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的那片海# 我的评分:[星星][星星][星星][星星][星星]
看了今晚这两集真的绝了封神
谁能想到昨天我还在嘲笑阿毛哥摆烂演我今天他就变马马虎虎扫地僧人生导师了
我昨天还嘲笑阿毛哥以后要是和肖春生一起创业这坡该多陡啊 今儿个脸都被打肿了
[泪]还有顾一野 你丫也太听劝了吧 也就一晚上你就想明白还升华用实际行动做出改变了
你怎么这么棒呢 我都惊呆了我以为你要固执一会呢
还有给萌萌道歉我开播前还猜不会你告的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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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给我留的600万存单,怎么可能是假的!” 无锡的刘先生倍感委屈,在家中找到一张20年前的600万存单,可银行却说是伪造的,还告他诈骗,差点让他锒铛入狱。4年后,警方撤案,但是存单被银行没收,钱一分拿不回来!
无锡的刘先生,在自家阁楼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意外找到一张存单,仔细一看,居然是20年前的,而且上面的数字把他惊呆了,整整600万元!20年前的600万元是什么概念?可以买一幢高楼或者一条街了。
原来当初刘先生的母亲临时之前,交代在阁楼上给刘先生留了一个铁盒,而当时他忙着给母亲办丧事,把这事情给忘记了。直到几年过去,才发现了这张存单。于是刘先生喜出望外,去银行去取钱,银行却说:“假的,你伪造,我们要报案告你诈骗。”
就这样,警方以“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立案调查,刘先生自身也在银行工作,还是一家银行的行长,因为这事情也失去了银行行长的岗位,后来经历了很多挫折,终于撤案了,他本以为终于可以拿到钱了,可不仅一分钱没有,连存单原件也被银行没收了。
无奈之下,刘先生把银行告了,他要求偿还本金600万和20年的利息200万,但法院却直接驳回刘先生的起诉。目前,刘先生已经申请检察院抗诉。
这事情的争议非常大,明明手上有600万的存单,难道是真是家看不出来吗?但银行给出了自己的理由:
1、存单版本是95年启用的,可刘先生的存单却是94年签发的,而且上面的利率和同期利率也不一致。
2、银行工作人员对600万元的存款都没有一点印象,在20年前存入这么一笔钱,肯定会引起银行内部的轰动。
3、当时银行的存单都已经用打印的,可刘先生的存单却是手写的。而且存单的期限是一年,刘先生的母亲到期了 为什么一直没有过来领取?
但刘先生坚持认为存单是真的,因为母亲不可能害自己,毕竟伪造600万存单去诈骗银行,那是要被判死刑的。而且自己也在银行工作,不可能去弄假的存单去骗银行,根本骗不成功。而这钱他也找到收入来源,说是当初她母亲炒股赚的。
而且存单的第三联,银行需要永远保存,只要找到这个第三联就能证实刘先生的存单是不是真的,可银行却一直不出示,这点让刘先生非常的疑惑。
现在这事情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600万放在现在也是一笔不得了的巨款,更何况是在20年前的。这本该是母亲留给刘先生的财产,却没想拿不到,还忍上了大麻烦,刘先生坚决要硬刚到底。
第三联存根实际真是关键,一本票据都有连着的编号,如果存在这本票据,一看便知真假。但是20年,刘先生的母亲有600万确实很难让人相信,我觉得先把这600万的来历查清,再查这些收入的去向,总可以查清的。而且不管真假,银行没收存单原件不出具存单第三联难道心中没有鬼?
我们钱存在银行里,图的是安心,存单这个东西很难辨别真假,没有任何防伪标识,有的只是银行的自律,至于结果,还需要等待。#公益救援在行动#
无锡的刘先生,在自家阁楼整理母亲遗物的时候,意外找到一张存单,仔细一看,居然是20年前的,而且上面的数字把他惊呆了,整整600万元!20年前的600万元是什么概念?可以买一幢高楼或者一条街了。
原来当初刘先生的母亲临时之前,交代在阁楼上给刘先生留了一个铁盒,而当时他忙着给母亲办丧事,把这事情给忘记了。直到几年过去,才发现了这张存单。于是刘先生喜出望外,去银行去取钱,银行却说:“假的,你伪造,我们要报案告你诈骗。”
就这样,警方以“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立案调查,刘先生自身也在银行工作,还是一家银行的行长,因为这事情也失去了银行行长的岗位,后来经历了很多挫折,终于撤案了,他本以为终于可以拿到钱了,可不仅一分钱没有,连存单原件也被银行没收了。
无奈之下,刘先生把银行告了,他要求偿还本金600万和20年的利息200万,但法院却直接驳回刘先生的起诉。目前,刘先生已经申请检察院抗诉。
这事情的争议非常大,明明手上有600万的存单,难道是真是家看不出来吗?但银行给出了自己的理由:
1、存单版本是95年启用的,可刘先生的存单却是94年签发的,而且上面的利率和同期利率也不一致。
2、银行工作人员对600万元的存款都没有一点印象,在20年前存入这么一笔钱,肯定会引起银行内部的轰动。
3、当时银行的存单都已经用打印的,可刘先生的存单却是手写的。而且存单的期限是一年,刘先生的母亲到期了 为什么一直没有过来领取?
但刘先生坚持认为存单是真的,因为母亲不可能害自己,毕竟伪造600万存单去诈骗银行,那是要被判死刑的。而且自己也在银行工作,不可能去弄假的存单去骗银行,根本骗不成功。而这钱他也找到收入来源,说是当初她母亲炒股赚的。
而且存单的第三联,银行需要永远保存,只要找到这个第三联就能证实刘先生的存单是不是真的,可银行却一直不出示,这点让刘先生非常的疑惑。
现在这事情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600万放在现在也是一笔不得了的巨款,更何况是在20年前的。这本该是母亲留给刘先生的财产,却没想拿不到,还忍上了大麻烦,刘先生坚决要硬刚到底。
第三联存根实际真是关键,一本票据都有连着的编号,如果存在这本票据,一看便知真假。但是20年,刘先生的母亲有600万确实很难让人相信,我觉得先把这600万的来历查清,再查这些收入的去向,总可以查清的。而且不管真假,银行没收存单原件不出具存单第三联难道心中没有鬼?
我们钱存在银行里,图的是安心,存单这个东西很难辨别真假,没有任何防伪标识,有的只是银行的自律,至于结果,还需要等待。#公益救援在行动#
杭州男子王某给母亲买的华为P40 Pro丢失半年,本以为寻找无望,可没想到别人放了半年又偷偷开机了,而且还远程隔空删掉了照片和通讯信息。于是王某化身侦探,通过手机的查找功能,找到了捡手机的人。可朱某把手机占为己有不说,还狮子大开口要钱!
这手机是王某花了6700元送给母亲的礼物,本是一片孝心。可没想到母亲带孩子去外面玩的时候给丢了,当王先生知道后,就马上给手机打电话,开始还能打通,后来捡到的人直接把手机给关机了。王某觉得这人是想占为己有,就放弃寻找,又重新给母亲买了一部新手机。
可万万没想到,前几天母亲跟他说自己手机里的照片和通讯信息莫名其妙没了。王先生拿母亲手机一看,原来是被人用老的手机远程删除的。于是王先生马上用查找功能找到了捡手机的人,这人是一家火锅店的厨师。可朱某不但不归还,还说自己捡到手机的时候屏幕是坏的,自己修屏幕花了1200元,要求王先生给2000块赎手机。(来源:1818黄金眼)
为此,王先生和朱某发生了激烈争吵,后来还不得不报案调解。
王先生认为,手机是自己的,朱某故意占有本身就不对。如果一开始捡到就联系自己,他肯定会给一笔钱补偿。可现在都过去半年了,朱某想要自己偷偷用被发现了,还想着要2000块钱,这脸皮可真厚?而且自己新的手机都买了一部,这损失怎么办?
但朱某认为,他一没偷,二没抢,这是他凭实力捡到的。王先生要想把手机拿回去,就要把修屏幕的钱先给他,再加好处费,一共是2000块钱。
拾金不昧是我们的美德,可这个朱某把别人的手机占为己有,还理直气壮地要求别人赔钱,实在是过分!而且报案了还没用,因为警员说朱某钻了漏洞,因为手机确实是王先生的母亲自己丢失的,这属于遗失物。所以朱某捡到手机不还,不构成盗窃。
不过,有网友提出疑问,难道朱某的行为难道不是构成侵占罪吗?这个问题确实很有争议,但我们在实践中通常不会按照犯罪处理。
这样说,难道捡到别人的东西就可以不用还了吗?朱某可以把这手机给自己用了吗?
当然不行,手机的主人不是朱某,王某有权要求朱某归回手机。而且朱某捡到别人的东西故意不还,在失主打来电话的情况下,还故意不接电话。根据相关规定,朱某的行为属于恶意占有他人的物品,应该承担返还的义务,如果他把手机损坏,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说自己捡到手机的时候,屏幕被摔坏了,自己花钱去修了手机。但如果他不能证明自己修手机的证据,就无权要求王先生支付修手机的费用,更不能要求王先生必须给2000块钱,才能把手机归还。(事实上,朱某提供不了修手机的证据,说谎的)
而且,朱某擅自把别人的云端照片和通讯记录删除,这行为侵犯了王某母亲的民事权利。王先生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和归还手机。
那为什么朱某胆子这么大呢?因为这不构成刑事犯罪,朱某看警员只是调解,就狮子大开口要2000块钱。王先生吞不下这口气,觉得朱某就是想私吞手机,现在被发现了还反过来要钱,于是他坚决不给钱。
后来经过警员再次调解,王先生给了500块拿回了手机。我觉得王先生真的该给朱某这种小人一点教训,该告就告,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不能助长这种人的嚣张气焰!#公益救援在行动#
这手机是王某花了6700元送给母亲的礼物,本是一片孝心。可没想到母亲带孩子去外面玩的时候给丢了,当王先生知道后,就马上给手机打电话,开始还能打通,后来捡到的人直接把手机给关机了。王某觉得这人是想占为己有,就放弃寻找,又重新给母亲买了一部新手机。
可万万没想到,前几天母亲跟他说自己手机里的照片和通讯信息莫名其妙没了。王先生拿母亲手机一看,原来是被人用老的手机远程删除的。于是王先生马上用查找功能找到了捡手机的人,这人是一家火锅店的厨师。可朱某不但不归还,还说自己捡到手机的时候屏幕是坏的,自己修屏幕花了1200元,要求王先生给2000块赎手机。(来源:1818黄金眼)
为此,王先生和朱某发生了激烈争吵,后来还不得不报案调解。
王先生认为,手机是自己的,朱某故意占有本身就不对。如果一开始捡到就联系自己,他肯定会给一笔钱补偿。可现在都过去半年了,朱某想要自己偷偷用被发现了,还想着要2000块钱,这脸皮可真厚?而且自己新的手机都买了一部,这损失怎么办?
但朱某认为,他一没偷,二没抢,这是他凭实力捡到的。王先生要想把手机拿回去,就要把修屏幕的钱先给他,再加好处费,一共是2000块钱。
拾金不昧是我们的美德,可这个朱某把别人的手机占为己有,还理直气壮地要求别人赔钱,实在是过分!而且报案了还没用,因为警员说朱某钻了漏洞,因为手机确实是王先生的母亲自己丢失的,这属于遗失物。所以朱某捡到手机不还,不构成盗窃。
不过,有网友提出疑问,难道朱某的行为难道不是构成侵占罪吗?这个问题确实很有争议,但我们在实践中通常不会按照犯罪处理。
这样说,难道捡到别人的东西就可以不用还了吗?朱某可以把这手机给自己用了吗?
当然不行,手机的主人不是朱某,王某有权要求朱某归回手机。而且朱某捡到别人的东西故意不还,在失主打来电话的情况下,还故意不接电话。根据相关规定,朱某的行为属于恶意占有他人的物品,应该承担返还的义务,如果他把手机损坏,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王某说自己捡到手机的时候,屏幕被摔坏了,自己花钱去修了手机。但如果他不能证明自己修手机的证据,就无权要求王先生支付修手机的费用,更不能要求王先生必须给2000块钱,才能把手机归还。(事实上,朱某提供不了修手机的证据,说谎的)
而且,朱某擅自把别人的云端照片和通讯记录删除,这行为侵犯了王某母亲的民事权利。王先生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朱某承担侵权责任和归还手机。
那为什么朱某胆子这么大呢?因为这不构成刑事犯罪,朱某看警员只是调解,就狮子大开口要2000块钱。王先生吞不下这口气,觉得朱某就是想私吞手机,现在被发现了还反过来要钱,于是他坚决不给钱。
后来经过警员再次调解,王先生给了500块拿回了手机。我觉得王先生真的该给朱某这种小人一点教训,该告就告,一定要让他付出代价,不能助长这种人的嚣张气焰!#公益救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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