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博士控告北京大兴分局-天华路派出所办案-民警-张杨-徇私枉法,
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并依据《刑法》追究张健、熊伟、包玉山故意伤害责任。
### 事发原因:
2014年8月,北京伽拓医药公司总经理张健(美籍华人)让我违反药监局的规定进行新药实验、弄虚作假,来毒害中国人民的生命健康、违背良知;
同年10月在公司会议上,再次遭到我的拒绝,因此对我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同年12月5日下午5点后,在我独自1人加班的时候,张健、副总熊伟同时走进我的办公室,共同对我实施暴力伤害;
然后门卫包玉山进门,继续对我进行殴打。
我打110报警后,警察张杨徇私枉法。
一人给我作笔录,诱导我说是和熊伟互殴,并威胁我不承认互殴的话,
一是笔录不作,二是分文医药费也拿不到。
之后张杨一直主张我和熊伟调解,张健和包玉山再也没露面;
而且张杨对我态度蛮横,却对熊伟点头哈腰、百般献媚。
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并依据《刑法》追究张健、熊伟、包玉山故意伤害责任。
### 事发原因:
2014年8月,北京伽拓医药公司总经理张健(美籍华人)让我违反药监局的规定进行新药实验、弄虚作假,来毒害中国人民的生命健康、违背良知;
同年10月在公司会议上,再次遭到我的拒绝,因此对我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同年12月5日下午5点后,在我独自1人加班的时候,张健、副总熊伟同时走进我的办公室,共同对我实施暴力伤害;
然后门卫包玉山进门,继续对我进行殴打。
我打110报警后,警察张杨徇私枉法。
一人给我作笔录,诱导我说是和熊伟互殴,并威胁我不承认互殴的话,
一是笔录不作,二是分文医药费也拿不到。
之后张杨一直主张我和熊伟调解,张健和包玉山再也没露面;
而且张杨对我态度蛮横,却对熊伟点头哈腰、百般献媚。
清华博士控告北京大兴分局天华路派出所办案民警-张杨-徇私枉法,
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并依据《刑法》追究张健、熊伟、包玉山故意伤害责任。
》》》事发原因:
2014年8月,北京伽拓医药公司总经理张健(美籍华人)让我违反药监局的规定进行新药实验、弄虚作假,来毒害中国人民的生命健康、违背良知;
同年10月在公司会议上,再次遭到我的拒绝,因此对我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同年12月5日下午5点后,在我独自1人加班的时候,张健、副总熊伟同时走进我的办公室,共同对我实施暴力伤害;
然后门卫包玉山进门,继续对我进行殴打。
我打110报警后,警察张杨徇私枉法。
一人给我作笔录,诱导我说是和熊伟互殴,并威胁我不承认互殴的话,
一是笔录不作,二是分文医药费也拿不到。
之后张杨一直主张我和熊伟调解,张健和包玉山再也没露面;
而且张杨对我态度蛮横,却对熊伟点头哈腰、百般献媚。
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并依据《刑法》追究张健、熊伟、包玉山故意伤害责任。
》》》事发原因:
2014年8月,北京伽拓医药公司总经理张健(美籍华人)让我违反药监局的规定进行新药实验、弄虚作假,来毒害中国人民的生命健康、违背良知;
同年10月在公司会议上,再次遭到我的拒绝,因此对我怀恨在心、伺机报复。
同年12月5日下午5点后,在我独自1人加班的时候,张健、副总熊伟同时走进我的办公室,共同对我实施暴力伤害;
然后门卫包玉山进门,继续对我进行殴打。
我打110报警后,警察张杨徇私枉法。
一人给我作笔录,诱导我说是和熊伟互殴,并威胁我不承认互殴的话,
一是笔录不作,二是分文医药费也拿不到。
之后张杨一直主张我和熊伟调解,张健和包玉山再也没露面;
而且张杨对我态度蛮横,却对熊伟点头哈腰、百般献媚。
【韩友谊:诈骗类犯罪专题知识讲座开讲】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干警业务能力,提升干警司法实践素能,拓宽思路、汲取经验,5月22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北京大学刑法学专业博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韩友谊老师,以司法实践为出发点,围绕诈骗类犯罪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为两级院干警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专题讲座。
韩友谊老师从诈骗罪的欺骗性要素、财产损失计算标准、非法占有目的认定等方面展开分析,以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等问题为例,以生动翔实的案例为载体,进行系统、全面的讲解,展现了其深厚的学术积淀和实践经验。
韩老师的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讲解深入浅出,条理清楚,逻辑清晰。对于干警们提出的问题,韩老师也不吝赐教,全面、耐心地解答,深入剖析尽解理论晦涩,帮助干警理清了很多日常办案中存在的疑惑,受益匪浅。本次讲座有力促进了检察干警业务水平提高,对检察机关办案实践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来源:呼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干警业务能力,提升干警司法实践素能,拓宽思路、汲取经验,5月22日上午,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邀请北京大学刑法学专业博士、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大成刑事专业委员会顾问韩友谊老师,以司法实践为出发点,围绕诈骗类犯罪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为两级院干警进行“业务能力提升”培训专题讲座。
韩友谊老师从诈骗罪的欺骗性要素、财产损失计算标准、非法占有目的认定等方面展开分析,以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以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等问题为例,以生动翔实的案例为载体,进行系统、全面的讲解,展现了其深厚的学术积淀和实践经验。
韩老师的讲座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讲解深入浅出,条理清楚,逻辑清晰。对于干警们提出的问题,韩老师也不吝赐教,全面、耐心地解答,深入剖析尽解理论晦涩,帮助干警理清了很多日常办案中存在的疑惑,受益匪浅。本次讲座有力促进了检察干警业务水平提高,对检察机关办案实践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来源:呼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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