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喝酒坠亡同饮者被判赔17万#【男子和朋友连喝22瓶啤酒起幻觉坠楼身亡,家属起诉同饮者获赔17余万元】2021年6月14日晚,重庆,男子杨某和朋友陈某一起连喝22瓶啤酒后,竟产生被人“追杀”的错觉,并在躲避“追杀”中意外坠楼身亡。杨某父母将同饮者陈某和物业公司起诉至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当天,杨某与被告陈某相约某鱼塘钓鱼后,回到杨某家中。回家途中,两人购买了12瓶啤酒。18:00,两人在家中一边吃饭一边喝酒。在此期间,两人又两次下楼购买多瓶啤酒,共计喝完22瓶500ml的易拉罐啤酒。
23:40左右,杨某醉酒后产生被人“追杀”的错觉,将房屋内的茶几掀翻,并带上一把菜刀和棒球棍下楼,打砸停放在楼下的一车辆。被告陈某紧急联系他与杨某的共同好友吕某,一起将杨某的菜刀夺下。杨某从楼梯间向楼上跑,被告陈某让吕某往上追,一直追到顶楼,发现杨某已经坠楼死亡。
法官审理认为,在双方已经共饮多瓶啤酒的情况下,杨某再次下楼购买啤酒,被告陈某未实施劝阻行为,未能尽到提醒和劝阻的义务。在杨某已经处于醉酒的状态下,被告陈某在向他人发送的视频中称:“他已经喝到位了,我还清醒”,该言语某种程度上存在拼酒的情形。
但死者杨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预见大量饮酒的危害及可能发生危险的后果,但其放任自已的行为,本人具有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上楼顶的通道,系涉事物业公司因消防安全需要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杨某坠楼事发突然,物业公司无法预见和管控,对杨某死亡不存在过错责任。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定被告陈某对杨某坠楼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20%的责任,向原告杨某父母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万余元,涉事大楼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责任。(CCTV今日说法)
23:40左右,杨某醉酒后产生被人“追杀”的错觉,将房屋内的茶几掀翻,并带上一把菜刀和棒球棍下楼,打砸停放在楼下的一车辆。被告陈某紧急联系他与杨某的共同好友吕某,一起将杨某的菜刀夺下。杨某从楼梯间向楼上跑,被告陈某让吕某往上追,一直追到顶楼,发现杨某已经坠楼死亡。
法官审理认为,在双方已经共饮多瓶啤酒的情况下,杨某再次下楼购买啤酒,被告陈某未实施劝阻行为,未能尽到提醒和劝阻的义务。在杨某已经处于醉酒的状态下,被告陈某在向他人发送的视频中称:“他已经喝到位了,我还清醒”,该言语某种程度上存在拼酒的情形。
但死者杨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预见大量饮酒的危害及可能发生危险的后果,但其放任自已的行为,本人具有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上楼顶的通道,系涉事物业公司因消防安全需要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杨某坠楼事发突然,物业公司无法预见和管控,对杨某死亡不存在过错责任。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定被告陈某对杨某坠楼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20%的责任,向原告杨某父母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万余元,涉事大楼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责任。(CCTV今日说法)
#男子喝酒坠亡同饮者被判赔17万#【男子和朋友连喝22瓶啤酒起幻觉坠楼身亡,家属起诉同饮者获赔17余万元】2021年6月14日晚,重庆,男子杨某和朋友陈某一起连喝22瓶啤酒后,竟产生被人“追杀”的错觉,并在躲避“追杀”中意外坠楼身亡。杨某父母将同饮者陈某和物业公司起诉至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当天,杨某与被告陈某相约某鱼塘钓鱼后,回到杨某家中。回家途中,两人购买了12瓶啤酒。18:00,两人在家中一边吃饭一边喝酒。在此期间,两人又两次下楼购买多瓶啤酒,共计喝完22瓶500ml的易拉罐啤酒。
23:40左右,杨某醉酒后产生被人“追杀”的错觉,将房屋内的茶几掀翻,并带上一把菜刀和棒球棍下楼,打砸停放在楼下的一车辆。被告陈某紧急联系他与杨某的共同好友吕某,一起将杨某的菜刀夺下。杨某从楼梯间向楼上跑,被告陈某让吕某往上追,一直追到顶楼,发现杨某已经坠楼死亡。
法官审理认为,在双方已经共饮多瓶啤酒的情况下,杨某再次下楼购买啤酒,被告陈某未实施劝阻行为,未能尽到提醒和劝阻的义务。在杨某已经处于醉酒的状态下,被告陈某在向他人发送的视频中称:“他已经喝到位了,我还清醒”,该言语某种程度上存在拼酒的情形。
但死者杨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预见大量饮酒的危害及可能发生危险的后果,但其放任自已的行为,本人具有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上楼顶的通道,系涉事物业公司因消防安全需要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杨某坠楼事发突然,物业公司无法预见和管控,对杨某死亡不存在过错责任。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定被告陈某对杨某坠楼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20%的责任,向原告杨某父母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万余元,涉事大楼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责任。(CCTV今日说法)
23:40左右,杨某醉酒后产生被人“追杀”的错觉,将房屋内的茶几掀翻,并带上一把菜刀和棒球棍下楼,打砸停放在楼下的一车辆。被告陈某紧急联系他与杨某的共同好友吕某,一起将杨某的菜刀夺下。杨某从楼梯间向楼上跑,被告陈某让吕某往上追,一直追到顶楼,发现杨某已经坠楼死亡。
法官审理认为,在双方已经共饮多瓶啤酒的情况下,杨某再次下楼购买啤酒,被告陈某未实施劝阻行为,未能尽到提醒和劝阻的义务。在杨某已经处于醉酒的状态下,被告陈某在向他人发送的视频中称:“他已经喝到位了,我还清醒”,该言语某种程度上存在拼酒的情形。
但死者杨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预见大量饮酒的危害及可能发生危险的后果,但其放任自已的行为,本人具有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上楼顶的通道,系涉事物业公司因消防安全需要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杨某坠楼事发突然,物业公司无法预见和管控,对杨某死亡不存在过错责任。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定被告陈某对杨某坠楼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20%的责任,向原告杨某父母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万余元,涉事大楼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责任。(CCTV今日说法)
#男子喝酒坠亡同饮者被判赔17万#【男子和朋友连喝22瓶啤酒起幻觉坠楼身亡,家属起诉同饮者获赔17余万元】2021年6月14日晚,重庆,男子杨某和朋友陈某一起连喝22瓶啤酒后,竟产生被人“追杀”的错觉,并在躲避“追杀”中意外坠楼身亡。杨某父母将同饮者陈某和物业公司起诉至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发当天,杨某与被告陈某相约某鱼塘钓鱼后,回到杨某家中。回家途中,两人购买了12瓶啤酒。18:00,两人在家中一边吃饭一边喝酒。在此期间,两人又两次下楼购买多瓶啤酒,共计喝完22瓶500ml的易拉罐啤酒。
23:40左右,杨某醉酒后产生被人“追杀”的错觉,将房屋内的茶几掀翻,并带上一把菜刀和棒球棍下楼,打砸停放在楼下的一车辆。被告陈某紧急联系他与杨某的共同好友吕某,一起将杨某的菜刀夺下。杨某从楼梯间向楼上跑,被告陈某让吕某往上追,一直追到顶楼,发现杨某已经坠楼死亡。
法官审理认为,在双方已经共饮多瓶啤酒的情况下,杨某再次下楼购买啤酒,被告陈某未实施劝阻行为,未能尽到提醒和劝阻的义务。在杨某已经处于醉酒的状态下,被告陈某在向他人发送的视频中称:“他已经喝到位了,我还清醒”,该言语某种程度上存在拼酒的情形。
但死者杨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预见大量饮酒的危害及可能发生危险的后果,但其放任自已的行为,本人具有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上楼顶的通道,系涉事物业公司因消防安全需要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杨某坠楼事发突然,物业公司无法预见和管控,对杨某死亡不存在过错责任。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定被告陈某对杨某坠楼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20%的责任,向原告杨某父母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万余元,涉事大楼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责任。(CCTV今日说法)
23:40左右,杨某醉酒后产生被人“追杀”的错觉,将房屋内的茶几掀翻,并带上一把菜刀和棒球棍下楼,打砸停放在楼下的一车辆。被告陈某紧急联系他与杨某的共同好友吕某,一起将杨某的菜刀夺下。杨某从楼梯间向楼上跑,被告陈某让吕某往上追,一直追到顶楼,发现杨某已经坠楼死亡。
法官审理认为,在双方已经共饮多瓶啤酒的情况下,杨某再次下楼购买啤酒,被告陈某未实施劝阻行为,未能尽到提醒和劝阻的义务。在杨某已经处于醉酒的状态下,被告陈某在向他人发送的视频中称:“他已经喝到位了,我还清醒”,该言语某种程度上存在拼酒的情形。
但死者杨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预见大量饮酒的危害及可能发生危险的后果,但其放任自已的行为,本人具有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而上楼顶的通道,系涉事物业公司因消防安全需要设置,符合相关规定,杨某坠楼事发突然,物业公司无法预见和管控,对杨某死亡不存在过错责任。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定被告陈某对杨某坠楼死亡的损害后果承担20%的责任,向原告杨某父母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万余元,涉事大楼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责任。(CCTV今日说法)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