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来啦#!】
邯郸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一、未经报批同意,严禁任何单位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二、严禁同类事项多头重复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各类校园创建活动。
三、经报批同意,未经教育部门统一部署,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开展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四、严禁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如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录制视频或查验过程资料完整性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五、引导广大教师关心支持教育扶贫工作,充分运用校园和课堂教育帮助贫困地区学生掌握本领、健康成长。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反复填写扶贫表册资料,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驻村包户扶贫。
六、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参加维护稳定、扫黑除恶、扫黄打非、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等专项工作。不得安排教师在文明、卫生健康、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中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七、不得把政府部门、企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学校或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例如地方文化展示、庆典、招商、拆迁、禁烧、接待展示等。不得在社区建设活动中对学校和教师提出不合理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八、不得通过教师组织学生或家长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调研、问卷调查、信息采集、网络投票、点赞等活动。除学校教职工微信等App工作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教师加入其他工作群。
九、不得随意安排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宣传活动进入校园。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过程,不得重复安排。
十、严格控制各类报表填写,精简填报内容和次数,不得一味要求学校和教师填表格报材料,坚决杜绝重复、多头填写表格、报材料现象。
十一、未经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审批,除国家统计局外的其他部门不得开展教育统计工作;未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不得开展针对中小学校、教师的调研活动。
十二、严格限制数据采集次数,提升数据采集的信息化水平,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教师少跑腿。
十三、未按程序报批同意,不得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不得长期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严禁私自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
十四、严格把关教师培训和各种竞赛活动。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和竞赛活动。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不得把无关培训任务摊派给中小学教师。
十五、严格限制安排教师承担教育教学之外的工作。严格限制安排专任教师履行工作值班、控辍保学、向教师下达招生指标等工作,法定节假日、周六日期间,没有学生在校的情况下,不得安排专任教师参加工作值班。
十六、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承担寄宿制学校的安保、学校食堂管理等非教学管理工作。
十七、未经报批同意的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事项。
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具体措施
向上滑动阅览
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中小学教师额外负担较重问题,进一步营造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良好环境,落实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办传〔2020〕27号)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一)全面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完成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的集中清理工作,严格控制总量、层级、规模和频次,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二)建立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审批报备制度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各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要逐项明确设立依据、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按照归口管理原则,于上一年度12月份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研究,经分管市领导同意后,由市委办公厅将审核保留事项报市委审批。市委审批同意后,以年度计划的形式印发执行。年度计划之外确需开展的临时性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需经分管市领导签批同意后,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上述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开展,同类事项合并进行,检查结果部门之间共享、互认。涉及多部门日常监管的事项,应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开展检查。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同意,按程序报批。
(三)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
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开展考核评估。要坚持差别化原则,充分考虑区域差异
邯郸市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
一、未经报批同意,严禁任何单位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二、严禁同类事项多头重复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及各类校园创建活动。
三、经报批同意,未经教育部门统一部署,任何单位不得自行开展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
四、严禁简单以留痕作为评判工作成效的标准,如以微信工作群、政务App(应用程序)上传工作场景截图、录制视频或查验过程资料完整性等方式来代替实际工作评价。
五、引导广大教师关心支持教育扶贫工作,充分运用校园和课堂教育帮助贫困地区学生掌握本领、健康成长。不得要求中小学教师反复填写扶贫表册资料,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驻村包户扶贫。
六、不得安排教师到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场所参加维护稳定、扫黑除恶、扫黄打非、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艾等专项工作。不得安排教师在文明、卫生健康、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中上街执勤或做其他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
七、不得把政府部门、企业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和工作强制摊派给学校或向教师下达指令性任务,例如地方文化展示、庆典、招商、拆迁、禁烧、接待展示等。不得在社区建设活动中对学校和教师提出不合理要求,影响正常教育教学。
八、不得通过教师组织学生或家长参与各类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调研、问卷调查、信息采集、网络投票、点赞等活动。除学校教职工微信等App工作群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教师加入其他工作群。
九、不得随意安排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宣传活动进入校园。如中小学课程已有类似内容,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融入教学过程,不得重复安排。
十、严格控制各类报表填写,精简填报内容和次数,不得一味要求学校和教师填表格报材料,坚决杜绝重复、多头填写表格、报材料现象。
十一、未经同级政府统计机构审批,除国家统计局外的其他部门不得开展教育统计工作;未经教育部门同意并部署,不得开展针对中小学校、教师的调研活动。
十二、严格限制数据采集次数,提升数据采集的信息化水平,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教师少跑腿。
十三、未按程序报批同意,不得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不得长期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影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严禁私自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
十四、严格把关教师培训和各种竞赛活动。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培训和竞赛活动。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依规开展的培训外,不得把无关培训任务摊派给中小学教师。
十五、严格限制安排教师承担教育教学之外的工作。严格限制安排专任教师履行工作值班、控辍保学、向教师下达招生指标等工作,法定节假日、周六日期间,没有学生在校的情况下,不得安排专任教师参加工作值班。
十六、不得安排中小学教师承担寄宿制学校的安保、学校食堂管理等非教学管理工作。
十七、未经报批同意的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事项。
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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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当前我市中小学教师额外负担较重问题,进一步营造教师安心、静心、舒心从教良好环境,落实教师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主责主业,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办传〔2020〕27号)精神,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具体措施。
一、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一)全面清理精简现有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完成对现有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的集中清理工作,严格控制总量、层级、规模和频次,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合并的一律合并,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清理后保留的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二)建立督查检查评比考核审批报备制度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开展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各项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要逐项明确设立依据、责任主体、工作内容、完成时限,按照归口管理原则,于上一年度12月份报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研究,经分管市领导同意后,由市委办公厅将审核保留事项报市委审批。市委审批同意后,以年度计划的形式印发执行。年度计划之外确需开展的临时性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需经分管市领导签批同意后,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上述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由同级教育部门统筹协调开展,同类事项合并进行,检查结果部门之间共享、互认。涉及多部门日常监管的事项,应由教育部门牵头联合开展检查。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需开展的要商教育部门同意,按程序报批。
(三)改进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方式方法
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评价体系,科学开展考核评估。要坚持差别化原则,充分考虑区域差异
禁毒宣传进校园 筑牢校园防毒线
为进一步普及禁毒知识,全面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广大在校师生的拒毒、防毒、禁毒意识,11月18日下午,封开县禁毒办、长安派出所、司法所深入到长安中学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长安派出所民警以专业禁毒教育课件为载体,穿插播放禁毒题材影视资料和真实案例,教育引导学生了解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危害、如何远离毒品以及涉毒后果等有关知识。学生们深深感受到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
活动现场封开县禁毒办、长安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向中学学生发放了《禁毒宣传手册》宣传单张、并结合禁毒宣传手册上典型案例,向学生们识别毒品的种类、外观、危害详细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措施,以及如何拒绝毒品、防毒等。尤其针对在校学生好奇心强、辨别能力差、意志力薄弱、对毒品的危害认识不深等问题开展了禁毒宣传教育。
此次禁毒宣传活动共发放了禁毒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8张,受教学生300余人次。受到了师生们一致好评,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青少年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为创建平安校园起到了积极作用。(封开县禁毒办、长安所、禁毒大队)
为进一步普及禁毒知识,全面推动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增强广大在校师生的拒毒、防毒、禁毒意识,11月18日下午,封开县禁毒办、长安派出所、司法所深入到长安中学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中,长安派出所民警以专业禁毒教育课件为载体,穿插播放禁毒题材影视资料和真实案例,教育引导学生了解什么是毒品、毒品的危害、如何远离毒品以及涉毒后果等有关知识。学生们深深感受到毒品对个人、家庭、社会带来的严重危害。
活动现场封开县禁毒办、长安镇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向中学学生发放了《禁毒宣传手册》宣传单张、并结合禁毒宣传手册上典型案例,向学生们识别毒品的种类、外观、危害详细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成因及预防措施,以及如何拒绝毒品、防毒等。尤其针对在校学生好奇心强、辨别能力差、意志力薄弱、对毒品的危害认识不深等问题开展了禁毒宣传教育。
此次禁毒宣传活动共发放了禁毒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8张,受教学生300余人次。受到了师生们一致好评,进一步提高了广大青少年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为创建平安校园起到了积极作用。(封开县禁毒办、长安所、禁毒大队)
【辍学青年沉迷网游无法自拔 没钱上网后竟选择抢劫初中生】四名男子趁着上下学,在学校附近抢劫未成年学生,被害人稍有不从便是一顿打骂,甚至拿刀捅人。北郊派出所成功端掉一个针对在校学生的“未成年”犯罪团伙,而问他们为什么要对未成年“下手”,居然只是因为上网没钱了。#2019KPL春季赛# https://t.cn/EwDbi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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