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我双手沾满鲜血,犯下一桩桩不可饶恕的罪孽,同样卑劣下流的我们是彼此唯一的光。即使没有太阳,我们也要用深入骨髓的恨与畸形的爱,将天空染成白夜,在白夜中用最优雅的姿态爬行。当生命流失的那一刻,我再也无法伪装最完美的姿态,你一个人的死亡,带走了你我两个人的灵魂。生命中唯一的一点光为了救赎我残破的身躯而消失殆尽,于是,整个人世间于我而言变成了一座活死人的坟墓,于是,我一次都没有回头。
#白夜行#
#白夜行#
2022.02.14-17 F4/Y10
《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俄]陀思妥耶夫斯基 臧仲伦译 译林出版社
葆有自尊的人,被侮辱;无耻下流的人,施损害;善良的人之间,也会因为各种感情互相中伤。也是很喜欢的一本。前年译林盲盒里抽到的书(竟然已经这么久远了!),“歪打正着”的幸运~
在这个故事里,看到陀其他作品的影子,包括穷人、白夜、卡拉马佐夫;虽然我一共读过的也就这些,但感觉个中人物确有相通之处。Ps. 温馨提示,建议读这本前先看完短篇《穷人》,不然会被剧透一脸哈哈哈哈哈哈(陀:是的,我剧透我自己)
这本长篇小说在当时以连载方式刊登,看得出每章结尾陀都在吊胃口——故事往往在高潮迭起时中断,让你迫不及待翻开下一章,读起来十分流畅了。
故事的叙述者“我”带着些陀的影子。“我”也是作家,刚刚发表第一部作品(也就是《穷人》了);书中角色对于“我”成为作家带着些不安、崇敬与好奇,因此亲近的人基本都读了这本书并且与“我”讨论哈哈哈哈哈(所以剧透)。
叙述者与娜塔莎青梅竹马,但后者却爱上了恶棍瓦尔科夫斯基的儿子阿廖沙。书中并没有过多描述“我”的心路历程,但从他一直为娜塔莎与阿廖沙调和来看,他有些像白夜中的男青年,较之又更理智冷静;而阿廖沙,让我矛盾的一个人物,在我看来与娜斯简卡有某些相通:
他们都深陷几段感情,都无法做出抉择,都想同时爱几个人,又都对此诚实;书中描述阿廖沙说,“他没有任何隐私。他内心懦弱、轻信胆怯;他毫无主见”“见面后给他的第一个印象,别人对他只要略施影响,就足以使他背离他一分钟前矢志追求的一切。他这人没有性格。”他像一个天真不谙世事的孩子,别人不忍责备他,他却以“坦诚”的方式伤害着爱他的人。
对于阿廖沙,包括娜斯简卡,我都是纠结的:一方面标签他们“渣男作女”,一方面又觉得他们对人很诚实,也没隐瞒,是不是也代表着他们心中的纯真和善意。确实,这是种坦率,将心中的纠结、犹豫都摆在对方面前,开诚布公,总好过口是心非;但又觉得与什么相违背——一定有比诚实更重要的我没发现的东西。
后来我慢慢感觉到,是责任。阿廖沙与娜斯简卡身上的“诚”仅仅是表面上的,对他人的“诚”,而非内求自身后能说服自己的“诚”。他们的“诚”更像是一种逃避——我把事情都说给你听,你看,我要怎么办才好呀。背后其实是“怯”。正如陀指出的,阿廖沙是个没主见的人,所以他喜欢那些能替他作主的女子;也正是因为他没有主见,他会认为许多观点都是对的。他心中没有自己的思考与判断。而做选择总是艰难的,替他人做选择更是。归根到底,阿廖沙的“诚”不过是推脱责任、逃避选择的幌子罢了。
书中还有另一种“诚”,存在于阿廖沙的父亲瓦尔科夫斯基身上。这是个卑鄙的人,也是书中两条故事的交点:他毁掉了两个家庭,年轻时将富家女的父亲陷害至破产后对已怀孕的富家女始乱终弃,任自己的亲生女儿内莉沿街乞讨却从未予以关怀;中年时使娜塔莎的父亲蒙受不白之冤倾尽家财,用卑劣手段拆散阿廖沙与娜塔莎。他是书中最大的施与侮辱与损害的人,但他身上偶尔也流露出一种诡谲的诚,有些类似老卡拉马佐夫;不过,这种“诚”的本质是恶,是颠倒黑白,是卑鄙者的“逻辑自洽”。它的存在当然是有道理的,甚至有时也会引人思索;但终归,清醒的人能破除圈套。
感觉从这本已经可以看出陀对“描绘人内心全部深度”的尝试了,并且是成功的;书中的人物,无论阿廖沙、娜塔莉还是卡佳、内莉等等,身上都承载着二重性,刻画精准。要有怎样的洞察力与感知力才能塑造出这样贴合本质的人物啊,我感觉我对自己的了解,或许都不如陀对笔下形象的描摹来得透彻与深刻……
书中还有最最让我偏爱的角色,内莉,早熟、敏感、善良又倔强的小姑娘,让我一度想起卡拉马佐夫里的伊柳沙。可多痛苦,内莉也因疾病早早地离开人世。内莉的母亲告诉她,宁可穷,宁可乞讨,也不要求任何人;就一个人,做个穷人,但是要干活,找不到活干就去要饭;向人乞讨、向大家乞讨并不可耻,向一个人乞讨,才可耻。内莉知道自己的父亲是瓦尔科夫斯基,但她至死都没有找过他,不肯与他和好。
就看得好难过。想起《穷人》里的发问,为什么好人多灾多难,有的人就福星高照;为什么一个人在娘胎里,掌管命运的乌鸦就呱呱地向他预报一生的幸福,而另一个人却要在育婴堂里生活;又想到《卡拉马佐夫兄弟》里,伊万谈到孩子的苦难,说孩子即使在近处也可爱,说“如果他们在世上也苦难深重,那无疑是为了他们的父辈,他们是代吃了苹果的父辈受过”“我只知道世上有苦难,却不知道谁该对此负责……如果人人都受苦,以便用苦难换取永恒的和谐,那么,请回答我:这跟孩子们有什么相干?为什么他们也必须受苦?”
为什么啊。为什么良善的孩童要去承受这世上无可选择的苦难,为什么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总是自尊自爱之人。
#共读打卡[超话]#@上海世纪出版官方旗舰店 @读书者言 @贩读者言 @書友集 @乔伊君 @读书家园 @钟爱读书
《被侮辱与被损害的人》[俄]陀思妥耶夫斯基 臧仲伦译 译林出版社
葆有自尊的人,被侮辱;无耻下流的人,施损害;善良的人之间,也会因为各种感情互相中伤。也是很喜欢的一本。前年译林盲盒里抽到的书(竟然已经这么久远了!),“歪打正着”的幸运~
在这个故事里,看到陀其他作品的影子,包括穷人、白夜、卡拉马佐夫;虽然我一共读过的也就这些,但感觉个中人物确有相通之处。Ps. 温馨提示,建议读这本前先看完短篇《穷人》,不然会被剧透一脸哈哈哈哈哈哈(陀:是的,我剧透我自己)
这本长篇小说在当时以连载方式刊登,看得出每章结尾陀都在吊胃口——故事往往在高潮迭起时中断,让你迫不及待翻开下一章,读起来十分流畅了。
故事的叙述者“我”带着些陀的影子。“我”也是作家,刚刚发表第一部作品(也就是《穷人》了);书中角色对于“我”成为作家带着些不安、崇敬与好奇,因此亲近的人基本都读了这本书并且与“我”讨论哈哈哈哈哈(所以剧透)。
叙述者与娜塔莎青梅竹马,但后者却爱上了恶棍瓦尔科夫斯基的儿子阿廖沙。书中并没有过多描述“我”的心路历程,但从他一直为娜塔莎与阿廖沙调和来看,他有些像白夜中的男青年,较之又更理智冷静;而阿廖沙,让我矛盾的一个人物,在我看来与娜斯简卡有某些相通:
他们都深陷几段感情,都无法做出抉择,都想同时爱几个人,又都对此诚实;书中描述阿廖沙说,“他没有任何隐私。他内心懦弱、轻信胆怯;他毫无主见”“见面后给他的第一个印象,别人对他只要略施影响,就足以使他背离他一分钟前矢志追求的一切。他这人没有性格。”他像一个天真不谙世事的孩子,别人不忍责备他,他却以“坦诚”的方式伤害着爱他的人。
对于阿廖沙,包括娜斯简卡,我都是纠结的:一方面标签他们“渣男作女”,一方面又觉得他们对人很诚实,也没隐瞒,是不是也代表着他们心中的纯真和善意。确实,这是种坦率,将心中的纠结、犹豫都摆在对方面前,开诚布公,总好过口是心非;但又觉得与什么相违背——一定有比诚实更重要的我没发现的东西。
后来我慢慢感觉到,是责任。阿廖沙与娜斯简卡身上的“诚”仅仅是表面上的,对他人的“诚”,而非内求自身后能说服自己的“诚”。他们的“诚”更像是一种逃避——我把事情都说给你听,你看,我要怎么办才好呀。背后其实是“怯”。正如陀指出的,阿廖沙是个没主见的人,所以他喜欢那些能替他作主的女子;也正是因为他没有主见,他会认为许多观点都是对的。他心中没有自己的思考与判断。而做选择总是艰难的,替他人做选择更是。归根到底,阿廖沙的“诚”不过是推脱责任、逃避选择的幌子罢了。
书中还有另一种“诚”,存在于阿廖沙的父亲瓦尔科夫斯基身上。这是个卑鄙的人,也是书中两条故事的交点:他毁掉了两个家庭,年轻时将富家女的父亲陷害至破产后对已怀孕的富家女始乱终弃,任自己的亲生女儿内莉沿街乞讨却从未予以关怀;中年时使娜塔莎的父亲蒙受不白之冤倾尽家财,用卑劣手段拆散阿廖沙与娜塔莎。他是书中最大的施与侮辱与损害的人,但他身上偶尔也流露出一种诡谲的诚,有些类似老卡拉马佐夫;不过,这种“诚”的本质是恶,是颠倒黑白,是卑鄙者的“逻辑自洽”。它的存在当然是有道理的,甚至有时也会引人思索;但终归,清醒的人能破除圈套。
感觉从这本已经可以看出陀对“描绘人内心全部深度”的尝试了,并且是成功的;书中的人物,无论阿廖沙、娜塔莉还是卡佳、内莉等等,身上都承载着二重性,刻画精准。要有怎样的洞察力与感知力才能塑造出这样贴合本质的人物啊,我感觉我对自己的了解,或许都不如陀对笔下形象的描摹来得透彻与深刻……
书中还有最最让我偏爱的角色,内莉,早熟、敏感、善良又倔强的小姑娘,让我一度想起卡拉马佐夫里的伊柳沙。可多痛苦,内莉也因疾病早早地离开人世。内莉的母亲告诉她,宁可穷,宁可乞讨,也不要求任何人;就一个人,做个穷人,但是要干活,找不到活干就去要饭;向人乞讨、向大家乞讨并不可耻,向一个人乞讨,才可耻。内莉知道自己的父亲是瓦尔科夫斯基,但她至死都没有找过他,不肯与他和好。
就看得好难过。想起《穷人》里的发问,为什么好人多灾多难,有的人就福星高照;为什么一个人在娘胎里,掌管命运的乌鸦就呱呱地向他预报一生的幸福,而另一个人却要在育婴堂里生活;又想到《卡拉马佐夫兄弟》里,伊万谈到孩子的苦难,说孩子即使在近处也可爱,说“如果他们在世上也苦难深重,那无疑是为了他们的父辈,他们是代吃了苹果的父辈受过”“我只知道世上有苦难,却不知道谁该对此负责……如果人人都受苦,以便用苦难换取永恒的和谐,那么,请回答我:这跟孩子们有什么相干?为什么他们也必须受苦?”
为什么啊。为什么良善的孩童要去承受这世上无可选择的苦难,为什么被侮辱与被损害的总是自尊自爱之人。
#共读打卡[超话]#@上海世纪出版官方旗舰店 @读书者言 @贩读者言 @書友集 @乔伊君 @读书家园 @钟爱读书
贩卖人口,在古代也是很严重的犯罪,秦、汉、唐、宋、元、清等朝代,都是处以死刑,其它朝代许多也是重刑。贩卖人口,破坏多少家庭的幸福生活,成为社会极不安定的因素之一,有的孩子丢了,寻求24年终不负有心人,然而更多的是找不到。
1、秦朝。为了巩固帝国的统治,秦帝国将贩卖人口作为危机帝国统治的严重刑事犯罪,根据秦朝法律的规定,不管是主谋还是胁从犯,只要被官府抓住的人贩子一律处以死刑。
2、根据汉朝法律,人贩子一旦被官府抓住,就会处以磔刑——不但将人贩子处死,还要将尸体肢解,并不准收尸。这就在心理上震慑那些不稳定人员。
除了将人贩子残忍处死,汉朝法律还规定,买家同样要受到处罚。只不过,买家的处罚比人贩子轻一些,人贩子被磔刑处死,买家要被处以黥刑,男女都要去服苦役。在汉朝,拐卖人口犯罪和盗窃罪、杀害伤害他人罪一起,共同成为汉帝国政府重点打击的几类犯罪行为。
3、唐朝。《唐律·盗贼》规定,掠卖人口为奴的,首犯绞刑,从犯流放3000里。对于买方市场,唐朝法律规定,买方“购买”拐卖而来的人口的,也要处以刑罚,但减刑一等。《唐律》还对拐卖受害者儿童予以特殊的保护,并加重亲属间拐卖人口的惩罚力度。比如,唐律规定,父母和祖父母卖子辈孙辈的,要加罪一等。
4、宋朝法律和唐朝法律对拐卖人口的惩罚大致相同,值得一提的是,宋朝法律对官府渎职犯罪进行了惩罚。《宋会要》就提到了,如果官员对拐卖人口犯罪不闻不问,朝廷要予以严厉处罚。
5、元朝建立前,蒙古各个部落相互争斗,金国人贩子就欺骗蒙古民众,将其贩卖给金国的奴隶主,这使得蒙古贵族对拐卖人口的行为痛恨万分。元朝建立后,其刑罚对拐卖人口的犯罪处以死刑。
6、清朝同治年间的法律规定,人贩子贩卖人口,不管其背后有没有洋人的支持,主犯一律斩立决,从犯一律绞立决。
《大清律例》规定,如果有窝藏人贩子的行为,要斩立决就地处决。地方政府官员发现拐卖人口犯罪视而不见的,要交给朝廷处置。基层的“乡保汛兵”盘查人贩子不利,要杖刑80,革职。“乡保汛兵”发现人贩子却故意视而不见的,杖刑100下。收受人贩子贿赂而故意释放犯罪分子者,杖刑100下流放3000里。
贩卖人口,罪恶滔天,今人应该效仿之。
1、秦朝。为了巩固帝国的统治,秦帝国将贩卖人口作为危机帝国统治的严重刑事犯罪,根据秦朝法律的规定,不管是主谋还是胁从犯,只要被官府抓住的人贩子一律处以死刑。
2、根据汉朝法律,人贩子一旦被官府抓住,就会处以磔刑——不但将人贩子处死,还要将尸体肢解,并不准收尸。这就在心理上震慑那些不稳定人员。
除了将人贩子残忍处死,汉朝法律还规定,买家同样要受到处罚。只不过,买家的处罚比人贩子轻一些,人贩子被磔刑处死,买家要被处以黥刑,男女都要去服苦役。在汉朝,拐卖人口犯罪和盗窃罪、杀害伤害他人罪一起,共同成为汉帝国政府重点打击的几类犯罪行为。
3、唐朝。《唐律·盗贼》规定,掠卖人口为奴的,首犯绞刑,从犯流放3000里。对于买方市场,唐朝法律规定,买方“购买”拐卖而来的人口的,也要处以刑罚,但减刑一等。《唐律》还对拐卖受害者儿童予以特殊的保护,并加重亲属间拐卖人口的惩罚力度。比如,唐律规定,父母和祖父母卖子辈孙辈的,要加罪一等。
4、宋朝法律和唐朝法律对拐卖人口的惩罚大致相同,值得一提的是,宋朝法律对官府渎职犯罪进行了惩罚。《宋会要》就提到了,如果官员对拐卖人口犯罪不闻不问,朝廷要予以严厉处罚。
5、元朝建立前,蒙古各个部落相互争斗,金国人贩子就欺骗蒙古民众,将其贩卖给金国的奴隶主,这使得蒙古贵族对拐卖人口的行为痛恨万分。元朝建立后,其刑罚对拐卖人口的犯罪处以死刑。
6、清朝同治年间的法律规定,人贩子贩卖人口,不管其背后有没有洋人的支持,主犯一律斩立决,从犯一律绞立决。
《大清律例》规定,如果有窝藏人贩子的行为,要斩立决就地处决。地方政府官员发现拐卖人口犯罪视而不见的,要交给朝廷处置。基层的“乡保汛兵”盘查人贩子不利,要杖刑80,革职。“乡保汛兵”发现人贩子却故意视而不见的,杖刑100下。收受人贩子贿赂而故意释放犯罪分子者,杖刑100下流放3000里。
贩卖人口,罪恶滔天,今人应该效仿之。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