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调研长春南部污水处理厂
17日,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到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南部污水处理厂,走访调研污水处理工作。
在南部污水处理厂,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一行查看了污水生化处理系统、中控室、在线监测系统、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等地,了解污水处理规模及出水指标。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还现场进行了水质取样,检测处理后的水质是否达标。
据了解,南部污水处理厂是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十一五”规划项目之一,占地面积13.5公顷,污水处理采用前置反硝化AAO工艺,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出水指标执行国家一级B类排放标准。2016年6月由长春水务集团组织进行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污水处理采用IFAS+深床滤池工艺,出水指标执行国家一级A类排放标准,污水再生利用规模为5万吨/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5万吨/日,于2017年12月通水运行。目前日均污水处理量约15.06万吨,出水COD、氨氮、总磷、总氮、PH和瞬时流量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监控数据实时上传到市环保局,处理后尾水排放到永春河。
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部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予以肯定,认为南部污水处理厂目前尾水排放稳定,排放达标,希望今后要加强运行维护,全面加快扩能工程建设,彻底解决污水溢流问题,全力推动长春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17日,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来到长春水务集团城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南部污水处理厂,走访调研污水处理工作。
在南部污水处理厂,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一行查看了污水生化处理系统、中控室、在线监测系统、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等地,了解污水处理规模及出水指标。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还现场进行了水质取样,检测处理后的水质是否达标。
据了解,南部污水处理厂是国家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十一五”规划项目之一,占地面积13.5公顷,污水处理采用前置反硝化AAO工艺,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出水指标执行国家一级B类排放标准。2016年6月由长春水务集团组织进行提标改造工程建设,污水处理采用IFAS+深床滤池工艺,出水指标执行国家一级A类排放标准,污水再生利用规模为5万吨/日,提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5万吨/日,于2017年12月通水运行。目前日均污水处理量约15.06万吨,出水COD、氨氮、总磷、总氮、PH和瞬时流量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监控数据实时上传到市环保局,处理后尾水排放到永春河。
吉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南部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能力予以肯定,认为南部污水处理厂目前尾水排放稳定,排放达标,希望今后要加强运行维护,全面加快扩能工程建设,彻底解决污水溢流问题,全力推动长春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庆城县污水处理厂】庆城县污水处理厂厂长张爱文告诉记者,庆城县污水处理厂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1万立方米,污水处理工艺为A2/O活性污泥法,污泥采用机械浓缩和机械脱水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国家一级B标准。该工程于2009年2月开工建设,新建污水处理厂1座,建成2套日处理能力5000立方米的氧化沟工艺系统、厂内污水提升泵房及进出水在线机房,配套城区管网11.95千米。2011年10月投入试运行,2012年11月30日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专项验收。https://t.cn/Aik6Ty3H
【盘锦列清单定制度严考核推进整改】“原先水体发黑发臭,群众意见很大。经过处理后河流断面水质清澈,达到国家一级B类排放标准。”11月27日,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新生街道,鼎翔污水处理站临时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负责人孙喜亮告诉记者,新建设施投入使用两个月来,有效解决了生活污水直排问题,周边生活环境大为改观。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盘锦市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整改组织机构,明确主体责任,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做到整改与考核同步推进。今年已启动落实6个污水处理设施新(改)建项目,新增处理能力达5.37万吨。预计明年6月项目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届时将彻底解决兴隆台区、双台子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对标整改任务,厘清环保清单。盘锦市瞄准34项具体整改任务和45项阶段性目标,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同时对已完成的整改进行“回头看”,开展全面复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盘锦市还举一反三,对举报问题认真梳理总结,深入剖析原因,组织开展同类问题的全面整治,强化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出台制度办法,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去年底以来,盘锦市先后出台了《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上,力争走出振兴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同步推进的双赢之路。
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盘锦市的94件信访案件,已完成销号92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104件信访案件,已完成整改91件,13件(其中6件为重复访)正在办理。
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盘锦市以问题为导向,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整改组织机构,明确主体责任,制定一系列相关制度,保障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同时,将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做到整改与考核同步推进。今年已启动落实6个污水处理设施新(改)建项目,新增处理能力达5.37万吨。预计明年6月项目全部完成建设任务,届时将彻底解决兴隆台区、双台子区生活污水直排问题。
对标整改任务,厘清环保清单。盘锦市瞄准34项具体整改任务和45项阶段性目标,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验收一个、公开一个,同时对已完成的整改进行“回头看”,开展全面复查,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盘锦市还举一反三,对举报问题认真梳理总结,深入剖析原因,组织开展同类问题的全面整治,强化日常监管,有针对性出台制度办法,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去年底以来,盘锦市先后出台了《盘锦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辽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在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上,力争走出振兴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同步推进的双赢之路。
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盘锦市的94件信访案件,已完成销号92件。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的104件信访案件,已完成整改91件,13件(其中6件为重复访)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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