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不是原谅了,只是算了
朋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小时候的她和妈妈住一起,经常被隔壁邻居欺负。
那些邻居把废品垃圾,发霉食物都往她家的门口倒,每天门关着都会渗进臭臭的垃圾味。
那时候家里没有自来水,妈妈每天会去河边洗衣挑水,那些隔壁邻居看到了,就偷偷的朝她妈妈水桶里扔沙子,吐口水。
还有一次更过分,把他们家养的鸡鸭的腿全部打断,就是为了不让他们家吃到新鲜鸡蛋。
一个人到底能坏到什么程度,不是常人可以想到的。而面对这样的坏心眼,她的妈妈该怎么做呢?
当然不会像电视剧看多了那样演,必须报复或奋力反抗。
她妈妈在那忍了多年之后,搬出了那个家,用最简单最软弱的方式,为自己反击。
那两年受的委屈真的就可以这样忘了吗?是不可能的。
她妈妈的回答是:“原谅哪有那么容易,只是那时的自己太弱小,而现在又过了这么多年,只能这样算了。”
时间是一剂好药,也只不过是治愈了外伤,侵入骨子里的伤害,时间过去再久也没那么容易释怀的。
哪些无法原谅的事情,只是不愿去计较而是。
以前的自己,被伤害是因为能力太小,而如今的自己,也无需花上时间来打开这愈合好的伤疤,讨回那个早已失去意义的说话。
只因原谅你,是为了放过自己。
02
网上看到的故事:
他家经济状况不好,60元的学费都交不起,14岁的他便放弃了读书去了上海打工。在上海,努力送过快餐,辛苦帮人发传单,做过服务员,而最难忘,难释怀的是当服务员的时候。
那时的他还是15岁,只因算错了酒的价格,那位客人整整辱骂了他2个小时有余,最后扣了工资还被开除。
现在过去很多年了,提起此事还是会为当年委屈洒泪。恨他,恨到如今还是恨他。
他有现在的成就,应该感谢他,不是他就不会改行。但是想起被他骂,被他训的样子,还是无法释怀。
有些事不被原谅,和大度小气无关,只为底线不同。
曾听过一个相声演员一段话:
“跟了人一辈子的东西,这样的事都记不住,一辈子实在活得太冤。记住了想去报复,也许我是比较小心眼,我只是记住还不行吗?这说不过去。”
深以为然。
那些在你身上捅了刀,拿出时还补了一下,疼得你都快晕倒,就此跪下,这样的痛苦能忘得了吗?如何忘?
别把痛苦当成财富,别把伤害当收获,那是扯淡。
伤害了就是伤害,痛苦了就是痛苦,只有咬着牙,抓住头发也要努力站起来的勇气和坚强,才是人生中的财富。
一句随口“算了”,不是对伤害的释怀,是自己给自己的温柔。
03
有过这样的新闻:
全班同学一场聚会上,向当年被霸凌,被欺负过的同学道歉。
每个人拿着话筒,神采飞扬,笑容满面说着:“真的不好意思,只是当年太过轻狂。”
全场哄笑。
看上去不像是30年后的道歉,更像是打着道歉演的另一场闹剧。
不过最后,那些被霸凌过的同学都说原谅了他们。
这样是原谅了吗?只不过是,“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就算了”。
再说,对于当年霸凌者来说,欺负不过是久远的小事,而道歉也是为了个心安理得。
而对于那个同学来说呢?
霸凌是她读书时代乃至青春时期的伤痛,而这种道歉则是让她再一次打开结痂的伤疤。
不是每一句“对不起”,都值得一句“没关系”。迟来的道歉,是没办法弥补曾经受过的伤害。
没有谁能够真的和你感同身受,伤害过的疼只能自己懂,只是过去时间太久,没那么多精力也没那么多时间,一直带着恨意前行。
那些受过的伤,曾经梦魇般出现过的人,也慢慢在岁月中被消化。
想起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算了”这两个字比成全更加强大。
因为这两个字背后,有过多少个失眠夜与伤心过度的悲伤,还有那一度的自卑,无比的埋怨,直到伤口好不容易熬成疤,说上一句算了。
只因我们知道,在意越深折磨你越深,时间何其宝贵,有何苦去计较那些不值得的人呢?与其受着伤害折磨,不如就此放过自己。
活着总要向前看。我们能做到不计较,也能做到不报复,也不会满腔怨念,我们完全可以从阴影走出来,然后高傲地生活。
那些给我们带来过伤害的人,可以不原谅,也可以不释怀,这句“算了吧”是我们最大的慷慨。
谨记,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怎么去惩罚自己,那是对自己最好的尊重和爱。
再说路还得走下去,余生也还有很长。#人生感悟# https://t.cn/R2WxQOQ
朋友讲了这样一个故事:
小时候的她和妈妈住一起,经常被隔壁邻居欺负。
那些邻居把废品垃圾,发霉食物都往她家的门口倒,每天门关着都会渗进臭臭的垃圾味。
那时候家里没有自来水,妈妈每天会去河边洗衣挑水,那些隔壁邻居看到了,就偷偷的朝她妈妈水桶里扔沙子,吐口水。
还有一次更过分,把他们家养的鸡鸭的腿全部打断,就是为了不让他们家吃到新鲜鸡蛋。
一个人到底能坏到什么程度,不是常人可以想到的。而面对这样的坏心眼,她的妈妈该怎么做呢?
当然不会像电视剧看多了那样演,必须报复或奋力反抗。
她妈妈在那忍了多年之后,搬出了那个家,用最简单最软弱的方式,为自己反击。
那两年受的委屈真的就可以这样忘了吗?是不可能的。
她妈妈的回答是:“原谅哪有那么容易,只是那时的自己太弱小,而现在又过了这么多年,只能这样算了。”
时间是一剂好药,也只不过是治愈了外伤,侵入骨子里的伤害,时间过去再久也没那么容易释怀的。
哪些无法原谅的事情,只是不愿去计较而是。
以前的自己,被伤害是因为能力太小,而如今的自己,也无需花上时间来打开这愈合好的伤疤,讨回那个早已失去意义的说话。
只因原谅你,是为了放过自己。
02
网上看到的故事:
他家经济状况不好,60元的学费都交不起,14岁的他便放弃了读书去了上海打工。在上海,努力送过快餐,辛苦帮人发传单,做过服务员,而最难忘,难释怀的是当服务员的时候。
那时的他还是15岁,只因算错了酒的价格,那位客人整整辱骂了他2个小时有余,最后扣了工资还被开除。
现在过去很多年了,提起此事还是会为当年委屈洒泪。恨他,恨到如今还是恨他。
他有现在的成就,应该感谢他,不是他就不会改行。但是想起被他骂,被他训的样子,还是无法释怀。
有些事不被原谅,和大度小气无关,只为底线不同。
曾听过一个相声演员一段话:
“跟了人一辈子的东西,这样的事都记不住,一辈子实在活得太冤。记住了想去报复,也许我是比较小心眼,我只是记住还不行吗?这说不过去。”
深以为然。
那些在你身上捅了刀,拿出时还补了一下,疼得你都快晕倒,就此跪下,这样的痛苦能忘得了吗?如何忘?
别把痛苦当成财富,别把伤害当收获,那是扯淡。
伤害了就是伤害,痛苦了就是痛苦,只有咬着牙,抓住头发也要努力站起来的勇气和坚强,才是人生中的财富。
一句随口“算了”,不是对伤害的释怀,是自己给自己的温柔。
03
有过这样的新闻:
全班同学一场聚会上,向当年被霸凌,被欺负过的同学道歉。
每个人拿着话筒,神采飞扬,笑容满面说着:“真的不好意思,只是当年太过轻狂。”
全场哄笑。
看上去不像是30年后的道歉,更像是打着道歉演的另一场闹剧。
不过最后,那些被霸凌过的同学都说原谅了他们。
这样是原谅了吗?只不过是,“以前的事都过去了,就算了”。
再说,对于当年霸凌者来说,欺负不过是久远的小事,而道歉也是为了个心安理得。
而对于那个同学来说呢?
霸凌是她读书时代乃至青春时期的伤痛,而这种道歉则是让她再一次打开结痂的伤疤。
不是每一句“对不起”,都值得一句“没关系”。迟来的道歉,是没办法弥补曾经受过的伤害。
没有谁能够真的和你感同身受,伤害过的疼只能自己懂,只是过去时间太久,没那么多精力也没那么多时间,一直带着恨意前行。
那些受过的伤,曾经梦魇般出现过的人,也慢慢在岁月中被消化。
想起有人说过这样一句话:“算了”这两个字比成全更加强大。
因为这两个字背后,有过多少个失眠夜与伤心过度的悲伤,还有那一度的自卑,无比的埋怨,直到伤口好不容易熬成疤,说上一句算了。
只因我们知道,在意越深折磨你越深,时间何其宝贵,有何苦去计较那些不值得的人呢?与其受着伤害折磨,不如就此放过自己。
活着总要向前看。我们能做到不计较,也能做到不报复,也不会满腔怨念,我们完全可以从阴影走出来,然后高傲地生活。
那些给我们带来过伤害的人,可以不原谅,也可以不释怀,这句“算了吧”是我们最大的慷慨。
谨记,不要拿别人的错误怎么去惩罚自己,那是对自己最好的尊重和爱。
再说路还得走下去,余生也还有很长。#人生感悟# https://t.cn/R2WxQOQ
心性本为空
原创 慈CLZKB
在不观察的时候,我们以为人类有一个共同的世界,但实际上这都是很多相似却又不是一体的感觉综合起来而已。佛教认为:因为共业,所以我们今天看到的世界都是一样的。其实并不是一体,只是相似而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谁能把自己的世界毁灭了,自己就解脱了。假如没有成就,自己的世界就会永久留存下去。
证悟以后,就要设法毁灭幻相,除了意识之外,哪怕宇宙大爆炸或所谓的世界末日,都毁灭不了世界。因为旧的世界结束了,会有新的世界诞生。但来源于内心的能量,却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在一刹那间毁灭整个世界。
既然太阳系、银河系、无边无际的宇宙都是心创造的,那这个力大无穷的心到底是什么样的呢?按照中观的观点,心的本体远离一切戏论,它的本性是无边无际、无始无终。
中观在讲“无我”,尤其是“法无我”的时候,就告诉大家:内在的精神,与外面的世界都是空性。山河大地、喜怒哀乐等所有一切,连微尘许都不成立。
从中观的角度来说,我们的精神每一刹那都在生灭,哪怕一秒钟的百万分之一、千万分之一都不会停留下来。如果以一秒钟的千万分之一作为当下,则之前的所有精神都过去了,也即已经消失了,与昨晚的梦境完全一样;之后的精神,还没有诞生,所以也不存在;最后只有当下。而所谓当下,这个可能是千万分之一秒或亿分之一秒那么短得不可思议的时间单位,也可以最后分解到烟消云散,根本就不存在。
既然精神自己都不存在,那又能感受什么世界呢?此时我们就能体会到:原来痛苦、快乐、亲人、敌人、善、恶,全都建立在根本不存在的基础上。这时,世界就开始土崩瓦解、全盘崩溃了,心也变成了世界的毁灭者。
在宏观世界或世俗谛当中,有痛苦、有幸福。但在微观世界中,因为精神太短暂,所以无从带来幸福、痛苦的感受。
所谓的痛苦、幸福,完全是幻觉,佛教称之为缘起现象。
学过《中观》的都知道,所谓精神去感知幸福的说法,是无法建立的。因为同时存在的东西之间,不可能有任何联系。虽然宏观概念中,可以左手碰右手,但这只是幻觉而已。如果精神与幸福二者之间,有着前后差别,则在前者存在之际,后者还没有诞生;后者诞生以后,前者早已不存在了。二者根本没有接触,又如何去感受呢?所谓的感受,都是眼耳鼻舌身得出的,不合逻辑、缺乏理智的谬论。
逻辑学和心理学认为,理智高于感知,因为理智是有理由的。但因明却认为,在非隐蔽的领域中,感知强于理智。因为理智的理由,来源于感知提供的信息。如果感知不可靠,理智的理由也无从建立了,理智如同被感知牵引的盲人。因为感官不可靠,所以来源于感官的理智也是不可靠的。
从无始以来,到没有听到般若波罗密多之前,我们一直不知道世界是自己创造的,一直以为世界是外在的东西,所以时而恐惧、时而贪著,迷茫、沉醉于自己创造的世界当中。最后生命结束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世上并没有有意义的东西。这就是凡夫的愚昧与悲哀。
其实,这一切都像是一场梦:我们自己创造了梦中的一切,然后又害怕或喜欢梦里的东西,所以在梦里造作了杀、盗、淫、妄等恶行,也行持了慈悲心、修行、六度等善行。如果追求不到梦中的美好事物,就会痛苦、失望乃至绝望至极。因为害怕出现更大的痛苦,就千方百计消灭一切可能导致痛苦的东西。但这只是一场虚无缥缈的梦,实际上既没有什么可追求的,也没有什么要远离的,因为都是自心创造的。
心如狂象当调服
麦彭仁波切接着说:从无始以来到现在,我们难道还没有被折腾够吗?还不厌烦吗?还不生起厌烦心吗?
心在创造世界,也在创造幸福,创造痛苦。如果不用强制性的力量调服心,心就会影响我们的生生世世。
但除了超越痛苦和幸福的修行人以外,我们一辈子的工作,都可以归纳为:追求幸福,远离痛苦。
我们认为:凡是幸福,都来自于完美、美好的东西;凡是痛苦,则来自于不完美、糟糕的东西。但是完美和不完美的界限,又是我们自己的精神制造的,客观上并没有什么完美和不完美。我们的心对一件事物或一个人产生执着以后,就会对其上瘾,认为那是完美无缺的,根本看不到对方的缺点与过失。这就是贪著带来的愚昧,愚昧掩盖了事实。稍稍有点外在的风吹草动,心就趋之若鹜,一千头大象的力量都没办法让他回头。
大家可以环顾周边,看看在自己的同事、同学、亲戚、朋友里,有多少这样的典型事例。
比如说,我们都希望自己完美无缺,一旦有人说出自己的缺点,就会立即火冒三丈,认为对方在侮辱自己,哪怕有一千头大象的力气,也无法遏制自己的愤怒情绪。其实想想,被人骂本身,只是从对方口里传到自己耳膜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声波而已。又何苦如此计较呢?
喜欢一个东西也是一样。其他人觉得坏透顶的人,却有人会看上并爱之如命。甚至觉得周围人都不可理喻:这个人明明很好啊,这些人为什么都说他不好呢?肯定是出于嫉妒,肯定有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所以啊!很多事情的好坏,世界上并没有一个公认的、确切的标准。每个人的审美观与价值观,都是自己的心创造的。
原创 慈CLZKB
在不观察的时候,我们以为人类有一个共同的世界,但实际上这都是很多相似却又不是一体的感觉综合起来而已。佛教认为:因为共业,所以我们今天看到的世界都是一样的。其实并不是一体,只是相似而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世界,谁能把自己的世界毁灭了,自己就解脱了。假如没有成就,自己的世界就会永久留存下去。
证悟以后,就要设法毁灭幻相,除了意识之外,哪怕宇宙大爆炸或所谓的世界末日,都毁灭不了世界。因为旧的世界结束了,会有新的世界诞生。但来源于内心的能量,却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地在一刹那间毁灭整个世界。
既然太阳系、银河系、无边无际的宇宙都是心创造的,那这个力大无穷的心到底是什么样的呢?按照中观的观点,心的本体远离一切戏论,它的本性是无边无际、无始无终。
中观在讲“无我”,尤其是“法无我”的时候,就告诉大家:内在的精神,与外面的世界都是空性。山河大地、喜怒哀乐等所有一切,连微尘许都不成立。
从中观的角度来说,我们的精神每一刹那都在生灭,哪怕一秒钟的百万分之一、千万分之一都不会停留下来。如果以一秒钟的千万分之一作为当下,则之前的所有精神都过去了,也即已经消失了,与昨晚的梦境完全一样;之后的精神,还没有诞生,所以也不存在;最后只有当下。而所谓当下,这个可能是千万分之一秒或亿分之一秒那么短得不可思议的时间单位,也可以最后分解到烟消云散,根本就不存在。
既然精神自己都不存在,那又能感受什么世界呢?此时我们就能体会到:原来痛苦、快乐、亲人、敌人、善、恶,全都建立在根本不存在的基础上。这时,世界就开始土崩瓦解、全盘崩溃了,心也变成了世界的毁灭者。
在宏观世界或世俗谛当中,有痛苦、有幸福。但在微观世界中,因为精神太短暂,所以无从带来幸福、痛苦的感受。
所谓的痛苦、幸福,完全是幻觉,佛教称之为缘起现象。
学过《中观》的都知道,所谓精神去感知幸福的说法,是无法建立的。因为同时存在的东西之间,不可能有任何联系。虽然宏观概念中,可以左手碰右手,但这只是幻觉而已。如果精神与幸福二者之间,有着前后差别,则在前者存在之际,后者还没有诞生;后者诞生以后,前者早已不存在了。二者根本没有接触,又如何去感受呢?所谓的感受,都是眼耳鼻舌身得出的,不合逻辑、缺乏理智的谬论。
逻辑学和心理学认为,理智高于感知,因为理智是有理由的。但因明却认为,在非隐蔽的领域中,感知强于理智。因为理智的理由,来源于感知提供的信息。如果感知不可靠,理智的理由也无从建立了,理智如同被感知牵引的盲人。因为感官不可靠,所以来源于感官的理智也是不可靠的。
从无始以来,到没有听到般若波罗密多之前,我们一直不知道世界是自己创造的,一直以为世界是外在的东西,所以时而恐惧、时而贪著,迷茫、沉醉于自己创造的世界当中。最后生命结束的时候才发现,原来世上并没有有意义的东西。这就是凡夫的愚昧与悲哀。
其实,这一切都像是一场梦:我们自己创造了梦中的一切,然后又害怕或喜欢梦里的东西,所以在梦里造作了杀、盗、淫、妄等恶行,也行持了慈悲心、修行、六度等善行。如果追求不到梦中的美好事物,就会痛苦、失望乃至绝望至极。因为害怕出现更大的痛苦,就千方百计消灭一切可能导致痛苦的东西。但这只是一场虚无缥缈的梦,实际上既没有什么可追求的,也没有什么要远离的,因为都是自心创造的。
心如狂象当调服
麦彭仁波切接着说:从无始以来到现在,我们难道还没有被折腾够吗?还不厌烦吗?还不生起厌烦心吗?
心在创造世界,也在创造幸福,创造痛苦。如果不用强制性的力量调服心,心就会影响我们的生生世世。
但除了超越痛苦和幸福的修行人以外,我们一辈子的工作,都可以归纳为:追求幸福,远离痛苦。
我们认为:凡是幸福,都来自于完美、美好的东西;凡是痛苦,则来自于不完美、糟糕的东西。但是完美和不完美的界限,又是我们自己的精神制造的,客观上并没有什么完美和不完美。我们的心对一件事物或一个人产生执着以后,就会对其上瘾,认为那是完美无缺的,根本看不到对方的缺点与过失。这就是贪著带来的愚昧,愚昧掩盖了事实。稍稍有点外在的风吹草动,心就趋之若鹜,一千头大象的力量都没办法让他回头。
大家可以环顾周边,看看在自己的同事、同学、亲戚、朋友里,有多少这样的典型事例。
比如说,我们都希望自己完美无缺,一旦有人说出自己的缺点,就会立即火冒三丈,认为对方在侮辱自己,哪怕有一千头大象的力气,也无法遏制自己的愤怒情绪。其实想想,被人骂本身,只是从对方口里传到自己耳膜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声波而已。又何苦如此计较呢?
喜欢一个东西也是一样。其他人觉得坏透顶的人,却有人会看上并爱之如命。甚至觉得周围人都不可理喻:这个人明明很好啊,这些人为什么都说他不好呢?肯定是出于嫉妒,肯定有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所以啊!很多事情的好坏,世界上并没有一个公认的、确切的标准。每个人的审美观与价值观,都是自己的心创造的。
#以案说法#【有没有律师会把轻罪辩护成重罪?】有,讲一个真实案例,绝对真实,是2019年接近2020年的事。
先说结果:高价聘请的律师成功的将委托人由15年刑期辩为无期徒刑。
咱们定主人公是张三吧,某城市黑社会案件嫌疑人之一。说起来关系有点复杂,其实他也不是这个黑社会集团的主干,只是和这个黑社会集团的主犯张某一起合伙开了一个游戏厅,这个游戏厅在整个黑社会集团里份量并不大,而且张三仅仅是游戏厅的合伙人,张三在游戏厅案件里所涉嫌的罪名有:开设赌场罪、参加黑社会组织罪(一般参加)、寻衅滋事罪。从罪名以及所涉及的情节来看,也不算大罪。后来,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张三还与1998年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有关(致死)
这起98年的故意伤害,当时的情节也就是俩混社会的头头:张三和另外一个A某起纠纷,然后双方喊人斗殴,混乱中造成的。张三未参与动手。98年事发时,张三取保候审未被追究。
年代久远,主要当事人有几个死了~鉴于当年的刑侦条件,并没有影像资料等证据。
公安机关通过各种走访,形成了证据链。检察机关认为证据可信,形成了材料。
一开始,嫌疑人张三的口供与公安机关是吻合的,包括检察院提审时,口供也符合。检察机关的建议量刑是15至17年。这也基本吻合所犯的罪行。
张三的家人高薪聘请了一名北京律师,而且还是知名律师,让这一切都变了。
几次律师会见,律师把辩护思路同嫌疑人一讲,嫌疑人的心态就变了,开始对这起98年的故意伤害案翻供。
检察机关在起诉前会有一次诉前谈话或者是诉前笔录,也会让嫌疑人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没想到嫌疑人张三当场翻供。具体细节就不多说了,反正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跟嫌疑人说了,而且明确说你这个案子,如果你到法庭上还是这样,会很难看。
张三不听,律师更牛,庭前会议与法官直接开怼。
在这里先给大家讲一下,一般来说,检察机关的建议量刑都是在合理范畴之内,再加上大案件,检察机关一般会事先和法院方面研究、对接案情,多数的量刑会在建议量刑范围内进行,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当初张三的刑期就在15至17这个范围。
但是,当北京名律师介入后,一切都变了~中院法庭上,(涉黑案件,比较大,直接中院审的)张三翻供,拒不认罪,律师仗着自己有资历,竟然在法庭上说一些狂的没边的话~
黑社会团伙的主犯,即黑社会老大张某,有期徒刑25年,没收非法所得。
而黑社会集团里一般参与的张三,建议量刑15到17~因拒不认罪,判处无期徒刑……
其实我们算一下,从量刑来说,开设赌场从张三的情节来看,3年,寻衅滋事也就是1年半,参与黑社会,2年。故意伤害致死案从情节来看,也就是11至12的罪,合并执行建议15到17是很合理的。但是一个拒不认罪,那就完全变了。
再说一个拒不认罪的~某城市的,杨某~在亲戚家做会计,因为亲戚家生意做得比较大,经常有现金往来,出于信任,就让杨某去取钱,杨某呢,也不多弄,每次取钱的时候多取个三五千,零零碎碎的,差不多有20万的账目对不起来了,亲戚觉得不对,问他,杨某不承认,亲戚最后也怒了,选择报警。
案子并不复杂,取款机或者银行都有监控,杨某刑拘。
但是案子的问题的难点在于确定盗窃金额,你说我取了10万零2000,但是你让我取这么多的,我如数交给你了咋,全凭一张嘴,属实不好确定。
最关键是,杨某心怀侥幸,拒不承认有盗窃这个行为,一分钱也没有。不认。
这种案件,其实就是个心知肚明的事,你偷了,公安知道,受害人知道,嫌疑人也知道,遇到这种案件,如果要去追查真实金额,会费时费力,极其容易错过国家规定的时间。
在确定了受害人(杨某亲戚)的谅解的态度后,公安机关从一开始的20万,确定到了5万(三年)在这里解释一下,盗窃案件的没有特殊情节的情况下5万和20万的量刑也就是3年和3年半的区别,去掉减刑,区别不大。
但是杨某不认,一分钱也不认。后来也做他的思想工作,其实那个时候,杨某如果认罪认罚下来,刑期可能在一两年就差不多了,毕竟受害人是亲戚,也会有充分发挥谅解。
杨某一直顽抗~
公安机关彻底失去信心了,开始采用查所有收入的方法凑成完整证据链。
终于,所有的办案程序全部拉满的情况下,耗时两年多,开庭判刑,零口供定罪,金额定了十几万,刑期拉到10年,直接干了个满贯。
你说你这是何苦呢?
先说结果:高价聘请的律师成功的将委托人由15年刑期辩为无期徒刑。
咱们定主人公是张三吧,某城市黑社会案件嫌疑人之一。说起来关系有点复杂,其实他也不是这个黑社会集团的主干,只是和这个黑社会集团的主犯张某一起合伙开了一个游戏厅,这个游戏厅在整个黑社会集团里份量并不大,而且张三仅仅是游戏厅的合伙人,张三在游戏厅案件里所涉嫌的罪名有:开设赌场罪、参加黑社会组织罪(一般参加)、寻衅滋事罪。从罪名以及所涉及的情节来看,也不算大罪。后来,随着调查的深入,发现张三还与1998年一起故意伤害案件有关(致死)
这起98年的故意伤害,当时的情节也就是俩混社会的头头:张三和另外一个A某起纠纷,然后双方喊人斗殴,混乱中造成的。张三未参与动手。98年事发时,张三取保候审未被追究。
年代久远,主要当事人有几个死了~鉴于当年的刑侦条件,并没有影像资料等证据。
公安机关通过各种走访,形成了证据链。检察机关认为证据可信,形成了材料。
一开始,嫌疑人张三的口供与公安机关是吻合的,包括检察院提审时,口供也符合。检察机关的建议量刑是15至17年。这也基本吻合所犯的罪行。
张三的家人高薪聘请了一名北京律师,而且还是知名律师,让这一切都变了。
几次律师会见,律师把辩护思路同嫌疑人一讲,嫌疑人的心态就变了,开始对这起98年的故意伤害案翻供。
检察机关在起诉前会有一次诉前谈话或者是诉前笔录,也会让嫌疑人签《认罪认罚具结书》,没想到嫌疑人张三当场翻供。具体细节就不多说了,反正该说的不该说的都跟嫌疑人说了,而且明确说你这个案子,如果你到法庭上还是这样,会很难看。
张三不听,律师更牛,庭前会议与法官直接开怼。
在这里先给大家讲一下,一般来说,检察机关的建议量刑都是在合理范畴之内,再加上大案件,检察机关一般会事先和法院方面研究、对接案情,多数的量刑会在建议量刑范围内进行,所以,可以肯定的是,当初张三的刑期就在15至17这个范围。
但是,当北京名律师介入后,一切都变了~中院法庭上,(涉黑案件,比较大,直接中院审的)张三翻供,拒不认罪,律师仗着自己有资历,竟然在法庭上说一些狂的没边的话~
黑社会团伙的主犯,即黑社会老大张某,有期徒刑25年,没收非法所得。
而黑社会集团里一般参与的张三,建议量刑15到17~因拒不认罪,判处无期徒刑……
其实我们算一下,从量刑来说,开设赌场从张三的情节来看,3年,寻衅滋事也就是1年半,参与黑社会,2年。故意伤害致死案从情节来看,也就是11至12的罪,合并执行建议15到17是很合理的。但是一个拒不认罪,那就完全变了。
再说一个拒不认罪的~某城市的,杨某~在亲戚家做会计,因为亲戚家生意做得比较大,经常有现金往来,出于信任,就让杨某去取钱,杨某呢,也不多弄,每次取钱的时候多取个三五千,零零碎碎的,差不多有20万的账目对不起来了,亲戚觉得不对,问他,杨某不承认,亲戚最后也怒了,选择报警。
案子并不复杂,取款机或者银行都有监控,杨某刑拘。
但是案子的问题的难点在于确定盗窃金额,你说我取了10万零2000,但是你让我取这么多的,我如数交给你了咋,全凭一张嘴,属实不好确定。
最关键是,杨某心怀侥幸,拒不承认有盗窃这个行为,一分钱也没有。不认。
这种案件,其实就是个心知肚明的事,你偷了,公安知道,受害人知道,嫌疑人也知道,遇到这种案件,如果要去追查真实金额,会费时费力,极其容易错过国家规定的时间。
在确定了受害人(杨某亲戚)的谅解的态度后,公安机关从一开始的20万,确定到了5万(三年)在这里解释一下,盗窃案件的没有特殊情节的情况下5万和20万的量刑也就是3年和3年半的区别,去掉减刑,区别不大。
但是杨某不认,一分钱也不认。后来也做他的思想工作,其实那个时候,杨某如果认罪认罚下来,刑期可能在一两年就差不多了,毕竟受害人是亲戚,也会有充分发挥谅解。
杨某一直顽抗~
公安机关彻底失去信心了,开始采用查所有收入的方法凑成完整证据链。
终于,所有的办案程序全部拉满的情况下,耗时两年多,开庭判刑,零口供定罪,金额定了十几万,刑期拉到10年,直接干了个满贯。
你说你这是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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