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问千寻大运河|百年车站和千年古城在静海相遇】https://t.cn/A6xglHUH 从高空俯视,树木褪去了绿色,天津市静海平原上显现得更加清晰,大运河、京沪铁路、104国道(旧线)延伸出三条平行线,其间夹杂的区域,是静海区人文历史最集中的地方,百年老站静海站、千年古城西钓台都在其中。
百年老站的“承受之重”
和104国道并肩的京沪铁路,铁路边矗立着一座德式风格的二层小楼,楼两边各有一座单层建筑,背后是一个长方形小院,这就是静海站老站房,至今有113年的历史。
据相关资料记载,1908年,津浦铁路(现京沪铁路)铺设到静海时,修建了这座站房。
“七七事变”后,日军占领平津,沿津浦铁路长驱南下。革命先辈曾在静海一带抗击日军。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驻守在静海站的日军在静海站第一站台上列队向中国抗日军民缴械投降。
30多年前,郝建行入职静海火车站,在他印象中,当年的老站房是静海城区的最高点,站在老站房二楼能一眼望到西侧的运河大堤。
1963年发洪水时,洪水几乎与铁路平齐,很多人涌向老站房,坐火车南下躲避洪水。
1978年,新站房在老站房北侧修建,老站房不再办理客运业务,专做静海站的办公场所。
郝建行曾住在老站房二楼宿舍,那时候冬天取暖的煤球都要靠人背上二楼,每次背煤球时,木楼梯的咯吱声都会被拉长。
如今,老站房已是天津文物保护单位。
大运河拉来的火车站
黏劲儿十足的三合土牢牢吸附着红砖,外墙上欧式路灯依旧能发出金黄的光;木质楼梯的咯吱声和火车撞击铁轨的声音混合在一起,奏响着百年交响乐。
静海区文化馆原馆长孙德民当年收集了一些老站房的资料。
据资料记载,老站房由德国人设计,主体工程是中国人自己建造的。孙德民说,老站房的建造离不开一位传奇铁路工程师沈琪。沈琪是静海人,在铁路建设方面与詹天佑齐名,他和詹天佑一起参与了京张铁路施工建设,表现出了高超的智慧。
津浦铁路和静海站的建设耗费了沈琪大量精力,在津浦铁路动工时,外国工程师提出了“德国修南段,中国修北段”的建议。这明显是一个难题,南段多平原,陆路、水陆交通发达,便于原材料运输。北段多滩涂,还要穿越丘陵和山地,按照当时的条件,修建难度非常大。
沈琪不顾环境险恶和财政困难,担任津浦铁路南北段总稽查及会办。北段铁路建设速度快、质量高、耗费低,静海站老站房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修建的。
孙德民说,老站房的大部分建筑材料和道砟都要从南方运输。当年没有柏油路,走土路运大件,一旦遭遇降雨就要中断,因此通过大运河水路运输是最便捷的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老站房就是大运河拉来的。
百年老站换新颜
守着老站房30多年,郝建行见证了我国铁路的大发展时代。
他刚刚参加工作时,铁路上跑的是蒸汽机车,郝建行“最怕”火车进出站,机车启动时冒出大量浓烟,烟柱可达四五层楼高,机车过后郝建行身上经常落一身烟灰,在外值守的铁路工人都有被烟灰迷眼的经历。
后来内燃机车逐渐取代了蒸汽机车,烟灰虽然小多了,可内燃机嗡嗡的声响,远在几百米外就能听到。再后来,内燃机车换成了电力机车,从此告别了烟灰和噪音。十多年前,和谐号动车以超过200公里/小时的车速驶过静海站,给郝建行留下了惊艳的十几秒钟印记。
如今,大部分动车在新建的京沪高铁上运行,静海站所在的京沪铁路以普速绿皮列车和货运列车为主,静海站的铁路人也搬离了老站房。经过一番修缮,焕然一新的老站房即将作为展览馆,向后人诉说着百年铁路的沧桑巨变。
2000年前的一里方城
2000多年的历史积淀和人类活动遗迹,留给世人太多的遐想,层层黄土遮盖的古城总能勾起人们的好奇。
西钓台是静海区陈官屯镇最富传奇的一个村庄,因为这里关联着一个尽人皆知的神话传说:当年姜太公就是在这里钓鱼的,这个说法无法考证,但“钓台”两个字就足以吸引人们的目光。
而具有2000多年历史的西钓台古城深埋地下2米等待揭开神秘面纱,让传奇赋予了历史的厚重感。
西钓台村口是一座仿古牌坊,古城就在村子西北角大约400米处的一片农田地里。在一排住宅后面,矗立着一块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却找不到古城的踪影。
据村里老人回忆,新中国成立之初,地里还有约1米高的隆起土堆,后来随着周边农田的耕种和开发,土堆逐渐消失了,曾有村民耕地时发现过陶器残片。
关于这座古城的身世,有诸多说法。
据史料记载,汉高祖五年也就是公元前202年,在当时的静海境内第一次建起了县城,也就是东平舒县城。有专家认为,这座古城有可能是史书记载的汉代东平舒城。
《静海县志》也有记载:“钓台村西北……有古城之垣,久废。城址或隐或现,宛然可寻。”对于古城的身世,《静海县志》并未给出定论。
1979年,天津市文物处组织20多名钻探人员和有关专家对古城进行了长达一个多月的钻探考察。最后确认古城四边各为500米左右,并各有城门,符合战国至汉代一里方城的说法。
古城让水利设施改道
从高空俯瞰古城,平直的港团河道在西钓台村边画了一个“几”字。
孙德民曾参与古城发掘,他解释说,1983年,静海要修建一条连接黑龙港河和团泊水库的引河—港团河,按照规划这条河穿古城而过,这就意味着古城将被破坏。
当时孙德民四处奔走,经过与市文物处和相关部门多方协调,才让港团河为古城改道,最终有了那个“几”字。
尽管工程绕道,但在施工中还是发现了很多文物,为了抢救文物,市文物处、县文化馆几乎所有人员扑到工地上,陶器残片、古砖、古墓葬群等百余件文物陆续被发掘出来,极大丰富了静海地区的历史遗存。
2014年,大运河畔的陈官屯镇要建大运河博物馆,孙德民成为主要策划者之一。
当年发掘的古砖、部分陶器残片成为博物馆重点陈列展品,而一张黑白照片被放在了博物馆显眼位置,这张照片记录的是1983年古城发掘的场景,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次对古城的大规模发掘的记录。
30多年过去了,古城只是揭开了神秘面纱的一角,它仍然有更多的秘密,等待后人解答。
(津云新闻记者 王曾)
百年老站的“承受之重”
和104国道并肩的京沪铁路,铁路边矗立着一座德式风格的二层小楼,楼两边各有一座单层建筑,背后是一个长方形小院,这就是静海站老站房,至今有113年的历史。
据相关资料记载,1908年,津浦铁路(现京沪铁路)铺设到静海时,修建了这座站房。
“七七事变”后,日军占领平津,沿津浦铁路长驱南下。革命先辈曾在静海一带抗击日军。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驻守在静海站的日军在静海站第一站台上列队向中国抗日军民缴械投降。
30多年前,郝建行入职静海火车站,在他印象中,当年的老站房是静海城区的最高点,站在老站房二楼能一眼望到西侧的运河大堤。
1963年发洪水时,洪水几乎与铁路平齐,很多人涌向老站房,坐火车南下躲避洪水。
1978年,新站房在老站房北侧修建,老站房不再办理客运业务,专做静海站的办公场所。
郝建行曾住在老站房二楼宿舍,那时候冬天取暖的煤球都要靠人背上二楼,每次背煤球时,木楼梯的咯吱声都会被拉长。
如今,老站房已是天津文物保护单位。
大运河拉来的火车站
黏劲儿十足的三合土牢牢吸附着红砖,外墙上欧式路灯依旧能发出金黄的光;木质楼梯的咯吱声和火车撞击铁轨的声音混合在一起,奏响着百年交响乐。
静海区文化馆原馆长孙德民当年收集了一些老站房的资料。
据资料记载,老站房由德国人设计,主体工程是中国人自己建造的。孙德民说,老站房的建造离不开一位传奇铁路工程师沈琪。沈琪是静海人,在铁路建设方面与詹天佑齐名,他和詹天佑一起参与了京张铁路施工建设,表现出了高超的智慧。
津浦铁路和静海站的建设耗费了沈琪大量精力,在津浦铁路动工时,外国工程师提出了“德国修南段,中国修北段”的建议。这明显是一个难题,南段多平原,陆路、水陆交通发达,便于原材料运输。北段多滩涂,还要穿越丘陵和山地,按照当时的条件,修建难度非常大。
沈琪不顾环境险恶和财政困难,担任津浦铁路南北段总稽查及会办。北段铁路建设速度快、质量高、耗费低,静海站老站房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修建的。
孙德民说,老站房的大部分建筑材料和道砟都要从南方运输。当年没有柏油路,走土路运大件,一旦遭遇降雨就要中断,因此通过大运河水路运输是最便捷的方式,从某种意义上说,老站房就是大运河拉来的。
百年老站换新颜
守着老站房30多年,郝建行见证了我国铁路的大发展时代。
他刚刚参加工作时,铁路上跑的是蒸汽机车,郝建行“最怕”火车进出站,机车启动时冒出大量浓烟,烟柱可达四五层楼高,机车过后郝建行身上经常落一身烟灰,在外值守的铁路工人都有被烟灰迷眼的经历。
后来内燃机车逐渐取代了蒸汽机车,烟灰虽然小多了,可内燃机嗡嗡的声响,远在几百米外就能听到。再后来,内燃机车换成了电力机车,从此告别了烟灰和噪音。十多年前,和谐号动车以超过200公里/小时的车速驶过静海站,给郝建行留下了惊艳的十几秒钟印记。
如今,大部分动车在新建的京沪高铁上运行,静海站所在的京沪铁路以普速绿皮列车和货运列车为主,静海站的铁路人也搬离了老站房。经过一番修缮,焕然一新的老站房即将作为展览馆,向后人诉说着百年铁路的沧桑巨变。
2000年前的一里方城
2000多年的历史积淀和人类活动遗迹,留给世人太多的遐想,层层黄土遮盖的古城总能勾起人们的好奇。
西钓台是静海区陈官屯镇最富传奇的一个村庄,因为这里关联着一个尽人皆知的神话传说:当年姜太公就是在这里钓鱼的,这个说法无法考证,但“钓台”两个字就足以吸引人们的目光。
而具有2000多年历史的西钓台古城深埋地下2米等待揭开神秘面纱,让传奇赋予了历史的厚重感。
西钓台村口是一座仿古牌坊,古城就在村子西北角大约400米处的一片农田地里。在一排住宅后面,矗立着一块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却找不到古城的踪影。
据村里老人回忆,新中国成立之初,地里还有约1米高的隆起土堆,后来随着周边农田的耕种和开发,土堆逐渐消失了,曾有村民耕地时发现过陶器残片。
关于这座古城的身世,有诸多说法。
据史料记载,汉高祖五年也就是公元前202年,在当时的静海境内第一次建起了县城,也就是东平舒县城。有专家认为,这座古城有可能是史书记载的汉代东平舒城。
《静海县志》也有记载:“钓台村西北……有古城之垣,久废。城址或隐或现,宛然可寻。”对于古城的身世,《静海县志》并未给出定论。
1979年,天津市文物处组织20多名钻探人员和有关专家对古城进行了长达一个多月的钻探考察。最后确认古城四边各为500米左右,并各有城门,符合战国至汉代一里方城的说法。
古城让水利设施改道
从高空俯瞰古城,平直的港团河道在西钓台村边画了一个“几”字。
孙德民曾参与古城发掘,他解释说,1983年,静海要修建一条连接黑龙港河和团泊水库的引河—港团河,按照规划这条河穿古城而过,这就意味着古城将被破坏。
当时孙德民四处奔走,经过与市文物处和相关部门多方协调,才让港团河为古城改道,最终有了那个“几”字。
尽管工程绕道,但在施工中还是发现了很多文物,为了抢救文物,市文物处、县文化馆几乎所有人员扑到工地上,陶器残片、古砖、古墓葬群等百余件文物陆续被发掘出来,极大丰富了静海地区的历史遗存。
2014年,大运河畔的陈官屯镇要建大运河博物馆,孙德民成为主要策划者之一。
当年发掘的古砖、部分陶器残片成为博物馆重点陈列展品,而一张黑白照片被放在了博物馆显眼位置,这张照片记录的是1983年古城发掘的场景,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次对古城的大规模发掘的记录。
30多年过去了,古城只是揭开了神秘面纱的一角,它仍然有更多的秘密,等待后人解答。
(津云新闻记者 王曾)
嗷嗷嗷!真是太开心了!桃桃再过几个月可能就要面临「精装改造」的难题。全部推了重装又心疼浪费钱,不改动的话,房开的精装都挺“坑”,不够满足日常使用的期望。
后来从朋友那里知道了「好好住app」。
这个「好好住app」上基本以住友自己的内容为主,有干货(基本上所有装修的环节你都能找到对应的干货)、有美家(个人认为,好好住上综合下来,家的美好程度在各大app中算是top了)、有设计师和设计团队(很多优秀的独立设计师、新锐设计团队等灯),还有很多有温度有意思的人。
你如果在准备装修阶段,可以在这里找灵感找设计师;在装修阶段,这里处处是用得上的干货;装修完了或者近期不打算装修,也很容易刷到停不下来,因为在这里看到好看的家,看到温暖而妥帖的日常,看到人和房子产生的奇妙的化学反应。
最重要的是,可以省去很多弯路,装修的坑,省下不少钱,把预算更多的加到软装。
最后如果大家最近在看房子的朋友,推荐可以考虑考虑毛坯。自己精心设计装修的房子和房开千篇一律的精装感觉是不一样的,也省成本。带精装的房子通常房开也把精装的钱给赚了,比如几年前的厨房用具,几年前的马桶。在当下对于新房来说,都是不太好用的,不过现在新楼盘毛坯的太少了,比较看缘分,希望大家早日拥有自己心爱的小窝。
#家居# #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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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可以省去很多弯路,装修的坑,省下不少钱,把预算更多的加到软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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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灵宝公安发布13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提示单】
近日,国内多个城市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疫情散发频发趋势明显,形势十分紧急。西安市疫情已外溢3省4地,新增病例数连续6天攀升,截至12月22日,已确定高风险地区1个,中风险地区40个。
我市距离西安地域较近,来往西安上学、务工等人员活动较频繁,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掌握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灵宝市公安局特编制以下13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提示单:
1、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3、集中隔离结束后,不按照规定接受健康监测和管理,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4、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5、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劝导配戴口罩的,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不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6、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7、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9、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10、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11、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涉嫌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12、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3、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涉嫌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灵宝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2日
近日,国内多个城市相继出现新冠肺炎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疫情散发频发趋势明显,形势十分紧急。西安市疫情已外溢3省4地,新增病例数连续6天攀升,截至12月22日,已确定高风险地区1个,中风险地区40个。
我市距离西安地域较近,来往西安上学、务工等人员活动较频繁,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帮助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掌握疫情防控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推动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高效进行,灵宝市公安局特编制以下13种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提示单:
1、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健康码为黄码、红码的人员,不按照规定居家健康监测或者集中隔离观察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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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小区、超市、菜市场、酒店等公共场所,拒不配合管理人员劝导配戴口罩的,拒不配合健康信息核查,拒不配合身份登记规定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6、经过疫情防控卡点的车辆和人员,以冲卡或者其他方法,拒不配合、接受卡点工作人员检查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7、封控、封闭小区的居民拒不配合封控管理,违反《健康管理工作指引》的规定,擅自外出、聚集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8、疫情防控期间,在家庭住所开设辅导班、棋牌室,违规售卖感冒发热药品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9、居民和企业不配合开展疫情防控相关的消毒工作,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10、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罪。
11、疫情期间,恶意囤积、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涉嫌违反国家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12、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人员,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到发热门诊就医,经劝阻无效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13、疫情防控期间,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在网络等公众场合散布的,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帮助散布和传播的,涉嫌违反《突发事件应对法》,将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暂停业务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将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将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灵宝市公安局
202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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