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泰国使馆发布防诈提醒#】#海外留学防诈指南# @领事直通车 消息,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在海外呈多发严峻态势,各类针对留学生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在泰留学生们谨防各类电诈骗局,务必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接听、个人信息不泄露、转账汇款不轻信!
一、诈骗案件常见步骤
(一)骗取信任
“这里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你有一封邮件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快递公司,你有一件包裹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银行,你的银行账户出现异常,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电信公司客服,你在上海注册了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在向别人发送恐吓短信……”
“这里是XX海关,我们查获了一个你邮寄的包裹,里面有你的护照……”
“这里是XX市出入境管理局,你涉嫌卷入一起犯罪案件,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具体情况请按9……”
“这里是泰国移民局,你的身份证件已被取消……”
......
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有关机构的电话号码,并以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要求你接入另一个电话,骗子会想方设法套取你的姓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信息等个人信息。骗取受害者初步信任后,骗子会让你通过114、网站等渠道查询验证来电人信息,进一步增强受害人的信任。
防诈提醒:
1、接起电话凡是录音来电的,大多是诈骗或推销电话,请毫不犹豫立即挂断。
2、挂断对方电话后,可主动联系对方电话中所说机构,核实事件真实性。
(二)震慑
诈骗通常是团伙作案。骗子用事先设计好的骗局,让你相信自己涉嫌参与一个重大违法案件,已被通缉,随时可能被逮捕遣返。骗子会主动帮助你转接“公安”和“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骗子在电话里自称是执法人员,使用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增加受害人心理紧张感,逐步引导受害人走入陷阱。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增强效果,骗子会提供给你一个网页链接,让你查询到伪造的“执法机关官网”发布的“通缉令”。
防诈提醒:
1、公检法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一定会有执法人员当面与当事人做笔录,不会相互接转电话。
2、当事人可通过公检法的官方网站(而不是骗子提供的网页链接)核查相应信息,确认真实性。
3、当事人可与家人朋友沟通,并联系相应法律人员协助解决问题。
(三)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骗子会以涉案为由,要求你与他人(包括家人)断绝一切联系,还会威胁你,犯罪分子会根据你提供的联络信息,查找到你的家人和朋友,给他们带来危害。骗子会以监视居住为由,要求你24小时保持电脑摄像头打开,保持手机通话状态,以便随时掌握你的情况,并从中套取你的信息。
防诈提醒:
1、真正的执法不可能要求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即便是服刑期间,家人也有探视权。
2、即便涉案,也有权利聘请律师。如要聘请律师,也一定不要聘请骗子推荐的律师。
(四)转钱
骗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进行到这一步。骗子会利用你极度紧张、恐慌的心理,甚至大脑混乱的情况诱骗你进一步入局,以给予帮助为由,提出各种与金钱有关的解决方案。骗子会要求对你进行资金审查,以缴纳保证金(保释金)等形式,要求你转钱至某家境外银行,或以小额度形式分别转至多个账户。
防诈提醒:
1、中国执法部门不会要求你缴纳保证金或保释金。
2、不存在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3、接收银行是境外银行一定是诈骗。
4、小额多次转账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
5、骗子会以小额入手,一旦成功,会以新的骗局逐渐要求更大额度的转账。
(五)遥控“绑架”
当骗子把你的个人资金全部骗走后,会要求你继续配合调查,例如指导你把自己绑起来,拍摄求救视频。骗子会利用已掌握的个人信息,用你的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与你家人联系,谎称你被绑架,发视频,向家人索要巨额赎金。家人在着急恐慌的情绪下将大量资金汇出。有时也会出现能和“绑匪”讨价还价的情况。
防诈提醒:
1、当事人家人收到相关联系后应及时报警。
2、留学生当事人家人应掌握学生的住址和室友、朋友、学生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的联系方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寻求协助。
3、当事人家人可以拨打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或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二、其他常见骗局
(一)代购
骗子以一定回报为诱饵,提供一些信用卡,要求你帮助购买一些商品。而你在用这些信用卡付账时,会被执法人员逮捕,而骗子早已逃之夭夭。
防诈提醒:
1、骗子的信用卡是盗用其他人的信息办理的,如已在执法部门报案,一旦刷卡,就会报警。
2、当事人会因涉嫌欺诈被起诉。
(二)代缴费用
骗子会以一定折扣的形式,帮助你缴纳水电气费用。试过几次后,你会发现确实有折扣。然而,当你委托缴纳大额学费时,骗子会马上消失。你会被学校催促缴纳学费,并不得不缴纳滞纳金。
防诈提醒:
1、在国外的一些银行开通账户或办理信用卡,一般会有一定金额的奖励。骗子用这些奖励作折扣,逐步骗取你的信任,最终骗取你委托代缴学费。
2、骗子向学校缴纳学费成功后,会截屏发给你,然后马上撤回转账。
(三)网络投资
骗子多称自己是投资公司专业内部人员,联系受害人不久后,即开始表明自身的投资获利丰厚,向受害人承诺高额回报,要求受害人向有关平台转账。当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但回报不高甚至亏损,受害人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需要缴纳税金、管理费等障碍,最终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防诈提醒:
1、投资理财有专业的人员和渠道,不要相信任何所谓“内部消息”去委托他人进行。
2、警惕声称自身投资获利丰厚的专业人士。
(四)盗用身份
骗子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优厚回报为诱饵,利用其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将一些假支票存入银行后马上提取现金,在自己获取货品或现金后马上消失无踪,留给受害者的则是不良信用记录,甚至成为警方调查的疑犯。
防诈提醒:
1、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
2、发现身份信息被盗后立即联系相关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并报警。
一、诈骗案件常见步骤
(一)骗取信任
“这里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你有一封邮件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快递公司,你有一件包裹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银行,你的银行账户出现异常,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电信公司客服,你在上海注册了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在向别人发送恐吓短信……”
“这里是XX海关,我们查获了一个你邮寄的包裹,里面有你的护照……”
“这里是XX市出入境管理局,你涉嫌卷入一起犯罪案件,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具体情况请按9……”
“这里是泰国移民局,你的身份证件已被取消……”
......
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有关机构的电话号码,并以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要求你接入另一个电话,骗子会想方设法套取你的姓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信息等个人信息。骗取受害者初步信任后,骗子会让你通过114、网站等渠道查询验证来电人信息,进一步增强受害人的信任。
防诈提醒:
1、接起电话凡是录音来电的,大多是诈骗或推销电话,请毫不犹豫立即挂断。
2、挂断对方电话后,可主动联系对方电话中所说机构,核实事件真实性。
(二)震慑
诈骗通常是团伙作案。骗子用事先设计好的骗局,让你相信自己涉嫌参与一个重大违法案件,已被通缉,随时可能被逮捕遣返。骗子会主动帮助你转接“公安”和“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骗子在电话里自称是执法人员,使用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增加受害人心理紧张感,逐步引导受害人走入陷阱。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增强效果,骗子会提供给你一个网页链接,让你查询到伪造的“执法机关官网”发布的“通缉令”。
防诈提醒:
1、公检法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一定会有执法人员当面与当事人做笔录,不会相互接转电话。
2、当事人可通过公检法的官方网站(而不是骗子提供的网页链接)核查相应信息,确认真实性。
3、当事人可与家人朋友沟通,并联系相应法律人员协助解决问题。
(三)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骗子会以涉案为由,要求你与他人(包括家人)断绝一切联系,还会威胁你,犯罪分子会根据你提供的联络信息,查找到你的家人和朋友,给他们带来危害。骗子会以监视居住为由,要求你24小时保持电脑摄像头打开,保持手机通话状态,以便随时掌握你的情况,并从中套取你的信息。
防诈提醒:
1、真正的执法不可能要求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即便是服刑期间,家人也有探视权。
2、即便涉案,也有权利聘请律师。如要聘请律师,也一定不要聘请骗子推荐的律师。
(四)转钱
骗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进行到这一步。骗子会利用你极度紧张、恐慌的心理,甚至大脑混乱的情况诱骗你进一步入局,以给予帮助为由,提出各种与金钱有关的解决方案。骗子会要求对你进行资金审查,以缴纳保证金(保释金)等形式,要求你转钱至某家境外银行,或以小额度形式分别转至多个账户。
防诈提醒:
1、中国执法部门不会要求你缴纳保证金或保释金。
2、不存在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3、接收银行是境外银行一定是诈骗。
4、小额多次转账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
5、骗子会以小额入手,一旦成功,会以新的骗局逐渐要求更大额度的转账。
(五)遥控“绑架”
当骗子把你的个人资金全部骗走后,会要求你继续配合调查,例如指导你把自己绑起来,拍摄求救视频。骗子会利用已掌握的个人信息,用你的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与你家人联系,谎称你被绑架,发视频,向家人索要巨额赎金。家人在着急恐慌的情绪下将大量资金汇出。有时也会出现能和“绑匪”讨价还价的情况。
防诈提醒:
1、当事人家人收到相关联系后应及时报警。
2、留学生当事人家人应掌握学生的住址和室友、朋友、学生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的联系方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寻求协助。
3、当事人家人可以拨打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或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二、其他常见骗局
(一)代购
骗子以一定回报为诱饵,提供一些信用卡,要求你帮助购买一些商品。而你在用这些信用卡付账时,会被执法人员逮捕,而骗子早已逃之夭夭。
防诈提醒:
1、骗子的信用卡是盗用其他人的信息办理的,如已在执法部门报案,一旦刷卡,就会报警。
2、当事人会因涉嫌欺诈被起诉。
(二)代缴费用
骗子会以一定折扣的形式,帮助你缴纳水电气费用。试过几次后,你会发现确实有折扣。然而,当你委托缴纳大额学费时,骗子会马上消失。你会被学校催促缴纳学费,并不得不缴纳滞纳金。
防诈提醒:
1、在国外的一些银行开通账户或办理信用卡,一般会有一定金额的奖励。骗子用这些奖励作折扣,逐步骗取你的信任,最终骗取你委托代缴学费。
2、骗子向学校缴纳学费成功后,会截屏发给你,然后马上撤回转账。
(三)网络投资
骗子多称自己是投资公司专业内部人员,联系受害人不久后,即开始表明自身的投资获利丰厚,向受害人承诺高额回报,要求受害人向有关平台转账。当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但回报不高甚至亏损,受害人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需要缴纳税金、管理费等障碍,最终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防诈提醒:
1、投资理财有专业的人员和渠道,不要相信任何所谓“内部消息”去委托他人进行。
2、警惕声称自身投资获利丰厚的专业人士。
(四)盗用身份
骗子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优厚回报为诱饵,利用其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将一些假支票存入银行后马上提取现金,在自己获取货品或现金后马上消失无踪,留给受害者的则是不良信用记录,甚至成为警方调查的疑犯。
防诈提醒:
1、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
2、发现身份信息被盗后立即联系相关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并报警。
女子自费为小区买儿童滑梯,邻居滑倒后将她告上法庭!判了

据光明网报道:
业主自费为小区购置公共游乐设施交于物业公司管理,本是为丰富小区儿童娱乐生活,谁知却因地面湿滑,有人踩到脚垫而摔伤。这种情况,谁该对伤者承担责任?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么一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图为庭审现场
案件经过
业主自费购置儿童滑梯
张女士一家住在江苏省江阴市某小区,家中有一名两岁的宝宝。因为小区为一个商住一体的大厦,游乐设施较少,小区内的业主带孩子时可以游玩的项目很少。
2020年10月,苦于每次带孩子出门都无处游玩,张女士想到了由她自己购买游乐设施的办法,她当即用微信跟小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提出由其自费为小区添置一套儿童滑梯设施,供小区业主的孩子们免费游玩。物业公司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工作人员当天就对张女士的提议予以同意,并表示他们会为张女士购买的儿童滑梯腾好地方。
没过多久,张女士就从网上购买了一套儿童滑梯设施(含脚垫),经与物业公司商议后,放置在了小区大厦的一楼大厅公共区域,且离物业公司前台不远。自从有了滑梯,张女士的小孩和小区其他儿童经常会去滑梯上玩耍,滑梯给小区许多业主在日常带娃时多了一个选择和去处。滑梯区域的卫生保洁以及滑梯被儿童游玩乱后的归整等工作,则由物业公司负责。
滑梯脚垫意外致人摔伤
2020年11月的一天,刘女士到张女士所在的小区办事,经过小区大厦一楼大厅时踩到张女士所购置滑梯配套的脚垫。当天脚垫下面恰好有水渍,因而十分湿滑,刘女士站立不稳后仰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前台物业人员赶忙上前查看,并将摔伤在地的刘女士送至了医院诊疗。
图为监控视频资料
刘女士原以为只是个小伤休养下就好了,但没想到一拍片后发现是椎体骨折,经过多次治疗后背部还是疼痛,难以很快痊愈。后经司法鉴定,刘女士T12椎体粉碎性骨折,构成伤残,残疾等级评定为十级;误工期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
刘女士觉得导致她摔倒的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的积水导致脚垫湿滑,在小区一楼大厅内也没有设置“小心地滑”的安全警示标识,同时,张女士购买并放置滑梯也存在过错。因此,刘女士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和张女士要求共同赔偿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近20万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各自应否承担责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并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
物业公司认为,刘女士作为成年人理应根据周围环境谨慎行走,其未尽到审慎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张女士在物业公司管理区域设置儿童滑梯以及脚垫,虽有进行报备并征得同意,但其未设置或树立警示标识或隔离带,也存在一定过错。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人,也仅是未能妥善进行管理,最多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得知自己被告上法院,张女士更是觉得冤。她认为自己是出于好心为了整栋楼小朋友玩得开心才购买的滑梯,也不盈利,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女士无责,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刘女士自己也有过错,可以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首先,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张女士在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后,将购置的滑梯游乐设施放置在物业公司同意放置的区域供全体小区业主免费使用,相应游乐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等义务,依法应当由物业公司负担。而本案中,物业公司不仅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积水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对于小区大厦一楼大厅地面湿滑、案涉脚垫踩后存在致人滑倒风险等亦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和提醒。因此,物业公司未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过失是导致本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依法应对刘女士在本案中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其次,刘女士作为成年公民,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尽量预判和避免,但其未能及时查明路况发现通行地点存在风险,该疏忽亦是导致其摔倒的一定原因,其自身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故依法可以适当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刘女士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赔偿刘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同时,法院驳回了刘女士要求张女士赔偿的诉请。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解析
善行无过不应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标准主要采用过错归责原则,即行为人存在过错方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则不应承担责任。
本案中,双方对于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责任争议性不大,因为物业公司未能充分有效提供物业服务的过错比较明显,但对于购买案涉游乐设施的张女士应否承担责任则争议较大,各执一词。
正如判决书中所说,张女士这种好心自费为小区购置游乐设施供公众游玩的善行善举不应该被认定为存在过错而给予否定性的评价。相反,本案的判决给张女士的这种善行进行了“正名”,还了张女士一个“清白”。
张女士在本案中依法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有三:
第一,张女士作为小区业主自费为所在小区购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不存在过错。张女士在购置有关设施时是出于改善小区人居环境、便利小区儿童快乐游玩等善良目的,对于本案事故的发生并无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
第二,张女士购置并放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与本案事故发生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作为儿童游玩设施的案涉滑梯和脚垫客观上并未增加小区大厦一楼大厅的人身危险性,购置和放置的行为也不会必然导致类似事故的发生。脚垫被刘女士踩后致其摔倒的主要原因在于物业公司未能有效履行好安全防范义务、消除地面湿滑的安全隐患。
第三,要求张女士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不仅于法无据,亦于理不合。与人为善、与邻为善是我国优良的传统文化,友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在城市小区邻居之间日益陌生的时代,本案中的张女士出于便利所在小区儿童游玩而自费购买游乐设施并提前征得物业同意以便管理的善心、善行,正是值得弘扬、表扬并予以保护的社会正能量所在,张女士的案涉行为不应该受到司法的否定性评价。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有义务通过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来培育、引导、弘扬正确的价值导向,为社会正能量“撑腰”。在应否承担责任这一问题上,坚决不因有人受伤而扩大赔偿主体范围,坚决不“和稀泥”,就对与错、赔与不赔等是非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应,表明了国家审判机关的观点和立场,确立了明确的价值导向。
来源:人民法院报、江苏省江阴县人民法院
来源: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
老金:强烈呼吁我国法律应符合我国伦理公德良序传统,对好人好事、正当防卫(过当)、场所事故(鱼塘、水渠、卫生间、电梯之类)、喝酒猝死、借车及搭乘等互助事故等皆应予以免责,以坚决抵制的西方只顾自已不管他人的所谓个性自由,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风气照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进方向!!!

据光明网报道:
业主自费为小区购置公共游乐设施交于物业公司管理,本是为丰富小区儿童娱乐生活,谁知却因地面湿滑,有人踩到脚垫而摔伤。这种情况,谁该对伤者承担责任?近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么一起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图为庭审现场
案件经过
业主自费购置儿童滑梯
张女士一家住在江苏省江阴市某小区,家中有一名两岁的宝宝。因为小区为一个商住一体的大厦,游乐设施较少,小区内的业主带孩子时可以游玩的项目很少。
2020年10月,苦于每次带孩子出门都无处游玩,张女士想到了由她自己购买游乐设施的办法,她当即用微信跟小区物业公司取得联系,提出由其自费为小区添置一套儿童滑梯设施,供小区业主的孩子们免费游玩。物业公司觉得这个主意不错,工作人员当天就对张女士的提议予以同意,并表示他们会为张女士购买的儿童滑梯腾好地方。
没过多久,张女士就从网上购买了一套儿童滑梯设施(含脚垫),经与物业公司商议后,放置在了小区大厦的一楼大厅公共区域,且离物业公司前台不远。自从有了滑梯,张女士的小孩和小区其他儿童经常会去滑梯上玩耍,滑梯给小区许多业主在日常带娃时多了一个选择和去处。滑梯区域的卫生保洁以及滑梯被儿童游玩乱后的归整等工作,则由物业公司负责。
滑梯脚垫意外致人摔伤
2020年11月的一天,刘女士到张女士所在的小区办事,经过小区大厦一楼大厅时踩到张女士所购置滑梯配套的脚垫。当天脚垫下面恰好有水渍,因而十分湿滑,刘女士站立不稳后仰重重摔倒在了地上。前台物业人员赶忙上前查看,并将摔伤在地的刘女士送至了医院诊疗。
图为监控视频资料
刘女士原以为只是个小伤休养下就好了,但没想到一拍片后发现是椎体骨折,经过多次治疗后背部还是疼痛,难以很快痊愈。后经司法鉴定,刘女士T12椎体粉碎性骨折,构成伤残,残疾等级评定为十级;误工期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
刘女士觉得导致她摔倒的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的积水导致脚垫湿滑,在小区一楼大厅内也没有设置“小心地滑”的安全警示标识,同时,张女士购买并放置滑梯也存在过错。因此,刘女士向法院起诉物业公司和张女士要求共同赔偿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近20万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各自应否承担责任,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并充分发表了诉辩意见。
物业公司认为,刘女士作为成年人理应根据周围环境谨慎行走,其未尽到审慎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张女士在物业公司管理区域设置儿童滑梯以及脚垫,虽有进行报备并征得同意,但其未设置或树立警示标识或隔离带,也存在一定过错。物业公司作为物业管理人,也仅是未能妥善进行管理,最多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得知自己被告上法院,张女士更是觉得冤。她认为自己是出于好心为了整栋楼小朋友玩得开心才购买的滑梯,也不盈利,不应该由自己承担责任。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女士无责,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刘女士自己也有过错,可以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首先,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张女士在征得物业公司同意后,将购置的滑梯游乐设施放置在物业公司同意放置的区域供全体小区业主免费使用,相应游乐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等义务,依法应当由物业公司负担。而本案中,物业公司不仅没有及时清理地面积水做好卫生保洁工作,对于小区大厦一楼大厅地面湿滑、案涉脚垫踩后存在致人滑倒风险等亦未设置任何警示标识和提醒。因此,物业公司未能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过失是导致本案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依法应对刘女士在本案中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
其次,刘女士作为成年公民,应当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尽量预判和避免,但其未能及时查明路况发现通行地点存在风险,该疏忽亦是导致其摔倒的一定原因,其自身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故依法可以适当减轻物业公司的赔偿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物业公司对刘女士的损失承担主要的赔偿责任,赔偿刘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2万余元。同时,法院驳回了刘女士要求张女士赔偿的诉请。判决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目前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解析
善行无过不应担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标准主要采用过错归责原则,即行为人存在过错方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反之则不应承担责任。
本案中,双方对于物业公司应否承担责任争议性不大,因为物业公司未能充分有效提供物业服务的过错比较明显,但对于购买案涉游乐设施的张女士应否承担责任则争议较大,各执一词。
正如判决书中所说,张女士这种好心自费为小区购置游乐设施供公众游玩的善行善举不应该被认定为存在过错而给予否定性的评价。相反,本案的判决给张女士的这种善行进行了“正名”,还了张女士一个“清白”。
张女士在本案中依法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有三:
第一,张女士作为小区业主自费为所在小区购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不存在过错。张女士在购置有关设施时是出于改善小区人居环境、便利小区儿童快乐游玩等善良目的,对于本案事故的发生并无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
第二,张女士购置并放置案涉游乐设施的行为与本案事故发生之间并无必然因果关系。作为儿童游玩设施的案涉滑梯和脚垫客观上并未增加小区大厦一楼大厅的人身危险性,购置和放置的行为也不会必然导致类似事故的发生。脚垫被刘女士踩后致其摔倒的主要原因在于物业公司未能有效履行好安全防范义务、消除地面湿滑的安全隐患。
第三,要求张女士在本案中承担赔偿责任不仅于法无据,亦于理不合。与人为善、与邻为善是我国优良的传统文化,友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在城市小区邻居之间日益陌生的时代,本案中的张女士出于便利所在小区儿童游玩而自费购买游乐设施并提前征得物业同意以便管理的善心、善行,正是值得弘扬、表扬并予以保护的社会正能量所在,张女士的案涉行为不应该受到司法的否定性评价。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有义务通过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来培育、引导、弘扬正确的价值导向,为社会正能量“撑腰”。在应否承担责任这一问题上,坚决不因有人受伤而扩大赔偿主体范围,坚决不“和稀泥”,就对与错、赔与不赔等是非问题给出了明确的回应,表明了国家审判机关的观点和立场,确立了明确的价值导向。
来源:人民法院报、江苏省江阴县人民法院
来源: 长沙电视台政法频道
老金:强烈呼吁我国法律应符合我国伦理公德良序传统,对好人好事、正当防卫(过当)、场所事故(鱼塘、水渠、卫生间、电梯之类)、喝酒猝死、借车及搭乘等互助事故等皆应予以免责,以坚决抵制的西方只顾自已不管他人的所谓个性自由,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风气照亮“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前进方向!!!
#星暹分享#【海外留学防诈指南——驻泰国使馆防范网络电信诈骗宣传周系列提醒之四】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在海外呈多发严峻态势,各类针对留学生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在泰留学生们谨防各类电诈骗局,务必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接听、个人信息不泄露、转账汇款不轻信!
一、诈骗案件常见步骤
(一)骗取信任
“这里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你有一封邮件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快递公司,你有一件包裹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银行,你的银行账户出现异常,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电信公司客服,你在上海注册了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在向别人发送恐吓短信……”
“这里是XX海关,我们查获了一个你邮寄的包裹,里面有你的护照……”
“这里是XX市出入境管理局,你涉嫌卷入一起犯罪案件,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具体情况请按9……”
“这里是泰国移民局,你的身份证件已被取消……”
......
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有关机构的电话号码,并以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要求你接入另一个电话,骗子会想方设法套取你的姓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信息等个人信息。骗取受害者初步信任后,骗子会让你通过114、网站等渠道查询验证来电人信息,进一步增强受害人的信任。
防诈提醒:
1、接起电话凡是录音来电的,大多是诈骗或推销电话,请毫不犹豫立即挂断。
2、挂断对方电话后,可主动联系对方电话中所说机构,核实事件真实性。
(二)震慑
诈骗通常是团伙作案。骗子用事先设计好的骗局,让你相信自己涉嫌参与一个重大违法案件,已被通缉,随时可能被逮捕遣返。骗子会主动帮助你转接“公安”和“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骗子在电话里自称是执法人员,使用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增加受害人心理紧张感,逐步引导受害人走入陷阱。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增强效果,骗子会提供给你一个网页链接,让你查询到伪造的“执法机关官网”发布的“通缉令”。
防诈提醒:
1、公检法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一定会有执法人员当面与当事人做笔录,不会相互接转电话。
2、当事人可通过公检法的官方网站(而不是骗子提供的网页链接)核查相应信息,确认真实性。
3、当事人可与家人朋友沟通,并联系相应法律人员协助解决问题。
(三)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骗子会以涉案为由,要求你与他人(包括家人)断绝一切联系,还会威胁你,犯罪分子会根据你提供的联络信息,查找到你的家人和朋友,给他们带来危害。骗子会以监视居住为由,要求你24小时保持电脑摄像头打开,保持手机通话状态,以便随时掌握你的情况,并从中套取你的信息。
防诈提醒:
1、真正的执法不可能要求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即便是服刑期间,家人也有探视权。
2、即便涉案,也有权利聘请律师。如要聘请律师,也一定不要聘请骗子推荐的律师。
(四)转钱
骗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进行到这一步。骗子会利用你极度紧张、恐慌的心理,甚至大脑混乱的情况诱骗你进一步入局,以给予帮助为由,提出各种与金钱有关的解决方案。骗子会要求对你进行资金审查,以缴纳保证金(保释金)等形式,要求你转钱至某家境外银行,或以小额度形式分别转至多个账户。
防诈提醒:
1、中国执法部门不会要求你缴纳保证金或保释金。
2、不存在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3、接收银行是境外银行一定是诈骗。
4、小额多次转账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
5、骗子会以小额入手,一旦成功,会以新的骗局逐渐要求更大额度的转账。
(五)遥控“绑架”
当骗子把你的个人资金全部骗走后,会要求你继续配合调查,例如指导你把自己绑起来,拍摄求救视频。骗子会利用已掌握的个人信息,用你的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与你家人联系,谎称你被绑架,发视频,向家人索要巨额赎金。家人在着急恐慌的情绪下将大量资金汇出。有时也会出现能和“绑匪”讨价还价的情况。
防诈提醒:
1、当事人家人收到相关联系后应及时报警。
2、留学生当事人家人应掌握学生的住址和室友、朋友、学生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的联系方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寻求协助。
3、当事人家人可以拨打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或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二、其他常见骗局
(一)代购
骗子以一定回报为诱饵,提供一些信用卡,要求你帮助购买一些商品。而你在用这些信用卡付账时,会被执法人员逮捕,而骗子早已逃之夭夭。
防诈提醒:
1、骗子的信用卡是盗用其他人的信息办理的,如已在执法部门报案,一旦刷卡,就会报警。
2、当事人会因涉嫌欺诈被起诉。
(二)代缴费用
骗子会以一定折扣的形式,帮助你缴纳水电气费用。试过几次后,你会发现确实有折扣。然而,当你委托缴纳大额学费时,骗子会马上消失。你会被学校催促缴纳学费,并不得不缴纳滞纳金。
防诈提醒:
1、在国外的一些银行开通账户或办理信用卡,一般会有一定金额的奖励。骗子用这些奖励作折扣,逐步骗取你的信任,最终骗取你委托代缴学费。
2、骗子向学校缴纳学费成功后,会截屏发给你,然后马上撤回转账。
(三)网络投资
骗子多称自己是投资公司专业内部人员,联系受害人不久后,即开始表明自身的投资获利丰厚,向受害人承诺高额回报,要求受害人向有关平台转账。当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但回报不高甚至亏损,受害人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需要缴纳税金、管理费等障碍,最终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防诈提醒:
1、投资理财有专业的人员和渠道,不要相信任何所谓“内部消息”去委托他人进行。
2、警惕声称自身投资获利丰厚的专业人士。
(四)盗用身份
骗子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优厚回报为诱饵,利用其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将一些假支票存入银行后马上提取现金,在自己获取货品或现金后马上消失无踪,留给受害者的则是不良信用记录,甚至成为警方调查的疑犯。
防诈提醒:
1、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
2、发现身份信息被盗后立即联系相关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并报警。
#电信诈骗# #提高防诈骗意识#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在海外呈多发严峻态势,各类针对留学生的案例更是层出不穷。中国驻泰国大使馆提醒在泰留学生们谨防各类电诈骗局,务必做到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接听、个人信息不泄露、转账汇款不轻信!
一、诈骗案件常见步骤
(一)骗取信任
“这里是中国驻泰国大使馆,你有一封邮件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快递公司,你有一件包裹需要领取,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银行,你的银行账户出现异常,人工服务请……”
“这里是××电信公司客服,你在上海注册了一个手机号码,这个号码在向别人发送恐吓短信……”
“这里是XX海关,我们查获了一个你邮寄的包裹,里面有你的护照……”
“这里是XX市出入境管理局,你涉嫌卷入一起犯罪案件,可能会被限制入境,具体情况请按9……”
“这里是泰国移民局,你的身份证件已被取消……”
......
骗子通过改号软件将来电显示为有关机构的电话号码,并以提供查询服务的形式要求你接入另一个电话,骗子会想方设法套取你的姓名、护照号码、身份证号、住址信息等个人信息。骗取受害者初步信任后,骗子会让你通过114、网站等渠道查询验证来电人信息,进一步增强受害人的信任。
防诈提醒:
1、接起电话凡是录音来电的,大多是诈骗或推销电话,请毫不犹豫立即挂断。
2、挂断对方电话后,可主动联系对方电话中所说机构,核实事件真实性。
(二)震慑
诈骗通常是团伙作案。骗子用事先设计好的骗局,让你相信自己涉嫌参与一个重大违法案件,已被通缉,随时可能被逮捕遣返。骗子会主动帮助你转接“公安”和“检察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电话。电话接通后,骗子在电话里自称是执法人员,使用声色俱厉的语气强势震慑,增加受害人心理紧张感,逐步引导受害人走入陷阱。为了让骗局更加逼真,增强效果,骗子会提供给你一个网页链接,让你查询到伪造的“执法机关官网”发布的“通缉令”。
防诈提醒:
1、公检法执法部门有严格的办案程序,一定会有执法人员当面与当事人做笔录,不会相互接转电话。
2、当事人可通过公检法的官方网站(而不是骗子提供的网页链接)核查相应信息,确认真实性。
3、当事人可与家人朋友沟通,并联系相应法律人员协助解决问题。
(三)断绝与外界的联系
骗子会以涉案为由,要求你与他人(包括家人)断绝一切联系,还会威胁你,犯罪分子会根据你提供的联络信息,查找到你的家人和朋友,给他们带来危害。骗子会以监视居住为由,要求你24小时保持电脑摄像头打开,保持手机通话状态,以便随时掌握你的情况,并从中套取你的信息。
防诈提醒:
1、真正的执法不可能要求断绝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即便是服刑期间,家人也有探视权。
2、即便涉案,也有权利聘请律师。如要聘请律师,也一定不要聘请骗子推荐的律师。
(四)转钱
骗子的目的是骗取钱财,前面所有的铺垫都是为了进行到这一步。骗子会利用你极度紧张、恐慌的心理,甚至大脑混乱的情况诱骗你进一步入局,以给予帮助为由,提出各种与金钱有关的解决方案。骗子会要求对你进行资金审查,以缴纳保证金(保释金)等形式,要求你转钱至某家境外银行,或以小额度形式分别转至多个账户。
防诈提醒:
1、中国执法部门不会要求你缴纳保证金或保释金。
2、不存在所谓的“国家安全账户”。
3、接收银行是境外银行一定是诈骗。
4、小额多次转账是为了规避金融监管。
5、骗子会以小额入手,一旦成功,会以新的骗局逐渐要求更大额度的转账。
(五)遥控“绑架”
当骗子把你的个人资金全部骗走后,会要求你继续配合调查,例如指导你把自己绑起来,拍摄求救视频。骗子会利用已掌握的个人信息,用你的微信号联系方式等与你家人联系,谎称你被绑架,发视频,向家人索要巨额赎金。家人在着急恐慌的情绪下将大量资金汇出。有时也会出现能和“绑匪”讨价还价的情况。
防诈提醒:
1、当事人家人收到相关联系后应及时报警。
2、留学生当事人家人应掌握学生的住址和室友、朋友、学生所在学校国际学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等的联系方式,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可以及时寻求协助。
3、当事人家人可以拨打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呼叫中心电话或向驻外使领馆寻求帮助。
二、其他常见骗局
(一)代购
骗子以一定回报为诱饵,提供一些信用卡,要求你帮助购买一些商品。而你在用这些信用卡付账时,会被执法人员逮捕,而骗子早已逃之夭夭。
防诈提醒:
1、骗子的信用卡是盗用其他人的信息办理的,如已在执法部门报案,一旦刷卡,就会报警。
2、当事人会因涉嫌欺诈被起诉。
(二)代缴费用
骗子会以一定折扣的形式,帮助你缴纳水电气费用。试过几次后,你会发现确实有折扣。然而,当你委托缴纳大额学费时,骗子会马上消失。你会被学校催促缴纳学费,并不得不缴纳滞纳金。
防诈提醒:
1、在国外的一些银行开通账户或办理信用卡,一般会有一定金额的奖励。骗子用这些奖励作折扣,逐步骗取你的信任,最终骗取你委托代缴学费。
2、骗子向学校缴纳学费成功后,会截屏发给你,然后马上撤回转账。
(三)网络投资
骗子多称自己是投资公司专业内部人员,联系受害人不久后,即开始表明自身的投资获利丰厚,向受害人承诺高额回报,要求受害人向有关平台转账。当受害人投入巨额资金,但回报不高甚至亏损,受害人要求撤回投资时,才发现需要缴纳税金、管理费等障碍,最终导致个人资金损失。
防诈提醒:
1、投资理财有专业的人员和渠道,不要相信任何所谓“内部消息”去委托他人进行。
2、警惕声称自身投资获利丰厚的专业人士。
(四)盗用身份
骗子盗取受害人的身份信息,以优厚回报为诱饵,利用其身份信息骗领信用卡进行消费,或将一些假支票存入银行后马上提取现金,在自己获取货品或现金后马上消失无踪,留给受害者的则是不良信用记录,甚至成为警方调查的疑犯。
防诈提醒:
1、妥善保管个人身份信息。
2、发现身份信息被盗后立即联系相关机构,采取冻结措施并报警。
#电信诈骗# #提高防诈骗意识#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