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全款买房婚后加上女方名字,离婚咋分?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2021-08-30
郑某婚前全款买房,之后和孙某结婚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二人共同出钱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买车位,并偿还之前买房所欠的借款。如今二人因感情矛盾离婚,但对房子所属及分割问题产生争议。孙某能否要求分割该房产?该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装修及车位应如何进行分割?
裁判要旨
案涉房屋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案涉车位一个,故上述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结合郑某婚前付清房屋全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数额、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法院判令由上诉人孙某取得案涉房屋百分之二十的份额,由郑某以双方认可的房屋价值为基数给予孙某相应折价款,应属合理。
案情
2012年5月,郑某与杭州莱骏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郑某以价款100万元的价格向购买了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商品房,在2012年5月付清了全部房款。
不久后孙某和郑某登记结婚。2014年8月31日,经过郑某的同意,杭州莱骏置业有限公司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之后郑某和孙某共同出钱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因所购房屋的房款有部分系郑某向他人所借,婚后郑某和孙某共同归还了借款12万元。
孙某与郑某婚后因生活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经原审法院调解离婚,但两人就房屋的所属存在争议。
郑某认为,该房屋系自己在结婚前全款购买,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孙某的名字,是为了增进巩固夫妻感情、加强彼此信任,但并不代表该房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孙某认为,虽然案涉房产由被上诉人婚前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双方共有财产。在没有约定份额的情况下,应视为双方各自拥有案涉房产一半的价值。且双方婚后共同装修、购买车位、归还购买房屋借款,为案涉房屋付出了较多的精力、财力,故双方应各自拥有案涉房产一半的价值。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裁判:
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街道××幢××单元××室房屋虽系郑某婚前出资购买,但权属登记在双方二人名下,且婚后双方曾共同清偿购买上述房屋所负的债务,故该房应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因离婚时,未对上述房屋,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此房屋的装修、购买的车位进行分割,故现孙某依法有权主张离婚后财产分割之诉。对于上述财产的价款认定,因庭审中,双方一致同意对房屋、房屋装修费、车位的现有价值分别按3373500元(即每平方米25000元)、300000元、150000元确认,并不违反相关规定,故原审法院予以认可。
对于房屋的分割,原审法院认为,案涉房屋由郑某婚前出资购买,离婚后一直由郑某居住管理,该房屋应当归属郑某所有,由郑某给付孙某相应的折价款。对于折价补偿的具体数额,考虑到房屋由郑某婚前个人出资,房产登记簿上记载双方二人的名字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夫妻感情,加强彼此信任、巩固夫妻关系,以及婚后双方共同清偿了购买此房所负债务120000元、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原审法院确认由郑某给予孙某房屋价款百分之二十即674700元的补偿。
另,房屋装修以及车位宜归属郑某所有,同时根据双方一致确认的价款,按均等分割原则,由郑某折价补偿孙某225000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一、孙某与郑某名下共有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街道××幢××单元××室房屋(含装修)以及车位一个,均归郑某所有,孙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郑某办理该房屋的权属手续登记。二、郑某支付孙某上述第一项财产分割折价补偿款计899700元,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孙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裁判: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案涉房屋、装修及车位的分割问题。
案涉房屋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案涉车位一个,故上述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已解除婚姻关系,共有基础不复存在,案涉房屋、装修价值及车位均应予以分割。关于案涉房屋的产权归属及折价款给付问题,上诉人孙某认为在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应通过竞价等方式确定所有权归属,并由上诉人取得其中一半的份额。
本院认为,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案涉房屋系被上诉人郑某于婚前购买并付清全部房款,且在双方离婚后仍由被上诉人居住管理,在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二审中被上诉人亦明确表示不同意竞价的情况下,原审法院确定由被上诉人郑某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并无不当。同时,结合郑某婚前付清房屋全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数额、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原审法院判令由上诉人孙某取得案涉房屋百分之二十的份额,由郑某以双方认可的房屋价值为基数给予孙某相应折价款,应属合理。对于房屋的装修及车位分割,因均系双方婚后出资,故原审法院判令由双方各半分得房屋装修及车位价值,并根据房屋判归郑某一节认定装修、车位归属郑某所有,亦无不当。
(责任编辑:赵子贺)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2021-08-30
郑某婚前全款买房,之后和孙某结婚并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二人共同出钱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买车位,并偿还之前买房所欠的借款。如今二人因感情矛盾离婚,但对房子所属及分割问题产生争议。孙某能否要求分割该房产?该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装修及车位应如何进行分割?
裁判要旨
案涉房屋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案涉车位一个,故上述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结合郑某婚前付清房屋全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数额、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法院判令由上诉人孙某取得案涉房屋百分之二十的份额,由郑某以双方认可的房屋价值为基数给予孙某相应折价款,应属合理。
案情
2012年5月,郑某与杭州莱骏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郑某以价款100万元的价格向购买了位于杭州市余杭区的商品房,在2012年5月付清了全部房款。
不久后孙某和郑某登记结婚。2014年8月31日,经过郑某的同意,杭州莱骏置业有限公司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之后郑某和孙某共同出钱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因所购房屋的房款有部分系郑某向他人所借,婚后郑某和孙某共同归还了借款12万元。
孙某与郑某婚后因生活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经原审法院调解离婚,但两人就房屋的所属存在争议。
郑某认为,该房屋系自己在结婚前全款购买,属于婚前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孙某的名字,是为了增进巩固夫妻感情、加强彼此信任,但并不代表该房产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孙某认为,虽然案涉房产由被上诉人婚前出资购买,但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双方共有财产。在没有约定份额的情况下,应视为双方各自拥有案涉房产一半的价值。且双方婚后共同装修、购买车位、归还购买房屋借款,为案涉房屋付出了较多的精力、财力,故双方应各自拥有案涉房产一半的价值。
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裁判:
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街道××幢××单元××室房屋虽系郑某婚前出资购买,但权属登记在双方二人名下,且婚后双方曾共同清偿购买上述房屋所负的债务,故该房应认定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因离婚时,未对上述房屋,以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此房屋的装修、购买的车位进行分割,故现孙某依法有权主张离婚后财产分割之诉。对于上述财产的价款认定,因庭审中,双方一致同意对房屋、房屋装修费、车位的现有价值分别按3373500元(即每平方米25000元)、300000元、150000元确认,并不违反相关规定,故原审法院予以认可。
对于房屋的分割,原审法院认为,案涉房屋由郑某婚前出资购买,离婚后一直由郑某居住管理,该房屋应当归属郑某所有,由郑某给付孙某相应的折价款。对于折价补偿的具体数额,考虑到房屋由郑某婚前个人出资,房产登记簿上记载双方二人的名字的目的是为了增进夫妻感情,加强彼此信任、巩固夫妻关系,以及婚后双方共同清偿了购买此房所负债务120000元、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原审法院确认由郑某给予孙某房屋价款百分之二十即674700元的补偿。
另,房屋装修以及车位宜归属郑某所有,同时根据双方一致确认的价款,按均等分割原则,由郑某折价补偿孙某225000元。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一、孙某与郑某名下共有的位于杭州市余杭区××街道××幢××单元××室房屋(含装修)以及车位一个,均归郑某所有,孙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郑某办理该房屋的权属手续登记。二、郑某支付孙某上述第一项财产分割折价补偿款计899700元,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付清。三、驳回孙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裁判:
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案涉房屋、装修及车位的分割问题。
案涉房屋在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婚后登记于双方名下,双方婚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并购买了案涉车位一个,故上述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共有。现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已解除婚姻关系,共有基础不复存在,案涉房屋、装修价值及车位均应予以分割。关于案涉房屋的产权归属及折价款给付问题,上诉人孙某认为在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情况下,应通过竞价等方式确定所有权归属,并由上诉人取得其中一半的份额。
本院认为,共同共有财产的分割应考虑共有人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案涉房屋系被上诉人郑某于婚前购买并付清全部房款,且在双方离婚后仍由被上诉人居住管理,在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二审中被上诉人亦明确表示不同意竞价的情况下,原审法院确定由被上诉人郑某取得案涉房屋所有权,并无不当。同时,结合郑某婚前付清房屋全款、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的数额、结婚时间长短等因素,原审法院判令由上诉人孙某取得案涉房屋百分之二十的份额,由郑某以双方认可的房屋价值为基数给予孙某相应折价款,应属合理。对于房屋的装修及车位分割,因均系双方婚后出资,故原审法院判令由双方各半分得房屋装修及车位价值,并根据房屋判归郑某一节认定装修、车位归属郑某所有,亦无不当。
(责任编辑:赵子贺)
#2021年郑州市区小学入学报名# 【郑州市区小学新生线上报名首日,这10个问题帮你找答案】今年郑州市区小学新生报名分3个时段,第一时段报不上,也可在第二时段继续报名,每个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都有学上。提醒家长,请错峰进行报名,不用着急。
同时,各学校也会在学校门口和社区张贴招生简章,公布咨询电话,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在线答疑等多种方式,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在小学就近分配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知到每一位被录取适龄儿童的家长。
在第一天报名过程中,有不少家长咨询各种问题。记者为家长们进行了详细打探!
问题一:第一时段报不上名,就近入学的学生报满了,第二时段再报名会影响就近分配不?
答:郑州市区小学入学依然坚持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今年,郑州市区小学入学报名分为三个时段,第一时段为9月1日8时—4日23时59分;第二时段为9月8日8时—10日23时59分;第三时段为9月17日—18日。这三个时段只是报名时间不同且报名人群不同,并不存在先后顺序,也不可能存在某个学校报满了,报名晚的适龄儿童就被分到较远的学校的情况。家长们大可不必担心。
问题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因为家庭原因,孩子今年都8岁了,一直都没有上学,今年能否报的上?
答: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的年龄是年满6岁4个月,8岁确实是已经超过了。建议家长拨打所在区教体局的咨询电话进行具体咨询。然后,区教体局要了解一下孩子的具体情况,还需要再查验一下相关的学籍才能够确定是否能报名。
问题三:我是孩子的父亲,一家三口跟着老人居住。户口在二七区,一直居住的房子是孩子爷爷的。但是我在金水区有一套房子,一直处于出租状态,从来就没有在那边住。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报名?
答:小学就近入学要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如果名下有房子,是需要以该房产为报名的依据进行入学的,不能随着爷爷奶奶的房产来进行报名。这样的情况可以在第一时段,按照“户、住不一致”的情况进行线上报名,需要填写自己的房产。
问题四:孩子的父母都是集体户口,孩子跟着爸爸也在集体户口上。而父母名下都没有房,应该如何报名?
答:只要是符合小学入学的条件,每一个孩子都会有学上。这种情况应该在第二时段来进行报名。如果第二时段不能够报名的话,那么在第三时段,学校也会张贴招生指南、招生简章,包括二维码等,根据学校要求提交相关的资料再进行报名。
问题五:夫妻二人和孩子都是郑州市的常住户口,我是户主。但是夫妻二人没有房,所住的房子是在孩子爷爷的名下。这种情况怎么报名?
答:首先,郑州市小学入学的基本政策是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因为孩子的父母是没有房产的,这种情况需要在第二时段报名。
报名时,家长需要提供孩子父母没有房产的相关证明以及其他的材料。相对就近分配,首先要安排随孩子父母的房产实际居住的“房、户、住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如果学校有空余学位,再依次来考虑其他情况,包括住老人的房子情况。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已满,那么也会相对就近安排在其他学校就读。
问题六:孩子跟着我现在郑州生活,但是我的户口在外地(也在河南),孩子母亲和孩子的户口是郑州的集体户口。我们在郑州市区买的有房,也已经入住,但是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有交房协议和收据等。我们该在哪个时段报名?
答:因为房产证没有下来,需要按照郑州市区户籍的情况,在第二时段来进行报名。在第二时段报名的时候,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需要提供购房的一些相关的凭据发票、购房合同等,在系统的提示下来进行报名。当然,也要再上传一些辅助性的资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来证明一家三口的关系。
问题七:房户不一致,房产证上是爸爸的名字,但户主是妈妈,怎么报?
答:如果房户不一致,在第一时段报名时,需要按照第二种情况来报名,即房户不一致时,申请人为适龄儿童父母一方,且必须是房主,申请人名下房产所在区域和报名区域保持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在郑州市内九区。
也就是说,房产证上是爸爸的名字,那么就以爸爸的名字在“郑好办APP”上填写资料,之后按流程填报即可。
当然,如果这个时段报名不成功,家长也不要着急,可以等第二时段报名。
问题八:外省户籍,但人在郑州居住和工作怎么报名?
答:这种情况在第二时段,按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要准备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请家长在第二时段,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线上报名。第二时段的报名时间为:9月8日8时—10日23时59分,凡年满6岁4个月(经开区、港区为6岁)的适龄儿童,第一时段报名不成功或错过报名时间,都可在“郑好办APP”参加报名。
问题九:父母和孩子的户口都在郑州,但出生医学证明不属于郑州市内九区,请问怎么报名?
答: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需要准备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在第一时段报名时,父母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看自己属于房、户、住一致还是房、户不一致,然后根据相关流程履行报名手续即可。此报名过程不需要出生医学证明。如果父母与孩子的户口并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只能等到第二时段报名,且报名时需要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结婚证或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问题十:夫妻双方都是郑州市本地户口,但是名下都没有房子,怎么报名?
答:首先要看孩子户口是否在郑州市区,如果孩子户口也在郑州市区,父母和孩子户口在一起,那么请先对照是否符合第一时段报名的前两种情况:房、户、住一致,房、户不一致,按照提示进行报名。
如果孩子户口不在郑州市区,但在河南省内,就按照第一时段随迁子女报名的两种情况:父母在郑有房的随迁子女,父母在郑无房的随迁子女,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如果第一时段报名没成功,就需要开具无房证明,在第二时段报名。
同时,各学校也会在学校门口和社区张贴招生简章,公布咨询电话,利用微信公众号、网络在线答疑等多种方式,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在小学就近分配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知到每一位被录取适龄儿童的家长。
在第一天报名过程中,有不少家长咨询各种问题。记者为家长们进行了详细打探!
问题一:第一时段报不上名,就近入学的学生报满了,第二时段再报名会影响就近分配不?
答:郑州市区小学入学依然坚持属地管理、免试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
今年,郑州市区小学入学报名分为三个时段,第一时段为9月1日8时—4日23时59分;第二时段为9月8日8时—10日23时59分;第三时段为9月17日—18日。这三个时段只是报名时间不同且报名人群不同,并不存在先后顺序,也不可能存在某个学校报满了,报名晚的适龄儿童就被分到较远的学校的情况。家长们大可不必担心。
问题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因为家庭原因,孩子今年都8岁了,一直都没有上学,今年能否报的上?
答: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的年龄是年满6岁4个月,8岁确实是已经超过了。建议家长拨打所在区教体局的咨询电话进行具体咨询。然后,区教体局要了解一下孩子的具体情况,还需要再查验一下相关的学籍才能够确定是否能报名。
问题三:我是孩子的父亲,一家三口跟着老人居住。户口在二七区,一直居住的房子是孩子爷爷的。但是我在金水区有一套房子,一直处于出租状态,从来就没有在那边住。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该怎么报名?
答:小学就近入学要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如果名下有房子,是需要以该房产为报名的依据进行入学的,不能随着爷爷奶奶的房产来进行报名。这样的情况可以在第一时段,按照“户、住不一致”的情况进行线上报名,需要填写自己的房产。
问题四:孩子的父母都是集体户口,孩子跟着爸爸也在集体户口上。而父母名下都没有房,应该如何报名?
答:只要是符合小学入学的条件,每一个孩子都会有学上。这种情况应该在第二时段来进行报名。如果第二时段不能够报名的话,那么在第三时段,学校也会张贴招生指南、招生简章,包括二维码等,根据学校要求提交相关的资料再进行报名。
问题五:夫妻二人和孩子都是郑州市的常住户口,我是户主。但是夫妻二人没有房,所住的房子是在孩子爷爷的名下。这种情况怎么报名?
答:首先,郑州市小学入学的基本政策是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因为孩子的父母是没有房产的,这种情况需要在第二时段报名。
报名时,家长需要提供孩子父母没有房产的相关证明以及其他的材料。相对就近分配,首先要安排随孩子父母的房产实际居住的“房、户、住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如果学校有空余学位,再依次来考虑其他情况,包括住老人的房子情况。如果学校招生计划已满,那么也会相对就近安排在其他学校就读。
问题六:孩子跟着我现在郑州生活,但是我的户口在外地(也在河南),孩子母亲和孩子的户口是郑州的集体户口。我们在郑州市区买的有房,也已经入住,但是房产证一直没办下来,有交房协议和收据等。我们该在哪个时段报名?
答:因为房产证没有下来,需要按照郑州市区户籍的情况,在第二时段来进行报名。在第二时段报名的时候,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话,需要提供购房的一些相关的凭据发票、购房合同等,在系统的提示下来进行报名。当然,也要再上传一些辅助性的资料,比如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来证明一家三口的关系。
问题七:房户不一致,房产证上是爸爸的名字,但户主是妈妈,怎么报?
答:如果房户不一致,在第一时段报名时,需要按照第二种情况来报名,即房户不一致时,申请人为适龄儿童父母一方,且必须是房主,申请人名下房产所在区域和报名区域保持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在郑州市内九区。
也就是说,房产证上是爸爸的名字,那么就以爸爸的名字在“郑好办APP”上填写资料,之后按流程填报即可。
当然,如果这个时段报名不成功,家长也不要着急,可以等第二时段报名。
问题八:外省户籍,但人在郑州居住和工作怎么报名?
答:这种情况在第二时段,按照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需要准备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请家长在第二时段,根据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线上报名。第二时段的报名时间为:9月8日8时—10日23时59分,凡年满6岁4个月(经开区、港区为6岁)的适龄儿童,第一时段报名不成功或错过报名时间,都可在“郑好办APP”参加报名。
问题九:父母和孩子的户口都在郑州,但出生医学证明不属于郑州市内九区,请问怎么报名?
答: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需要准备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
在第一时段报名时,父母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看自己属于房、户、住一致还是房、户不一致,然后根据相关流程履行报名手续即可。此报名过程不需要出生医学证明。如果父母与孩子的户口并不在一个户口本上,那么只能等到第二时段报名,且报名时需要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的结婚证或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问题十:夫妻双方都是郑州市本地户口,但是名下都没有房子,怎么报名?
答:首先要看孩子户口是否在郑州市区,如果孩子户口也在郑州市区,父母和孩子户口在一起,那么请先对照是否符合第一时段报名的前两种情况:房、户、住一致,房、户不一致,按照提示进行报名。
如果孩子户口不在郑州市区,但在河南省内,就按照第一时段随迁子女报名的两种情况:父母在郑有房的随迁子女,父母在郑无房的随迁子女,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如果第一时段报名没成功,就需要开具无房证明,在第二时段报名。
#亭城关注# 【滁州江淮岭脊线风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是滁州全域旅游“1号工程”,道路于今年8月底全线贯通,成为全市的生态道、景观道、休闲道、产业道和振兴道。为打响滁州江淮岭脊线文旅品牌,配合做好第八届安徽自驾游活动,丰富开幕式活动内容,拟于承办2021年安徽省自驾游大会期间,举办滁州江淮岭脊线风光摄影大赛。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活动主题
五彩岭脊·“镜”现滁州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文明办
市委网信办 滁州日报社
承办单位:滁州市文化馆 滁州市视觉艺术学会
三、摄影作品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9月13日截止。
四、摄影作品征集内容
征集记录滁州江淮岭脊线及沿线风光、美丽乡村、景区景点、旅游业态等摄影作品。
五、摄影作品征集要求
1、参赛的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超过3幅;组照为一幅,每组不得超过4张,每个参赛作品需注释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和地点,并提供作品简介(不超过100字),另需提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图片必须保留原始文件以备调用。投稿时请注明“岭脊线摄影大赛”字样。
2、参赛作品必须是新近原创未发表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有发生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者,由投稿者自负,同时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所有。本次活动不接收两人或以上合作的作品。
3、参赛作品照片一律为JPG格式,长边不得低于3000像素。所有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4、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可根据需要有权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媒体宣传等非商业用途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5、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是有违征稿要求、严重误导公众认知或存在法律纠纷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入选、获奖资格。
六、投稿地址
邮箱:282503642@qq.com
联系电话:0550-3530459 韩老师
七、评选方式
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参加作品进行评选,择优评出100幅入围作品(其中社会征集作品40幅,行业组织作品60幅)和获奖作品。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入围奖78名。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 2名:奖金5000元/名;
二等奖 4名:奖金3000元/名;
三等奖 6名:奖金1000元/名;
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名;
入围奖78名:奖金100元/名。
除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不可兼获奖金外(以最高获奖等次计发),入围奖可以兼获资金。
我们期待您的参与!
滁州江淮岭脊线摄影大赛组委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滁州江淮岭脊线摄影线路和地点
一、滁州江淮岭脊线全椒大墅至南谯大柳草场线路
1、沿线风光:环琅琊山带,全椒碧云湖风光—黄栗树小镇—山湖大道—神山国家森林公园—东王湖水库—十里水杉彩虹道—龙山脊;南谯区大柳草场—皇甫山马尾松储备林—望亭阁——施集;
2、美丽乡村:全椒石沛黄栗树小镇,六镇孙家村和周洼村,大墅龙山村;南谯井楠村;
3、景区景点:九天峰度假区,皖东狩猎场,皇甫山金甲溪,大墅龙山,南谯区施集栗山茶海,施集孙岗葡萄泉;
4、旅游业态:全椒荣鸿生态农业园,全椒三棵松农庄,井楠度假区
二、滁州江淮岭脊线大柳草场—定远—凤阳—定远西卅店线路
1、沿线风光:定远金山农业园—凤阳白虎泉驿站—凤阳环卧牛湖区—凤阳山旅游区,定远黄山水库—大横山—岱山水库—岱山林场段;
2、美丽乡村:定远西卅店镇高潮村,凤阳殷涧镇卸甲店村,定远拂晓街道,定远池河岱山新村;
3、景区景点:红石峡,狼巷迷谷,韭山洞,明中都,小岗村;
三、滁州江淮岭脊线定远拂晓—天长线路
1、沿线风光:三界—老嘉山段—黄寨草场 —尹集—来安白鹭岛—屯仓水库北岸线—杨郢池杉林—半塔岭上风光带—釜山水库—川桥水库—金牛湖;
2、美丽乡村:明光自来桥尖山村,张八岭镇尹集村和柴郢村,来安杨郢乡保山村、红星村、高郢村,天长的汊涧镇长山村,金集镇井亭村;
3、景区景点:明光市老嘉山军旅小镇,明光老嘉山静岗营地,黄寨草场,森林公园,石界牌古民居,皖东烈士陵园,半塔观景台,郑集书香小镇,天长草庙山,釜山度假区;
4、旅游业态:明光月牙湾农庄,八岭湖农庄,来安白鹭岛六部寨农庄,杨郢方家岗风景道服务点,天长草庙山农家乐
滁州江淮分水岭国家风景道是滁州全域旅游“1号工程”,道路于今年8月底全线贯通,成为全市的生态道、景观道、休闲道、产业道和振兴道。为打响滁州江淮岭脊线文旅品牌,配合做好第八届安徽自驾游活动,丰富开幕式活动内容,拟于承办2021年安徽省自驾游大会期间,举办滁州江淮岭脊线风光摄影大赛。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活动主题
五彩岭脊·“镜”现滁州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文明办
市委网信办 滁州日报社
承办单位:滁州市文化馆 滁州市视觉艺术学会
三、摄影作品征集时间
自即日起至9月13日截止。
四、摄影作品征集内容
征集记录滁州江淮岭脊线及沿线风光、美丽乡村、景区景点、旅游业态等摄影作品。
五、摄影作品征集要求
1、参赛的每位作者投稿作品不超过3幅;组照为一幅,每组不得超过4张,每个参赛作品需注释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和地点,并提供作品简介(不超过100字),另需提供作者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个人信息,图片必须保留原始文件以备调用。投稿时请注明“岭脊线摄影大赛”字样。
2、参赛作品必须是新近原创未发表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有发生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者,由投稿者自负,同时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所有。本次活动不接收两人或以上合作的作品。
3、参赛作品照片一律为JPG格式,长边不得低于3000像素。所有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
4、主办单位对所有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可根据需要有权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媒体宣传等非商业用途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5、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是有违征稿要求、严重误导公众认知或存在法律纠纷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入选、获奖资格。
六、投稿地址
邮箱:282503642@qq.com
联系电话:0550-3530459 韩老师
七、评选方式
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参加作品进行评选,择优评出100幅入围作品(其中社会征集作品40幅,行业组织作品60幅)和获奖作品。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入围奖78名。
八、奖项设置
一等奖 2名:奖金5000元/名;
二等奖 4名:奖金3000元/名;
三等奖 6名:奖金1000元/名;
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名;
入围奖78名:奖金100元/名。
除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不可兼获奖金外(以最高获奖等次计发),入围奖可以兼获资金。
我们期待您的参与!
滁州江淮岭脊线摄影大赛组委会
2021年8月31日
附件:滁州江淮岭脊线摄影线路和地点
一、滁州江淮岭脊线全椒大墅至南谯大柳草场线路
1、沿线风光:环琅琊山带,全椒碧云湖风光—黄栗树小镇—山湖大道—神山国家森林公园—东王湖水库—十里水杉彩虹道—龙山脊;南谯区大柳草场—皇甫山马尾松储备林—望亭阁——施集;
2、美丽乡村:全椒石沛黄栗树小镇,六镇孙家村和周洼村,大墅龙山村;南谯井楠村;
3、景区景点:九天峰度假区,皖东狩猎场,皇甫山金甲溪,大墅龙山,南谯区施集栗山茶海,施集孙岗葡萄泉;
4、旅游业态:全椒荣鸿生态农业园,全椒三棵松农庄,井楠度假区
二、滁州江淮岭脊线大柳草场—定远—凤阳—定远西卅店线路
1、沿线风光:定远金山农业园—凤阳白虎泉驿站—凤阳环卧牛湖区—凤阳山旅游区,定远黄山水库—大横山—岱山水库—岱山林场段;
2、美丽乡村:定远西卅店镇高潮村,凤阳殷涧镇卸甲店村,定远拂晓街道,定远池河岱山新村;
3、景区景点:红石峡,狼巷迷谷,韭山洞,明中都,小岗村;
三、滁州江淮岭脊线定远拂晓—天长线路
1、沿线风光:三界—老嘉山段—黄寨草场 —尹集—来安白鹭岛—屯仓水库北岸线—杨郢池杉林—半塔岭上风光带—釜山水库—川桥水库—金牛湖;
2、美丽乡村:明光自来桥尖山村,张八岭镇尹集村和柴郢村,来安杨郢乡保山村、红星村、高郢村,天长的汊涧镇长山村,金集镇井亭村;
3、景区景点:明光市老嘉山军旅小镇,明光老嘉山静岗营地,黄寨草场,森林公园,石界牌古民居,皖东烈士陵园,半塔观景台,郑集书香小镇,天长草庙山,釜山度假区;
4、旅游业态:明光月牙湾农庄,八岭湖农庄,来安白鹭岛六部寨农庄,杨郢方家岗风景道服务点,天长草庙山农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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