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阳,“00后”小伙韩某在拼夕夕网购平台上买了一件李宁品牌的运动服,店家承诺原装正品,假一赔十,然而收到货后,却被鉴定为假货,于是,小伙找到店家索要赔偿,但店家却以小伙为职业打假人为由,拒绝赔付,随后,小伙一纸诉状将店家告上法院,请求退一赔十。
(来源: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小伙韩某今年22岁,冬季来临,气温骤降,急需要一件打底衫,随后,他在拼夕夕平台上看上了一款套头衫运动服,一件仅需要99元。
但韩某是个谨慎的人,他虽然看到商品快照图片上备注有“李宁正品加绒卫衣清仓甩卖,假一赔十”的字样,但他依旧害怕买到假货,便咨询了客服人员,客服的回复也是“如假包换,假一赔十。”
这下,韩某彻底放心了,既然都是正品,还能比专卖店便宜一倍多,那为何不在网上买呢?于是,他果断下单买了2件“正品李LN卫衣男士秋冬加绒2021新款正品连帽套头衫宽松休闲运动服”,价款合计198元。
到货后,韩某拿着刚买回来的衣服和自己在专柜买的衣服一对比,发现质感明显有区别,韩某质疑他买的这两件卫衣均是假货,遂找了一家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真伪鉴定。经鉴定,他买的这两件卫衣全部非李宁官方制作。
当韩某找经营者杨某某索赔时,杨某某态度恶劣,以沉默解决问题,无奈之下,韩某一纸诉状将杨某某告上法院,请求退一赔十。
那么,韩某要求退一赔十的要求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呢?
1、韩某是否可以退货退款?
本案韩某在杨某某经营的店内购买服装商品,经鉴定涉案服装为假货,杨某某在被郭某告上法院之后,并未向法官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说明,故杨某某销售的涉案服装为假冒产品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
杨某某销售假冒产品,导致韩某因此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其行为构成欺诈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到本案,韩某要求杨某某退还购物款198元系概括性请求,包含了撤销合同的意思,且其行使撤销权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期限内,故杨某某返还货款198元。
同时,韩某也应返还衣服,如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杨某某是否应当赔偿韩某1980元?
首先,非食品、药品领域的商家“假一赔十”的承诺应认定为针对消费者,“假一赔十”承诺的性质从根本上来说是对一方违约后损害赔偿的约定,属于惩罚性赔偿。
关于惩罚性赔偿,《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即在其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方有直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然而,而本案韩某却在庭审中自认,其购买服装商品的目的系进行二次销售牟利,故本案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其次,若韩某请求商家按照“假一赔十”承诺进行赔偿,在其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情况下,其仅能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主张合同实际损失和可预期利益损失。
回到民法典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中来,韩某并无证据证明前述损失,亦无合理说明其主张的十倍赔偿的法律依据。
另外,经查明,韩某目前在案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有几十起,呈现出明显的职业打假人形态,牟利的主观目的突出,可以说,其购买商品的动机既不是为了自身使用,也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
该种做法严重违背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视法律严肃性,浪费司法资源,其主张不符合法律价值导向,亦不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韩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
(来源: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小伙韩某今年22岁,冬季来临,气温骤降,急需要一件打底衫,随后,他在拼夕夕平台上看上了一款套头衫运动服,一件仅需要99元。
但韩某是个谨慎的人,他虽然看到商品快照图片上备注有“李宁正品加绒卫衣清仓甩卖,假一赔十”的字样,但他依旧害怕买到假货,便咨询了客服人员,客服的回复也是“如假包换,假一赔十。”
这下,韩某彻底放心了,既然都是正品,还能比专卖店便宜一倍多,那为何不在网上买呢?于是,他果断下单买了2件“正品李LN卫衣男士秋冬加绒2021新款正品连帽套头衫宽松休闲运动服”,价款合计198元。
到货后,韩某拿着刚买回来的衣服和自己在专柜买的衣服一对比,发现质感明显有区别,韩某质疑他买的这两件卫衣均是假货,遂找了一家专业鉴定机构进行真伪鉴定。经鉴定,他买的这两件卫衣全部非李宁官方制作。
当韩某找经营者杨某某索赔时,杨某某态度恶劣,以沉默解决问题,无奈之下,韩某一纸诉状将杨某某告上法院,请求退一赔十。
那么,韩某要求退一赔十的要求能否得到法律的认可呢?
1、韩某是否可以退货退款?
本案韩某在杨某某经营的店内购买服装商品,经鉴定涉案服装为假货,杨某某在被郭某告上法院之后,并未向法官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说明,故杨某某销售的涉案服装为假冒产品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
杨某某销售假冒产品,导致韩某因此作出错误意思表示,其行为构成欺诈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到本案,韩某要求杨某某退还购物款198元系概括性请求,包含了撤销合同的意思,且其行使撤销权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期限内,故杨某某返还货款198元。
同时,韩某也应返还衣服,如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杨某某是否应当赔偿韩某1980元?
首先,非食品、药品领域的商家“假一赔十”的承诺应认定为针对消费者,“假一赔十”承诺的性质从根本上来说是对一方违约后损害赔偿的约定,属于惩罚性赔偿。
关于惩罚性赔偿,《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即在其他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方有直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法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然而,而本案韩某却在庭审中自认,其购买服装商品的目的系进行二次销售牟利,故本案不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其次,若韩某请求商家按照“假一赔十”承诺进行赔偿,在其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惩罚性赔偿的情况下,其仅能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主张合同实际损失和可预期利益损失。
回到民法典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中来,韩某并无证据证明前述损失,亦无合理说明其主张的十倍赔偿的法律依据。
另外,经查明,韩某目前在案的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有几十起,呈现出明显的职业打假人形态,牟利的主观目的突出,可以说,其购买商品的动机既不是为了自身使用,也非为了净化市场,而是利用惩罚性赔偿为自身牟利。
该种做法严重违背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无视法律严肃性,浪费司法资源,其主张不符合法律价值导向,亦不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韩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那么,你如何看待此事呢?
项目月报
一、本月工程进度偏差:
1.拆除墙体,开始时间:10.12,完成时间:10.14,实际完成状况:已完成(不包括要改的墙体)。
2.垃圾清运,开始时间:10月14日,完成时间:10月15日,实际完成情况:已完成。
3.电工进场,开始时间10月15日,完成时间:11月25日,实际完成情况:只完成二楼穿管。4.轻质新型隔墙砖,开始时间:10月17日,完成时间:10月29日,实际完成90%以上。
5.沙子水泥上料,开始时间:10月18日,完成时间:10月19日,实际完成100%。
6.贴瓷砖厕所贴砖,开始时间:10月18日,完成时间:11月2日,实际完成:无。
7.水磨石制作,开始时间:10月2日,完成时间:10月30日,实际完成:无。
8.木工隔墙吊顶,开始时间:10月25日,完成时间:11月5日,实际完成:八楼一部分。 9.批灰刷油喷顶,开始时间:11月1日,完成时间:11月12日,实际完成:夹层100%已完成。
10.玻璃隔断阳光房制作,开始时间:11月3日,完成时间:11月15日,实际完成:只焊好钢构架。
二、项目存在及需要完善问题:
1.施工蓝图:经过两次工程例会(2022年11月1日和2022年11月七日)我司已多次提醒至今仍未收到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院盖章版各专业施工蓝图;
2.工程、消防报备:广州市住建局颁布(关于豁免3000平方以下办公场地的通知)需要在白云街道办进行报备手续,建设单位需要提供已报备那些楼层,什么时候报备时间节点给到我司。
三、工程例会
11月1日下午15时,道胜公司在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周工程例会,会议确定以下内容: 1.广技公司提出施工要以施工蓝图为准,并盖有设计院出图章,消防报建要有回执或备注,有据可查。 2.广建公司本着入住的需求要三确认,即图纸的确认,材料及设备的确认,入住条件的确认。 3.施工方要每周做周报,同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证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物业公司提前介入工程管理,重点是安全和质量。
四、重要记事:
一、本月工程进度偏差:
1.拆除墙体,开始时间:10.12,完成时间:10.14,实际完成状况:已完成(不包括要改的墙体)。
2.垃圾清运,开始时间:10月14日,完成时间:10月15日,实际完成情况:已完成。
3.电工进场,开始时间10月15日,完成时间:11月25日,实际完成情况:只完成二楼穿管。4.轻质新型隔墙砖,开始时间:10月17日,完成时间:10月29日,实际完成90%以上。
5.沙子水泥上料,开始时间:10月18日,完成时间:10月19日,实际完成100%。
6.贴瓷砖厕所贴砖,开始时间:10月18日,完成时间:11月2日,实际完成:无。
7.水磨石制作,开始时间:10月2日,完成时间:10月30日,实际完成:无。
8.木工隔墙吊顶,开始时间:10月25日,完成时间:11月5日,实际完成:八楼一部分。 9.批灰刷油喷顶,开始时间:11月1日,完成时间:11月12日,实际完成:夹层100%已完成。
10.玻璃隔断阳光房制作,开始时间:11月3日,完成时间:11月15日,实际完成:只焊好钢构架。
二、项目存在及需要完善问题:
1.施工蓝图:经过两次工程例会(2022年11月1日和2022年11月七日)我司已多次提醒至今仍未收到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院盖章版各专业施工蓝图;
2.工程、消防报备:广州市住建局颁布(关于豁免3000平方以下办公场地的通知)需要在白云街道办进行报备手续,建设单位需要提供已报备那些楼层,什么时候报备时间节点给到我司。
三、工程例会
11月1日下午15时,道胜公司在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周工程例会,会议确定以下内容: 1.广技公司提出施工要以施工蓝图为准,并盖有设计院出图章,消防报建要有回执或备注,有据可查。 2.广建公司本着入住的需求要三确认,即图纸的确认,材料及设备的确认,入住条件的确认。 3.施工方要每周做周报,同时做好安全教育工作,保证施工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物业公司提前介入工程管理,重点是安全和质量。
四、重要记事:
当汪小菲拿回了自己的床垫之后,本以为大S和汪小菲的故事此次就算是正式告一段落了,属实没有想到后来还闹出了一场汪小菲工作人员现场直播销毁200万床垫的直播。
在台媒的镜头当中,汪小菲的床垫被工作人员现场切割,旁边则是围了一圈媒体全程跟踪报道,线上甚至还有三千多人同步正在观看网络直播。
因为垫子的尺寸实在是太大了,不仅没有办法当场烧毁,甚至也没有办法被完整地带离现场,于是工作人员只能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刀子现在开始切割。
在几名工作人员的努力之下,不一会,原本巨大且完整的床垫立刻被分割成了几块尺寸较小的海绵垫子。
现场被【大卸八块】的昂贵床垫被彻底破坏损毁,里面原本的构造都在镜头下被完全曝光,甚至连弹簧都被工作人员给拆卸了出来。
官方工作人员表示,这属于是大型不可回收的垃圾,并不能现场以【给丫烧了】的方式进行处理,于是花了大概三千多人民币请来了专业的厂商工作人员进行回收销毁,具体后续会不会进行烧毁,暂时就不清楚了。
不过这件事情比较有趣的点在于,在处理这个床垫不久之后,就有所谓的专家跳出来表示这并非汪小菲家中那块200万的昂贵床垫,疑似是一件替代品,价格也远远不及此前所提及的那块来得高,但消息是否真实,咱也就不清楚了,估计只有当事者才能回应吧。
不得不说,汪小菲和大S抚养风波里,最大赢家必须是床垫品牌和汪小菲餐饮品牌。今早汪小菲说要一把火烧了床垫,该床垫品牌官方就立刻展示了一段该材质火烧不了的视频实验,引得网友一顿夸赞,全网都在扒品牌各种高科技,免费达到了千万级别的广告宣传。
但你们知道为什么汪小菲如此气愤,再三提起床垫的事情吗?不仅是因为价值高达200万,更有网友扒出该床垫可以查询使用记录。这也就意味着,每次大S具俊晔使用床垫时,汪小菲每天都能收到相关使用提醒,告知他前妻和现任老公使用时的生理状态,他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汪小菲对大S的不满,从他暴怒时发出来的言行来看,主要就是两点。一是大S和他结婚后选择在台北定居,鲜少把孩子带回北京和公婆住一起;二是大S离婚后火速和具俊晔官宣结婚消息,而且还让具俊晔住在汪小菲购买的豪宅内,这怎么看都有点打了北京少爷汪小菲的脸。就算满口祝福男方,但行动上似乎不讲情分。
在汪小菲母子轮番疯狂的控诉下,大S也难以维持以往的体面,派人将价值200万的床垫丢回酒店,就有理性网友感慨做法缺乏思考,似乎像在跟汪小菲怄气争个输赢。如果要还床垫,那房子是不是应该也还?
纵观当下舆论,支持汪小菲的网友占多半,徐家几乎所有人被舆论裹挟难以幸免。还是希望两家的“揭短大战”早日结束吧,作为公众人物承担的责任感和影响力来看,还是理性平和地沟通,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吧,别逞一时口舌之快。
在台媒的镜头当中,汪小菲的床垫被工作人员现场切割,旁边则是围了一圈媒体全程跟踪报道,线上甚至还有三千多人同步正在观看网络直播。
因为垫子的尺寸实在是太大了,不仅没有办法当场烧毁,甚至也没有办法被完整地带离现场,于是工作人员只能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刀子现在开始切割。
在几名工作人员的努力之下,不一会,原本巨大且完整的床垫立刻被分割成了几块尺寸较小的海绵垫子。
现场被【大卸八块】的昂贵床垫被彻底破坏损毁,里面原本的构造都在镜头下被完全曝光,甚至连弹簧都被工作人员给拆卸了出来。
官方工作人员表示,这属于是大型不可回收的垃圾,并不能现场以【给丫烧了】的方式进行处理,于是花了大概三千多人民币请来了专业的厂商工作人员进行回收销毁,具体后续会不会进行烧毁,暂时就不清楚了。
不过这件事情比较有趣的点在于,在处理这个床垫不久之后,就有所谓的专家跳出来表示这并非汪小菲家中那块200万的昂贵床垫,疑似是一件替代品,价格也远远不及此前所提及的那块来得高,但消息是否真实,咱也就不清楚了,估计只有当事者才能回应吧。
不得不说,汪小菲和大S抚养风波里,最大赢家必须是床垫品牌和汪小菲餐饮品牌。今早汪小菲说要一把火烧了床垫,该床垫品牌官方就立刻展示了一段该材质火烧不了的视频实验,引得网友一顿夸赞,全网都在扒品牌各种高科技,免费达到了千万级别的广告宣传。
但你们知道为什么汪小菲如此气愤,再三提起床垫的事情吗?不仅是因为价值高达200万,更有网友扒出该床垫可以查询使用记录。这也就意味着,每次大S具俊晔使用床垫时,汪小菲每天都能收到相关使用提醒,告知他前妻和现任老公使用时的生理状态,他怎么咽得下这口气?
汪小菲对大S的不满,从他暴怒时发出来的言行来看,主要就是两点。一是大S和他结婚后选择在台北定居,鲜少把孩子带回北京和公婆住一起;二是大S离婚后火速和具俊晔官宣结婚消息,而且还让具俊晔住在汪小菲购买的豪宅内,这怎么看都有点打了北京少爷汪小菲的脸。就算满口祝福男方,但行动上似乎不讲情分。
在汪小菲母子轮番疯狂的控诉下,大S也难以维持以往的体面,派人将价值200万的床垫丢回酒店,就有理性网友感慨做法缺乏思考,似乎像在跟汪小菲怄气争个输赢。如果要还床垫,那房子是不是应该也还?
纵观当下舆论,支持汪小菲的网友占多半,徐家几乎所有人被舆论裹挟难以幸免。还是希望两家的“揭短大战”早日结束吧,作为公众人物承担的责任感和影响力来看,还是理性平和地沟通,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走吧,别逞一时口舌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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