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话筒]】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26号)
根据漯河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黄岗村内西至文明巷、东至福兴巷、北至黄岗北街、南至黄岗南街的区域。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1.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黄岗村除封控区以外的区域;
2.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三庭轩小区南区和北区。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封控区域、管控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防范区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社区(村)证明。各类非生活必需类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餐饮场所禁止堂食。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生素、抗菌素等药品销售。
以上管控范围和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和管控管理期间,对大家出行和日常生活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漯河站台)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26号)
根据漯河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黄岗村内西至文明巷、东至福兴巷、北至黄岗北街、南至黄岗南街的区域。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1.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黄岗村除封控区以外的区域;
2.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三庭轩小区南区和北区。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封控区域、管控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防范区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社区(村)证明。各类非生活必需类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餐饮场所禁止堂食。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生素、抗菌素等药品销售。
以上管控范围和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和管控管理期间,对大家出行和日常生活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漯河站台)
【漯河发布26号通告: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26号)
根据漯河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黄岗村内西至文明巷、东至福兴巷、北至黄岗北街、南至黄岗南街的区域。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1.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黄岗村除封控区以外的区域;
2.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三庭轩小区南区和北区。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封控区域、管控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防范区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社区(村)证明。各类非生活必需类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餐饮场所禁止堂食。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生素、抗菌素等药品销售。
以上管控范围和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和管控管理期间,对大家出行和日常生活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漯河站台)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的通告
(2022年第26号)
根据漯河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快速有效阻断疫情扩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现就对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区域实行分类管理通告如下:
一、对以下区域实行封控区管理
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黄岗村内西至文明巷、东至福兴巷、北至黄岗北街、南至黄岗南街的区域。
封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开展核酸检测。
二、对以下区域实行管控区管理
1.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黄岗村除封控区以外的区域;
2.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江路管理办公室三庭轩小区南区和北区。
管控区内全体人员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控区人员每户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
三、对以下区域实行防范区管理
经济技术开发区除封控区域、管控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防范区全体人员非必要不外出。确需外出的,需凭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社区(村)证明。各类非生活必需类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学校及各类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严格执行“限流错峰、扫码测温、戴口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餐饮场所禁止堂食。药店暂停退热、止咳、抗生素、抗菌素等药品销售。
以上管控范围和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封控和管控管理期间,对大家出行和日常生活造成的不便敬请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漯河站台)
【关于进一步加强“三区”管理的通告】当前,我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三区”管理,尽快让“三区”静下来,切实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疫情不外溢,全面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三区”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硬隔离封控措施,严格实施居家隔离管控,落实24小时卡口值守和巡逻值守。落实24小时内健康监测、物资配送、垃圾清运等服务,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求;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须经镇(街道)防办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封控区14天内(自最后1例感染者隔离管控日期起计算)无新增感染者,则解除封闭管理。
(二)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管控区人员原则上居家,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由村(社区)审核登记并出具证明;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按规定定时进行消杀。管控区14天内(自最后1例感染者管控日期起计算)无新增感染者,则解除管控。
(三)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等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密闭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严格落实验码、测温、戴口罩、定期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合理控制购物人数;餐饮场所禁止堂食;人员出行须规范佩戴口罩;保障特种车辆、民生保障工作人员通行顺畅;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封控区、管控区全部解封后,防范区一并解除。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集聚等健康防护措施,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随意走动、私自经营、聚集聚会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二)管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控措施。管控区人员原则上居家,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由村(社区)审核登记并出具证明;暂停室内密闭公共场所营业,按规定定时进行消杀。管控区14天内(自最后1例感染者管控日期起计算)无新增感染者,则解除管控。
(三)防范区实行“非必要不出区、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等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密闭公共场所暂停营业;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严格落实验码、测温、戴口罩、定期核酸检测等防疫要求,合理控制购物人数;餐饮场所禁止堂食;人员出行须规范佩戴口罩;保障特种车辆、民生保障工作人员通行顺畅;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封控区、管控区全部解封后,防范区一并解除。
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集聚等健康防护措施,主动配合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屏障。对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内拒不配合疫情防控措施要求,随意走动、私自经营、聚集聚会等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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