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身边事# 【横栏镇11层大型违法建筑正式开拆】横栏镇组织清拆队伍依法对横西村一高层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2013年,罗某培未经依法批准,占用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八二队地段处的土地实施建设,在建一座11层砼结构建筑物,拟作住宅用途,经核对,该违法占地面积共323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耕地,且该用地违反了《中山市横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属规定划定的基本农田。之后,相关部门一直发出自拆整改通知,但事主一直不履行。
8月7日,横栏镇横西村11层高的违法建筑被正式拆除,为推进拆违工作顺利开展,横栏镇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工作人员对在现场逗留的事主亲属进行劝说,经过工作人员的劝说后,事主亲属自行离开现场。
随后工作人员清点屋内物品并将物品搬离,吊臂机将炮锤挖掘机吊上屋顶,炮锤挖掘机开展清拆工作。据了解,按照安排,清拆公司对顶楼的半层建筑清拆完毕后,还会对电梯井墙、一至三层的非承重墙以及人行梯等进行逐步拆除。
2013年,罗某培未经依法批准,占用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八二队地段处的土地实施建设,在建一座11层砼结构建筑物,拟作住宅用途,经核对,该违法占地面积共323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耕地,且该用地违反了《中山市横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属规定划定的基本农田。之后,相关部门一直发出自拆整改通知,但事主一直不履行。
8月7日,横栏镇横西村11层高的违法建筑被正式拆除,为推进拆违工作顺利开展,横栏镇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工作人员对在现场逗留的事主亲属进行劝说,经过工作人员的劝说后,事主亲属自行离开现场。
随后工作人员清点屋内物品并将物品搬离,吊臂机将炮锤挖掘机吊上屋顶,炮锤挖掘机开展清拆工作。据了解,按照安排,清拆公司对顶楼的半层建筑清拆完毕后,还会对电梯井墙、一至三层的非承重墙以及人行梯等进行逐步拆除。
#中山身边事# 【横栏镇11层大型违法建筑正式开拆】横栏镇组织清拆队伍依法对横西村一高层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
2013年,罗某培未经依法批准,占用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八二队地段处的土地实施建设,在建一座11层砼结构建筑物,拟作住宅用途,经核对,该违法占地面积共323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耕地,且该用地违反了《中山市横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属规定划定的基本农田。之后,相关部门一直发出自拆整改通知,但事主一直不履行。
8月7日,横栏镇横西村11层高的违法建筑被正式拆除,为推进拆违工作顺利开展,横栏镇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工作人员对在现场逗留的事主亲属进行劝说,经过工作人员的劝说后,事主亲属自行离开现场。
随后工作人员清点屋内物品并将物品搬离,吊臂机将炮锤挖掘机吊上屋顶,炮锤挖掘机开展清拆工作。据了解,按照安排,清拆公司对顶楼的半层建筑清拆完毕后,还会对电梯井墙、一至三层的非承重墙以及人行梯等进行逐步拆除。
2013年,罗某培未经依法批准,占用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八二队地段处的土地实施建设,在建一座11层砼结构建筑物,拟作住宅用途,经核对,该违法占地面积共323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耕地,且该用地违反了《中山市横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属规定划定的基本农田。之后,相关部门一直发出自拆整改通知,但事主一直不履行。
8月7日,横栏镇横西村11层高的违法建筑被正式拆除,为推进拆违工作顺利开展,横栏镇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工作人员对在现场逗留的事主亲属进行劝说,经过工作人员的劝说后,事主亲属自行离开现场。
随后工作人员清点屋内物品并将物品搬离,吊臂机将炮锤挖掘机吊上屋顶,炮锤挖掘机开展清拆工作。据了解,按照安排,清拆公司对顶楼的半层建筑清拆完毕后,还会对电梯井墙、一至三层的非承重墙以及人行梯等进行逐步拆除。
11层楼因属违建被强拆
中山市横栏镇于8月6日清拆队伍依法对横西村一高层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因该栋违建楼宇高达11层而备受关注。
2013年,罗某培未经依法批准,占用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八二队地段处的土地实施建设,在建一座11层砼结构建筑物,拟作住宅用途,经核对,该违法占地面积共323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耕地,且该用地违反了《中山市横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属规定划定的基本农田。
2014年5月27日,横栏镇国土分局向违法当事人罗某培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工。期间,横栏镇政府组织联合行动对其违法建筑采取停水停电等整治措施。但经过抢建,罗某培的违法建筑已建成11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违法建筑面积达3319.37平方米。
2014年11月24日,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一条的规定,作出中土执法决字[2014]1223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事主退还非法占用的323平方米土地;限期于十五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的32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323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9690元。
2014年11月26日,市国土资源局向罗某培送达了中土执法决字[2014]12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事主虽缴纳了罚款,但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确定的其他义务。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已作出裁定:拆除该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恢复该土地的原状,由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横栏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25日向罗某培发出通知:限期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自行迁移违法建筑物内的财物及拆除非法占用的32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但罗某培到2018年8月5日止,仍然未执行《通知》上的内容。
行动过程中,事主亲属阻碍机器进场施工,执法人员多次对其进行劝导教育。但该事主亲属不听劝导,仍在现场逗留。
据了解,近年来,横栏镇依法大力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两违”行为,对于漠视法律法规、顶风作案的恶劣行为,该镇党委政府将一如既往地进行严厉打击、铁腕整治。对于不听劝阻、我行我素的违法当事人,将加大力度、重点整治、重点处理,不折不扣地落实市政府关于“两违”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
图片为被拆楼宇的外貌以及相关亲属阻挠拆楼。
中山市横栏镇于8月6日清拆队伍依法对横西村一高层违法建筑实施强制拆除,因该栋违建楼宇高达11层而备受关注。
2013年,罗某培未经依法批准,占用位于中山市横栏镇横西村八二队地段处的土地实施建设,在建一座11层砼结构建筑物,拟作住宅用途,经核对,该违法占地面积共323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地类为耕地,且该用地违反了《中山市横栏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属规定划定的基本农田。
2014年5月27日,横栏镇国土分局向违法当事人罗某培发出《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工。期间,横栏镇政府组织联合行动对其违法建筑采取停水停电等整治措施。但经过抢建,罗某培的违法建筑已建成11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违法建筑面积达3319.37平方米。
2014年11月24日,中山市国土资源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一条的规定,作出中土执法决字[2014]1223号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该事主退还非法占用的323平方米土地;限期于十五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的32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323平方米耕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共计罚款9690元。
2014年11月26日,市国土资源局向罗某培送达了中土执法决字[2014]12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事主虽缴纳了罚款,但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确定的其他义务。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已作出裁定:拆除该土地上的新建建筑物、恢复该土地的原状,由中山市横栏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横栏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7月25日向罗某培发出通知:限期在本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自行迁移违法建筑物内的财物及拆除非法占用的323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但罗某培到2018年8月5日止,仍然未执行《通知》上的内容。
行动过程中,事主亲属阻碍机器进场施工,执法人员多次对其进行劝导教育。但该事主亲属不听劝导,仍在现场逗留。
据了解,近年来,横栏镇依法大力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两违”行为,对于漠视法律法规、顶风作案的恶劣行为,该镇党委政府将一如既往地进行严厉打击、铁腕整治。对于不听劝阻、我行我素的违法当事人,将加大力度、重点整治、重点处理,不折不扣地落实市政府关于“两违”整治的各项工作要求。
图片为被拆楼宇的外貌以及相关亲属阻挠拆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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