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级法院[超话]##保障法官依法履职提升司法公信力#【段某辱骂和威胁法官被罚款案】2022年4月,四川省中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其间,被告段某拒收邮寄送达的传票等诉讼文书。办案法官多次与其联系,并与书记员一起到段某户籍地进行直接送达均未果。在与其电话联系时,段某多次表示拒绝签收诉讼文书。后办案法官与其父亲联系,希望其父亲给段某做思想工作,配合法院送达相关诉讼文书。段某得知此事后,立即打电话给法官,用极其粗鄙的语言辱骂、威胁、恐吓法官,性质极其恶劣,其行为严重阻碍司法人员执行公务。
处理结果
针对段某侮辱威胁司法人员、严重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中江法院决定对段某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收到法院的处罚决定书后,段某立即缴纳罚款,作出书面检讨,主动向办案法官承认错误,并向原告张某支付了拖欠的交通事故赔偿款7000元。鉴于段某已认识到错误并主动缴纳罚款,中江法院依法解除了对段某的拘留决定,并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典型意义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违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段某拒绝签收诉讼文书,辱骂、威胁、恐吓办案法官的行为,不仅是对法官本人合法权益的侵犯,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中江法院依法对段某处以罚款,并在其主动缴纳罚款并作出书面检讨后解除对其拘留的决定,既保障了法官权益,捍卫了司法权威,更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彰显了法律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
处理结果
针对段某侮辱威胁司法人员、严重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中江法院决定对段某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收到法院的处罚决定书后,段某立即缴纳罚款,作出书面检讨,主动向办案法官承认错误,并向原告张某支付了拖欠的交通事故赔偿款7000元。鉴于段某已认识到错误并主动缴纳罚款,中江法院依法解除了对段某的拘留决定,并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典型意义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违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段某拒绝签收诉讼文书,辱骂、威胁、恐吓办案法官的行为,不仅是对法官本人合法权益的侵犯,更是对司法权威的挑衅。中江法院依法对段某处以罚款,并在其主动缴纳罚款并作出书面检讨后解除对其拘留的决定,既保障了法官权益,捍卫了司法权威,更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彰显了法律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作用。(最高人民法院)
#濮阳话题# 【订婚当日酒后驾车被判刑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订婚宴喝了酒后开车被查获,近日,一男子许某经南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
2022年9月一天,许某当日订婚,中午在订婚宴上喝了酒,回家后想起还要接未婚妻去买衣服,就开车从家里出发去接未婚妻,车行到一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许某血样中酒精含量达214mg/100ml。
检察官提醒:订婚本来是喜悦的事情,但因为许某不懂法或者报有侥幸心理酒后开车被查,被“又打又罚”,让喜事变为了尴尬事、伤心事。希望大家从许某此案中吸取教训,任何时候都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不酒后开车,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2022年9月一天,许某当日订婚,中午在订婚宴上喝了酒,回家后想起还要接未婚妻去买衣服,就开车从家里出发去接未婚妻,车行到一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濮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检验,许某血样中酒精含量达214mg/100ml。
检察官提醒:订婚本来是喜悦的事情,但因为许某不懂法或者报有侥幸心理酒后开车被查,被“又打又罚”,让喜事变为了尴尬事、伤心事。希望大家从许某此案中吸取教训,任何时候都要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坚决不酒后开车,做遵纪守法好公民。
【【五大曝光】神操作:妻子有证却让残疾丈夫无证开车】 为认真开展好冬季平安守护行动,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持续巩固夏季治安打击“百日行动”成果,扎实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高速交警五大队持续加大对无证驾驶、酒驾毒驾、超员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全力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11月11日,查获一起因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为起到警示作用,现将查获的无证驾驶人进行曝光。
当日10时许,遵义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根据高速公路监控“人脸识别系统”预警信息,得知一辆车牌号为浙K03**5的白色小轿车驾驶人张某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下简称无证驾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随后在务遵高速公路务川往遵义方向绥阳停车区,将该车引导至停车区进行检查。
检查中,驾驶人张某明显有些慌张,先是将车停在停车区入口处、迟滞不前,在民警的一再催促下,张某把车停在了停车带上。张某一边慌张地走出驾驶室,一边请求民警等一会,张某来到副驾驶位置假装寻找,随后找出了妻子项某的驾驶证进行搪塞。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张某最终承认:自己的两个手指因为十多年前被机器截肢,造成十指不全,虽然报考过一次驾照却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据妻子项某讲述:当天,她驾车带着丈夫和公婆,从务川县城出发,前往贵州安顺娘家探亲,当行至绥阳县境内时,项某通过电话得知弟弟生病住院,顿时感到一阵心痛,心情十分糟糕,于是就把车交给丈夫张某来驾驶。丈夫张某接过方向盘,刚走了十多公里,就被高速公路监控“人脸识别系统”识破。
民警对夫妻二人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现场要求张某演示,指出了右手两个手指被截肢驾车存在的危险性,张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将遵纪守法,杜绝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丈夫张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妻子项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当日10时许,遵义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根据高速公路监控“人脸识别系统”预警信息,得知一辆车牌号为浙K03**5的白色小轿车驾驶人张某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以下简称无证驾驶),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民警随后在务遵高速公路务川往遵义方向绥阳停车区,将该车引导至停车区进行检查。
检查中,驾驶人张某明显有些慌张,先是将车停在停车区入口处、迟滞不前,在民警的一再催促下,张某把车停在了停车带上。张某一边慌张地走出驾驶室,一边请求民警等一会,张某来到副驾驶位置假装寻找,随后找出了妻子项某的驾驶证进行搪塞。在民警的一再追问下,张某最终承认:自己的两个手指因为十多年前被机器截肢,造成十指不全,虽然报考过一次驾照却未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据妻子项某讲述:当天,她驾车带着丈夫和公婆,从务川县城出发,前往贵州安顺娘家探亲,当行至绥阳县境内时,项某通过电话得知弟弟生病住院,顿时感到一阵心痛,心情十分糟糕,于是就把车交给丈夫张某来驾驶。丈夫张某接过方向盘,刚走了十多公里,就被高速公路监控“人脸识别系统”识破。
民警对夫妻二人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现场要求张某演示,指出了右手两个手指被截肢驾车存在的危险性,张某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将遵纪守法,杜绝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丈夫张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15日以下行政拘留,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妻子项某“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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