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纠纷处理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新公司法的要点:
1. 公司类型: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类型。
2. 公司章程: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3. 股东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权和运行规则。
5.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可以进行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但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6. 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散,并进行清算,以清理公司的财产和债务。
公司财产清单
公司财务清单
7. 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如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等,并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法收益权利
8. 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按照合同,每月及时支付各种款项
承担社会责任,五险一金等基本权益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伤害社会等
新公司法的注意事项:
1. 注册资本实缴: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由“认缴制”改为“五年实缴”。公司和财务人员需注意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涉税、股权(资产)划转涉税等问题。
2. 简易减资制度:公司可以按规定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弥补亏损,但不得向股东分配或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股款的义务。
3. 简易注销制度:允许公司进行简易注销,但应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
4. 抽逃资金责任:股东抽逃出资的,应返还抽逃的出资,并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6. 公司治理:公司应关注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和运作,以及董事、监事、高管的职责和义务。
7.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可能需要提前缴纳出资。
8. 国家出资公司:新《公司法》对国家出资公司进行了单独规定,强调了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9. 存量企业调整:对于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经设立的存量企业,需根据规定进行出资期限等方面的调整。
10. 公司类型选择:不同类型的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合伙企业等)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公司类型。
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股东出资不足: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股东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后对公司的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发起人对公司不能成立时的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新公司法的要点:
1. 公司类型:公司法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公司类型。
2. 公司章程: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3. 股东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 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权和运行规则。
5. 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公司可以进行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重大事项,但需要符合一定的程序和条件。
6. 公司解散和清算:公司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散,并进行清算,以清理公司的财产和债务。
公司财产清单
公司财务清单
7. 股东权益保护:公司法规定了股东的权利,如资产收益权、参与重大决策权、选择管理者权等,并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合法收益权利
8. 公司的社会责任:公司应当承担社会责任,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按照合同,每月及时支付各种款项
承担社会责任,五险一金等基本权益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不伤害社会等
新公司法的注意事项:
1. 注册资本实缴:新《公司法》将注册资本由“认缴制”改为“五年实缴”。公司和财务人员需注意非货币性资产投资涉税、股权(资产)划转涉税等问题。
2. 简易减资制度:公司可以按规定通过减少注册资本的方式弥补亏损,但不得向股东分配或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股款的义务。
3. 简易注销制度:允许公司进行简易注销,但应确保符合相关条件和程序。
4. 抽逃资金责任:股东抽逃出资的,应返还抽逃的出资,并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 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股权、债权等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6. 公司治理:公司应关注董事会、监事会的设置和运作,以及董事、监事、高管的职责和义务。
7.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在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可能需要提前缴纳出资。
8. 国家出资公司:新《公司法》对国家出资公司进行了单独规定,强调了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
9. 存量企业调整:对于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经设立的存量企业,需根据规定进行出资期限等方面的调整。
10. 公司类型选择:不同类型的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合伙企业等)有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公司类型。
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股东出资不足: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 股东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返还出资本息、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瑕疵出资股权转让后对公司的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发起人对公司不能成立时的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儿童健康守护者计划# 为什么有些种类的疫苗免费,有些自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可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两类。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常见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有:水痘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流感疫苗、轮状病毒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疫苗可分为免疫规划疫苗和非免疫规划疫苗两类。免疫规划疫苗是指居民应当按照政府的规定接种的疫苗,由政府免费提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非免疫规划疫苗是指由居民自愿接种的其他疫苗。常见的非免疫规划疫苗有:水痘疫苗、肺炎球菌疫苗、流感疫苗、轮状病毒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结合疫苗等。
根据中国的劳动法规定,企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员工经济补偿。以下是关于经济补偿的一些基本规定:
1. **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因自身原因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通常是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不满一年的部分按比例支付。
2. **额外补偿**:如果员工在合同到期前被解除合同,且合同中规定了通知期限,而企业未提前通知或通知期不足,需要支付额外的补偿,这通常称为“代通知金”。
3. **年终奖**:如果员工在企业工作至年底,还应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的年终奖。
4. **社会保险**:企业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月。
5. **加班费**:如果员工有未结清的加班费,企业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
6. **年假**:如果员工有未休完的年假,企业应根据员工本人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7. **竞业限制补偿**:如果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且企业要求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企业应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8. **未付工资**:企业应支付员工所有应付而未付的工资。
9. **经济补偿金的税收**:根据中国税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在一定额度内可能享受免税优惠。
员工在收到裁员通知后,应仔细检查企业提供的补偿方案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权要求与企业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员工保留与工作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解除合同的通知书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请记得,这些建议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可能因个案而异。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将提供更准确和个性化的建议。希望这些建议能对你有所帮助。
#广进##裁员#
1. **经济补偿金**:如果企业因自身原因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通常是员工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不满一年的部分按比例支付。
2. **额外补偿**:如果员工在合同到期前被解除合同,且合同中规定了通知期限,而企业未提前通知或通知期不足,需要支付额外的补偿,这通常称为“代通知金”。
3. **年终奖**:如果员工在企业工作至年底,还应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或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的年终奖。
4. **社会保险**:企业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至劳动合同解除之月。
5. **加班费**:如果员工有未结清的加班费,企业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
6. **年假**:如果员工有未休完的年假,企业应根据员工本人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7. **竞业限制补偿**:如果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且企业要求员工履行竞业限制义务,企业应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
8. **未付工资**:企业应支付员工所有应付而未付的工资。
9. **经济补偿金的税收**:根据中国税法的相关规定,经济补偿金在一定额度内可能享受免税优惠。
员工在收到裁员通知后,应仔细检查企业提供的补偿方案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权要求与企业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寻求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建议员工保留与工作相关的所有文件和记录,包括劳动合同、工资条、解除合同的通知书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证据使用。
请记得,这些建议是基于一般情况下的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可能因个案而异。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将提供更准确和个性化的建议。希望这些建议能对你有所帮助。
#广进##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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