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午岭院“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登门回访困难信访群众
6月12日,子午岭院主管副检察长和负责信访工作的检察官,对曾经办理的信访当事人田某某进行下访回访。主动关心其生产生活情况,凸显检察机关人文关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达到增进了解、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目的。
2017年,田某某由于其侄子强行占用其承包林地,在无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造垂钓、旅游等娱乐项目,而多次向多部门上访。在有关部门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田某某来到子午岭林区检察院上访。负责控告申诉的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认真倾听、耐心询问、仔细化解,通过“初听”“再听”“反复听”,逐步摸清了田某某的真实想法,辩清诉求是否正当,初步形成化解思路。随之子午岭林区院对田某某所在县级林业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历时2年有效解决了当地非法占用林地问题,现所占林地已全部恢复原状,化解了社会矛盾,田某某也解开了心结。
当日,在镇村干部的陪同下,子午岭院干警来到田某某家中,详细告知其上访案件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案件当事人和家属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得到田某某的理解。在询问田某某一家四口的生活状况时,当得知近几年其情绪平稳,抚养患病老人,与邻里和睦相处,积极支持镇村工作,干警们感到由衷的欣慰。随后,主管副检察长与镇村政府进行了沟通,希望其关心田某某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及时掌握和了解其思想动态,防止出现反复,巩固息诉罢访成果。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来信来访虽是一件件小事,但件件回复承载着子午岭林区检察院干警守护生态环境和民生的大情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撰稿单位: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
撰稿人:朱朝辉
6月12日,子午岭院主管副检察长和负责信访工作的检察官,对曾经办理的信访当事人田某某进行下访回访。主动关心其生产生活情况,凸显检察机关人文关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达到增进了解、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目的。
2017年,田某某由于其侄子强行占用其承包林地,在无相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建造垂钓、旅游等娱乐项目,而多次向多部门上访。在有关部门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田某某来到子午岭林区检察院上访。负责控告申诉的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认真倾听、耐心询问、仔细化解,通过“初听”“再听”“反复听”,逐步摸清了田某某的真实想法,辩清诉求是否正当,初步形成化解思路。随之子午岭林区院对田某某所在县级林业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历时2年有效解决了当地非法占用林地问题,现所占林地已全部恢复原状,化解了社会矛盾,田某某也解开了心结。
当日,在镇村干部的陪同下,子午岭院干警来到田某某家中,详细告知其上访案件工作开展情况,听取案件当事人和家属对检察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得到田某某的理解。在询问田某某一家四口的生活状况时,当得知近几年其情绪平稳,抚养患病老人,与邻里和睦相处,积极支持镇村工作,干警们感到由衷的欣慰。随后,主管副检察长与镇村政府进行了沟通,希望其关心田某某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生活困难,及时掌握和了解其思想动态,防止出现反复,巩固息诉罢访成果。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来信来访虽是一件件小事,但件件回复承载着子午岭林区检察院干警守护生态环境和民生的大情怀,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
撰稿单位: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
撰稿人:朱朝辉
子午岭院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零距离回应群众诉求
为认真贯彻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根据高检院《关于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院分院要求,子午岭林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宣传周具体事宜,党组书记、检察长慕若舟指派分管副检察长带领干警一行4人,深入合水县平定川林区开展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零距离回应群众诉求。
在开展“检察长接访”活动前,子午岭院通过分析研判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听取办案人员反馈的问题,对近三年刑事案件多发地--平定川林区决定下林区接访,把接访工作延伸到林场护林员、林区周边群众身边。在接访过程中,分管副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林场护林员、来访群众的意见和诉求,详细询问林区盗伐柏树案件发案特点、珍贵树木保护、护林员职责履行等情况,并通过释法说理等方式解决了恢复林地植被树种、规格的法律规定、护林员履行管护职责执法权使用的顾虑,回馈了群众信任。
在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中,子午岭院干警积极宣讲法治精神、宣传检察职能、宣传检察机关对群众信访件件回复机制,为化解林场职工与周边群众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分管副检察长以通俗易懂、有理有据的语言,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依法举报破坏森林资源、乱捕野生动物案件线索,让法治信访深入林区人心。
这次开展的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子午岭院通过开放12309检察服务“绿色通道”、检察长带案下访、深入林区宣讲法律、回访信访当事人、以案释法等多种有效形式和手段,着重在林区宣传“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宣传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成效,扩大社会认知度,提升林区职工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同时,通过开展活动,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护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撰稿单位: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
撰稿人:朱朝辉
为认真贯彻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根据高检院《关于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精神和省院分院要求,子午岭林区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宣传周具体事宜,党组书记、检察长慕若舟指派分管副检察长带领干警一行4人,深入合水县平定川林区开展检察宣传周系列活动,零距离回应群众诉求。
在开展“检察长接访”活动前,子午岭院通过分析研判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听取办案人员反馈的问题,对近三年刑事案件多发地--平定川林区决定下林区接访,把接访工作延伸到林场护林员、林区周边群众身边。在接访过程中,分管副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林场护林员、来访群众的意见和诉求,详细询问林区盗伐柏树案件发案特点、珍贵树木保护、护林员职责履行等情况,并通过释法说理等方式解决了恢复林地植被树种、规格的法律规定、护林员履行管护职责执法权使用的顾虑,回馈了群众信任。
在开展“法治宣讲”活动中,子午岭院干警积极宣讲法治精神、宣传检察职能、宣传检察机关对群众信访件件回复机制,为化解林场职工与周边群众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分管副检察长以通俗易懂、有理有据的语言,以案释法,引导群众依法举报破坏森林资源、乱捕野生动物案件线索,让法治信访深入林区人心。
这次开展的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子午岭院通过开放12309检察服务“绿色通道”、检察长带案下访、深入林区宣讲法律、回访信访当事人、以案释法等多种有效形式和手段,着重在林区宣传“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宣传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成效,扩大社会认知度,提升林区职工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同感。同时,通过开展活动,不断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保护子午岭自然保护区生态资源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撰稿单位: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
撰稿人:朱朝辉
子午岭院法律服务林区 深入案件多发地摸排线索
为深入落实林区分院“两翼支撑、一院一优”工作思路,为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2020年6月2日至3日,子午岭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一行4人先后深入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合水分局大山门林区、连家砭林区、太白林区现场走访调研,通报典型案情,摸排立案监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第三检察部干警一行先后实地勘察了大山门、连家砭、太白三个林区案发现场,被毁林地补植复绿情况,并就破坏森林资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林区管护存在的问题、盗伐滥伐、盗挖柏树木等情况和部分护林人员进行了交流。
随后,子午岭林区院一行与林场领导班子、管护站站长和部分护林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向管护人员详细讲解了检察机关打击涉林刑事案件的力度、保护森林资源的信心和决心,及森林管护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同时还了解了辖区内服刑人员的社会表现,为精准打击犯罪提供依据。
近三年来,子午岭林区检察院在辖区内与公安机关、法院相互配合,聚焦“三个效果”,依法严厉打击盗伐、滥伐珍贵柏树的犯罪活动,审查起诉了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团伙23件67人,得到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的支持和赞扬,取得了良好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撰稿单位: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
撰稿人:任育丹
为深入落实林区分院“两翼支撑、一院一优”工作思路,为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2020年6月2日至3日,子午岭院第三检察部干警一行4人先后深入甘肃省子午岭林业管理局合水分局大山门林区、连家砭林区、太白林区现场走访调研,通报典型案情,摸排立案监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
第三检察部干警一行先后实地勘察了大山门、连家砭、太白三个林区案发现场,被毁林地补植复绿情况,并就破坏森林资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的发案特点,林区管护存在的问题、盗伐滥伐、盗挖柏树木等情况和部分护林人员进行了交流。
随后,子午岭林区院一行与林场领导班子、管护站站长和部分护林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向管护人员详细讲解了检察机关打击涉林刑事案件的力度、保护森林资源的信心和决心,及森林管护工作涉及的法律法规。同时还了解了辖区内服刑人员的社会表现,为精准打击犯罪提供依据。
近三年来,子午岭林区检察院在辖区内与公安机关、法院相互配合,聚焦“三个效果”,依法严厉打击盗伐、滥伐珍贵柏树的犯罪活动,审查起诉了破坏森林资源的犯罪团伙23件67人,得到林区广大职工群众的支持和赞扬,取得了良好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撰稿单位:子午岭林区人民检察院
撰稿人:任育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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