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神年年祭#
今天是弗莱明出生142周年。他1881年出生,那是个科学飞速发展的年代,那一年,爱迪生和贝尔成立东方电话公司,把电话引入东方,人类顺风耳功能进入洲际模式。那一年,英格兰小城戈达尔明完成一桩“史上第一”:用水力发电的电灯给全城提供照明。如果这个城因此把自己叫作千里眼,大概是浮夸,但人家若是自称夜明珠,好像也不容易反驳。
这个时代,医学也在阔步前进。四年前,科赫刚刚证实细菌可以导致牛羊炭疽病,再过两年,他会证明结核杆菌是所谓“痨病”的真实病因。
东方的中国,此时总体还是千年古国的构架,但眼界开阔的人,已经看到东西方的巨大差距,也意识到必须做点什么,才能跟上时代。李鸿章作为人臣,不可能改变整体格局,却也知道西学的实力,于是在天津成立西医学馆(Viceroy's Hospital Medical School),聘请英美医生任教。
外面的世界在发展,但弗莱明的家乡,苏格兰的达尔维,却还保持浓烈的古风,或许比东方的大清国更古朴。那里的居民秉承部落时代的戒心,把一切陌生人都当作坏人。曾经有外乡人路过,天黑找住处,唯一一家小客栈已经客满,他便到村民家敲门借宿,但所有村民全都断然拒绝。他惶急之下,搬出西方世界的杀手锏,试图以教义施压,愤然质问:难道此地竟没一个基督徒?面对这么尖锐的提问,直接说“不”当然不行,他们怕因此丢掉进天堂的门票。但屋里的主妇依然不想让他借宿,就跟他搅和,假装以为“基督徒”是人名,朗声回答:没有。我们这里只有莫顿和克莱兰两个姓!
都说苏格兰人倔,看来不是浪得虚名。
在这样的地方长大,弗莱明精通各种山野玩法,也就顺理成章。他擅长抓兔子。当地野兔很多,也不是特别怕人。人走到面前,如果是正面朝它,它们会转身逃走,但如果是从旁边路过,它们往往不太警惕,会继续吃草。弗莱明就这么侧着身,装作是从野兔身边走过,然后突然一个鹞子翻身,反扑过去。这做法大人也会,但大人个子太高,扑到地面需要一点时间,所以不一定能得手。弗莱明是孩子,而且是个子偏矮的孩子,所以成功率相当高。
抓鱼是他另一个爱好。他抓鱼不用钓竿也不用网兜,是用催眠术。当地小溪里有鳟鱼。他发现如果把手指头悬在水面轻轻颤动,鳟鱼就会游过来,凑近了盯着他的手指头看,或许以为那是在水面挣扎的蠕虫。他趁鳟鱼瞪眼琢磨的瞬间,突然出手,就能把鱼提溜出水面。
他喜欢吃鱼,最好是早上就有鱼吃。但平时要上学,放学回来已经很晚。周日倒是不用上学,但当地属约老会(Covenanter)教派,教义古板,礼拜日不准玩耍。当然,小孩子对这些戒律不会衷心认同,只要神父看不到,弗莱明就还是找机会去抓鱼,带回来藏在屋后的水坑里,第二天早上去抓出来,交给妈妈,说是到河里抓的,要求妈妈拿这个做早餐。他妈妈也不说破,只笑嘻嘻地说“你跑得可够快的。”
说起来这话也不是完全没谱。弗莱明确实是个快手,抓兔子动作快,跑步也快。有一次几个小伙伴比赛,从一个山坡滚下去,看谁最快。他找坡度最陡的地方滚,确实是第一个到达坡底,不过也差点出事。坡底是个乱石坑,要是撞进去,头破血流还可能骨折。还好他反应快,及时刹住了身子,站起来的时候还若无其事,拍拍身上的土,淡定地评论一句:“好快。”
弗莱明善于抓捕各种野味,也善于掏鸟蛋,不过他做事很有分寸。掏鸟蛋并不掏空,会留下几个。如果窝里蛋不多,就干脆放过这一窝,免得鸟妈妈绝后。
《医学大神》弗莱明篇里,提到他小时候放羊,若是遇到大雪,把羊盖在凹坑里,他能远远就看到雪盖里的气孔,于是找到羊群。他有这个本事,至少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野。见天的在野外找兔子,找鱼,找鸟窝,观察力当然敏锐。这份观察力,大概也帮了他一把,让他一眼看到了那个培养皿里的圆圈。
(图为AI画的苏格兰孩子抓兔子)
今天是弗莱明出生142周年。他1881年出生,那是个科学飞速发展的年代,那一年,爱迪生和贝尔成立东方电话公司,把电话引入东方,人类顺风耳功能进入洲际模式。那一年,英格兰小城戈达尔明完成一桩“史上第一”:用水力发电的电灯给全城提供照明。如果这个城因此把自己叫作千里眼,大概是浮夸,但人家若是自称夜明珠,好像也不容易反驳。
这个时代,医学也在阔步前进。四年前,科赫刚刚证实细菌可以导致牛羊炭疽病,再过两年,他会证明结核杆菌是所谓“痨病”的真实病因。
东方的中国,此时总体还是千年古国的构架,但眼界开阔的人,已经看到东西方的巨大差距,也意识到必须做点什么,才能跟上时代。李鸿章作为人臣,不可能改变整体格局,却也知道西学的实力,于是在天津成立西医学馆(Viceroy's Hospital Medical School),聘请英美医生任教。
外面的世界在发展,但弗莱明的家乡,苏格兰的达尔维,却还保持浓烈的古风,或许比东方的大清国更古朴。那里的居民秉承部落时代的戒心,把一切陌生人都当作坏人。曾经有外乡人路过,天黑找住处,唯一一家小客栈已经客满,他便到村民家敲门借宿,但所有村民全都断然拒绝。他惶急之下,搬出西方世界的杀手锏,试图以教义施压,愤然质问:难道此地竟没一个基督徒?面对这么尖锐的提问,直接说“不”当然不行,他们怕因此丢掉进天堂的门票。但屋里的主妇依然不想让他借宿,就跟他搅和,假装以为“基督徒”是人名,朗声回答:没有。我们这里只有莫顿和克莱兰两个姓!
都说苏格兰人倔,看来不是浪得虚名。
在这样的地方长大,弗莱明精通各种山野玩法,也就顺理成章。他擅长抓兔子。当地野兔很多,也不是特别怕人。人走到面前,如果是正面朝它,它们会转身逃走,但如果是从旁边路过,它们往往不太警惕,会继续吃草。弗莱明就这么侧着身,装作是从野兔身边走过,然后突然一个鹞子翻身,反扑过去。这做法大人也会,但大人个子太高,扑到地面需要一点时间,所以不一定能得手。弗莱明是孩子,而且是个子偏矮的孩子,所以成功率相当高。
抓鱼是他另一个爱好。他抓鱼不用钓竿也不用网兜,是用催眠术。当地小溪里有鳟鱼。他发现如果把手指头悬在水面轻轻颤动,鳟鱼就会游过来,凑近了盯着他的手指头看,或许以为那是在水面挣扎的蠕虫。他趁鳟鱼瞪眼琢磨的瞬间,突然出手,就能把鱼提溜出水面。
他喜欢吃鱼,最好是早上就有鱼吃。但平时要上学,放学回来已经很晚。周日倒是不用上学,但当地属约老会(Covenanter)教派,教义古板,礼拜日不准玩耍。当然,小孩子对这些戒律不会衷心认同,只要神父看不到,弗莱明就还是找机会去抓鱼,带回来藏在屋后的水坑里,第二天早上去抓出来,交给妈妈,说是到河里抓的,要求妈妈拿这个做早餐。他妈妈也不说破,只笑嘻嘻地说“你跑得可够快的。”
说起来这话也不是完全没谱。弗莱明确实是个快手,抓兔子动作快,跑步也快。有一次几个小伙伴比赛,从一个山坡滚下去,看谁最快。他找坡度最陡的地方滚,确实是第一个到达坡底,不过也差点出事。坡底是个乱石坑,要是撞进去,头破血流还可能骨折。还好他反应快,及时刹住了身子,站起来的时候还若无其事,拍拍身上的土,淡定地评论一句:“好快。”
弗莱明善于抓捕各种野味,也善于掏鸟蛋,不过他做事很有分寸。掏鸟蛋并不掏空,会留下几个。如果窝里蛋不多,就干脆放过这一窝,免得鸟妈妈绝后。
《医学大神》弗莱明篇里,提到他小时候放羊,若是遇到大雪,把羊盖在凹坑里,他能远远就看到雪盖里的气孔,于是找到羊群。他有这个本事,至少一部分原因是因为他的野。见天的在野外找兔子,找鱼,找鸟窝,观察力当然敏锐。这份观察力,大概也帮了他一把,让他一眼看到了那个培养皿里的圆圈。
(图为AI画的苏格兰孩子抓兔子)
之前和朋友叨叨的一些。
内真的很无聊就是了,看不到梦看不到挣扎,看不到痛苦。想念搞欅坂的岁月,我作为冷眼旁观的路人感触良多。
其实我还挺恶趣味的吧,只想看偶像们泥沼中奋力挣扎的样子,但咱们内人特别擅长适应,像在急刹的车厢里,别人歪倒他们也歪倒,没有人傻不愣登地死握着吊环肌肉拉伤了也要站稳。当然,前提是你拥有足够亮眼的资本,没人关心石头的坚持。
内真的很无聊就是了,看不到梦看不到挣扎,看不到痛苦。想念搞欅坂的岁月,我作为冷眼旁观的路人感触良多。
其实我还挺恶趣味的吧,只想看偶像们泥沼中奋力挣扎的样子,但咱们内人特别擅长适应,像在急刹的车厢里,别人歪倒他们也歪倒,没有人傻不愣登地死握着吊环肌肉拉伤了也要站稳。当然,前提是你拥有足够亮眼的资本,没人关心石头的坚持。
2023跟随傅菁旅行的第五站,大连。
第一次来到大连,除了吃饭口味不太合适,其他一切都很好。
哦还有大连的司机师傅让人害怕,第一次在一个城市打车全程握紧扶手,开车咔咔猛,尤其擅长急刹。
p4-p7第一天就去逛了傅家的产业
p8-p11海边闲逛 可爱事物
p12 走的那天在下雨,但在飞机上看了日落
最后是吃过的一些饭。
流水账记录完毕,海边真的太好看了!图根本发不完发不完,还好已经提前发过一批了
第一次来到大连,除了吃饭口味不太合适,其他一切都很好。
哦还有大连的司机师傅让人害怕,第一次在一个城市打车全程握紧扶手,开车咔咔猛,尤其擅长急刹。
p4-p7第一天就去逛了傅家的产业
p8-p11海边闲逛 可爱事物
p12 走的那天在下雨,但在飞机上看了日落
最后是吃过的一些饭。
流水账记录完毕,海边真的太好看了!图根本发不完发不完,还好已经提前发过一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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