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去武汉,第一次见到这个牌子的连锁书店时,还挺喜欢的,虽然彼时也花里胡哨,卖很多文创,但至少还卖书。18年在阳朔第二次见到,感觉已经很不好了。19年再去武汉,光谷已经没有它的店了。今年在这里看到,进去看,已经彻底不正经卖书了,一楼全部是适合中小学生的文创,二楼放了寥寥无几的几本书。现在叫文具店更适合它[awsl]
#商丘日报# 【虞城县文明城市创建:既注重“面子” 更抓实“里子”】金秋八月,桂花飘香,清晨的虞城,公园游园到处是健身的人群;华灯初上,社区广场飘荡着歌声琴声。平坦畅通的道路,错落有序的绿化,干净整洁的环境,随处可见的公益广告,无不彰显着虞城和谐、文明、温馨、幸福的城市风貌。
“虞城这几年无论是城市建设,还是管理,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更高了。”运河人家小区居民王霞说。
虞城县文明办主任刘岩介绍:“虞城县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推动城市建设补短板、上台阶。不仅注重抓市民看得见、摸得着的‘路面、地面、上面’等‘面上’建设和管理,提高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获得感,更注重抓好‘土里、巷里、心里’等‘里子’方面的改造和提升。”
路 面
“漓江路的辅路修好了,我们到湿地公园锻炼更方便了。”在天伦老年公寓养老的居民周风云每天下午都要到附近的周商永运河湿地公园转转。既能锻炼身体,也享受一下湿地公园的新鲜空气。
城市道路是城市的骨骼和血脉。虞城十分注重城市道路的规划和建设,3年来,共新规划建设城市道路34条142公里,打通断头路12条。目前,虞城形成了以十纵八横主次干道为骨架、遍布社区小区的大街小巷为网络的城区道路体系。
地 面
“现在虞城可以说是四季常绿、三季有花。”新建设区的居民秦素琴在与记者攀谈时,自豪地说。
“虞城按照‘丰绿、增水、兴业、强文’的发展理念,加大力度推进城市绿化和水系建设,建好六大主题公园,高标准实施‘百点绿化’,打造街头游园。城市绿化率39.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7平米,2020年被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周商永运河湿地公园被命名为‘国家湿地公园’。”虞城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邓红升介绍。
上 面
杂乱无章的空中各类缆线、私拉乱扯的各类充电线、乱涂乱画的各类小广告不仅影响市容,也给市民生产生活带来安全隐患。虞城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低压线缆统一实施入地工程,对不能入地的进行捆扎整理。在社区小区合理规划安装充电桩,对楼院楼道加强管理。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加大力度打击乱涂乱贴、乱写乱画行为。结合背街小巷改造,对楼体墙体进行美化。
“原来这里太乱了,网线、电话线、电线横七竖八,线路老化,在这儿做生意都害怕。现在整治后规范多了。”在马牧大市场做生意的郑建立说。
土 里
“往年,一下大雨,我们社区干部就不要睡了,得赶紧转移群众。”新建设区干部陈保安说。正在做核酸检测的居民张香兰插嘴说:“没有一年不淹的。”“现在好了,去年我县虽然下了几十年不遇的大雨,却没有居民被淹,水也很快排出去了。”
“我们把污水管网改造列入重点民生工程,3年来,累计投入资金30多亿元,新建和改造雨污管网241公里。目前,我县污水集中处理率在90%以上。城区供水主干管网总里程122公里,用水普及率95%。燃气管网总里程240公里,燃气普及率在90%以上。供热管网总里程110公里,供热能力160万平方米。”虞城县住建局局长张刚丰介绍。
巷 里
虞城将231个小区、631条背街小巷分包到县直单位,与街道社区相结合,实行包硬化、包绿化、包设施、包卫生、包氛围、包走访的“六包”措施,推动背街小巷综合整治。
马牧老街原是断头路,有臭水沟和坟场,市民怨声载道。城关镇聘请专家进行规划设计,高标准建成一条明清风格的文旅特色街区。现在,马牧老街已成为虞城的网红打卡地。
城关镇党委书记彭丽说:“通过近几年的综合整治,背街小巷得到彻底治理。去年,在省组织的问卷调查中,市民满意度在全省居第二位。”
心 里
“文明城市创建必须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没有人的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就是一句空话。”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赵来霞说。
虞城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市民文明程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用好宣传媒体、用足宣传平台、用活宣传方式,宣传文明创建的意义和要求。二是开展文明礼仪教育,贯彻落实好《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是开展“争做文明市民”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市民遵纪守法,做文明市民。四是实施“小手拉大手”行动,让中小学生做好“文明使者”,带动家庭、社会,推进形成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文明乡风。文/图 记者 刘建谠 通讯员 李学领
图:虞城周商永运河
“虞城这几年无论是城市建设,还是管理,确实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我们老百姓的幸福指数更高了。”运河人家小区居民王霞说。
虞城县文明办主任刘岩介绍:“虞城县以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推动城市建设补短板、上台阶。不仅注重抓市民看得见、摸得着的‘路面、地面、上面’等‘面上’建设和管理,提高市民对文明城市创建的获得感,更注重抓好‘土里、巷里、心里’等‘里子’方面的改造和提升。”
路 面
“漓江路的辅路修好了,我们到湿地公园锻炼更方便了。”在天伦老年公寓养老的居民周风云每天下午都要到附近的周商永运河湿地公园转转。既能锻炼身体,也享受一下湿地公园的新鲜空气。
城市道路是城市的骨骼和血脉。虞城十分注重城市道路的规划和建设,3年来,共新规划建设城市道路34条142公里,打通断头路12条。目前,虞城形成了以十纵八横主次干道为骨架、遍布社区小区的大街小巷为网络的城区道路体系。
地 面
“现在虞城可以说是四季常绿、三季有花。”新建设区的居民秦素琴在与记者攀谈时,自豪地说。
“虞城按照‘丰绿、增水、兴业、强文’的发展理念,加大力度推进城市绿化和水系建设,建好六大主题公园,高标准实施‘百点绿化’,打造街头游园。城市绿化率39.89%,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7平米,2020年被住建部命名为‘国家园林县城’。周商永运河湿地公园被命名为‘国家湿地公园’。”虞城县分管城建工作的副县长邓红升介绍。
上 面
杂乱无章的空中各类缆线、私拉乱扯的各类充电线、乱涂乱画的各类小广告不仅影响市容,也给市民生产生活带来安全隐患。虞城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低压线缆统一实施入地工程,对不能入地的进行捆扎整理。在社区小区合理规划安装充电桩,对楼院楼道加强管理。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加大力度打击乱涂乱贴、乱写乱画行为。结合背街小巷改造,对楼体墙体进行美化。
“原来这里太乱了,网线、电话线、电线横七竖八,线路老化,在这儿做生意都害怕。现在整治后规范多了。”在马牧大市场做生意的郑建立说。
土 里
“往年,一下大雨,我们社区干部就不要睡了,得赶紧转移群众。”新建设区干部陈保安说。正在做核酸检测的居民张香兰插嘴说:“没有一年不淹的。”“现在好了,去年我县虽然下了几十年不遇的大雨,却没有居民被淹,水也很快排出去了。”
“我们把污水管网改造列入重点民生工程,3年来,累计投入资金30多亿元,新建和改造雨污管网241公里。目前,我县污水集中处理率在90%以上。城区供水主干管网总里程122公里,用水普及率95%。燃气管网总里程240公里,燃气普及率在90%以上。供热管网总里程110公里,供热能力160万平方米。”虞城县住建局局长张刚丰介绍。
巷 里
虞城将231个小区、631条背街小巷分包到县直单位,与街道社区相结合,实行包硬化、包绿化、包设施、包卫生、包氛围、包走访的“六包”措施,推动背街小巷综合整治。
马牧老街原是断头路,有臭水沟和坟场,市民怨声载道。城关镇聘请专家进行规划设计,高标准建成一条明清风格的文旅特色街区。现在,马牧老街已成为虞城的网红打卡地。
城关镇党委书记彭丽说:“通过近几年的综合整治,背街小巷得到彻底治理。去年,在省组织的问卷调查中,市民满意度在全省居第二位。”
心 里
“文明城市创建必须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没有人的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就是一句空话。”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赵来霞说。
虞城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市民文明程度。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用好宣传媒体、用足宣传平台、用活宣传方式,宣传文明创建的意义和要求。二是开展文明礼仪教育,贯彻落实好《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三是开展“争做文明市民”系列活动,教育引导市民遵纪守法,做文明市民。四是实施“小手拉大手”行动,让中小学生做好“文明使者”,带动家庭、社会,推进形成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文明乡风。文/图 记者 刘建谠 通讯员 李学领
图:虞城周商永运河
【安阳市文广体旅局关于开展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工作的公告】2022年9月28日,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发布《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关于开展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工作的公告》,全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双减”工作部署,促进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现就全市开展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
2.《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豫办〔2021〕28号)
3.《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豫文旅科教〔2022〕5号)
4.《河南省体育局、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豫体〔2022〕17号)
5.《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案>的通知》(安文广体旅〔2022〕42号)
6.《安阳市文广体旅局 安阳市教育局 安阳市民政局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安文广体旅〔2022〕40号)
二、适用范围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经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同级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登记,从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施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戏剧类(戏曲、曲艺)、艺术表演类以及与文化艺术相关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举办,经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施的,以传授和提升某种体育技能为目的的校外体育指导、培训和训练活动的培训机构。
三、申请材料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材料请参照《安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案》。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材料请参照《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四、审核流程
(一)名称预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到所在县(市、区)民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递交登记申请书或办理名称预先保留: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递交登记申请书;营利性培训机构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名称预先保留。
(二)前置审核
举办者完成培训机构名称预留名后,向属地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培训机构。
1.受理。举办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向举办者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3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论。
2.审核。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材料审核和办学现场审核,填写《安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实地检查表》《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实地检查表》,填写是否符合设置条件的审核建议《安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表》《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意见表》,并进行内部存档。
3.公示。对拟同意设立的培训机构,在培训场所和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官网(或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
4.决定。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立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核结论。同意设立的,出具《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或《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同意意见书》。
(三)法人登记
前置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举办者持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同意意见书》及其他法定登记材料,到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手续。营利性培训机构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到属地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
五、其他事项
(一)现有存量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须于2022年10月31日之前提出审核申请,逾期没有提出申请的,视为不再开展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2023年1月31日前重新完成审核登记,逾期没有进行审核登记的,不得从事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
(二)办理地址、联系电话(见图)(来源: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双减”工作部署,促进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现就全市开展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0号)
2.《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措施>的通知》(豫办〔2021〕28号)
3.《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豫文旅科教〔2022〕5号)
4.《河南省体育局、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豫体〔2022〕17号)
5.《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安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安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案>的通知》(安文广体旅〔2022〕42号)
6.《安阳市文广体旅局 安阳市教育局 安阳市民政局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安文广体旅〔2022〕40号)
二、适用范围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经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同级市场监管或民政部门登记,从事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施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戏剧类(戏曲、曲艺)、艺术表演类以及与文化艺术相关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由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举办,经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在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面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施的,以传授和提升某种体育技能为目的的校外体育指导、培训和训练活动的培训机构。
三、申请材料
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材料请参照《安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案》。
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申请材料请参照《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四、审核流程
(一)名称预审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举办者应到所在县(市、区)民政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递交登记申请书或办理名称预先保留: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递交登记申请书;营利性培训机构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名称预先保留。
(二)前置审核
举办者完成培训机构名称预留名后,向属地县(市、区)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体育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培训机构。
1.受理。举办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的,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向举办者出具《受理通知书》,并在30个工作日内反馈审核结论。
2.审核。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体育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材料审核和办学现场审核,填写《安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实地检查表》《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变更)实地检查表》,填写是否符合设置条件的审核建议《安阳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意见表》《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意见表》,并进行内部存档。
3.公示。对拟同意设立的培训机构,在培训场所和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官网(或办公场所显著位置)公示5个工作日。
4.决定。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体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审核意见和公示情况,作出同意或不同意设立培训机构的前置审核结论。同意设立的,出具《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或《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同意意见书》。
(三)法人登记
前置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举办者持属地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同意的《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核同意书》《安阳市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前置审核同意意见书》及其他法定登记材料,到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法人登记手续。营利性培训机构到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办理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到属地民政部门依法依规办理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
五、其他事项
(一)现有存量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须于2022年10月31日之前提出审核申请,逾期没有提出申请的,视为不再开展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2023年1月31日前重新完成审核登记,逾期没有进行审核登记的,不得从事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
(二)办理地址、联系电话(见图)(来源: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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