满意的服务方式和方法,为全省做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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