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召开会议部署煤炭保供稳价工作】财联社2月9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持续做好稳定煤炭市场价格工作,并对监测发现的部分煤炭价格虚高企业进行了约谈提醒,要求抓紧核查整改。会议强调,煤炭生产企业要抓紧恢复正常生产供应,严格落实国家煤炭保供稳价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企业自律,规范价格行为,对监测发现价格虚高的企业将第一时间约谈,对经提醒仍不整改的,将进一步研究采取调查追责等措施;地方有关部门要加强监测报告,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促进煤炭价格稳定运行在合理区间。
【#河南通知恢复跨省团队旅游#】近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通知,明确有序恢复跨省团队旅游。鉴于我省疫情中高风险区已经清零,请各地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21〕214号)精神和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有序恢复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经营业务,并请做好以下工作:
一、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组团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区、市)旅游及“机票+酒店”经营业务,不得承接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区、市)的旅游团队。
二、所有旅游团队应按规定实行“一团一报”,出发前将团队行程、人员信息上传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各地文化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指导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评估和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势,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2022年2月7日
一、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组团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区、市)旅游及“机票+酒店”经营业务,不得承接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区、市)的旅游团队。
二、所有旅游团队应按规定实行“一团一报”,出发前将团队行程、人员信息上传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各地文化旅游管理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指导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严格落实《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风险评估和研判,及时了解和掌握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疫情形势,及时作出相应调整。
2022年2月7日
【“一户一墩”难实现,“一户一宅”却有5大保障!】
2022年北京冬奥会在虎年新春佳节期间克服新冠疫情的影响如期开幕了,而本届冬奥会的吉祥物“冰墩墩”也因其憨态可掬的熊猫+冰雪运动造型迅速走红网络直至卖断了货,“一户一墩”的呼声高涨但却几乎成为了一种奢求。
不过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能否在新的一年里落实“一户一宅”的居住权益却是大家真正关心的。事实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早在2020年就提出了解决“有户无宅”难题的5大保障措施,您可得仔细看清楚了:
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需指标单列。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用于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
二、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在下达指标范围内,各省级政府可将《土地管理法》规定权限内的农用地转用审批事项委托给县级政府批准。
三、加强规划管控。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
四、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便利。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耕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等多种途径统一落实占补平衡,不得收取耕地开垦费。县域范围无法落实占补平衡的,可按规定在市域或省域范围内落实。
五、严格遵守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
1.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不得随意改变。
2. 注意分户的合理性,做好宅基地审批与户籍管理的衔接,不得设立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
3.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怎么样,有了这一大套具体举措,农民朋友实现“一户一宅”的确不是梦,2022年,让我们为此携手努力吧。#冰墩墩##一户一宅#
2022年北京冬奥会在虎年新春佳节期间克服新冠疫情的影响如期开幕了,而本届冬奥会的吉祥物“冰墩墩”也因其憨态可掬的熊猫+冰雪运动造型迅速走红网络直至卖断了货,“一户一墩”的呼声高涨但却几乎成为了一种奢求。
不过对于广大农民而言,能否在新的一年里落实“一户一宅”的居住权益却是大家真正关心的。事实上,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早在2020年就提出了解决“有户无宅”难题的5大保障措施,您可得仔细看清楚了:
一、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计划需指标单列。原则上不低于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用于专项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当年保障不足的,下一年度优先保障。
二、改进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农转用审批。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农用地的,在下达指标范围内,各省级政府可将《土地管理法》规定权限内的农用地转用审批事项委托给县级政府批准。
三、加强规划管控。在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预留空间。
四、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提供便利。对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占用耕地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通过储备补充耕地指标、实施土地整治补充耕地等多种途径统一落实占补平衡,不得收取耕地开垦费。县域范围无法落实占补平衡的,可按规定在市域或省域范围内落实。
五、严格遵守宅基地管理相关规定:
1. 农村村民住宅建设要依法落实“一户一宅”要求,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宅基地标准,不得随意改变。
2. 注意分户的合理性,做好宅基地审批与户籍管理的衔接,不得设立互为前置的申请条件。
3. 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不提倡、不鼓励在城市和集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
怎么样,有了这一大套具体举措,农民朋友实现“一户一宅”的确不是梦,2022年,让我们为此携手努力吧。#冰墩墩##一户一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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