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连续搓麻将六七小时突发中风#【连续搓麻将六七小时,他突发中风被紧急送医!有医院10天接诊近30例】“胡了!”心情大好的陈先生(化名)推倒手中麻将牌,想站起来舒展一下身体,可腿却挪不动,半边身子也无力……他被紧急送到浙江省人民医院,结果被诊断为中风(脑梗)。据该院神经内科粗略统计,初一至初十已救治中风患者近30例。
连续畅玩,突发中风
50多岁的陈先生平时就喜欢打麻将。春节长假,陈先生带着小辈去拜年走亲戚。“程序”一走完,他与麻友们迫不及待聚在一起,常常一坐几小时。
这天玩得高兴,中饭也是随便扒拉几口,大家连轴转。事后估算,陈先生及麻友此次打麻将持续大约有六、七个小时。
期间,陈先生感到腿有些发麻,但正在兴头上,他没在意,想着兴许是坐得太久了,待会活动一下就没事。结果几圈麻将打下来,麻木感时有时无,到最后,麻木感变得越来越厉害,手臂也开始发麻,他想站起来活动一下,没想到一站起来就摔倒,麻友们慌了,赶紧把他送到医院。
医生马上给陈先生安排了头颅CT、验血等检查,判断其得了急性脑梗死,发病4.5小时内有机会进行静脉溶栓治疗,这是目前脑梗死急性期治疗最有效的方法。因为陈先生发病时间明确,就医及时,家人商量后选择接受医生的建议进行溶栓治疗,到院不到半小时就用上了溶栓药物。
溶栓后,陈先生的症状逐渐好转,住进病房进一步治疗。
短暂性腿麻是脑梗先兆
浙江省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邵燕琪表示,陈先生一开始的短暂性腿脚麻木症状,就是脑梗的先兆,叫做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俗称“小中风”,是因为缺血的脑组织在较短时间内(通常是数分钟至半小时)恢复血供,使得症状完全恢复。但这种症状往往容易反复发作,约三分之一会变成真正的脑梗,陈先生就是这三分之一的患者。
所以只要出现了偏身无力、麻木等疑似中风症状,即便只有几分钟就完全恢复正常了,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就医,尽早用药,切忌麻痹大意,错失治疗的最佳时机。
“打麻将易造成情绪波动,若原有高血压基础的患者,容易在情绪激动时出现因高血压诱发的血管痉挛,从而继发脑供血不足;加上久坐不动、喝水少,体内的血液流动不畅,血液黏稠度增加,就容易引发缺血性中风——脑梗死。”邵燕琪说,打麻将切不要过于执迷,长时间“沉浸”其中。(潮新闻 记者 吴朝香 通讯员 宋黎胜)
连续畅玩,突发中风
50多岁的陈先生平时就喜欢打麻将。春节长假,陈先生带着小辈去拜年走亲戚。“程序”一走完,他与麻友们迫不及待聚在一起,常常一坐几小时。
这天玩得高兴,中饭也是随便扒拉几口,大家连轴转。事后估算,陈先生及麻友此次打麻将持续大约有六、七个小时。
期间,陈先生感到腿有些发麻,但正在兴头上,他没在意,想着兴许是坐得太久了,待会活动一下就没事。结果几圈麻将打下来,麻木感时有时无,到最后,麻木感变得越来越厉害,手臂也开始发麻,他想站起来活动一下,没想到一站起来就摔倒,麻友们慌了,赶紧把他送到医院。
医生马上给陈先生安排了头颅CT、验血等检查,判断其得了急性脑梗死,发病4.5小时内有机会进行静脉溶栓治疗,这是目前脑梗死急性期治疗最有效的方法。因为陈先生发病时间明确,就医及时,家人商量后选择接受医生的建议进行溶栓治疗,到院不到半小时就用上了溶栓药物。
溶栓后,陈先生的症状逐渐好转,住进病房进一步治疗。
短暂性腿麻是脑梗先兆
浙江省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副主任医师邵燕琪表示,陈先生一开始的短暂性腿脚麻木症状,就是脑梗的先兆,叫做短暂性脑缺血发作,俗称“小中风”,是因为缺血的脑组织在较短时间内(通常是数分钟至半小时)恢复血供,使得症状完全恢复。但这种症状往往容易反复发作,约三分之一会变成真正的脑梗,陈先生就是这三分之一的患者。
所以只要出现了偏身无力、麻木等疑似中风症状,即便只有几分钟就完全恢复正常了,也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就医,尽早用药,切忌麻痹大意,错失治疗的最佳时机。
“打麻将易造成情绪波动,若原有高血压基础的患者,容易在情绪激动时出现因高血压诱发的血管痉挛,从而继发脑供血不足;加上久坐不动、喝水少,体内的血液流动不畅,血液黏稠度增加,就容易引发缺血性中风——脑梗死。”邵燕琪说,打麻将切不要过于执迷,长时间“沉浸”其中。(潮新闻 记者 吴朝香 通讯员 宋黎胜)
【#增设非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为何势在必行#】又有两地表示,将增设非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
据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网站2月21日消息,有浙江网民留言称,建议浙江省增设非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浙江省卫健委表示,在下一步启动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予以考虑,并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子女在老年父母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情况下,每年给予一定天数的照料假。
据澎湃新闻报道,此前,北京市民政局在答复网民关于“增加非独生子女陪护假”的留言时也透露,设立护理假(陪护假)势在必行。
据公开统计,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都已明确设立了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但诚如一些网友对于增设非独生子女陪护假的呼吁,将子女陪护假由独生子女“专享”,上升为面向所有子女的“普惠”,同样有着很高的社会期许和现实需要。此次浙江、北京两地相关部门的回应,也传递出一种官方层面的共识。
众所周知,当前中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而居家养老是我国居民的主流选择,这意味着不管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对于父母的陪护照料,都已愈发成为一种无法回避的刚需。因此,设立惠及所有群体的陪护假,的确“势在必行”。
这背后需要立法思维的转换。根据浙江卫健委的回应,立法设置独生子女陪护假,是“针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父母的奖励保障”。也就是说,子女陪护假最初在立法考量上,只是定位为对独生子女的特殊奖励或者说“优待”。
但从现实来看,社会整体养老负担和护理压力不断上升,通过设立“普惠”式的子女陪护假,让更多人可以在陪护父母上有更多便利,是一种普遍的社会需要。所以,相比只从“奖励保障”角度去审视子女陪护假,立法重新从“普惠保障”角度去推动子女陪护假的升级、扩容,无疑更能体现对社会现实的关照力度。
事实上,这方面也已有部分地方作出了积极探索。像天津、贵州、四川、湖北等多地出台的子女陪护假政策,就将非独生子女也囊括其中。当然,鉴于独生子女群体的相对特殊性,在具体实施上,也可对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假期长度作出区别安排。
像有的地方就明确,独生子女每年累计的陪护假不超过15天,而非独生子女则最多为7天。如此差异化设计,既体现了对独生子女群体的合理倾斜,也兼顾了非独生子女的需要,是一种较稳妥的安排。
不过,推动子女陪护假的升级、扩容,除了需要各地积极探索实施,也有赖于更高层级的立法跟进。目前,国家层面上仍没有法律法规对陪护假作出明确规定,这方面的全国统一立法,或者出台全国性的指导性政策法规来给予地方更多鼓励和敦促,不妨早日提上议程。
其实,去年全国“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专门增加“国家实施陪护假制度”,明确父母单方满65岁,可给其子女每年五到八天陪护假。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一个假期的增设和实施,既关乎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又关乎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这涉及各方面资源和利益合理配置,绝不只是简单地立法跟进就可以“一劳永逸”。
从现实来看,即便是独生子女陪护假,也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落地难”问题。这提醒相关方面,在具体实施保障上,仍要给出更周全的利益协调安排。像对于员工数量多的企业,能否给予相应的税费优待支持,以平衡企业的假期成本,就值得考虑。
无论如何,社会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更多的社会资源向应对老龄化的方向集中是大势所趋。这里面也自然包括一些假期的增设及其配套的资源保障与利益协调机制的完善。(新京报)
据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网站2月21日消息,有浙江网民留言称,建议浙江省增设非独生子女陪护父母假。浙江省卫健委表示,在下一步启动修订《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予以考虑,并鼓励用人单位支持子女在老年父母患病住院或生活不能自理情况下,每年给予一定天数的照料假。
据澎湃新闻报道,此前,北京市民政局在答复网民关于“增加非独生子女陪护假”的留言时也透露,设立护理假(陪护假)势在必行。
据公开统计,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都已明确设立了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但诚如一些网友对于增设非独生子女陪护假的呼吁,将子女陪护假由独生子女“专享”,上升为面向所有子女的“普惠”,同样有着很高的社会期许和现实需要。此次浙江、北京两地相关部门的回应,也传递出一种官方层面的共识。
众所周知,当前中国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而居家养老是我国居民的主流选择,这意味着不管是独生子女,还是非独生子女,对于父母的陪护照料,都已愈发成为一种无法回避的刚需。因此,设立惠及所有群体的陪护假,的确“势在必行”。
这背后需要立法思维的转换。根据浙江卫健委的回应,立法设置独生子女陪护假,是“针对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父母的奖励保障”。也就是说,子女陪护假最初在立法考量上,只是定位为对独生子女的特殊奖励或者说“优待”。
但从现实来看,社会整体养老负担和护理压力不断上升,通过设立“普惠”式的子女陪护假,让更多人可以在陪护父母上有更多便利,是一种普遍的社会需要。所以,相比只从“奖励保障”角度去审视子女陪护假,立法重新从“普惠保障”角度去推动子女陪护假的升级、扩容,无疑更能体现对社会现实的关照力度。
事实上,这方面也已有部分地方作出了积极探索。像天津、贵州、四川、湖北等多地出台的子女陪护假政策,就将非独生子女也囊括其中。当然,鉴于独生子女群体的相对特殊性,在具体实施上,也可对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的假期长度作出区别安排。
像有的地方就明确,独生子女每年累计的陪护假不超过15天,而非独生子女则最多为7天。如此差异化设计,既体现了对独生子女群体的合理倾斜,也兼顾了非独生子女的需要,是一种较稳妥的安排。
不过,推动子女陪护假的升级、扩容,除了需要各地积极探索实施,也有赖于更高层级的立法跟进。目前,国家层面上仍没有法律法规对陪护假作出明确规定,这方面的全国统一立法,或者出台全国性的指导性政策法规来给予地方更多鼓励和敦促,不妨早日提上议程。
其实,去年全国“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建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专门增加“国家实施陪护假制度”,明确父母单方满65岁,可给其子女每年五到八天陪护假。
值得注意的是,任何一个假期的增设和实施,既关乎劳动者权益的维护,又关乎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这涉及各方面资源和利益合理配置,绝不只是简单地立法跟进就可以“一劳永逸”。
从现实来看,即便是独生子女陪护假,也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落地难”问题。这提醒相关方面,在具体实施保障上,仍要给出更周全的利益协调安排。像对于员工数量多的企业,能否给予相应的税费优待支持,以平衡企业的假期成本,就值得考虑。
无论如何,社会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更多的社会资源向应对老龄化的方向集中是大势所趋。这里面也自然包括一些假期的增设及其配套的资源保障与利益协调机制的完善。(新京报)
#快递点老板称全部送货上门可能性不大#【媒体:规定快递上门,并非“万事大吉”】《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情节严重的将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本报今日A2版)
近几年来,快递业的发展速度迅猛,相关方面也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还有《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和《快递循环包装箱》等5项国家标准。此前,一些地方也出台过相关规定,如去年3月施行的《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明确,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当下,有的快递企业坚持将快递送货上门,有的直接将快递投放到快件箱、快递服务站。认可送货上门的用户认为,快递企业的服务行为规范、安全、方便。对将快递投放到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的行为,也有用户认为很方便,毕竟解决了上班后家中没有人接收快递的情况。这些反映出快递企业对用户需求存在众口难调的困境。
此次快递新规,对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送货上门问题,有了统一的规范。众所周知,快递是否送货上门是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难题。门卫自提、菜鸟驿站、便利店代收点、智能快递柜等多途径并存,反映了快递企业在这方面的探索和尝试。用户同意与否,成了快递企业行为是否合规的重要标准之一。新规实行之后,近年来令很多消费者感到不满的“送货上门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不过,新规实施后,不论消费者驾驶车辆,还是在不方便接听电话的工作时间等,快递人员以电话方式征求消费者意见,都可能对消费者形成一定影响。这对熟悉消费者的快递投递员而言,并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可对新投递员或陌生消费者来说,应不应该“送货上门”,什么时间“送货上门”,以及应不应该主动与消费者联系,什么时间与消费者联系,征求消费者的意见,却是个新难题。毕竟,快递企业就快递投放频繁联系消费者,除了影响消费者的情绪,也会加大快递员的工作量,快递员按新规服务导致快递投递成本上升,最终也可能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事实上,快递企业很多,消费者变动频繁,消费者想法或者需求不一,都使快递新规的落地存在一定“悬念”。基于此,各方应及时反馈新规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并进一步探索新服务模式,推动快递相关规定的完善。(扬子晚报)
近几年来,快递业的发展速度迅猛,相关方面也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还有《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和《快递循环包装箱》等5项国家标准。此前,一些地方也出台过相关规定,如去年3月施行的《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明确,快递经营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
当下,有的快递企业坚持将快递送货上门,有的直接将快递投放到快件箱、快递服务站。认可送货上门的用户认为,快递企业的服务行为规范、安全、方便。对将快递投放到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的行为,也有用户认为很方便,毕竟解决了上班后家中没有人接收快递的情况。这些反映出快递企业对用户需求存在众口难调的困境。
此次快递新规,对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送货上门问题,有了统一的规范。众所周知,快递是否送货上门是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难题。门卫自提、菜鸟驿站、便利店代收点、智能快递柜等多途径并存,反映了快递企业在这方面的探索和尝试。用户同意与否,成了快递企业行为是否合规的重要标准之一。新规实行之后,近年来令很多消费者感到不满的“送货上门难”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不过,新规实施后,不论消费者驾驶车辆,还是在不方便接听电话的工作时间等,快递人员以电话方式征求消费者意见,都可能对消费者形成一定影响。这对熟悉消费者的快递投递员而言,并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可对新投递员或陌生消费者来说,应不应该“送货上门”,什么时间“送货上门”,以及应不应该主动与消费者联系,什么时间与消费者联系,征求消费者的意见,却是个新难题。毕竟,快递企业就快递投放频繁联系消费者,除了影响消费者的情绪,也会加大快递员的工作量,快递员按新规服务导致快递投递成本上升,最终也可能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事实上,快递企业很多,消费者变动频繁,消费者想法或者需求不一,都使快递新规的落地存在一定“悬念”。基于此,各方应及时反馈新规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并进一步探索新服务模式,推动快递相关规定的完善。(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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