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苦口婆心地教化全球人类如何完美地生存,顺应宇宙规律,使得生命颐养天年,让人类社会生命延续。因为道是宇宙生命的领导者,道贯全宇,道贯穿万事万物一切生命之中。
老子说,“无中生有,有无相成”,有是指宇宙,无是指宇宙外层空间。如果没有宇宙空间之有,就没有一切,道依赖宇宙,好比灵魂依赖肉体一样。道的精神、作用、运作都与宇宙息息相关紧密相连。
老子反复强调,人类绝不可以违背宇宙自然规律,人类要和宇宙精神合一,也就是天人合一,人与天和谐共存,这是宇宙法则。人要效法宇宙,不是为自己生存所以可以长久存在。
宇宙万事万物存在阴阳双重性,因为宇宙是阴阳的宇宙,是能量和物质的宇宙,是柔和刚的宇宙。整个宇宙空间是一个超级巨大的能量场,宇宙空间是道的源头,是道的温床,是万物的根本。没有宇宙空间和空间这个“无”的运作,就没有万事万物的存在,就没有“有”。
道融于宇宙,道存在天地之间,道存在万事万物之中,道这个宇宙程序让宇宙有定律、有时空运动变化、有宇宙天象。宇宙的形成过程,就是恒星形成空间,恒星造就行星,行星造就万事万物。也就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老子说,“无中生有,有无相成”,有是指宇宙,无是指宇宙外层空间。如果没有宇宙空间之有,就没有一切,道依赖宇宙,好比灵魂依赖肉体一样。道的精神、作用、运作都与宇宙息息相关紧密相连。
老子反复强调,人类绝不可以违背宇宙自然规律,人类要和宇宙精神合一,也就是天人合一,人与天和谐共存,这是宇宙法则。人要效法宇宙,不是为自己生存所以可以长久存在。
宇宙万事万物存在阴阳双重性,因为宇宙是阴阳的宇宙,是能量和物质的宇宙,是柔和刚的宇宙。整个宇宙空间是一个超级巨大的能量场,宇宙空间是道的源头,是道的温床,是万物的根本。没有宇宙空间和空间这个“无”的运作,就没有万事万物的存在,就没有“有”。
道融于宇宙,道存在天地之间,道存在万事万物之中,道这个宇宙程序让宇宙有定律、有时空运动变化、有宇宙天象。宇宙的形成过程,就是恒星形成空间,恒星造就行星,行星造就万事万物。也就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今天读了黎戈的散文:
据说,人世间的关系,往往有两种走向:如风,或是如果。而我和文学,却是两者兼有:文学既是我精神的新鲜空气,让我呼吸其中,享受游弋云间的快乐,又是我立足的地面,和日常生活血肉难分,结出时间的果实。这关系的双重性,演变出我和文学的相处方式:文学即生活,不舍对具体的热爱,并在其中一再追问生命的真谛。——黎戈《时间的果》
据说,人世间的关系,往往有两种走向:如风,或是如果。而我和文学,却是两者兼有:文学既是我精神的新鲜空气,让我呼吸其中,享受游弋云间的快乐,又是我立足的地面,和日常生活血肉难分,结出时间的果实。这关系的双重性,演变出我和文学的相处方式:文学即生活,不舍对具体的热爱,并在其中一再追问生命的真谛。——黎戈《时间的果》
[话筒]【今日背诵】会背的call1[举手][偷笑]
简述法的价值基本特征
法的价值是是法存在的伦理正当性依据,指人对于法律的需要和实践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法的积极意义和有用性。它既有价值的基本属性,也同时具有法的价值的自身特性。法的价值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好喜欢]法的价值是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从主体角度看,法的价值是以人为主体的价值关系,具有阶级性与社会性。从客体角度看,法的价值的客体,即法律本身也具有双重性。
[好喜欢]法的价值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法的价值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源于法律主体的社会实践。就其主观性而言,法的价值是以主体的社会需要为基础的。就其客观性而言,法的价值是由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以及主体的社会实践所决定的,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好喜欢]法的价值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不同的社会背景、社会制度之下的人们对于法律这种制度安排的认识、理解和需求差别造就了多样性,但是尽管有诸多不同,人们也会有某种共同的价值标准。
简述法的价值基本特征
法的价值是是法存在的伦理正当性依据,指人对于法律的需要和实践过程中所体现出来的法的积极意义和有用性。它既有价值的基本属性,也同时具有法的价值的自身特性。法的价值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好喜欢]法的价值是阶级性与社会性的统一。从主体角度看,法的价值是以人为主体的价值关系,具有阶级性与社会性。从客体角度看,法的价值的客体,即法律本身也具有双重性。
[好喜欢]法的价值是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法的价值的主观性与客观性的统一源于法律主体的社会实践。就其主观性而言,法的价值是以主体的社会需要为基础的。就其客观性而言,法的价值是由主体在社会关系中的地位以及主体的社会实践所决定的,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好喜欢]法的价值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的统一。不同的社会背景、社会制度之下的人们对于法律这种制度安排的认识、理解和需求差别造就了多样性,但是尽管有诸多不同,人们也会有某种共同的价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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