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工作典型案例】12月30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七部门召开“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工作新闻发布会。2020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自治区教育厅、民政厅、住建厅、农牧厅、商务厅、文旅厅、供销社等部门,针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市场领域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稳步有序的开展“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净化了市场经营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呼伦贝尔市某医院超出政府指导价收取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案
2019年8月12日,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对某医院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医院在2017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14.18万元,罚款471.27万元,罚没款合计785.45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未执行政府定价案
2020年3月31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对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的转供电收费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某物业公司在2018年至2019年度向某商业楼转供电终端用户供电并代收电费,未执行政府定价规定,双方合同约定电价高于政府定价,两年总计多收电费38.28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的不执行政府定价违法行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的电费38.28万元并处罚款114.85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玻璃销售有限公司经营冒用认证标志玻璃案
2020年4月10日,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呼伦贝尔某玻璃销售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冒用认证标志玻璃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3C强制性认证证书,擅自在加工的玻璃上印制“CCC”强制性认证标志。自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将印有“CCC”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玻璃提供给相关建设工程和装修工程使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已加工还未销售的玻璃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构成冒用认证标志违法经营行为。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冒用认证标志的玻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合计人民币49.98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白酒虚假宣传案
2020年1月12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某酒业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白酒涉嫌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利用其用粮食加工生产的库存原酒和从黑龙江某酒业有限公司购进的玉米散装白酒,将水净化后添加到上述白酒中降度处理,用于灌装印制有“纯粮酿造无勾兑零添加”字样标签的桶装和瓶装酒,当事人的生产加工工艺不符合其宣传的固态发酵法酿酒流程,属于液态勾兑白酒工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6万元的处罚决定。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实施价格欺诈行为案
2020年4月13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赤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处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进行商品房销售中涉嫌存在虚构原价和虚假优惠折扣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0月26日在新城区国际会展中心进行的开盘售楼活动中,与部分认购人签订认购书时超出公示价格虚构销售原价并在虚构认购总价的基础上,规定不同的付款方式执行不同的折扣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36.5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疗机械有限公司哄抬口罩价格案
2020年2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对某医疗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月份从山东省临沂市某工业园购进KM95防护口罩29000个,将其中的14400个口罩以每个15.5元的价格销售给某健康用品有限公司。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规定,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9万元,罚款24.1万元,罚没款合计30万元的处罚决定。
兴安盟科右前旗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0年5月15日,根据举报线索,兴安盟科右前旗市场监管局对乌兰浩特市某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互联网注册的单位公众号上宣传公司简介时称该粮油工业集团是国家级和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当事人无法提供其获得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兴安盟科右前旗市场监
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处罚决定。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和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违约责任案
2020年5月14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售楼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未公示正在销售的房屋销售单价和销售总价,执法人员在现场提取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没有规定甲方的违约责任,只规定了乙方的违约责任。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月17日开始对其公司商品房进行销售,在对外销售的过程中,未对其中的201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另外,当事人和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没有规定自己的违约责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1万元的处罚决定。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0年5月14日,根据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案件移送函,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该分公司话务人员正使用 “招生话术”材料对有考取消防工程师、执业药师、法律资格意愿的人员进行电话招生,宣称该公司消防工程师主讲老师都是参加往年相关考试命题和阅卷的老师;本公司被评定为中国教育培训行业前三十强;内定了50个直取证书的名额等宣传用语,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招生话术”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处罚决定。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案
2020年5月25日,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局对某加油站销售的0#车用柴油进行抽样监督检查并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放弃复检。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7万元,罚款10.15万元,罚没款合计11.33万元的处罚决定。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0年7月24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赤峰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营销业务室工作人员正在拨打电话,每名工作人员面前的办公桌上摆放着数量不等的印有购房人信息的电子表格打印纸,表格内容包括楼盘名称、楼房号、电话号码、购房人姓名及该公司工作人员拨打电话的备注信息,执法人员当场收缴记录有个人信息的电子表格114份,总计约2000多条个人信息以及电话营销话务话术脚本共计16页。当事人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推销公司业务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将此案移送赤峰市公安局。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店用品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案
2020年2月3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东河区某酒店用品批发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经营假冒“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查,当事人2019年10月从山东临沂某劳保市场以9450元的价格购进20件,每件500包,共计10000包“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经鉴定均为假冒“飘安”商标口罩。2020年1月24日至26日期间,共售出19件零100包,库存400包,销售金额为52200元,非法获利4275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6万元的处罚决定。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2019年8月12日,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对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从2019年1月份开始至6月份进行汽车销售时,要求贷款购车的消费者缴纳金融服务费,用于为客户办理购车贷款、收集上传客户材料时的人工费、服务费等。当事人与某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当事人为客户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行为是其应承担的应尽义务,在合作中,某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已经向当事人支付了相应的劳务报酬,而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当事人却向消费者隐瞒了其已收取相关服务费的事实。当事人隐瞒汽车交易相关信息,向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人民币14.13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殷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0年5月26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殷某经销的8种某品牌白酒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涉嫌违法白酒依法进行了查封扣押。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涉案白酒进行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扎兰屯市价格认证中心对涉案假冒白酒评估价格为13.2万元。经查,当事人殷某经销的假冒白酒购自于哈尔滨市某批发市场,未索要发票,截止执法人员查获时,当事人已售出白酒货值金额1.28万元。2020年8月5日,扎兰屯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扎兰屯市公安局。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提供便利条件案
2020年10月20日,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市场监管局配合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食药支队对察右后旗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生产厂区进行联合检查,在生产车间内发现有中频炉、连铸机、废钢铁等生产设备及生产加工的产品钢坯,经内蒙古自治区冶金研究院专家鉴定,涉案钢坯属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地条钢”。经查,察右后旗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为乌兰察布某钢材有限公司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提供厂房、设备及水电,乌兰察布某钢材有限公司向察右后旗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支付300元/吨的费用,共计收取费用4.434万元。当事人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3.3万元的处罚决定。
(名城早报记者宋彦慧)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呼伦贝尔市某医院超出政府指导价收取医疗服务项目费用案
2019年8月12日,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对某医院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医院在2017年4月8日至2019年7月31日期间存在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医疗服务项目费用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和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标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14.18万元,罚款471.27万元,罚没款合计785.45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未执行政府定价案
2020年3月31日,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对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公司的转供电收费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某物业公司在2018年至2019年度向某商业楼转供电终端用户供电并代收电费,未执行政府定价规定,双方合同约定电价高于政府定价,两年总计多收电费38.28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规定的不执行政府定价违法行为,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作出责令当事人退还多收的电费38.28万元并处罚款114.85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玻璃销售有限公司经营冒用认证标志玻璃案
2020年4月10日,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呼伦贝尔某玻璃销售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冒用认证标志玻璃行为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未取得3C强制性认证证书,擅自在加工的玻璃上印制“CCC”强制性认证标志。自2018年10月至2020年4月,将印有“CCC”强制性认证标志的玻璃提供给相关建设工程和装修工程使用,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已加工还未销售的玻璃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构成冒用认证标志违法经营行为。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生产冒用认证标志的玻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合计人民币49.98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白酒虚假宣传案
2020年1月12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某酒业有限公司执法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白酒涉嫌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利用其用粮食加工生产的库存原酒和从黑龙江某酒业有限公司购进的玉米散装白酒,将水净化后添加到上述白酒中降度处理,用于灌装印制有“纯粮酿造无勾兑零添加”字样标签的桶装和瓶装酒,当事人的生产加工工艺不符合其宣传的固态发酵法酿酒流程,属于液态勾兑白酒工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6万元的处罚决定。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实施价格欺诈行为案
2020年4月13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执法人员在赤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处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进行商品房销售中涉嫌存在虚构原价和虚假优惠折扣的违法行为。经查,当事人于2019年10月26日在新城区国际会展中心进行的开盘售楼活动中,与部分认购人签订认购书时超出公示价格虚构销售原价并在虚构认购总价的基础上,规定不同的付款方式执行不同的折扣率。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的相关规定,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36.5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医疗机械有限公司哄抬口罩价格案
2020年2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对某医疗机械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月份从山东省临沂市某工业园购进KM95防护口罩29000个,将其中的14400个口罩以每个15.5元的价格销售给某健康用品有限公司。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规定,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5.9万元,罚款24.1万元,罚没款合计30万元的处罚决定。
兴安盟科右前旗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0年5月15日,根据举报线索,兴安盟科右前旗市场监管局对乌兰浩特市某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在互联网注册的单位公众号上宣传公司简介时称该粮油工业集团是国家级和内蒙古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当事人无法提供其获得国家级或自治区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兴安盟科右前旗市场监
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处罚决定。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商品房未明码标价和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违约责任案
2020年5月14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售楼部执法检查中发现,该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未公示正在销售的房屋销售单价和销售总价,执法人员在现场提取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没有规定甲方的违约责任,只规定了乙方的违约责任。经查,当事人于2020年1月17日开始对其公司商品房进行销售,在对外销售的过程中,未对其中的201套商品房进行明码标价。另外,当事人和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中没有规定自己的违约责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和《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1万元的处罚决定。
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虚假宣传案
2020年5月14日,根据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管局案件移送函,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管局对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进行了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该分公司话务人员正使用 “招生话术”材料对有考取消防工程师、执业药师、法律资格意愿的人员进行电话招生,宣称该公司消防工程师主讲老师都是参加往年相关考试命题和阅卷的老师;本公司被评定为中国教育培训行业前三十强;内定了50个直取证书的名额等宣传用语,但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招生话术”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关于虚假宣传的规定,赤峰市松山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20万元的处罚决定。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柴油案
2020年5月25日,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局对某加油站销售的0#车用柴油进行抽样监督检查并送法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并放弃复检。当事人销售不合格车用柴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7万元,罚款10.15万元,罚没款合计11.33万元的处罚决定。
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2020年7月24日,赤峰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赤峰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营销业务室工作人员正在拨打电话,每名工作人员面前的办公桌上摆放着数量不等的印有购房人信息的电子表格打印纸,表格内容包括楼盘名称、楼房号、电话号码、购房人姓名及该公司工作人员拨打电话的备注信息,执法人员当场收缴记录有个人信息的电子表格114份,总计约2000多条个人信息以及电话营销话务话术脚本共计16页。当事人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推销公司业务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行为,赤峰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将此案移送赤峰市公安局。
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酒店用品批发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口罩案
2020年2月3日,包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东河区某酒店用品批发部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经营假冒“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经查,当事人2019年10月从山东临沂某劳保市场以9450元的价格购进20件,每件500包,共计10000包“飘安”牌一次性医用口罩,经鉴定均为假冒“飘安”商标口罩。2020年1月24日至26日期间,共售出19件零100包,库存400包,销售金额为52200元,非法获利4275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包头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6万元的处罚决定。
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
2019年8月12日,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对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该汽车销售服务公司从2019年1月份开始至6月份进行汽车销售时,要求贷款购车的消费者缴纳金融服务费,用于为客户办理购车贷款、收集上传客户材料时的人工费、服务费等。当事人与某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合作协议》,明确约定当事人为客户办理汽车消费贷款的行为是其应承担的应尽义务,在合作中,某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已经向当事人支付了相应的劳务报酬,而在汽车销售过程中,当事人却向消费者隐瞒了其已收取相关服务费的事实。当事人隐瞒汽车交易相关信息,向消费者收取金融服务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巴彦淖尔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没款人民币14.13万元的处罚决定。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殷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2020年5月26日,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殷某经销的8种某品牌白酒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涉嫌违法白酒依法进行了查封扣押。经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和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涉案白酒进行鉴定,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扎兰屯市价格认证中心对涉案假冒白酒评估价格为13.2万元。经查,当事人殷某经销的假冒白酒购自于哈尔滨市某批发市场,未索要发票,截止执法人员查获时,当事人已售出白酒货值金额1.28万元。2020年8月5日,扎兰屯市场监管局已将该案移送扎兰屯市公安局。
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产品提供便利条件案
2020年10月20日,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市场监管局配合乌兰察布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食药支队对察右后旗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生产厂区进行联合检查,在生产车间内发现有中频炉、连铸机、废钢铁等生产设备及生产加工的产品钢坯,经内蒙古自治区冶金研究院专家鉴定,涉案钢坯属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地条钢”。经查,察右后旗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为乌兰察布某钢材有限公司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提供厂房、设备及水电,乌兰察布某钢材有限公司向察右后旗某精密铸件有限公司支付300元/吨的费用,共计收取费用4.434万元。当事人为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乌兰察布市察右后旗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13.3万元的处罚决定。
(名城早报记者宋彦慧)
今日农历十五|把【六字大明咒 】法布施出去,积累无上功德 回给虚空法界一切苦难众生!
六字大明咒又称:万咒之王、观音心咒、观世音菩萨六字大明咒、六字大明陀罗尼。此咒又为一切咒之心,所以又叫大悲心咒,为大乘之精纯。此咒即是观世音菩萨的微妙本心,久远劫前,观音菩萨自己就是持此咒而修行成佛的,佛名正法明如来。
唵、嘛、呢、叭、咪、吽,每个字所代表的意义都是不同的,但是每个字都代表无尽功德大利,即使你只修炼其中一两个字,也会得到很大功德。
唵为白色,象征本尊之智慧,属于禅定波罗蜜多,能除傲慢心;
嘛为绿色,象征本尊之慈心,属于忍辱波罗蜜多,能除嫉妒心;
呢为黄色,象征本尊之身、口、意、事业、功德,能除贪欲心;
叭为蓝色,象征本尊之大乐,属于布施波罗蜜多,能除愚痴心;
咪为红色,象征本尊之大乐,属于布施波罗蜜多,能除吝啬心;
吽为黑色,象征本尊之悲心,属于精进波罗蜜多,能除瞋恚心。
六字真言的奥秘
唵 :乃佛之智慧,断傲慢与执着,除天界之生死苦。
嘛 :乃佛之慈心,断心中忌妒,除斗争之苦。
呢 :乃佛之身口意、事业,断无明及贪欲心,除生老病死贫苦之灾。
叭 :乃佛之功德,净除愚痴,除畜生役使苦。
咪 :乃佛之大乐,断吝啬之心,断除闇哑饥渴苦,永不堕入畜牲饿鬼道。
吽 :乃佛之悲心,熄灭三界众生的仇恨,净除嗔恨心,断除热寒苦。
持诵六字大明咒
能消除四百零四种疾病
唵 :能消除四大共同引发之疾病。
嘛 :能消除热病。
呢 :能消除风病。
叭 :能消除涎病。
咪 :能消除寒病。
吽 :能消除胆病;如是能遣除一切疾病。
诵持六字真言33大功德:
1.此六字大明陀罗尼,是观自在菩萨摩诃萨微妙本心,若有知是微妙本心,即知解脱。
2.若有人以此六字大明陀罗尼,身中项上戴持者。善男子!若有得见是戴持之人,则同见于金刚之身;又如见于舍利窣堵波,又如见于如来,又如见于具一俱胝智慧者。
3.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依法念此六字大明陀罗尼,是人得无尽辩才,得清净智聚,得大慈悲。
4.如是之人得具六波罗蜜多圆满功德,是人得天转轮灌顶,是人于其口中所出之气触他人身,所触之人发起慈心,离诸瞋毒,当得不退转菩萨,速疾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5.若此戴持之人,以手触于余人之身,蒙所触者,是人速得菩萨之位;若是戴持之人,见其男子、女人、童男、童女,乃至异类诸有情身,如是得所见者,悉皆速得菩萨之位。
6.如是受持六字大明咒之人,永不受生老病死苦爱别离苦,而得不可思议相应念诵。
7.若得彼(六字大明咒)者,不可思议无量禅定相应,即同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入解脱门、见涅盘地;贪瞋永灭、法藏圆满;破坏五趣轮回、净诸地狱;断除烦恼、救度傍生;圆满法味一切智智、演说无尽。
8.若有人书写此六字大明陀罗尼者,则同书写八万四千法藏而无有异。
9.若有人以天金宝,造作如微尘数如来.应.正等觉形象。如是作已,而于一日庆赞供养,所获果报不如书写此六字大明陀罗尼中一字所获果报功德,不可思议善住解脱。
10.此六字大明王陀罗尼难得值遇,如彼金刚不可破坏,如见无上智如无尽智,如如来清净智,如入无上解脱,远离贪瞋痴轮回苦恼,如禅解脱三摩地三摩钵底,如入一切法,而于恒时圣众爱乐。
11.持诵六字大明咒之人,没有贫富、男女、老幼之分,皆可使七代祖先超升解脱。
12.不单口唱此明咒始有功德,即着于身、持于手、蒙于家,亦得解脱生死之因。
13.藏传多记载将此明咒书写于长布片,藏于经筒,称为法 轮;一般以手转,或一风车、水车之力转之,称为转法 轮,可了脱生死轮回之苦。也有书于旗旆,飘扬空中,或见于碑者。
14.经上说,世尊于所有微尘皆能数其数量,若有念此六字大明陀罗尼一遍,所获功德世尊不能数其数量。
15.虽然世尊能以神力将十二年间降两之雨滴数一一算出,然而对于念一次六字大明咒之功德利益却不能数其数量。
16.此世界之河川,及海洋之水滴可以尽数,然念一次六字大明咒之功德利益,依然数不尽。
17.虽然宇宙及须弥山之原子可以尽数,念一次六字大明咒之功德利益不能数尽。
18.持六字大明咒,对于病苦、刑罚、非时死之恐惧可以消除,寿命增长,福德增加,财富充盈。
19.即使命终之时,通往下道诸门亦得而封闭,得以人、天之神受生,接触佛法,具足自由及机缘来修法。
20.持咒者之气息触及他人,他人最终亦得证果。
21.任何来生均得高贵外形,语调和雅,门第尊贵,并具有诸种美德,例如得入禅定深境、长寿,善于从事利生事业,门徒众多,财富,智慧,所求满愿,并因深信诸如来而得为佛子。
22.六字大明咒可封闭六道轮回之门,亦可超越世间的成就,同时为成就日后的佛果铺路,达到不退转之心。
23.如果将亡之人能闻六字明咒,或持向尸体或骨骸,该人之意识即刻由下道之中得到解脱,往生上道,终得证果。如是此明咒之功德利益不可胜数。
24.受持六字大明咒者的身体疾病及障碍将会被净除;所造的语业被净化,种下妙音的种子;所有意念之无明、愚痴将被净除,得到佛菩萨智慧的加持。
25.受持六字大明咒者若精进的修持,可将凡夫之身口意转化成佛菩萨之金刚身口意,甚至可将肉身修练出舍利子。
26.受持六字大明咒者,甚至只念诵一遍明咒,亦可获得无量智慧,最终将升起慈悲心,且圆满六度波罗密;更将生为转轮圣王,达到不会退转的菩萨境界以至开悟。
27.凡有人或非人「见、闻、觉、受」(看见、听到、忆念、触及)到六字大明咒,他即刻种下成佛菩萨的因。
28.六字大明咒之咒印功德利益:一、降魔;二、治病;三、免劫;四、各种成就;五、去障;六、登佛位。
29.此六字大明咒于大乘中,最上精纯微妙。
30.此六字大明王难得值遇,但念一遍是人当得一切如来以衣服、饮食、汤药及座卧等资具一切供养。
31.若有得此六字大明王陀罗尼者,是人贪、瞋、痴三毒不能染污,犹如紫磨金宝,尘垢不可染着。
32.此六字大明陀罗尼,若有戴持在身中者,是人亦不染着贪瞋痴病。
33.六字大明咒可去除无始以来的业障,且如同诸佛菩萨亲临灌顶。
嗡嘛呢叭咪吽
六字大明咒又称:万咒之王、观音心咒、观世音菩萨六字大明咒、六字大明陀罗尼。此咒又为一切咒之心,所以又叫大悲心咒,为大乘之精纯。此咒即是观世音菩萨的微妙本心,久远劫前,观音菩萨自己就是持此咒而修行成佛的,佛名正法明如来。
唵、嘛、呢、叭、咪、吽,每个字所代表的意义都是不同的,但是每个字都代表无尽功德大利,即使你只修炼其中一两个字,也会得到很大功德。
唵为白色,象征本尊之智慧,属于禅定波罗蜜多,能除傲慢心;
嘛为绿色,象征本尊之慈心,属于忍辱波罗蜜多,能除嫉妒心;
呢为黄色,象征本尊之身、口、意、事业、功德,能除贪欲心;
叭为蓝色,象征本尊之大乐,属于布施波罗蜜多,能除愚痴心;
咪为红色,象征本尊之大乐,属于布施波罗蜜多,能除吝啬心;
吽为黑色,象征本尊之悲心,属于精进波罗蜜多,能除瞋恚心。
六字真言的奥秘
唵 :乃佛之智慧,断傲慢与执着,除天界之生死苦。
嘛 :乃佛之慈心,断心中忌妒,除斗争之苦。
呢 :乃佛之身口意、事业,断无明及贪欲心,除生老病死贫苦之灾。
叭 :乃佛之功德,净除愚痴,除畜生役使苦。
咪 :乃佛之大乐,断吝啬之心,断除闇哑饥渴苦,永不堕入畜牲饿鬼道。
吽 :乃佛之悲心,熄灭三界众生的仇恨,净除嗔恨心,断除热寒苦。
持诵六字大明咒
能消除四百零四种疾病
唵 :能消除四大共同引发之疾病。
嘛 :能消除热病。
呢 :能消除风病。
叭 :能消除涎病。
咪 :能消除寒病。
吽 :能消除胆病;如是能遣除一切疾病。
诵持六字真言33大功德:
1.此六字大明陀罗尼,是观自在菩萨摩诃萨微妙本心,若有知是微妙本心,即知解脱。
2.若有人以此六字大明陀罗尼,身中项上戴持者。善男子!若有得见是戴持之人,则同见于金刚之身;又如见于舍利窣堵波,又如见于如来,又如见于具一俱胝智慧者。
3.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依法念此六字大明陀罗尼,是人得无尽辩才,得清净智聚,得大慈悲。
4.如是之人得具六波罗蜜多圆满功德,是人得天转轮灌顶,是人于其口中所出之气触他人身,所触之人发起慈心,离诸瞋毒,当得不退转菩萨,速疾证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5.若此戴持之人,以手触于余人之身,蒙所触者,是人速得菩萨之位;若是戴持之人,见其男子、女人、童男、童女,乃至异类诸有情身,如是得所见者,悉皆速得菩萨之位。
6.如是受持六字大明咒之人,永不受生老病死苦爱别离苦,而得不可思议相应念诵。
7.若得彼(六字大明咒)者,不可思议无量禅定相应,即同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入解脱门、见涅盘地;贪瞋永灭、法藏圆满;破坏五趣轮回、净诸地狱;断除烦恼、救度傍生;圆满法味一切智智、演说无尽。
8.若有人书写此六字大明陀罗尼者,则同书写八万四千法藏而无有异。
9.若有人以天金宝,造作如微尘数如来.应.正等觉形象。如是作已,而于一日庆赞供养,所获果报不如书写此六字大明陀罗尼中一字所获果报功德,不可思议善住解脱。
10.此六字大明王陀罗尼难得值遇,如彼金刚不可破坏,如见无上智如无尽智,如如来清净智,如入无上解脱,远离贪瞋痴轮回苦恼,如禅解脱三摩地三摩钵底,如入一切法,而于恒时圣众爱乐。
11.持诵六字大明咒之人,没有贫富、男女、老幼之分,皆可使七代祖先超升解脱。
12.不单口唱此明咒始有功德,即着于身、持于手、蒙于家,亦得解脱生死之因。
13.藏传多记载将此明咒书写于长布片,藏于经筒,称为法 轮;一般以手转,或一风车、水车之力转之,称为转法 轮,可了脱生死轮回之苦。也有书于旗旆,飘扬空中,或见于碑者。
14.经上说,世尊于所有微尘皆能数其数量,若有念此六字大明陀罗尼一遍,所获功德世尊不能数其数量。
15.虽然世尊能以神力将十二年间降两之雨滴数一一算出,然而对于念一次六字大明咒之功德利益却不能数其数量。
16.此世界之河川,及海洋之水滴可以尽数,然念一次六字大明咒之功德利益,依然数不尽。
17.虽然宇宙及须弥山之原子可以尽数,念一次六字大明咒之功德利益不能数尽。
18.持六字大明咒,对于病苦、刑罚、非时死之恐惧可以消除,寿命增长,福德增加,财富充盈。
19.即使命终之时,通往下道诸门亦得而封闭,得以人、天之神受生,接触佛法,具足自由及机缘来修法。
20.持咒者之气息触及他人,他人最终亦得证果。
21.任何来生均得高贵外形,语调和雅,门第尊贵,并具有诸种美德,例如得入禅定深境、长寿,善于从事利生事业,门徒众多,财富,智慧,所求满愿,并因深信诸如来而得为佛子。
22.六字大明咒可封闭六道轮回之门,亦可超越世间的成就,同时为成就日后的佛果铺路,达到不退转之心。
23.如果将亡之人能闻六字明咒,或持向尸体或骨骸,该人之意识即刻由下道之中得到解脱,往生上道,终得证果。如是此明咒之功德利益不可胜数。
24.受持六字大明咒者的身体疾病及障碍将会被净除;所造的语业被净化,种下妙音的种子;所有意念之无明、愚痴将被净除,得到佛菩萨智慧的加持。
25.受持六字大明咒者若精进的修持,可将凡夫之身口意转化成佛菩萨之金刚身口意,甚至可将肉身修练出舍利子。
26.受持六字大明咒者,甚至只念诵一遍明咒,亦可获得无量智慧,最终将升起慈悲心,且圆满六度波罗密;更将生为转轮圣王,达到不会退转的菩萨境界以至开悟。
27.凡有人或非人「见、闻、觉、受」(看见、听到、忆念、触及)到六字大明咒,他即刻种下成佛菩萨的因。
28.六字大明咒之咒印功德利益:一、降魔;二、治病;三、免劫;四、各种成就;五、去障;六、登佛位。
29.此六字大明咒于大乘中,最上精纯微妙。
30.此六字大明王难得值遇,但念一遍是人当得一切如来以衣服、饮食、汤药及座卧等资具一切供养。
31.若有得此六字大明王陀罗尼者,是人贪、瞋、痴三毒不能染污,犹如紫磨金宝,尘垢不可染着。
32.此六字大明陀罗尼,若有戴持在身中者,是人亦不染着贪瞋痴病。
33.六字大明咒可去除无始以来的业障,且如同诸佛菩萨亲临灌顶。
嗡嘛呢叭咪吽
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管理部门联合约谈了蚂蚁集团。金融管理部门将以此为根本遵循,依法依规监管金融市场主体,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约束资本无序扩张,维护公平竞争和金融市场秩序。
蚂蚁集团成立以来,在发展金融科技、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普惠性方面发挥了创新作用。作为金融科技和平台经济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蚂蚁集团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将企业发展融入到国家发展大局中,必须切实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约谈的主要内容:
四大问题:
- 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
- 法律意识淡漠,藐视监管合规要求,存在违规监管套利行为;
- 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排斥同业经营者;
-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消费者投诉等。
5大整改要求:
回归支付本源,提升交易透明度,严禁不正当竞争。
依法持牌、合法合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保护个人数据隐私。
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确保资本充足、关联交易合规。
完善公司治理,按审慎监管要求严格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活动。
依法合规开展证券基金业务,强化证券类机构治理,合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蚂蚁集团成立以来,在发展金融科技、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普惠性方面发挥了创新作用。作为金融科技和平台经济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企业,蚂蚁集团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必须将企业发展融入到国家发展大局中,必须切实承担企业社会责任。
约谈的主要内容:
四大问题:
- 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
- 法律意识淡漠,藐视监管合规要求,存在违规监管套利行为;
- 利用市场优势地位排斥同业经营者;
- 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发消费者投诉等。
5大整改要求:
回归支付本源,提升交易透明度,严禁不正当竞争。
依法持牌、合法合规经营个人征信业务,保护个人数据隐私。
依法设立金融控股公司,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确保资本充足、关联交易合规。
完善公司治理,按审慎监管要求严格整改违规信贷、保险、理财等金融活动。
依法合规开展证券基金业务,强化证券类机构治理,合规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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