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一个14岁的小女孩和小伙伴逛街时,一位收头发的女子叫住了她们,说小女孩的头发值500元,小女孩听了很心动,就瞒着家长同意她剪头发。谁知道女子拼命地往短里剪,小女孩看着被剪坏的头发,伤心痛哭,民警到来怒斥女子。
当时小女孩和小伙伴在街边快乐的玩耍,一位收头发的女子看到小女孩长着一头秀丽的长发,正是她收头发的标准。她知道小女孩这头长发,如果能够收过来,可以卖一个好价钱。
她看中目标后,就上前花言巧语地和小女孩说话,说她这头头发长得真长,可以卖不少钱啊。小女孩和小伙伴也是好奇,就问她可以卖多少钱,她说如果让她剪下来,可以给500元。
小女孩和小伙伴听了,都很惊讶,对于这两个只有10来岁的小女孩来说,500元,在她们看来已经是一笔不少的零花钱。
小女孩觉得,她现在正在长身体的时候,身体长得快,头发自然也长得快。所以她心想,把头发卖了就可以得500元零花钱,可以花很长一段时间了,反正头发还是会长的,所以她很心动。
她问女子,剪头发会不会剪得很短,很难看。女子一看小女孩有想剪头发的意思,就赶紧向她保证,表示她收头发多年,也剪了不少头发,所以剪的时候肯定会给女孩留一个好发型。
女孩一听,反正这位阿姨会帮自己的头发剪好,自己就当理发,换个发型,还能拿500元,这何乐而不为。于是同意让女子给自己剪头发。
女子一看小女孩同意了,想到马上可以收到一头秀丽的长发,心里也乐开了花。于是在剪的过程中,她乐滋滋的,能剪多长就剪多长,完全不顾女孩的发型将会变成什么样。
当她剪完头发之后,小女孩的小伙伴惊呆了,小女孩看到伙伴的表情,也猜出两三分,就用手摸摸头发,结果她的头发短得不能再短了。
随后小女孩照了照镜子,结果发现,不但头发剪成了寸头,而且根本不成发型,简直就像小孩子拿剪刀乱剪自己的头发一样,弄得凹凸不平,参差不齐一样,非常难看。
小女孩想起自己没剪头发之前,一头秀丽的长发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小公主一样,可现在自己连一个丑小鸭都不如。想到这里,小女孩在那里伤心痛哭。
小女孩的哭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过路人,大家纷纷指责女子为了多剪一些头发,简直是不择手段,毁了小女孩的发型。
听到过路的人也在帮自己,小女孩哭得更伤心了,这时有一位民警过来了。
当他了解到事情的经过之后,也是觉得此事不可理喻。他跟女子说:这么大的孩子是不负法律责任的,就连签字按手印都不好使。碰到这样的事情。应该及时通知她的父母,毕竟打个电话也不费事。
可你现在电话也不打,这肯定是不行的,如果当时她的父母在场,或者已经得到她父母的同意。把小女孩的头发剪得再短,都没关系。可是现在你把小女孩的头发剪坏了,这肯定是不行的。
女子被民警怒斥一顿之后,却显得很委屈,她说这个小女孩前一天就有意要剪头发卖,她当时也问了小女孩剪不剪,但是小女孩并没有剪,而是回家了。
女子说她以为女孩回家就是和父母商量了此事,可没想到女孩是瞒着父母来剪头发的。
可不管女子怎么说,周围的人都在指责她。
有的人说,现在收头发的人,在剪头发的时候,都是想着能剪长一点就剪长一点,恨不得剪到发根上去,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但凡给别人留长一点点,即使他们剪的发型不行,别人还可以去修剪一下,可现在剪那么短,让小女孩怎么见人。
有的人说,小女孩只有14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学会了花钱,但是实际上她又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遇到这样的孩子,不管什么事情,都应该问问孩子父母的意见。
还有的人认为,女子把小女孩的头发剪成这样,给500块钱显然是不行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需要为此事承担什么责任?
一、14岁的小女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瞒着家人来剪头发,女子是否可以收她的头发?
这显然是不可以的,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对一些事情分辨能力并不是很好,无法判断事情对他们有什么影响,因此面对他们的行为,应该要得到他们父母的追认。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因此女子是否能剪小女孩的头发,女子要得到他父母的追认才有效。
二、女子已经把小女孩的头发剪坏,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于女子并没有联系女孩父母,没有得到他父母的追认,因此她是有过错的,所以她要承担侵权责任,进行一定的赔偿。
对于女子收头发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
当时小女孩和小伙伴在街边快乐的玩耍,一位收头发的女子看到小女孩长着一头秀丽的长发,正是她收头发的标准。她知道小女孩这头长发,如果能够收过来,可以卖一个好价钱。
她看中目标后,就上前花言巧语地和小女孩说话,说她这头头发长得真长,可以卖不少钱啊。小女孩和小伙伴也是好奇,就问她可以卖多少钱,她说如果让她剪下来,可以给500元。
小女孩和小伙伴听了,都很惊讶,对于这两个只有10来岁的小女孩来说,500元,在她们看来已经是一笔不少的零花钱。
小女孩觉得,她现在正在长身体的时候,身体长得快,头发自然也长得快。所以她心想,把头发卖了就可以得500元零花钱,可以花很长一段时间了,反正头发还是会长的,所以她很心动。
她问女子,剪头发会不会剪得很短,很难看。女子一看小女孩有想剪头发的意思,就赶紧向她保证,表示她收头发多年,也剪了不少头发,所以剪的时候肯定会给女孩留一个好发型。
女孩一听,反正这位阿姨会帮自己的头发剪好,自己就当理发,换个发型,还能拿500元,这何乐而不为。于是同意让女子给自己剪头发。
女子一看小女孩同意了,想到马上可以收到一头秀丽的长发,心里也乐开了花。于是在剪的过程中,她乐滋滋的,能剪多长就剪多长,完全不顾女孩的发型将会变成什么样。
当她剪完头发之后,小女孩的小伙伴惊呆了,小女孩看到伙伴的表情,也猜出两三分,就用手摸摸头发,结果她的头发短得不能再短了。
随后小女孩照了照镜子,结果发现,不但头发剪成了寸头,而且根本不成发型,简直就像小孩子拿剪刀乱剪自己的头发一样,弄得凹凸不平,参差不齐一样,非常难看。
小女孩想起自己没剪头发之前,一头秀丽的长发让自己看起来像个小公主一样,可现在自己连一个丑小鸭都不如。想到这里,小女孩在那里伤心痛哭。
小女孩的哭声,吸引了越来越多的过路人,大家纷纷指责女子为了多剪一些头发,简直是不择手段,毁了小女孩的发型。
听到过路的人也在帮自己,小女孩哭得更伤心了,这时有一位民警过来了。
当他了解到事情的经过之后,也是觉得此事不可理喻。他跟女子说:这么大的孩子是不负法律责任的,就连签字按手印都不好使。碰到这样的事情。应该及时通知她的父母,毕竟打个电话也不费事。
可你现在电话也不打,这肯定是不行的,如果当时她的父母在场,或者已经得到她父母的同意。把小女孩的头发剪得再短,都没关系。可是现在你把小女孩的头发剪坏了,这肯定是不行的。
女子被民警怒斥一顿之后,却显得很委屈,她说这个小女孩前一天就有意要剪头发卖,她当时也问了小女孩剪不剪,但是小女孩并没有剪,而是回家了。
女子说她以为女孩回家就是和父母商量了此事,可没想到女孩是瞒着父母来剪头发的。
可不管女子怎么说,周围的人都在指责她。
有的人说,现在收头发的人,在剪头发的时候,都是想着能剪长一点就剪长一点,恨不得剪到发根上去,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但凡给别人留长一点点,即使他们剪的发型不行,别人还可以去修剪一下,可现在剪那么短,让小女孩怎么见人。
有的人说,小女孩只有14岁,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学会了花钱,但是实际上她又不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所以遇到这样的孩子,不管什么事情,都应该问问孩子父母的意见。
还有的人认为,女子把小女孩的头发剪成这样,给500块钱显然是不行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女子需要为此事承担什么责任?
一、14岁的小女孩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瞒着家人来剪头发,女子是否可以收她的头发?
这显然是不可以的,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对一些事情分辨能力并不是很好,无法判断事情对他们有什么影响,因此面对他们的行为,应该要得到他们父母的追认。
《民法典》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因此女子是否能剪小女孩的头发,女子要得到他父母的追认才有效。
二、女子已经把小女孩的头发剪坏,她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1165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由于女子并没有联系女孩父母,没有得到他父母的追认,因此她是有过错的,所以她要承担侵权责任,进行一定的赔偿。
对于女子收头发的行为你有什么看法?
救命我真的会哭,原来时间过得那么快。
本以为有足够长的倒计时去告别的话,再见会显得更坦然。但事实好像不是这样,越是和青春记忆交杂纠缠的地方,越会长出蜿蜒盘旋的曲线,以前走过千百次的路,隔些许时以游客身份再走就叫故地重游;再也不能体会当初的心境就叫感怀昔日。
四月初回学校政审,我是没想过还能再回学校的,匆匆回去一天又匆匆离开。在主楼跑资料上上下下,路过曾经的走廊和专教,两年前我在那里背课文,两年后我在这里签文件……忙完所有事,还留下的三个小时给我们。我把校园走一遍,以前常吃的窗口还开着味道和之前一直;视听说教室还是有很多外语生进进出出,那是摸鱼最方便的地方;不敢回寝室看看,怕看到室友在我床头写下的“**公主的床”,又怕写下的字已经被擦掉了;我偷偷钻缝溜进图书馆,找到当初最爱的位置,为了霸占它以前每次都把桌子弄得稀巴乱,这下就没人和我抢它了……;坐在长椅上吃冰激凌,出了东北可没这么便宜好吃的雪糕了,看着来来往往的学弟学妹,觉得他们这么年轻真好真可爱。
我试着用nfc刷刷校园卡,显示读取错误。臭学校,我没回来的时候说的可是“母校是你们永远的家”呢,这么翻脸不认人,我校园卡上剩的十几块钱怎么说?
等下次见应该就没有这种回首匆匆又忡忡的感觉了吧,愿我们都坦然。
本以为有足够长的倒计时去告别的话,再见会显得更坦然。但事实好像不是这样,越是和青春记忆交杂纠缠的地方,越会长出蜿蜒盘旋的曲线,以前走过千百次的路,隔些许时以游客身份再走就叫故地重游;再也不能体会当初的心境就叫感怀昔日。
四月初回学校政审,我是没想过还能再回学校的,匆匆回去一天又匆匆离开。在主楼跑资料上上下下,路过曾经的走廊和专教,两年前我在那里背课文,两年后我在这里签文件……忙完所有事,还留下的三个小时给我们。我把校园走一遍,以前常吃的窗口还开着味道和之前一直;视听说教室还是有很多外语生进进出出,那是摸鱼最方便的地方;不敢回寝室看看,怕看到室友在我床头写下的“**公主的床”,又怕写下的字已经被擦掉了;我偷偷钻缝溜进图书馆,找到当初最爱的位置,为了霸占它以前每次都把桌子弄得稀巴乱,这下就没人和我抢它了……;坐在长椅上吃冰激凌,出了东北可没这么便宜好吃的雪糕了,看着来来往往的学弟学妹,觉得他们这么年轻真好真可爱。
我试着用nfc刷刷校园卡,显示读取错误。臭学校,我没回来的时候说的可是“母校是你们永远的家”呢,这么翻脸不认人,我校园卡上剩的十几块钱怎么说?
等下次见应该就没有这种回首匆匆又忡忡的感觉了吧,愿我们都坦然。
小宝,我们已经在一起三个月啦!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次正儿八经谈的恋爱,也是第一次跟喜欢的人谈恋爱,我很喜欢你。
怎么说呢,我只能说我们有缘分,很有缘,所以遇到你真的很幸运。你好像真的和别人不一样,不是好像,就是不一样。
第一次见面时候的一见如故,第一次吃饭的时候我们坐在的同侧,第一次看电影时候的融洽相处,第一张碰拳的照片,第一次穿你的衣服,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是四月一号,周六。
第二次见面就是四月八号,那天我们去龟山,前一天体测了所以有点体力不支,没走几步就牵着你的手了,于是一直走到了山顶,没有松手。你护着我一起走过了长江大桥,那天风很大,路上人也很多,你一直把我护在里侧,风吹乱了我的头发,也吹动了我的心。
我们在户部巷买了小吃作午餐,是伤心鸭血和章鱼小丸子!坐在树下,你撩我!!!拜托你用鼻子碰我,我怎么顶得住嘛!!吃完坐那你提议去看电影,我欣然同意,当时其实想的是:看电影也不错诶,正好凉快。
看的是马里奥和公主,开始我还认真看了,真的认真看了的!但是看着看着你突然凑过来说,问你个事,当时还在想,这个电影应该能看懂啊,还是突然有别的事情问我,很害怕是不好的事,但你说的是:“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我说的是,“你怎么知道我想当你女朋友”,哈哈哈哈好笨啊这个话,但确实啊这就是我的真心话,后来朋友说我不该这么说,但我觉得没关系,我愿意。
虽然说是有点快,但我觉得,情到深处自然成,不说当时有多深,但就是自然而然就有了一定的接触,而且我们都没有反感是不是。没办法,你太吸引我了宝宝。
我们在2023年4月8号在一起啦!
下雨我们去武昌江滩看了日落,其实是歪打正着啦哈哈哈哈,出来了漫无目的的走,结果走到江滩了,就坐下来看日落,你说一起看日落的人比日落更美,在这里你拍下了我的第一张照片。
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是我前所未有的轻松和快乐。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活里,谢谢你愿意陪我,我喜欢你。
其实很多事情我都记得,但是写写删删,很多都没有写出来,但只有我们才知道有多开心,很幸福,真的很幸福!
一千一百零三公里,我等你回来!
yy&YY
怎么说呢,我只能说我们有缘分,很有缘,所以遇到你真的很幸运。你好像真的和别人不一样,不是好像,就是不一样。
第一次见面时候的一见如故,第一次吃饭的时候我们坐在的同侧,第一次看电影时候的融洽相处,第一张碰拳的照片,第一次穿你的衣服,这是我们第一次见面,那是四月一号,周六。
第二次见面就是四月八号,那天我们去龟山,前一天体测了所以有点体力不支,没走几步就牵着你的手了,于是一直走到了山顶,没有松手。你护着我一起走过了长江大桥,那天风很大,路上人也很多,你一直把我护在里侧,风吹乱了我的头发,也吹动了我的心。
我们在户部巷买了小吃作午餐,是伤心鸭血和章鱼小丸子!坐在树下,你撩我!!!拜托你用鼻子碰我,我怎么顶得住嘛!!吃完坐那你提议去看电影,我欣然同意,当时其实想的是:看电影也不错诶,正好凉快。
看的是马里奥和公主,开始我还认真看了,真的认真看了的!但是看着看着你突然凑过来说,问你个事,当时还在想,这个电影应该能看懂啊,还是突然有别的事情问我,很害怕是不好的事,但你说的是:“愿不愿意做我女朋友。”我说的是,“你怎么知道我想当你女朋友”,哈哈哈哈好笨啊这个话,但确实啊这就是我的真心话,后来朋友说我不该这么说,但我觉得没关系,我愿意。
虽然说是有点快,但我觉得,情到深处自然成,不说当时有多深,但就是自然而然就有了一定的接触,而且我们都没有反感是不是。没办法,你太吸引我了宝宝。
我们在2023年4月8号在一起啦!
下雨我们去武昌江滩看了日落,其实是歪打正着啦哈哈哈哈,出来了漫无目的的走,结果走到江滩了,就坐下来看日落,你说一起看日落的人比日落更美,在这里你拍下了我的第一张照片。
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是我前所未有的轻松和快乐。谢谢你出现在我的生活里,谢谢你愿意陪我,我喜欢你。
其实很多事情我都记得,但是写写删删,很多都没有写出来,但只有我们才知道有多开心,很幸福,真的很幸福!
一千一百零三公里,我等你回来!
yy&YY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