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14岁女孩被“圈养”木箱6年!背后真相让人心疼……】都昌县大沙镇有一位14岁女孩,3岁开始患病,不会说话、走路,也不会大小便,每日换五片尿不湿。为了不让女孩摔倒,六年前,她的爷爷就为她“订做”一个木箱,从此她就和木箱相依为命,她也被网友称为“木箱女孩”,她的爷爷最大的心愿就是有人能把她孙女的病医治好。(浔阳晚报)
【#九江#东投·书香濂溪通宵施工扰民 面对执法整改置若罔闻】近日,怡芳苑一期居民周先生反映,最近一段时间,小区斜对面的东投·书香濂溪项目工地通宵达旦施工,产生的巨大噪音严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濂溪区城市管理局回复:已向东投·书香濂溪下达整改通知书,辖区中队已立案调查,准备进行立案处罚。(浔阳晚报)
【江西一地开始执行!未戴头盔罚20元!】“您好!因为您驾驶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按照法律规定罚款20元。”10月25日16时许,在江西九江九瑞大道综合大市场路口,未戴头盔骑摩托车的潘某被执勤民警拦下,民警向潘某详细地介绍了摩托车驾乘相关规定,“下回一定戴头盔骑车。”事后,潘某表示今后将一定遵守相关规定。在当天整治行动中,共检查车辆100余辆,查纠各类交通违法50余起。
那么,不带头盔、不系安全带要接受怎样的处罚?根据规定,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记2分,罚款100元;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记2分,罚款10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不记分,罚款20元。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记分,罚款3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记分,罚款10元。
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记2分,罚款20元;驾驶三轮摩托车,不记分,罚款20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记分,罚款20元。
江西交警提醒:处罚不是目的,请永远记得“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规范骑行,请戴好头盔~#江西# #一盔一带# #头盔# (来源:江西政法、浔阳晚报)
那么,不带头盔、不系安全带要接受怎样的处罚?根据规定,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记2分,罚款100元;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记2分,罚款10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不记分,罚款20元。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记分,罚款30元;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记分,罚款10元。
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驾驶二轮摩托车,记2分,罚款20元;驾驶三轮摩托车,不记分,罚款200元;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不记分,罚款20元。
江西交警提醒:处罚不是目的,请永远记得“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规范骑行,请戴好头盔~#江西# #一盔一带# #头盔# (来源:江西政法、浔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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