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提了个问题,其实是想到了我自己。
以前,和人家吃饭聊天,我都会潜意识里有个取向,能不说话就不说话。除了基本礼貌之外,说话只说些“有用的、有意义的”话,至于八卦热点、过往阅历、人情背景等等,我就听着,因为觉得不该我说这些话。emmm...其实我知道的还是很多的,从公检法司到大学科研,从娱乐综艺到投资创业,都有些深入的了解。在座的各位谁说的对、谁说的不对、谁在吹牛、谁在设套,我心里基本上都知道。我就是不太想说,觉得不该我聊这些。
如果有人对我的研究感兴趣,那就一下子激活了我的说话程序,会立显积极地表达解释和输出,整个人也活络起来。因为我觉得,这才是我该说的话。
————分割线,上面是我想我应该,下面是别人眼里的我是什么样,以及还可以是什么样————
上面是我给自己的设定,或者叫规定。原因很简单,我希望给别人留下的印象是:嚯!这家伙真厉害啊!有研究,有才学!令人佩服。
但我忽略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人家就算是真的这么想,都觉得佩服我了,又能怎么样呢?最多是以后见到我比较尊敬,很客气,心里默念着“这是一个有真才实学的人品不错的人”,句号。
第二个问题是,人家也可能完全不这么想,而是觉得“这人是谁?干嘛来了?好像跟我(们)没什么关系嘛!”,甚至会想“这人真的假的,莫不是个傻x吧?”
从别人的角度看来,除非要定向找我合作办案子、写东西或者录节目,我这样的表现才算是给甲方投中了标。如果没啥特定的诉求,其实我相对他们而言,是封闭的和没有存在意义的。
最后,我问了我自己两个问题。
你需要打开自己,让更多人觉得你是存在且有意义的吗?
我答:需要。
我又问,能做到吗?
我答:能。
献给更多跟我一样自我定位的人,希望你们更有价值![心][心][心]
以前,和人家吃饭聊天,我都会潜意识里有个取向,能不说话就不说话。除了基本礼貌之外,说话只说些“有用的、有意义的”话,至于八卦热点、过往阅历、人情背景等等,我就听着,因为觉得不该我说这些话。emmm...其实我知道的还是很多的,从公检法司到大学科研,从娱乐综艺到投资创业,都有些深入的了解。在座的各位谁说的对、谁说的不对、谁在吹牛、谁在设套,我心里基本上都知道。我就是不太想说,觉得不该我聊这些。
如果有人对我的研究感兴趣,那就一下子激活了我的说话程序,会立显积极地表达解释和输出,整个人也活络起来。因为我觉得,这才是我该说的话。
————分割线,上面是我想我应该,下面是别人眼里的我是什么样,以及还可以是什么样————
上面是我给自己的设定,或者叫规定。原因很简单,我希望给别人留下的印象是:嚯!这家伙真厉害啊!有研究,有才学!令人佩服。
但我忽略了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人家就算是真的这么想,都觉得佩服我了,又能怎么样呢?最多是以后见到我比较尊敬,很客气,心里默念着“这是一个有真才实学的人品不错的人”,句号。
第二个问题是,人家也可能完全不这么想,而是觉得“这人是谁?干嘛来了?好像跟我(们)没什么关系嘛!”,甚至会想“这人真的假的,莫不是个傻x吧?”
从别人的角度看来,除非要定向找我合作办案子、写东西或者录节目,我这样的表现才算是给甲方投中了标。如果没啥特定的诉求,其实我相对他们而言,是封闭的和没有存在意义的。
最后,我问了我自己两个问题。
你需要打开自己,让更多人觉得你是存在且有意义的吗?
我答:需要。
我又问,能做到吗?
我答:能。
献给更多跟我一样自我定位的人,希望你们更有价值![心][心][心]
仁寿县:执法为民暖人心,锦旗致谢检察院
近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审查逮捕案件后,当事人粟某某送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锦旗,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表示感谢。
锦旗背后的故事还得从十一年前说起。2010年,粟某某购买了张某的一套房屋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2018年张某因无钱,查询到粟某某未办理过户登记,遂私自补办产权证,重新将该套房屋卖给刘某某并办理过户登记。后法院判处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并退赔刘某某经济损失。因刘某某未得到张某赔偿,拒不配合粟某某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再次将该房屋转卖。粟某某穷尽各种途径,一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发现房屋再次被转卖后,报案至公安机关。该院承办检察官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刘某某的决定后,考虑到该套房屋的纠纷已引发多起案件,同时粟某某也向检察官反映其一直未能占有房屋、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为避免再次引发纠纷,承办检察官组织多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粟某某得到刘某某经济赔偿。至此,由一套房屋引发的多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当事人粟某某反映的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
据悉,2020年以来,该院开展“司法为民”专项活动,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在工作中,追求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将检察工作做到极致。一面锦旗,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理念,还诠释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司法情怀,更激励着检察人员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近日,仁寿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审查逮捕案件后,当事人粟某某送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锦旗,对检察机关依法办案表示感谢。
锦旗背后的故事还得从十一年前说起。2010年,粟某某购买了张某的一套房屋但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2018年张某因无钱,查询到粟某某未办理过户登记,遂私自补办产权证,重新将该套房屋卖给刘某某并办理过户登记。后法院判处张某犯合同诈骗罪并退赔刘某某经济损失。因刘某某未得到张某赔偿,拒不配合粟某某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后再次将该房屋转卖。粟某某穷尽各种途径,一直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发现房屋再次被转卖后,报案至公安机关。该院承办检察官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刘某某的决定后,考虑到该套房屋的纠纷已引发多起案件,同时粟某某也向检察官反映其一直未能占有房屋、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为避免再次引发纠纷,承办检察官组织多方进行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粟某某得到刘某某经济赔偿。至此,由一套房屋引发的多起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当事人粟某某反映的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
据悉,2020年以来,该院开展“司法为民”专项活动,要求全体检察人员在工作中,追求执法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将检察工作做到极致。一面锦旗,不仅彰显了检察机关“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理念,还诠释了“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司法情怀,更激励着检察人员在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继续前行。
#1012新闻耳朵# 【新春上班第一天 :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升国旗仪式】新春伊始,万象更新。2月18日,春节假期后工作的第一天,天元区人民检察院举行了庄严的升国旗仪式。全体干警统一着装,庄重肃穆,精神饱满,整齐列队。
上午8点30分,伴随着庄严的国歌声,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在检察大楼前,全体干警注视国旗,轻唱着国歌,充分展现了全体检察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全院干警面向国旗行注目礼,祝愿祖国繁荣富强、祝福检察事业再创辉煌。
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在新年上班第一天举行升旗仪式具有特殊的意义。在新的一年,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持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精神,谱写检察工作新的篇章。(通讯员 童巍 刘雨薇)
上午8点30分,伴随着庄严的国歌声,五星红旗冉冉升起,在检察大楼前,全体干警注视国旗,轻唱着国歌,充分展现了全体检察人员的良好精神风貌。全院干警面向国旗行注目礼,祝愿祖国繁荣富强、祝福检察事业再创辉煌。
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在新年上班第一天举行升旗仪式具有特殊的意义。在新的一年,天元区人民检察院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秉持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精神,谱写检察工作新的篇章。(通讯员 童巍 刘雨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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