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21:变得有钱是个分水岭,它可以将人分流到两个方向】#颜读论语# 子贡曰:“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子曰:“可也。未若贫而乐,富而好礼者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
上节我们讲了贫而乐道的人生境界,这真是平凡人的不平凡修炼,也是论语里第二次提到“乐”字的地方,第一次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也是孔子的幸福学吧,值得每个人好好思量和实践。
那么如果因为天时地利人和成为了少数的富人,又该怎么样做才对呢?子贡认为人有钱了不能骄傲,孔子认为人有钱了不能傲慢无礼,失去对一切人事物的敬畏之心。
骄傲和傲慢是不同的,骄傲是对自己感到很满意,会炫耀,时刻标榜自己的财富,生怕人家不知道,豪车豪宅奢侈品、保镖、硬件配套,说话离不开自己的身家;离不开值得炫耀的朋友,不断攀附富贵,有些人有一点儿钱,开口闭口说的都是和哪些名人有钱人一起吃饭一起玩。这种炫耀就是不折不扣的骄傲,总是把自己和普通人区别开来,把有钱当作一种优越感。
子贡说,有钱了就要低调不炫耀不自满。孔子说,有钱人更好层次的修炼是富而有礼,不仅对自己不自满,对别人还要彬彬有礼,知进退,懂敬畏。骄傲是对自己,傲慢是对别人,为富不仁就是一种无礼和傲慢。
孔子说,一个人有了钱没什么了不起,应该忘了自己有钱,专注在追求人与人之间的调和,为人处事的学问中,做一个孜孜不倦不断精进的平凡人。
好礼的状态不是装出来的,不是要有钱人戴着伪善的面具生活,而是切身感受到自己精神世界的不足,不能仅仅停留在物质财富上。那些骄傲炫富的人,多是太看重身外之物的人,成为物质的奴隶,被它们驾驭,要么变成小丑,要么变成魔鬼。小丑是很可笑的人,魔鬼则是很可怕的人。
而注重内心修炼、精神成长的人,常常忘记外在的权力和金钱,一心放在实现人生价值和使命上。正因为学无止境,他们越学越知不足,懂得越多越觉得自己的无知,自己的思维认知边界就不断拓展。
想象一下,我们离开了地球这个范围进入了浩渺的宇宙,就是会感觉自己渺小得像一粒尘埃,哪里还会有什么资格骄傲炫耀呢?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学海无涯,进无止境,于是敬畏之心油然而生。
做到真正的虚怀若谷、慎言慎行了,于是他们就会成为价值洼地,得到的是更多人的尊敬和帮助。孔子说的贫而乐道、富而有礼,都是忘记了外在的物质状态,贫穷也好富裕也罢,其实都是不能作为衡量一个人层次的东西,因为身外之物是随时增减变化的,是无常的。
今天贫穷,可能明天就会富有;今天富有,也可能明天就一贫如洗。这种快速变化的不稳定的东西,又怎么能成为做人该去追求的呢?权力、金钱这些所谓财富,都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没有,不值得灰心丧气、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有了,也不值得颐指气使、狂妄自大、极尽奢侈炫耀。
孔子说,乐道和好礼才是人生真正要去追求的进步,因为这些内涵修养是只增不减的,是任何人夺不走的,只属于自己的真正财富。在人群中生存,人们归根结底认可的不是外在的金钱地位,而是你的心灵是不是纯洁醇厚、善良有爱?你的精神是不是锐意进取、孜孜不倦?你对待工作是不是兢兢业业、尽善尽美?你对待生活是不是踏踏实实、认认真真过好每一天?
忘记外求金钱权势,不依赖外人的口水眼神去活,不受制于那些权贵的指使,更要抵得住外界种种诱惑,静下心来向内求成长、求突破,不断革新自己、提升段位。
子贡听完孔子说的,恍然大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 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他说,老师我明白了,您说的贫富的修炼,就像《诗》里说的那样。
切磋琢磨的讲解有两种。一种是:切是对骨头的加工,磋是对象牙的加工方法,琢是对玉的加工方法,磨是对石头器皿的加工方法;这种讲法四个动作,分别对应四种材质的物料加工方法。另一种讲法是一件玉器的四道工序,从大到小、从粗到细、精益求精的过程;切是把璞玉从大石头里粗略分离出来,磋是把璞玉外围的石头边角去掉,琢是把玉做成想要的样子,手镯、吊坠等,磨就是精细打磨、上光。
我同意第二种讲法。子贡说,我明白了,老师您说的贫富修炼就像做玉器流程一样,需要不断完善、精益求精对不对? 贫,不仅不谄还要乐道;富,不仅不骄还要好礼。这就是不断完善的过程。
孔子听完后会心地笑了,因为子贡的悟性极高,了解了孔子想说的。告诉你一,你就知道二了,子贡,我可以跟你讨论高深的《诗》了,因为你的悟性够了。你悟到了吗?
上节我们讲了贫而乐道的人生境界,这真是平凡人的不平凡修炼,也是论语里第二次提到“乐”字的地方,第一次是“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也是孔子的幸福学吧,值得每个人好好思量和实践。
那么如果因为天时地利人和成为了少数的富人,又该怎么样做才对呢?子贡认为人有钱了不能骄傲,孔子认为人有钱了不能傲慢无礼,失去对一切人事物的敬畏之心。
骄傲和傲慢是不同的,骄傲是对自己感到很满意,会炫耀,时刻标榜自己的财富,生怕人家不知道,豪车豪宅奢侈品、保镖、硬件配套,说话离不开自己的身家;离不开值得炫耀的朋友,不断攀附富贵,有些人有一点儿钱,开口闭口说的都是和哪些名人有钱人一起吃饭一起玩。这种炫耀就是不折不扣的骄傲,总是把自己和普通人区别开来,把有钱当作一种优越感。
子贡说,有钱了就要低调不炫耀不自满。孔子说,有钱人更好层次的修炼是富而有礼,不仅对自己不自满,对别人还要彬彬有礼,知进退,懂敬畏。骄傲是对自己,傲慢是对别人,为富不仁就是一种无礼和傲慢。
孔子说,一个人有了钱没什么了不起,应该忘了自己有钱,专注在追求人与人之间的调和,为人处事的学问中,做一个孜孜不倦不断精进的平凡人。
好礼的状态不是装出来的,不是要有钱人戴着伪善的面具生活,而是切身感受到自己精神世界的不足,不能仅仅停留在物质财富上。那些骄傲炫富的人,多是太看重身外之物的人,成为物质的奴隶,被它们驾驭,要么变成小丑,要么变成魔鬼。小丑是很可笑的人,魔鬼则是很可怕的人。
而注重内心修炼、精神成长的人,常常忘记外在的权力和金钱,一心放在实现人生价值和使命上。正因为学无止境,他们越学越知不足,懂得越多越觉得自己的无知,自己的思维认知边界就不断拓展。
想象一下,我们离开了地球这个范围进入了浩渺的宇宙,就是会感觉自己渺小得像一粒尘埃,哪里还会有什么资格骄傲炫耀呢?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学海无涯,进无止境,于是敬畏之心油然而生。
做到真正的虚怀若谷、慎言慎行了,于是他们就会成为价值洼地,得到的是更多人的尊敬和帮助。孔子说的贫而乐道、富而有礼,都是忘记了外在的物质状态,贫穷也好富裕也罢,其实都是不能作为衡量一个人层次的东西,因为身外之物是随时增减变化的,是无常的。
今天贫穷,可能明天就会富有;今天富有,也可能明天就一贫如洗。这种快速变化的不稳定的东西,又怎么能成为做人该去追求的呢?权力、金钱这些所谓财富,都只不过是过眼云烟罢了。没有,不值得灰心丧气、低三下四卑躬屈膝;有了,也不值得颐指气使、狂妄自大、极尽奢侈炫耀。
孔子说,乐道和好礼才是人生真正要去追求的进步,因为这些内涵修养是只增不减的,是任何人夺不走的,只属于自己的真正财富。在人群中生存,人们归根结底认可的不是外在的金钱地位,而是你的心灵是不是纯洁醇厚、善良有爱?你的精神是不是锐意进取、孜孜不倦?你对待工作是不是兢兢业业、尽善尽美?你对待生活是不是踏踏实实、认认真真过好每一天?
忘记外求金钱权势,不依赖外人的口水眼神去活,不受制于那些权贵的指使,更要抵得住外界种种诱惑,静下心来向内求成长、求突破,不断革新自己、提升段位。
子贡听完孔子说的,恍然大悟!子贡曰:“《诗》云:‘如切如磋,如琢如磨’,其斯之谓与?”子曰:“赐也,始可与言《诗》 已矣,告诸往而知来者。”他说,老师我明白了,您说的贫富的修炼,就像《诗》里说的那样。
切磋琢磨的讲解有两种。一种是:切是对骨头的加工,磋是对象牙的加工方法,琢是对玉的加工方法,磨是对石头器皿的加工方法;这种讲法四个动作,分别对应四种材质的物料加工方法。另一种讲法是一件玉器的四道工序,从大到小、从粗到细、精益求精的过程;切是把璞玉从大石头里粗略分离出来,磋是把璞玉外围的石头边角去掉,琢是把玉做成想要的样子,手镯、吊坠等,磨就是精细打磨、上光。
我同意第二种讲法。子贡说,我明白了,老师您说的贫富修炼就像做玉器流程一样,需要不断完善、精益求精对不对? 贫,不仅不谄还要乐道;富,不仅不骄还要好礼。这就是不断完善的过程。
孔子听完后会心地笑了,因为子贡的悟性极高,了解了孔子想说的。告诉你一,你就知道二了,子贡,我可以跟你讨论高深的《诗》了,因为你的悟性够了。你悟到了吗?
【唐山市召开《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一)
9月1日,唐山召开《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全程如下。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尊敬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孙伟光。首先,我代表新闻发布会举办单位,对在百忙中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立法工作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尤其是对《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工作的关注,表示衷心的感谢!
《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2月2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批准,已于今日起正式施行。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目的是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希望各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力支持!
下面,我先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王玉升;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冰峰;
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郭日新;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邢国军;
为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唐山市2021年立法计划》将制定《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列为年度立法正式项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对《条例》的制定工作高度重视,在2020年预备项目的基础上,多次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精诚协作、密切配合,经过近一年的共同努力,高质量地完成了这部《条例》的制定工作。
下面,首先请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王玉升主任介绍《条例》制定的必要性。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王玉升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饮用水水质要求趋高,已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民生福祉,水源地生态安全直接关系饮用水安全,落实水源生态保护是建设美丽唐山非常重要的一项“生命线”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以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治理措施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改善,有效保障了市民喝上干净、安全的饮用水。为坚决打赢净水保卫战,在法治轨道上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正是因事而制,法宜其时。
一、制定《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是更好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是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发展,是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我市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期,《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的出台,将为持续推进生态唐山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制定《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举。
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我们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应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饮水有保障,群众有期待,政府想发力,市委、市政府反复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出台《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将我市已被实践证明成功有效的污染防治政策上升为刚性法规,借鉴国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先进省份经验,以上位法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增设针对威胁饮用水水源行为的罚则,向全社会更强烈地宣示走绿色发展的决心,用法律的形式固化“绿色发展”理念。正是我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体现。
三、制定《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是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市接连打出水污染防治“组合拳”,通过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工业生活污水整治,抓好渤海综合治理等方式,综合施策,全力推进净水保卫战,切实担当起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的唐山责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系水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要环节,要实现群众心中的“净水”,我市尚有很多工作要做。因历史原因,目前,我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尚存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另外一些非绿色生产、生活行为和活动也直接或者间接威胁着饮用水水源环境。在环保执法过程中,仍存在很多实际问亟须解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生态优先,出台《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必将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刚才,王玉升同志从更好地实现唐山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等三个层面,阐述了制定《条例》的必要性,让大家对制定这部《条例》的重要意义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
下面,请市司法局郭日新副局长介绍《条例》制定的主要过程。
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 郭日新
制定《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是2018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2019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经2020年2月13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并经3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成为2020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和河北唐仁律师事务所组成的水源地立法起草组,在近两年调研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整理资料,研讨存在的主要问题,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部分企业的意见,起草了《条例》相关内容。2020年3月,立法起草组进一步明确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20年4月8日,《条例(征求意见稿)》在中国唐山网站、司法局网站和生态环境局网站全文刊发,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印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截至5月10日,共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28条。之后,立法起草组集中一周时间,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集体研讨和修改完善,形成《条例(草案)》初稿,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城环委作了专题汇报。
2020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和河北唐仁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专家进行了三次集中研讨,对《条例(草案)》初稿进一步修改完善,于7月13日印发重点部门再次征求意见后形成《条例(草案)》。
2021年7月28日,《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十五届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16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条例(草案)》议案。
2020年9月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
2020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围绕需要破解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实地专题调研。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调研成果,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印发全市人大代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2021年1月,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再次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为提请市人代会审议作了充分准备。
2021年2月2日,市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
2021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了《条例》。
2021年5月31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发布第五十号公告,《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刚才,郭日新同志从《条例》列入正式立法项目、文本起草、征求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提交法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初审、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最后到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介绍了这部《条例》制定的全过程,使大家对科学严谨的立法程序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
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邢国军副局长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邢国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代表全市生态环境战线的各位同志向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长久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在今后对唐山生态环境工作进行监督,特别是老百姓关注的环境问题加强监督。媒体的监督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在这里再次代表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新闻媒体辛苦的工作表示感谢!
今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了《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现在,我对《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做简要解读。《条例》共三十七条,内容涵盖总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与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制定过程中,坚持全力保障群众利益、严格禁止污染行为、注重解决突出矛盾、切实强化监督管理的基本思路,努力使《条例》符合上位法规定和我市实际。主要有四方面特点:
9月1日,唐山召开《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发布会全程如下。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尊敬的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我是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持人,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孙伟光。首先,我代表新闻发布会举办单位,对在百忙中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表示热烈欢迎!对大家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我市立法工作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尤其是对《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工作的关注,表示衷心的感谢!
《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2月2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批准,已于今日起正式施行。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目的是进一步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为《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希望各新闻媒体朋友们大力支持!
下面,我先介绍一下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王玉升;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许冰峰;
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郭日新;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邢国军;
为建设生态唐山、实现绿色发展,《唐山市2021年立法计划》将制定《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列为年度立法正式项目。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领导对《条例》的制定工作高度重视,在2020年预备项目的基础上,多次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精诚协作、密切配合,经过近一年的共同努力,高质量地完成了这部《条例》的制定工作。
下面,首先请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王玉升主任介绍《条例》制定的必要性。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城建环资工委主任 王玉升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对饮用水水质要求趋高,已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转变。饮用水安全直接关系民生福祉,水源地生态安全直接关系饮用水安全,落实水源生态保护是建设美丽唐山非常重要的一项“生命线”工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以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治理措施推进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持续改善,有效保障了市民喝上干净、安全的饮用水。为坚决打赢净水保卫战,在法治轨道上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正是因事而制,法宜其时。
一、制定《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是更好地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高质量发展是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的发展,是能够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我市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关键期,《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的出台,将为持续推进生态唐山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制定《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是法治政府建设的应有之举。
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我们将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机关应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理念。饮水有保障,群众有期待,政府想发力,市委、市政府反复强调,要坚持依法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出台《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将我市已被实践证明成功有效的污染防治政策上升为刚性法规,借鉴国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先进省份经验,以上位法为基础,结合本市实际,增设针对威胁饮用水水源行为的罚则,向全社会更强烈地宣示走绿色发展的决心,用法律的形式固化“绿色发展”理念。正是我市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体现。
三、制定《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是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市接连打出水污染防治“组合拳”,通过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工业生活污水整治,抓好渤海综合治理等方式,综合施策,全力推进净水保卫战,切实担当起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的唐山责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系水生态环境建设中的重要环节,要实现群众心中的“净水”,我市尚有很多工作要做。因历史原因,目前,我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尚存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另外一些非绿色生产、生活行为和活动也直接或者间接威胁着饮用水水源环境。在环保执法过程中,仍存在很多实际问亟须解决。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生态优先,出台《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必将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发挥重要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刚才,王玉升同志从更好地实现唐山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等三个层面,阐述了制定《条例》的必要性,让大家对制定这部《条例》的重要意义有了比较全面的认识。
下面,请市司法局郭日新副局长介绍《条例》制定的主要过程。
唐山市司法局副局长 郭日新
制定《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是2018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2019年立法计划预备项目,经2020年2月13日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同意并经3月12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成为2020年立法计划正式项目。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和河北唐仁律师事务所组成的水源地立法起草组,在近两年调研工作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整理资料,研讨存在的主要问题,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部分企业的意见,起草了《条例》相关内容。2020年3月,立法起草组进一步明确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了征求意见稿。
2020年4月8日,《条例(征求意见稿)》在中国唐山网站、司法局网站和生态环境局网站全文刊发,向社会征求意见,同时印发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截至5月10日,共征集修改意见和建议28条。之后,立法起草组集中一周时间,对《条例(征求意见稿)》进行了集体研讨和修改完善,形成《条例(草案)》初稿,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城环委作了专题汇报。
2020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城建环资工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和河北唐仁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专家进行了三次集中研讨,对《条例(草案)》初稿进一步修改完善,于7月13日印发重点部门再次征求意见后形成《条例(草案)》。
2021年7月28日,《条例(草案)》经市政府十五届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8月16日,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条例(草案)》议案。
2020年9月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初审。
2020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围绕需要破解的重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实地专题调研。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调研成果,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印发全市人大代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2021年1月,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再次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为提请市人代会审议作了充分准备。
2021年2月2日,市十五届人大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
2021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了《条例》。
2021年5月31日,唐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发布第五十号公告,《条例》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唐山市陡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条例》。
主持人:唐山市委宣传部四级调研员 孙伟光
刚才,郭日新同志从《条例》列入正式立法项目、文本起草、征求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提交法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初审、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最后到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介绍了这部《条例》制定的全过程,使大家对科学严谨的立法程序有了比较清晰的了解。
下面,请市生态环境局邢国军副局长介绍《条例》的主要内容。
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邢国军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首先,我代表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代表全市生态环境战线的各位同志向新闻媒体记者朋友们长久以来对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在今后对唐山生态环境工作进行监督,特别是老百姓关注的环境问题加强监督。媒体的监督是我们工作的动力,也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在这里再次代表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新闻媒体辛苦的工作表示感谢!
今年5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了《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现在,我对《条例》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做简要解读。《条例》共三十七条,内容涵盖总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与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饮用水水源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制定过程中,坚持全力保障群众利益、严格禁止污染行为、注重解决突出矛盾、切实强化监督管理的基本思路,努力使《条例》符合上位法规定和我市实际。主要有四方面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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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个独立的影像芯片是很有必要的,以目前发布出来的这些手机来看,想要依赖处理器那点算力,基本上也没什么提升空间了。未来是计算摄影的大趋势,提前加入硬件级的运算支持,会在拍照效果上有非常明显的提升,这种提升不是一眼可辨的那种,而是越看区别越大的那种。(你细品)以后靠考试出排名的DXO 越来越不好弄了,因为这里面人为主观的因素太多了,不是靠公式就可以出排名的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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