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孩子骑共享电动车酿事故致他人一级精神伤残,父母被判赔110余万元】事发河南洛阳,事故发生时,12岁的小萧使用父亲萧先生的账号,扫码开锁了一辆共享电动车。在骑行过程中,小萧未遵守交通规则逆向行驶,与驾驶两轮电动车且未戴头盔的夏女士相撞,造成两车受损、夏女士受伤。经事故责任认定,小萧负该事故主要责任,夏女士负该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夏女士先后在5家医院接受治疗。司法鉴定机构于2023年7月18日出具的鉴定结果显示,夏女士因脑外伤导致精神障碍,属于一级精神伤残,即完全失去生活自理能力。另一方面,小萧的父母已于2017年办理离婚登记,小萧由父亲抚养。
法院审理认为,相关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车须年满16周岁。故共享电动车所有公司和保险公司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成立;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实际情况,依法认定小萧承担本次事故60%的民事赔偿责任。小萧的父母虽然已经离婚,但其与孩子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故依法判决小萧的父母赔偿夏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0余万元。(洛阳晚报)https://t.cn/A6HUAXzq
法院审理认为,相关法律规定,驾驶电动车须年满16周岁。故共享电动车所有公司和保险公司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成立;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及实际情况,依法认定小萧承担本次事故60%的民事赔偿责任。小萧的父母虽然已经离婚,但其与孩子的关系并不因离婚而消除。故依法判决小萧的父母赔偿夏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0余万元。(洛阳晚报)https://t.cn/A6HUAXzq
岭东交警“零点行动”:严查严处货车交通违法行为
为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岭东交警大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警力在辖区持续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零点行动”,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中,岭东交警大队综合研判,周密部署,各中队紧密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认真分析研判超载货车运行规律,在交通要塞、进出城区主要通道、国省道等交通要道加大警力部署。成立流动巡逻小分队,重点加大对白天重点时段等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高发、违法乱象突出等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有效提升执法管控效能。
编辑人:高明
审核人:程维国
为严厉打击货车超限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连日来,岭东交警大队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组织警力在辖区持续开展货车超限超载专项整治“零点行动”,全力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中,岭东交警大队综合研判,周密部署,各中队紧密配合,形成整治合力,认真分析研判超载货车运行规律,在交通要塞、进出城区主要通道、国省道等交通要道加大警力部署。成立流动巡逻小分队,重点加大对白天重点时段等重点时段和事故多发高发、违法乱象突出等重点路段的巡逻检查频次和密度,有效提升执法管控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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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行动# 近日,房山交通支队万宁大队安监民警深入城关街道府东里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民警依托交通安全“七进”工作机制,积极深入社区居委会对工作人员、交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展开“一盔一带”、“五不一戴”宣教活动。通过讲解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发放宣传海报等形式营造宣传氛围;对上下班工作人员、外卖人员、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酒驾、违规骑行带人、不按导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详细分析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指出常见交通违法的危害,以案析理,通过入脑入心的方式提醒大家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意义,进一步认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确保广大群众出行安全。#法润平安文明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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