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市场监管·食安新疆# 【新疆启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璇)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厅、农业农村厅等多部门,启动2022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在全疆范围内持续强化农村食品重点问题整治,维护农村食品安全。
5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将在前期重点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的基础上,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
自治区食安办副主任朱长军介绍,此次将继续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和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三小一摊(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
据介绍,多部门还将共同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打造一批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推动农村食品经营店食品安全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今年,自治区还将积极探索农村食品配送有效方式,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展农村食品配送,扩大配送网络,推进质优价廉食品下乡进村,提高农村优质食品的市场占有率。此外,将结合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探索依托“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实现大数据监管和精细化监管,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王璇)日前,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厅、农业农村厅等多部门,启动2022年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在全疆范围内持续强化农村食品重点问题整治,维护农村食品安全。
5月6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今年将在前期重点开展专项打击行动、生产经营行为规范行动的基础上,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深入推进农村市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
自治区食安办副主任朱长军介绍,此次将继续针对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加大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强化对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和风险隐患排查,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进一步规范农村地区“三小一摊(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摊贩)”的生产经营行为。
据介绍,多部门还将共同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通过打造一批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推动农村食品经营店食品安全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今年,自治区还将积极探索农村食品配送有效方式,鼓励大型食品生产经营者发展农村食品配送,扩大配送网络,推进质优价廉食品下乡进村,提高农村优质食品的市场占有率。此外,将结合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实际,探索依托“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实现大数据监管和精细化监管,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农村食品安全环境。
#新疆市场监管·知识产权# 【我区发布《重点专利供需对接项目手册》】
本报乌鲁木齐4月26日讯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赵敏报道: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推进我区专利转移转化,实现专利供需精准对接,当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专利供需对接项目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发布。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依托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和孵化基地等多方力量,通过组建“重点专利筛选及转移转化”团队,发挥团队成员各自优势和特色,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筛选出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编入《手册》。
《手册》制作团队通过检索全疆范围内52所高校和142家科研院所的有效授权专利(含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经过评分系统初筛、组织专家人工精筛等步骤,按照技术价值度、经济价值度、法律价值度等多个维度,从新疆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疆特色优势产业等角度对专利进行分级分类。经过充分研讨和筛选,在8000多件有效授权专利中,筛选出近300件专业技术价值高、市场运用前景广、法律状态稳定的重点专利,以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目标专利,实现专利技术的高效转化实施。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处长杨红梅表示,《手册》的发布对于宣传推介高校院所的重点专利技术、推动高校院所与中小企业精准对接、发现潜在转移转化对象、切实提高专利技术的转化效率和实施效果、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下一步,企业可参考调研《手册》中的重点专利技术,获取目标专利,实现专利技术的高效转化实施;高校院所也可进一步推进专利转化运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孵化基地可发挥专利转移转化供需双方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目标专利,实现专利技术高效转化实施。”杨红梅说。
本报乌鲁木齐4月26日讯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赵敏报道:4月26日是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为推进我区专利转移转化,实现专利供需精准对接,当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专利供需对接项目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发布。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依托新疆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服务机构和孵化基地等多方力量,通过组建“重点专利筛选及转移转化”团队,发挥团队成员各自优势和特色,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筛选出质量较高、具备市场前景的专利编入《手册》。
《手册》制作团队通过检索全疆范围内52所高校和142家科研院所的有效授权专利(含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经过评分系统初筛、组织专家人工精筛等步骤,按照技术价值度、经济价值度、法律价值度等多个维度,从新疆战略性新兴产业、新疆特色优势产业等角度对专利进行分级分类。经过充分研讨和筛选,在8000多件有效授权专利中,筛选出近300件专业技术价值高、市场运用前景广、法律状态稳定的重点专利,以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目标专利,实现专利技术的高效转化实施。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促进处处长杨红梅表示,《手册》的发布对于宣传推介高校院所的重点专利技术、推动高校院所与中小企业精准对接、发现潜在转移转化对象、切实提高专利技术的转化效率和实施效果、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下一步,企业可参考调研《手册》中的重点专利技术,获取目标专利,实现专利技术的高效转化实施;高校院所也可进一步推进专利转化运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孵化基地可发挥专利转移转化供需双方的桥梁纽带作用,帮助中小企业获取目标专利,实现专利技术高效转化实施。”杨红梅说。
#新疆市场监管·公平竞争# 【新疆市场监管部门重拳出击严查4类行政性垄断行为】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正式公布。《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2年4月至10月在全疆范围内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变相限定交易、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等四类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如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如违法违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行为;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的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如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等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务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授予特许经营权行为等。
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如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等。
专项行动期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排查违法线索。同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和网络留言等方式提供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对经核查发现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立案调查,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利益。线索材料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
2021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部门作用,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全疆审查新制订文件8400件,审阅存量文件52000件,清理废止或修订125件,同时查办各地政府及其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3起,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
近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正式公布。《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全面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坚强支撑。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畅通国内大循环,推动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全国统一大市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2年4月至10月在全疆范围内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聚焦教育、医疗卫生、工程建筑、公用事业、交通运输、保险、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重点查处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变相限定交易、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等四类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如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商品设置歧视性价格、收费、补贴等标准或政策,采取重复检验认证等措施,设置标准技术等壁垒,设置许可备案等障碍,设置关卡或信息化手段阻碍等,妨碍商品、服务和要素自由流通的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的行为,如违法违规将在本地注册企业或建设生产线、采购本地供货商产品、进入本地扶持名录等与政府采购中标绑定的行为;排斥、限制或者强制外地经营者在本地投资或者设立分支机构的行为;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中实施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和差别化待遇的行为。
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变相限定交易的行为,如通过与经营者签订“政企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等限定或者变相限定使用特定商品、服务的行为;滥用行政权力授予特许经营权行为等。
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规定的行为,如滥用行政权力以规定、办法、决定、公告、通知、意见、会议纪要等形式,制定发布含有选择性补贴、设置不合理的市场准入门槛、划分市场、限定交易主体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行为;制定城市管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涉企政策时,以地方保护为目的提高标准、层层加码,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等。
专项行动期间,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排查违法线索。同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和网络留言等方式提供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线索。对经核查发现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将依法立案调查,并适时向社会公布典型案例,及时回应市场主体关切,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利益。线索材料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167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处。
2021年以来,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部门作用,全面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全疆审查新制订文件8400件,审阅存量文件52000件,清理废止或修订125件,同时查办各地政府及其部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3起,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服务畅通国内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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