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反对小区加梯3年后后悔想补钱拿乘梯权#】最近,市民许女士向我们反映,她在杨浦区国和二村有一套房子,3年前楼栋征询加梯时,她因为个人原因并未答应加梯。可是今年,许女士改变了想法,希望申请补交加梯费用,不想却遇到了不小的难题。
此前未同意加梯,装好以后还有后悔药吗?
许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这套房屋位于4楼,长期出租。2021年,所在楼栋征询加梯,许女士当时被告知需支付分摊资金约为4万多元,而同小区其它楼层有住户仅需支付1.5-2万元,许女士觉得价格落差大,再加之自己本打算出售房屋,因此当时并未同意,此后再未收到关于加梯的任何进展信息。
不久前,许女士回到小区交接租赁事宜,发现加梯工程已完毕。考虑到房子未卖,老两口未来也想在此养老,于是许女士提出,希望通过补交出资获得乘梯权。但却遇到了不小的难题。
首先就来自于楼道居民的意愿,徐女士表示,她先咨询了居委会,得到的答复是需要这幢楼里出资电梯的人同意才能加入。
其次,双方在补交款项数额及依据上,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许女士从楼组长处获知,此前4楼需支付的分摊资金最终为2.1万元(非最早通知的4万元),但如今被告知已经不能再按2.1万元支付。
“(楼组长)说我一个人决定不了,要去跟当时垫付了我2.1万份额的这些居民商量再告诉我价格。中午的时候又回我一个电话说3万元,我说可以支付3万元,但包含了哪些费用,这个时候电话没挂,我就听到里面有人说,这个价格是看在老邻居的份上给你的,你再讨价还价,出钱也不给你使用。”
期间,许女士也曾向属地居委及街道咨询相关政策,但对方均表示此事并无先例,目前只能协商解决,尤其是需要楼栋其他业主的同意。
殷行街道城建中心加梯专管员李跃称: 目前市里没有一个具体的文件指导,一般碰到这种事情,我们以协调沟通为主,还是建议居委出面搭建平台友好协商。尽可能通过当初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协调不成,建议律师介入,通过司法平台处理。
最终,在属地居委的协商下,加梯组成员同意了许女士通过补足资金的方式使用电梯。上周六,在居委书记的见证下,许女士通过微信向楼组长转付了2.8万元补交资金,并拿到了手写收据与电梯磁卡。但由于时间紧张,相关的补充协议还没签署。
2.1万元变2.8万元,这笔账到底是怎么算的?
虽然,许女士如愿补交上了加梯的资金可心里始终不痛快。因为许女士所在的4楼,当初分摊的出资额当时最终定在2.1万元,现在却补交了2.8万元,多出的7000元合理吗?而且没有任何再商讨的余地,要么补交,要么就免谈。
如今补交的2.8万元,又是如何折算出的?
对此,小区业委会主任解释,这部电梯的总价为70万元,当初有4户居民不同意,部分居民垫付了6万元的资金缺口,其中也包含许女士的份额;如今补交的2.8万元是居民代表根据成本与利息初步估算的数值,后续这笔钱将归还给垫付资金的居民,只是如何分配,还没想好。
而事实上该楼的其他业主心里也同样不痛快。
当初加梯时,许女士不愿意、不参与、不出钱,给加梯进程造成了阻碍。如今,费时费力的加梯工程终于完工了,当年反对的人却又想来享受乘梯的便利,心理上自然难以接受。
在核实情况的调查中,记者找到小区业委会主任及楼组长,对方也表示,起初不同意许女士使用电梯,的确是因为大家认为,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加梯的进程。而且当初楼栋也有约定,后来者是否能够使用电梯,需要"四人自治小组"的同意的。
小区业委会主主任吴阿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是第一批加装电梯,当时的政策是一票否决制,24户人家要同意后才能安装电梯,首先是她这户不同意,后面我们等了很长时间,过了一年多后政策宽松了,只要三分之二同意就可以了,这才装起来,我们老小区都是年龄比较大的,都迫切需要加梯,一户不愿意,群众有点气愤的。”
对此许女士也承认,期间有邻居打过几个电话,她都没接,“这个确实是我做得不礼貌,不好的地方,我承认。但在征询过程中,并不是同意就是正确,不同意就是错误的行为。现在电梯加装成功了,不同意的好像就成了坏人,我就感觉现在在火上烤的感觉。”
对此,许女士也表示,到底有没有规范的处理方案,补交费用是如何构成的,她也想得到一个答案。
对于许女士的困惑,法律界人士表示,还是建议属地给予居民一定的法律支撑,帮助签署补充协议;小区业委会也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拟定乘梯的补充协议,让流程更加规范化。(上海电视台《新闻坊》)
此前未同意加梯,装好以后还有后悔药吗?
许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这套房屋位于4楼,长期出租。2021年,所在楼栋征询加梯,许女士当时被告知需支付分摊资金约为4万多元,而同小区其它楼层有住户仅需支付1.5-2万元,许女士觉得价格落差大,再加之自己本打算出售房屋,因此当时并未同意,此后再未收到关于加梯的任何进展信息。
不久前,许女士回到小区交接租赁事宜,发现加梯工程已完毕。考虑到房子未卖,老两口未来也想在此养老,于是许女士提出,希望通过补交出资获得乘梯权。但却遇到了不小的难题。
首先就来自于楼道居民的意愿,徐女士表示,她先咨询了居委会,得到的答复是需要这幢楼里出资电梯的人同意才能加入。
其次,双方在补交款项数额及依据上,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许女士从楼组长处获知,此前4楼需支付的分摊资金最终为2.1万元(非最早通知的4万元),但如今被告知已经不能再按2.1万元支付。
“(楼组长)说我一个人决定不了,要去跟当时垫付了我2.1万份额的这些居民商量再告诉我价格。中午的时候又回我一个电话说3万元,我说可以支付3万元,但包含了哪些费用,这个时候电话没挂,我就听到里面有人说,这个价格是看在老邻居的份上给你的,你再讨价还价,出钱也不给你使用。”
期间,许女士也曾向属地居委及街道咨询相关政策,但对方均表示此事并无先例,目前只能协商解决,尤其是需要楼栋其他业主的同意。
殷行街道城建中心加梯专管员李跃称: 目前市里没有一个具体的文件指导,一般碰到这种事情,我们以协调沟通为主,还是建议居委出面搭建平台友好协商。尽可能通过当初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协调不成,建议律师介入,通过司法平台处理。
最终,在属地居委的协商下,加梯组成员同意了许女士通过补足资金的方式使用电梯。上周六,在居委书记的见证下,许女士通过微信向楼组长转付了2.8万元补交资金,并拿到了手写收据与电梯磁卡。但由于时间紧张,相关的补充协议还没签署。
2.1万元变2.8万元,这笔账到底是怎么算的?
虽然,许女士如愿补交上了加梯的资金可心里始终不痛快。因为许女士所在的4楼,当初分摊的出资额当时最终定在2.1万元,现在却补交了2.8万元,多出的7000元合理吗?而且没有任何再商讨的余地,要么补交,要么就免谈。
如今补交的2.8万元,又是如何折算出的?
对此,小区业委会主任解释,这部电梯的总价为70万元,当初有4户居民不同意,部分居民垫付了6万元的资金缺口,其中也包含许女士的份额;如今补交的2.8万元是居民代表根据成本与利息初步估算的数值,后续这笔钱将归还给垫付资金的居民,只是如何分配,还没想好。
而事实上该楼的其他业主心里也同样不痛快。
当初加梯时,许女士不愿意、不参与、不出钱,给加梯进程造成了阻碍。如今,费时费力的加梯工程终于完工了,当年反对的人却又想来享受乘梯的便利,心理上自然难以接受。
在核实情况的调查中,记者找到小区业委会主任及楼组长,对方也表示,起初不同意许女士使用电梯,的确是因为大家认为,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加梯的进程。而且当初楼栋也有约定,后来者是否能够使用电梯,需要"四人自治小组"的同意的。
小区业委会主主任吴阿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是第一批加装电梯,当时的政策是一票否决制,24户人家要同意后才能安装电梯,首先是她这户不同意,后面我们等了很长时间,过了一年多后政策宽松了,只要三分之二同意就可以了,这才装起来,我们老小区都是年龄比较大的,都迫切需要加梯,一户不愿意,群众有点气愤的。”
对此许女士也承认,期间有邻居打过几个电话,她都没接,“这个确实是我做得不礼貌,不好的地方,我承认。但在征询过程中,并不是同意就是正确,不同意就是错误的行为。现在电梯加装成功了,不同意的好像就成了坏人,我就感觉现在在火上烤的感觉。”
对此,许女士也表示,到底有没有规范的处理方案,补交费用是如何构成的,她也想得到一个答案。
对于许女士的困惑,法律界人士表示,还是建议属地给予居民一定的法律支撑,帮助签署补充协议;小区业委会也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拟定乘梯的补充协议,让流程更加规范化。(上海电视台《新闻坊》)
会宁:村级文化广场建设 扮靓群众幸福生活
村级文化广场
是群众文化活动的主阵地
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会宁县头寨子镇大力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以村级文化广场建设为着力点
多措并举兴建村级群众文化活动场所
让农村群众身有所憩、心有所寄
成牟家村新建的文化广场
硬化面积达2000平方米
同时
配备健身设施、景观绿化带、棋房等
一改原先的“脏、乱、差”
提升了乡村的“颜值”与“内涵”
不断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会宁县头寨子镇成牟家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牟雄:这个广场是4月21日开始建的,还有一周,就全部竣工了。广场是老百姓休闲娱乐的场所,也是我们这个地方的应急避难场所,广场的占地面积比较大。绿化方面,村民有些提供花草,有些把自己养的花移过来,有些帮着栽些树,老百姓来了可以乘凉、休闲。
成牟家村文化活动广场的建设
让村里的老百姓看在眼中
喜在心上
每天都有很多人迫不及待的来现场
看看施工情况
期待建成的那天
成为他们休闲娱乐、健身锻炼的好去处
会宁县头寨子镇成牟家村村民 万合芳:听说要建广场了,我们过来看了几遍,后面开始建了,我们非常高兴,跳舞的时候没有尘土了,广场宽阔了,太阳能都安上了,特别亮。
会宁县头寨子镇成牟家村村民 陈应:今年年底闹社火的时候,我们跳舞的队伍就会更加庞大,跳舞的队员和社火队员特别高兴,这是一件大事情。
建设休闲小广场
是当地村民多年来的心愿
得到了大家的鼎力支持
而文化小广场的建设
也将“解锁”村民生活新模式
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
为乡村振兴既“塑形”又“铸魂”
会宁县头寨子镇成牟家村村民 刘清俊:给我们这些老年人提供了活动场所,我作为七十岁的老年人,非常的高兴,开心。老年人活动,小孩玩耍,安安全全的,非常好的活动场所。
会宁县头寨子镇成牟家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牟雄:老百姓很高兴,有些老百姓说是他们这辈子能等到这么好的机会,感到很荣幸,几辈子人的梦想。
村级文化广场
是群众文化活动的主阵地
是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内容
会宁县头寨子镇大力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以村级文化广场建设为着力点
多措并举兴建村级群众文化活动场所
让农村群众身有所憩、心有所寄
成牟家村新建的文化广场
硬化面积达2000平方米
同时
配备健身设施、景观绿化带、棋房等
一改原先的“脏、乱、差”
提升了乡村的“颜值”与“内涵”
不断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会宁县头寨子镇成牟家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牟雄:这个广场是4月21日开始建的,还有一周,就全部竣工了。广场是老百姓休闲娱乐的场所,也是我们这个地方的应急避难场所,广场的占地面积比较大。绿化方面,村民有些提供花草,有些把自己养的花移过来,有些帮着栽些树,老百姓来了可以乘凉、休闲。
成牟家村文化活动广场的建设
让村里的老百姓看在眼中
喜在心上
每天都有很多人迫不及待的来现场
看看施工情况
期待建成的那天
成为他们休闲娱乐、健身锻炼的好去处
会宁县头寨子镇成牟家村村民 万合芳:听说要建广场了,我们过来看了几遍,后面开始建了,我们非常高兴,跳舞的时候没有尘土了,广场宽阔了,太阳能都安上了,特别亮。
会宁县头寨子镇成牟家村村民 陈应:今年年底闹社火的时候,我们跳舞的队伍就会更加庞大,跳舞的队员和社火队员特别高兴,这是一件大事情。
建设休闲小广场
是当地村民多年来的心愿
得到了大家的鼎力支持
而文化小广场的建设
也将“解锁”村民生活新模式
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
为乡村振兴既“塑形”又“铸魂”
会宁县头寨子镇成牟家村村民 刘清俊:给我们这些老年人提供了活动场所,我作为七十岁的老年人,非常的高兴,开心。老年人活动,小孩玩耍,安安全全的,非常好的活动场所。
会宁县头寨子镇成牟家村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 牟雄:老百姓很高兴,有些老百姓说是他们这辈子能等到这么好的机会,感到很荣幸,几辈子人的梦想。
【媒体聚焦】“检笛”声声燕归来
在中都古城,有一支“检笛”,婉转悠扬,在未成年人成长的百花园里吹响了一曲检佑和声——它就是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凤翔”未检团队。
多年来,“凤翔”未检团队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统领,绘就青少年法治教育“同心圆”,共筑关爱儿童成长的大格局。这支团队先后获评“滁州市青年文明岗”“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24年,团队所在的第五检察部获评“滁州市三八红旗集体”。春风化雨,丹心向阳,步履踔踔的“凤翔”未检团队,深情吹响悠悠“检笛”,唤回迷途“雏燕”,爱浓声自远。
笛声真切,抱守初心“情深深”。“凤翔”未检团队落实落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普法行”活动,在农贸大集、鼓楼广场上设立“普法摊位”,打通法治教育“最后一公里”。2024年,该院共有33名检察人员被县教体局聘任为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他们深入辖区各职业高中、中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讲座35场,并通过“模拟法庭进校园”“检察开放日”“开学第一课”等深度沉浸式活动,向未成年人展现法律的魅力。
笛声婉转,能动履职“绕指柔”。如何运用最合适的办案方式,挽救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保护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凤翔”未检团队心之所系。为此,该院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一站式”办案工作合作协议》,在依法取证、人身检查、保密措施等方面一体保护,最大限度避免给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侵害。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凤翔”未检团队坚持宽容不纵容,既确保管束到位,又注重精准帮教到位,他们运用向家长发出书面督促监护令暨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提升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质效。该院同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定期督导检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等制度,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架起了一道不容触碰、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我们结合每个涉罪未成年人个体特征、犯罪原因、家庭背景等因素,制定一套重返社会计划和预防再次违法犯罪预防方案,帮助他们走上人生正轨。”“凤翔”未检团队负责人汤洁介绍说,“在我院办理的所有未成年人犯罪中,重新犯罪率至今为零。”于涉罪未成年人而言,就如同在阴雨中飞行的雏燕,而帮教计划的追踪和执行就是途中“检笛”,正是笛声切切,才纠正了雏燕偏移的航向。
笛声醇厚,聚拢呵护“爱联盟”。家庭监护不到位、家庭氛围不和谐、亲子沟通不及时,这些都可能成为未成年人行差踏错的内因。“凤翔”未检团队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努力构建社会支持体系。他们与县教体局签订《“检教同行 爱护未来”合作协议》,与县妇联会签《凤阳县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作协议》,针对性地引导和改善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方式。以此为基础,该院牵头县法院、县人社局等10部门出台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协作机制。该机制建立以来,“凤翔”未检团队聚焦烟酒销售、网吧禁入、纹身管理、从业查询等重点领域督促加强社会治理,发出检察建议6件,制发督促监护令35份,从源头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探索检力下沉工作是“凤翔”未检团队的创新尝试。今年初,团队会同该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在官塘镇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站”,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爱联盟”。保护站建立以来,工作人员进农家、沾泥巴、带露珠、接地气,着力解决“村娃”保护治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目前已开展联合帮教8人次,心理疏导15人次,实现了以检察机关的“我管”促各职能部门的“都管”的目的。
(转自:滁州日报)
在中都古城,有一支“检笛”,婉转悠扬,在未成年人成长的百花园里吹响了一曲检佑和声——它就是凤阳县人民检察院“凤翔”未检团队。
多年来,“凤翔”未检团队以“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为统领,绘就青少年法治教育“同心圆”,共筑关爱儿童成长的大格局。这支团队先后获评“滁州市青年文明岗”“全市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2024年,团队所在的第五检察部获评“滁州市三八红旗集体”。春风化雨,丹心向阳,步履踔踔的“凤翔”未检团队,深情吹响悠悠“检笛”,唤回迷途“雏燕”,爱浓声自远。
笛声真切,抱守初心“情深深”。“凤翔”未检团队落实落细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常态化开展“未成年人关爱普法行”活动,在农贸大集、鼓楼广场上设立“普法摊位”,打通法治教育“最后一公里”。2024年,该院共有33名检察人员被县教体局聘任为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他们深入辖区各职业高中、中小学开展预防校园欺凌专题讲座35场,并通过“模拟法庭进校园”“检察开放日”“开学第一课”等深度沉浸式活动,向未成年人展现法律的魅力。
笛声婉转,能动履职“绕指柔”。如何运用最合适的办案方式,挽救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保护受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凤翔”未检团队心之所系。为此,该院与县公安局会签《关于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案件“一站式”办案工作合作协议》,在依法取证、人身检查、保密措施等方面一体保护,最大限度避免给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侵害。对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凤翔”未检团队坚持宽容不纵容,既确保管束到位,又注重精准帮教到位,他们运用向家长发出书面督促监护令暨家庭教育指导的方式,提升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质效。该院同时建立健全校园安全隐患定期督导检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等制度,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架起了一道不容触碰、不可逾越的高压线。
“我们结合每个涉罪未成年人个体特征、犯罪原因、家庭背景等因素,制定一套重返社会计划和预防再次违法犯罪预防方案,帮助他们走上人生正轨。”“凤翔”未检团队负责人汤洁介绍说,“在我院办理的所有未成年人犯罪中,重新犯罪率至今为零。”于涉罪未成年人而言,就如同在阴雨中飞行的雏燕,而帮教计划的追踪和执行就是途中“检笛”,正是笛声切切,才纠正了雏燕偏移的航向。
笛声醇厚,聚拢呵护“爱联盟”。家庭监护不到位、家庭氛围不和谐、亲子沟通不及时,这些都可能成为未成年人行差踏错的内因。“凤翔”未检团队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努力构建社会支持体系。他们与县教体局签订《“检教同行 爱护未来”合作协议》,与县妇联会签《凤阳县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合作协议》,针对性地引导和改善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方式。以此为基础,该院牵头县法院、县人社局等10部门出台了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协作机制。该机制建立以来,“凤翔”未检团队聚焦烟酒销售、网吧禁入、纹身管理、从业查询等重点领域督促加强社会治理,发出检察建议6件,制发督促监护令35份,从源头守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探索检力下沉工作是“凤翔”未检团队的创新尝试。今年初,团队会同该县法院、县司法局、县妇联、县民政局在官塘镇设立“未成年人保护站”,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爱联盟”。保护站建立以来,工作人员进农家、沾泥巴、带露珠、接地气,着力解决“村娃”保护治理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目前已开展联合帮教8人次,心理疏导15人次,实现了以检察机关的“我管”促各职能部门的“都管”的目的。
(转自:滁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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