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国内市场品牌汽车的售价,当年在我们眼里,桑塔纳和捷达就是非常好的汽车了,这两型汽车的价格可以在很多城市买一套非常好非常好的商品房了。
25年过去了,桑塔纳和捷达这样的汽车销量已经非常差了,如今桑塔纳和捷达的价格只能在一些大城市买一平方米[允悲][允悲]
图片转自网络,准确数据仅供参考,1996年,买得起私家车的家庭太少了,如今,绝大多数家庭都有私家车,有的家庭甚至有多部私家车,这也是一种进步吧。
25年过去了,桑塔纳和捷达这样的汽车销量已经非常差了,如今桑塔纳和捷达的价格只能在一些大城市买一平方米[允悲][允悲]
图片转自网络,准确数据仅供参考,1996年,买得起私家车的家庭太少了,如今,绝大多数家庭都有私家车,有的家庭甚至有多部私家车,这也是一种进步吧。
324个药暂停挂网,涉146家药企(附名单)
324个药品不调价,被暂停采购
近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部分药品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企业申报结果的公示》。
结果显示,在这份囊括胞磷胆碱、倍他司汀、川芎嗪、法莫替丁等10个通用名下同医保剂型、需进行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的341个品规药品名单中,仅有17个品规接受湖南的价格调整要求,并提交了新的拟挂网价;其余的324个品规药品,因未按时申报或申报的价格高于限价但不确认限价挂网的,被暂停挂网资格,或将无缘该省院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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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个品规药品提交的新拟挂网价中,成都天台山制药和上海旭东海普两家药企的雷尼替丁,以及广东南国的川芎嗪这3个药品均产生了新的最低价。其中,相较于官方给出的限价,成都天台山制药的注射用盐酸雷尼替丁降幅最高,达到11.5%。
点击下面,在赛柏蓝公众号首页对话框回复“324”,即可下载法莫替丁10个通用名限价挂网企业申报结果明细表~
01 146家药企“榜上有名”
1月18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对部分药品进行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的通知》,决定对同一挂网目录内挂网价格差异较大(特别是不同时期挂网价格差异大)、价质明显不相符、相互投诉较多、被实名举报价格虚高的法莫替丁等10个药品进行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
业内看来,尽管纠偏目录涉及的品种数量并不多,但均具有市场代表性,例如吡拉西坦、川芎嗪注射剂均是脑血管病治疗领域超10亿的临床大品种。
湖南设置的价格纠偏限价规则中,最惹人瞩目的莫过于“1.8倍机制”的引入。无论是在湖南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已挂网药品还是未联动挂网的其他企业药品,“同通用名同医保剂型最低单位可比价的1.8倍”都成为这10个品种进行价格调整的“准绳”,同时还需要与外省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实际最低交易价联动比较,取其中最低值挂网。
此外,湖南还明确,当同通用名同医保剂型同规格最低挂网价格1.8倍限价内挂网药品达到两个及以上的,超过1.8倍限价挂网药品需主动将挂网价格下调至不超过1.8倍限价,否则暂停其挂网资格。
上述要求下,业界对相关企业能否接受湖南提出的价格调整举措保持密切关注。
从此次发布的申报结果来看,超过九成的药品因未按时申报或申报的价格高于限价但不确认限价挂网,被湖南暂停挂网资格,绝大多数药企选择“放弃”策略。
经本文作者梳理,暂时失去挂网资质的324个品规药品涉及到了山东华鲁、北京四环科宝、广东星昊、哈尔滨三联等146家药企,其中有个别药企甚至涉及多达10余个品规药品,放弃湖南市场坚守全国底价的举措是否正确,仍需时间检验。
不过由于目前正处于公示期,企业对于申报结果是否留有异议仍有待后续揭晓。
业界看来,开展药品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是解决药品价格虚高、整治医药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
湖南也表示,在取得一定经验后将实行常态化管理,这也意味着价格纠偏目录今后有望进一步扩大。
02 1.8倍挂网机制扩围
事实上,脱胎于国家集采的“1.8倍价差机制”与上海等地提出的“红黄绿/蓝”三线价格管理体系是属于同一逻辑下的另一套规则,湖南也并非首个使用的省份,此前已经出现在部分省份发布的挂网新规中,河北、山西、安徽和广西等地在除了国家及省集中带量采购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挂网中均有所应用。
2020年11月,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化学药品挂网实施方案》提出,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质量层次的化学药品,申请挂网企业2家及以上的,差比计算后,申报价格在1.8倍(如:差比计算后,某药品最低价为1元/片、支、粒,则最高价为1.8元/片、支、粒,价格在1元到1.8元之间的药品均可挂网)以内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挂网;超过1.8倍的药品取消挂网。
2021年9月,安徽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同品规的化学药品,申请挂网企业2家及以上的,差比计算后,最大差价一般不得超过1.8倍。同品规的中成药和生物制剂,申请挂网企业2家及以上的,差比计算后,最大差价一般不得超过3倍。
2021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与其他省份不同的是,广西将“1.8倍价差”扩大为“3倍”。例如广西要求,同通用名同剂型的原研药品、参比制剂、过评药品以不高于该企业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且承诺不高于该药品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的3倍价格挂网。
业内有专家指出,国家集采极大地降低药价,挤出价格水分,但目前落地的国采品种仍然有限,降价的规模效应还未充分显现。多省出台挂网细则,纷纷引入“1.8倍机制”,可以说是开辟出带量采购外的另一条降价战线,科学合理规范挂网采购工作有望从源头解决同质量层次药品价差较大问题。对企业来说,新的挂网细则将在很大程度上考验其决策能力和价格跟踪能力,尽管降价不可避免,但时刻保持对竞品价格的关注,或能为其在市场带来一线生机。
在国办印发的《“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中,挂网规则被视为与成本调查、函询约谈、信用评价、信息披露、价格指数等同等重要的遏制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的管理工具。
不论是河北提出的同一质量层次,还是湖南“试水”的部分产品,未来“1.8倍挂网限价”会否成为标配、是否会有更多省份跟进,还需保持关注。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324个药品不调价,被暂停采购
近日,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部分药品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企业申报结果的公示》。
结果显示,在这份囊括胞磷胆碱、倍他司汀、川芎嗪、法莫替丁等10个通用名下同医保剂型、需进行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的341个品规药品名单中,仅有17个品规接受湖南的价格调整要求,并提交了新的拟挂网价;其余的324个品规药品,因未按时申报或申报的价格高于限价但不确认限价挂网的,被暂停挂网资格,或将无缘该省院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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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7个品规药品提交的新拟挂网价中,成都天台山制药和上海旭东海普两家药企的雷尼替丁,以及广东南国的川芎嗪这3个药品均产生了新的最低价。其中,相较于官方给出的限价,成都天台山制药的注射用盐酸雷尼替丁降幅最高,达到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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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146家药企“榜上有名”
1月18日,湖南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对部分药品进行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的通知》,决定对同一挂网目录内挂网价格差异较大(特别是不同时期挂网价格差异大)、价质明显不相符、相互投诉较多、被实名举报价格虚高的法莫替丁等10个药品进行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
业内看来,尽管纠偏目录涉及的品种数量并不多,但均具有市场代表性,例如吡拉西坦、川芎嗪注射剂均是脑血管病治疗领域超10亿的临床大品种。
湖南设置的价格纠偏限价规则中,最惹人瞩目的莫过于“1.8倍机制”的引入。无论是在湖南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已挂网药品还是未联动挂网的其他企业药品,“同通用名同医保剂型最低单位可比价的1.8倍”都成为这10个品种进行价格调整的“准绳”,同时还需要与外省省级平台最低挂网价、实际最低交易价联动比较,取其中最低值挂网。
此外,湖南还明确,当同通用名同医保剂型同规格最低挂网价格1.8倍限价内挂网药品达到两个及以上的,超过1.8倍限价挂网药品需主动将挂网价格下调至不超过1.8倍限价,否则暂停其挂网资格。
上述要求下,业界对相关企业能否接受湖南提出的价格调整举措保持密切关注。
从此次发布的申报结果来看,超过九成的药品因未按时申报或申报的价格高于限价但不确认限价挂网,被湖南暂停挂网资格,绝大多数药企选择“放弃”策略。
经本文作者梳理,暂时失去挂网资质的324个品规药品涉及到了山东华鲁、北京四环科宝、广东星昊、哈尔滨三联等146家药企,其中有个别药企甚至涉及多达10余个品规药品,放弃湖南市场坚守全国底价的举措是否正确,仍需时间检验。
不过由于目前正处于公示期,企业对于申报结果是否留有异议仍有待后续揭晓。
业界看来,开展药品价格纠偏及限价挂网,是解决药品价格虚高、整治医药市场秩序的有效手段。
湖南也表示,在取得一定经验后将实行常态化管理,这也意味着价格纠偏目录今后有望进一步扩大。
02 1.8倍挂网机制扩围
事实上,脱胎于国家集采的“1.8倍价差机制”与上海等地提出的“红黄绿/蓝”三线价格管理体系是属于同一逻辑下的另一套规则,湖南也并非首个使用的省份,此前已经出现在部分省份发布的挂网新规中,河北、山西、安徽和广西等地在除了国家及省集中带量采购和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挂网中均有所应用。
2020年11月,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发布《化学药品挂网实施方案》提出,同通用名同剂型同质量层次的化学药品,申请挂网企业2家及以上的,差比计算后,申报价格在1.8倍(如:差比计算后,某药品最低价为1元/片、支、粒,则最高价为1.8元/片、支、粒,价格在1元到1.8元之间的药品均可挂网)以内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挂网;超过1.8倍的药品取消挂网。
2021年9月,安徽省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同品规的化学药品,申请挂网企业2家及以上的,差比计算后,最大差价一般不得超过1.8倍。同品规的中成药和生物制剂,申请挂网企业2家及以上的,差比计算后,最大差价一般不得超过3倍。
2021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医保局发布《关于规范药品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与其他省份不同的是,广西将“1.8倍价差”扩大为“3倍”。例如广西要求,同通用名同剂型的原研药品、参比制剂、过评药品以不高于该企业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且承诺不高于该药品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的3倍价格挂网。
业内有专家指出,国家集采极大地降低药价,挤出价格水分,但目前落地的国采品种仍然有限,降价的规模效应还未充分显现。多省出台挂网细则,纷纷引入“1.8倍机制”,可以说是开辟出带量采购外的另一条降价战线,科学合理规范挂网采购工作有望从源头解决同质量层次药品价差较大问题。对企业来说,新的挂网细则将在很大程度上考验其决策能力和价格跟踪能力,尽管降价不可避免,但时刻保持对竞品价格的关注,或能为其在市场带来一线生机。
在国办印发的《“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中,挂网规则被视为与成本调查、函询约谈、信用评价、信息披露、价格指数等同等重要的遏制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虚高的管理工具。
不论是河北提出的同一质量层次,还是湖南“试水”的部分产品,未来“1.8倍挂网限价”会否成为标配、是否会有更多省份跟进,还需保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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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确认!这些药品全部带量采购
01 从常态化制度化到提速扩面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就带量采购政策召开例行吹风会,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确认,带量采购提速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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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决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会议特别指出,下一步,集采在常态化、制度化的基础要求上,要提速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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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涉及带量采购的多份重磅医药文件发布,如国办发﹝2021﹞2号文件、“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以及2021年12月29日国家卫健委体改司发布的《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抓好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落实的通知》。
进入2022年,仅年初,围绕带量采购提速扩面,相关部门已经多次吹风——看来自2018年“4+7”试点以来,带量采购从常态化、制度化开始走向提速扩面。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吹风会中表示,2018年带量采购从4+7试点开始,经过三年努力,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2021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今年年初国务院再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进行专项部署。
点击下面,在赛柏蓝公众号首页对话框回复“吹风会”,即可下载《深化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进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纪要~
同时,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陈金甫指出,提速扩面是常态化、制度化的应有之义,据赛柏蓝梳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品种提速。今年将指导地方根据临床需要,围绕大品种和常见病,查漏补缺进行推进,力争每个省份开展的省级集采品种能够达到1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能覆盖到5个品种。
二、集采覆盖领域扩面。在原有集采领域化学药、胰岛素、人工关节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在其他领域进行探索——包括中成药,在去年部分省份已经组织联盟采购的基础上,今年要有序进一步扩大范围。三大领域全覆盖,没有侥幸带金销售的生存空间。
三、患者受益面扩大。在已经开展集采的品种,要逐步实行其他省份的跟进协同,使覆盖面能够迅速扩大到其他地区。
这些都是今年工作的几大领域、几大重点。预计随着带量采购的提速扩面、品种、品类、参与主体都将持续扩大。
02 带量采购的四大阶段性特点
据赛柏蓝梳理,截至目前,带量采购的一些特点已经相对明显。
一、从品类的角度来看,仅中成药未进国采。截至目前带量采购共开展六批国采,涉及234种药品,正在报量的第七批化药集采也得到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确认。随着今年5月胰岛素专项国采的正式落地,集采从化药拓展到生物药的尝试也将开始经受实际成效的考验。三大临床常用的药品类别,仅中成药未进入国采序列。
目前,湖北19省中成药集采宣告顺利结束,并积累了合并竞价、医疗机构认可度等创新规则,广东6省中成药联盟集采正在推进中。
二、从开展带量采购的主体看,随着市级、县级带量采购因为招而不采、存在利益输送等原因被叫停,省级和省际联盟集采成为地方集采的主体,从开展带量采购的频次来看,省际联盟成为集中采购的主体。
陈金甫副局长指出,在这个基础上,对一些大品种、对一些探索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比较困难的领域,采取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方式。
带量采购的主体格局是国家组织、省际联盟开展招采,省际联盟的招采品种越来越多,也是必然和主流趋势。
此外,由于医院品种的复杂性,除大量通过省一级联盟去招采外,甚至有一些还需要有第三方招采,比如小耗材,包括医院也有一些采购——总之,药品招采的制度模式要服务于、有利于医疗机构的运作和临床服务。
三、从品种的角度,不是所有品种都要国家组织集采。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从品种的角度来看,一些省际招采的品种,如果最终达到了满足临床需要、药品优选、价格合理的目的,不一定要国家组织集采。
反之,如果省际联盟探索之后,竞争格局仍不充分,品种还不是很多,总量还不是很大,在探索机制成功的基础上,再推进国家组织集采,比如胰岛素集采从武汉到全国。
有专家向赛柏蓝指出,目前省级和省际带量采购的品种以过一致性评价企业数量不满足国采条件的临床相对常用化药为主,同时中成药,血液、生长激素等生物制品也有涉及。究竟哪些品种可能被国采,一方面要考虑集采模式双向联动的可能性,一方面要重点考察省级或省际集采的成效。
从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的讲话中可以看到,在地方开展集采的过程中,采购机制探索成功的,但受限于地方集采范围,仍然没有实现充分竞争、带量采购成效发挥不充分的品种可能纳入国采。
即通过地方集采的探索,可以进行、有必要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将进行集采,没有必要进行药品集采的,就不一定组织国采了。
四、从规则的角度看,均以兼顾临床需要、企业竞争、价格回归为主。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指出,带量采购要针对特定的品种以及竞争格局来设置竞价规则——比如竞价规则、带量比例、协议期是多少;带量中间,谁来报量、谁来选量,这些都要针对品种进行精细化设计。
比如,针对竞争比较充分的化学药,为扩大受益面要保证协议采购量;针对临床替代处于早期的胰岛素,主要关注临床替代和产能;中成药考虑质量保障、临床需要、企业竞争、药品价格回归等。
有专家对赛柏蓝表示,总的来看,带量采购无禁区但有边界;省际联盟为主但是不局限;国采是常态化但是也看实际需要;集采核心原则一致但不同品类规则有变。
03 产业影响全面深远
据赛柏蓝根据带量采购政策例行吹风会文字记录梳理,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之下,对于医药产业、企业、医药人的多重影响已经显现。
一、一致性评价持续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司负责人李茂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截至2021年底,共计有693个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截至2021年底,共计发布参比制剂目录49批,共4677个品规,基本涵盖了大多数临床常用品种。
后续将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和成本控制,积极开展产品研发和一致性评价,通过创新驱动和质量保障,使医药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轨道。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也表示,从统计上来看,集中采购品种中,群众使用原研药和通过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其份额从集采前的50%上升到90%以上。
二、药企生产水平提升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负责人周健表示,将推动国家集中采购品种大规模、智能化生产线的建设,支持优势中选企业对现有的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或建设新的生产线,实现生产过程连续化,保持产品质量一致性,提升生产智能化和生产质量水平。
集中攻坚医药产业短板难题,支持一批解决关键共性技术、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优质项目,引导企业在生产工艺、高端辅料、制药设备等短板空白领域实现新突破。
三、促进流通行业整治
通过不断完善措施,特别是将供应、质量、信用等相关因素纳入集采规则,从体制机制上净化医药流通的生态环境,也就是根治带金销售,净化行业生态,从而激励企业通过规范竞争,促进流通行业的整治。
四、药品价格长期治理
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加快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医药价格治理水平,通过多部门政策协同,形成促进医药产业和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同时,更有效地减轻群众负担,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下一步,将加强平台建设,让其服务于市场,服务于医疗机构,服务于企业,进行专业化的平台操作。
五、头部企业转向创新
集采以来,部分企业特别是头部企业的研发费用逐步上升,有些头部企业的研发费用,原来从6%、10%,已经上升到20%,尤其这两年上升得很快。一方面头部企业可以做仿制,另一方面更加头部的企业要转向做创新。
只要刚需在这儿,只要提高中国卫生健康水平的投入在这儿,就一定会有市场。
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带量采购使得企业从私下去跑医院,变成面对面的质量竞争、价格竞争,从而进一步做大做强规模性行业、龙头企业,真正在中国这样一个大规模、刚需市场下,能够实现企业的规模发展。过去多是相对低端的竞争,只有通过带量采购、招采的竞争机制才能让企业在真正的市场条件下竞争。
过去医药企业的销售费用率在50%左右,集采后呈现下降趋势,2020年上市药企销售费用基本下降了6个点。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有些企业反映,想通过集采真正做大做强,走向国际,甚至成为国际仿制药大企业、头部企业,这都是有可能的。
集采在多元目标的动态平衡中,一直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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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从常态化制度化到提速扩面
近日,国务院新闻办就带量采购政策召开例行吹风会,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确认,带量采购提速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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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决定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会议特别指出,下一步,集采在常态化、制度化的基础要求上,要提速扩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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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涉及带量采购的多份重磅医药文件发布,如国办发﹝2021﹞2号文件、“十四五”全民医疗保障规划,以及2021年12月29日国家卫健委体改司发布的《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关于抓好深入推广福建省三明市经验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落实的通知》。
进入2022年,仅年初,围绕带量采购提速扩面,相关部门已经多次吹风——看来自2018年“4+7”试点以来,带量采购从常态化、制度化开始走向提速扩面。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在吹风会中表示,2018年带量采购从4+7试点开始,经过三年努力,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2021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今年年初国务院再次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进行专项部署。
点击下面,在赛柏蓝公众号首页对话框回复“吹风会”,即可下载《深化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进展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纪要~
同时,在回答记者提问时,陈金甫指出,提速扩面是常态化、制度化的应有之义,据赛柏蓝梳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品种提速。今年将指导地方根据临床需要,围绕大品种和常见病,查漏补缺进行推进,力争每个省份开展的省级集采品种能够达到100个以上,高值医用耗材能覆盖到5个品种。
二、集采覆盖领域扩面。在原有集采领域化学药、胰岛素、人工关节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在其他领域进行探索——包括中成药,在去年部分省份已经组织联盟采购的基础上,今年要有序进一步扩大范围。三大领域全覆盖,没有侥幸带金销售的生存空间。
三、患者受益面扩大。在已经开展集采的品种,要逐步实行其他省份的跟进协同,使覆盖面能够迅速扩大到其他地区。
这些都是今年工作的几大领域、几大重点。预计随着带量采购的提速扩面、品种、品类、参与主体都将持续扩大。
02 带量采购的四大阶段性特点
据赛柏蓝梳理,截至目前,带量采购的一些特点已经相对明显。
一、从品类的角度来看,仅中成药未进国采。截至目前带量采购共开展六批国采,涉及234种药品,正在报量的第七批化药集采也得到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确认。随着今年5月胰岛素专项国采的正式落地,集采从化药拓展到生物药的尝试也将开始经受实际成效的考验。三大临床常用的药品类别,仅中成药未进入国采序列。
目前,湖北19省中成药集采宣告顺利结束,并积累了合并竞价、医疗机构认可度等创新规则,广东6省中成药联盟集采正在推进中。
二、从开展带量采购的主体看,随着市级、县级带量采购因为招而不采、存在利益输送等原因被叫停,省级和省际联盟集采成为地方集采的主体,从开展带量采购的频次来看,省际联盟成为集中采购的主体。
陈金甫副局长指出,在这个基础上,对一些大品种、对一些探索集中带量采购改革比较困难的领域,采取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方式。
带量采购的主体格局是国家组织、省际联盟开展招采,省际联盟的招采品种越来越多,也是必然和主流趋势。
此外,由于医院品种的复杂性,除大量通过省一级联盟去招采外,甚至有一些还需要有第三方招采,比如小耗材,包括医院也有一些采购——总之,药品招采的制度模式要服务于、有利于医疗机构的运作和临床服务。
三、从品种的角度,不是所有品种都要国家组织集采。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从品种的角度来看,一些省际招采的品种,如果最终达到了满足临床需要、药品优选、价格合理的目的,不一定要国家组织集采。
反之,如果省际联盟探索之后,竞争格局仍不充分,品种还不是很多,总量还不是很大,在探索机制成功的基础上,再推进国家组织集采,比如胰岛素集采从武汉到全国。
有专家向赛柏蓝指出,目前省级和省际带量采购的品种以过一致性评价企业数量不满足国采条件的临床相对常用化药为主,同时中成药,血液、生长激素等生物制品也有涉及。究竟哪些品种可能被国采,一方面要考虑集采模式双向联动的可能性,一方面要重点考察省级或省际集采的成效。
从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的讲话中可以看到,在地方开展集采的过程中,采购机制探索成功的,但受限于地方集采范围,仍然没有实现充分竞争、带量采购成效发挥不充分的品种可能纳入国采。
即通过地方集采的探索,可以进行、有必要进行国家组织药品集采的将进行集采,没有必要进行药品集采的,就不一定组织国采了。
四、从规则的角度看,均以兼顾临床需要、企业竞争、价格回归为主。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指出,带量采购要针对特定的品种以及竞争格局来设置竞价规则——比如竞价规则、带量比例、协议期是多少;带量中间,谁来报量、谁来选量,这些都要针对品种进行精细化设计。
比如,针对竞争比较充分的化学药,为扩大受益面要保证协议采购量;针对临床替代处于早期的胰岛素,主要关注临床替代和产能;中成药考虑质量保障、临床需要、企业竞争、药品价格回归等。
有专家对赛柏蓝表示,总的来看,带量采购无禁区但有边界;省际联盟为主但是不局限;国采是常态化但是也看实际需要;集采核心原则一致但不同品类规则有变。
03 产业影响全面深远
据赛柏蓝根据带量采购政策例行吹风会文字记录梳理,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之下,对于医药产业、企业、医药人的多重影响已经显现。
一、一致性评价持续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司负责人李茂忠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截至2021年底,共计有693个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截至2021年底,共计发布参比制剂目录49批,共4677个品规,基本涵盖了大多数临床常用品种。
后续将引导企业加强质量和成本控制,积极开展产品研发和一致性评价,通过创新驱动和质量保障,使医药行业进入高质量发展的轨道。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也表示,从统计上来看,集中采购品种中,群众使用原研药和通过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其份额从集采前的50%上升到90%以上。
二、药企生产水平提升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负责人周健表示,将推动国家集中采购品种大规模、智能化生产线的建设,支持优势中选企业对现有的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或建设新的生产线,实现生产过程连续化,保持产品质量一致性,提升生产智能化和生产质量水平。
集中攻坚医药产业短板难题,支持一批解决关键共性技术、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优质项目,引导企业在生产工艺、高端辅料、制药设备等短板空白领域实现新突破。
三、促进流通行业整治
通过不断完善措施,特别是将供应、质量、信用等相关因素纳入集采规则,从体制机制上净化医药流通的生态环境,也就是根治带金销售,净化行业生态,从而激励企业通过规范竞争,促进流通行业的整治。
四、药品价格长期治理
完善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功能,加快平台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医药价格治理水平,通过多部门政策协同,形成促进医药产业和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同时,更有效地减轻群众负担,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下一步,将加强平台建设,让其服务于市场,服务于医疗机构,服务于企业,进行专业化的平台操作。
五、头部企业转向创新
集采以来,部分企业特别是头部企业的研发费用逐步上升,有些头部企业的研发费用,原来从6%、10%,已经上升到20%,尤其这两年上升得很快。一方面头部企业可以做仿制,另一方面更加头部的企业要转向做创新。
只要刚需在这儿,只要提高中国卫生健康水平的投入在这儿,就一定会有市场。
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带量采购使得企业从私下去跑医院,变成面对面的质量竞争、价格竞争,从而进一步做大做强规模性行业、龙头企业,真正在中国这样一个大规模、刚需市场下,能够实现企业的规模发展。过去多是相对低端的竞争,只有通过带量采购、招采的竞争机制才能让企业在真正的市场条件下竞争。
过去医药企业的销售费用率在50%左右,集采后呈现下降趋势,2020年上市药企销售费用基本下降了6个点。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甫表示,有些企业反映,想通过集采真正做大做强,走向国际,甚至成为国际仿制药大企业、头部企业,这都是有可能的。
集采在多元目标的动态平衡中,一直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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