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安市鄠邑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综合能力测试及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招聘工作安排,2021年西安市鄠邑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就综合能力测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西安市鄠邑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计划共4个,由于涝店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无人报考,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后,实际招聘计划共3个,分别为余下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1个、甘亭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1个、玉蝉卫生院药师岗位1个。
二、综合能力测试对象
本次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的人员是:参加2021年10月13日西安市鄠邑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资格复审,且复审合格人员。
三、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
上午为面试初评,下午为素质测试。
地点: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培训中心(西安市鄠邑区娄敬路93号)
四、综合能力测试方式、内容
依据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招聘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本次招聘不再进行笔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初步确定拟聘人员。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初评与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3:1的,先面试初评,再进行素质测试;未超过3:1的(包括3:1),不进行面试初评,考生直接进入素质测试阶段。需进行面试初评岗位详见附件。
1.面试初评:面试初评采取答辩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官当场打分,各岗位面试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3:1确定进入素质测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素质测试。面试初评成绩不带入素质测试阶段。
进入素质测试人员名单于综合能力测试当天中午在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培训中心大门口予以张贴公布。
2.素质测试:素质测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急情况处理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每个应试者限时10分钟,回答3个问题。每考官小组7名考官,设主考1名,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剩下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该应试者的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素质测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素质测试结束,按照岗位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再次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名单。进入再次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www.xahy.gov.cn)予以公布。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位置,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面试初评应试者须于综合能力测试当天上午7:30前、素质测试应试者须于综合能力测试当天下午2:00前进入考点,迟到者不得进入考点,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2.应聘人员须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经扫码、测温后进入考点,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对应候考室。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视为自愿放弃。
3.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红码”不得进入考试地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进入考点后,应聘人员须将携带移动电话、MP3、MP4等各种电子通讯和视听播放设备切断电源后交物品存放处工作人员统一密封保存,严禁带入候考室或试场,不交或少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5.应聘人员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个人信息。
6.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听取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7.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8.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应聘人员在面试结束后方能离开考点。
联系电话:鄠邑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029-84822711
鄠邑区卫健局人事管理科029-62783330
附件:2021年西安市鄠邑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021年西安市鄠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14日
根据《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招聘工作安排,2021年西安市鄠邑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就综合能力测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1年西安市鄠邑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计划共4个,由于涝店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无人报考,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后,实际招聘计划共3个,分别为余下中心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1个、甘亭卫生院临床医师岗位1个、玉蝉卫生院药师岗位1个。
二、综合能力测试对象
本次进入综合能力测试的人员是:参加2021年10月13日西安市鄠邑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生资格复审,且复审合格人员。
三、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22日(星期五)
上午为面试初评,下午为素质测试。
地点: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培训中心(西安市鄠邑区娄敬路93号)
四、综合能力测试方式、内容
依据市人社局、市卫健委招聘工作总体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本次招聘不再进行笔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的方式初步确定拟聘人员。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面试初评与素质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超过3:1的,先面试初评,再进行素质测试;未超过3:1的(包括3:1),不进行面试初评,考生直接进入素质测试阶段。需进行面试初评岗位详见附件。
1.面试初评:面试初评采取答辩的方式。满分为100分,考官当场打分,各岗位面试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排队按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3:1确定进入素质测试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素质测试。面试初评成绩不带入素质测试阶段。
进入素质测试人员名单于综合能力测试当天中午在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培训中心大门口予以张贴公布。
2.素质测试:素质测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急情况处理等方面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每个应试者限时10分钟,回答3个问题。每考官小组7名考官,设主考1名,考官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剩下5名考官的平均分为该应试者的最终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素质测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素质测试结束,按照岗位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再次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名单。进入再次资格复审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网(www.xahy.gov.cn)予以公布。
五、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提前熟悉考点位置,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面试初评应试者须于综合能力测试当天上午7:30前、素质测试应试者须于综合能力测试当天下午2:00前进入考点,迟到者不得进入考点,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
2.应聘人员须凭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报名信息表,经扫码、测温后进入考点,并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入对应候考室。证件不符合规定或不全者视为自愿放弃。
3.应聘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接受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体温正常且“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显示为“绿码”的,方可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持“黄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不超过37.3℃,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持“红码”不得进入考试地点。不带手机,无法提供“陕西健康码”或“西安一码通”的人员,必须出具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进入考点后,应聘人员须将携带移动电话、MP3、MP4等各种电子通讯和视听播放设备切断电源后交物品存放处工作人员统一密封保存,严禁带入候考室或试场,不交或少交者取消面试资格。
5.应聘人员在面试中不得介绍个人姓名、籍贯、就读院校、经历等个人信息。
6.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听取面试成绩后,考生应签字确认。
7.考生要自觉遵守面试工作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对违反面试纪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8.面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应聘人员在面试结束后方能离开考点。
联系电话:鄠邑区人社局人事管理科029-84822711
鄠邑区卫健局人事管理科029-62783330
附件:2021年西安市鄠邑区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2021年西安市鄠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14日
【#莆田仙游全县村居小区实行闭环管理#】据仙游广播电视台报道:当根据当前仙游县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县村(居)、小区实行闭环管理,本村(居)、小区人员凭有效证明出入,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本村(居)、小区。
所有人员必须依法无条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不得隐瞒病史、密切接触史、行踪等,不得逃避隔离医学观察。除抗疫车辆、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出入村(居)、小区。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物品统一放置到村(居)、小区指定的存放处。暂停村(居)、小区内各类工程施工(水电煤气、电梯等应急维修需要的除外)。开放式小区出入口的管控责任由所在社区(村)负责,可通过购买服务或安排志愿者等方式组织落实。
二、全县所有公园、景区、健康步道、室内外体育场馆(场地)、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培训机构、足浴洗浴场所、公共温泉营业场所等暂停对外开放
。除枫亭镇等封控区外,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要采取限流管控措施,在同一时段的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单向流动,人员不能聚集;全县各餐饮单位(包括酒楼、酒店、餐馆等)取消堂食,只接受外卖打包服务。各餐饮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入店人员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建立取餐人员可追溯台账,必须登记至少1名取餐人员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暂停大型促销、演出活动,严格规范开展消毒清洁。
三、全县养(敬)老院、福利院实行封闭管理,人员不得进出。暂停医疗机构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探视陪护的,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证明。
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在治疗期间足不出院,出院前需进行核酸检测。
四、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应当做好封闭、封控小区居民的生活保障、物资配送、医疗救治、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各项工作
。加强对老幼弱残等群体的关爱,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切实解决生活所需。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一、全县村(居)、小区实行闭环管理,本村(居)、小区人员凭有效证明出入,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本村(居)、小区。
所有人员必须依法无条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不得隐瞒病史、密切接触史、行踪等,不得逃避隔离医学观察。除抗疫车辆、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出入村(居)、小区。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物品统一放置到村(居)、小区指定的存放处。暂停村(居)、小区内各类工程施工(水电煤气、电梯等应急维修需要的除外)。开放式小区出入口的管控责任由所在社区(村)负责,可通过购买服务或安排志愿者等方式组织落实。
二、全县所有公园、景区、健康步道、室内外体育场馆(场地)、娱乐场所、网吧、电影院、培训机构、足浴洗浴场所、公共温泉营业场所等暂停对外开放
。除枫亭镇等封控区外,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要采取限流管控措施,在同一时段的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30%,单向流动,人员不能聚集;全县各餐饮单位(包括酒楼、酒店、餐馆等)取消堂食,只接受外卖打包服务。各餐饮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入店人员佩戴口罩、测温、扫码,建立取餐人员可追溯台账,必须登记至少1名取餐人员的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暂停大型促销、演出活动,严格规范开展消毒清洁。
三、全县养(敬)老院、福利院实行封闭管理,人员不得进出。暂停医疗机构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探视陪护的,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证明。
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在治疗期间足不出院,出院前需进行核酸检测。
四、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应当做好封闭、封控小区居民的生活保障、物资配送、医疗救治、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各项工作
。加强对老幼弱残等群体的关爱,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切实解决生活所需。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厦门连发3条通告# 【厦门第9号通告发布】#厦门市民非必要不外出# 刚刚,厦门发布第9号通告。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本小区(村)居民凭小区(村)有效证件出入;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小区(村)。除抗疫车辆、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出入小区(村)。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物品统一放置到小区(村)指定的存放处。暂停小区内各类工程施工(水电煤气、电梯等应急维修需要的除外)。无物业小区由所在社区负责小区出入口的管控责任,可通过购买服务或安排志愿者等方式进行组织。
二、请广大市民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居家办公、弹性工作等灵活工作方式。切实加强自我防护,出门务必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或拨打120,就医途中严格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各社区(村)应当开展拉网式居民健康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发现发热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20送医就诊。居民必须依法无条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不得隐瞒病史、密切接触史,不得逃避隔离医学观察。落实出租房、酒店、旅店、民宿(含网约民宿)等经营者的管理主体责任,如发现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刻报告所在社区(村)。
四、各街道(镇)、社区(村)应当做好封闭封控小区居民的生活保障、物资配送、医疗救治、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老幼弱残等群体的关爱,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切实解决生活所需。
五、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村)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废弃口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对电梯、门厅、过道等重点公共区域每天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杀工作。
六、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殡仪馆暂停告别服务。“白事”办理需提前报居(村)委会备案,居(村)委会指定专人参与活动全程管理。
七、各街道(镇)、社区(村)应当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短信、广播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政策知识宣传,做到应知尽知。
所有在厦单位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另点击了解:#厦门连发3条通告##漳州再增2例本土确诊##厦门市民非必要不外出#
根据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市居民小区(村)实行闭环管理,本小区(村)居民凭小区(村)有效证件出入;外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小区(村)。除抗疫车辆、运输生活必需品车辆和救护、消防、抢险、环卫、警车等特种车辆外,其他外来车辆一律禁止出入小区(村)。快递、外卖等实行“无接触”配送,物品统一放置到小区(村)指定的存放处。暂停小区内各类工程施工(水电煤气、电梯等应急维修需要的除外)。无物业小区由所在社区负责小区出入口的管控责任,可通过购买服务或安排志愿者等方式进行组织。
二、请广大市民自觉居家,非必要不外出,倡导居家办公、弹性工作等灵活工作方式。切实加强自我防护,出门务必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或拨打120,就医途中严格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各社区(村)应当开展拉网式居民健康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发现发热人员,第一时间拨打120送医就诊。居民必须依法无条件配合流行病学调查,不得隐瞒病史、密切接触史,不得逃避隔离医学观察。落实出租房、酒店、旅店、民宿(含网约民宿)等经营者的管理主体责任,如发现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当立刻报告所在社区(村)。
四、各街道(镇)、社区(村)应当做好封闭封控小区居民的生活保障、物资配送、医疗救治、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各项工作。加强对老幼弱残等群体的关爱,认真做好服务保障,切实解决生活所需。
五、防疫期间做好小区(村)清洁消毒、垃圾分类、废弃口罩无害化处理等工作,对电梯、门厅、过道等重点公共区域每天进行不少于2次的消杀工作。
六、实行“红事”缓办、“白事”简办,殡仪馆暂停告别服务。“白事”办理需提前报居(村)委会备案,居(村)委会指定专人参与活动全程管理。
七、各街道(镇)、社区(村)应当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短信、广播等方式,加强疫情防控政策知识宣传,做到应知尽知。
所有在厦单位和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对违反通告规定的,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另点击了解:#厦门连发3条通告##漳州再增2例本土确诊##厦门市民非必要不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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