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种容易二婚的八字
婚姻的失败,往往会对一个人的一生造成很大的影响。离婚不仅对夫妻双方来说,是一种不幸的人生经历,如果有孩子的话,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的教育和心理更是有极大的负面影响。从命理中看的话,八字中哪种男女最容易遭遇婚姻两次以上的婚姻呢?
1、男命中偏正财两透、女命中偏正官两透,容易遭遇二次婚姻。
八字中男命以正财定义为妻,偏财定义为不稳定的非正式的妻子,为情人或者不稳定的异性缘分;女命中以正官定义为夫,而七杀则定义为非正式的丈夫,属于不稳定的异性情分,同时,八字中在正、偏具有的情形下,偏星也表示次第关系。八字中的天干,表示这种关系是公开的,毫不隐瞒的关系。这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婚姻关系俱透,说明日主极力想将这种关系变成现实,让社会承认,但是现行的法律制度是以一夫一妻制为基础的,容易造成两次以上的婚姻。
2、女命正官不透,而透伤官和七杀,日支不坐正官,夫宫又遇严重刑、冲、克、合的,定为二次婚姻;男命中正财不透,而透劫财和偏财,日支不坐正财,妻宫又遇严重的刑冲克合的,定为二次婚姻。
正官、正财不透,而透露出七杀或者偏财,表示正式的婚姻关系不太稳定,所以日主也不想大家知道存在这种婚姻关系。但是八字中又有正式的丈夫或者妻子,只是它们又不能坚守自己的岗位,不在家或者与日主的生活和工作距离很远,有也相当于没有。夫妻宫、星在八字原局或者行运中又遇严重的刑冲克合,表示自己的配偶或者会遭遇外界的其他的人打击、压制,或者外遇,甚至遭遇其本人无法预料的事情的冲击,致使配偶丧失或者离弃,或者家庭不稳,所以也容易遭遇两次以上的婚姻。
3、女命中天干先透正官,后透七杀,地支亦先见正官后见七杀,而夫宫在八字原局、或者所行岁运中又逢严重刑、冲、克、化,亦为二次婚姻之象;男命中天干先透正财、后透偏财,地支中亦为先见正财、后见偏财,而妻宫日支在八字原局中、或者所行的岁运中又遭严重的刑、冲、克、合的,也是一生中定会有二次以上婚姻之象。
前面说过,偏星也代表了一种次第关系,偏、正俱透,正星在前,也就说明了日主的婚姻关系的次序的排定。而八字中或者岁运中的夫妻宫在遇刑、冲、克、合,均表示会有来自外界的人或者事,阻扰或者破坏其本人的家庭的稳定,如果情形严重的,自然难有稳定的婚姻关系,两次以上的婚姻关系必定成立。
4、日支与它柱地支伏吟(即地支相同),即使伏吟不为官星、财星本气,夫、妻宫(日支)再遇逢冲的,克夫或者克妻后再嫁,亦为二次婚姻之象。
日支代表夫妻宫,日支与它柱地支相同,表明夫妻宫所居的人势力很大,特别是与月支、时支相同的,因为距离日主很近,就会加剧这种情形。在八字命局中成为忌神的可能性很高。在遇岁运又来扶助夫宫的话,其配偶势力更大,婚姻的平衡关系很容易打破,所以婚姻难以顺利。如果这种伏吟的十神,又是配偶星的克星的话,情形就会加剧。同时,夫妻宫伏吟,更主要体现在岁运的介入下,无论出现克、刑、冲哪种关系,都会同时出现同时引动配偶宫和婚姻宫,婚姻动摇的可能性很大,即使遇合,也会出现争合的局面,亦为二次婚姻之兆。
5、男、女命中夫、妻星遭严重刑、冲、克、破,多有两次婚姻之兆
男女命中的夫妻星,代表其配偶本人,八字中配偶星遭遇严重的刑、冲、克、破,表示配偶星势弱,难以抵御夫妻星遇刑、冲、克、破的岁运的冲击,特别是形成三冲一的局面,遇之则容易丧偶或者夫妻分离的事情发生,所以遭遇两次婚姻。
6、原命局中财、官星主气全无,八字中又干支多合,两次婚姻在所必然
八字中财官本气全无,本来就代表配偶缘分较差;八字中干支多合的人,一般多为善于交际,乐于交际的人,这种交际大多是去找自己没有的人,自然容易出现婚姻不顺,二次婚姻自是容易。
7、男命中比劫气盛、女命中食伤气盛,而夫妻星又重复出现,又或合化为它物,恐为三婚四嫁之命。
男命中的比劫,女命中的食伤,均为配偶的“敌人”,“敌人”气势虽然强盛,而配偶星又重复出现,配偶的势力也不会差。形成了比劫与财星交战,食伤与官星交战的局面。遇到岁运中扶起男命中的比劫,或者女命中的食伤,婚姻都难以稳定,离婚自是极为可能。当然,如果官星又被合化成它物的,岁运中遇到解合,婚姻状态改变的频率很高,所以三婚四嫁,也就比较容易。
8、女命中月干伤官,月支七杀的,一般多为三婚之命;
女命月支七杀为偏,七杀得令,为偏星得气为旺,月干伤官虽然紧贴克制七杀,形成七杀旺而不旺的局面,当然,就看岁运扶助哪一方了。但是月干又透出伤官,遇到岁运天干扶助官星的大运或者流年,官星势力必然减力,婚姻自然状态不佳;行运到地支伤官的大运,必然引通命局中的月干发挥作用,因为紧贴,作用更大,所以婚姻状态改变的机率很大。所以古有“伤官坐杀,杀逢月令,必是喝三口井水之人”的说法。
9、女命中原局中食伤并透,食伤自坐官、杀,夫宫自坐官星墓库的,多为两次婚姻
食伤并透,代表自己个性很强,丈夫因为自己的个性,难于安身立命;同时,配偶星必因克制而损伤无力,表示丈夫能力也不会大,自己有看不起丈夫的心性;另外,夫宫官星坐墓,一般都会配偶日支被本气所克,墓库逢冲、逢合丈夫必然有灾,如果夫宫为命局中喜用,日主也会有灾,所以两次婚姻极有可能。#算命算八字看姻缘 运势 事业##八字看财运##八字命理#
婚姻的失败,往往会对一个人的一生造成很大的影响。离婚不仅对夫妻双方来说,是一种不幸的人生经历,如果有孩子的话,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的教育和心理更是有极大的负面影响。从命理中看的话,八字中哪种男女最容易遭遇婚姻两次以上的婚姻呢?
1、男命中偏正财两透、女命中偏正官两透,容易遭遇二次婚姻。
八字中男命以正财定义为妻,偏财定义为不稳定的非正式的妻子,为情人或者不稳定的异性缘分;女命中以正官定义为夫,而七杀则定义为非正式的丈夫,属于不稳定的异性情分,同时,八字中在正、偏具有的情形下,偏星也表示次第关系。八字中的天干,表示这种关系是公开的,毫不隐瞒的关系。这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婚姻关系俱透,说明日主极力想将这种关系变成现实,让社会承认,但是现行的法律制度是以一夫一妻制为基础的,容易造成两次以上的婚姻。
2、女命正官不透,而透伤官和七杀,日支不坐正官,夫宫又遇严重刑、冲、克、合的,定为二次婚姻;男命中正财不透,而透劫财和偏财,日支不坐正财,妻宫又遇严重的刑冲克合的,定为二次婚姻。
正官、正财不透,而透露出七杀或者偏财,表示正式的婚姻关系不太稳定,所以日主也不想大家知道存在这种婚姻关系。但是八字中又有正式的丈夫或者妻子,只是它们又不能坚守自己的岗位,不在家或者与日主的生活和工作距离很远,有也相当于没有。夫妻宫、星在八字原局或者行运中又遇严重的刑冲克合,表示自己的配偶或者会遭遇外界的其他的人打击、压制,或者外遇,甚至遭遇其本人无法预料的事情的冲击,致使配偶丧失或者离弃,或者家庭不稳,所以也容易遭遇两次以上的婚姻。
3、女命中天干先透正官,后透七杀,地支亦先见正官后见七杀,而夫宫在八字原局、或者所行岁运中又逢严重刑、冲、克、化,亦为二次婚姻之象;男命中天干先透正财、后透偏财,地支中亦为先见正财、后见偏财,而妻宫日支在八字原局中、或者所行的岁运中又遭严重的刑、冲、克、合的,也是一生中定会有二次以上婚姻之象。
前面说过,偏星也代表了一种次第关系,偏、正俱透,正星在前,也就说明了日主的婚姻关系的次序的排定。而八字中或者岁运中的夫妻宫在遇刑、冲、克、合,均表示会有来自外界的人或者事,阻扰或者破坏其本人的家庭的稳定,如果情形严重的,自然难有稳定的婚姻关系,两次以上的婚姻关系必定成立。
4、日支与它柱地支伏吟(即地支相同),即使伏吟不为官星、财星本气,夫、妻宫(日支)再遇逢冲的,克夫或者克妻后再嫁,亦为二次婚姻之象。
日支代表夫妻宫,日支与它柱地支相同,表明夫妻宫所居的人势力很大,特别是与月支、时支相同的,因为距离日主很近,就会加剧这种情形。在八字命局中成为忌神的可能性很高。在遇岁运又来扶助夫宫的话,其配偶势力更大,婚姻的平衡关系很容易打破,所以婚姻难以顺利。如果这种伏吟的十神,又是配偶星的克星的话,情形就会加剧。同时,夫妻宫伏吟,更主要体现在岁运的介入下,无论出现克、刑、冲哪种关系,都会同时出现同时引动配偶宫和婚姻宫,婚姻动摇的可能性很大,即使遇合,也会出现争合的局面,亦为二次婚姻之兆。
5、男、女命中夫、妻星遭严重刑、冲、克、破,多有两次婚姻之兆
男女命中的夫妻星,代表其配偶本人,八字中配偶星遭遇严重的刑、冲、克、破,表示配偶星势弱,难以抵御夫妻星遇刑、冲、克、破的岁运的冲击,特别是形成三冲一的局面,遇之则容易丧偶或者夫妻分离的事情发生,所以遭遇两次婚姻。
6、原命局中财、官星主气全无,八字中又干支多合,两次婚姻在所必然
八字中财官本气全无,本来就代表配偶缘分较差;八字中干支多合的人,一般多为善于交际,乐于交际的人,这种交际大多是去找自己没有的人,自然容易出现婚姻不顺,二次婚姻自是容易。
7、男命中比劫气盛、女命中食伤气盛,而夫妻星又重复出现,又或合化为它物,恐为三婚四嫁之命。
男命中的比劫,女命中的食伤,均为配偶的“敌人”,“敌人”气势虽然强盛,而配偶星又重复出现,配偶的势力也不会差。形成了比劫与财星交战,食伤与官星交战的局面。遇到岁运中扶起男命中的比劫,或者女命中的食伤,婚姻都难以稳定,离婚自是极为可能。当然,如果官星又被合化成它物的,岁运中遇到解合,婚姻状态改变的频率很高,所以三婚四嫁,也就比较容易。
8、女命中月干伤官,月支七杀的,一般多为三婚之命;
女命月支七杀为偏,七杀得令,为偏星得气为旺,月干伤官虽然紧贴克制七杀,形成七杀旺而不旺的局面,当然,就看岁运扶助哪一方了。但是月干又透出伤官,遇到岁运天干扶助官星的大运或者流年,官星势力必然减力,婚姻自然状态不佳;行运到地支伤官的大运,必然引通命局中的月干发挥作用,因为紧贴,作用更大,所以婚姻状态改变的机率很大。所以古有“伤官坐杀,杀逢月令,必是喝三口井水之人”的说法。
9、女命中原局中食伤并透,食伤自坐官、杀,夫宫自坐官星墓库的,多为两次婚姻
食伤并透,代表自己个性很强,丈夫因为自己的个性,难于安身立命;同时,配偶星必因克制而损伤无力,表示丈夫能力也不会大,自己有看不起丈夫的心性;另外,夫宫官星坐墓,一般都会配偶日支被本气所克,墓库逢冲、逢合丈夫必然有灾,如果夫宫为命局中喜用,日主也会有灾,所以两次婚姻极有可能。#算命算八字看姻缘 运势 事业##八字看财运##八字命理#
【唐山市召开《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二)
第一个特点是在立法指导思想上,遵循新的上位法规定,制定普适性规范的同时承继我市原有《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有益经验,持续关注陡河水库这一地表水水源地的保护。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基于此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相继进行了修订、修正。
我市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其颁布于1995年,其间进行三次修改,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条例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一方面,与相继制定、修订的上位法规定的治水标准、管水要求已不完全适应。另一方面,相对于我市需要保护的6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源地60处,其中市和县城区域23处、农村“千吨万人”和乡镇区域37处;地表水水源地2处,为陡河水库和上关水库),该条例仅限于陡河水库污染防治管理,调整范围未能全覆盖。
此次《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立法,系全新立法,调整范围实现全市6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覆盖。其中,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面积分别为74.02平方公里、323.87平方公里和681.54平方公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后纳入《条例》的调整范围,划定为保护区前执行有关上位法的规定。再有条例保留承继了原《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有益经验,将长期以来地方实践经验和做法有效融合,即体现上位法的基本思想,又充分尊重和考虑了本地环境管理实践。
第二个特点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上,结合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作出比上位法更加严格、更为全面的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系饮用水水质安全的重要一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条例》将此作为核心内容,努力为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提供法律保障。一是严格规定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明确划定和调整的程序,指出保护区除三种特殊情况以外,一经划定不得调整,提出保护区边界建设护栏围网或者生态隔离设施,并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的等保护措施,有条件的一级保护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二是在上位法规定基础上,结合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现实需要,同时借鉴其他省市保护经验,对保护区增加和补充涉行为类的禁止性事项。对准保护区和二级、一级保护区内的禁止事项,采用递进累加表述方式,保护区级别越高、禁止事项越多。准保护区和二级、一级保护区内的禁止事项分别为4项和13项、16项。考虑到我市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并存,还分别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作出专门规定。尤其是针对我市重要的地表水水源地陡河水库的保护标准更为严格。禁止事项共计21项。力求通过“禁止”达到“保质”之效。三是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导致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基于公平发展原则,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科学界定生态环境保护者、良好生态环境受益者的权利和责任,是关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稳定机制建立的关键。为此,《条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借鉴外地经验,确立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用以调节和平衡饮用水水源利用地与保护地之间的利益差异,调动居民保护饮用水水源的积极性。
第三个特点是建立健全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条例》围绕加强监管这一关键环节,作出以下规范:一是规定各方职责。规定市、县、乡(镇、街)、水库管理机构的保护和管理责任,生态环境、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13个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检察等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对破坏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水源、破坏保护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二是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包括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日常巡查、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水质状况部门间报告和通报、定期向社会公开水质状况信息等制度,以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管理的落地落实。三是推进处罚权下移。为提高执法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体现权责对等,根据新《行政处罚法》规定,授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水库管理机构相应的行政处罚权,便于加强日常监管。四是强化应急处置。既规定应急预案编制、救援力量配备和应急演练等事项,也对企业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的报告义务和应急预案、供水保障预案的启动等作了明确规定,确保污染事故应对及时、有力、有效。
此外,《条例》还强化法律责任。《条例》坚持违禁有罚、罚能止禁原则,在沿袭上位法的基础上,增设新的禁止事项,明确法律责任,创设新的罚则,加大对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的规制力度。一是加强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明确因饮用水水源污染受到损害的民事主体,有权要求污染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二是聚焦突出问题整治。在遵从上位法基础上,对工业、农业、生活面源污染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进行了细化,尤其是对堆放工业固体废物、违规使用农药、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铺设输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道、铺设输送污水管道及输油管道、旅游、垂钓、破坏隔离防护设施、网箱养殖、经营性取土采砂等突出问题,在属地管理原则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执法主管部门和处罚额度。三是严格监管主体法律责任。规定对负有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新制定出台的《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是完善和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将进一步以严密的法治来保障公众健康,用法律的刚性来保证全社会能上下同心,用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生态唐山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刚才,邢国军同志围绕《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从四个方面对《条例》作了详细解读,使大家对这部法规有了比较准确的理解。
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提出问题的记者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单位。谢谢!
记者:《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许冰峰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饮用水水源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件民生大事。因此,继2020年6月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唐山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后,2021年2月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又审议通过《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目的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治水管水,努力构建从饮用水水源到用户“水龙头”的完整法规保护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1995年,《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施行,为保护陡河水库水环境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条例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一方面,该条例虽经三次修改,但与相继制定、修订的上位法规定的治水标准、管水要求已不完全适应。另一方面,相对于我市需要保护的6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源地60处,其中市区和县城区23处、农村“千吨万人”和乡镇区域37处;地表水水源地2处,为陡河水库和上关水库),该条例仅限于陡河水库污染防治管理,调整范围未能全覆盖。基于上述情况,迫切需要在相关上位法的原则基础上,制定一部调整覆盖面更大、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的地方性法规。
记者:《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制定过程中把握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 郭日新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涉及法律法规众多、涉及部门众多,诸多关系急需在立法予以明确。《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以《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立厘清职责、协同管控、综合施策、强化责任的起草思路,严格规定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增加和补充涉行为类的禁止性事项,针对增补禁止性事项增设强有力罚则等方面予以详细规定。确定 “不抵触、不重复、相适应、可实施”的总体原则,比如跨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饮用水供水单位职责等在《水污染防治法》中已有明确规定,本《条例》不作重复规定;将《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比较原则的,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予以细化,比如各部门协同治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的强化保护、陡河水库特别保护等;同时,还注重借鉴其他省、市的立法经验,如四川、海南、清远、临沂、菏泽等地。因此,《条例》整体来说是“干货满满”,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记者:《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有哪些结合唐山市实际、凸显唐山特点的内容?
唐山市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邢国军
《条例》在贯彻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基础上,针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做了一些具体细化和补充。其中凸显唐山特色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针对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重点区域即陡河水库,承继原《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有益经验,确定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管权责,明确水库管理机构建立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行为以及对水库库区发生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同时依法赋予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巡查的职权。针对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特别保护的要求,在坚持上位法基本规定基础上,结合原《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增设了禁止性事项。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同志们、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
《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规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实施将极大地促进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打赢净水保卫战,推进生态唐山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以《条例》的颁布实施和宣传贯彻为契机,积极构建生态唐山建设全民行动格局,扎实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治理,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我市饮用水水源质量的持续好转。同时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市立法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
第一个特点是在立法指导思想上,遵循新的上位法规定,制定普适性规范的同时承继我市原有《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有益经验,持续关注陡河水库这一地表水水源地的保护。
2012年,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基于此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相继进行了修订、修正。
我市关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为《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其颁布于1995年,其间进行三次修改,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条例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一方面,与相继制定、修订的上位法规定的治水标准、管水要求已不完全适应。另一方面,相对于我市需要保护的6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源地60处,其中市和县城区域23处、农村“千吨万人”和乡镇区域37处;地表水水源地2处,为陡河水库和上关水库),该条例仅限于陡河水库污染防治管理,调整范围未能全覆盖。
此次《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立法,系全新立法,调整范围实现全市6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覆盖。其中,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面积分别为74.02平方公里、323.87平方公里和681.54平方公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保护区后纳入《条例》的调整范围,划定为保护区前执行有关上位法的规定。再有条例保留承继了原《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有益经验,将长期以来地方实践经验和做法有效融合,即体现上位法的基本思想,又充分尊重和考虑了本地环境管理实践。
第二个特点是在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上,结合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要求,作出比上位法更加严格、更为全面的规定。
饮用水水源保护系饮用水水质安全的重要一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条例》将此作为核心内容,努力为人民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提供法律保障。一是严格规定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明确划定和调整的程序,指出保护区除三种特殊情况以外,一经划定不得调整,提出保护区边界建设护栏围网或者生态隔离设施,并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的等保护措施,有条件的一级保护区应当实行封闭管理。二是在上位法规定基础上,结合本市饮用水水源保护现实需要,同时借鉴其他省市保护经验,对保护区增加和补充涉行为类的禁止性事项。对准保护区和二级、一级保护区内的禁止事项,采用递进累加表述方式,保护区级别越高、禁止事项越多。准保护区和二级、一级保护区内的禁止事项分别为4项和13项、16项。考虑到我市地表水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并存,还分别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作出专门规定。尤其是针对我市重要的地表水水源地陡河水库的保护标准更为严格。禁止事项共计21项。力求通过“禁止”达到“保质”之效。三是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导致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基于公平发展原则,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坚持“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受偿”的原则,科学界定生态环境保护者、良好生态环境受益者的权利和责任,是关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长效稳定机制建立的关键。为此,《条例》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借鉴外地经验,确立饮用水水源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用以调节和平衡饮用水水源利用地与保护地之间的利益差异,调动居民保护饮用水水源的积极性。
第三个特点是建立健全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条例》围绕加强监管这一关键环节,作出以下规范:一是规定各方职责。规定市、县、乡(镇、街)、水库管理机构的保护和管理责任,生态环境、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卫生健康、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13个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责,检察等机关和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对破坏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污染水源、破坏保护设施的行为进行劝阻、举报。二是规定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包括目标责任和考核评价、日常巡查、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水质状况部门间报告和通报、定期向社会公开水质状况信息等制度,以制度的建立健全促进管理的落地落实。三是推进处罚权下移。为提高执法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体现权责对等,根据新《行政处罚法》规定,授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水库管理机构相应的行政处罚权,便于加强日常监管。四是强化应急处置。既规定应急预案编制、救援力量配备和应急演练等事项,也对企业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当地人民政府的报告义务和应急预案、供水保障预案的启动等作了明确规定,确保污染事故应对及时、有力、有效。
此外,《条例》还强化法律责任。《条例》坚持违禁有罚、罚能止禁原则,在沿袭上位法的基础上,增设新的禁止事项,明确法律责任,创设新的罚则,加大对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的规制力度。一是加强对民事权利的保护。明确因饮用水水源污染受到损害的民事主体,有权要求污染者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二是聚焦突出问题整治。在遵从上位法基础上,对工业、农业、生活面源污染等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进行了细化,尤其是对堆放工业固体废物、违规使用农药、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铺设输送有毒有害物品的管道、铺设输送污水管道及输油管道、旅游、垂钓、破坏隔离防护设施、网箱养殖、经营性取土采砂等突出问题,在属地管理原则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执法主管部门和处罚额度。三是严格监管主体法律责任。规定对负有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新制定出台的《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是完善和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将进一步以严密的法治来保障公众健康,用法律的刚性来保证全社会能上下同心,用生态文明理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生态唐山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刚才,邢国军同志围绕《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从四个方面对《条例》作了详细解读,使大家对这部法规有了比较准确的理解。
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提出问题的记者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单位。谢谢!
记者:《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许冰峰
民以食为天,食以水为先。饮用水水源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一件民生大事。因此,继2020年6月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唐山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后,2021年2月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又审议通过《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目的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治水管水,努力构建从饮用水水源到用户“水龙头”的完整法规保护链条,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1995年,《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施行,为保护陡河水库水环境安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该条例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一方面,该条例虽经三次修改,但与相继制定、修订的上位法规定的治水标准、管水要求已不完全适应。另一方面,相对于我市需要保护的62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地下水水源地60处,其中市区和县城区23处、农村“千吨万人”和乡镇区域37处;地表水水源地2处,为陡河水库和上关水库),该条例仅限于陡河水库污染防治管理,调整范围未能全覆盖。基于上述情况,迫切需要在相关上位法的原则基础上,制定一部调整覆盖面更大、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的地方性法规。
记者:《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制定过程中把握的主要原则是什么?
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 郭日新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涉及法律法规众多、涉及部门众多,诸多关系急需在立法予以明确。《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以《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和《河北省地下水管理条例》为依据,结合我市实际,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确立厘清职责、协同管控、综合施策、强化责任的起草思路,严格规定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一级、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增加和补充涉行为类的禁止性事项,针对增补禁止性事项增设强有力罚则等方面予以详细规定。确定 “不抵触、不重复、相适应、可实施”的总体原则,比如跨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饮用水供水单位职责等在《水污染防治法》中已有明确规定,本《条例》不作重复规定;将《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比较原则的,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形成的行之有效的做法,予以细化,比如各部门协同治理,一级、二级和准保护区的强化保护、陡河水库特别保护等;同时,还注重借鉴其他省、市的立法经验,如四川、海南、清远、临沂、菏泽等地。因此,《条例》整体来说是“干货满满”,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记者:《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有哪些结合唐山市实际、凸显唐山特点的内容?
唐山市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邢国军
《条例》在贯彻国家《水污染防治法》和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基础上,针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做了一些具体细化和补充。其中凸显唐山特色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针对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的重点区域即陡河水库,承继原《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的有益经验,确定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管权责,明确水库管理机构建立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影响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行为以及对水库库区发生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权力,同时依法赋予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巡查的职权。针对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特别保护的要求,在坚持上位法基本规定基础上,结合原《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增设了禁止性事项。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同志们、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进行到这里。
《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是我市第一部全面系统地规范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的实施将极大地促进我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打赢净水保卫战,推进生态唐山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以《条例》的颁布实施和宣传贯彻为契机,积极构建生态唐山建设全民行动格局,扎实抓好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治理,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全力推动我市饮用水水源质量的持续好转。同时希望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市立法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们。谢谢大家!
九种容易二婚的八字
婚姻的失败,往往会对一个人的一生造成很大的影响。离婚不仅对夫妻双方来说,是一种不幸的人生经历,如果有孩子的话,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的教育和心理更是有极大的负面影响。从命理中看的话,八字中哪种男女最容易遭遇婚姻两次以上的婚姻呢?
1、男命中偏正财两透、女命中偏正官两透,容易遭遇二次婚姻。
八字中男命以正财定义为妻,偏财定义为不稳定的非正式的妻子,为情人或者不稳定的异性缘分;女命中以正官定义为夫,而七杀则定义为非正式的丈夫,属于不稳定的异性情分,同时,八字中在正、偏具有的情形下,偏星也表示次第关系。八字中的天干,表示这种关系是公开的,毫不隐瞒的关系。这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婚姻关系俱透,说明日主极力想将这种关系变成现实,让社会承认,但是现行的法律制度是以一夫一妻制为基础的,容易造成两次以上的婚姻。
2、女命正官不透,而透伤官和七杀,日支不坐正官,夫宫又遇严重刑、冲、克、合的,定为二次婚姻;男命中正财不透,而透劫财和偏财,日支不坐正财,妻宫又遇严重的刑冲克合的,定为二次婚姻。
正官、正财不透,而透露出七杀或者偏财,表示正式的婚姻关系不太稳定,所以日主也不想大家知道存在这种婚姻关系。但是八字中又有正式的丈夫或者妻子,只是它们又不能坚守自己的岗位,不在家或者与日主的生活和工作距离很远,有也相当于没有。夫妻宫、星在八字原局或者行运中又遇严重的刑冲克合,表示自己的配偶或者会遭遇外界的其他的人打击、压制,或者外遇,甚至遭遇其本人无法预料的事情的冲击,致使配偶丧失或者离弃,或者家庭不稳,所以也容易遭遇两次以上的婚姻。
3、女命中天干先透正官,后透七杀,地支亦先见正官后见七杀,而夫宫在八字原局、或者所行岁运中又逢严重刑、冲、克、化,亦为二次婚姻之象;男命中天干先透正财、后透偏财,地支中亦为先见正财、后见偏财,而妻宫日支在八字原局中、或者所行的岁运中又遭严重的刑、冲、克、合的,也是一生中定会有二次以上婚姻之象。
前面说过,偏星也代表了一种次第关系,偏、正俱透,正星在前,也就说明了日主的婚姻关系的次序的排定。而八字中或者岁运中的夫妻宫在遇刑、冲、克、合,均表示会有来自外界的人或者事,阻扰或者破坏其本人的家庭的稳定,如果情形严重的,自然难有稳定的婚姻关系,两次以上的婚姻关系必定成立。
4、日支与它柱地支伏吟(即地支相同),即使伏吟不为官星、财星本气,夫、妻宫(日支)再遇逢冲的,克夫或者克妻后再嫁,亦为二次婚姻之象。
日支代表夫妻宫,日支与它柱地支相同,表明夫妻宫所居的人势力很大,特别是与月支、时支相同的,因为距离日主很近,就会加剧这种情形。在八字命局中成为忌神的可能性很高。在遇岁运又来扶助夫宫的话,其配偶势力更大,婚姻的平衡关系很容易打破,所以婚姻难以顺利。如果这种伏吟的十神,又是配偶星的克星的话,情形就会加剧。同时,夫妻宫伏吟,更主要体现在岁运的介入下,无论出现克、刑、冲哪种关系,都会同时出现同时引动配偶宫和婚姻宫,婚姻动摇的可能性很大,即使遇合,也会出现争合的局面,亦为二次婚姻之兆。
5、男、女命中夫、妻星遭严重刑、冲、克、破,多有两次婚姻之兆
男女命中的夫妻星,代表其配偶本人,八字中配偶星遭遇严重的刑、冲、克、破,表示配偶星势弱,难以抵御夫妻星遇刑、冲、克、破的岁运的冲击,特别是形成三冲一的局面,遇之则容易丧偶或者夫妻分离的事情发生,所以遭遇两次婚姻。
6、原命局中财、官星主气全无,八字中又干支多合,两次婚姻在所必然
八字中财官本气全无,本来就代表配偶缘分较差;八字中干支多合的人,一般多为善于交际,乐于交际的人,这种交际大多是去找自己没有的人,自然容易出现婚姻不顺,二次婚姻自是容易。
7、男命中比劫气盛、女命中食伤气盛,而夫妻星又重复出现,又或合化为它物,恐为三婚四嫁之命。
男命中的比劫,女命中的食伤,均为配偶的“敌人”,“敌人”气势虽然强盛,而配偶星又重复出现,配偶的势力也不会差。形成了比劫与财星交战,食伤与官星交战的局面。遇到岁运中扶起男命中的比劫,或者女命中的食伤,婚姻都难以稳定,离婚自是极为可能。当然,如果官星又被合化成它物的,岁运中遇到解合,婚姻状态改变的频率很高,所以三婚四嫁,也就比较容易。
8、女命中月干伤官,月支七杀的,一般多为三婚之命;
女命月支七杀为偏,七杀得令,为偏星得气为旺,月干伤官虽然紧贴克制七杀,形成七杀旺而不旺的局面,当然,就看岁运扶助哪一方了。但是月干又透出伤官,遇到岁运天干扶助官星的大运或者流年,官星势力必然减力,婚姻自然状态不佳;行运到地支伤官的大运,必然引通命局中的月干发挥作用,因为紧贴,作用更大,所以婚姻状态改变的机率很大。所以古有“伤官坐杀,杀逢月令,必是喝三口井水之人”的说法。
9、女命中原局中食伤并透,食伤自坐官、杀,夫宫自坐官星墓库的,多为两次婚姻
食伤并透,代表自己个性很强,丈夫因为自己的个性,难于安身立命;同时,配偶星必因克制而损伤无力,表示丈夫能力也不会大,自己有看不起丈夫的心性;另外,夫宫官星坐墓,一般都会配偶日支被本气所克,墓库逢冲、逢合丈夫必然有灾,如果夫宫为命局中喜用,日主也会有灾,所以两次婚姻极有可能。#八字命理八字合婚星座命理##八字看桃花##算八字看婚姻感情##八字算命#
婚姻的失败,往往会对一个人的一生造成很大的影响。离婚不仅对夫妻双方来说,是一种不幸的人生经历,如果有孩子的话,对于尚未成年的孩子的教育和心理更是有极大的负面影响。从命理中看的话,八字中哪种男女最容易遭遇婚姻两次以上的婚姻呢?
1、男命中偏正财两透、女命中偏正官两透,容易遭遇二次婚姻。
八字中男命以正财定义为妻,偏财定义为不稳定的非正式的妻子,为情人或者不稳定的异性缘分;女命中以正官定义为夫,而七杀则定义为非正式的丈夫,属于不稳定的异性情分,同时,八字中在正、偏具有的情形下,偏星也表示次第关系。八字中的天干,表示这种关系是公开的,毫不隐瞒的关系。这种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婚姻关系俱透,说明日主极力想将这种关系变成现实,让社会承认,但是现行的法律制度是以一夫一妻制为基础的,容易造成两次以上的婚姻。
2、女命正官不透,而透伤官和七杀,日支不坐正官,夫宫又遇严重刑、冲、克、合的,定为二次婚姻;男命中正财不透,而透劫财和偏财,日支不坐正财,妻宫又遇严重的刑冲克合的,定为二次婚姻。
正官、正财不透,而透露出七杀或者偏财,表示正式的婚姻关系不太稳定,所以日主也不想大家知道存在这种婚姻关系。但是八字中又有正式的丈夫或者妻子,只是它们又不能坚守自己的岗位,不在家或者与日主的生活和工作距离很远,有也相当于没有。夫妻宫、星在八字原局或者行运中又遇严重的刑冲克合,表示自己的配偶或者会遭遇外界的其他的人打击、压制,或者外遇,甚至遭遇其本人无法预料的事情的冲击,致使配偶丧失或者离弃,或者家庭不稳,所以也容易遭遇两次以上的婚姻。
3、女命中天干先透正官,后透七杀,地支亦先见正官后见七杀,而夫宫在八字原局、或者所行岁运中又逢严重刑、冲、克、化,亦为二次婚姻之象;男命中天干先透正财、后透偏财,地支中亦为先见正财、后见偏财,而妻宫日支在八字原局中、或者所行的岁运中又遭严重的刑、冲、克、合的,也是一生中定会有二次以上婚姻之象。
前面说过,偏星也代表了一种次第关系,偏、正俱透,正星在前,也就说明了日主的婚姻关系的次序的排定。而八字中或者岁运中的夫妻宫在遇刑、冲、克、合,均表示会有来自外界的人或者事,阻扰或者破坏其本人的家庭的稳定,如果情形严重的,自然难有稳定的婚姻关系,两次以上的婚姻关系必定成立。
4、日支与它柱地支伏吟(即地支相同),即使伏吟不为官星、财星本气,夫、妻宫(日支)再遇逢冲的,克夫或者克妻后再嫁,亦为二次婚姻之象。
日支代表夫妻宫,日支与它柱地支相同,表明夫妻宫所居的人势力很大,特别是与月支、时支相同的,因为距离日主很近,就会加剧这种情形。在八字命局中成为忌神的可能性很高。在遇岁运又来扶助夫宫的话,其配偶势力更大,婚姻的平衡关系很容易打破,所以婚姻难以顺利。如果这种伏吟的十神,又是配偶星的克星的话,情形就会加剧。同时,夫妻宫伏吟,更主要体现在岁运的介入下,无论出现克、刑、冲哪种关系,都会同时出现同时引动配偶宫和婚姻宫,婚姻动摇的可能性很大,即使遇合,也会出现争合的局面,亦为二次婚姻之兆。
5、男、女命中夫、妻星遭严重刑、冲、克、破,多有两次婚姻之兆
男女命中的夫妻星,代表其配偶本人,八字中配偶星遭遇严重的刑、冲、克、破,表示配偶星势弱,难以抵御夫妻星遇刑、冲、克、破的岁运的冲击,特别是形成三冲一的局面,遇之则容易丧偶或者夫妻分离的事情发生,所以遭遇两次婚姻。
6、原命局中财、官星主气全无,八字中又干支多合,两次婚姻在所必然
八字中财官本气全无,本来就代表配偶缘分较差;八字中干支多合的人,一般多为善于交际,乐于交际的人,这种交际大多是去找自己没有的人,自然容易出现婚姻不顺,二次婚姻自是容易。
7、男命中比劫气盛、女命中食伤气盛,而夫妻星又重复出现,又或合化为它物,恐为三婚四嫁之命。
男命中的比劫,女命中的食伤,均为配偶的“敌人”,“敌人”气势虽然强盛,而配偶星又重复出现,配偶的势力也不会差。形成了比劫与财星交战,食伤与官星交战的局面。遇到岁运中扶起男命中的比劫,或者女命中的食伤,婚姻都难以稳定,离婚自是极为可能。当然,如果官星又被合化成它物的,岁运中遇到解合,婚姻状态改变的频率很高,所以三婚四嫁,也就比较容易。
8、女命中月干伤官,月支七杀的,一般多为三婚之命;
女命月支七杀为偏,七杀得令,为偏星得气为旺,月干伤官虽然紧贴克制七杀,形成七杀旺而不旺的局面,当然,就看岁运扶助哪一方了。但是月干又透出伤官,遇到岁运天干扶助官星的大运或者流年,官星势力必然减力,婚姻自然状态不佳;行运到地支伤官的大运,必然引通命局中的月干发挥作用,因为紧贴,作用更大,所以婚姻状态改变的机率很大。所以古有“伤官坐杀,杀逢月令,必是喝三口井水之人”的说法。
9、女命中原局中食伤并透,食伤自坐官、杀,夫宫自坐官星墓库的,多为两次婚姻
食伤并透,代表自己个性很强,丈夫因为自己的个性,难于安身立命;同时,配偶星必因克制而损伤无力,表示丈夫能力也不会大,自己有看不起丈夫的心性;另外,夫宫官星坐墓,一般都会配偶日支被本气所克,墓库逢冲、逢合丈夫必然有灾,如果夫宫为命局中喜用,日主也会有灾,所以两次婚姻极有可能。#八字命理八字合婚星座命理##八字看桃花##算八字看婚姻感情##八字算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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