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买房#【金州站前街道56套房产流拍 总建面超六千平 含46套住宅】
笔者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大连金州区站前街道金港路宝林凤凰城项目的56套房产因无人出价而流拍,据了解,该项目起拍价为3966.9万元。 56套房产中包括46套住宅及10套商业网点,总建筑面积为6411.75平方米,其中46套住宅总建筑面积为3896.51平方米;10套商业网点总建筑面积为...
https://t.cn/A6IoeRqY
笔者从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大连金州区站前街道金港路宝林凤凰城项目的56套房产因无人出价而流拍,据了解,该项目起拍价为3966.9万元。 56套房产中包括46套住宅及10套商业网点,总建筑面积为6411.75平方米,其中46套住宅总建筑面积为3896.51平方米;10套商业网点总建筑面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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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身边事# 【到处骗!宜兴一网红被判刑,戏精上身】
近年来,直播、公众号、小视频发展得如火如荼,宜兴本地也出现一些“网红”,他们拥有不少粉丝,依靠网络流量,快速变现。
周冲(化名)就是一位宜兴本土“网红”。他创建微信公众号“神经大迪迪”,在公众号上,他一会儿化身“慈善之星”,带领爱心社团慰问孤儿院,感慨人间冷暖;一会儿化身“社会正能量”,批判当下“流量网红”扭曲社会价值观,呼吁大众摒弃浮华;一会儿化身“正义使者”,指名道姓,揭露他人卑劣的诈骗行径。
谁承想,他却利用网红身份,无所不骗。经宜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对周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01打着正能量网红的旗号卖口罩
周某是个小有名气的“网红”。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口罩资源紧缺,价格水涨船高。周某看到“商机”,在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信息:有现货口罩,货源充足,价格公道。
为了让大家相信,周某灵机一动,购买一批消毒水,慰问当地行政部门,并把慰问图片传到网上。基于之前的人气,引起大量网友关注,大家争相联系周某购买口罩。
很快周某收到3万余元订货款。钱居然这么好挣?网红身份的快速变现让周某兴奋不已。
金某是一家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她想为员工购买一批口罩,有朋友把周某推荐给她。开始金某还是有警觉的,她清楚普通微商很难有充足的口罩货源,那些货量充足的有可能是骗子。
金某翻看周某朋友圈的内容:不发国难财,N95口罩4块钱一个。她又点开周某的公众号,里面更是满满的正能量。她一下子被这个网红感动。“我想买一批N95口罩,你有货吗?”
“有货,但口罩涨价了,现在5元一个,运输费要300元,一个星期口罩就能到宜兴。”金某信以为真,将1万多元货款转账给周某。等了一个多礼拜,金某并未收到口罩,她在微信上联系周某,询问情况。
此时,周某早已想好后招。“快递在路上了,我把单号发给你。”很快,金某收到一张快递截图,截图显示她的快递正从四川成都发往无锡的路上。看到口罩很快到了,金某再次向周某下单200个一次性口罩。
到了收货的日子,口罩没到,金某心中起疑,再次联系周某。周某又发了一张从东莞到无锡的快递单号截图,并称“明天到”。
两张截然不同的快递截图和周某一直推脱的态度,让金某意识到不对劲,立即报警。
02“直播帮要债”不过是一场戏
“周哥,有人欠我5万块钱,你是网红,办法多,能帮我要钱吗?”上门的生意怎能不做?周某答应了朋友的诉求。
两人到欠债人方某家后,周某灵机一动,这不正是一个“出名”的好机会吗?他打开抖音直播,记录了要钱全过程。
满身纹身的周某通过威逼、利诱、要挟,替朋友要回2万元。方某的其他几个债权人也找到周某,委托他帮自己要钱。周某感觉赚钱机会来了,便与另外两名债权人马某和陆某建了一个微信群。周某知道方某名下已无财产可抵债,但其母亲名下有一套房子。于是,周某开始上演一出自导自演的“好戏”。他在群里发布了这个消息,并称老太太已经同意将房子过户给他。
“等我卖掉房子,留10万块钱给老太太养老,剩下的钱我们三个人分。不过房子过户需要2万元,你们每人转我6000元。”周某在群里言之凿凿,马某和陆某表示同意,把钱转给了周某。
此时的周某早已不满足骗过户费,他主动找到马某,提出合拍广告,出资一人一半,收益按六四分成。马某一方面感激周某为其追讨债务,另一方面对网红变现能力深信不疑。于是,拿出2.5万余元投资。
一段时间过去了,周某绝口不提收益之事。后来一打听,周某压根没有接拍广告,加上过户房子要债的钱一直没到位,马某感到被骗,选择报警。
03“帮忙谈业务”竟是下的套
2020年8月,周某帮朋友处理其母亲工伤事故,因此结识了某公司负责人王某,几次交谈下来,两人关系日渐熟络。
周某再次发挥演技,摇身一变,成了一名“供销员”。他在聊天中提起,自己与某电缆公司杨总熟悉,帮人介绍过生意。
苦于生意难做的王某心想:“他是小有名气的网红,跟他合作是个不错的选择。”
2020年9月,周某主动找到王某:“杨总介绍北京建工的一个项目,有个污水处理分包项目,一起合作,我来跑项目,你出钱。”王某满口答应。
接下来,周某频频以各种理由向王某要钱:“要去实地考察”“需要打通关系”……王某有求必应。
可一个多月过去了,王某开始觉得事情有一些蹊跷,便提出去北京实地查看,但被周某找理由搪塞过去。
2020年10月初,周某已骗取王某16万余元。眼看这个工程项目要穿帮,周某只能告知王某,北京项目出了点问题,暂时搁置了。王某虽心中不悦,但只能接受事实。
“这钱可真好赚。”没过多久,周某又找到王某,声称杨总在浙江兰溪介绍了纺织厂项目。
上个项目花钱还没着落,王某多留了一个心眼,提出先去纺织厂实地查看。不过,早有准备的周某提前找人冒充项目经理,带着王某转了工地,还拿出准备好的“采购合同”。
浙江之行后,王某对周某信任有加,对周某提出的各种项目费用从未怀疑。11月初,王某通过转账共付给周某30余万元。
钱又花了,可项目依然没有任何消息。王某多次联系周某询问情况,周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找各种借口打发她。
王某觉得有问题,后多方打听,才知道所谓项目都是假的,便愤而报警。
04“百骗”网红终落网
2020年3月,公安机关将周某抓获。今年1月,公安机关以周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宜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2020年1月至11月期间,周某谎称其有口罩货源,购买需提前支付全款;虚构有能力通过出售债务人房产的方法帮被害人追回欠款,需先向其支付房产过户费;假意能帮被害人承接工程项目,需请客送礼、支付定金等,在宜兴骗取金某、马某、王某等被害人33万余元。
今年2月,宜兴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诈骗罪对周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周某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直播、公众号、小视频发展得如火如荼,宜兴本地也出现一些“网红”,他们拥有不少粉丝,依靠网络流量,快速变现。
周冲(化名)就是一位宜兴本土“网红”。他创建微信公众号“神经大迪迪”,在公众号上,他一会儿化身“慈善之星”,带领爱心社团慰问孤儿院,感慨人间冷暖;一会儿化身“社会正能量”,批判当下“流量网红”扭曲社会价值观,呼吁大众摒弃浮华;一会儿化身“正义使者”,指名道姓,揭露他人卑劣的诈骗行径。
谁承想,他却利用网红身份,无所不骗。经宜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对周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01打着正能量网红的旗号卖口罩
周某是个小有名气的“网红”。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口罩资源紧缺,价格水涨船高。周某看到“商机”,在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信息:有现货口罩,货源充足,价格公道。
为了让大家相信,周某灵机一动,购买一批消毒水,慰问当地行政部门,并把慰问图片传到网上。基于之前的人气,引起大量网友关注,大家争相联系周某购买口罩。
很快周某收到3万余元订货款。钱居然这么好挣?网红身份的快速变现让周某兴奋不已。
金某是一家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她想为员工购买一批口罩,有朋友把周某推荐给她。开始金某还是有警觉的,她清楚普通微商很难有充足的口罩货源,那些货量充足的有可能是骗子。
金某翻看周某朋友圈的内容:不发国难财,N95口罩4块钱一个。她又点开周某的公众号,里面更是满满的正能量。她一下子被这个网红感动。“我想买一批N95口罩,你有货吗?”
“有货,但口罩涨价了,现在5元一个,运输费要300元,一个星期口罩就能到宜兴。”金某信以为真,将1万多元货款转账给周某。等了一个多礼拜,金某并未收到口罩,她在微信上联系周某,询问情况。
此时,周某早已想好后招。“快递在路上了,我把单号发给你。”很快,金某收到一张快递截图,截图显示她的快递正从四川成都发往无锡的路上。看到口罩很快到了,金某再次向周某下单200个一次性口罩。
到了收货的日子,口罩没到,金某心中起疑,再次联系周某。周某又发了一张从东莞到无锡的快递单号截图,并称“明天到”。
两张截然不同的快递截图和周某一直推脱的态度,让金某意识到不对劲,立即报警。
02“直播帮要债”不过是一场戏
“周哥,有人欠我5万块钱,你是网红,办法多,能帮我要钱吗?”上门的生意怎能不做?周某答应了朋友的诉求。
两人到欠债人方某家后,周某灵机一动,这不正是一个“出名”的好机会吗?他打开抖音直播,记录了要钱全过程。
满身纹身的周某通过威逼、利诱、要挟,替朋友要回2万元。方某的其他几个债权人也找到周某,委托他帮自己要钱。周某感觉赚钱机会来了,便与另外两名债权人马某和陆某建了一个微信群。周某知道方某名下已无财产可抵债,但其母亲名下有一套房子。于是,周某开始上演一出自导自演的“好戏”。他在群里发布了这个消息,并称老太太已经同意将房子过户给他。
“等我卖掉房子,留10万块钱给老太太养老,剩下的钱我们三个人分。不过房子过户需要2万元,你们每人转我6000元。”周某在群里言之凿凿,马某和陆某表示同意,把钱转给了周某。
此时的周某早已不满足骗过户费,他主动找到马某,提出合拍广告,出资一人一半,收益按六四分成。马某一方面感激周某为其追讨债务,另一方面对网红变现能力深信不疑。于是,拿出2.5万余元投资。
一段时间过去了,周某绝口不提收益之事。后来一打听,周某压根没有接拍广告,加上过户房子要债的钱一直没到位,马某感到被骗,选择报警。
03“帮忙谈业务”竟是下的套
2020年8月,周某帮朋友处理其母亲工伤事故,因此结识了某公司负责人王某,几次交谈下来,两人关系日渐熟络。
周某再次发挥演技,摇身一变,成了一名“供销员”。他在聊天中提起,自己与某电缆公司杨总熟悉,帮人介绍过生意。
苦于生意难做的王某心想:“他是小有名气的网红,跟他合作是个不错的选择。”
2020年9月,周某主动找到王某:“杨总介绍北京建工的一个项目,有个污水处理分包项目,一起合作,我来跑项目,你出钱。”王某满口答应。
接下来,周某频频以各种理由向王某要钱:“要去实地考察”“需要打通关系”……王某有求必应。
可一个多月过去了,王某开始觉得事情有一些蹊跷,便提出去北京实地查看,但被周某找理由搪塞过去。
2020年10月初,周某已骗取王某16万余元。眼看这个工程项目要穿帮,周某只能告知王某,北京项目出了点问题,暂时搁置了。王某虽心中不悦,但只能接受事实。
“这钱可真好赚。”没过多久,周某又找到王某,声称杨总在浙江兰溪介绍了纺织厂项目。
上个项目花钱还没着落,王某多留了一个心眼,提出先去纺织厂实地查看。不过,早有准备的周某提前找人冒充项目经理,带着王某转了工地,还拿出准备好的“采购合同”。
浙江之行后,王某对周某信任有加,对周某提出的各种项目费用从未怀疑。11月初,王某通过转账共付给周某30余万元。
钱又花了,可项目依然没有任何消息。王某多次联系周某询问情况,周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找各种借口打发她。
王某觉得有问题,后多方打听,才知道所谓项目都是假的,便愤而报警。
04“百骗”网红终落网
2020年3月,公安机关将周某抓获。今年1月,公安机关以周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宜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2020年1月至11月期间,周某谎称其有口罩货源,购买需提前支付全款;虚构有能力通过出售债务人房产的方法帮被害人追回欠款,需先向其支付房产过户费;假意能帮被害人承接工程项目,需请客送礼、支付定金等,在宜兴骗取金某、马某、王某等被害人33万余元。
今年2月,宜兴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诈骗罪对周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周某作出上述判决。
[#房产曝光台#业主投诉:融创晋江印质量问题严重,涉及渗水、掉漆等问题]
近日,有晋江购房人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投诉融创晋江印房屋质量问题:
开发商交房3个月不到质量问题严重,投诉无门。
1、地下停车场渗水、返潮非常严重,可以用“水帘洞”来形容都不过份,墙壁、消防水管、柱子、地板水珠非常明显,滴滴嗒嗒的,墙壁已出现脱破现象。已持续一段时间了,开发商方仍未处理;(业主质疑存在豆腐渣工程)
2、楼栋楼梯墙面出现掉漆现象,小区内跑道出现起泡现象。(业主质疑存在豆腐渣工程)
3、地下室排风机燥音过大,严重扰民。(是否有验收达标报告)
4、地下停车场所未安装监控系统、未按消防要求配备50公斤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5、日常保洁用水使用消防水,严重违反消防安全问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6、小区围墙没有安装电子围栏和红外人体光幕,围墙监控数量严重不足(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7、小区内、地下室流浪狗非常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8、高层一梯三户,03户型的连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9、电动车、摩托车指定停放处的出入口弯道很弯、坡路非常陡,容易出事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10、物业收支报告未公布全业主人员,公共收益如电梯广告、装修公司广告等未公示。以上问题已经严重危害到业主们的人身安全,恳请相关部门领导重视并排除安全隐患,万分感谢!!!
对于上述留言反映融创晋江印房屋质量问题,晋江市住建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于6月22日作出详细答复:
网友:
您好,欢迎给泉州市委康涛书记留言!您留言反映的“融创晋江印房屋质量问题”的事项,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
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融创晋江印小区于2021年3月交房。
关于地下停车场渗水问题。因近期雨水较多,地下室通风设备开启不足,导致地下室确实存在返潮现象。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责令开发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增设通风设施,加强地下室空气流通。经核实,该地下室确实存在局部渗水现象,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开发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共排查出渗水位置11处,已完成整改8处,剩余3处正在整改,本周内可完成。
关于墙面掉漆,跑道起泡问题。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责令开发企业全面排查,目前已经开始进行,后续开发企业将根据排查情况安排详细整改计划,预计6月底完成整改。
关于地下室排风机噪音过大问题。排风烟机符合消防验收标准,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向设备厂家做技术咨询,研究降噪措施。
关于地下停车场未安装监控系统,未配备50公斤推车式干粉灭火器问题。经现场查看,地下停车场已安装监控摄像头,您若有意向了解地下停车场监控数量情况,可至物业服务中心咨询,物业服务中心已将相关设施设备清单准备好,供业主查阅。另经查阅规范及该项目施工图纸,地下室无需配备50公斤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关于日常保洁用水使用消防水问题。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6月7日派人到小区进行查看,未发现保洁人员使用消防水问题。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日常保洁取水点,不得利用消防水开展小区日常保洁工作。
关于小区围墙无安装红外人体光幕,监控数量不足问题。经现场查看,小区已安装周界防越报警系统,您若有意向了解围墙红外人体光幕、监控数量等相关情况,可至物业服务中心咨询,物业服务中心已将相关设施设备清单准备好,供业主查阅。
关于小区流浪狗多问题。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6月7日派人到小区进行查看,并未发现流浪狗出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发现流浪狗应及时驱逐并上报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关于连廊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关于连廊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52-2019
规范要求:“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经核实该小区连廊护栏高度1.2m,现场护栏高度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
关于电动车停放处出入口问题。经核实,电动车停放处出入口坡度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且设计图纸已经图审单位审核。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坡道上设置减速带,并对栏杆拐角连接处用橡胶进行柔性包裹,同时上下班高峰期派人在此进行引导,加强安全管理。
关于小区公共收益未公示问题。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按季度公示小区公共收益,融创晋江印小区于2021年3月交房,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抓紧按季度进行公示,物业服务企业承诺6月下旬会在小区宣传栏及每幢楼入户大堂对公共收益进行公示。
谢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来源:网络
近日,有晋江购房人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上投诉融创晋江印房屋质量问题:
开发商交房3个月不到质量问题严重,投诉无门。
1、地下停车场渗水、返潮非常严重,可以用“水帘洞”来形容都不过份,墙壁、消防水管、柱子、地板水珠非常明显,滴滴嗒嗒的,墙壁已出现脱破现象。已持续一段时间了,开发商方仍未处理;(业主质疑存在豆腐渣工程)
2、楼栋楼梯墙面出现掉漆现象,小区内跑道出现起泡现象。(业主质疑存在豆腐渣工程)
3、地下室排风机燥音过大,严重扰民。(是否有验收达标报告)
4、地下停车场所未安装监控系统、未按消防要求配备50公斤推车式干粉灭火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5、日常保洁用水使用消防水,严重违反消防安全问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6、小区围墙没有安装电子围栏和红外人体光幕,围墙监控数量严重不足(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7、小区内、地下室流浪狗非常多(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8、高层一梯三户,03户型的连廊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9、电动车、摩托车指定停放处的出入口弯道很弯、坡路非常陡,容易出事故。(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10、物业收支报告未公布全业主人员,公共收益如电梯广告、装修公司广告等未公示。以上问题已经严重危害到业主们的人身安全,恳请相关部门领导重视并排除安全隐患,万分感谢!!!
对于上述留言反映融创晋江印房屋质量问题,晋江市住建局进行了调查处理,并于6月22日作出详细答复:
网友:
您好,欢迎给泉州市委康涛书记留言!您留言反映的“融创晋江印房屋质量问题”的事项,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
据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融创晋江印小区于2021年3月交房。
关于地下停车场渗水问题。因近期雨水较多,地下室通风设备开启不足,导致地下室确实存在返潮现象。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责令开发企业及物业服务企业增设通风设施,加强地下室空气流通。经核实,该地下室确实存在局部渗水现象,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开发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共排查出渗水位置11处,已完成整改8处,剩余3处正在整改,本周内可完成。
关于墙面掉漆,跑道起泡问题。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责令开发企业全面排查,目前已经开始进行,后续开发企业将根据排查情况安排详细整改计划,预计6月底完成整改。
关于地下室排风机噪音过大问题。排风烟机符合消防验收标准,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向设备厂家做技术咨询,研究降噪措施。
关于地下停车场未安装监控系统,未配备50公斤推车式干粉灭火器问题。经现场查看,地下停车场已安装监控摄像头,您若有意向了解地下停车场监控数量情况,可至物业服务中心咨询,物业服务中心已将相关设施设备清单准备好,供业主查阅。另经查阅规范及该项目施工图纸,地下室无需配备50公斤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关于日常保洁用水使用消防水问题。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6月7日派人到小区进行查看,未发现保洁人员使用消防水问题。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规范日常保洁取水点,不得利用消防水开展小区日常保洁工作。
关于小区围墙无安装红外人体光幕,监控数量不足问题。经现场查看,小区已安装周界防越报警系统,您若有意向了解围墙红外人体光幕、监控数量等相关情况,可至物业服务中心咨询,物业服务中心已将相关设施设备清单准备好,供业主查阅。
关于小区流浪狗多问题。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6月7日派人到小区进行查看,并未发现流浪狗出现,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巡查,发现流浪狗应及时驱逐并上报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关于连廊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关于连廊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
GB 50352-2019
规范要求:“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m”,经核实该小区连廊护栏高度1.2m,现场护栏高度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
关于电动车停放处出入口问题。经核实,电动车停放处出入口坡度符合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且设计图纸已经图审单位审核。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坡道上设置减速带,并对栏杆拐角连接处用橡胶进行柔性包裹,同时上下班高峰期派人在此进行引导,加强安全管理。
关于小区公共收益未公示问题。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按季度公示小区公共收益,融创晋江印小区于2021年3月交房,晋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抓紧按季度进行公示,物业服务企业承诺6月下旬会在小区宣传栏及每幢楼入户大堂对公共收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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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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