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来了”第7场走进海口兆南龙都小区】婚离了,但“房恼”多年未解决,怎么办?已声明放弃遗产继承权,还可以反悔吗?全款买房,开发商迟迟未办房产证,该怎么维权?熟人以公司名义借50万,该如何追讨?……11月14日9时,海南特区报公益活动“律师来了”第7场在海口市华庭横路兆南龙都小区举行,海南大兴天泰律师事务所的李清理、任爱民、刘鹏等律师现场为市民们答疑解惑。前来咨询的业主和市民络绎不绝,有的市民早早便拿着材料等待活动开始。
关键词
诉讼时效
离婚10年 “房恼”依旧
黄先生:10年前,女儿与女婿离婚了,但是两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迟迟未将房屋分割,两人为此“纠缠”多年。如果现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李清理律师:(1)离婚双方对该房屋今后的市场价进行确认,一方得房,一方获取补偿;(2)一方要房,另一方不争,但双方对房屋当前的市场价不能达成一致,房屋暂不分割,先作为共同财产,待以后上市时再作分割;(3)由法院出卖后,双方就房屋价款,按照比例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因此,黄先生女儿与其前夫的房屋属于不动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关键词
房产
全款买房,开发商迟迟未办房产证
李女士:前些年,我在海口市龙昆南路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屋,当时是付全款买的房,合同约定房屋应于2019年11月交付。但房屋一直未达到交付的标准和条件,开发商还迟迟未办理房产证。我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将房屋过户登记至我名下,并向我支付逾期办证的违约金。经多次协商,开发商最终找到另一家公司来承租案涉房屋,约定由该公司与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向我支付租金作为开发商的违约金以弥补我的损失。但至今,开发商仍未将案涉房屋过户登记在我名下,且承租公司也并未向我支付租金,我该如何维权?
刘鹏律师:李女士的情况存在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个是与开发商之间成立的房屋买卖关系,一个是与承租案涉房屋的公司之间成立的房屋租赁关系。在购房合同关系中,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李女士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即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且办理房产证,或者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即开发商逾期交房对其造成的损失。
而在租赁合同关系中,承租案涉房屋的公司迟迟未支付租金,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提醒李女士的是,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
关键词
继承
已声明放弃遗产继承权,还能反悔吗?
李先生:我父亲生前与他人打官司时,名下留有一笔财产,当时我们兄妹4人中,我、大哥、二姐明确且声明放弃继承权,只有小妹一人继承。近日,大哥、二姐却因为父亲遗产的原因,把小妹告上法庭,我想咨询下,当初那份“声明”有效吗?
任爱民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因此,李先生大哥和二姐放弃继承权后反悔,需向法院提出具体理由,由法院决定该理由是否承认。若是父亲的遗产已经处理的,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关键词
私生子
“分居两地,丈夫婚内出轨,还有个私生子”
刘女士:我和丈夫婚后育有一对儿女,因工作关系,我在内地上班,丈夫在海南上班,两人长期分居。后来我发现,丈夫在海南认识了一名女服务员,两人还生下一个男孩,如今已经10岁。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在外面和别的女人有了私生子,我该怎么办?
李清理律师:《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对于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行为;存在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它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另外,对于“重大过错导致离婚”这一情况包括:夫妻一方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但是又没达到同居的程度,经法院认定具有重大过错的,那么无过错方可请求获得损害赔偿。刘女士的丈夫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在外面和别的女人有了私生子,违反了相关法规。
李清理律师建议:刘女士先进行调查取证,取得基本证据后,双方可协商处理,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或者刘女士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做亲子鉴定,如果鉴定属实,可追究丈夫婚内出轨的责任,无过错方就可请求获得损害赔偿。
关键词
借款
熟人以公司名义借50万,该如何追讨?
于先生:2004年左右,我结识了罗某,罗某自称是某某公司负责人,还带我参观了公司。其后,罗某以公司需要周转为由,以公司名义向我借钱,我觉得公司比较有实力,同意借款。随后,罗某代表公司向我出具借条,双方对还款利息以及债务抵押等事项作出约定,我将50万元现金交付给罗某。
借款期限届满后,我向该公司主张债权无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定我与某某公司的借款关系成立,判决公司立即向我偿还借款。对方不服提起上诉,辩称罗某不是公司管理人员,其擅自窃取了公司印章,伪造公司需要借款的事实,用公司印章在借条上盖章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公司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二审法院在审理中认定,罗某的行为涉嫌诈骗,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案件移交后,由于各种客观因素导致该案目前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现在我该怎么维权?
刘鹏律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6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结合本案而言,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属于不作为,对于此于某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刘鹏律师提醒:民间借贷纠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现实生活中,个人作为债权人向法人组织如公司这样的主体出借款项的,首先应当确保公司提出的借款请求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比如要求公司出具加盖公司印章的借条等债权凭证;其次如果公司指派了专人对接借款事项,那么一定要有公司向对接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来进一步明确公司作为借款主体作出借款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第三最好使用银行、微信或支付宝转账,避免现金支付。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只有实际支付了出借款项后借贷双方的借款关系才生效,且根据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律规定以及审判实践,仅有债权凭证而无法证明实际已经支付了出借了款项的,还不足以证明双方间确实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第四要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期内的利息,对于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按照没有约定利息处理。简单而言,出借款项一定要把握以下两点,一是确认对方确实存在真实的借款意愿,二是确认自己已经实际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了款项。
>>>>>活动花絮
有人请假 有人抱着娃 排队“问”律师
14日9时许,活动现场已聚集不少前来咨询的读者。有的读者早早从文昌等市县赶来海口,有的读者特意向公司请假来参加活动,有的读者一边抱着孩子一边排队等候律师的答疑解惑……
来自文昌的王大哥手持大量材料,其中一份来自1952年的《土地所有权证》,引起了现场群众的围观。记者注意到,这张《土地所有权证》有些许泛黄,边角还有些许破损,但上面的字迹以及盖章仍清晰可见。“我想问问这张证,目前还有效吗?”王大哥称,上世纪60年代土地被征用,目前该地被荒废了,想把这块地拿回来。
李清理律师介绍,因为这片土地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经过历史变迁以及政策变化,这片土地仍然存在一定的争议。最后在李清理律师的耐心解释下,王大哥终于把心中的疑惑解开,满意地离开。
>>>>>>>>预告
第8场走进海口阳光华府小区
本报讯 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那么,它是道德义务还是法律义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捡到东西拒不返还属于不当得利,那什么是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不当得利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后,就在不当得利人与利益所有人(受害人)之间产生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
为帮助市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海南特区报》“律师来了”第8场公益活动将于11月21日,在海口市南海大道华庭路四季华庭·阳光华府小区广场举行。本次活动聚焦不当得利的法律问题。如果您对新的法律法规有疑问,或在其他方面遇到了法律难题,都可以现场或线上提问。
>>>>>>>>征集
说出您的 “烦心事”
本报向市民征集线索,市民可提出相关问题,我们将选取民生热点问题,邀请专业律师进行解答与分析,帮助市民解决生活中的“烦心事”。
电话 0898-66700110
邮箱 2150862791@qq.com(记者 吴佳穗 廖自如/文 李志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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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10年 “房恼”依旧
黄先生:10年前,女儿与女婿离婚了,但是两人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迟迟未将房屋分割,两人为此“纠缠”多年。如果现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已过诉讼时效?
李清理律师:(1)离婚双方对该房屋今后的市场价进行确认,一方得房,一方获取补偿;(2)一方要房,另一方不争,但双方对房屋当前的市场价不能达成一致,房屋暂不分割,先作为共同财产,待以后上市时再作分割;(3)由法院出卖后,双方就房屋价款,按照比例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因此,黄先生女儿与其前夫的房屋属于不动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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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全款买房,开发商迟迟未办房产证
李女士:前些年,我在海口市龙昆南路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屋,当时是付全款买的房,合同约定房屋应于2019年11月交付。但房屋一直未达到交付的标准和条件,开发商还迟迟未办理房产证。我要求开发商按照约定,将房屋过户登记至我名下,并向我支付逾期办证的违约金。经多次协商,开发商最终找到另一家公司来承租案涉房屋,约定由该公司与我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向我支付租金作为开发商的违约金以弥补我的损失。但至今,开发商仍未将案涉房屋过户登记在我名下,且承租公司也并未向我支付租金,我该如何维权?
刘鹏律师:李女士的情况存在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一个是与开发商之间成立的房屋买卖关系,一个是与承租案涉房屋的公司之间成立的房屋租赁关系。在购房合同关系中,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李女士可以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即要求开发商尽快交房且办理房产证,或者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即开发商逾期交房对其造成的损失。
而在租赁合同关系中,承租案涉房屋的公司迟迟未支付租金,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恶意欠租则可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收回房屋的权利,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租赁合同。需要提醒李女士的是,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
关键词
继承
已声明放弃遗产继承权,还能反悔吗?
李先生:我父亲生前与他人打官司时,名下留有一笔财产,当时我们兄妹4人中,我、大哥、二姐明确且声明放弃继承权,只有小妹一人继承。近日,大哥、二姐却因为父亲遗产的原因,把小妹告上法庭,我想咨询下,当初那份“声明”有效吗?
任爱民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条,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进行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其提出的具体理由,决定是否承认。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因此,李先生大哥和二姐放弃继承权后反悔,需向法院提出具体理由,由法院决定该理由是否承认。若是父亲的遗产已经处理的,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
关键词
私生子
“分居两地,丈夫婚内出轨,还有个私生子”
刘女士:我和丈夫婚后育有一对儿女,因工作关系,我在内地上班,丈夫在海南上班,两人长期分居。后来我发现,丈夫在海南认识了一名女服务员,两人还生下一个男孩,如今已经10岁。婚姻存续期间,丈夫在外面和别的女人有了私生子,我该怎么办?
李清理律师:《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对于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行为;存在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它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另外,对于“重大过错导致离婚”这一情况包括:夫妻一方与他人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但是又没达到同居的程度,经法院认定具有重大过错的,那么无过错方可请求获得损害赔偿。刘女士的丈夫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在外面和别的女人有了私生子,违反了相关法规。
李清理律师建议:刘女士先进行调查取证,取得基本证据后,双方可协商处理,解除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或者刘女士向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做亲子鉴定,如果鉴定属实,可追究丈夫婚内出轨的责任,无过错方就可请求获得损害赔偿。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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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以公司名义借50万,该如何追讨?
于先生:2004年左右,我结识了罗某,罗某自称是某某公司负责人,还带我参观了公司。其后,罗某以公司需要周转为由,以公司名义向我借钱,我觉得公司比较有实力,同意借款。随后,罗某代表公司向我出具借条,双方对还款利息以及债务抵押等事项作出约定,我将50万元现金交付给罗某。
借款期限届满后,我向该公司主张债权无果,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定我与某某公司的借款关系成立,判决公司立即向我偿还借款。对方不服提起上诉,辩称罗某不是公司管理人员,其擅自窃取了公司印章,伪造公司需要借款的事实,用公司印章在借条上盖章的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公司不应承担还款责任。二审法院在审理中认定,罗某的行为涉嫌诈骗,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案件移交后,由于各种客观因素导致该案目前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现在我该怎么维权?
刘鹏律师:根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第6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结合本案而言,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属于不作为,对于此于某作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刘鹏律师提醒:民间借贷纠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现实生活中,个人作为债权人向法人组织如公司这样的主体出借款项的,首先应当确保公司提出的借款请求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比如要求公司出具加盖公司印章的借条等债权凭证;其次如果公司指派了专人对接借款事项,那么一定要有公司向对接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来进一步明确公司作为借款主体作出借款意思表示的真实性;第三最好使用银行、微信或支付宝转账,避免现金支付。根据《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只有实际支付了出借款项后借贷双方的借款关系才生效,且根据民间借贷案件的法律规定以及审判实践,仅有债权凭证而无法证明实际已经支付了出借了款项的,还不足以证明双方间确实存在真实的借款关系;第四要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期内的利息,对于没有约定借期内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按照没有约定利息处理。简单而言,出借款项一定要把握以下两点,一是确认对方确实存在真实的借款意愿,二是确认自己已经实际按照约定向对方支付了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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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子宽而不僈,廉而不刿(gui四声),辩而不争,察而不激,直立而不胜,坚强而不暴,柔从而不流,恭敬谨慎而容。出 自【荀子•不苟】君子心胸宽广却不怠慢他人,有原则却不伤害他人,善于雄辩却不与人争吵,明察事理而不偏激,品行正直却不盛气凌人,坚定刚强却不凶暴,柔顺温和却不随波逐流,恭敬谨慎并能宽容大度,这就叫做德行完备。
君子宽而不僈,廉而不刿(gui四声),辩而不争,察而不激,直立而不胜,坚强而不暴,柔从而不流,恭敬谨慎而容。出 自【荀子•不苟】君子心胸宽广却不怠慢他人,有原则却不伤害他人,善于雄辩却不与人争吵,明察事理而不偏激,品行正直却不盛气凌人,坚定刚强却不凶暴,柔顺温和却不随波逐流,恭敬谨慎并能宽容大度,这就叫做德行完备。
《道德经》是我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典籍之一,被誉为万经之王,对我国哲学、科学、政治、宗教等产生了深远影响。《道德经》区区5000多字,却充满了关于处世之道、用兵之法、治国之策的极高智慧。道德经的智慧和价值投资的哲学同样相通。以下是我们对部分内容的解读。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
翻译:智慧上等的人听了道,努力去实行;智慧中等的人将信将疑;智慧下等的人哈哈大笑。不被嘲笑,那就不足以称其为道了。
解读:投资中,大多数人终究会亏损,所以一定要走少有人走的路,选择不同的投资道路,这就意味着要被人嘲笑。价值投资就是不断被嘲笑的投资方式,因为它看起来很慢,也有些守旧刻板,有些时候看起来还无效。自从格雷厄姆提出这一投资体系,并有无数成功大师的条件下,“勤而行之”的“上士”依然凤毛麟角,“若存若无”的“中士”和“大笑之”的“下士”依然占据绝大多数。因为价值投资很多时候需要坚持真理、特立独行。
大道甚夷,而人好径。
翻译:大道很平坦,但人们却喜欢走捷径。
解读:投资的大道很平坦,那就是研究分析好公司、耐心等待好价格、耐心持有,但大多数人喜欢去走跟风听消息、炒概念、追涨杀跌的捷径,可惜捷径永远到达不了目的地。“捷径是迷路的最快办法。”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翻译:以正道来治理国家,以奇妙的方法来用兵,以无为来取得天下。
解读:投资中需要“守正出奇”,一方面投资的基本原则不能动摇,这是“守正”;另一方面,要获得超额收益,必须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投资机会往往出现在和别人观点不一致(但正确)的地方,或者别人不敢下手的时机,这就是“出奇”。投资的过程也是无为而治,最成功的投资者是下注最少但很精准的。财富不断从那些勤奋操作的投资者转移到那些看似懒散、呆坐不动的投资者。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翻译:狂风刮不了一整个早晨,暴雨下不了一整天。解读:不管是千股跌停的股灾1.0、2.0,还是千股涨停的大牛市,这都不是市场的常态,都不会太持久。
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纇。
翻译:光明的道好似暗昧,前进的道好似后退,平坦的道好似崎岖。
解读:价值投资的哲学可以理解为一个“退”字,无论是企业护城河、市场安全边际、个人能力圈,还是长期持有、淡看波动,都在强调保守的思想。看起来似乎暗昧、倒退、崎岖,实际上正好相反。
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静胜躁,寒胜热。清静为天下正。
翻译:最完满的东西,好似有残缺一样,但它的作用永远不会衰竭;最充盈的东西,好似是空虚一样,但是它的作用是不会穷尽的。最正直的东西,好似有弯曲一样;最灵巧的东西,好似最笨拙的;最卓越的辩才,好似不善言辞一样。清静克服扰动,寒冷克服暑热。清静无为才能治理天下。
解读:投资最忌燥热,不停地盯盘、交易,情绪波动大。真正成功的投资者都是清静无为的,他们享受的不仅是不错的经济回报,更是“宁静致远,飘逸春秋”的生活质量。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翻译:最大的祸害是不知足,最大的过失是贪得的欲望。知道到什么地步就该满足了的人,永远是满足的。
解读:对投资收益应该知足,不少人动辄要求年化30%、100%,或者制定很高的投资目标。过高的收益预期必然导致投机、杠杆等危险动作。其实,市场是不以个人意志转移的。保守、要求低,追求不亏损、控制好风险,时间长了,收益反而会是非常满意的。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翻译:灾祸啊,幸福依傍在它的里面;幸福啊,灾祸藏伏在它的里面。
解读:以合理价格买了好公司,可能要忍受一段浮亏,但日后的收益可能很可观;很多人高杠杆炒概念和期货,动辄赚了10倍,自信心暴增,却落得破产崩盘的命运。股市中祸福转换很明显,比如刚入市亏损小钱当时很伤心,但学到了教训,反而是好事。一开始投资体系不完善就赚了大钱的人,后来可能惨不忍睹。很多好的投资机会也带着吓人的“鬼故事”。很多业绩和股价高速增长的公司却加速走向失败。此外,我们要珍惜投资中犯的错误和教训,当时虽有后悔和痛苦,但却是今后的宝贵财富。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翻译:自然的范围,宽广无边,虽然宽疏但并不漏失。
解读:投资体系一定要完善,不能有重大的漏洞。隐含巨大风险的交易行为不一定显现为损失,但这种风险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一旦有没想明白就去做了的地方,早晚某一天会被市场教训。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翻译:人活着的时候身体是柔软的,死了以后身体就变得僵硬。草木生长时是柔软脆弱的,死了以后就变得干硬枯槁了。所以坚强的东西属于死亡的一类,柔弱的东西属于生存的一类。因此,用兵逞强就会遭到灭亡,树木强大了就会容易摧折。凡是强大的,总是处于下位,凡是柔弱的,反而居于上位。
解读:价值投资者把自己放在弱者地位,比如即使很有信心的股票,也强调预留较高的安全边际作为风险的缓冲垫,尽可能长期持有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相信自己无法判断市场走势。另外,要坚信自己必犯错误,提前做好容错机制。价值投资者只去把握不变的东西,只去跨越一英尺栏。没想到的是,最后弱者居然胜利了。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翻译:自然的规律,是减少有余的补给不足的。可是社会的法则却不是这样,要减少不足的,来奉献给有余的人。那么,谁能够减少有余的,以补给天下人的不足呢?只有有道的人才可以做到。
解读:这里强调了自然界“均值回归”的法则,这一法则在股市中同样存在,逆向投资非常重要,但人们多喜欢损不足而奉有余。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
翻译:求学的人,不断做加法;而求道的人,就要不断做减法,达到无为境界。
解读:对企业的分析、行业的理解,知识越多越好,但投资的大原则大道至简,不断领悟这些最简单的原则的精微之处,才能达到道的境界。投资中不能只做加法,善于做减法的才是高手。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翻译: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就是循环往复;坚守柔弱是道的法则运用的方法。
解读:月有阴晴圆缺,年有春夏秋冬。万事万物的运动都在循环往复。投资的世界也是如此,牛熊更替,此消彼长。而道在发挥作用的时候,用的是最柔弱的方法,任由万物自然而然地发生和生长,而绝不强加自己的意志。投资也是如此,用最柔弱的方法,用最自然的方法,让优秀的企业成为自然之选,让投资的时机成为不得已之选。一切顺应规律,一切柔弱不争,才是恒久和坚强。
上士闻道,勤而行之;中士闻道,若存若亡;下士闻道,大笑之。不笑不足以为道。
翻译:智慧上等的人听了道,努力去实行;智慧中等的人将信将疑;智慧下等的人哈哈大笑。不被嘲笑,那就不足以称其为道了。
解读:投资中,大多数人终究会亏损,所以一定要走少有人走的路,选择不同的投资道路,这就意味着要被人嘲笑。价值投资就是不断被嘲笑的投资方式,因为它看起来很慢,也有些守旧刻板,有些时候看起来还无效。自从格雷厄姆提出这一投资体系,并有无数成功大师的条件下,“勤而行之”的“上士”依然凤毛麟角,“若存若无”的“中士”和“大笑之”的“下士”依然占据绝大多数。因为价值投资很多时候需要坚持真理、特立独行。
大道甚夷,而人好径。
翻译:大道很平坦,但人们却喜欢走捷径。
解读:投资的大道很平坦,那就是研究分析好公司、耐心等待好价格、耐心持有,但大多数人喜欢去走跟风听消息、炒概念、追涨杀跌的捷径,可惜捷径永远到达不了目的地。“捷径是迷路的最快办法。”
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
翻译:以正道来治理国家,以奇妙的方法来用兵,以无为来取得天下。
解读:投资中需要“守正出奇”,一方面投资的基本原则不能动摇,这是“守正”;另一方面,要获得超额收益,必须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投资机会往往出现在和别人观点不一致(但正确)的地方,或者别人不敢下手的时机,这就是“出奇”。投资的过程也是无为而治,最成功的投资者是下注最少但很精准的。财富不断从那些勤奋操作的投资者转移到那些看似懒散、呆坐不动的投资者。
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
翻译:狂风刮不了一整个早晨,暴雨下不了一整天。解读:不管是千股跌停的股灾1.0、2.0,还是千股涨停的大牛市,这都不是市场的常态,都不会太持久。
明道若昧,进道若退,夷道若纇。
翻译:光明的道好似暗昧,前进的道好似后退,平坦的道好似崎岖。
解读:价值投资的哲学可以理解为一个“退”字,无论是企业护城河、市场安全边际、个人能力圈,还是长期持有、淡看波动,都在强调保守的思想。看起来似乎暗昧、倒退、崎岖,实际上正好相反。
大成若缺,其用不弊。大盈若冲,其用不穷。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静胜躁,寒胜热。清静为天下正。
翻译:最完满的东西,好似有残缺一样,但它的作用永远不会衰竭;最充盈的东西,好似是空虚一样,但是它的作用是不会穷尽的。最正直的东西,好似有弯曲一样;最灵巧的东西,好似最笨拙的;最卓越的辩才,好似不善言辞一样。清静克服扰动,寒冷克服暑热。清静无为才能治理天下。
解读:投资最忌燥热,不停地盯盘、交易,情绪波动大。真正成功的投资者都是清静无为的,他们享受的不仅是不错的经济回报,更是“宁静致远,飘逸春秋”的生活质量。
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
翻译:最大的祸害是不知足,最大的过失是贪得的欲望。知道到什么地步就该满足了的人,永远是满足的。
解读:对投资收益应该知足,不少人动辄要求年化30%、100%,或者制定很高的投资目标。过高的收益预期必然导致投机、杠杆等危险动作。其实,市场是不以个人意志转移的。保守、要求低,追求不亏损、控制好风险,时间长了,收益反而会是非常满意的。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
翻译:灾祸啊,幸福依傍在它的里面;幸福啊,灾祸藏伏在它的里面。
解读:以合理价格买了好公司,可能要忍受一段浮亏,但日后的收益可能很可观;很多人高杠杆炒概念和期货,动辄赚了10倍,自信心暴增,却落得破产崩盘的命运。股市中祸福转换很明显,比如刚入市亏损小钱当时很伤心,但学到了教训,反而是好事。一开始投资体系不完善就赚了大钱的人,后来可能惨不忍睹。很多好的投资机会也带着吓人的“鬼故事”。很多业绩和股价高速增长的公司却加速走向失败。此外,我们要珍惜投资中犯的错误和教训,当时虽有后悔和痛苦,但却是今后的宝贵财富。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
翻译:自然的范围,宽广无边,虽然宽疏但并不漏失。
解读:投资体系一定要完善,不能有重大的漏洞。隐含巨大风险的交易行为不一定显现为损失,但这种风险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一旦有没想明白就去做了的地方,早晚某一天会被市场教训。
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坚强。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故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
翻译:人活着的时候身体是柔软的,死了以后身体就变得僵硬。草木生长时是柔软脆弱的,死了以后就变得干硬枯槁了。所以坚强的东西属于死亡的一类,柔弱的东西属于生存的一类。因此,用兵逞强就会遭到灭亡,树木强大了就会容易摧折。凡是强大的,总是处于下位,凡是柔弱的,反而居于上位。
解读:价值投资者把自己放在弱者地位,比如即使很有信心的股票,也强调预留较高的安全边际作为风险的缓冲垫,尽可能长期持有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相信自己无法判断市场走势。另外,要坚信自己必犯错误,提前做好容错机制。价值投资者只去把握不变的东西,只去跨越一英尺栏。没想到的是,最后弱者居然胜利了。
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则不然,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
翻译:自然的规律,是减少有余的补给不足的。可是社会的法则却不是这样,要减少不足的,来奉献给有余的人。那么,谁能够减少有余的,以补给天下人的不足呢?只有有道的人才可以做到。
解读:这里强调了自然界“均值回归”的法则,这一法则在股市中同样存在,逆向投资非常重要,但人们多喜欢损不足而奉有余。
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
翻译:求学的人,不断做加法;而求道的人,就要不断做减法,达到无为境界。
解读:对企业的分析、行业的理解,知识越多越好,但投资的大原则大道至简,不断领悟这些最简单的原则的精微之处,才能达到道的境界。投资中不能只做加法,善于做减法的才是高手。
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翻译:事物运动变化的规律就是循环往复;坚守柔弱是道的法则运用的方法。
解读:月有阴晴圆缺,年有春夏秋冬。万事万物的运动都在循环往复。投资的世界也是如此,牛熊更替,此消彼长。而道在发挥作用的时候,用的是最柔弱的方法,任由万物自然而然地发生和生长,而绝不强加自己的意志。投资也是如此,用最柔弱的方法,用最自然的方法,让优秀的企业成为自然之选,让投资的时机成为不得已之选。一切顺应规律,一切柔弱不争,才是恒久和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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