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食话# 【王致和臭豆腐】作者:李连邦
(关键:“失去了王致和臭豆腐的特殊风味”[允悲]不知道以前的王致和臭豆腐是什么味道?)
臭豆腐的由来
相传清康熙八年(1669年),安微省仙源县有一位来京赶考的举子,名唤王致和,他在科举落第后,还想下科再考。但是,是先归故里,还是留在京师等候?一时犹豫不决。归故里,交通不便,往返徒耗川资;留在京师,距离下科的时间遥远,所需钱财,家里供应不起。怎么办呢?王致和幼年时帮父亲做过小本生意,学会一套磨豆腐的本领,便决定留在京师以此维持生计,一面刻苦攻读以待下科。于是他购置了一台手推小拐磨,在住所(前外延寿寺街羊肉胡同一家安徽会馆)每日磨上几升豆子的豆腐沿街销售。但他终是年轻,缺少经验,时值夏季本应少做豆腐,有一次竟做多了,剩下的豆腐较多,他苦无良策,只好寻来一ロ小缸,将豆腐切成小块,稍加晾晒,加上些盐及花椒,仿效家乡制做腐乳的办法,放入缸内腌制起来。由此他也就歇伏停磨,一心攻读。渐渐地他把此事忘了。及至秋凉重操旧业,蓦地想起那一小缸豆腐,连忙打开盖一看,一股臭气拍鼻而来,豆腐已变成绿色!弃之可惜,他就尝了尝,臭味之余却又有一种浓郁的美味,虽非美馔佳肴,却别有风味,送与邻里品尝均称不恶。有人还盛赞味美。王致和遂萌研制臭豆腐之念。这便是臭豆腐的由来。
在此基础上,王致和把臭豆腐这一佐餐小菜逐渐定型,由于它味美价廉,能开胃促进食欲,所以销路很快打开,尤其是与北方的贫民结下不解之缘,窝窝头贴饼子,就臭豆腐,真是相得益影。所以臭豆腐很快地成了劳动人民的佐餐妙品。臭豆腐因味道新奇,逐渐也摆上有钱人的餐桌。至清末,居然进入了宫廷的御膳房,成为慈禧太后的一道日常小菜。
官运不通的王致和屡试不中,而臭豆腐的生意却越做越兴隆。这时候他死了做官这条心,一心一意经营臭豆腐,几经筹措,王致和于康熙十七年(1678年)在延寿寺街中间路西弄到一个作坊,取名王致和南酱园,以经营臭豆腐为主,兼营酱豆腐、豆腐干和一些酱菜。当时他雇用了几个师傅、徒弟,用小驴拉磨代替了手推小拐磨。至清朝末年,王致和南酱园又得到进一步发展,购置了堆房,增加了从业人员(可惜有关契纸、契约等均已失落,详情不得而知)。
王致和臭豆腐尽管很早就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杨静亭著《都门纪略》,只在食品部类“五香豆腐干、酱萝ト、白酱油”项目下介绍了王致和这个老字号及其地址,并没有提到臭豆腐。其后,以杨著为蓝本,又有李静山的《增补都门纪略》、徐永年等编的《新增都门纪略》,在这点上均未加上臭豆腐。可以想见,臭豆腐那时候尚未受到上层社会文人雅士的重视。及至光绪年间臭豆腐得到慈禧赏识,列入御膳菜谱,从此身价十倍。光绪十二年(1886年)李虹若改订《增补都门纪略》,并易名为《朝市丛载》时,在介绍王致和的产品中,才把臭豆腐列进去。
那时王致和南酱图不仅臭豆腐已然脸炙人口,同时还有五香豆腐干、酱萝ト、白疙瘩、白酱油也很出名,遗憾的是后两种现在已经失传了。
从清初至解放后,三百余年,王致和南酱园几易其手,在几代作坊工人、师傅的辛勤劳动下,使臭豆腐这一物美价廉的食品具有细、腻、松、软、香五种特点。
关于王致和的臭豆腐,还有以下几件事:
夜间开小窗售货的故事
王致和南酱园过去晚间上门后就不再营业了,到了光绪年间,夜间也开小窗售货。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慈禧喜欢在秋末冬初季节吃臭豆腐,因此在这个季节,她的御膳中照例要有一碟用花椒油浇过的臭豆腐。御膳房的太监经常要到王致和南酱园购买臭豆腐,有时去晚了,酱园关了门,只好以慈禧剩下的臭豆腐顶替。骄奢淫逸的慈禧怎能吃剩食!她发现以后很生气,但她不动声色。一次进膳时她用筷子把一粒花椒暗暗埋在臭豆腐中,次日拨开一看,果然那粒花椒赫然在目。于是严房处罚了主管太监。后来经过太监们的交涉,王致和南酱园便开始夜间开小窗售货,以保证不误“上用”,这样倒也方便了老百姓。
状元写匾
王致和奥豆腐一经“上用”,身价十倍,酱园门前三块立匾,均有彩绘龙头,象征着“大内上用”。“王致和南酱园”这六个字分别刻写在两块横匾上。两块匾是由两位状元写的,一是孙家鼐,一是鲁琪光。孙家燕还写了这样两副门对,一日:“致君美味传千里,和我天机养寸心”;一日:“酱配龙蹯调芍药,园开鸡跖懂芙蓉”。冠顶恰为“致和酱园”四个字,镌刻于四块门板上。
大阿哥卖臭豆腐
民初,在贩卖臭豆腐的小贩中有一位显赫一时的人物,他就是清皇室的大阿哥溥㑺。此人当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清室败落后,他穷困潦倒而身无一技之长,不得不挑起“八根绳”(指挑担,前后各一像,每筐用四根绳系在扁担上)卖臭豆腐。他经常在地安门、鼓楼一带叫。那里上年纪的老住户可能还有印象,溥㑺的吆喝声真是别具一格,据说他这样吃喝:“臭豆腐、著豆腐、卤虾小菜、酱黄瓜……买臭豆腐饶香油。”他特别高声喊出:“我这是前门外延寿寺街路西,门牌23号真正老王致和的臭豆腐。”这几句话,几十个字,吆喝得抑扬顿挫,有声有色。此人在抗战初期因贫病交迫去世。《实报》的记者王柱宇采访了此事,并来到王致和南酱园参观,参观后题了四个字:“腐臭神奇。”
“中国的起司”
王致和的臭豆腐也引起了一些外国人的兴趣。1947年北京燕京大学有几位美国教授曾慕名来到王致和南酱园参观,并拍了许多照片,品尝了臭豆腐的味道,最后还买走了一些回去进行化验。不久,他们又米到酱园,连声称赞说:“中国的起司,味道不错!”
真假王致和
王致和的臭豆腐从康熙年间到清末民初,早已大名鼎鼎。人们不吃臭豆腐便罢,要吃便非是王致和的不可。因此后来的同业很难与之竞争。于是便出现了类似“真假王麻子”的以假乱真的现象。据笔者所知,过去在宣武门外有一个王政和;在延寿寺街南口有一个叫王芝和;在兴隆街有个致中和;在广安门内有个同致和,等等。他们有的是借音,有的是借字,也有的干脆用同一个商标(王致和以金狮为注册商称)。最可笑的是菜市口有一家姓汪的,他也经营臭豆腐,取名汪致和。以10000元现大洋做资本,开业一年,因技术欠佳,将所有的臭豆腐都制成了其臭无比不能食用的东西,结果是一败涂地,关张了事。原因是他只在字号上做文章,而不讲求制做臭豆腐的技术。
解放以后,北京市政府把制做臭豆腐、酱豆腐的王致和、王政和、王芝和、致中和四家合并,迁到田村酿造厂定名为北京腐乳厂。现在生产上已实现了半机械化;劳动条件和卫生条件都大大改善;产量与销货额比私营时提高近30倍。
但鉴于目前大量生产,机械化程度较高,工艺不细,逐渐失去了王致和臭豆腐的特殊风味。依笔者管见,在当前形势下,应当恢复王致和老字号,建厂设店,继承发扬其传统工艺,使这一具有300年历史的老字号在祖国欣欣向荣的食品行业中放出异彩。
《宣武文史》 第1辑
(关键:“失去了王致和臭豆腐的特殊风味”[允悲]不知道以前的王致和臭豆腐是什么味道?)
臭豆腐的由来
相传清康熙八年(1669年),安微省仙源县有一位来京赶考的举子,名唤王致和,他在科举落第后,还想下科再考。但是,是先归故里,还是留在京师等候?一时犹豫不决。归故里,交通不便,往返徒耗川资;留在京师,距离下科的时间遥远,所需钱财,家里供应不起。怎么办呢?王致和幼年时帮父亲做过小本生意,学会一套磨豆腐的本领,便决定留在京师以此维持生计,一面刻苦攻读以待下科。于是他购置了一台手推小拐磨,在住所(前外延寿寺街羊肉胡同一家安徽会馆)每日磨上几升豆子的豆腐沿街销售。但他终是年轻,缺少经验,时值夏季本应少做豆腐,有一次竟做多了,剩下的豆腐较多,他苦无良策,只好寻来一ロ小缸,将豆腐切成小块,稍加晾晒,加上些盐及花椒,仿效家乡制做腐乳的办法,放入缸内腌制起来。由此他也就歇伏停磨,一心攻读。渐渐地他把此事忘了。及至秋凉重操旧业,蓦地想起那一小缸豆腐,连忙打开盖一看,一股臭气拍鼻而来,豆腐已变成绿色!弃之可惜,他就尝了尝,臭味之余却又有一种浓郁的美味,虽非美馔佳肴,却别有风味,送与邻里品尝均称不恶。有人还盛赞味美。王致和遂萌研制臭豆腐之念。这便是臭豆腐的由来。
在此基础上,王致和把臭豆腐这一佐餐小菜逐渐定型,由于它味美价廉,能开胃促进食欲,所以销路很快打开,尤其是与北方的贫民结下不解之缘,窝窝头贴饼子,就臭豆腐,真是相得益影。所以臭豆腐很快地成了劳动人民的佐餐妙品。臭豆腐因味道新奇,逐渐也摆上有钱人的餐桌。至清末,居然进入了宫廷的御膳房,成为慈禧太后的一道日常小菜。
官运不通的王致和屡试不中,而臭豆腐的生意却越做越兴隆。这时候他死了做官这条心,一心一意经营臭豆腐,几经筹措,王致和于康熙十七年(1678年)在延寿寺街中间路西弄到一个作坊,取名王致和南酱园,以经营臭豆腐为主,兼营酱豆腐、豆腐干和一些酱菜。当时他雇用了几个师傅、徒弟,用小驴拉磨代替了手推小拐磨。至清朝末年,王致和南酱园又得到进一步发展,购置了堆房,增加了从业人员(可惜有关契纸、契约等均已失落,详情不得而知)。
王致和臭豆腐尽管很早就受到人们的欢迎,但是清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杨静亭著《都门纪略》,只在食品部类“五香豆腐干、酱萝ト、白酱油”项目下介绍了王致和这个老字号及其地址,并没有提到臭豆腐。其后,以杨著为蓝本,又有李静山的《增补都门纪略》、徐永年等编的《新增都门纪略》,在这点上均未加上臭豆腐。可以想见,臭豆腐那时候尚未受到上层社会文人雅士的重视。及至光绪年间臭豆腐得到慈禧赏识,列入御膳菜谱,从此身价十倍。光绪十二年(1886年)李虹若改订《增补都门纪略》,并易名为《朝市丛载》时,在介绍王致和的产品中,才把臭豆腐列进去。
那时王致和南酱图不仅臭豆腐已然脸炙人口,同时还有五香豆腐干、酱萝ト、白疙瘩、白酱油也很出名,遗憾的是后两种现在已经失传了。
从清初至解放后,三百余年,王致和南酱园几易其手,在几代作坊工人、师傅的辛勤劳动下,使臭豆腐这一物美价廉的食品具有细、腻、松、软、香五种特点。
关于王致和的臭豆腐,还有以下几件事:
夜间开小窗售货的故事
王致和南酱园过去晚间上门后就不再营业了,到了光绪年间,夜间也开小窗售货。这是为什么呢?原来慈禧喜欢在秋末冬初季节吃臭豆腐,因此在这个季节,她的御膳中照例要有一碟用花椒油浇过的臭豆腐。御膳房的太监经常要到王致和南酱园购买臭豆腐,有时去晚了,酱园关了门,只好以慈禧剩下的臭豆腐顶替。骄奢淫逸的慈禧怎能吃剩食!她发现以后很生气,但她不动声色。一次进膳时她用筷子把一粒花椒暗暗埋在臭豆腐中,次日拨开一看,果然那粒花椒赫然在目。于是严房处罚了主管太监。后来经过太监们的交涉,王致和南酱园便开始夜间开小窗售货,以保证不误“上用”,这样倒也方便了老百姓。
状元写匾
王致和奥豆腐一经“上用”,身价十倍,酱园门前三块立匾,均有彩绘龙头,象征着“大内上用”。“王致和南酱园”这六个字分别刻写在两块横匾上。两块匾是由两位状元写的,一是孙家鼐,一是鲁琪光。孙家燕还写了这样两副门对,一日:“致君美味传千里,和我天机养寸心”;一日:“酱配龙蹯调芍药,园开鸡跖懂芙蓉”。冠顶恰为“致和酱园”四个字,镌刻于四块门板上。
大阿哥卖臭豆腐
民初,在贩卖臭豆腐的小贩中有一位显赫一时的人物,他就是清皇室的大阿哥溥㑺。此人当年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清室败落后,他穷困潦倒而身无一技之长,不得不挑起“八根绳”(指挑担,前后各一像,每筐用四根绳系在扁担上)卖臭豆腐。他经常在地安门、鼓楼一带叫。那里上年纪的老住户可能还有印象,溥㑺的吆喝声真是别具一格,据说他这样吃喝:“臭豆腐、著豆腐、卤虾小菜、酱黄瓜……买臭豆腐饶香油。”他特别高声喊出:“我这是前门外延寿寺街路西,门牌23号真正老王致和的臭豆腐。”这几句话,几十个字,吆喝得抑扬顿挫,有声有色。此人在抗战初期因贫病交迫去世。《实报》的记者王柱宇采访了此事,并来到王致和南酱园参观,参观后题了四个字:“腐臭神奇。”
“中国的起司”
王致和的臭豆腐也引起了一些外国人的兴趣。1947年北京燕京大学有几位美国教授曾慕名来到王致和南酱园参观,并拍了许多照片,品尝了臭豆腐的味道,最后还买走了一些回去进行化验。不久,他们又米到酱园,连声称赞说:“中国的起司,味道不错!”
真假王致和
王致和的臭豆腐从康熙年间到清末民初,早已大名鼎鼎。人们不吃臭豆腐便罢,要吃便非是王致和的不可。因此后来的同业很难与之竞争。于是便出现了类似“真假王麻子”的以假乱真的现象。据笔者所知,过去在宣武门外有一个王政和;在延寿寺街南口有一个叫王芝和;在兴隆街有个致中和;在广安门内有个同致和,等等。他们有的是借音,有的是借字,也有的干脆用同一个商标(王致和以金狮为注册商称)。最可笑的是菜市口有一家姓汪的,他也经营臭豆腐,取名汪致和。以10000元现大洋做资本,开业一年,因技术欠佳,将所有的臭豆腐都制成了其臭无比不能食用的东西,结果是一败涂地,关张了事。原因是他只在字号上做文章,而不讲求制做臭豆腐的技术。
解放以后,北京市政府把制做臭豆腐、酱豆腐的王致和、王政和、王芝和、致中和四家合并,迁到田村酿造厂定名为北京腐乳厂。现在生产上已实现了半机械化;劳动条件和卫生条件都大大改善;产量与销货额比私营时提高近30倍。
但鉴于目前大量生产,机械化程度较高,工艺不细,逐渐失去了王致和臭豆腐的特殊风味。依笔者管见,在当前形势下,应当恢复王致和老字号,建厂设店,继承发扬其传统工艺,使这一具有300年历史的老字号在祖国欣欣向荣的食品行业中放出异彩。
《宣武文史》 第1辑
【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的政策措施及解读】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在持续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哈尔滨市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规〔2021〕14号)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持续减税降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减征5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全额返还2021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超出国家、省稳岗返还规定比例的部分由市级财政给予专项补贴。
二、持续减免房屋租金。对本政策措施发布之日前已承租市、区县(市)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属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免收2022年3个月房租或再免费延长3个月租期。对入驻小微企业给予减免租金的市级(含)以上产业园区、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入驻企业上年度月平均租金给予一次性2个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资金不超过实际减免小微企业房租总额。对一个机构多块牌子的,只享受一次补助政策。
三、持续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住房公积金,缓交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持续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制造业等5个行业实施重点支持对象名单制管理,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担保费率由1%降至0.5%,市财政出资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免收担保费。
五、持续帮助稳岗就业。发挥国有企业稳岗就业积极作用,疫情期间国有企业原则上不裁员,并创造条件吸纳更多社会就业。对2022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小微企业,招用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含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含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个人创业的,给予最高额度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给予全额贴息,原个人承担的利息由市财政承担。
六、持续推动餐饮行业加快复苏。大力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鼓励发展餐饮新业态。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经营困难的餐饮商户实施扶持政策,放宽入驻条件,降低平台服务费用,对2022年4月至6月给予平台餐饮商户补贴金额合计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电商平台实际补贴总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持续支持企业信用修复。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出现行政处罚违约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市营商环境局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推动尽快重塑企业信用。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如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各责任单位要于本政策措施发布之日起7天内制定公布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各区县(市)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其他支持措施。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掌握《哈尔滨市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纾困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关于出台《纾困政策》的目的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应对疫情影响,去年先后出台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哈政规〔2021〕12号)、《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哈政规〔2021〕14号)两个惠企纾困政策文件,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平稳发展。考虑到我市2月27日发生的本轮疫情给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不少困难,企业短期内面临经营成本上升和营业收入下降的“双重压力”,为有效对冲本轮疫情影响,提振市场信心,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持续落实《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哈政规〔2021〕14号)15条惠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实际,出台《纾困政策》。《纾困政策》涵盖减税降费、减免房屋租金、缓缴住房公积金、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帮助稳岗就业、推动餐饮行业加快复苏、支持企业信用修复等七方面内容,政策导向明确、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力争尽可能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受益,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把民生就业稳固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关于《纾困政策》的内容解读
1.持续减税降费。在减税方面,主要是将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宣传和落实到位,包括对全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减征5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在降费方面,在哈政规〔2021〕14号文件对企业全额返还2020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全额返还2021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超出国家、省稳岗返还规定比例的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
2.持续减免房屋租金。考虑到房屋租金在企业经营成本支出中占比较大的实际,本次《纾困政策》在哈政规〔2021〕12号文件、哈政规〔2021〕14号文件已经累计为企业减免房租6个月的基础上,再对在本政策发布之日前已承租市、区县(市)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属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3个月房租或再免费延长3个月租期。同时,为更好的鼓励社会各界为企业减免房屋租金,本次《纾困政策》对入驻小微企业给予减免租金的市级(含)以上产业园区、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入驻企业上年度月平均租金给予一次性2个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持续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为有效缓解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压力,本次《纾困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4月份至6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同时,在为企业减负的同时,确保个人权益不受损失,本次《纾困政策》规定缓交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持续缓解企业融资压力。为有效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本次《纾困政策》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制造业等5个行业实施重点支持对象名单制管理,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解决金融机构为企业发放贷款的后顾之忧。同时,将担保费率由1%降至0.5%,市财政出资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免收担保费,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5.持续帮助稳岗就业。为保障充分就业,本次《纾困政策》提出发挥国有企业稳岗就业积极作用,疫情期间国有企业原则上不裁员,并创造条件吸纳更多社会就业。同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2022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小微企业,招用人员数量和条件符合标准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原30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对个人创业给予最高额度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给予全额贴息,原个人承担利息,由市财政承担。
6.持续推动餐饮行业加快复苏。考虑到餐饮行业受疫情冲击较大的实际,本次《纾困政策》对餐饮行业给予重点支持,大力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鼓励发展餐饮新业态,以此保障餐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为支持餐饮企业向线上转型,本次《纾困政策》规定对2022年4月份至6月份给予平台餐饮商户补贴金额合计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电商平台实际补贴总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以此支持餐饮平台企业为线上商户让利。
7.持续支持企业信用修复。考虑到因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出现违约失信行为,对企业签订合同、申请贷款等方面造成较大影响,本次《纾困政策》规定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出现行政处罚违约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市级层面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力争尽快重塑企业信用。
三、关于如何保障《纾困政策》快速兑现落实
本次《纾困政策》覆盖行业范围广,市场主体多,涉及部门多,为确保《纾困政策》精准直达、务实管用,快速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实施细则制定发布。《纾困政策》规定各责任单位于本政策发布之日起7天内制定公布相关政策实施细则。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纾困政策》将在市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发布和宣传,并同步公布各相关责任单位解释咨询电话,帮助企业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三是加快政策兑现落实。对企业按程序申报政策事项,各责任单位将按实施细则加快办理,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附:各相关责任部门联系方式
1.市税务局解读联系电话:84585651
2.市人社局解读联系电话:84871783
3.市财政局解读联系电话:84853452
4.市国资委解读联系电话:84664073
5.市商务局解读联系电话:86776318
6.市发改委解读联系电话:84664017
7.市科技局解读联系电话:82363581
8.市工信局解读联系电话:86772471
9.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解读联系电话:88312972
10.市金融局解读联系电话:84664950
11.市营商环境局解读联系电话:87123001
12.哈尔滨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解读联系电话:84630777
13.哈尔滨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解读联系电话:84686566
哈广电 记者 李韬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在持续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哈尔滨市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的通知》(哈政规〔2021〕14号)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持续减税降费。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减征5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全额返还2021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超出国家、省稳岗返还规定比例的部分由市级财政给予专项补贴。
二、持续减免房屋租金。对本政策措施发布之日前已承租市、区县(市)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属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再免收2022年3个月房租或再免费延长3个月租期。对入驻小微企业给予减免租金的市级(含)以上产业园区、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入驻企业上年度月平均租金给予一次性2个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补助资金不超过实际减免小微企业房租总额。对一个机构多块牌子的,只享受一次补助政策。
三、持续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6月的住房公积金,缓交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持续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制造业等5个行业实施重点支持对象名单制管理,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担保费率由1%降至0.5%,市财政出资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免收担保费。
五、持续帮助稳岗就业。发挥国有企业稳岗就业积极作用,疫情期间国有企业原则上不裁员,并创造条件吸纳更多社会就业。对2022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小微企业,招用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含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含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对个人创业的,给予最高额度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给予全额贴息,原个人承担的利息由市财政承担。
六、持续推动餐饮行业加快复苏。大力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鼓励发展餐饮新业态。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对经营困难的餐饮商户实施扶持政策,放宽入驻条件,降低平台服务费用,对2022年4月至6月给予平台餐饮商户补贴金额合计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电商平台实际补贴总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持续支持企业信用修复。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出现行政处罚违约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市营商环境局要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推动尽快重塑企业信用。
本政策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实施期间,如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各责任单位要于本政策措施发布之日起7天内制定公布相关政策实施细则,并做好宣传解读工作。各区县(市)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其他支持措施。
为帮助中小微企业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掌握《哈尔滨市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的政策措施》(以下简称《纾困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关于出台《纾困政策》的目的
哈尔滨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应对疫情影响,去年先后出台了《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哈政规〔2021〕12号)、《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哈政规〔2021〕14号)两个惠企纾困政策文件,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克服疫情影响、平稳发展。考虑到我市2月27日发生的本轮疫情给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带来了不少困难,企业短期内面临经营成本上升和营业收入下降的“双重压力”,为有效对冲本轮疫情影响,提振市场信心,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持续落实《关于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稳定生产经营若干政策》(哈政规〔2021〕14号)15条惠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实际,出台《纾困政策》。《纾困政策》涵盖减税降费、减免房屋租金、缓缴住房公积金、缓解企业融资压力、帮助稳岗就业、推动餐饮行业加快复苏、支持企业信用修复等七方面内容,政策导向明确、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力争尽可能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普遍受益,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把民生就业稳固好,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二、关于《纾困政策》的内容解读
1.持续减税降费。在减税方面,主要是将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宣传和落实到位,包括对全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行减征50%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政策。在降费方面,在哈政规〔2021〕14号文件对企业全额返还2020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全额返还2021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用,超出国家、省稳岗返还规定比例的部分由市级财政承担。
2.持续减免房屋租金。考虑到房屋租金在企业经营成本支出中占比较大的实际,本次《纾困政策》在哈政规〔2021〕12号文件、哈政规〔2021〕14号文件已经累计为企业减免房租6个月的基础上,再对在本政策发布之日前已承租市、区县(市)政府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所属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3个月房租或再免费延长3个月租期。同时,为更好的鼓励社会各界为企业减免房屋租金,本次《纾困政策》对入驻小微企业给予减免租金的市级(含)以上产业园区、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按照入驻企业上年度月平均租金给予一次性2个月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3.持续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为有效缓解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压力,本次《纾困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4月份至6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同时,在为企业减负的同时,确保个人权益不受损失,本次《纾困政策》规定缓交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持续缓解企业融资压力。为有效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本次《纾困政策》规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交通物流、制造业等5个行业实施重点支持对象名单制管理,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解决金融机构为企业发放贷款的后顾之忧。同时,将担保费率由1%降至0.5%,市财政出资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免收担保费,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5.持续帮助稳岗就业。为保障充分就业,本次《纾困政策》提出发挥国有企业稳岗就业积极作用,疫情期间国有企业原则上不裁员,并创造条件吸纳更多社会就业。同时,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对2022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的小微企业,招用人员数量和条件符合标准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由原300万元提升至500万元。对个人创业给予最高额度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并给予全额贴息,原个人承担利息,由市财政承担。
6.持续推动餐饮行业加快复苏。考虑到餐饮行业受疫情冲击较大的实际,本次《纾困政策》对餐饮行业给予重点支持,大力推广自提、外卖、无接触配送方式,鼓励发展餐饮新业态,以此保障餐饮企业稳定健康发展。为支持餐饮企业向线上转型,本次《纾困政策》规定对2022年4月份至6月份给予平台餐饮商户补贴金额合计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电商平台实际补贴总金额的20%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以此支持餐饮平台企业为线上商户让利。
7.持续支持企业信用修复。考虑到因疫情影响,部分企业出现违约失信行为,对企业签订合同、申请贷款等方面造成较大影响,本次《纾困政策》规定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出现行政处罚违约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市级层面2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力争尽快重塑企业信用。
三、关于如何保障《纾困政策》快速兑现落实
本次《纾困政策》覆盖行业范围广,市场主体多,涉及部门多,为确保《纾困政策》精准直达、务实管用,快速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将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实施细则制定发布。《纾困政策》规定各责任单位于本政策发布之日起7天内制定公布相关政策实施细则。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纾困政策》将在市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上发布和宣传,并同步公布各相关责任单位解释咨询电话,帮助企业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
三是加快政策兑现落实。对企业按程序申报政策事项,各责任单位将按实施细则加快办理,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附:各相关责任部门联系方式
1.市税务局解读联系电话:84585651
2.市人社局解读联系电话:84871783
3.市财政局解读联系电话:84853452
4.市国资委解读联系电话:84664073
5.市商务局解读联系电话:86776318
6.市发改委解读联系电话:84664017
7.市科技局解读联系电话:82363581
8.市工信局解读联系电话:86772471
9.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解读联系电话:88312972
10.市金融局解读联系电话:84664950
11.市营商环境局解读联系电话:87123001
12.哈尔滨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解读联系电话:84630777
13.哈尔滨科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解读联系电话:84686566
哈广电 记者 李韬
#廊坊疫情#从廊坊出现疫情到现在 只在廊坊的通报中看到过一次 写着均在隔离点发现
既然已经社会面清零 那就是说此后所有病例都是密接或次密确诊 那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并不是所有的密接和次密都被转移隔离了?
所以迟迟不能解封是因为小区成了隔离点嘛???
咱就是说头戴乌纱帽的领导们能不能干快点 全市县封了快20天 竟然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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