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与流量面前,真相一文不值?法律判决请走开?
首先,就这次热搜事件给一品业主带来的困扰,我们感到非常遗憾和抱歉。
抱歉的是,这次在某记者不顾事实的操弄下,汤臣一品以负面话题登上了热搜,让业主们所钟爱自豪的社区蒙羞,这是我们最不想看到的,尤其汤臣集团既是开发商,也是汤臣一品最大的业主,从开盘至今,我们一直持有小区两栋楼宇,我们对业主们的焦虑和遗憾,感同身受。
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与汤臣一品品牌声誉的角度,我们宣布如下举措:
一、对于业主们的担忧,我们在之前公开的舆情回复中也提到,物业公司在疫情缓解后就将展开排查,对小区所有的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以杜绝隐患,如果在检测中发觉管道有老旧问题,物业公司也会采取维修措施,并会进一步加大力度把关好废水管和污水管的使用装设,避免楼上楼下管道堵塞的事情再度发生。对于本次事件的当事业主,更希望保持良好的沟通,提供充分的帮助。
二、2022年“一品再品”仍将继续:今年的主题是一品地下车库的翻新,目前因为疫情的原因暂时中断,我们承诺车库的翻新会继续推进,目前先从D栋楼下车位开始,随后渐次展开。“一品再品”计划自2016年推进以来,我们更新了穹顶大堂,更新步行走廊,更新了A栋和C栋楼宇大堂,又更新了会所一楼和健身房游泳池,公共部位的空调与机井设施,我们秉承着长期与业主相伴的态度,“一品再品”会一直推进下去,在不影响业主们生活品质的前提下,逐步更新,分期更新。
三,对于相关记者的操作,我们从事实真相的角度出发,要维护自己的名誉。这次舆情呈现,我们觉得是一种熟练的操作,用耸人听闻的标题和简单极端的标题,选择一个315的日子,有技巧的放出引爆热点,扩散投放,对“汤臣一品”这个品牌形成了巨大破坏。
曾经有人给我们建议,既然损失已经造成了要不要捏着鼻子忍耐,毕竟舆情凶猛,大家不在乎责任归属,只是因为看热闹的心态和字面的意思,就天然判定了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是责任方。
我们在经历了轮番的舆论轰炸以及舆情的发酵,进行了长考之后,我们决定——“在真相面前,对不负责任的报道,不妥协。”热搜只是话题的热度,声音大不代表真相。我们要诉求真相,以保护所有业主的名誉。
1、记者反复提到此业主情绪的崩溃,但没有讲到的重点是——事情到底缘起于渗水问题,还是反污问题,还是因为物业费的催缴?为了能请这位业主偿付物业费,前两个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在不计较是谁的责任的前提下,都积极为其处理并留有书面记录(都有相关法院一审判决记录)。整修完毕后,物业和开发商却收到了诉状,而且索求数额巨大,两个诉状总金额约690万,我们只得对薄公堂。
仁至义尽,反被告状,而同时此业主所积欠的五年物业管理费含车位管理费,总金额约79万。物业公司才被迫拿起了法律武器提起物业管理费的诉讼。
法院的一审判决是公正的,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得以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请问,以上三个一审判决结果,该媒体在文中提及了吗?是策略性的选择导致故意不提,还是对煽动舆论不利,所以不提?这是冷静理智解决问题的态度,还是有意把双方矛盾激化的态度?这个栏目名字叫“帮侬忙”,但起到的效果却是“引战”?
2、文中提及“3月1日晚发生“反污”事件后,物业工作人员束手无策”,事实是物业公司第一时间希望能打开被业主自行封死的检修口(就是文章配图中挖出的“方形大洞”)来疏通管道,但业主不同意。直到8号,业主才答应在房办的陪同下挖开检修口查明原因。该记者为什么不提,在房办的陪同下,检修口被打开后,物业公司很快就疏通了堵塞并帮助业主清理了现场,还同时做了放水测试确定了没问题才结束工作离开现场。
按照装修管理规范,该业主不可以将检修口封闭。
汤臣公关负责人向业主和记者解释“反污”原因是楼上住户在装修时,改动了排水管和污水管的接口,在淋浴房的位置安装了马桶。媒体给出的结论是,物业到底有没有日常巡查和监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该业主可以自行封死检修口不配合物业疏通管道,这是否也是物业的责任?这个记者是不是双重标准?
3、原形毕露——该记者在面对开发商公关负责人提出应尊重事实和法律的情况下,摘下口罩,洋洋得意地说:“法律规定,这也不是我关心的事情,好不好,我不尊重你怎么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有开发商提供的录音为证,该录音过程经各方同意),另外我方也多次希望记者发稿前可以于双方再次核证以保证采访准确性,此简单要求也置若罔闻。
在最后,我们就想问一下在这位媒体记者,热搜与流量面前,真相难道一文不值?法律法规还有法律判决无需关心?为了赶在315发稿,不去查明整个更真相,一味夸大事实,到底是什么目的?到底是对解决问题“帮忙”感兴趣,还是对把舆情燃烧起来增加流量感兴趣?
汤臣海景花园(上海浦东新区)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
首先,就这次热搜事件给一品业主带来的困扰,我们感到非常遗憾和抱歉。
抱歉的是,这次在某记者不顾事实的操弄下,汤臣一品以负面话题登上了热搜,让业主们所钟爱自豪的社区蒙羞,这是我们最不想看到的,尤其汤臣集团既是开发商,也是汤臣一品最大的业主,从开盘至今,我们一直持有小区两栋楼宇,我们对业主们的焦虑和遗憾,感同身受。
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与汤臣一品品牌声誉的角度,我们宣布如下举措:
一、对于业主们的担忧,我们在之前公开的舆情回复中也提到,物业公司在疫情缓解后就将展开排查,对小区所有的管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以杜绝隐患,如果在检测中发觉管道有老旧问题,物业公司也会采取维修措施,并会进一步加大力度把关好废水管和污水管的使用装设,避免楼上楼下管道堵塞的事情再度发生。对于本次事件的当事业主,更希望保持良好的沟通,提供充分的帮助。
二、2022年“一品再品”仍将继续:今年的主题是一品地下车库的翻新,目前因为疫情的原因暂时中断,我们承诺车库的翻新会继续推进,目前先从D栋楼下车位开始,随后渐次展开。“一品再品”计划自2016年推进以来,我们更新了穹顶大堂,更新步行走廊,更新了A栋和C栋楼宇大堂,又更新了会所一楼和健身房游泳池,公共部位的空调与机井设施,我们秉承着长期与业主相伴的态度,“一品再品”会一直推进下去,在不影响业主们生活品质的前提下,逐步更新,分期更新。
三,对于相关记者的操作,我们从事实真相的角度出发,要维护自己的名誉。这次舆情呈现,我们觉得是一种熟练的操作,用耸人听闻的标题和简单极端的标题,选择一个315的日子,有技巧的放出引爆热点,扩散投放,对“汤臣一品”这个品牌形成了巨大破坏。
曾经有人给我们建议,既然损失已经造成了要不要捏着鼻子忍耐,毕竟舆情凶猛,大家不在乎责任归属,只是因为看热闹的心态和字面的意思,就天然判定了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是责任方。
我们在经历了轮番的舆论轰炸以及舆情的发酵,进行了长考之后,我们决定——“在真相面前,对不负责任的报道,不妥协。”热搜只是话题的热度,声音大不代表真相。我们要诉求真相,以保护所有业主的名誉。
1、记者反复提到此业主情绪的崩溃,但没有讲到的重点是——事情到底缘起于渗水问题,还是反污问题,还是因为物业费的催缴?为了能请这位业主偿付物业费,前两个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在不计较是谁的责任的前提下,都积极为其处理并留有书面记录(都有相关法院一审判决记录)。整修完毕后,物业和开发商却收到了诉状,而且索求数额巨大,两个诉状总金额约690万,我们只得对薄公堂。
仁至义尽,反被告状,而同时此业主所积欠的五年物业管理费含车位管理费,总金额约79万。物业公司才被迫拿起了法律武器提起物业管理费的诉讼。
法院的一审判决是公正的,开发商及物业公司得以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请问,以上三个一审判决结果,该媒体在文中提及了吗?是策略性的选择导致故意不提,还是对煽动舆论不利,所以不提?这是冷静理智解决问题的态度,还是有意把双方矛盾激化的态度?这个栏目名字叫“帮侬忙”,但起到的效果却是“引战”?
2、文中提及“3月1日晚发生“反污”事件后,物业工作人员束手无策”,事实是物业公司第一时间希望能打开被业主自行封死的检修口(就是文章配图中挖出的“方形大洞”)来疏通管道,但业主不同意。直到8号,业主才答应在房办的陪同下挖开检修口查明原因。该记者为什么不提,在房办的陪同下,检修口被打开后,物业公司很快就疏通了堵塞并帮助业主清理了现场,还同时做了放水测试确定了没问题才结束工作离开现场。
按照装修管理规范,该业主不可以将检修口封闭。
汤臣公关负责人向业主和记者解释“反污”原因是楼上住户在装修时,改动了排水管和污水管的接口,在淋浴房的位置安装了马桶。媒体给出的结论是,物业到底有没有日常巡查和监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该业主可以自行封死检修口不配合物业疏通管道,这是否也是物业的责任?这个记者是不是双重标准?
3、原形毕露——该记者在面对开发商公关负责人提出应尊重事实和法律的情况下,摘下口罩,洋洋得意地说:“法律规定,这也不是我关心的事情,好不好,我不尊重你怎么了,我为什么要这么做?”(有开发商提供的录音为证,该录音过程经各方同意),另外我方也多次希望记者发稿前可以于双方再次核证以保证采访准确性,此简单要求也置若罔闻。
在最后,我们就想问一下在这位媒体记者,热搜与流量面前,真相难道一文不值?法律法规还有法律判决无需关心?为了赶在315发稿,不去查明整个更真相,一味夸大事实,到底是什么目的?到底是对解决问题“帮忙”感兴趣,还是对把舆情燃烧起来增加流量感兴趣?
汤臣海景花园(上海浦东新区)有限公司
2022年3月17日
大老板在外地出差不放心家里小孩非要他发个照片确认,小孩乖乖拍了一张发给他,还问他到底什么时候可以回家自己很想他。
“可能,后天?”
“啊...好吧...”
小孩难掩失落,撅着嘴说没有他在晚上只能抱着枕头睡,半夜踹被子还没人帮他盖。大老板笑笑让他早点睡觉,也许一觉醒来就能看到自己了,小孩说他就会哄人,抬头看看时间也确实是到了睡觉的时候了。
“那我睡啦,晚安~”
当晚大老板的飞机降落在小孩的同一城市,开门的时候小心翼翼的,结果卧室里除了一件黄色卫衣什么也没有,人不知道跑哪去了。
——————
小孩哼着歌回来的,开了门还没来得及开灯就被压在门后,“唔唔!坏唔!!”他被人压着亲,那人抱的他很紧,两人严丝合缝的纠缠,小孩真的被吓哭了,胡乱挥着手,脚也乱踢,“你走开唔唔流///氓唔......”
“谁流////氓?”
嗯?小孩一听,声音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他赶快摸墙上的开关,光照下来他终于看到了那人的脸,再看看立在角落的行李箱,后知后觉自己撒谎被发现了
“那个...我就是...”
“又去酒//吧了?”大老板舔舔嘴唇,“一股子酒精味。”
“我就...玩了一会...”
小孩低着头不敢看他,大老板也没多说什么转身去那行李箱,小孩一看以为他生气了要走赶紧抱着他的腰不让他走
“对不起嘛~我错了嘛~你别走~我真的想你嘛...你不在家我好无聊才和朋友出去玩的,我就喝了一小杯真的!还是我朋友特意调的水果汁,你别走好不好嘛.....”
大老板拍了拍他的手示意人先把他放开,小孩贴在他后背上摇头说什么也不撒手
“你不松手我怎么睡?”
“嗯?你不走啦?”
“走,等睡够了再走,”大老板笑笑把人从身后捞过来,“洗澡去,等你睡 ”
“嘿嘿,睡觉,睡...hun的素的?”
小孩笑嘻嘻看着大老板
“看你的速度,也许我太困了撑不住”
小孩抓着衣领一拽衣服脱下一件
“我洗澡很快!”
“可能,后天?”
“啊...好吧...”
小孩难掩失落,撅着嘴说没有他在晚上只能抱着枕头睡,半夜踹被子还没人帮他盖。大老板笑笑让他早点睡觉,也许一觉醒来就能看到自己了,小孩说他就会哄人,抬头看看时间也确实是到了睡觉的时候了。
“那我睡啦,晚安~”
当晚大老板的飞机降落在小孩的同一城市,开门的时候小心翼翼的,结果卧室里除了一件黄色卫衣什么也没有,人不知道跑哪去了。
——————
小孩哼着歌回来的,开了门还没来得及开灯就被压在门后,“唔唔!坏唔!!”他被人压着亲,那人抱的他很紧,两人严丝合缝的纠缠,小孩真的被吓哭了,胡乱挥着手,脚也乱踢,“你走开唔唔流///氓唔......”
“谁流////氓?”
嗯?小孩一听,声音熟悉的不能再熟悉了,他赶快摸墙上的开关,光照下来他终于看到了那人的脸,再看看立在角落的行李箱,后知后觉自己撒谎被发现了
“那个...我就是...”
“又去酒//吧了?”大老板舔舔嘴唇,“一股子酒精味。”
“我就...玩了一会...”
小孩低着头不敢看他,大老板也没多说什么转身去那行李箱,小孩一看以为他生气了要走赶紧抱着他的腰不让他走
“对不起嘛~我错了嘛~你别走~我真的想你嘛...你不在家我好无聊才和朋友出去玩的,我就喝了一小杯真的!还是我朋友特意调的水果汁,你别走好不好嘛.....”
大老板拍了拍他的手示意人先把他放开,小孩贴在他后背上摇头说什么也不撒手
“你不松手我怎么睡?”
“嗯?你不走啦?”
“走,等睡够了再走,”大老板笑笑把人从身后捞过来,“洗澡去,等你睡 ”
“嘿嘿,睡觉,睡...hun的素的?”
小孩笑嘻嘻看着大老板
“看你的速度,也许我太困了撑不住”
小孩抓着衣领一拽衣服脱下一件
“我洗澡很快!”
“美女要不要一起去开个房?” 河北邢台,深夜12点多,50多岁的保安谷某,酒后在小区广场遇到一对情侣。谷某见其中的女子小玉长得非常漂亮,便凑到小玉身边,张口便问小玉:“要不要一起去开个房”。而小玉的男友小孟当时就坐在旁边。
小孟见谷某当着自己的面调戏女友,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我这么个大活人在旁边,当我是死的么?” 于是,小孟立刻将小玉抱了过来,斥责谷某道:“你干什么?这是我老婆,赶紧走开!”
谁知谷某酒劲上头,直接揪住了小孟的衣领。小孟见状反手给了谷某两巴掌,把谷某打得骂骂咧咧地离开了,而小孟则在原地安慰被吓到的小玉。小孟本以为这场闹剧会就此收场,谁知没多久,谷某便光着膀子,拿着两块红砖就往小孟头上招呼。
小孟被砸后立即夺下谷某手中的红砖,然后用拳头往谷某的头面部和颈部猛砸。不一会儿,谷某便倒地不起。小孟并未继续殴打谷某,而是捂着伤口和小玉一起离开了。
最终,谷某因酒后外力作用诱发冠心病而猝死,而小孟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抓获归案。(来源:河北省高院)
自己的女友被他人调戏,作为男人的小孟怎么能坐以待毙?更何况小孟一开始只是打了谷某两巴掌,但谷某却拿红砖猛砸小孟的头部。小孟如果不抢下红砖,那倒下的可能就是自己了。而且谷某是死于冠心病发作,并非直接死于小孟的殴打。
因此,我认为小孟的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可是,就这么一个简单的事实,一审法院却判决小孟构成故意伤害罪,处5年有期徒刑,并赔偿谷某家属丧葬费32633元。
一审法院认为:
1、小孟年轻力壮,而谷某年老体弱还喝了酒,小孟明显是处于强势地位的;
2、小孟制止谷某的不法侵害行为,确实具有防卫行为。但小孟夺下谷某的砖头后,持续用拳头击打谷某的面部和颈部,最终导致谷某死亡,这属于防卫过当。
小孟对这个判决结果自然不服,他提起了上诉。而谷某的家属则认为,法院的判决太轻,至少应对小孟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赔偿160万元。
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致人死亡的,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首先,经过法医鉴定,谷某的死因是喝酒和外力作用。而谷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酒量有所认知。谷某不顾自己身体健康,过量饮酒,又与孟某发生肢体冲突,最终导致冠心病发作死亡,其自身具有重大过错。
其次,谷某与小孟发生纠纷后,拿红砖猛砸小孟的头,这足以让小孟感受到重伤或死亡的威胁。所以就算小孟比谷某年轻力壮,也不应当苛求小孟必须采取,与谷某的行为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
根据《正当防卫指导意见》的规定,应当立足于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来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而不是一味地苛求防卫人。
第三,小孟夺下谷某手中的红砖后,用拳头与谷某进行对抗,而非单方面的殴打谷某。虽然小孟的殴打行为,造成谷某的头面部和颈部轻微伤,右大脑轻伤一级,但其防卫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
综上所述,二审法院认定,小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同时,小孟也无需进行民事赔偿。
最后,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坚决捍卫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精神,摒弃了“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不良风气,这才是法律的正义。
小孟见谷某当着自己的面调戏女友,顿时气不打一处来。“我这么个大活人在旁边,当我是死的么?” 于是,小孟立刻将小玉抱了过来,斥责谷某道:“你干什么?这是我老婆,赶紧走开!”
谁知谷某酒劲上头,直接揪住了小孟的衣领。小孟见状反手给了谷某两巴掌,把谷某打得骂骂咧咧地离开了,而小孟则在原地安慰被吓到的小玉。小孟本以为这场闹剧会就此收场,谁知没多久,谷某便光着膀子,拿着两块红砖就往小孟头上招呼。
小孟被砸后立即夺下谷某手中的红砖,然后用拳头往谷某的头面部和颈部猛砸。不一会儿,谷某便倒地不起。小孟并未继续殴打谷某,而是捂着伤口和小玉一起离开了。
最终,谷某因酒后外力作用诱发冠心病而猝死,而小孟被警方以故意伤害罪抓获归案。(来源:河北省高院)
自己的女友被他人调戏,作为男人的小孟怎么能坐以待毙?更何况小孟一开始只是打了谷某两巴掌,但谷某却拿红砖猛砸小孟的头部。小孟如果不抢下红砖,那倒下的可能就是自己了。而且谷某是死于冠心病发作,并非直接死于小孟的殴打。
因此,我认为小孟的行为应当属于正当防卫。可是,就这么一个简单的事实,一审法院却判决小孟构成故意伤害罪,处5年有期徒刑,并赔偿谷某家属丧葬费32633元。
一审法院认为:
1、小孟年轻力壮,而谷某年老体弱还喝了酒,小孟明显是处于强势地位的;
2、小孟制止谷某的不法侵害行为,确实具有防卫行为。但小孟夺下谷某的砖头后,持续用拳头击打谷某的面部和颈部,最终导致谷某死亡,这属于防卫过当。
小孟对这个判决结果自然不服,他提起了上诉。而谷某的家属则认为,法院的判决太轻,至少应对小孟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赔偿160万元。
根据《刑法》的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且致人死亡的,应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
首先,经过法医鉴定,谷某的死因是喝酒和外力作用。而谷某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酒量有所认知。谷某不顾自己身体健康,过量饮酒,又与孟某发生肢体冲突,最终导致冠心病发作死亡,其自身具有重大过错。
其次,谷某与小孟发生纠纷后,拿红砖猛砸小孟的头,这足以让小孟感受到重伤或死亡的威胁。所以就算小孟比谷某年轻力壮,也不应当苛求小孟必须采取,与谷某的行为基本相当的反击方式和强度。
根据《正当防卫指导意见》的规定,应当立足于防卫人在防卫时所处的情境,按照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来作出合乎情理的判断,而不是一味地苛求防卫人。
第三,小孟夺下谷某手中的红砖后,用拳头与谷某进行对抗,而非单方面的殴打谷某。虽然小孟的殴打行为,造成谷某的头面部和颈部轻微伤,右大脑轻伤一级,但其防卫行为并未超过必要限度。
综上所述,二审法院认定,小孟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同时,小孟也无需进行民事赔偿。
最后,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是坚决捍卫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精神,摒弃了“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不良风气,这才是法律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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